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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法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法



第一篇: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法

婚后房产分配法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友对新婚姻法的争议大多还是围绕着“房子”,因此不少人认为这对房地产商是个好消息,有更多的单身愿意买房了。

《婚姻法解释(三)》主要内容

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四、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五、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六、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解读1·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判?

婚前贷款买房产权归登记方 婚后参与还贷离婚获补偿

司法解释(三)第一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

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2·房屋被一方“偷卖”怎么办?

买房第三方具备三个条件 法院不支持另一方追回房屋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双方共有的房屋卖给了第三方怎么办?

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指出,只要第三方的购买行为具备三个条件,人民法院则不支持另一方追回房屋的主张。这三个条件分别是:第三方要善意购买,即购房时并不知道卖房的夫妻双方没有协商;支付合理对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标志着房屋买卖的物权已发生转移。有专家认为,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套住房,一方未经同意出售住房,可能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则应当允许追回房屋。但建议最终未被采纳,是因为一套住房的情况比较复杂:若一套住房是豪宅,卖了之后还可以买小房,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不支持追回住房的主张;如果是出售的房屋是唯一的小房,出售之后将无处栖身,在具体执行判决时法院可支持追回住房的主张。

解读3·父母给的婚房会被“分”吗?

单方父母出资归产权方 双方父母出资按份共有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就明确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而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解读4·一方拒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拒绝亲子鉴定又无证据 将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

很多时候确定当事人是否具有婚姻关系、亲子关系就决定了财产的分割,审判实践中怎么判定这些关系呢?

解释(三)明确规定,在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由于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DNA鉴定技术被广泛用于子女与父母尤其是与父亲的血缘关系证明。这种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处理有关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律师支招教你防家产流失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何超报道: 当下,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的情况很多,但子女离婚,父母的血汗钱就打折扣了。实际上是有方法规避的。”蔡险峰说。

首先,不管是在孩子婚前还是婚后(最好是婚后),建议父母方与孩子方签写一个书面借款协议。这个借款协议,是自己孩子参与签署,还是孩子双方都签署,效力是相同的。因为依照司法解释(三),即使孩子们以后离婚,也可以以借款的方式要回这笔钱,规避了风险。

第二个方法是,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父母将出资购买的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这也是根据这个司法解释(三)来的。但是,若要求结婚的一方坚持要在房屋登记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时,可以以双方向父母借款的形式签署协议。

第三个就是,如果父母出资购房,房屋登记时写的是父母的名字,这时,父母最好立下一个遗嘱,指定该房屋的继承人为自己的孩子,此举可以避免在老人们过世后,房屋成为共有财产。

“上面所有的方法中,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借款和付款的交易,尽量通过银行的转账或支付系统进行,因为银行对类似的交易记录保留的时间很长,证明力也就很强。”蔡险峰说,这些方法只是希望有情人能够得到更纯粹的爱情,规避婚姻中的道德风险,让孩子父母的血汗钱更加物有所值。

第二篇: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归属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归属

一、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归属、新婚姻法婚后买房

1、《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2、《婚姻法》司法解释将明确婚前婚后房产归属

3、对于共有的处置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

1)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

2)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4)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二、婚后房产分割、离婚后房产分割

1、婚前房产婚后还贷

2、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3、婚前房产婚后卖

4、婚前按揭房产婚后归属

三、婚后房产公证

1、婚前个人房产公证为婚后共有财产有效吗?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产的归属,公证可以,不公证也有效力。

2、婚后要求房产公证有何意义?

意义在于明确产权,这样的公证是保障双方的利益。

3、房子是婚后买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名字,现在想公证房子的产权与装修与男方无关?

理论上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做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此房产为你个人所有。

公证书的第1页是你们俩的协议书,第2页是公证书正本,上面一般都是写证明你们俩的签名属实。

下面是公证员的签名章还有公证处的公章,正本公证书贯穿着公证处的钢印。深圳律师咨询:黄华律师(12年律师经验)深圳法律咨询:*** 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深圳律师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

第三篇:新婚姻法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相关规定

新婚姻法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相关规定 新婚姻法下,婚前房产跟婚后房产是怎么区别的呢?适婚夫妻到底是应该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上纠结不已,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婚后买房,除非特殊约定,不然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对房产约定好了都是没差的。

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一、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起诉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规定。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约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

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按约定处理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前一方已经买了一套房,婚后一年才办理房产证,这样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该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配偶婚前已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和你结婚后,才领取该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

其次,该房产不能因为你的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据此,要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你的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房产怎么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里的出资指全额出资,如父母仅付了首付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仅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本金+增值),如果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的,当然属于共有,未做份额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

第四篇: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一颁布出来,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广泛的热烈的关注。因为婚姻法是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可以说对每一个人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相当多的人们最关注的焦点就是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新的婚姻法是本着一个保护在婚姻关系里的男方和女方双方的财产利益的原则制定、颁布和具体实施的。比如说,结婚的时候买的新房子,虽然是两个人共同出了钱,但是房产证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以前大家会认为那到时候房子就归写了名字的那个人单独所有的吧。可是,现在的婚姻法就保护当时也除了钱的那方的正当利益,哪怕房产证只写了其中某一方的名字,只要买房当时有协议或者明显的证据能够证明房子是双方都出了钱一起购买的,那么法院就会判定房子这个财产是双方共有的,必须要进行分配。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这方面的一系列改进是非常人性化。

第五篇:公务员时间分配法

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时间分配法 十一长假——知晓题型,智慧备考

1、对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如何报名等一些基本的信息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将考试大纲仔细阅读一遍,重点了解历年考试大纲的变化以及考试的测试环节;参考近年的招考大纲和职位表,对自己感兴趣的和专业、性格契合的岗位做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样在报名时减少盲目性,结合2013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题来全面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录用工作的全部流程及注意事项。

2、考生可按考试时间严格要求,最好做1-2套考试真题。通过做真题可以了解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做到心中有数。了解考试的试卷结构和注意事项,以及评分标准。全面了解每个科目的考试题型,明晓考什么、怎么考,熟知考试的命题规律、材料特点、题型种类、作答要求等,建立对考试的基本认识,然后掌握科学的备考方法,另一方面可以检验自己的水平,发现优势和弱势,今后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制定复习计划,把握复习的节奏。十一长假之后到报名期间——速度训练,快速作答

2013版《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对考试各个模块的题型都有全面的剖析,介绍独家“PSTC”解题方法,可短时间内提高行测做题速度。能够帮助考生又快又准地得出答案,为公考的成功打下最坚实的基础。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题比较灵活、实际,题量有点大。有点像智商测试题,题目不算难,但是答题速度要快,一般来说,4分钟答5道题目是正常速度。

作答速度的提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方法的优化。在所有的解题方法中选择一种最能节省时间,而且又能提高准确率的方法;二是专业的训练。把历年真题做完了,做会了,研究透了,那这个考试就没什么大问题了;三是考前的模拟。考生可以用历年真题来做模拟,也可以用模拟卷或预测卷来模拟,但是这个模拟的目的不在于提高解题能力,而是让我们增加自信,从而到上考场的时候不至于慌乱,以提高答题的速度。

言语理解部分,在掌握一定技巧的基础上主要通过做题来达到对技巧的灵活运用;数量关系部分分数字运算和数字推理两类。这部分在于寻找解题规律,不赞成花费大量时间做数字推理题。重点将这些有限的规律熟记于心,形成“数字敏感度”,运用到数字推理题中;判断推理的重点为图形题,虽然图形推理的模式不一样,但内在规律和做题模式一样,要好好总结;常识判断部分,学科考查上主要偏重法律知识,另外,对自然科学的考查有所增强。考试涉及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对这一部分的复习可以采取“游击战”的方式,即不用单独为这一模块儿开辟出整段的复习时间,可以利用茶余饭后、或者其他模块儿的复习间歇来进行复习;资料分析是行政能力测验的最后一部分,题本身并不难,但是由于做到这一部分,时间所剩无几,加上题目所含信息量和计算量较大,所以要在练习过程中学会速算和解题技巧。

报名到考试期间——放松心态,沉着应考

耐住性子一步一个脚印按照自己的复习计划备考。申论、行测的冲刺复习要进行查漏补缺。再进行考前的模拟实训,熟悉考试环境和流程,最后梳理考点,调整考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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