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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建议

浅论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建议



第一篇:浅论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建议

浅论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业品牌;现状;比较;建设;浙江永嘉

论文摘要 分析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现状,通过与周边县市及永嘉县工业领域品牌建设比较,提出农业品牌建设的建议。

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有利于促进品牌企业与其所在生产组织体系连接,引导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品牌农产品,增强产业集聚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我县农业品牌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我县农业的品牌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嘉县加快效益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永委〔2000〕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永委〔2001〕2号)、《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02〕62号)、《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永委〔2004〕1号)、《调整扶持农业产业化基地补助政策的通知》(永政发〔2004〕64号)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扶持品牌农业建设,农业品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1.1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夯实农业品牌化基础

质量是品牌农产品的根本,是品牌农业不可动摇的根基。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突出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加快“乌牛早茶原产地域保护申报”工作,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有标可依”,加强动植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站点建设和动植物防疫的补助。2005年以来相继制订和出台了《乌牛早无公害生产国家级标准》、《无公害早香柚系列生产地方标准》、《无公害田鱼·田鱼质量》等农业标准,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无公害示范基地建设。同时《乌牛早茶标准化生产推广实施示范》项目通过农业部和省质量技术部门验收。

1.2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农业品牌经营主体

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业品牌经营的主体和核心。实施“扶持十大龙头企业”行动,积极扶强、扶大、扶优,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扶持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的农业龙头企业;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近几年,我县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目前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7家,县级龙头企业62家;产值超千万元的7家,固定资产1.39亿元,带动农户3万户。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65家,其中省级示范专业合用3家,市级5家;共有会员3 000余名,合作组织带动周边农户1万多户,在开拓市场、降低成本、农民增收、抵御风险、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3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品牌农产品质量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是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内容。鼓励农业主体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对取得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个给予以奖代补2万元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我县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初具规模,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3个(其中1个

水产品基地),拥有无公害农产品19个,绿色食品7个,有机食品9个。

1.4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推荐认定,树立品牌信誉和形象

名牌农产品认定工作是现阶段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和保护知名品牌的重要措施。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创建,每注册1个农产品商标的,给予奖励0.2万元;获市级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奖励1万元;获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奖励3万元;获国家级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奖励20万元。积极推荐我县农产品参加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认定评选活动,我县的“乌牛早”商标于2001年获得了省著名商标称号,“三五早”商标2006年获得了省著名商标称号,“恒丰”等商标获得了市知名商标称号。我县1999年获得了“乌牛早茶之乡”称号,2004年获得了乌牛早原产地域保护认证。

1.5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市场影响力

品牌的营销推介是将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实现品牌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部门为农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媒体、农博会、早茶节等窗口形式,搭建农业品牌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挖掘品牌内涵,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品牌市场,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我们通过举办“永嘉乌牛早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新闻发布会”和“乌牛早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等活动,成功展示了乌牛早茶的良好形象。乌牛早茶、杨梅、早香柚等名特优产品在全国各地的各类博览会上获金奖,“楠溪江”牌粉干获“十大市民最喜爱品牌农产品”称号,早香柚也获得浙江省十大名牌柑桔称号。

2与周边县市及我县工业领域品牌建设比较

2.1周边县市的政策情况

平阳县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06〕192号)等政策,鼓励农业品牌建设和发展特色乡(镇)村。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扶持肉蛋鸽、马蹄笋、特早茶等特产发展,每年安排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农、林、渔、畜产品基地、现代农场、效益农业、效益示范户等标准化、绿色化、设施化建设。积极培育发展各类农业特色乡(镇)、村,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产业特色乡(镇)、村,经县级有关部门考核评定后,报县政府批准命名。被评为农业特色乡镇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农业特色村的,奖励1万元。在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培育知名品牌等方面的政策与我县基本相同。

瓯海区出台了《温州市瓯海区鼓励优势农业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温瓯政〔2003〕89号)等政策,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业龙头企业的贴息项目;获得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获得省、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的,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农产品出口创汇值达到50~100万美元、1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奖1万元、2万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奖励政策基本与我县相同。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生产企业奖励100万元,“浙江名牌”产品、“浙江著名商标”的生产企业奖励10万元,“温州名牌”产品、“温州知名商标”的生产企业奖励2万元;给农产品参加各类农博会、展览会的,补助0.2万元,获得一等奖的奖励0.3万元。制订和完善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产地环境、技术规范、产品质量标准的,每一个标准体系补助1万元,高山蔬菜基地制订标准和规划,每个补助3万元等。2.2工业领域品牌建设政策为了加快培育我县优势企业,推进品牌战略,提高我县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品牌企业的国内外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我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加快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的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发〔2005〕26号)、《关于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永政发〔2005〕27号)等一系列政策意见,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工作。鼓励企业争创市、省和国家名牌

产品;争创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上年度在我县纳税款1 000万元以上的,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缴纳税款1 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上年度在我县缴纳税款5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缴纳税款500万元以下的奖励5万元;对获得“温州市名牌产品”、“温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上年度在我县缴纳税款200万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缴纳税款200万元以下的,奖励1万元等。同时,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品牌保护以及品牌战略的宣传和研究,发挥品牌效应。

3品牌建设建议

3.1继续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的以奖代补。

3.2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龙头企业的贴息项目

我县农业龙头企业资金难是个突出问题,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应安排贴息项目,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促进企业发展。

3.3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

农产品每注册1个商标,给予补助0.3万元;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予以奖励100万元;获得“浙江名牌产品”、“浙江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获得“温州名牌产品”、“温州知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万元。

3.4继续鼓励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科技创新水平

对通过县质量监督局组织专家组验收的县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性项目,给予“以奖代补”3万元;对农产品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前3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对农产品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前3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对农产品省级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前3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对农产品农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单位(前3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

3.5加大营销推介力度,促进农业品牌建设

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确保各类农博会、展览会组织参展工作,同时对获得展览一等奖或金奖的产品,予以奖励0.5万元。

第二篇:农业品牌建设江苏

农业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推进农业品牌化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目前我市农业品牌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存在品牌化水平偏低,层次不高,影响力不强的问题。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者也存在着品牌意识较弱,品牌利用水平较低的不足。为此建议,要加强我市农业品牌建设,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强化政府主导,促进农业品牌的科学发展。制订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发展规划,多部门联动,引导和支持农业品牌的科学创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品牌,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良性互动局面。对于品牌的开发,要注重产品的发展前景,特别是注重培育绿色生态产品和市场潜力巨大的农产品。

2、加强标准化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安全是品牌农产品的根本,要注重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并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建设,提高农业标准规范应用水平和监督管理水平,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安全有追溯。

3、实施商标策略,促进品牌农业发展。要强化商标意识,不仅要增加农产品商标注册数量,更要注重品牌的整合与做强,重视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的注册。

4、要发展精品农业、特色农业,以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以工业的思路谋划农业,以品牌的理念经营农业。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市场流通业,体现品牌价值。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农产品品质,注重农产品包装设计和营销,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5、强化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农业品牌形象。要加强组织协调,营造良好的农业品牌培育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推介渠道进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品牌产品的认知度,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商标利用意识和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确使用商标,防止商标的“淡化”和“弱化”。

第三篇:关于品牌建设的建议

关于波鸿品牌建设的建议

一、品牌建设的作用

作为一个企业,往往是把企业利益目标定为企业发展的最高目标,其解决办法就是用产品、服务、人才来完成。但是这些就像蝴蝶一样,都是我们拼命去追求的,却很难达到。但是如果我们把企业做成品牌,那么我们就像一朵花一样,蝴蝶会自己过来寻找我们。一个好的品牌,除了应该让客户记住以外,更应该让员工记住,让员工为自己的公司感到自豪。企业因此吸引了客户,发展壮大,而增加了效益,这个才是最好的品牌。我们的企业波鸿也不例外,也需要这样的效果,才能持续的发展,立于不败之地。

二、建设品牌的必然性

波鸿品牌现状:目前我们企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知名度仅仅是在绵阳和成都比较大,我们需要努力建设波鸿品牌,先立足于四川,面向全国,最终走向世界。在加入WTO后,市场经济的全方位渗透,逐步清除企业的体制障碍,使中国企业品牌的意识更强。在当前的商战中,品牌建设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主要原因是:经营环境的改变,品牌竞争中,品牌越来越占据强有力的地位,品牌必然淘汰杂牌;一些企业通过多年的经营,具备一定的经营实力后终于明白打造企业自己的品牌是企业的必由之路。我们国家的品牌建设中也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成功、持续发展的品牌,如长虹、海尔等,他们不但发展壮大了还走出去了,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认可。因此我们需要把波鸿的品牌建设成世界级的品牌,让其得到世界人民的认可,让他们主动来追逐波鸿。

三、建设品牌的方案

1、内部管理

中国有句古话是“攘外必先安内”。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没有一个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在公司规模急剧扩大的时候,很多问题将会被暴露出来,并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产生致命的威胁。因此我们必须完善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产品

品牌与产品是相辅相成的、密不可分的,产品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最直接的传载体。提高产品质量不仅对企业发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还将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产品是决定企业素质、企业发展、企业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质量还是争夺市场最关键的因素,谁能够用灵活快捷的方式提供用户满意的产品,谁就能赢得市场的竞争优势。

3、广告

品牌的广告传播是消费者直接形成对品牌形象的认同,从而形成消费向导。据统计中国人容易被广告导向。故我们可以加强波鸿的广告宣导,从而让人们认识波鸿,激发和诱导消费波鸿品牌的产品。

4、公关

公关是为了更好的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关包括对政府、媒体、人们的公关,提升波鸿品牌的公众曝光率,让政府和人们对波鸿形象的关注和认可,最好能申请到中国驰名商标等。

5、服务

我们做的是服务行业,我们可以把售后服务提前,让顾客感受到波鸿的服务与其他企业的服务不一样,从而让服务更上一层楼。

尊敬的公司领导,为了使我们公司的发展更好,我们的品牌更响亮,为早日保波鸿建成中国驰名品牌,请考虑一下我们的建议。

目标督查办

2011-4-2

第四篇:农业创品牌的意义和建议

遂宁市大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农业创品牌的意见和建议

一、企业及商标基本情况

大英县现有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三户,四川汇强油脂有限公司,拥有“魁山”商标,为四川省著名商标;大英县新生态大英县象山镇新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拥有“XST商标,为遂宁市知名商标;大英县天保米业有限公司,拥有“天府天保”商标。天保米业公司生产规模十分小。

专业合作社119户,其中养殖55户,生猪养殖29户,鹅养殖6户,兔养殖6户,鸡养殖13户,仅大英县鑫燕野鸡专业合作社拥有一个“鑫燕”商标,今年才拿到商标注册证,拥有相对固定的产品(野鸡和野鸡蛋,还准备投产生产野鸡制品)。其余的产品即养殖成熟的牲畜。

种植41户,种植的品种大多为蔬菜、水果、树木等,拥有商标量十分低,据我局掌握的仅有“荣仙”、“蜀中果园”、“通仙”三个商标。

二、我县农业创品牌的主要难点

(一)农产品生产主体商标意识淡薄,无自我保护意识。

品牌意识薄弱是阻碍我县农业创品牌的重要因素。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农民创品牌意识薄弱。建县以来,我县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处在较低的水

平上,再加上思想观念陈旧,信息闭塞,“科技”、“品牌”等字眼在广大农民心目中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神秘之物,创品牌意识十分淡薄;②地方干部创品牌意识薄弱。很大一部分基层干部对农业品牌缺乏必要的认识,思想观念滞后,如“农产品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质量不稳定,不能创品牌”,“农产品产量高比什么都好”等,从而对农业创品牌缺乏正确的引导与扶持;③农业企业和专合组织创品牌意识薄弱。农业企业和专合组织是农业创品牌的主体,虽然有些企业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有了一定的品牌意识,也创出了一两个农业品牌,但大多数企业缺乏创品牌意识,常常仅从眼前利益出发,忽视农副产品品牌的创造与保护工作,导致农业创品牌止步不前。

(二)注册商标周期较长和费用问题,影响申请人积极性

我国商标的注册受理核准全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统一受理、核准。由于近年内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大幅增长,全国商标注册申请量2010年达973460件,而2011年上半年就达951547件,国家商标局从收到申请文件到发出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个月以上;商标注册受理申请后必须经过六个月的公告期,公告期无异议方可取得商标注册公告,商标注册公告六个月后无商标注册争议才能拿到商标注册证,也就是说一个企业从取名、设计、制作、申请商标如

果顺利也要18到24个月才能取得商标注册证。法律没有对商标审查的完成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最终以商标局的完成时间为准。如果在受理公告或注册公告有异议或争议,周期就更长,一旦遇到被驳回,就只能重新申请。

商标代理职能已经和各级工商部门分离,即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代理商标注册,也就是说企业要不亲自到北京提交申请,要不就要选择商标代理机构代办,这都必须花费不菲的费用。有些农产品创造主体只顾眼前利益,认为花钱申请商标不值得,还不如把钱用于扩大生产经营。

(三)农业资金的短缺和农产品的质量,制约企业对品牌的持续培养 我县建县时间不长,拥有的农产品商标很少,而品牌的创立必须要有资金的支持。长期以来,农业资金投入较少,从而对农业创品牌带来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主体整体规模较小,质优量不大,产量和产值在全省、全市相比均处于弱势状态,而经济主体争创三名商标(即遂宁市知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的两个必备的条件就是注册商标必须使用三年以上,企业的近三年内产值必须在全市、全省、全国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三、农业创品牌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商标品牌发展与保护,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提高企业创品牌热情。十二五末,全县农产品注册商标总量力争达到20件,实现商标注册总量翻番;力争新培育、发展遂宁市知名商标5件;省著名商标1件。

(二)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营造品牌兴县的良好氛围

一是利用“3.15”活动和“4.26”知识产权日为平台,以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及新办执照的契机,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势,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三名”商标认定、保护知识,提高企业、社会公众对商标品牌的认知程度,大力宣传商标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商标发展和保护环境。二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一方面宣传政府出台的品牌兴县的相关政策和重奖办法,另一方面加强对地方品牌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知名度,特别是要宣传创牌给企业带来的良好效益,以激励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促进品牌兴县的经济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三是开展商标知识“三进”活动。即“商标进企业”、“商标进社区”、“商标进农村”,开展定向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引导农户和涉农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和品牌创建的自我意识,指导其发展品牌,为合力推进品牌大英建设而努力。

2、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商标总量大幅度增长 一是引导农民、涉农企业顺应消费时尚,注册符合消费心理的农副产品商标,使我县的农产品商标有所增加,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的农副产品进行梳理筛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重点引导申报注册。二是在日常的巡查过程中和年检、验照时,注重收集企业的商标情况,未注册的商标实行“未注册商标备案”并及时回访,建议其申请注册商标。三是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有注册商标意愿的企业上门服务,从商标设计、查询、申请、上报等环节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帮助他们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及发展前景,选定和突出有企业经营特色的商标,进行注册。

3、全面推进三名商标培育,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一是开展品牌兴企,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深入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帮助制定品牌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指导企业完善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商标管理水平。从企业广告宣传、产品包装、装潢设计等方面给予指导,促进企业有效运用商标,不断提升工业企业商标品牌的含金量,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二是实施“商标富农”,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新突破。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专业户、农民个人生产经营的农副土特产品,大力推进实施“公司(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努力创立以高知名度商标为标志的品牌农业,实现培育好一个专用标志、扬一方品牌、带一片产业、富一方群众、活一方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商标品牌助农、富农、促农的效应。三是加速成长型企业申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梯队建设,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品牌的孵化工作,提升商标品牌的档次。四是在企业已有争创的基础上,围绕著名、知名商标的构成要件,采取对症下药,面对面指导,反复督促,深入

企业现场帮助指导等方法,逐一查漏补缺,及时向上推荐,上档升级。

4、执法维权,为争创“三名商标”提供公平环境。一是将商标监管重心下移,纳入各工商所日常管理工作之中,运用经济户口软件,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台帐,构建商标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以保护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为重点,积极开展打假保名牌活动,要打破地区封锁,清除市场藩篱,一经发现我局“三名”商标被外地侵权的情况,要会同公安等部门联系违法地有关执法部门予以打击。三是加强商标印制企业的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农副产品生产企业联络制。指导企业正确行使商标专用权,加强自我保护,并及时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吸引外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五篇:品牌农业建设的若干思考

品牌农业建设的若干思考

农业品牌建设是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一条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已经成为广大农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但是,品牌的形成是由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且有一定的内在规律,只有抓住主要因素,把握好发展规律,顺势推进,稳步发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就推动品牌农业建设提出若干建议,希望能为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组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供参考。

(一)论证筛选出一批能做强做大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项目农业是物质生产部门,品牌又是附着在产品或服务之上的特殊标记,发展品牌农业首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一批极具市场前景的农产品生产经营项目,使品牌建设有明确且又可行的目标。继而将这些筛选出的农产品生产经营项目,供不同生产区域的农民选择,并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扶持,这是政府和农业部门服务“三农”,确保品牌农业建设走上科学发展之路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强调的是,项目的选择应该优先考虑生产经营那些仍有相当市场潜力的产品,而不一定要选择经营本地的固有产品,避免一开始就与同行进行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通过结构调整形成优势特色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区域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是实现品牌化 经营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仍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农户具有高度的经营自主权,农产品生产经营项目多种多样,规模零星分散,缺乏应有的生产效率和专业水准。这对于发展品牌农业而言,是无从做起的。因此,各地政府和农业部门应该积极引导当地农民进行相应的农业结构调整,以便形成专业化生产区域,并与论证筛选出来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项目发生对接,促进项目的落地与实施。做好这项工作便于水利化、机械化等方面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有利于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品牌农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结构调整的另一层内容是对

种养的品种构成进行优化布局。这样可以延长上市时间,满足营养、保健、观赏、休闲等多 种消费需求,有利于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同样对农业品牌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品牌是团队成员共同努力的结 果。通过结构调整固然能形成专业化、区域化生产格局,但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无法形成紧密合作的团队,与发展品牌农业的要求仍然不相适应。考虑到家庭联产承包是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办法是将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分散的农户变成统一的整体,不仅对于新技术的推广扩散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与使用起促进作用,而且还能促进标准化技术的推广使用,形成相应的制度约束,确保质量管理技术的实施到位,对产品的质量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打造农业品牌非常有利。

(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相应的加工业对于大多数农产品来说,发展加工业是使之更 好对接市场,并成为品牌产品的必由之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更大好处,还在于能促进充分就业、化解市场风险、增加利润空间、扩大市场份额。这对品牌农业建设主体的崛起并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是非常有利的。如被誉为“海带产业明星村”的福州市连江县筱埕镇官坞村,在发展初期曾经出现过产量猛增、产品积压、价格大跌的情形,海带养殖一度陷入困境。随后,村两委适时作出创办海带加工企业的决定,于1995 年成立了集体股份制企业官坞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起海带加工任务,化解了卖难问题。从此,官坞村海带产业发展驶上了快车道。不难明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相应的农产品加工业,是政府扶优扶强、促进品牌农业发展,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五)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修订出能突现优势特色的产品执行标准品牌农产品必须符合健 康安全消费的要求,且具有整齐一致的外观和稳定均匀的内质。因此,借助标准化技术手段,通过制定实施产品执行标准,对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是培育品牌农产品不能不作出的选择。不过,要是很多生产经营组织都按照同样的标准组织生产,其结果必然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大同小异、不分彼此,品牌形象的树立无从做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培育出自己的品牌产品,就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且能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的产品执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生产出来的产品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别开来。品牌会带来新的财税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不具备制修订产品执行标准应有的条件,政府应该将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修订产品执行标准,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给予财政扶持,拨出专 款交由农技推广服务组织承担。

(六)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研发服务培育品牌农产品的核心工作就是要极尽所能地把农产 品的特色和优势突显出来。农产品的特色和优势取决于种养品种、种养技术和产地的自然条件。其中产地的自然条件相对稳定不易改变,种养品种既有混杂退化的危险,又有被改良提升的可能,种养技术则是可以不断进行改进的。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打造品牌提供研发服务,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对种养品种进行提纯复壮和改良提升,还可以防止品种退化,对种养技术进行及时的更新,为品牌的长效发展提供技术保证。如福建省龙岩市农科所,研发项目主动对接连城地瓜干原料薯的品种改良与薯块生产,选育出更加适宜加工的甘薯品种,加工后薯肉呈橘红色,令人赏心悦目,更好地迎合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研制的甘薯栽培技术有利于形成大小

适中的薯块,不仅提高了原料薯的利用率,也使得薯块在加工过程中更能均匀受热,形成更佳的终端产品,促进了品牌的培育和建设。福建省诏安县灰鹅生产项目则是个反面例子,因缺乏研发机构的支持,农民自行将饲养的竹冈鹅品种与来自相邻地区的广东狮头鹅杂交,造成了当地竹冈鹅品种特性的大量消失,以致无法通过国家畜牧品种认定委员会的品种认定,直接影响了诏安灰鹅的市场名气,严重阻碍了品牌的形成。

(七)对现有外观内质差异不大的品牌产品进行必要的整合品牌的生命在于个性化的特色。要是市场上同时出现外观内质并无明显差异的品牌农产品,就很难在消费人群中实现品牌的识别与忠诚,最终的结果是引发恶性竞争,品牌价值都无法实现。目前,福建上市的品牌农产品,尤其是水果、茶叶,出现多、杂、乱的现象,形象趋同情况严重,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进行整合。这种做法还会带来另一个好处,即依法申请注册使用地理标志。这是一种由国家提供的信誉担保,无需成本支出就能达到被消费者认同的品牌效果。

(八)治理与防范并举品牌农产品带来的高利润率、高市场占有率,很容易让不法分子剽窃利 用品牌具有的潜在价值,从中获取丰厚利润。这些人有的对品牌农产品掺杂掺假再转手渔利,有的则是假冒品牌农产品,图个好价钱和好销路。如发生在“中国大黄鱼之乡” 的宁德大黄鱼注水行为,就是属于前者做法; 发生在许多大中城市假冒来自“中国芦柑之乡” 永春芦柑的行为,则是属于后者做法。两者都使各自的品牌经营者深受其害,他们纷纷要求当地政府出来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销环境。因此,政府为他们提供这一方面的公共服务是责无旁贷的。首先,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把掺杂掺假者和假冒产品列入黑名单进行曝光,禁止超市、卖场收购被曝光农产品,并拓宽专营专卖渠道,鼓励品牌农产品进入专卖店。其次是向相应的组织授权,由其负责地理标志的申请办理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借助防伪技术防止假冒行为发生,这对跨地区流通的农产品是非常有效的。再次是安排行业专家,借助新闻媒体向消费者宣传普及识别掺杂掺假或假冒产品的有关知识,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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