第一篇:关于新形势下发展自营出口企业策略的调查报告
近几年,我县外向型经济呈快速发展态势,特别是自营出口企业发展势头迅猛。自营出口额由2000年3828万美元发展到2003年的1.24亿美元,今年可望突破2亿美元大关。连续4年增幅超过50%,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但由于今年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出口退税由原来的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改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自营出口的快速发展也意味着地方财政承担的出口退税将日益增加。
新形势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发展自营出口企业已成为地方政府所面临的新课题。限制其发展,不符合我县做大做强工业的战略取向;一味鼓励其发展,县财政将不堪重负,政府也会因无法承担退税而失信于民。在难以两全的情况下,政策该怎样引导呢?
一、自营出口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1、强力拉动gdp增长。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证明,经济发展最快的地方,也是外向型经济最活跃的地方。我县也一样,早些年工业经济举步维艰,其主要原因是外向型经济发展滞后;近几年工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也主要得力于外向型经济发展,特别是一批自营出口企业的发展。
据调查,2003年全县70家自营出口企业出口额1.24亿美元,内销3.8亿元,直接gdp14.1亿元,这些企业采购原材料9.5亿,其中从安吉当地 1372家企业采购原材料4.7亿元,占44%。据外经贸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出口企业对配套厂至少有1:2的经济拉动力,那么间接gdp达9.4亿元以上。2004年92户出口企业预计出口额2亿美元,内销4.8亿元,直接gdp21亿元,安吉当地采购原材料预计可达6.9亿元,间接gdp14亿元以上,也就是说今年自营出口企业直接间接拉动全县gdp高达35亿元,预计占到全县gdp(79亿)的44.3%。可以说自营出口企业对全县经济贡献是巨大的和不可替代的,如果没有这批出口企业,我县的城市建设、园区建设、房地产、商贸流通及餐饮服务业也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红火的局面,特别是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出口企业,为山区农民脱贫致富起到关键作用。而且,全县出口企业仅2003年和2004年1-8月份,就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5132万元,为企业发展增加了后劲,为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
2、强力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档次。纵观近几年我县工业经济发展,自营出口除拉动gdp外,另一个优势就是能快速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回顾过去,我县的转椅和竹制品两大产业为了争夺有限的国内市场,陷入恶性竞争的境地。企业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市场营销上,一个产值上千万的转椅企业,需在全国30多个大中城市设立门市部或销售摊点,一时间卖转椅的比做转椅的人多,再加上货款回收困难,三角债累累,企业很难上规模、上档次。经历过的业内人士都说那时的安吉转椅几乎已经走到绝境,企业很难做到5千万,产值超亿元简直是神话。走自营出口之路后,短短几年时间,安吉转椅一下做大做强了,超亚公司今年销售可望达到3.5亿元,成为湖州市生产性出口企业的龙头老大,南山公司、利豪公司、恒林公司都是一年一个飞跃,超常规发展。现在对安吉转椅来说,产值超亿元已不再是神话,就连上市也离我们越来越近了。竹制品行业也一样。因此,自营出口为推动我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促进优势产业集聚,提升安吉产品知名度起到决定性作用。
3、出口退税虽然增加对地方财政的压力,但根本上是在培育新税源。2003年全县自营出口企业共缴纳国税1936万元(不包括“免抵”税金),共缴纳地方税收848万元。今年1-8月份共缴纳国税1378万元(不包括“免抵”税金),缴纳地方税收876万元,预计全年缴纳国税2100万元,缴纳地税可达1300万元。但由于今年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预计全年县财政需承担出口退税2500-3000万元,因此,从县财政角度看,目前出口企业对财政不仅贡献不明显,而且财政还要“贴钱”。只有等到出口企业做大做强后,效益普遍提高,平均利润率达到一定水平,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大于出口退税的财政承担时,财政才能“赚钱”。这还需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但出口退税虽然增加县财政负担,但国家负担的是大头,今年国家将为我县出口企业支付退税款14800万元,加上历年欠退税9500万元,总共2.43亿元注入到我县出口企业。到9月底国税部门已经办理免抵4283万元,退税1.6亿元。从这个意义讲,我们是用较少的财力换来对企业较大的投入,完全符合我县集中财力做大做强企业的战略取向。
二、出口企业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2003年全县出口企业共安置职工9009名,其中安吉职工 6147名,支付工资总额9084万元,其中安吉职工工资6370万元,上缴养老保险金387万元,其中为安吉职工缴纳保险金341万元,向社会公益捐赠43万元。
2004年1-8月份,共安置职工11047名,其中安吉职工7752名,支付工资总额7399万元,其中支付安吉职工工资5208万元,上缴养老保险金464万元,其中为安吉职工缴纳保险金389万元,社会公益捐赠108万元。
可以说出口企业在安置职工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拉动消费以及繁荣市场经济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既为社会作出贡献,也为政府分了忧解了难。
同时,目前全县出口企业共引进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182人,为改善我县人才结构,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起到积极作用,为我县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三、几点建议
第一,政府应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因势利导,继续鼓励、支持出口企业的发展,促进出口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尽快做优做强,尽快形成产业特色竞争力。
第二,对可以通过异地外资出口的产品,鼓励企业走委托异地外贸出口的路子,对委托异地外贸出口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反之,外贸企业应尽量避免收购县外供货企业的产品出口,对收购县外供货企业出口而产生的退税额,可采取由企业自负50%的做法加以控制。
第三,为了缓解县财政压力、出口退税地方承担部分,可以按出口企业的财政收入归属由县乡两级财政分别负担。
第四,政府在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出口退税地方负担因素。引进外来投资项目时,应有所选择,同等条件下,尽量选择做国内市场的企业,以平衡财政压力,优化区域经济结构。
第五,出口企业应拓展贸易方式,多开展一些进材加工复出口业务,这样一方面可以规避退税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出口退税总额,缓解地方财政支付压力。
第六,国税、地税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强化税收征管,严格政策性减免税管理,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政策性减免,做到应收尽收,不断增加财政收入。
第二篇:自营出口 办理手续
企业先要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步骤如下:先去工商局给营业执照做增项(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
(4)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5)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在正常开展外贸业务前,企业还需办理手续如下:
(1)到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
(2)到所在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码;
(3)省海关金关中心IC卡录入;
(4)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
(5)所在地工商局、税务局网上认定盖章;
(6)省海关金关中心开卡;
(7)所在地外经贸局网上审核盖章;(8)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批盖章;
(9)材料送回所在地海关审核认定;
(10)海关IC卡开通使用;
(11)企业将海关注册登记书传真到市外经贸局以便今后统计管理。
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操作
国家为鼓励出口企业出口产品,对没有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专门放宽了享受“免、抵、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规定只要是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核算的
生产企业,其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自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财税[2002]7号文件)。但对于该出口企业来说,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毕竟要多办理一道手续,由此还要多付出一定的代价,不如自己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直接自营出口方便。那么,如何才能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呢?我们以洛阳某出口企业铝业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主要履行了以下程序:
一、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资格的条件。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外经贸发[2001]370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为依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低于200万元,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消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消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二、备齐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高新技术企业、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符合以上条件,备齐以上资料后,就可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局)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待批准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外经贸部已将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权下放到了各省、直辖市、自治 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外经贸委(厅、局),所以进出口企业可以直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局)申请即可。
四、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后,务必在30日内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方可享受“免、抵、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另需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2]11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就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完的进项税额,只能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十三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第三篇:自营出口结汇协议书
甲方:
乙方:XXX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范围及品种,经国家出口政策充许的范围内经营,主要经营服装、电子货物,每月出口金额约50—100万美金。甲方必须以自产自销名义出口。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A、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办理货物出口过过程需要的手续(核销单、外销合同、委托书、装箱单、发票等)。
2、货物出口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发票)及从*港中资银行开出美金即期本票到甲方当地银行进行结汇,结汇比例为1美元:9.15元人民币,当天必须一次性结清。
3、操作此业务甲方必须派出公司一员陪同以及监督。
B、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联系外商,组织货源,运输等工作,确定外销合同,及购合同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全部责任。
2、负责售后服务问题:如出现质量、数量等问题承担一切责任。
3、负责支付货物出口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商检、报关、结汇手续等费用)。
4、乙方提供的外商客户、组织的货源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须确保税务部门的正常复函。如有虚假,负责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有关损失。
三、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操作,如一方违背协议行事,弄虚作假,负责对方一切经济损失,承担后果,并承受法律制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有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第四篇:自营出口协议--(出口退税)范文
自营出口代理协议
协议号:
签约地点:北京 签订日期: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乙 方: 北京橙时代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朝阳路都会国际29B 电 话:010-57176255 传 真:010-63321717 联 系 人: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选定出口商品和购买商,确定出口商品价格,负责解决出口商品的有关技术问题(包括选型、供货范围、工艺技术要求、备辅件等),签署技术附件,并承担因所出口商品在技术方面存在缺陷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2、甲方负责与国外购买商和国内供货商协商付款,发货,运输,发票等一切事宜,乙方积极配合,但如有损失,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遵守中国海关法,并对所出口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因货物与所提供单据不符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款项和费用。因甲方的款项不能及时到达乙方的帐户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如付款方式为预收款,则甲方一定要安排货物出口。如因甲方不能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出口货物,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要全部赔偿。
6、如付款方式为货到收款,则国外购买商需要在国家规定时间支付货款。如国外购买商不能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要全部赔偿。
7、货物出口后,如国内销售商不能及时向乙方开具用于退税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则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如甲方因临时原因,出口时未按本合同规定内容报关,需报关前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报关。否则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都有甲方赔偿给乙方。
9、在乙方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如遇到自查产品或自查企业,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保证退税手续顺利进行。
10、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银行费、报关费、港杂费、各项检验费、运输及仓储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代理合同与甲方指定购买商签订出口合同,与销售商签订购买合同。并应将合同签订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合同副本交给甲方。
2、负责执行出口合同中的商务工作,办理收取外汇,代收运费,支付国内货款,准备出口报关报检资料及其他出口所需单证。
3、乙方应全力配合报关行和货运公司,保证货物的顺利清关,运输等事宜。
4、乙方将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税号进行出口申报,若海关、商检等相关部门对此税号持有异议,乙方经与甲方协商后,有权按照其要求的税号进行申报,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不承担购买商收到货后不付款或供应商收款后不发货的责任。
6、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所提供单据的商业秘密,不泄露、不转告他人; 第二条 对合同的确认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合同一经签订,对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商品的质量、数量和价格,即视为已经得到甲方认可,甲方不得就由于合同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更不能因为产品价格变化及质量差异而向乙方追索损失。第三条 代理费
1.代理费: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最低收费为1500元/票(如办理特殊单证,则另行收费)
2.财务利润 :收到国外外汇货款(即为财务上确认的收入)与付出款[包括货款,运费,报关费, 保险费] 的差额是财务利润,属于企业所得,需要甲方提供发 票或者乙方扣除利润的8%,扣除扣款后剩余利润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如甲方提供发票,需要在交退税资料的当月或之前提供。
3.出口退税期限 :正常为向国税提交退税资料起4个月,退税款到帐后及时通知
甲方。
4.出口退税款:退税款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需要甲方提供发票或者乙方扣除退税款的8%。
5.提现金费用:提现金额的1%(如需兑换现金时会产生这个费用)第四条 货权
在甲方未将本合同规定的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向乙方付清之前,出口商品的全部货权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变更法定代表人、开户行、帐号、地址、邮编等内容,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须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或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事故的一方应在15天内以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双方亦可重新商定履约办法。第八条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因情况紧急采用其它方式联系的,应于事后以书面确认。第九条 索赔
1、如甲方需要向合同买方或供应商索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但全部费用由甲方负担。
2、如甲方放弃向合同买方或供应商索赔,但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除外)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地点为签约地北京,诉讼费及律师费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终止于 年 月日,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原件及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橙时代进出口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第五篇: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免抵退税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出口货物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核算以及账户的设置、报表的填列。根据“免、抵、退”税政策规定,按纳税申报计算出生产企业当月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以及留抵税额的几种情况的账务处理。
一、当期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例
1: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当期购入原材料180万元,进项税额30.6万元,材料验收入库。当期发生内销收入95万元,出口货物销售折算人民币收入135万元(单证收齐)。(增值税率17%,退税率15%)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30.6-2.7)=-11.7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11.75万元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栏计算出本月留抵税额11.7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2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11.7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20.25-11.75=8.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②货物验收入库时的记账凭证:
借:原材料 1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210.6
③内销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111.15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9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15
④自营出口货物时免税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帐款-外汇账款———××客户135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135
⑤收到外汇款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135
贷:应收帐款-外汇账款———××客户135
⑥当期不予免征抵扣的税额转出时的记账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2.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7
⑦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的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税额)8.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5
⑧申报出口退税时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补贴款11.7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75
二、当期免抵退税额小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例1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20万元,增值税申报表20栏本月留抵税额为31.75万元。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20+30 6-2 7)=-31.7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31.7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25万元31.7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20.2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31.75-20.25=-11.50即没有免抵税额。
会计分录如下:
①———⑥同上例1
⑦申报出口退税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补贴款20.2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25
三、当期免抵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例1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8.5万元,增值税申报表20栏本月留抵税额为20.25万元。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8 5+30.6-2 7)=-20.2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20.2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2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20.2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20.25-20.25=0即没有免抵税额。
会计分录如下:
①———⑥同上例1
⑦申报出口退税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补贴款20.2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25
四、只有免、抵额,没有出口退税额,期末应纳税额等于零
例2: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当期购入原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材料验收入库。当期发生内销收入25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销售折算人民币收入80万元。(增值税率17%,退税率15%)期初留抵税额10.1万元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80×(17%-15%)=1.6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250×17%-(10.1+34-1.6)=0万元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期末既无留抵税额也无应纳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80×15%=12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0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12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1.货物验收入库时的记账凭证:
借:原材料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贷:银行存款234
2.内销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292.5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2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5
3.自营出口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帐款-外汇账款———××客户8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80
4.收到外汇款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80
贷:应收帐款-外汇账款———××客户80
5.当期不予免征抵扣的税额转出时的记账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1.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6
6.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的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税额)1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2
五、只有免、抵额,没有出口退税额,期末有应纳税额
根据例2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等于零,增值税申报表19栏本月应纳税额为10.1万元。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80×(17%-15%)=1.6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250×17%-(34-1.6)=10.1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80×15%=12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0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12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①———⑥同上例2
7.月末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结转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1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1
8.次月缴纳税金的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1
贷:银行存款10.1 一些常用比较难处理的会计科目(一)
0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问题
对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现行财会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来反映。“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表”科目,而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期末无余额。损益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其它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02.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的所得税处理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前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03.促销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在促销时把一些商品按进价赠送给消费者使用
小规模纳税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04.购进货物发生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帐务处理问题
借:原材料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收到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05.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1、收到代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出口销售时,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
贷:应付帐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归还出口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帐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四、代理进口
1、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帐款
2、支付代购进口商品货款及运杂费时
借: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帐款??××单位(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3、将购进商品移交委托方并结算手续费收入时
借: 应付帐款
贷: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帐款(代垫运杂费)
代购代销收入(代理手续费)
退回委托单位多给的收购资金时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06.销售房产收取预收房款的帐务处理问题
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由于通过“预收帐款”科目反映,尚未结转经营收入,因此,收据与发票的金额不会重复。预收售房款,开收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收最后一期房款,开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最后一期房款)
预收帐款(以前预收部分)贷:经营收入
07.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税务和帐务处理问题
读者谭少可问:我厂为生产销售饲料行业,销售的对象为饲料经销商及养殖户,他们大部分都不需要发票。请问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额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比如:饲料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
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性质,则同时按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免税额做帐,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 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另外,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的“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可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的记录填列;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直接在“销项”项目的“免税货物”反映其“销售额”即可,不需填报“税额”.08.企业计算增值税出现“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如何处理问题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该期不需缴纳增值税,该借方余额即反映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09.“住房周转金”的核算及职工福利的房屋折旧的会计科目问题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10.购买材料发生不合理损耗的帐务处理问题(比如采购油)
答:1.购油时
借:材料采购5 4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18 000
贷:应付帐款6 318 000
2.发现不合理损耗时,假设是属于未查明原因的,做帐时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2 636
贷:材料采购(5 400 000元×2‰)10 8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 836(10 800元×17%)
11.对采取分期收款分出商品方式销售商品出现对方已不存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
一、合同、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帐务处理才能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否则不通过此科目,直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
二、对有些购货单位不存在,货款事实上收不回来,应作为坏帐处理,转入管理费用。
12.款已付清但发票未到如何账务处理
一、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但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可先按实际付款额
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待取得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冲销上述分录,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借记: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记:银行存款
13.中外合资为企业中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如何估价和账务处理问题
收到投资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时,会计处理为:按照投资单位的账面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新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账面原价大于新确认价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新确认的价值大于账面原价的,则按照新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14.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造成无法退税如何处理问题
答:对实行“先征后退”增值税的生产性出口企业,其内销与出口的销售额,均应按月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并如实申报纳税,不能因为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单证不齐造成的当期无法退税,而把出口的销售额的销项税额记入“待摊费用--待转增值税销项”科目。征税是应税行为发生后计算征收的,出口退税是出口单证齐全后办理的,两项不能等同。由于你单位申报纳税时把出口销售额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零申报,以至发生销项税额不齐,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后,出现期末留抵税额,这是不正确的。
15.销售边角废料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计征增值税、所得税及会计处理问题
答:(1)企业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时,应将处理的边角废料所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其它业务收入
(2)年末,应将其它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它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6.销售货物开具发票与按计税价计算增值税 出现账款不相符如何处理问题
借:银行存款 1171.17
贷:产品销售收入 1001
应交税金--销项税170.17
但交税时,税所按“收入1001”来计算税金(1001×17%=170.17),即税金为170.17元,其税金+收入=1171.17,即与原发票相差1分,入账时在增值税账簿里贷方余额为1分。请问该如何调账?
结转: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0.01元
贷:应交税金--应17.供货方当月发出商品但当月并不开具销售发票会计如何处理
购销双方合同约定“发货后三个月收款”的,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帐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开出发票时,借:应收帐款--××公司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商品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3)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公司
18.超额列支工资等致使少纳所得税被查补的会计处理问题
某公司因xx税前列支工资,招待应酬费等超支,当地税务部门对我公司超额部分按13.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作5000元罚款,请问分录如何处理(我公司从97年开业至今,未有利润)。
由于超额列支了工资、交际应酬费,当地税务机关对你公司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所作会计分录为:
计提所得税时,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支付罚款时,借:利润分配--税收罚款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缴交税金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9.企业公益金的帐务处理问题
帐务处理如下:
购买时:借:固定资产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结转公益金:借:盈余公积--公益金10000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10000元
公益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准备。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完成后,应将公益金转入一般盈余公积(股份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处理,其它企业可通过“一般盈余科目”明细科目处理)。20.委托代理进口货物的账务处理问题
某公司从国外购进(一般贸易方式)原料10吨,境外成交价1000元/吨,共10000元;进口时海关估价为1200元/吨,共12000元;另进口关税共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元
贷: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付汇时:
借: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贷:银行存款18000元
在此需说明的是:原材料的进价,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材料实际发生额确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并非购买材料的实际发生额,因此应以10000元作为记账依据。
21.销售货物发生折让、购买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问题
答:企业销售货物发生折让时,在销售方开具回折让红字发票时,购货方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验收入库,则作红字分录
借:物资采购(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2.如商品已验收入库,采用进价核算的,则作红字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22.企业用自产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的账务处理问题
企业用自产的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类产品售价×数量×17%)
库存商品(成本价×数量)
该项业务实际上并没有发生销售,因此不需作收入分录,不需开具销售发票,也不需在损益表中反映
23.未收取货款零头尾数的财务处理问题
在日常经济业务当中,收取货款的时候,一些货款的零头尾数部分未收取,如几角钱、几分钱等,对这部分未收取的零头尾数,应该怎样作账务处理?是将其记入管理费用还是记入财务费用?
按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未收回的几元钱、几角钱、几分钱的货款零头尾数,为次要的会计事项,可适当简化处理,列入管理费用即可。
24.代垫运费的税务及账务处理问题
借: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XX单位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XX单位
25.来料加工企业的账务处理问题
投资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核算金额,不编制会计分录。在对来料进行加工过程中,只对构成加工产品实体的其它材料的成本及人工费等进行金额上的核算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一)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二)领取“来料”及其它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它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三)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四)出口销售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6.企业筹建期间的账务处理问题
新《企业会计制度》不设置“递延资产”科目,而是设置“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别核算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该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支出分两种情形进行处理:
1)在筹建期间搞固定资产建设的,对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有关支出,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开办期间办公楼装修费用的处理,应视取得办公楼的不同方式分别情况处理:
(1)如办公楼是企业购建的,但需要经过必要的装修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可供正常办公使用,则其装修费应作为资本化处理,构成固定资产的价值,会计处理同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