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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国税重点税源情况

库尔勒市国税重点税源情况



第一篇:库尔勒市国税重点税源情况

库尔勒市国家税务局

库尔勒市国税重点税源情况说明

库尔勒市国税局管辖重点税源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力供应、卷烟批发、原煤开采、水泥制造、电信、金融、商超百货等行业领域,各类型中,国有企业和国有占股的股份公司占有较大比重,重点税源企业户数占我局纳税人比重不及1%,但缴纳税收占60%以上。重点税源地理分布情况,塔什店镇以原煤开采、热力发电、橡胶轮胎制造和水泥制造为主,市内主要以批发、零售、电信、金融等行业为主。随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后,我市部分工业企业逐步向开发区转移,税源增长潜力受到一定影响,后期的税源增长点主要在塔什店镇的原煤开采、火电,还有市区的批发、零售、电信、金融等传统行业领域中。(本文所指我市重点税源企业不含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

一、2009-2011年纳税排名前30名企业总体情况

2009年统计缴税前30名纳税企业中,“全口径税收收入”

2.46亿元,占全局当年税收收入35.76%。纳税第一名新疆巴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缴税4145万元,第三十名新疆库尔勒三汇液化石油气储运供应公司,缴税146万元。缴税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8户,500万元以上企业13户。排名企业户均缴税821万元。前30名纳税企业,入库地方财政0.60亿元(增值税0.44亿元、企业所得税0.16亿元),占当年实际贡-1-

献地方财力1.29亿元的46.51%(剔除国投罗钾公司退税0.15亿元因素)。

2010年统计缴税前30名纳税企业中,“全口径税收收入”3.01亿元,占全局当年税收收入31.13%。纳税第一名新疆巴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缴税6343万元,最后一名新疆巴州万方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缴税181万元。2010年第一名和第三十名缴税比2009年排行同比分别提高了2198万元、35万元。缴税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9户,500万元以上企业12户,与上年基本保持不变。进入排名企业户均缴税1004万元,较上年同比提高183万元。前30名纳税企业,入库地方财政0.74亿元(增值税0.47亿元、企业所得税0.27亿元),占当年实际贡献地方财力1.55亿元的47.74%(剔除国投罗钾公司退税0.43亿元因素)。

2011年统计缴税前30名纳税企业中,“全口径税收收入”

4.52亿元,占全局当年税收收入32.97%。纳税第一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烟草公司,缴税6924万元,最后一名新疆华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缴税228万元。2011年第一名和第三十名缴税比2010年排行同比分别提高了581万元、47万元。缴税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14户,500万元以上企业24户,分别提高了55.55%和100%。进入排名企业户均缴税150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0%,提高了503万元。前30名纳税企业,入库地方财政

1.19亿元(增值税0.63亿元、企业所得税0.56亿元),占当年实际贡献地方财力2.28亿元的52.19%(剔除国投罗钾公司退税0.82亿元因素)。

二、我市国税税源总体展望

我市国税税源主要分为国投罗钾公司和本地税源,前者2011年缴税3.27亿元,占我市国税全部税收13.71万元的23.87%,本地税源缴纳税收10.44亿元,且主要靠电力、建材(水泥)、原煤、批发、零售、电信、房地产等传统行业带动,税收后期增长潜力较大的主要分布在电力(华能火电、国电开都河)、电信(中国移动)、批发(烟草、中油销售)、零售(各大商超)等行业,水泥制造和原煤开采受生产规模以及资源开采程度限制,从长期来看,税源增长潜力会逐步减小。按照巴州整体经济布局分析,临近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这将对我市税源后期增长产生一定影响。

综合而言,我市处为南疆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角色定位,决定了后期经济增长将向集团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促使金融、电信、化工等新型行业逐渐成为更加重要的税源增长极,传统行业中,一般性批零商贸企业也会借塔里木油田发展,以及南疆第一门户的重要地理位置,产生更加积极的经济效应。

二〇一二年 一月六日

第二篇:国税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成效明显

我局依托“信息管税” 强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一是抓好税收数据采集,打好信息管税基础。在利用现有税控系统采集税收数据的同时,借助外部信息交换系统,加强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交换共享第三方信息,逐步减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影响。二是拓展信息平台功能,大力简化办税程序。针对目前审核、审批多,税收资料重复上报等问题,不断优化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在信息共享的条件下,减少重复上报数据。同时,建立、健全大企业税收信息电子库,借助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简化办税程序。三是贯彻风险管理理念,创新信息分析手段。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注重业务与技术的融合,成立专门的税源分析团队,将“死数据”转化为“活信息”,全方位了解大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大企业的发展壮大,加强对大企业的税务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章丘市国税局开发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整合大企业登记信息、股权结构、纳税情况等内容,全面监控其行业分布、税种核定、区域分布等信息。同时,综合预警评估系统、日常巡查和财务分析,对大企业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对不同的风险级别分别采取纳税服务、企业自查、评估检查等方式管理。向企业发出《税收风险建议书》,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受到企业好评。

一是深入走访,开展重点联系企业调查。

通过深入实地走访19户重点联系企业,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工艺流程、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等第一手资料,着重关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重点业务流程。

二是因势利导,开展重点行业税收风险防范。

通过举办涉税风险防范培训班,深入剖析稽查案例,有针对性地关注企业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等操作层面的风险,对通用设备制造、医药制造、建材等重点行业涉税风险进行点评,进一步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

三是实时反馈,建立和完善税收政策服务平台。

通过建立大企业税收政策QQ群服务平台,及时汇编和定期更新企业适用的税收政策,辅导和帮助企业正确筹划涉税事项,建立税务事项提醒日历,自动提醒企业相关人员完成涉税业务,并跟踪和监控工作完成情况。

安徽省国税局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

日期:2008-12-26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该局坚持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不断加强税源监控,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强化大企业税收税收管理与服务,有效促进了企业发展和税收增收。2008年1-10月份,全省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款380.2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的68.4%。一是采取分类管理为主,划片管理为辅的户管模式。在大企业分布比较多的地区,成立大企业税源管理部门,实行相对专业化管理;在大企业分布较少的地区,采取划片管理,通过调配业务骨干,加强对大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二是注重行业税收特征信息分析,掌握税源变化动态。建立三级税源监控管理模式:首先,通过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巡查,采集生产经营数据;其次,由分管局长进行数据汇总、税源对比分析,了解税源变化趋势,预测收入动态;最后由单位“一把手”对大企业税收总量、税负变化和税源动态情况作出总体判断。同时,对信息采集实施“三个延伸”:延伸到采购供应部门,获得进项税金组成、变化等情况;延伸到销售部门,获得产品销售价格及其变动等情况;延伸到生产部门环节,获得物耗、能耗等指标。三是在省一级运行“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强化省市两级纳税评估。组建直属税务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纳税评估工作,并督促各级国税机关堵塞税收管理漏洞。四是搭建服务平台,不断满足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需求。发挥网络优势,开辟“网上提报”窗口,及时解答大企业对税收业务的问题咨询;尝试与大型企业财务人员之间通过设立纳税服务QQ群方式,将最新的税收政策与税收工作动态实时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也可就涉税事项中遇到的问题,通过QQ群及时向税收管理员在线或离线咨询

济南市高新区国税局着力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规范大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近来,济南市高新区国税局按照上级机构改革部署,成立了大企业管理处,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大企业管理范围、编制了软件行业税源管理指引;同时,还采取专题研讨、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摸清了大企业纳税服务需求,采取了相应措施,有力促进了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健康发展,取得良好成效。2010年机构改革以来,118户大企业共入库税收收入8.65亿元,同比增长25.64%,增收1.76亿元。

一是明确了管理范围。该局将年纳税额500万以上、注册资金在1个亿以上、总局和省市局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高新管委会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共计118户企业纳入大企业处实行大企业专业化管理。

二是实行行业管理并在人员配备上给予倾斜。该局将118户企业按生物制药、电子通信、机械制造、卷烟、啤酒、石化等划分实行分行业管理,确定了主管税务官员并在catais2.0中进行维护,明确了相应责任。

三是对确定的各层级定点联系企业指定专人管理。该局确定了各级定点联系企业总计48户。根据市局《大企业管理办法》并结合高新实际情况,确定区局定点联系企业27户,其中收入、资产和纳税规模在高新区居于前列的企业11户,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公司2户,世界五百强在该市投资的企业1户;在境内、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5户;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有重大投资项目的企业4户,特定行业具有代表性企业4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18户、省局定点联系企业1户、市局定点联系企业2户。

四是多种渠道了解大企业涉税需求。首先,该局结合日常管理、走访定点联系企业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方位了解掌握大企业涉税需求,为今后有针对性开展管理与服务摸清了第一手资料。其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制定相应措施。针对不同大企业的纳税服务需求差异,如有些企业对纳税服务的个性化需求较为突出;对纳税服务内容需求的层次较高,税务风险的防范对税务机关提出的高层次需求;对纳税服务方式手段的信息化要求较高,对纳税服务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等需求;分别实行分类管理与服务,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

五是加强行业管理,编制了软件行业税源管理指引。软件行业是高新区特色行业,享受税收优惠多、管理难度大、执法风险大,多年来,没有较为系统的管理指引。为此,该局指定专人利用10天时间,总结了汇编了软件行业分类、特征、开发业务流程、经营方式,税收管理重点、纳税评估指标及分析、管理方法、相关政策法规等操作性较强的办税指引,为今后加强该行业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是确定了近期工作重点。为确保政策和管理的连续性,该局结合新的职能和任务,制定了《高新区国税局大企业税源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此外,针对大企业需求重点,该局努力构建个性化和人性的纳税服务机制,如涉税风险预警提醒机制;多途径的税收政策辅导咨询机制;多层级的沟通互动机制;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机制;信息化和高效化的纳税服务机制,为大企业科学管理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济南市高新区国税局着力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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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大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近来,济南市高新区国税局按照上级机构改革部署,成立了大企业管理处,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大企业管理范围、编制了软件行业税源管理指引;同时,还采取专题研讨、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摸清了大企业纳税服务需求,采取了相应措施,有力促进了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健康发展,取得良好成效。2010年机构改革以来,118户大企业共入库税收收入8.65亿元,同比增长25.64%,增收1.76亿元。

一是明确了管理范围。该局将年纳税额500万以上、注册资金在1个亿以上、总局和省市局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高新管委会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共计118户企业纳入大企业处实行大企业专业化管理。

二是实行行业管理并在人员配备上给予倾斜。该局将118户企业按生物制药、电子通信、机械制造、卷烟、啤酒、石化等划分实行分行业管理,确定了主管税务官员并在catais2.0中进行维护,明确了相应责任。

三是对确定的各层级定点联系企业指定专人管理。该局确定了各级定点联系企业总计48户。根据市局《大企业管理办法》并结合高新实际情况,确定区局定点联系企业27户,其中收入、资产和纳税规模在高新区居于前列的企业11户,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公司2户,世界五百强在该市投资的企业1户;在境内、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5户;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有重大投资项目的企业4户,特定行业具有代表性企业4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18户、省局定点联系企业1户、市局定点联系企业2户。

四是多种渠道了解大企业涉税需求。首先,该局结合日常管理、走访定点联系企业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方位了解掌握大企业涉税需求,为今后有针对性开展管理与服务摸清了第一手资料。其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制定相应措施。针对不同大企业的纳税服务需求差异,如有些企业对纳税服务的个性化需求较为突出;对纳税服务内容需求的层次较高,税务风险的防范对税务机关提出的高层次需求;对纳税服务方式手段的信息化要求较高,对纳税服务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等需求;分别实行分类管理与服务,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

五是加强行业管理,编制了软件行业税源管理指引。软件行业是高新区特色行业,享受税收优惠多、管理难度大、执法风险大,多年来,没有较为系统的管理指引。为此,该局指定专人利用10天时间,总结了汇编了软件行业分类、特征、开发业务流程、经营方式,税收管理重点、纳税评估指标及分析、管理方法、相关政策法规等操作性较强的办税指引,为今后加强该行业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是确定了近期工作重点。为确保政策和管理的连续性,该局结合新的职能和任务,制定了《高新区国税局大企业税源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此外,针对大企业需求重点,该局努力构建个性化和人性的纳税服务机制,如涉税风险预警提醒机制;多途径的税收政策辅导咨询机制;多层级的沟通互动机制;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机制;信息化和高效化的纳税服务机制,为大企业科学管理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涪城区国税局结合实际税情,本着“集中管理、加强监控、优化服务”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大企业的管理,实现对大企业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

一是打好“信息牌”。充分利用征管信息系统,梳理辖管区大企业的资料和征管信息,分户建立数据信息库,掌握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基础信息。

二是打好“监控牌”。及时采集各类数据,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涉税情况和相关指标进行横、纵向比对分析,着重对企业资金流、生产经营规律进行分析,拓展税源分析面,关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重点业务流程中的制度性和决策性风险,有效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三是打好“协作牌”。加强与地税、财政等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内部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对大企税源的全面监管,切实掌握大企业税源发展趋势,把握收入主动权。四是打好“服务牌”。定期走访调研,围绕大企业共性及个性需求,对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全面辅导,做好政策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企业经济发展。

一是个性化管理。把大企业作为重点管理对象,按大企业特点配置个性化的管理资源,本着“先确定重点对象,再注重个性管理”的原则,对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使大企业税源监控职能逐步走向个性化管理。二是专业化管理。根据大企业的经营和核算特点,研究分析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点,建立相应的纳税评估模型和指标参数体系,推行纳税评估,同时成立专业化管理队伍,进一步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精细化管理。以实施精细化管理为导向,建立高效的税企沟通渠道和大企业涉税诉求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分析和税源监控,重视对大企业的实时监控和事前管理,加强纳税服务与关系协调。

甘肃肃南国税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成效明显

2011-08-16 13:51:39 | 来源:甘肃省肃南县国税局 | 作者:李芳 贺天新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国税局为加强全年税收预测分析,搞好税收调查研究,掌握税源结构变动情况,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该局将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34户企业均纳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监控,截止目前累计入库12170万元,占全年税收任务20700的58.79%.同比增收3034万元,增长了33.21%.该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该局筛选重点税源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筛选出的重点税源企业,及时采集和审核数据,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全面和动态监控;二是组织干部定期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提供上门服务、订单式服务,在宣传税收政策的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化情况;三是密切关注企业资金往来情况,严控欠税。按月监控重点税源企业资金往来情况、应交税金的核算和缴纳情况;四是结合管理制度,建立分析长效机制。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由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企业的日常监控,并按月对税收监管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对重点税源中的龙头企业,建立由税收管理与收入核算部门共同负责的日常监控与分析长效机制。通过分局、县局两级监控机制,有效提升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力度和税收分析能力;五是结合税源形势,逐步扩大监控范围。该局年初以来及时挖掘有潜力的重点税源,不但将纳税额的多少一个指标作为监控对象,而且还将纳税额虽不大但销售额大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扩大监控范围;六是结合目标考核,落实实地调查机制。税收管理员按计划进行下户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趋势等情况,并记录“税情日记”,收入核算部门建立重点企业纳税台帐分月统计数据并加工分析,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根据目标考核制度,按规定进行扣分处理;七是结合纳税服务,促进税企沟通理解。在税源监控过程中做好纳税宣传、辅导等工作,对重点监控企业数据的上报,该局核算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有误数据耐心向纳税人辅导填报。通过纳税服务促进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保证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八是结合日常检查,加强疑点会诊评估。对有疑点的企业进行会诊和纳税评估,从而使税源监控与管理紧密结合在一起。该局通过上述有力措施,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提高了征管质量。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郴州市国税局为保证重点税源数据质量,切实抓好填报、采集、审核、修改、存贮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强化源头控制、分级审核和通报考核,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该局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考核监督,完善考核办法,促进监控水平不断提高。此外,该局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深入开展重点税源专题分析和综合分析,认真分析税源发展情况、实现税收情况、税款入库情况以及纳税大户情况,及时发现税源发展以及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分析预测水平,进一步发挥监控工作价值。

市国税局突出四项信息监控加强重点税源管理

一是经营信息比对。依托税收信息化征管数据平台,将重点税源监控系统采集的企业生产经营、税收等指标,与税收综合征管软件、重点税源预测系统、2010年税收调查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比对,发现数据差异查找原因、及时修正,提升重点税源监控数据质量。

二是关联信息管理。开展重点税源微观分析,围绕原料采购、资金往来、产品销售等环节,动态把握重点税源企业的关联交易信息,开展经营、税收相关指标关联分析,把握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运行趋势,防止企业利用延期纳税、弥补以前亏损等事项进行虚假申报。

三是行业信息分析。以税收收入变化、税负增减监控分析为突破,搭建重点税源行业数据分析模型,加强对采矿、电力、废旧物资经营等行业监控,着重了解经济运行、市场需求、煤电定价机制、财政退税的经济税收影响,分析影响税收管理的深层次原因。

四是风险信息防范。定期公布重点行业异常指标信息,拓宽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案源线索;针对重点税源企业类型、行业、经营等特点,选取纳税评估和稽查办案的典型案例,分析税收违法行为,暴光处理处罚结果,增强纳税遵从,化解税收风险。

一、加强税源管理的实践

近年来,湖南省国税系统对税源管理方法和途径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对经济税源进行全面的监控和分析。一是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监控体系。二是建立了两套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管理体系。三是全面开展税收与经济对比分析。四是对重点税源行业的调研分析不断加强。五是加强个体零散税源的监控管理。

(二)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在全省所有基层县(市、区)局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以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申报准确率为目标,以行业评估为抓手,以提高纳税评估质量为主线,立足规范性,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纳税评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税源管理基础工作。与湖南省地税局合作,规范统一了纳税人登记号。完善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建帐和个体户的评税、定税。建立健全了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岗责体系。积极推广应用税控装置。以全面推广运用综合征管软件为契机,对全部纳税户的所有纳税信息都进行了一次重新审核,实现征管数据省局大集中,提高了税源信息的共享程度。

(四)强化欠税管理。将欠税管理工作作为市州局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欠税约谈、欠税公告、欠税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欠税的管理。

二、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税源管理地位与现行征管模式不相适应;二是税源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三是税源管理力量和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税收管理员素质还不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三、加强税源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税源监管机制。强化税务登记管理,建立健全纳税人户籍管理和纳税人终身识别码制度,完善税务登记验证制度,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已办工商登记而未进行税务登记户的提示和预警机制,建立税源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

(二)完善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制度。定期对纳税人的户籍信息、税源构成和相关纳税信息等开展调查。依靠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税源管理,实行户籍管理、分类监控,提高管理效能。健全税源管理统计分析制度,建立税源管理数据指标体系和税源分析的数学模型。

(三)建立并完善经济税源数据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中现有的税源数据资源,建立与税源相关的信息数据库。按照综合征管软件的要求,加强税源数据采集、比对、录入等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提高管理效率。采取各种措施规避系统运行中的数据、网络等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维护体系和安全监控体系。

(四)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注重选拔一批懂企业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和法律、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适当提高税收管理员占一线人员的比重。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将税源管理职责落实到具体税收管理员和相关纳税户。强化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税源户的日常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联系征纳双方的纽带作用。加强税收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五)完善纳税评估体系。明确纳税评估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分税种、分行业、分规模级次的纳税评估体系和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率、平均物耗能耗等评估指标体系,提高纳税评估的科学性。认真对比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之间,企业申报纳税情况与统计的增加值、实现利润等相关信息之间的差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涉嫌偷骗税的要按规定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六)强化税务检查。稽查部门职责可以界定为以下四项:即所有纳税人偷逃骗抗税案件查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的协查、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日常检查要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及时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要建立起征管与稽查的互动机制,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偷逃抗骗税案件,要移送稽查局查处;稽查发现的税收管理漏洞,要及时反馈到征管部门,形成税源监控的合力。

(七)理顺机构,明确职责,发挥税源管理整体效能。在省以下市(州)、县(市、区)税务机关设立税源管理科、股,负责所辖区域纳税户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资料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数据的采集分析,开展行业及企业纳税评估、经济税源宏观分析等具体税源管理工作。完善办税服务厅设职能。加强申报资料的审核,加强发票的比对,建立前台窗口采集数据与后台管理数据共享等制度。

(八)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税源管理的社会监控网络。发挥社会力量协助税务机关实施税源监控的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税氛围,提高税源监控效率,降低税源监控成本。

今年以来,受全国性汽车市场变化影响,长安福特马自达、力帆汽车、上依红三大整车制造企业的产销走势明显回落。面对支柱税源减收对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带来的风险,该局积极探索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借鉴风险管理的理念,加强对汽车行业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有效提升了应对经济税源变化的能力,其主要做法是:

一、分业态进行风险识别,找准税收风险点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该局结合辖区汽车行业的发展现状,通过整合和评估各种税收数据信息,根据整车制造、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服务和汽车物流四个不同业态的特点,认真查找各个业态的税收风险点。

对整车制造业,重点关注其税收筹划、分立重组、股权交易、关联交易等重大涉税事项,及时跟踪整车产销情况,查找税收增减变化的原因;对配件制造业,重点关注其对区内和区外整车企业的配套生产情况,掌握企业总分支机构间关联交易和利润分割等情况;对销售服务业,重点关注汽车4S店在销售过程中有无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等情况,加强对加价提车、发票开具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对汽车仓储物流企业,重点关注其对区内区外汽车企业的配套物流及关联情况,监控其成本费用的列支和扣除情况,加强对自开发票和代开发票的管理。

二、对不同税收风险点进行评估,实施风险分类管理

风险处理是风险管理的核心。该局通过实施管理前置、加强税源监控、狠抓基础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实施风险分类管理,防范和化解税源监控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和税收管理风险。

一是全面推行企业财务备案制度。针对在日常税收征管中发现的部分企业特别是汽车配件制造企业存在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成本核算有漏洞、库房管理混乱等现象,出台了《汽车行业企业财务备案制度》,对企业建立库存账、存货盘点、物流管理、电算化软件使用和资料报送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管理前移,化解税收风险。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监控。2011年,由于汽车市场不景气等因素,该局第一纳税大户长安福特马自达税收收入同比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给组织税收收入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该局将加强对长安福特马自达的税源监控作为应对组织收入压力的重要措施,坚持每月下户调研一次,通过核实企业资金使用、存货周转、授信销售等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的现金流和财务运作情况。通过整理分析第一手的信息数据,每月撰写当月税收分析报告,详细了解企业税收和产销量增减变化的原因,提高税收分析预测的能力,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三是狠抓税收基础管理。把完善基础管理数据库,提高征管质效作为推行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完善征管部门、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的税收征管效能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把加强汽博中心名车广场专业市场管理作为提高基础管理的重要抓手,逐户对经营户进行清理和纳税辅导,加强与工商、地税、专业市场管理方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联系机制,提高了专业市场管理水平。

四是提高纳税辅导的针对性。全面推行六种纳税辅导形式,明确规定税收管理员每月下户辅导不少于5次,每季度会议辅导不少于1次,每次辅导前都针对纳税人特点做足功课,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对重点税源企业以辅导涉税处理为主,针对其股权变更、非居民税收、关联交易等实施前置纳税辅导,提前介入企业涉税处理过程。对中型企业以提供政策辅导为主,定期收集整理纳税人咨询的涉税问题,将处理建议共享到个性化服务平台上,免费为纳税人订阅《税收法规汇辑》、《中国税务报》等税收资料,丰富纳税人获取税收政策的渠道。对个体工商户以提高其依法纳税意识为主,通过不定期开展税法宣传,宣传纳税人权利与义务,辅导其正确处理财务和税务问题,提高纳税意识。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风险预防能力

风险预防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最后阶段,增强税收风险防范能力是提高税收管理与服务水平的重要体现。该局以推进行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为载体,理顺业务科室与税务所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建立起税收风险管理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机制,有效增强了抵御和防范税收风险的能力。

一是加强税收专业化管理制度建设。成立专业的税务所,专门负责汽车行业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将汽车行业细分为四个业态,由一位税收管理员负责管理一个业态,提高管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每月召开专题会,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布置工作任务。科学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税务所主要负责日常税收管理与服务,加强对企业的产销量与税收收入的比对,做好税源监控;税政部门负责提供专业性税收政策服务,加强汽车行业各项税收政策的效应分析;征管部门负责对日常税收管理的指导,提出行业管理具体措施,防范税收管理风险;收入核算部门重点加强对税收资金的监控,并综合各类信息,加强对汽车行业的经济税收分析。

二是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紧紧围绕税收管理员的六项基本职责,探索实行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和讲评制度,管理员每天在工作底稿系统中进行工作记实,每月围绕记实内容开展讲述点评,使税收管理员工作条理更清晰、讲评更具体。推行税收管理员副岗制度,选派各科室年轻干部深入基层税务所,作为税收管理员副岗,共同开展税源分析、纳税服务、纳税评估和其他专项工作,督促其履行好副岗职责,学习业务知识、丰富工作经验、减轻基层负担。

三是提高信息管税水平。自行设计开发了汽车行业信息管税系统,科学设置相关指标,涵盖了涉税信息维护、收入进度查询、出口退税监控、固定资产抵扣管理、申报情况统计、经济税收分析等内容,为及时防范税收风险提供了信息支撑。开发启用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系统,要求税收管理员和副岗每天都要通过系统如实记录履行职责情况,进一步细化管理工作,量化考核依据,有效激发了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质效。

四是注重培养专业化管理人才。针对汽车行业大企业较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业态增多,流动性、国际性、隐蔽性越来越强的特点,把培养专业化服务人才作为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支点,选派学历较高、肯干事、能干事的青年干部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由经验丰富的干部采取“传、帮、带”的形式,促进青年干部尽快成长成才。要求每个管理员对所管业态的特点和风险应对有深入的了解,对汽车行业的发展现状有宏观的认识,充分发挥管理员作为“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和税收监控员”的重要作用,提高管理与服务的能力,把握税收风险管理的主动权。

一是严格日常考评,提高数据准确性。根据相关工作规定,制定考评办法,对重点税源监控中出现的数据错误、遗漏和不按时报送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减少数据误差率,提高数据准确率。二是加强数据利用,提高重点税源分析质量。充分利用现有的监控数据,对企业经营、财务、税收、政策和征管等动态情况进行跟踪,对管理风险预警和税收风险预警进行专题分析,进一步提高重点税源分析质量。三是强化操作培训,提高实际应用能力。针对2011年重点税源监控系统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模拟操作培训,并对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市局进行沟通,辅导并督促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调整和修正。

行风险管理 加强税源监控 提升大企业管理与服务水平

[来源:本站 | 作者:白银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管振安 | 日期:2010年11月16日 | 浏览

985 次] 字体:[大 中 小] 大企业管理与服务的总体要求,就是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税收工作主题,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防控税务风险,实施专业管理,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改革创新,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新路子,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质量与效率。全市在以推行税务风险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等方面提升大企业管理与服务水平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一、管理与服务好大企业意义重大

(一)大企业的特殊性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企业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体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影响到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的大局,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已经成为税收管理的重点。

(二)顺应税务管理的国际趋势

区分纳税人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并着重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已成为税务管理的国际趋势。

为探索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下对大企业税务管理和服务的新模式,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的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是我国为顺应国际潮流,实施分类和风险导向的税收管理模式而成立的。白银市国税局于2010年成立了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设在本地的成员企业及分支机构,以及市自选定点联系企业的相关工作。目前,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及其成员单位在全市的企业有22户。市局根据企业规模、销售收入、缴纳税金、行业特点等情况,选定了8户企业作为市级定点联系企业。2009年,全市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税源户为92户,全年缴纳税金13.16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的81.69%。作用十分巨大。

二、大企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的调研、走访重点税源户、召开税企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办税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听取其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大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涉税诉求受理与解决渠道不畅,纳税服务不具备针对性。

税企沟通方面,交流的方式少,渠道较窄,没有充分利用网站等信息化手段构建便利的互动平台。由于大企业经营管理较为规范,纳税遵从度较高,但因经营业务多样,机构规模大,业务管理比较复杂等特点,其涉税需求也较多,因此需要税务机关为大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个性化服务。

(二)对税务风险管理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或缺失

大企业的税务风险更多的来自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态度和观念不正确、内控制度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的异常压力等。在今年市局对所辖大企业风险管理的调查中显示,没有企业有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只有一个企业有专门的办税机构,没有企业建立完整的税务风险管理体制。

(三)税源监控手段落后,信息渠道不畅。目前税源监控手段基本还停留在手工操作和人工管理上,计算机运用的网络化水平较低,未能实现信息共享;计算机的智能化水平也较低,多数为单机运行,信息处理分散,征管信息来源渠道少,无法准确、广泛、深入地监控纳 税人的收入状况,各部门所掌握的纳税人的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给税源管理责任人。

(四)大企业有更高的专业服务要求,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大企业的特殊性,其除了最基本的纳税服务外,希望税务机关提供更多的专业化服务以满足其特性的需求。目前税务人员的素质和这一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提升服务水平。

三、大企业管理与服务的主要做法

大企业税收工作的核心内容是风险管理和个性服务。风险控制是管理与服务的工作结合点,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大企业通常都有较强的纳税意识,但涉税事项复杂,需要较高的税收事务处理能力。提高遵从水平首要的是通过优化纳税服务提高企业的自我遵从能力,以防范风险于未然。在此基础上,把有限的管理资源放在应对少数故意性税收不遵从上,通过加强管理及时纠正他们的不遵从行为,并将有关的服务措施跟上,确保以最小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管理效益。

(一)建立税企沟通互动机制。目前,市局制订了《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成立了《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利用互联网,建立了大企业信箱、QQ群等。同时采取定期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等,宣传税收政策,了解企业意见,回应企业涉税问题。开展定点联系企业基本情况调研,为企业送达《甘肃省国税局致全省定点联系企业的信》及《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了解企业涉税诉求。利用互联网建立大企业信箱,为定点联系企业发送最新税收政策,使大企业尽早接收最新的税收政策文件。

(二)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最新的税收政策通过电话告知、印制税法宣传资料免费向企业发放等多种形式及时有效并有针对性的向大企业进行税法宣传,从而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和遵从度。在办税服务厅进行了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订单式服务、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开通了绿色通道—大企业办税室。开通电子申报、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缴纳税款,为大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提供便利。在大企业集中的区域设立报税、认证点专为大企业服务。

(三)推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引导大企业落实好《指引》,帮助企业树立税务风险意识,引导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相关机构,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企业办税人员素质,全面控制税务风险,提升税收遵从度。

为全面推行风险管理工作,市局成立了推行大企业风险控制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白银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试点方案》,并确定白银有色集团公司为试点企业。领导小组多次深入白银公司调研指导推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向企业管理层宣传讲解了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可以采取的预防或控制手段,使企业管理层认识到推行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结合试点企业的情况,对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税务风险管理各项制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企业在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防范和控制方面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的业务优势,在风险的查找、评估和防控上逐项帮助企业制定出具体的内容。

在市局指导下,白银公司风险管理稳步推进,成立了集团公司层级的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税务风险管理办法》、《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形成了《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责任制》、《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设置图》、《主要风险监控图》等图表,明确岗位职责及风险监控与作流程;编制了《税务风险防范手册》,指导和帮助企业利用自身的力量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遭受法律的制裁,财产损失和身誉损失。

(四)开发应用《重点税源管理分析软件》

市局自行研发“重点税源管理分析软件”,在全市三级定点联系企业中的工业企业中推行,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与考核办法。重点税源管理分析软件的设计开发,是经过充分调查论证,总结继承了以往税源管理的有益经验,结合重点税源的生产经营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的。税收管理员通过定期采集录入相关数据,经过软件处理以后产生监控结果,自动判断产品产量与所耗用原材料之间的数量关系是否合理,为税收管理员下户核查提供依据,达到监控企业如实申报的目的。同时,软件的使用便于税源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便于各级各部门随时了解税源情况。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不断的努力,白银市国税局大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建立多渠道税企沟通互动机制,及时宣传税收政策,了解企业意见、回应企业涉税诉求。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个性化服务,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办事效率。如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二级单位每月取得的进项发票3000余份,公司及二级单位每月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往返于税务机关认证发票。积极为该单位开通了网上认证系统后,该单位根据新的认证手段及时整合了业务流程,不仅节约人力资源,办事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二是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在没有经验可借鉴、没有成熟的模式可循的情况下,大胆探索、勇于尝试,迈出了第一步。在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推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使企业管理层充分认识到了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观念得到了转变和提升,为今后企业扎实稳步的推行税务风险管理打下了基础。税务风险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和体系的形成,为企业开展此项工作做到了制度化、常态化。同时,税企双方都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变化,也是一个不断更新和完善的过程。

目前,帮助大企业推行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的定点联系企业的化工、电力、煤炭行业全面推行。

三是《重点税源分析管理软件》的推行,解决了收集到的企业信息规范存储问题,方便调阅查询;借助计算机进行数据的分析,监控企业的生产、销售、产品库存及能耗、物耗变动是否异常情况,分析预测企业税收收入的变化趋势,提高了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水平;为稽查选案提供了案源。

站在新的起点,白银市国税局大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将进一步转变观念,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大企业管理与服务水平。

目前为止,湖南省嘉禾县国税对29户纳税人开展了纳税评估,共查补税款416万元,罚款2.8万元,移交稽查18户,结案7户,查补税款350万元。

为进一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重点税源监控的数据质量,该局充分发挥监控数据在组织收入、税收管理、税源预测、政策分析等方面的作用,突出做好重点税源风险预警和应对工作。

充分利用重点税源数据,积极开展分类、分行业的分析,为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和加强税收征管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构建税收收入质量评价体系,包括税收收入目标控制度、税收收入结构优化度、税收与经济协调度、税务机关风险控制度等方面内容。

建立和健全重点税源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充实完善档案内容,系统掌握企业历史、现状和趋势,提高税源控管的效率和水平,在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分析利用的同时,还突出做好风险企业的调查分析和风险应对工作,对管理风险突出的企业及时移交评估或稽查部门,对收入风险突出的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检查纠正。

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加快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工作步伐,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岳池县国税局采取多举措不断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

一是推进分类管理。以市局《重点行业税源分类监控管理办法》为指导,加强对年纳税10万元以上和年经营收入百万元以上税源的监控分析,掌握企业经营场地、主要设备、生产能力、经营方式、生产周期及原燃材料来源等基本情况,并分户建立《纳税人税源信息登记表》,切实掌握纳税人的税源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对纳税市局监控重点税源推行“一户一策”的管理模式,完善税源管理责任和重点税源收入分析报告制度,发挥重点税源的支柱作用。

二是加强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税务政策、法律及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不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加大调查研究,对税收执法、涉税业务流程等工作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清理,找准改进和完善措施,规避税收风险。加强执法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税源管理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税收政策执行、征管稽查工作开展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强化信息管理。加大纳税人减、免、退税资格认定和核定工作,加强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确保定额公平、公正。加强与财政、工商、地税、电力等部门的合作,收集第三方信息,并结合“营业额监控、税负控制”的“双控”税源监控模式,根据行业或企业特点,分别确定其营业额的主控指标、合理税负值和警戒值,完善预警分析机制,强化信息比对,为加强纳税人监控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是优化纳税评估。制订评估计划,对纳税市局监控的重点企业必须逐户开展评估工作,各税源管理单位按季确定1—2个行业开展纳税评估;对连续三个零(负)申报或申报明显异常的纳税人,及时进行纳税人约谈和评估,对涉嫌偷税的按规定移交稽查局查处,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堵塞税收漏洞。一是科学设置税收执法风险点。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基础,把税收收入、发票管理、减免税管理、延期类审批、税款解缴提退五个业务事项的合法性、及时性、规范性作为执法风险防范重点内容,设置了126个风险点,将税收风险管理融入到税源管理之中。二是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监督。根据税源管理中出现的不同风险点,通过采取“风险教育”、“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风险监控”等措施,从政策依据、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时限、执法文书等方面进行监督,促使税务人员在税源管理中注重自身风险防范,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查找纳税人涉税风险。按照税收风险管理要求,建立了45个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风险特征库,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不同风险,找出了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中可能出现23个涉税方面的风险点,提高了纳税人风险意识,促使纳税人不断规范内部经营管理。四是引导纳税人规避风险。将23个涉税风险点编印成《纳税人涉税风险手册》进行发放,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应对措施,提醒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中加强防范,提高税法遵从度。2010年全系统税收执法过错率比上年下降了36.14%,全年共实施纳税评估2749户,评估补税8382万元,共检查纳税人1290户,查补税款及罚款3.36亿元。

城西区国家税务局履行各阶段活动计划,落实重点税源管理,制定了《城西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小组,要求各征收单位将本部门所辖区管户税收比重达到75%以上纳入城西区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监控,除目前省、市级监控的11户企业外,此次又新纳入城西区国家税务局监控的企业13户。

城西区国家税务局选择代表性的行业,实行分类监控管理,进一步规范监控管理制定,提高重点税源企业数据质量。强化应用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开展经济税源分析、预测预警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和税收风险分析及日常动态分析。将监控管理的重心从建立数据信息档案向应用数据信息转变,扎实开展税收分析,加大对负申报、零申报、零纳税、欠税企业的跟踪分析力度,开展应征税收同比增减30%以上企业月度简析、重点税源企业季度综合分析,切实提高应用能力,增强监控职能。

大江网讯丁玉孙、陈浩报道:近日,樟树市国税局加强信息监控、强化税源管理。

一是经营信息比对。依托税收信息化征管数据平台,将重点税源监控系统采集的企业生产经营、税收等指标,与税收综合征管软件、重点税源预测系统、2010年税收调查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比对,发现数据差异查找原因、及时修正,提升重点税源监控数据质量。

二是关联信息管理。开展重点税源微观分析,围绕原料采购、资金往来、产品销售等环节,动态把握重点税源企业的关联交易信息,开展经营、税收相关指标关联分析,把握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运行趋势,防止企业利用延期纳税、弥补以前亏损等事项进行虚假申报。

三是行业信息分析。以税收收入变化、税负增减监控分析为突破,搭建重点税源行业数据分析模型,加强对酒类、盐化、医药及保健品、保险设备、废旧物资经营等行业监控,着重了解经济运行、市场需求、煤电定价机制、财政退税的经济税收影响,分析影响税收管理的深层次原因。

四是风险信息防范。定期公布重点行业异常指标信息,拓宽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案源线索;针对重点税源企业类型、行业、经营等特点,选取纳税评估和稽查办案的典型案例,分析税收违法行为,曝光处理处罚结果,增强纳税遵从,化解税收风险。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重点税源企业认定工作。充分认识重点税源管理是落实“抓大、评中、定小”税源管理思路的重要工作举措。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11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确定重点税源管理范围,确保所有重点企业均纳入管理。

二是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数据质量,确保重点税源数据准确可靠。加强对企业办税人员的培训辅导,从源头防止错误数据的产生。同时将重点税源报表报送情况作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一项重要参考内容,提高企业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度。加强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切实把好数据入口关。三是深化分析应用,推进风险管理,提高重点税源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对重点税源企业所采集的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反映重点税源及整体税源税收现状及趋势,了解征收管理和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发挥监控数据在组织收入、税源预测、政策分析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重点税源专题分析,反映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变动和发展前景,为分析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沭县地税局采取动态化税源管理、服务与管理并重、重点监控等“三项”措施,强化重点税源控管确保全局收入快速平稳增长。其中,让重点税源真正“唱好收入压轴戏”。今年上半年,该局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入库税款17233万元,同比增收4924万元。

实行动态化税源管理模式,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联系走访制度,选拔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税务人员担任重点税源企业所在地税收管理员,对其企业性质、生产规模、工人人数、涉及税种等内容详细登记重点税源底册。

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理念,有针对性强化税收辅导和税种管理等税法宣传,定期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服务座谈会,及时将新出台的税收政策送到纳税人手中,有效提升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遵从度。

对年应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154户纳税户实行重点监控制度,实行逐户逐月动态监控和经济税收联动分析,密切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税收收入综合管理水平。

第三篇:重点税源

关于2010年重点税源企业电子申报补充数据填报口径

附表一:《重点税源企业电子申报基本信息情况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统计表。《基本信息表》随月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金额单位一般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其余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现将有关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基本属性

1、企业税务登记号码:(必填)

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代码后9-12位组成。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有两个以上属地纳税的重点税源户,应按其不同的属地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写。

2、企业名称:(必填)

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主管部门:(仅中央级企业填报)

4、集团公司情况:(必填)(1)非集团隶属关系的一般企业;(2)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

(3)集团母公司(集团总部)仅有相应集团的管理职能,却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集团总部机构;

(4)集团成员公司。

5、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必填)

⑴独立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必须按月填报B1表,按季填报B3、B5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必须按季填报B4表;

⑵独立核算按季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仍须按月填报B1表(应

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数额填入本月栏),按季填报B3、B5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还必须按季填报B4表;

⑶非独立核算不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填写B1、B5表和B3表的相关附列资料;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还必须按季填报B4表。

6、增值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0)表示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分(11)、(12)、(13)子项:

(11)表示独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12)表示统一核算增值税的总公司: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的总公司统一核算增值税。由分公司属地预缴的增值税部分,总公司用“应纳增值税调整额”指标调减总公司应纳数;

(13)表示属地预缴增值税的分公司: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分公司属地预缴税款的,不需要填报增值税核算指标,需要将属地预缴增值税数额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增分公司的应纳数。

(20)表示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含小规模纳税人);(30)表示其他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90)表示不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7、消费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1)按法定税率(额)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2)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人;(3)按其他方式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4)不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8、营业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1)按法定税率,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2)核定征收(按税率或税额),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3)汇总下级公司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4)其他方式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5)不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9、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必填,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10)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下分(11)、(12)、(13)、(14)、(15)、(16)子项:

(11)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2)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按比例就地预缴成员企业,如:大庆油田、胜利油田;

(13)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总公司,如:金融行业、中石油、中石化总公司等;

(14)上报上级公司预缴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15)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16)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20)实行按上一纳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下分(21)、(22)、(23)、(24)、(25)、(26)子项:

(21)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2)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就地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等系统的下属子公司);

(23)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统一核算并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24)上报上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25)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26)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30)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下分(31)、(32)、(33)子项:(3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3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33)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40)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41)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42)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43)其他纳税人。

10、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形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享受两项或两项以上优惠政策的企业按享受优惠额度大的形式选择填报)

(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3)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对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优惠;

(4)过渡期的优惠;(5)其他优惠。

11、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指国家统计局确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12、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独立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的企业必填)

指企业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是否为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13.总机构财务报送类型(1)本部报表(2)合并报表

二、2010年月度指标

1、纳税评估补缴税款:

指纳税人经纳税评估后,在本期补缴入库的全部税收收入。

2、自查自纠补缴税款:

指纳税人通过税收自查自纠,在本期补缴入库的全部税收收入。

3、外购可抵扣的固定资产金额:

指纳税人本期外购的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金额。

4、已缴进口环节增值税:

指企业进口货物时,企业当期缴纳的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5、已缴进口环节消费税:

指企业进口货物时,企业当期缴纳的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6、已缴关税:

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关税税额(含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

7、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退税额(填写负数):

指企业当期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退税金额,以负数形式填写。

8、已缴契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契税额。

9、已缴耕地占用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耕地占用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的税额。

10、已缴烟叶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烟叶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的税额。

11、已缴社保基金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社保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保险。

12、已缴其他收费: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除上述各项收费以外的收费。

13、工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的总价值量。它反映工业企业该时期工业生产活动的总规模和总水平。由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照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

14、工业增加值: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和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企业统计核算单位可按照上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

15、电力消费量: 填写企业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电量(填报单位:千千瓦时),本指标工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填报。

16、煤炭消费量: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煤量(填报单位:吨),由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消耗情况填报。

17、油消费量(汽、煤、柴、燃料等):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油量(填报单位:吨),由工业、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填报,主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和燃料油。

18、水资源消费量: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水量(填报单位:吨),由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住宿餐饮业等相关行业填报。水力发电、循环用水均不需要填列。

19、代扣代缴(非贸易)减免税项目营业额

根据纳税人在报告期内向境外公司(个人)支付非贸易项目外汇时填报出证申请表中的免税营业额填列。

三、2009年财务年报

1、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年报):

本项目应根据《2009年财务年报》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填写。其中实行旧会计制度的企业填写主营业务收入,实行新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营业收入。

2、利润总额(年报):

本项目应根据《2009年财务年报》中的“利润总额”填写。如为亏损

总额,以“-”号填写。

三、2010年季度指标

1、本年累计计提折旧(季度):(必填)

指本年固定资产实际累计计提的折旧。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累计折旧”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填写。

2、工业总产值(季度):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的总价值量。它反映工业企业该时期工业生产活动的总规模和总水平。由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照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本指标为按季填报累计数)。

3、企业增加值(季度):

工业企业统计核算单位可按照上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其他企业可参照下列口径计算企业增加值(本指标为按季填报累计数):

企业增加值=当期劳动者报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当期生产税净额+当期营业盈余,其中:

当期劳动者报酬=劳动者当期获得的工资+福利+奖金+津贴+社保基金+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交通补助等。

当期固定资产折旧=当期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当期生产税净额=当期缴纳的各种税金、规费总和(不含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生产补贴(政策性亏损补贴和价格补贴)

当期营业盈余=企业营业利润+生产补贴(政策性亏损补贴和价格补贴)-从利润开支的支付给劳动者的奖金等。

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指截至报告期企业累计建造和购臵固定资产及有关费用的支出合计。包括: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工器具投资、应分摊计入固定资产的费用等。

5、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指本年累计新增的固定资产原值,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并填写。

6、平均职工人数:(必填)

填写本企业截止本季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独立核算企业填报。公式[(年初职工人数+期末职工人数)/2]取整,本指标不得为空。

7、本年累计为职工支付的薪酬(万元):(必填)

填写与本企业职工人数同口径的本累计薪酬总额。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工资及其计提的各种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本指标口径分析填列。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货币性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二是实物收入,包括企业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三是企业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企业为劳动者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待业、退休、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工资+福利+奖金+津贴+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基金+医疗补贴+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交通补助等。

8、其中: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必填)

指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中的工资、福利、奖金和津贴等。(审核8<=7)

四、2010年全年预测指标

1、预计本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万元):

指企业预计本年发生的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企业本年的经营发展规划相应指标填写,其中实行旧会计制度的企业填写预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实行新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预计的营业收入。

2、预计本年的利润总额(万元):

指企业预计本年产生的利润。根据企业本年的经营发展规划相应指标填写。

3、应缴国内税收合计(万元):(必填)

指企业根据当年经营发展规划预计实现的税收总额。

4、增值税(万元)

指企业根据当年经营发展规划预计本上缴增值税额。

5、营业税(万元)

指企业根据当年经营发展规划预计本上缴营业税额。

6、消费税(万元)

指企业根据当年经营发展规划预计本上缴消费税额。

7、企业所得税(万元)

指企业根据当年经营发展规划预计本上缴企业所得税额。

8、个人所得税(万元)

指企业根据当年经营发展规划预计本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附表二:《重点税源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填表说明

●《重点税源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工业产品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工业产品产、销、存和相关税收情况的报表。

●工业企业有涉及“工业产品编码”中的产品填写本表,如产品编码中没有的产品可以不填报本表(重要强调:煤炭、钢铁、汽车、卷烟、酒、植物油、糖、汽煤柴等油、化肥、农药、水泥、玻璃、有色、原矿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必须填报)。

●企业按软件系统设臵的“产品编码”选择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目进行填报。企业生产的产品较多,一行表格填写不完的,可以继续选择产品编码按顺序填写。一户企业相同产品,必须合并在一起填入相应的产品代码的行列内,表中不能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的产品代码的产品。

●企业自产自用的产品不必填报,仅填报最终产品的有关数据。●计量单位:不需手工填写,填写代码后计算机自动生成。企业填报数据时要特别注意计量单位,要严格按照产品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产品产量的数据,防止出现数量级错误(如:吨和万吨,米和万米等)。

●金额单位:万元(价格单位:元)。

●该表按月填报当期数据,累计数据自动生成。

●本表所列指标说明序号均按该指标在软件中的实际的列号表示,其中:3-24列指标单列均为本年数,双数列均为上年同期数。

●煤炭折合成标准煤填写,其他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指标的要求进行填报。

各项指标口径说明如下: 1.产品名称:

指企业所生产产品的名称,根据软件任务的产品编码选择填写。2.计量单位:

指软件任务规定填报产品的数量单位。软件任务自动设定计量单位。3、4.期初产品库存量: 指月初产成品的库存数量。5、6.产品产量:

指企业当月生产的产品数量,对于工业产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7、8.产品销量:(审核[7≤3+5] [8≤4+6])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销售货物的数量,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数量,对于工业产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

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9、10.产品销售价格(单位:元)(„9=13/7‟„10=14/8‟)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销售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公式: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收入/产品销量)。如因出口等原因造成销售价格不能通过审核公式,请写填报说明。11、12.出口产品销量:(审核[11≤7、12≤8])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对于工业产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期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13、14.销售收入:(必填)指本期该产品的销售收入。15、16.产品销售利润(必填)

指企业销售该产品或提供该劳务的收入扣除其成本、税金后的利润,即某产品的毛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税金及附加)。17、18.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 填报所选产品的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应纳消费税额:

填报所选产品的从量和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如果该产品有两种计征方式的要分别填写。

19.20.从价计征税额:填报所选产品按照销售收入计征的应纳的消费税,等于该产品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21.22.从量计征税额:填报所选产品按照产品销售数量计征的应纳的消费税。等于单位税额×产品销售量。

23.24.应纳资源税:

填报所选产品应纳的资源税。

附表三:《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

填报说明

●本表反映的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营与税收情况,简称《房地产企业季报表》。所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必须按季如实填报本表,兼营房地产的企业也须按季填报。

●本年新增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发生预售时填报本表,本年汇算清缴结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本年内必须继续填写本表各项指标。审核:国民经济行业为房地产业的企业必须按季填报本表。

●本表对项目名称、房屋用途、税款征收方式、项目批准时间、项目投资总额、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售建筑面积等指标采取的是自动取上季数的方式,企业在填报本表时,只需要在一季度首次填报本表时,填报上述指标,以后各期由软件自动取上季填报数,对本期新增项目,企业可在前几期已填报项目之后增加填报(软件设臵对于取上期数的指标中,项目名称为不可修改的指标,其他几项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改)。

●本表共分四个部分,分别是:项目基本信息、本累计已结转成本收入情况、本累计销售及税收情况、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税收情况。

各项指标具体填报口径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根据项目批准时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名称填写。2.房屋用途:

根据软件系统设臵的“房屋用途”选择填写,多种用途的房地产项目,按主要用途填写:

(10)住宅,其中(11)经济适用房、(12)别墅、(13)公寓、(14)普通住宅;(20)办公楼;(30)商业营业用房;(40)其他。3.税款征收方式:

按税务机关核准的营业税征收方式选择填写。4.项目批准时间:

根据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或规划许可证填写。5.项目投资总额:

根据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或规划许可证填写。6.土地面积:

根据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填写。7.建筑面积:

根据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或规划许可证填写。8.可售建筑面积:

指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可以销售的实际面积。

二、本累计已结转成本收入情况 9.已结转的销售收入:

截止报表期该项目当年累计已经结转的销售收入。10.已结转的土地成本:

指本实际已结转的全部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契税(含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配套费(特殊地段市政设施建设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臵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臵动迁用房支出等)等费用。如果未结转土地成本则为空。

11.已结转前期工程费:

指本该项目累计已结转的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支出。

12.已结转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本该项目累计已结转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13.已结转公共配套设施费:

指本该项目累计已结转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如锅炉房、水塔、公共厕所、自行车棚等和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凡能有偿转让的公共

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医院、理发店等都不能计入该成本项目内。

14.已结转开发费用:

指本该项目实际已结转的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企业的各行政部门为管理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在此列,应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15.已结转销售面积:

指项目开发后实际已经结转的全部销售面积,如尚未结转则为空。本项目应与前几项已结转项目口径相一致。

三、本累计销售及税收情况 16、17.本年销售面积:

指本项目本和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对外销售的全部建筑面积。18、19.本累计预(已)收款:

指本年和上年同期本项目累计预(已)收的全部款项,包括定金、首付房款、银行与购房人办妥按揭手续后将购房人的按揭款项已经划到企业帐上的累计数等。20、21.期末销售价格(元/平方米):

指本和上年同期截至报表期的期末平均销售价格。22.本年累计应纳营业税:

指该项目按不同房屋用途适用税率计算的当年累计应纳营业税额。23.本年累计已缴营业税:

指该项目按不同房屋用途适用税率计算的当年累计已缴纳入库的营业税额。

24.本年累计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

指该项目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额,可根据本年“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累计的借方发生额填写。

25.本年汇算清缴的土地增值税:

指该项目本年累计实际汇算清缴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如发生退税,用“-”号表示。

四、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税收情况 26.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开发成本:

指本项目投资以来累计发生的全部开发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契税(含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配套费(特殊地段市政设施建设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臵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臵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如锅炉房、水塔、公共厕所、自行车棚等。凡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医院、理发店等都不能计入该成本项目内)、开发间接费用(本项目累计发生的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不包括整个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

27.其中: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土地成本:

指项目立项后所发生的全部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契税(含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配套费(特殊地段市政设施建设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臵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臵动迁用房支出等)。

28.其中: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

指本项目累计发生的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企业的各行政部门为管理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在此列,应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29.本项目累计已缴营业税:

指该项目按不同房屋用途适用税率计算的累计已缴营业税额。30.本项目累计已缴土地增值税:

指本项目自立项以来累计已缴的土地增值税额,可根据本项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累计的借方发生额填写。

附表四:《企业调查问卷(季度)》填报说明

本表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税收实现情况以及国家各项经济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情况进行调查。

一、本行业景气状况判断

1、您对本行业当前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是

①良好 □

②一般 □

③不 佳 □

2、您对本行业下期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是

①乐观 □

②一般 □

③不乐观 □

3、您对本行业全年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是

①乐观 □

②一般 □

③不乐观 □

二、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判断

(一)总体情况

4、您对本企业当前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是

①良好 □

②一般 □

③不 佳 □

5、您对本企业下期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是

①乐观 □

②一般 □

③不乐观 □

6、您对本企业全年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是

①乐观 □

②一般 □

③不乐观 □

(二)主要经营指标

7、下期营业收入预计比本期

①增加 □

②持平□

③减少 □

8、下期营业成本预计比本期

①增加 □

②持平□

③减少 □

9、下期利润总额预计比本期(赢利企业填)①增加 □

②持平□

10、下期亏损额预计比本期(亏损企业填)①增加 □

②持平□

(三)流动资金

11、本期流动资金是

①充足 □ ②一般 □

12、下期流动资金预计是

①充足 □

②一般 □

(四)固定资产投资

13、本期固定资产投资比上期

①增加 □ ②持平□

14、下期固定资产投资预计比本期

①增加 □ ②持平□ 进出口(有进出口业务企业填写)

15、本期进口货物金额比上期

①增加 □ ②持平□

16、下期进口货物金额预计比本期

①增加 □ ②持平□ 17

③减少 □ ③减少 □ ③紧张 □ ③紧张 □ ③减少 □ ③减少 □ ③减少 □ ③减少 □

17、本期出口货物金额比上期

①增加 □ ②持平□ ③减少 □

18、下期出口货物金额预计比本期

①增加 □ ②持平□ ③减少 □

三、税收趋势判断

19、下期实现税收预计比本期

①增加 □

②持平□

20、下期上缴税收预计比本期

①增加 □

②持平□

21、下期税款预计缴纳情况

①足额缴纳 □

②可能欠缴 □

22、全年税款预计缴纳情况

①足额缴纳 □

②可能欠缴 □18

③减少 □ ③减少 □ ③肯定欠缴 □③肯定欠缴 □

第四篇:大东国税所关于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管理

大东国税所关于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管理

—大商集团东港千盛百货有限公司的情况报告 市局征收管理科:

大东国税所按照省局、市局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整体要求,依照省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参照省局《重点税源企业信息资源库》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验分析识别特征库》的数据,对照大商集团东港千盛百货有限公司2010年全年的经营情况进行测算和比对,为了有效的开展这项工作。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以所长曲刚为组长,成员赵霞、宋君成、崔远镇为核查人员的专题重点税源小组,按照市局的部署和内容,认真研究这项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征收管理,结合实际采集企业经营方面的各种信息,模索评估检查减少税收风验经验。

2、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其步骤为,一是按照市局下发的风验分析识别特征库及信息资源库数据给企业,企业先对照自查对比测算。二是根据企业的自查测算,核查人员对数据比对账进行复核。三是对复核的数据看能否找出漏洞点。四是采取的评估与本次数据进行结合,找出疑点。五是对疑点数据要求企业进行合理解释。

A、企业的基本情况

大商集团东港千盛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的8月法人代表骆华年。会计柴维英;地点开东港市大东区迎宾东大街;主要为服

装、百货、鞋帽、针纺织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照相器材、食品粮油、烟酒家用电器、劳保用品、图书首饰、农副产品、钟表维修、房屋柜台租租赁、广告版租赁等。注册资金500万元。私营有限公司。2008年11月1日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此户隶属于大商集团管理,上市公司。是大商集团的分属机构。

B、企业的经营情况

2009年1-4月筹办超市,5月正式营业。营业收入60.784.209.80元。销项税10.382.993.01元。(其中有销卡)进项税8.655.395.57元.上年留抵22.111.68元。应缴1.705.485.76元税负2.80%。

2010年企业销售收入100.744.033.79元。销项税17.999.159.78元。(其中有销卡)进项税15.437.587.92元。已缴税2.561.571.86元。税负2.54%。

根据市局的要求,具体填表内容在附页。

第五篇:重点税源企业

重点税源企业

重点税源监控是通过对重点税源企业有关财务、税收数据指标的分析,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分析企业税源变动和税收问题的联系,为税收征收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的基础性工作。从2000年开始,税务部门根据开展税收工作的需要对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进行全面监控,旨在全面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情况,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动态,并通过二者之间的相关关系研究,为组织收入和征收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一、重点税源监控选户标准

1999年,重点税源监控选户标准是年缴纳“两税”在20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年缴纳营业税在5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监控企业1404户。随着税源管理的不断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提出扩大监控面的要求,从2001年起重点税源监控标准不断调低,监控范围逐年扩大。到2005年重点税源监控标准调低至年缴纳“两税”在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年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监控企业户数增加到30287户,比1999年监控范围扩大了20倍。2006年将把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在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以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监控范围,并将因出口退税、享受税收减免等因素造成的纳税额度不达监控标准、但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同时将充分利用征管系统采集数据,减少纳税人重复数据填报。

二、重点税源监控税收比重

2000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入库税收2982万元,占到了全国税收收入(扣除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证券交易印花税,下同)的27.9%。2004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入库税收9865万元,占到了全国税收收入的45.17%,监控收入比重提高了17个百分点。2005年1-9月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入库税收7955万元,占到了全国税收收入的39.66%。

三、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指标体系

随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对税收管理提出了全新的理念和要求,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充分利用征管系统采集数据已是必然趋势,对监控企业进行各种需求和深入分析的要求越来越迫切。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提出“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总局不断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和细化重点税源监控指标体系,为各地税务机关分析企业的税收问题提供了直接客观的依据。2005年重点税源监控指标体系的指标数量由2000年88项增加到130项,2006年企业表的指标将增加到147项。并摸索出了一套进行税源管理和开展微观税收分析的方法,编写了《税源监控管理及其数据应用分析》和《微观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及方法》两本书,用以指导全国税源管理和微观税收分析工作。同时以加强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常规分析工作,来促进重点税源监控数据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完善了税源管理。

四、重点税源监控的重要作用

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实施几年来,为积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推动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分析。企业是纳税人,更是市场的主体。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掌握和了解来认识宏观经济,可以对宏观经济形势做出更直接的判断分析,客观把握宏观经济形势,才能建立税收与宏观经济的真实联系,为开展税收分析、把握税收收入形势提供客观依据。

第二,深入开展税收收入影响因素分析。利用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分期、分税种、分行业、分注册类型和分地区的各项数据,可以将影响税收收入的各种因素从不同角度展开,充分展示税收的各种规律和特征,把握税收变化的命脉,认识税收与经济的细微联系,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渗透到税收分析工作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当前各月的收入分析会议,都需要重点税源数据提供影响因素的数据支持。

第三,开展同业税负分析,为纳税评估和重点稽查选案提供数据支持。利用同业税负分析原理,可以测算各个行业的税负水平以及各纳税人围绕这一水平所表现出的各种规律和特征。以此为基础,可以建立行业税负客观标准,指导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工作;揭示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稽查选案提供数据支持。

第四,利用同业税负分析原理,考核评价各地征收力度。同业税负分析原理,由于剔除了经济结构和税收政策的影响,使同一行业的税收负担更多地体现税收征管因素的影响,使宏观税负这一不可比指标变成一个可比的实用指标,从而可以用于考核评价不同地区的征收力度,为税收征管考核增加更为客观的评价指标,丰富了税收征管考核指标体系。总局利用2003年和2004年的企业税收资料调查数据,分别对43个大行业500个小行业的增值税税负、38个大行业100个小行业的营业税税负进行了测算,使征管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

第五,基于监控数据,建立预警机制。重点税源监控数据指标体系由企业财务指标、税收指标和其他统计指标组成。利用各指标间内在的逻辑关系,结合同业税负分析原理测算出的各种规律特征,建立起我国唯一的指导全国税收征管工作的预警体系。目前,可以按季发布500多个小行业的增值税和100多个小行业的营业税预警报告,查出企业税收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不符的税收问题,并发布了全国各行业预警企业的名单,为强化税源管理、组织税收收入提供信息。管理

一、重点税源户管理必须有坚定的信心

重点税源管理就是以重点税源企业为具体对象,通过建立管理台帐、税源数据库,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分析、预测等管理。加强重点税源户管理能起到为整体税收管理提供信息服务,为税收分析提供数据支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作用。事关重大,责任重大,工作千头万绪,工作事无巨细,基础要求夯实,管理要求到位,为此我们必须有坚定的信心,充分了解加强重点税源户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能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在第一时间内对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变化动态进行了解和分析,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动情况,分析税收收入变化原因,预测税收收入发展趋势,提高税收分析水平和税收预测的准确性;三是通过加强重点税源管理,能促进税收计划编制和组织收入工作水平的提高,在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时,抓住了重点税源,就掌握了计划落实的主动权,有利于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抓住了重点税源,就抓住了主要矛盾,有利于发现和解决组织收入中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税收计划任务的完成。

二、重点税源户管理必须有专门的机构

1、重点税源户要有专门确定机制

重点税源户的确定应以先进的计算机系统为依托,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对全体辖管户实行有机筛选,滚动确定重点税源户。我们可以从企业注册资本、经营收入、应交税金三个方面考虑,在税源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监控税源相对集中、行业特点明显,或者征管相对薄弱、容易出问题的行业,如房地产行业等。重点税源户可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是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税源户:即按照上一年税收收入的多少排序选取,选择占税收总收入60%∽70%的企业进行监控。

(二)是具有行业特点的税源户:第一是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或上级确定的监控点。第二是针对当年区域经济中特殊行业、热点行业确立的监控点。

(三)是确定实时或临时重点监控户:即将当年非重点税源户中每月新增税收收入额超过一定数额或新开企业投资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的企业纳入监控户管理。

当然,重点税源户在经过一定的选择排序后,应由专门机构进行审核、删除、明确、公布,稳定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任意变动,从而保障重点税源户管理工作的有序性、长效性。

2、重点税源户要有专门管理机构

在目前的税收管理机构的构架内,可以实行分类分组管理,结合或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信用等级制度将重点税源户专门划组管理,试行专门的重点税源户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业务熟悉,熟练掌握财务、税收技能的税务干部;设立专门管理机构,便于集聚专业人员,形成税收征管合力,通过分组管理后,不断积累实践经验,逐步深化管理举措,提升专职管理效能,以点串线、以点带面,以较少的人力资源投入,获取最大的征管效果。可以说重点税源户中以往分散式管理、常规式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以集约式、专门化管理来取代已是势在必行。

三、重点税源户管理必须有明确的目标

重点税源户必须以科学的方式进行管理,明确目标,即实行个体化、综合式、深入型管理:

一是重点税源户个体化差异现实需要税务机关实施有差别的税务管理。在现实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我们能充分认识到这种个体差异不单单反映在数量上和规模上,而且体现在纳税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模式上,重点税源户这类特征更为明显。应对这一类纳税群体,常规性的税务管理力度明显不足,如重点税源户在经营扩张中经常采用融资(如红豆股份采取增发股票方式进行融资)的方式,资本运作需选取最适当的比例,减至最少的费用支出,追逐最大的边际效益,来达到增加资产规模的目的。这种现实中的个体化差异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不断开辟管理领域,填补非常规性管理的空白。

二是重点税源户实施综合式管理重点就是要掌握重点税源户的综合信息,以便于专业化税收征管的开展。重点税源户往往是一个层次结构复杂、经营范围广泛、内部运作紧密的系统,如存在母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等现象,如果按照以前属地管理模式极易造成信息中断,造成管理漏洞,影响征管质量,我们必须有计划实行综合性管理,及早取得企业信息,摸清企业底细,了解税源,掌握情况。这些信息主要是:价格信息、融资信息、结算方式信息、资本结构信息等,通过对此类信息分析,可以判断重点税源户纳税遵从程度和有无良好的纳税意识,从而把税收专业化管理定位在以信息为基础,与企业运作相同步的实质性、全方位控管上。

三是对重点税源户的管理仅仅依靠常规管理或以监控间接税为主,已不能涉及深层次的问题,强制性的管理稽查手段在实践上亦不能取代重点税源户的专门管理。税务机关在较短的时间内想全部、深入地掌握重点税源户的纳税能力、获利能力等是不现实的,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税收分析、预测、规划收入缺乏深入广泛的信息资料,信息失灵就势必造成管理失控。要改变这一状态,应及时调整管理目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逐步使税务管理由表层向内核发展。

四、重点税源户管理必须有健全的制度

重点税源户管理应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目前创新的税收管理服务制度包括:税收联络员制度、预约服务制度、专项税收宣传制度、提醒辅导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税源分析预测制度、重大事项管理制度、数据积累制度。

税收联络员制度,即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定期交流,及时沟通,一方面由税收管理员了解企业最新经营情况,掌握企业动态信息,为健全企业信息数据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促进税企双向交流,为企业排忧解难,有针对性的进行纳税辅导,取得纳税人工作上的理解和支持,夯实征管基础。

预约服务制度,即根据企业提出的约请,税收管理员根据问题涉及的范围,为企业安排服务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或根据税务机关工作部署,涉及重点税源户的事项事先进行通知或友情提醒,告知注意事项或要求内容,使得企业能先期准备或腾出更多时间、人员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工作。

专项税收宣传制度,即对重点税源户采取普遍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凡涉及该类企业的税收新政策、规定,及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税收宣传,如采取电话告知,E-MAIL宣传,上门服务等形式。并且注意做好纳税辅导工作,一方面可以促进纳税人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提高财务人员的办税效率,另一方面通过与企业进行直接交流和及时沟通,让纳税人主动参与办税,帮助其解决申报中实际困难,不断地改正问题,总结经验,能提高重点税源户管理的工作质量,优化税收发展环境。

提醒辅导制度,即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内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企业发生重大项目投资、发生登记注册内容变更、在建工程投入使用或采用电子财务软件记帐等等,分析可能出现的涉税问题,提醒企业做好相关备案、报告工作,并且按时依法如实申报纳税,防止企业因缺乏对政策的了解而出现无意识漏税。

跟踪服务制度,即税收管理员准备专门的纸质文件,对税收服务的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督与跟踪,及时收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税收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税源分析预测监控制度,即做好税源的调查预测分析,掌握税源增减变动,分析异常原因,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即企业发生重大的生产经营、财务制度、产业宏观政策及税收政策发生变动,应完整详细记录,一方面做好记录,及时录入数据库,形成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及时参与重大事项管理,理顺涉税事宜,督促纳税人按照规定完成纳税工作。

数据积累制度,即建立重点税源户基础资料档案,并且在初步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逐步完善,借助重点税源户平时积累的资料及每月报送的相关报表,对重点税源报表按户归档,建立管理台帐,按月份序时积累,从而保证重点税源户基础资料的完整性。

五、重点税源户管理必须有完善的手段

在确定重点税源户管理目标的基础上,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手段也要添加新的内容,这些内容主要体现在日常管理、预警指标、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几个方面。

1、日常管理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必须朝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善于发现问题,挖掘难点,查找疑点,突出重点便是业务上必须强化对重点税源户经营交易活动处理的能力,具体如涉及纳税所得和税前扣除方面问题,我们对企业所得的确定离不开列支的把关,是否允许扣除或是列支,同样关系到企业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的问题,比如投资利息、技术转让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的分摊;资产的报废审核;佣金的收取比例及支付方合理的列支标准;亏损的发生及成因;母公司与子公司控制与受控的关联程度等,不一而足,所有这些都是目前或将来税收管理员可能涉及的,构成比较有深度的税务管理事项,更多的需要税收管理员进行有深度的分析,形成我们管理的要点,进而掌握重点税源户经营能力,确保重点税源不流失。

2、指标预警手段。通过充分的统计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建立一整套税收预警指标,主要是税收、税负与资产、存货、收入、费用、人员工资等比例关系的分析指标,具体有进销项税额比较、销售税金负担率、销售收入变化幅度、销售利润率、销售毛利率、应收帐款比率、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人均工资额、土地税收分析、房产税收分析、车船财产税收分析等多项指标;通过制订这些指标以尽量贴近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实际,综合反映纳税人整体经营、纳税情况。在设置指标体系后,及时进行数据采集,以确定适合本地区的企业经营数据峰值和警戒值,及同一指标的区间上下限数值,通过设立预警指标,发现指标差异,查纠原因,发现问题。

3、纳税评估手段。根据税收预警指标及日常税源监控确定的申报异常的纳税人,及时进行纳税评估。对于评估中发现的疑点,敦促企业认真自查举证,对评估问题重大或疑点未解决且无正当理由的,应移交稽查或进行反避税调查。当然在深入评估过程中,应首先明确纳税评估并不是单纯地为评估税款,目的是通过评估真实地掌握纳税人税收负担率、生产经营情况,从而更有效地对纳税人以后的纳税申报进行监督和控制,促使其提高纳税申报的真实性,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4、税务检查手段。对重点税源户检查必须慎重对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应由专门的选案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定,设定专门的审批程序,以减少对大企业检查的随意性。当然在检查中应抽调业务骨干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检查和审理的质量,对待重点税源户检查工作,态度必须明确,不查则已,一查到底。

六、重点税源户管理必须有充实的内容

重点税源户管理应有深刻的内涵,积累大量的数据,形成扎实的管理基础。重点应建立三个资料库或电子台帐:基础资料台帐、生产经营台帐、征管信息台帐。其中基础资料台帐主要从税务机关内部资料获得,包括企业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码、微机代码、开办资金、主要设备、生产经营(注册)地址、电话、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重点税源户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台帐主要从企业及相关部门取得,包括产品生产情况、行业情况、经营/管理情况、销售情况、财务情况、生产工艺及流程、主要产品的“产销存”、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的“进销存”、主要生产设备(帐实)明细,税负变化差异、税负变化幅度、销售变动率,销售额增长幅度与应纳税额增长幅度对比、销售毛利率、成本毛利率、往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对比、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情况;征管信息台帐主要从税务机关内部资料获得,包括:

1、各类资格认定,2、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

3、增值(消费)税申报资料,4、所得税申报资料;

5、出口退税申报资料;

6、财务报表资料,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7、税务违章处罚信息;

8、关联企业及业务往来;

9、其它相关数据。通过这些数据的取得,充实管理内容,形成信息共享,促进对重点税源户管理情况的掌握,奠定扎实的征管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才可以真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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