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07年练习一商法总论案例练习
练习一:第一编 商法总论
【案例1】
甲、乙是大学同学,两人大学毕业后,甲准备结婚购买商品房,于是甲向乙借款5000元,期限为一年,乙不要求甲支付利息。一年以后,由于甲所在单位经济效益不好,甲辞职,然后向其所在地工商局申请了个体户营业执照,从事服装业务,经营期间为了扩大业务,甲向某商业银行贷款3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为2.5%。
【问题】
(1)甲和乙之间的借款关系应由《民法》还是《商法》调整?
(2)甲和某商业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商事法律关系?
(3)民法的调整对象和商法的调整对象有哪些区别?
(4)民法和商法有哪些区别?
(5)说明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的含义及立法方面代表性的国家?
【案例2】
下面有十个主体,用你所学的商法知识,回答后面所提问题。
(1)从事房地产经营的某有限责任公司
(2)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3)从事服装经营的个体户张某
(4)甲乙丙合伙创办的某“同心”商社
(5)某城市商业银行
(6)林某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
(7)中国公民王某
(8)某省财政厅
(9)某财经学院
(10)中国红十字学会
【问题】
(1)上述主体哪些属于商主体?
(2)上述主体哪些属于商法人?
(3)构成商人的条件有哪些?
(4)商人的分类方法有哪些?
【案例3】
甲自然人于2000年7月从乙银行借款4000元,约定在2001年5月1日前归还,到期后,甲因某种原因未能偿还,便向乙银行提出推迟两个月归还,乙银行表示同意。但是,在推迟的时间届满后仍未归还,于是乙银行在2001年12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归还欠款。【问题】
(1)本案诉讼时效应从何日开始?为什么?
(2)若诉讼时效届满后,甲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届满不保护为由要求返还的,法院是否 予以支持?
(3)民法规定的时效制度与商法规定的时效制度有何区别?
(4)甲自然人和乙银行之间的行为按照德国商法体系和法国商法体系应如何适用法律?
(5)法国、德国、日本商法是如何认定商行为的?
(6)商行为的分类方法有哪些?
【案例4】
李某于2002年2月5日退休,退休之前在某县工商局工作。2002年5月10日,李某向工商局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取名为“吉祥公司”,并提交了设立申请书、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规定的文件。工商局在经过审查后认为,李某虽然退休,但是,在退休之前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据此,工商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李某对工商局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工商部门的决定,并要求工商局予以登记。【问题】
(1)该企业的名称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2)如果李某以其姓名为企业名称,是否允许?
(3)工商局不予登记的理由是否成立?
(4)商号与商标有哪些区别?
(5)商号依法登记后有哪些法律效力?
(6)商号经依法登记后,商号登记人享有哪些商号权?
【案例5】
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同年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同年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问题】
(1)依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2)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如何?
(4)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案例7】
某合伙企业是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组建的。其中甲以非专利且非专有技术及劳务出资,乙以80万元人民币出资,丙以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在经营过程中,该企业的产品注册了商标,取得了商标专用权,购置了两辆东风牌汽车及若干办公用品,获得了另一企业赠与的10间房屋,因他人侵犯企业名称权及商标权,获得赔偿金100万元。另外,该企业欠银行贷款180万元。
【问题】
(1)合伙企业可以起字号码?
(2)哪些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申请设立该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4)该合伙企业的财产性质如何?
(5)上述哪些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财产?
【案例8】
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1997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问题】
(1)合伙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2)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是否成立?
(3)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4)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案例9】
兰州公民甲、乙、丙、丁四人策划在兰州市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房地产业务,在一
切工作准备就绪之后,四人商定应该为公司取一个响亮而吉祥的名称,以利于公司今后的发
展,于是每个人为公司取了一个名称,分别为“兰州大地发展公司”、“兰州广厦房地产有
限责任公司”、“兰州999房地产有限公司”、“兰州金星房地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另外,四人认为公司成立应该向社会公告,以便从事经营活动。该公司成立以后不久,在西宁也有四人成立了一家经营房地产的公司,其字号与该公司的相同,他们认为该公司侵犯其名称权。【问题】
(1)你认为哪一个名称可以采用?为什么?
(2)设立该公司是否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设立该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4)公司登记机关应在多长时间内颁发营业执照?
(5)哪一天为公司法定的成立日期?
(6)该公司成立是否需要向社会发布公告?
(7)若该公司于2002年2月10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最迟应在什么时间内开业?
(8)如果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要变更股东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要办理什么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9)如果该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应办理什么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10)你认为西宁市的公司是否侵犯了兰州公司的名称权?为什么?
【案例10】
张某办了一家从事餐饮业的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业务量不大,因此,他在领取了营业执照后,在半年内仍未建立会计帐簿,半年后尽管建帐,但采取加大成本,隐瞒营业收入的办法予以逃税,后来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其帐外设帐,隐瞒营业收入5万元,以偷逃税款。
【问题】
(1)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当建帐?
(2)商事帐簿包括哪几种?
(3)商事帐簿具有哪些效力?
(4)若张某和用劳动出资的王某创办的是合伙企业,合伙人王某是否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账薄?
(5)对企业帐外设帐的行为依照我国《会计法》应如何处罚?
(6)若张某和他人创办的是某有限责任公司,其帐外设帐行为依照《公司法》应如何处罚?
第二篇:商法总论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W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W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W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W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W受托人或受聘人不得实施的行为(法律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
1、以权谋私行为
2、违反竟业禁止义务行为
2、自我交易行为
4、严重损害企业利益行为 W受托管理人依法不得实施的行为
1、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禁止)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与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自我交易禁止)
3、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W对外经营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W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
承
2、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W合伙应当解散的情形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W合伙企业财产转让
合伙人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认购权。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以外的人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W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N
商事法律行为:以盈利性营业为目的和内容的行为,即商事主题旨在产生、变更、消灭商事法律关系的各种具体的法律行为的统称。
绝对商事法律行为:指依照法律规定当然属于商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不论行为主体目的如何,均应认定为商行为。
相对商事法律行为:指在法律列举的范围内,由商事主体实施或由非商事主体为营业性营利目的所实施的行为。
双方商事法律行为:指双方当事人都是具有商事主体资格所从事的商事法律行为。
单方商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中一方是商事主体,而另一方为非商事主体时所从事的交易行为。
基本商事法律行为:指在同一商事营业内直接以营利性交易为内容的商事法律行为。附属商事法律行为:指在同一商事营业内虽不具有直接营利性的内容,但却能起到辅助基本商行为实现作为的辅助行为、纯然商事法律行为:指依照法律规定或法律列举可以直接认定的商行为,包括决定商行为和固有商人的营业上的商事法律行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由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W合伙事务执行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W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有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有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W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退货的情形(协议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货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承参加合伙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W当然退伙的情形。。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然退伙(除2)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替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
产
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W被除名的情形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
2、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W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加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驶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企业提供担保 W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控制
1、假冒行为
2、限购排挤行为
3、商业贿赂行为
4、虚假广告行为
5、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6、降价排挤行为
7、搭售行为
8、不正当奖售行为
9、诋毁商誉行为
10、同谋投标行为
11、行政垄断行为和地方封锁行为
推定商事法律行为:指不能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法律列举加以认定,二必须通过事实推定或者法律推定方向确认其商行性质的行为。出质(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转让: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人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依法取得其他财产。
出质(合伙):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有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篇:练习一案例分析
练习一案例分析
(一)幼儿园开展活动,一位小班幼儿家长用数码相机拍下了许多有意义的镜头。第二天,家长将冲洗好的照片带到班上。离园前,老师将有幼儿镜头的照片分发到对应的小朋友手上。事后老师正在整理桌椅,做下班前的准备。琪琪的妈妈拉着琪琪未了,她气冲冲的对老师说:“为什么琪琪没有照片?你们做老师的真偏心,琪琪的座位也在最后面……”说完,拉上琪琪头也不回地走了……试对此案例中教师,家长的行为进行分析。分析:
1.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家长对幼儿园开展活动的关注方式和支持程度不同。部分家长能主动参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且有主动关心的意识,还有一部分家长由于不了解活动及照片的缘由,但是又很在意活动中老师对自己孩子的关注程度,所以会发生这一幕。
2.案例中教师处理照片的方法也有欠妥的地方。一方面带照片的家长是对班级工作的支持应给予感谢,另一方面应考虑到部分家长由于不清楚照片的来源,而对老师产生误会。教师可将这些照片作为布置主题墙或相关专栏的材料,设置一个关于此活动的集锦专栏。这样既能促进活动的深入,又能淡化家长对照片的过分注意。3.案例中,家长从照片联系到孩子座位在最后,从而得出“老师真偏心”的结论,说明教师平时工作中缺乏与家长的有效沟通。应对方法:
(1)主动与生气家长沟通,说清照片的来源,并不是琪琪表现不好,其实琪琪在各方面表现还是很好的,以取得家长的理解。
(2)利用多种形式与家长沟通,如家园小报可引导家长参与讨论,让家长互相交流。也可在家长学校中邀请专家学者讲学,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
(二)我刚走到小班教室就听见特别的闹,进去一看,原来刘老师正在组织活动:学穿鞋子。最近我班在开展“我的小手真能干”的主题,想来这是根据主题目标而设置的一个活动。这时,只见刘老师拿孩子的一只鞋大声喊道:这是左边的鞋子穿在左脚上。又举了举右手“---右脚上的鞋,这只穿在右脚上,一只一只的展示给每个孩子。而吵闹声也由此而生,一个孩子大声地叫了起来:“老师,我会穿鞋子!”另外几个孩子也大声嚷嚷:“老师,你看我这样穿的对不对?”“老师,我教小朋友穿吧”“我不会系鞋带,老师,帮帮我。”,有几个孩子则一声不响地离开位置跑到别人旁边帮别人穿鞋子,系鞋带。于是“抢穿鞋子”大战开始上演。呵,原来这些鞋子是孩子们早脱下来的,对于以自我为中心的小班孩子来说,根本不能容忍老师擅自把它们分发给其他小朋友。对此,刘老师先是好言劝说,先是表扬激励,可还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没办法,只得“知错就改”,把一只只鞋子物归原主。我一看手表,就分发鞋子用了整整十分钟。(1)刘老师组织的这次活动是否符合小班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
(2)你对该活动的评价如何?你有哪些改进的建议?
(一)小班幼儿幼儿以自我为中心,认清自己的鞋子就不错了,孩子分不清左右方位,听不懂教师的话他不会用别人的鞋子来练习穿鞋子,学习穿鞋子可以成为教学内容,但教师的组织方式,不符合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
(二)这是一次极不成功的活动,其建议如下: 1.让孩子们用自己的鞋练习穿鞋
2.不是所有幼儿都不会穿鞋,请会穿鞋的小朋友帮助不会穿鞋的小朋友。
3采用小组或个别教育的方式,教不会穿鞋的小朋友学习穿鞋。
4.在活动区中投放学习练习材料,让孩子练习系鞋带,扣鞋扣。
(三)早饭后,我带孩子们到操场上散步,忽然韩文哲小朋友在地上捡起一片柿子树叶。他拿起来说,“李老师,你看大树叶”我说:“哦,真是一片大树叶”。听着我和韩文哲的话,许多小朋友开始注意身边的树叶,纷纷去捡,孩子们也针对树叶发表了议论。“我的树叶是绿色的”“我的树叶是红色的,还有小尖尖”。孩子们说得多好啊!我紧接着说:“李老师也捡到一片树叶,我的树叶也是红色的,我看他像一条小船,真有意思。小船飘啊飘啊,漂在水中”。我一边说着一边观察孩子的表情,孩子们随着我的语言身体晃动起来,聪明的潘华接着我的话说:“我的树叶反过来像小乌龟,慢慢的爬”!孩子们一个接一个的说着。听着孩子的话语,我很惊讶,平时的语言课听不到它们这样生动的语言。今天,在无意的散步中,他们却能自然的学习语言,使用语言!
请结合《指南》精神,分析教师的教育行为。
(一)年龄越小的孩子,其语言表达越离不开具体情境的支持。老师在语言教育中,能很好地的把握幼儿的年龄特点,在原有水平上扩展和丰富幼儿的语言内容。当她发现孩子们对满地落叶发生兴趣时,适时地融入教育,让她们在拾落叶的同时描述落叶,让孩子们在具体的情境中向老师和同伴表达自己的感受。老师在教育中并没有把幼儿乐说、愿做作为教育的终点,她注意从幼儿的表现中了解幼儿的现有水平,并以此作为教育深化的起点。针对孩子们表达单一,局限的状况,老师通过和幼儿对话的方式,以自己生动的语言感染幼儿,激发他们主动的想象。事实上,孩子们由极为丰富的形象力。在老师的启发下,孩子们都在各自原有经验的基础上感受了,描述了树叶。幼儿间的交流和分享,又拓展了幼儿的想象,丰富了幼儿的语言。
(二)李老师在与幼儿的交往中,善于以自己的情感、兴趣和表达感染和激发幼儿,善于用同伴间的交流和分享去引导幼儿相互学习。在与教师、同伴、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幼儿的语言得到了扩展和深化。教案
中班健康活动:我会用筷子
活动目标:
1、学习使用筷子,体验活动的乐趣。
2、培养幼儿小手的灵活性和各手指配合的协调性。
活动准备:幼儿人手一双筷子、一只碟子;每组一个小筐子内放薯条、小馒头、彩虹糖。
活动过程:
1、导入活动
我在一开始就直接出示筷子引入,充分的调动了幼儿的学习情绪,并介绍它的来源和用途,激发幼儿操作筷子的欲望,为下一环节打下基础。
2、学习活动。
筷子的使用方法有一定的标准,因此,我在幼儿第一次练习前,我没有强调使用筷子的动作要领,让幼儿练习自由练习,让幼儿带着疑问进入到下一个环节,然后教师再讲解使用筷子的动作要领。落实了第一个目标。
3.实践活动。
学习筷子的目的在于在实践活动中的运用,在这环节里我为幼儿提供了薯条,小馒头、彩虹糖,让他们通过夹薯条,小馒头、彩虹糖来锻炼手部肌肉的灵活性和手指配合的协调性,落实了第二个目标,教师巡回指导,帮助有困难的幼儿。最后是小结使用筷子的好处。
活动前组织谈话活动:说说筷子的作用并介绍筷子的来历。(筷子最大的用处是作为餐具供大家使用,筷子是我们中国人最早发明的。)
在实践活动后组织讨论:为什么某某小朋友能迅速地用筷子夹起食物,某某小朋友食物夹得很慢?他是怎么拿筷子的? 结论:要用正确的姿势拿筷子、夹食物时先要张开筷子,夹住食物后要夹紧。
最后可和筷子做游戏
1、将幼儿分成5组,在规定的时间里看谁玻璃弹珠夹得多。
2、每组评出夹得最多的幼儿,鼓励其他幼儿向他们学习,平时多练习使用筷子。(设计意图:
由于幼儿在家中娇惯吃饭让大人喂,生活自理能力弱多依赖家长,为了培养幼儿自己吃饭习惯,我决定教幼儿使用筷子。让幼儿感到自己长大了,应该自己的事儿自己做,以及长大了的自豪感。
活动目标:
1.让幼儿了解筷子的本领,探索并初步掌握其使用方法。
2.通过有趣的游戏,让幼儿练习使用筷子的方法,增强“我长大了的”自豪感。
活动准备:
1.每人准备一双了筷子。每人一个小盘。
2.老师为幼儿准备花生米、(或豆子)橘子、苹果。
3.《幼儿画册》上学期一第23页。
活动过程一.导入--儿歌《我有一双小小手》。
小朋友我们都听过《小河马吃饭》的故事,小河马为什么没吃到饭呢?我们的小手懒不懒呢?对了,我们有一双能干的小手,我们用学过的儿歌来夸夸它吧。
我有一双小小手,它是我的好帮手,能洗脸,能刷牙,穿衣服,会梳头,扫屋地,擦桌子,做手工,拍皮球。我爱我的小小手,它是我的好朋友。
二.幼儿自由探讨使用筷子的方法。
1.我们的小手这么能干,它能帮我们吃饭吗?我们用什么来吃饭?(筷子)现在我发给小朋友每人一双筷子,我们也学一学用筷子吧!(幼儿试着用筷子)谁来说一说你是怎样用的?
2.总结拿筷子和使用筷子的方法:
两根筷子放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的中间(准许个别幼儿习惯用左手),大拇指在两根筷子的上面,食指、中指、拇指尖夹住外面一根筷子,无名指和拇指内侧抵住里面一根筷子,小拇指在无名指的下面。
3.组织幼儿讨论:使用筷子是要注意什么?
老师:筷子可以帮我们用来夹菜、夹鱼等食物,在使用筷子时要注意安全,以防戳到自己或周围的小朋友;还要注意文明卫生,做到不敲打桌碗,不乱翻菜。
三.游戏活动1.练一练--我要吃水果。(教师指导幼儿用筷子,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2.看谁的小手本领大。比赛夹豆子看谁往自己的小盘里夹的多。
3.奖励幼儿,吃豆子。
4.做练习《幼儿画册》。
5.游戏结束,儿歌《小筷子》
小筷子本领大吃饭夹菜全靠它,我用小手紧紧拿,不乱翻,不乱扒,不让饭菜满地撒。
四、活动反思通过这次活动,幼儿不仅学会了使筷子,还增强了自己要动手的勇气和信心,使幼儿在比赛中增强了动手的乐趣和会用筷子的自豪感。)
幼儿园大班安全教案:防止、小心烫伤
1、初步了解烫伤对身体的危害。
2、了解简单的预防和自救的方法。
活动准备:
1、收集皮肤烫伤的各种图片。
2、收集容易造成烫伤的高温设备图片。
活动过程:
1、出示皮肤烫伤的各种图片,了解烫伤对身体的危害。
(1)这些图片上的人怎么啦?他们怎么会这样的?你被烫伤过吗?
(2)教师小结:这些人都是因为自己或别人大意把自己烫伤了,烫伤后有时会留下很难看的疤痕,有时会对自己的生活也带来不利的影响。
2、讨论生活中哪些东西会烫伤我们?
(1)哪些东西会烫伤我们?
(2)这些东西会怎么会把我们烫伤的?怎样做才能避免烫伤?
(3)幼儿园哪些东西可能会烫伤我们?
(4)这些东西会怎么会把我们烫伤的?怎样做才能避免烫伤?
(5)还有哪些东西会烫伤我们?对这些东西我们要注意些什么?
3、讨论一些轻度烫伤的处理方法。
(1)讨论:如果我们不小心烫伤了,怎么办?怎样处理才是最好。
(2)教师小结:烫伤了先用冷水冲一会儿,然后用干净的纱布或毛巾盖在上面不动,再找大人帮忙上药或去医院。千万不能随意拨弄烫伤的地方。如果烫得很厉害,就不能直接脱掉上面的衣服,不然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中班德育教案《小心烫伤》 活动目标
1、初步了解烫伤对身体的危害。
2、了解简单的预防和自救的方法。活动准备
1、收集皮肤烫伤的各种图片。
2、收集容易造成烫伤的高温设备图片。活动过程
一、开始部分:
出示皮肤烫伤的各种图片,了解烫伤对身体的危害。
老师提问:这些图片上的人怎么啦?他们怎么会这样的?你被烫伤过吗?
教师小结:这些人都是因为自己或别人大意把自己烫伤了,烫伤后有时会留下很难看的疤痕,有时会对自己的生活也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基本部分:
讨论生活中哪些东西会烫伤我们?
1)哪些东西会烫伤我们?
2)这些东西会怎么会把我们烫伤的?怎样做才能避免烫伤?
3)幼儿园哪些东西可能会烫伤我们?
4)这些东西会怎么会把我们烫伤的?怎样做才能避免烫伤?
5)还有哪些东西会烫伤我们?对这些东西我们要注意些什么?
三、结束部分
讨论一些轻度烫伤的处理方法。
1)讨论:如果我们不小心烫伤了,怎么办?怎样处理才是最好。
2)教师小结:烫伤了先用冷水冲一会儿,然后用干净的纱布或毛巾盖在上面不动,再找大人帮忙上药或去医院。千万不能随意拨弄烫伤的地方。如果烫得很厉害,就不能直接脱掉上面的衣服,不然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第四篇:商法综合练习四
商法综合练习四
一、判断正误题
1.凡是从事商行为的人都是商人。()
2.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在其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
3.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董事长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以适应公司在市场竞争的需要。()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的公司和个人,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也可以选择适用其他国家的保险法。()
5.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6.汇票上不必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的字样。()
7.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8.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显著变化不属于证券法所说的“重大事件”。()9.外观法则的本意是保护善意相对人,其依据就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10.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公司,公司可以选择分公司登记法人资格,也可以不选择分公司登记法人资格。()11.清算期间,公司可以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12.对于非货币的出资,是否需要评估作价,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13.取回权是指从清算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的请求权。()14.破产债权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能够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公平受偿的财产请求权。()15.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请求权),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以拒绝,称为票据抗辩。()16.支票就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于见果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17.在我国,证券业和银行业、保险业可以混业经营。()18.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享有向第三者追索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
1.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 B.它贯彻了提高经济效率的原则 C.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D.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
2.某上市公司股本总额6000万元,股票面值10元。以下情况中,哪一个构成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原因? A.公司决定将股本总额减少1000万元
B.为实现上述决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100万元
C.由于上述收购,持有100股以上的本公司股东数变为750人 D.由于上述收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变为125万股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何种情形者,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C.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4.在如下选项中,()不是合伙企业的特征: A.合伙企业的成立以订立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 B.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C.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5.破产无效行为是指:()A.内幕交易行为 B.欺诈客户行为 C.操纵市场行为 D.个别清偿行为 6.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C.本票无须承兑
D.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7.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有:()A.受让人、背书人、保证人、保证人、预备付款人 B.背书人、保证人、保证人 C.承兑人、预备付款人、背书人 D.受让人、预备付款人、保证人
8.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其首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其下列情况中,哪一项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的法定条件?()A.该债券的期限为1年
B.该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C.该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5亿元
D.该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0月的利息 9.《保险法》基本原则包括:()A.公开原则 B.保险代位原则 C.公平原则 D.公正原则 10.保险合同成立后,哪种人可以凭自己的意愿解除保险合同? A.投保人 B.保险人
C.作为受益人的第三人 D.作为被保险人的第三人
二、多项选择
1.以下选项中,哪些属于绝对商行为?()A.汇票的出票 B.不动产出租 C.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 D.专业咨询服务
2.以下各项,哪些是任何公司在设立时都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A.必须有发起人 B.必须有资本
C.必须制定公司章程 D.必须经过在登记前报经审批
3.张律师在向客户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时,有以下一些说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A.“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两道批准程序,一是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司,二是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B.“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必须签订两个协议,一是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二是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C.“发行股份完成后,应当持验资证明和其他文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登记完成,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时,如果出席人员所代表的股份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则会议不得举行。”
4.保险合同成立后,哪些人不得仅凭自己的意愿解险保险合同?()A.投保人 B.保险人
C.作为受益人的第三人 D.作为被保险人的第三人
4.保险合同成立后,哪些人不得仅凭自己的意愿解险保险合同?()A.投保人 B.保险人
C.作为受益人的第三人 D.作为被保险人的第三人
5.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实施下列哪些行为?()
A.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B.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3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C.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约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D.保险人来按照约定或者法定期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6.有关我国证券交易所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证券交易所是公司制的企业法人 B.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的法人
C.证券交易所的设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D.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7.鑫城大酒店于2001年3月2日被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中提出的下列给付请求,哪些能够成为破产债权?()
A.某女士于2000年5月被该酒店保安人员殴打致伤,住院治疗8个月,要求赔偿医疗费8730元
B.因该酒店歌舞厅从事色情营业被查处,市公安局于2001年2月26日对其做出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限7日内缴纳
C.某旅行社与该酒店签订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旅行社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8000元
D.该酒店经理以酒店名义借用某公司小轿车一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该公司要求返还 8.甲欲加入乙、丙、丁的合伙企业。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甲不能被认为已成为新合伙人?()
A.乙、丙表示同意,丁未置可否
B.乙、丙、丁口头表示同意,未签订书面协议
C.乙、丙在人伙协议书上签字;丁出国未归,仅在电话中表示同意
D.乙、丙在人伙协议书上签字;戊依据丁从国外发回的传真委托代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 9.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A. 汇票被拒绝承兑 B. 支票被拒绝承兑 C. 汇票付款人死亡 D. 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10.商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A.自然人 B.实施商行为
C.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 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11.公司董事会职能如下:()A.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B.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C.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D.主持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2.财务报表的种类有:()A.资产负债表 B.财务状况变动表 C.利润分配表 D.财务情况说明书 13.合伙企业财产不包括:()A.合伙人出资的财产 B.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C.合伙人个人财产 D.合伙企业债务 14.以下行为中,破产清算组的职责范围包括: A.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追讨债务 B.为了使破产财产增值而从事证券交易 C.将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变卖
D.追回破产企业因破产无效行为而转移的财产
15.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1997年11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戊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该事件中的票据债务人有哪些?()。A.甲 B.乙 C.丙 D.丁 16.有关承兑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 B.承兑是56条件的 C.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D.承兑记载在汇票的正面 8.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A.真实性 B.准确性 C.完整性 D.及时性 17.财产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A.适法利益 B.金钱利益 C.确定利益 D.合法利益 18.无效保险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是指:()A.投保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在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没有可保利益 C.在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但是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D.在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是投保财产的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
三、案例分析(每小题15分,共30分)
1.某公司增资扩股,甲股东以三辆重型自卸车作价90万元增资,车辆按时交付公司,公司过使用该车辆运营,但是因种种原因,始终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扣押了该公司的三辆自卸车,但是甲股东出面称者三辆车并没有过户,是自己的财产,不属于公司,不能被扣押。法院见甲股东有产权证书,只得解除保全债权人继续追索,但是该公司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以用于清偿,称有限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现在公司的资产不足清偿债务,债权人元权主张更多的清偿金额,债权人对此辩解不服。试分析:
1.甲股东以三辆重型自卸车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债权人能否申请将该公司运营的三辆自卸车作诉前保全? 3.公司的股东的辩解有无法律依据? 4.债权人若不服,有何救济方法?
2.甲公司有一座仓库,董事会责成经理对仓库投保火灾险。公司经理在保险公司陈述时称仓库堆放金属零件和少量的润滑油,没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保险公司以该仓库处在居民区,周围的火源比较多,为安全起见,反复声明易燃易爆物品与仓库安全的意义。但甲公司经理称没有问题。保险公司遂与甲公司订立了仓库火灾保险合同。在合同生效的第二个月,保险公司发现该仓库里还堆放了2吨香蕉水,香蕉水属于高度危险物品,保险公司当即要求甲公司将香蕉水立即转移出去,但甲公司表示没有其他仓库存放,拒绝转移香蕉水,保险公司遂解除了该保险合同。在合同解除的第三天,仓库发生火灾,损失100万元。甲公司以保险合同是双方签订的,保险公司元权单方解除,所以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试分析:
1.甲公司投保时的陈述是否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2.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说明有何意义?
3.甲公司在仓库里堆放香蕉水属于保险法规定的何种行为? 4.保险公司能否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 5.甲公司能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3.倒淌河大酒店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于2001年3月2日申请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纷纷申报债权。提出如下给付请求:
1.某女土于2000年5月被该酒店保安人员殴打致伤,住院治疗8个月,要求赔偿医疗费8730元。
2.因该酒店歌舞厅从事色情营业被查处,市公安局于2001年2月26日对其做出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限7日内缴纳。
3.某旅行社与该酒店签订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旅行社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8000元。
4.该酒店经理以酒店名义借用某公司小轿车一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该公司要求返还。
问:
如果你是清算组成员,你认为哪些能够成为破产债权?)
第五篇:商法总论复习
商法总论复习提纲
一、题型
1、填空题 1分/题 共10题
2、不定项选择题 2分/题 共10题
3、名词解释 3分/题 共6题
4、简答题 5分/题 共5题
5、案例分析 17分1题
二、复习内容
第一章 商法导论
1、商法的概念
调整因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商法的性质
⑴商法是私法,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商法调整商事关系的直接目的是保护和协调商事主体的私人利益,促进商业活动的增长和发展。商法调整的方法主要是商事权利义务的设定和民事责任的追究。⑵商法是实体法商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商事主体在交易活动中具体的权利和义务。⑶商法是商品经济的法,商法作为商法经济的法,直接反映着商品经济的要求。3、3、商法的基本特征
⑴商主体与商行为具有营利性特征;⑵商法规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⑶商法是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⑷商法是兼具国际性的国内法;⑸商法具有发展性与变动性;(5)私法与公法的结合、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4、4、商法与其他法的关系(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从企业来看,商法虽以企业为核心,但仅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而经济法侧重于调整国家平衡协调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强调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效的一致性。
从两法的性质来看,商法与经济法也是截然不同的。商法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别经济主体的利益为基础,调整平等主体的利益关系;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并兼有一些私法的特点。
经济法的公法性体现在它的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别经济主体利益的整体利益,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经济法兼有的私法的特点表现在,经济法还调整体现一定国家意志的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5、5、商法的基本原则
⑴企业法定原则(商事主体类型法定,内容法定,程序法定);⑵企业维持原则(商法通过各种法律制度确保企业组织得以稳定、协调和健康发展,尤其是通过各种制度安排尽力维持其存续);⑶促进交易简便快捷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交易规则的定型化;短期时效主义);⑷维护交易公平原则(平等交易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情事变更原则);⑸保护交易安全原则;⑹确认和保护营利原则。
6、第二章 商法的产生及历史演进
1、法国商法典(商行为主义)
采行为主义和客观主义为立法基础,只要行为的活动属于商行为,那么他就是商人,适用商
法。受废除封建特权的影响,欲废除商人在立法上的特权。
2、德国商法典(商主体主义)
以主观主义原则为立法基础,属人主义商法。同一行为,商人为之,适用商法;非商人为之,适用民法或其他法。
第三章 商事主体
1、商事主体的概念
商事主体是指依照商法的规定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商事行为,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2、商事主体的特征
⑴商事主体由商法法定
⑵商事主体依法具有商事能力
⑶商事主体的身份或资格经商业登记而取得
⑷商事主体以从事营利性活动为其常业3、3、商事主体的种类
⑴依照法律授权或法律设定的要件、程序和方式所作划分(法定商人,注册商人,任意商人);⑵依照经营者的法律状态和事实状态有所划分(固定商人,拟制商人);⑶依照经营者的经营规模所作划分(大商人和小商人)⑷商主体的组织形式:商个人、商法人、商合伙。4、4、商事主体与民事主体的不同5、1 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构成之必备要件,行为能力则是非必备要件;商主体之构成必须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不同时产生;但商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总是同时产生的。许多公法上的主体,可以成为民事主体,但其不得成为商主体,不得从事商事经营活动.5 商事主体的资格的取得一般需要在国家指定机关进行登记注册。而民事主体的自然人不存在此种情况。
5、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合伙企业的概念: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以合伙协议为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
合伙企业内部:合伙人之间利害相关、休戚与共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是调整合伙企业设立、组织、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四章 商事名称
1、商事名称的概念 商事名称又称商号,是商事主体在从事商事行为时为表明不同于他人特征而使用的名
称。
2、商事名称的特征 第一,商事名称的使用者是商事主体。
商事主体在进行营业活动时使用的名称即商事名称,因此,商事名称的使用者是商事主体。通过使用商事名称,可以保持商事主体营业的同一性和持续性。
第二,商事名称是商事主体在营业活动中使用的名称。
商事名称是商事主体在进行商事登记和为商事行为时,用以标示主体本身和署名时使用的名称。这一特征可以用来区分商事主体的商事行为和非商事行为。当商事主体为商事行为时应使用商事名称,否则不应该使用。
第三,商事名称具有主体间的区别功能。
同自然人的姓名一样,商事名称具有区别功能。商事名称是区别此主体与彼主体的外在标志,特别在商业活动中,商事主体需要使自己区别与他人,以维护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特征。商事名称的这一功能为商事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个性识别的符号。
3、商事名称的结构
第 一,地 名。除 法 律、法 规 另 有 规 定 外,企业 名 称 中应 当 冠 以 所在 地 县 级 以 上 行 政 区 划 的 名 称 或 地 名,第 二,字 号。字 号 是商 事 名 称 中 的 核 心 要 素,同 时 也 是 商 事 名 称 中 企 业 惟 一 可 以 自 己 创 设 的 要 素。
第三,行业或经营特点。
行业是商事主体经营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的工业或者商业的类别。
第四,组织形式。
织形式反映了商事主体的组织结构和责任形式。对交易相对人组织形式的了解,对于商事主体从事交易活动来说意义重
大。
4、商号权的概念
是指企业对自己使用的经营标志所依法享有的专利权。
5、商号权的特征
其一,商号仅仅是一个名称,这个名称本身不是法律上权利义务的承
担着,不等于承担权利义务的行为人。
其二,商号是商主体用于代表自己的名称,它依附于商主体,是商主
体相互区别的重要外在标志。
其三,商号是商主体的商事名称,也就是说,只有商主体在从事商行
为时才可以使用这一名称。
6、商号权的内容
(一)使用权。商号权人有权合法使用其己经过登记的商号,其他人不得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
(二)专用权。专用权体现的是一种使用上的排他吐、独占性。
(三)许可使用权。所谓许可使用权,指商号权利人不仅自己可以使用商号,亦可以授权给他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其所拥有的商号之权利。
(四)转让权。当商号权人欲停止经营或者以转让获得经济利益时,可以将商号权利全部转让给他人,转让的最终结果就是商号权主体的变更,原商号权人丧失商号权,商号权主体变更为受让人。
(五)变更权。通常情况下,商号一经登记即具有稳定性,商号权人不得对商号擅自进行改变。
第五章 商行为
1、商行为的概念
商行为是商事主体依据自己的意志,为追求营利依法所实施的各种营业活动。我国普遍认同的概念:商主体所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
2、商行为的特征
1、商行为具有营利性
2、商行为具有营业性
3、商行为是商主体所从事的行为
4、商行为是体现商事交易特点的行为
3、商行为的分类
一、绝对商行为和相对商行为
分类标准:行为的客观性质和是否附加条件
二、单方商行为和双方商行为
分类标准:交易双方是否均具有商人资格;
三、基本商行为与辅助商行为
分类标准:依据同一商事主体实施的两个商行为之间的关系所作的分类;
四、固有商行为和推定商行为
分类标准:依据商行为的性质的不同确认方式。
第九章 商事登记
1、商事登记的概念
商事登记是指商主体或商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商事登记法规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主管机关审查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薄的法律行为。
2、商事登记的特征
第一,创设性。商事登记是一种创设.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第二,要式性。商事登记是要式法律行为。第三,公法性。商事登记是商法的公法性最为集中的体现。3、3、商事登记的程序
4、商事登记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