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广东公布2013反贪案例[模版]
广东公布2013反贪案例
局长强奸牵出24人犯罪案
2014-03-27
广东省检察院2014年3月26日公布了2013年十大反贪精品案例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虎门分局原局长黄平或许没想到,自己丢官被判刑,还引出24人职务犯罪案。25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3年十大反贪精品案例,黄平犯四罪被判刑案入选。
黄平职务犯罪案的线索,来自他涉嫌强奸的案件。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时任虎门交通分局局长的黄平利用上下级权属关系长期威逼某女下属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强奸一事因女下属的怀孕而爆发。
省检察院25日披露,黄平案引发出来的是一个系列职务犯罪案,共24人涉案。据查明,黄平在担任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常平分局、虎门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个人贪污和伙同韩桂平、陈伟华、邓雪峰等人共同贪污176.6万元;此外黄平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15万元,私分虎门交通分局国有资产41.2万元。
2013年,东莞市第一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对黄平判刑18年,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韩桂平、陈伟华、邓雪峰有期徒刑7年、5年6个月、4年9个月。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羊光波介绍,该系列案是近年来在东莞市交通运输系统查办的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为当地历年罕见”。
羊全波介绍,广东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1903件2347人,这些案件呈现出几大特点,其中之一是新领域贪污犯罪增多。
“科技管理领域、社会中介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园林绿化行业等新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不断增多。”他举例,如省检察院和广州市检察院查办的科技管理部门系列腐败案,涉及省科技厅、广州市科信局、荔湾区科信局等20余名省、市、区三级科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省内多家企业,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
特点
广东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03件2347人 查处厅局级干部同比增八成2013年,广东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03件2347人,其中大案1719件,县处级以上要案159人。这些案件特点明显:
●大案要案多。大案占立案总数的90.33%,与2012年相比上升2.56%。其中,立案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同比增加88.89%。查处厅局级干部31人,同比上升82.35%。
●窝案串案多。如广州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了市交委交通系统系列案19件19人、科信系统系列案25 件29 人、林业与园林系统系列案15件15人、教育系统系列案12件12人、电力系统系列案20件20人。
●发案领域和环节相对集中。查办案件中,涉及商业贿赂领域534人,主要发生在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环节;涉及工程建设领域413人,主要发生在项目审批、规划调整、招标投标等环节;涉及民生领域310人,主要发生在教育、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查办的案件很多兼具以上多种涉案领域。
●新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增多。如深圳市反贪部门查处的房地产交易中虚开纳税证明、规避楼市限购政策的“3.13”专案,共立案侦查24件25人,涉案对象主要为深圳市地税工作人员及中介人员。
●犯罪手段日趋复杂化、隐蔽化。从受贿主体看,既有公职人员受贿,也有其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影响力受贿。从犯罪时间看,有的在任期内为他人谋利,辞职或退休后收受好处,贿赂犯罪呈现期权化。
案件
2013年十大精品案件茂名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罗荫国受贿案
罗荫国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受贿共人民币862万元、港币1318万元、美元40多万元及丰田牌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35.5万元)、房产一套(价值人民币5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人民币2565万元、港币2823万元。后被中山市中院判处死缓。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受贿案
何靖单独及伙同其妻受贿约700万元,日前被省高院终审维持了无期徒刑的判罚。3 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5·14”专案
深圳检察机关在该专案中共查处了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案发前系深圳市中医院党委书记)侯庆中、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刘寿桃、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原院长张德仁等医务工作人员和行贿人员共43人。侯庆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
人民币30万元。刘寿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张德仁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连州市委原副书记罗门生受贿案
罗门生先后多次收受连州市开发补充耕地工程承包商给予的贿赂共人民币119万、港币20万元,被韶关市中院判刑5年。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局长、政委蔡彬受贿系列案
“房叔”蔡彬先后利用任职便利,多次收受他人以现金和超出股本分红方式贿送的财物约合人民币275万元,被以受贿罪判刑11年6个月。广州市民政系统贪腐窝案
2012年,广州市检察院查处了广州市民政局领导干部腐败系列窝案14人,其中原局长李治臻因受贿被判刑13年,副局长许千里因行贿、受贿、挪用公款数罪并罚被判刑14年。东莞市交通局虎门分局原局长黄平等24人系列职务犯罪案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原局长林金满受贿案
林金满原是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局长、小榄镇副镇长。他利用担任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受贿人民币83.7万元,港币22万元,美元2000元;2012年12月被中山第一法院判刑8年。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受贿、挪用公款案
郑年胜在担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亿元,并向企业主索要好处费人民币900万元。在担任顺德区陈村镇镇长期间,向企业主索要好处费人民币1200万元;在担任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佛山名镇功能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分管禅城区名镇项目工作的便利,收受刘某某贿送给的好处费人民币160万元。2012年12月广东省高院终审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郑年胜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原局长谭文雄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谭文雄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受贿800余万元。以发放奖金的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共1167万元。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金产罪,被佛山市中院判刑16年。
第二篇:省检察院公布十大典型反贪案例和十大典型反渎职侵权案例
省检察院公布十大典型反贪案例 和十大典型反渎职侵权案例
一、据2012年3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3月29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今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期反贪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地厅级以上干部15人。其中,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少雄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去年共查办贪贿大案1231件。
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唐永汉说,2011年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2128件,初查1855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93件1685人。侦查终结贪污贿赂案件1406件1702人,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上升1.71%。其中,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697件748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5.35%;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5件399人,立案人数占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23.68%。
唐永汉说,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231件,要案140人(含地厅级以上干部15人),分 1
别占立案总数的88.37%和8.31%。同时,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65名,同比增长136%。
十大典型反贪案例:
1.“粤北首富”向黄少雄行贿当上省工商联副主席。去年,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查办了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正厅级)黄少雄受贿案。经查,黄少雄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36万元、港币110万元、澳币5万元。其中,“粤北首富”朱思宜就曾通过行贿黄少雄,于2007年顺利当选为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
去年7月4日,潮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少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已追缴犯罪赃款人民币915万余元、港币100万元,上缴国库。
2.佛山中院行政庭原庭长受贿1110万被判无期。佛山市检察院反贪局、佛山市三水区检察院反贪局联合查办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谢少清受贿案。
经查,2001年至2007年间,谢少清利用其担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行政庭庭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处理案件、拍卖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10万元。2011年7月5日,东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谢少清无期徒刑,剥脱政治权利终身,并 2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9月23日,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深圳民政局6官员收受殡葬用品经营单位贿赂。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和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反贪局联合查办原深圳市民政局军需供应站站长陈海云等人系列贿赂案。
陈海云、王简、钟关键、孙洪、张伟平、刘春华等人都曾是深圳市民政局系统的官员,分别在军需供应站、计划财务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等关键部门任职。经查,陈海云、王简、钟关键、孙洪、张伟平、刘春华等人在本单位与深圳市新艺城鲜花有限公司合作经营花圈、殡葬用品、殡葬礼仪业务过程中,多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陈潮贵、颜琼芳的贿赂,其中陈海云受贿人民币54.8万元,美元7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其余人等也因受贿被判缓刑。
4.财政局科员串谋骗取国家汽车下乡补贴逾百万。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反贪局查办了刘伟等人贪污窝案。刘伟是惠城区财政局工贸发展股科员;谢熠文、卢凌峰分别是惠城区陈江街道办、横沥镇财政管理所办事员。
经查,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在惠城区财政局负责国家汽车下乡补贴工作的刘伟与陈江财政所负责审核材料的谢熠文一起,制作虚假的用户信息骗取国家汽车下乡补贴款合计769838元。2010年3月底,刘伟又与卢凌峰一起,3
骗领补贴款296820元。2010年2月初,卢凌峰制作虚假用户材料骗领汽车下乡补贴9720元。去年6月,惠城区法院判处卢凌峰有期徒刑3年;刘伟有期徒刑7年;谢熠文有期徒刑4年。
5.南航汕头公司原副总经理龚晖光受贿案。
6.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区秉昌受贿案。
7.东莞市安监局原局长叶碧荣等人贿赂系列案。
8.韶钢集团原董事长曾德新受贿案。
9.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黄埔海关工作人员系列受贿案。
二、又据2012年3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在3月29日的今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公布了反渎职侵权典型案例,25名县处级以上干部渎职侵权被查。通报了十大反渎职侵权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温耀勋说,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68件432人,与2010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8.6%,立案人数上升7.7%。其中,查处玩忽职守类犯罪案件197人,滥用职权类犯罪案件134人,徇私舞弊类犯罪案件49人,泄露国家秘密类犯罪案件3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案件11人,其他案件38人。重点查处了一批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案件和县处级以上要案。共立查重大案件82件,特大案件43件,占立案总数的34%;县处级以上干部渎职侵权犯罪要案25人,占立案总数的5.8%。
检察机关还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共立案侦查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渎职侵权案件179件204人,其中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6件16人。
十大典型反渎职侵权案例:
1.区长助理擅定拍卖底价损失7700万资产。佛山市禅城区原区长助理林国善、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办公室原主任梁树和等人在负责佛斯弟摩托车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工作过程中,未经委托评估,违规擅自与有关人员商定土地拍卖底价,造成国有资产7700万元的经济损失。此外,林国善等人还涉嫌受贿犯罪。2011年9月,法院判决林国善、梁树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均处有期徒刑6年。
2.国土局长纵容超量采矿造假套取千万资金。2004年至2009年间,广东省高要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伍福元为了单位创收,超过核定矿产开采量,向下属国土资源所下达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任务,纵容采矿单位超量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重大损失。
其间,伍福元还与执法监察队队长伍尚勇等人合谋,以虚假的“复绿工程款”名义截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用和以虚构的耕地开垦工程的名义套取耕地开垦资金共计1000万元用于私分和挥霍,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2011年,法院判决伍福元、伍尚勇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伍福元有期徒刑20年,判处伍尚勇有期徒刑6年。
3.国土局长徇私致国家多付拆迁费6500万。夏鸣放在任黄埔区国土局局长期间,越权制定规范性文件,降低农村集体土地房产权确认登记标准,不认真审核产权证申报材料,徇私情帮助他人通过虚报建设时间等办法取得产权证,共造成国家多付拆迁费约6500万元。此外,夏鸣放等人还涉嫌经济犯罪。去年12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夏鸣放有期徒刑十年。
4.违规跨省办通行证“助”江西巨贪潜逃境外。翁源县外事侨务局李志良,不认真履行职责,多次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因公赴港澳多次往返通行证,严重破坏了国家出
入境管理秩序。其中,涉嫌贪污公款人民币9400万元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财政股原股长李华波,利用李志良违规跨省办理的通行证借道澳门潜逃境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江西检察机关在查办李华波案时发现了李志良案线索。2011年11月,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李志良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5.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原仲裁员沈旭收好处费偏袒用人单位案。
6.湛江陈让、庄平处理征地补偿事项收受贿赂给予虚构项目补偿案。
7.广州市中院原助理审判员姜明执行判决失职案。
8.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刘宝琴滥用职权案。
9.中山市神湾镇原副镇长骆敏华滥用职权案。
10.乳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邹福胜、森林分局原局长陈文锋等人徇私枉法系列案。
第三篇:广东公布居住证
广东公布《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
广东公布《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附全文)
广东通过《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
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资格条件审核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2002—2005年广东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鼓励国内外人才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提高广东综合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通过柔性流动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以下简称港、澳、台籍)、国籍的人员和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广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或地区、证件号码、服务处所、居住地址、有效期、证号(中国居民身份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签发日期等内容。《居住证》印有持证人小一寸彩色照片,须加盖省或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居住证专用章”。
第四条 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人事部门)主管本省引进人才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在省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
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人事部门)主管本市引进人才工作,负责本办法在本市的实施及本市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
对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有疑问的,应当由职业技能鉴定行政部门鉴别。
省公安部门负责《居住证》的制作,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及在省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核发及其相关管理。
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核发及其相关管理。
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引进人才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经省和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批准,可以续办新证。
第六条 《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持有人在本省居住、工作、创业的证明;
(二)港、澳、台籍和获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持居留国护照的留学人员或者外国籍持有人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
(三)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 申领
第七条 申领人必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
(二)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
(三)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
(四)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
第八条 申领《居住证》的人必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3份,径送工作单位或者企业注册机关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批准设立人事户头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申请。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一)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省的住所证明;
(四)婚姻状况公证书;
(五)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已经在本省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
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
已经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的人员,免交上述(一)至(四)项材料,凭《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和第(五)项材料申领《居住证》。
第十条 人事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四、七、八、九条的规定,当场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登记受理《申请表》、婚姻状况公证书、健康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退回相关材料原件,并发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凭据》(以下简称《受理凭据》);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发给不予受理凭据,写明理由。
第十一条 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收回《受理凭据》。留下1份《申请表》和相关申领材料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申领人凭签注的《申请表》,到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居住证》的工本?眩墒∥锛壑鞴懿棵派蠛巳范ā?
第三章 管理
第十四条 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不改变其户籍,港、澳、台籍和其他国籍的人才,应当按照岗位(拟聘任职务)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五条 《居住证》信息系统纳入本省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
《居住证》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工作,按照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居住证》持有人,因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变更材料向原申领机关办理《居住证》相关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续办《居住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七条(一)、(四)项、第八条、第九条(三)、(五)项的规定,向原申请机关和发证的公安部门续办新证。逾期未续办新证的,原《居住证》自然失效。
第十八条 《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原申请机关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第十九条 因中止、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及时收回其《居住证》,交回发证机关注销,同时报告同级政府人事部门。
《居住证》持有人调入本省落户的,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入户手续时收回《居住证》。
第四章待遇
第二十条 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获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持有《居住证》的,可以免办其他就业许可。
第二十一条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第二十二条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报科研课题和科技奖励。
第二十三条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经本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可以以短期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接受行政机关聘用,提供相应的服务。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以聘用方式担任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符合本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第二十四条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参加本省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或执业(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五条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其《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子女入学(托)。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到具备相应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就近安排。
符合前款规定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本省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参加广东统一高考,报考本省部委属高校,省、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
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或者获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持居留国护照的留学人员的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参加本省升学考试的,可以按照“四种考生”的有关规定降低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六条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接受行政机关或者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聘用的,参加本省机关养老保险;在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七条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其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入本省企业单位工作的,养老保险按照粤劳社〔2002〕26号文件办理,其他人员按照企业办理。
持有《居住证》的国内其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终止合同离开本省时,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储存额及其利息全部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二十八条 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参加本省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本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开本省时,本省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医疗账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地未建立社会保险机构的,将其个人医疗账户储存额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二十九条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在本省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在户籍所在地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将在户籍所在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本省住房公积金账户,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年限和余额,可以与在本省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年限和余额累计计算。离开本省时,可按规定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
第三十条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在本省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的,可以申报广东省发明创造专利奖。
第三十一条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可以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第三十二条 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籍人员,外国籍人员或者获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持居留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可以凭《居住证》号码在本省内的任一银行开设账户,办理存取款业务;可以持税务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将其在本省工作期间合法取得的人民币收入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第三十三条 持有《居住证》的台湾地区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长期居住加注和多次出入境签注手续。
持有《居住证》的获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持居留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多次出入境签证手续。
持有《居住证》的外国籍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与居住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签证手续。
第三十四条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凭《居住证》在本省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购置小型机动车入户,乘坐各种民用交通工具,住宿登记,并享受本省居民同等待遇。
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对引进人才的有关待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持有《居住证》的国内人员,要求取得本省户籍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责任
第三十六条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违者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取消其申领资格;对已经骗取了《居住证》的,由发证机关缴回《居住证》,并在其个人信用档案里加注失信记录。
第三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出具假材料、假证明,为申领人骗取《居住证》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执行本办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为随同来本省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并享有相应待遇。
第四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资格条件审核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做好引进人才申领《广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资格条件审核工作,最大限度地缩小行政人员在审核资格条件时的自由裁量权,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审核工作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引进人才的原则,根据《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办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按照《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
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四、学科带头人;
五、博士生导师;
六、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
七、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
八、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的;
九、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的;
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十一、获得省(部、委)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十二、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
十三、持有《港、澳、台专家证》的;
十四、持有《外国专家证》的。
第三条按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的人员(不含本细则第二条规定的人员),试行按要素计分审核。
第四条本细则的要素计分体系由一般分和创业分两大部分、共12个要素分组成,满分为200分。
申领《居住证》人员的得分,为两大部分12个要素得分的累计分值。
第五条一般分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导向分三小部分、共9个要素分组成,满分为200分。
一、基本分由年龄、受教育程度、受聘情况、住房情况等4个要素分组成,满分为55分。
(一)年龄要素分最高为10分。计分标准:
1.35周岁以下计10分
2.36—40周岁计8分
3.41—45周岁计6分
4.46—50周岁计4分
5.51周岁以上计0分
(二)受教育程度要素分最高为30分,只计最高学历(学位)得分;学士、硕士、博士要求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计分标准:
1.博士计30分
2.硕士计25分
3.学士计20分
4.大专(高职)计10分
5.高中(含职校、技校、中专)及以下计0分
(三)受聘情况要素分最高为10分,根据受聘于本省用人单位的情况计分。计分标准:
1.以项目、任务等方式聘用计10分
2.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计10分
3.聘用(劳动)合同期限6-12个月计5分
4.未受聘计0分
(四)住房情况要素分最高为5分。计分标准:
1.申领人在本省有产权住房计5分
2.其它计0分
[注:“申领人在本省有产权住房”是指申领人本人为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
二、专业能力分由专业能力和专业技术培训2个要素分组成,满分为35分。
(一)专业能力要素分最高为30分,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要素分的,只计其中一个最高要素分。计分标准: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计30分
①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②受聘于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
③受聘于企业高级管理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计25分
①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②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
③受聘于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
④受聘于企业中级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
3.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计20分
①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②取得技师资格的;
③受聘于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
④受聘于企业一般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
4.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计10分
①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②受聘于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
③受聘于企业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
5.获得执业(职业)资格的计5—15分
6.拥有发明专利的计5—10分
7.其它0分
[注:“获得职业(执业)资格”的,根据不同的职业(执业)资格,给予5—15分。“拥有发明专利”是指由申请人发明创造的专利,经同行专家认定后根据专利水平给予5—10分。]
(二)专业技术培训
专业技术培训要素分最高为5分。参加中国(包括港、澳、台)和外国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技术培训证书,经认定计1—5分。相同的专业技术培训证书分值只计一次;有多种不同专业技术培训证书的,分值可以累计,累计分超过5分的,只记5分。各类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省人事厅申报专业技术培训证书认定,经认定后纳入本细则的要素计分体系予以公布。计分标准: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计1—5分
①取得国家认证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证书计5分
②取得省级政府(国家教育培训行政主管部门)认证?慕逃嘌祷拱浞⒌淖ㄒ导际鹾椭耙导寄芘嘌抵な榧啤?3分
③取得地级市(省级政府教育培训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证书计1分
2.未经认定的专业培训证书计0分
三、导向分由专业类别导向、产业(行业)导向、地区导向3个要素分组成,满分为30分。
(一)专业类别导向要素分最高为10分,根据人才开发目录划分紧缺、需要、控制三个专业类别。计分标准:
1.紧缺专业计10分
2.需要专业计5分
3.控制专业计0分
(二)产业(行业)导向要素分最高为10分。计分标准:
1.受聘于高新技术产业(行业)的计10分
2.受聘于本省重点发展的传统产业(行业)的计10分
3.其它计0分
(三)地区导向要素分最高为10分。重点发展地区根据本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确定,要求居住地、工作地同时在重点发展地区。计分标准:
1.受聘于重点发展地区的计10分
2.受聘于一般地区的计5分
第六条创业分由在本省投资创业、纳税和聘用本省户籍员工数量3个要素分组成,满分为80分。
一、在本省投资创业要素分最高为30分。在本省创办多家企业多次投资额可以累计,以50万元人民币计1分为起点,每追加投资50万元人民币加计1分,累计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的,以1500万元人民币计。确认投资额以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为准。
二、在本省纳税要素分最高为30分。在本省纳税额可以累计,以10万元人民币计1分为起点,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人民币加计1分,累计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以300万元人民币计。确认纳税额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实际收税证明为准。
三、聘用本省员工数量要素分最高为20分。在本省创办的多家企业聘用的员工可以累加。总数超过1000人的,以1000人计。计分标准:
(一)聘用本省员工1000人及以上的计20分
(二)聘用本省员工800人及以上的计17分
(三)聘用本省员工600人及以上的计14分
(四)聘用本省员工400人及以上的计12分
(五)聘用本省员工200人及以上的计10分
(六)聘用本省员工100人及以上的计8分
(七)聘用本省员工80人及以上的计6分
(八)聘用本省员工60人及以上的计4分
(九)聘用本省员工40人及以上的计3分
(十)聘用本省员工20人及以上的计2分
(十一)聘用本省员工10人及以上的计1分
第七条确认《居住证》期限的标准分:
一、暂未被本省用人单位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要素累计分值在5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或1年的《居住证》。
二、已被本省用人单位聘用或在本省投资创业的人员,可按要素累计分值分别办理相应有效期的《居住证》:
1.分值在81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选择办理5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
2.分值在80分以下、66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选择办理3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
3.分值在65分以下、6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1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
第八条省人事厅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本省人才队伍结构和人才供求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和标准分。《南方日报》2003年11月20日
第四篇:广东省高院公布2012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广东省高院公布2012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4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2012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上榜案例涉及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商标和商品,如苹果公司、欧珀公司、索尼公司、阿里巴巴广告公司等。
据省高院法官介绍,2012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十大案件呈现三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苹果案件这场“大象”与“蚂蚁”之争就是典型代表,案件开庭时,国内外几十家媒体跟踪报道,瞩目空前。第二个特征是赔偿数额超过法定最高限额。法律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酌定赔偿额,但有证据证明损失数额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可以突破。OPPO手机案的赔偿额达到了260万元。第三个特征是新类型案件增多。广东地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如“非典型”的现有设计抗辩案件、电子商务侵权案、非法运营网络游戏等新型案件。
苹果VS唯冠
被告深圳唯冠公司是唯冠控股的子公司,于2001年6月21日在我国大陆注册了涉案iPad商标。2009年,IP公司与唯冠控股的另一子公司台湾唯冠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将包括涉案商标在内的在多国注册的10个iPad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IP公司。IP公司与苹果公司之间签署权利转让协议,将IP公司所有的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苹果公司、IP公司据此请求法院确认涉案iPad商标归苹果公司所有。
深圳中院一审认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应与商标权人签订,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本案的商标转让合同是台湾唯冠公司与IP公司签订,而非涉案iPad商标的商标权人深圳唯冠公司,IP公司主张的表见代理不成立,判决驳回了苹果公司和IP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期间,广东高院力促双方以6000万美元达成调解。
点评:调解数额创历史之最
该案一方当事人为名冠全球的苹果公司,另一方为濒临破产的深圳唯冠公司,这场“大象”与“蚂蚁”之争很快受到了空前的瞩目。该案号称“中国知识产权史上里程碑式”的案件,调解数额之多、关注度和热议度之高创下多个史上之最。
“oppo”VS“CCPO”
原告欧珀公司是“oppo”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电话机、手提电话、MP3等,其品牌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欧珀公司在被告郑关笑经营的百珠数码超市公证购买了被告星宝通公司制造的手机产品。星宝通公司在其手机产品上使用了“CCPO”标识,欧珀公司认为星宝通公司在手机产品上使用的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相近似,遂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相同产品,被诉侵权产品使用的“CCPO”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星宝通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郑关笑未经许可销售侵犯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已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因当事人难以证明侵权受损或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但在证据证明损失数额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故综合全案证据情况,酌情确定星宝通公司赔偿欧珀公司经济损失260万元。
点评:赔偿数额超最高额限定
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酌定赔偿额,但有证据证明损失数额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定最高限额以上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本案判令星宝通公司承担260万元的高额赔偿金,对同类型的案件审理有示范作用。
许世昌VS索尼
原告许世昌是“具多层次金属花纹的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其公证购买了一台索尼公司制造的VPCYB15JC/S笔记本电脑一台。该笔记本电脑显示屏上标注了索尼公司特有的“VAIO”标识。许世昌认为索尼公司的笔记本电脑上“VAIO”标识的制作方法落入其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指控索尼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苏宁电器销售,纬新资通公司制造、销售了涉嫌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依照被控侵权方制造的产品具有“在非导电基层即笔记本电脑的表面,黏贴有由表面光滑的金属材料经冲压形成的金属花纹”的特征。而涉案专利具有“在非导电性基材的表面具有经电镀形成的、具有一定厚度的金属花纹”的技术特征,二者相比不相同也不等同,故驳回许世昌的诉讼请求。
点评:如何比对难度较大
本案在专利侵权判定时如何进行比对难度较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通过对物证进行物理性破坏试验,查明了用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不同,从而得出二者各自的生产方法既不相同亦不等同从而不构成侵权的结论,为审理侵害发明方法专利纠纷案创造出一条新的法律适用原则。
完美VS阿里巴巴
原告完美公司在被告阿里巴巴广告公司的网站上,发现以“完美公司”的企业名称、字号作为关键字在阿里巴巴网站上搜索商家信息,可看到众多不知名的个人或者企业用户未经完美公司的许可而使用其公司名称作宣传。完美公司向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寄送了有关删除侵权广告信息的律师函,阿里巴巴广告公司作出了一定的制止措施,但在本案判决前还有一部分涉嫌侵权的信息未删除。完美公司由此提起诉讼。法院认为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在诉讼中未提交证据证明使用“完美公司”企业名称的广告信息中得到完美公司的授权,故这些广告信息均构成对完美公司企业名称的擅自使用,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在接到完美公司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没有完全删除侵权信息,理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点评:知识产权共同侵权典型案
知识产权共同侵权案件多集中于利用网络侵害著作权的案件,本案正是参照侵害著作权案件中的共同侵权理论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判决查明的事实清楚,说理透彻、充分,对规范电子商务经营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示范作用。
央视VS世纪龙
中央电视台将奥运开幕式、闭幕式、北京2008年奥运会及与奥运相关之所有赛事直播或录播节目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原告央视公司独占行使,被告世纪龙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网站上通过信息网络,实时转播中央电视台CCTV—奥运频道正在直播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首场正式比赛,原告央视公司认为世纪龙公司侵犯其作为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和广播组织专有权。法院审理认为:世纪龙公司作为网络内容提供者,其行为侵犯了央视公司作为录像制作者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据此判决世纪龙公司赔偿央视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万元。
点评:网络转播不等于免费盛宴
对于体育赛事及相关活动节目的电视转播或网络媒体的转播,涉及诸多知识产权问题,本案通过机位的设置、镜头的选择、主持、解说和编导的参与等细节内容对涉案奥运赛事节目的独创性进行分析,认定权利人的邻接权范围,肯定了权利人作为录像制作者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且对世纪龙公司以其属于提供点对点技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所作的抗辩予以详细分析,逻辑严谨,具有前瞻性。
李健开VS黄泽凤
原告李健开是一种“脚架”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认为被告黄泽凤生产、销售的脚架侵害其专利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黄泽凤提交了名为“网板折叠圆桌”的对比文件,进行现有设计抗辩。
法院审理认为:黄泽凤提交的对比文件专利申请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可以援引该证据比照现有设计抗辩制度进行不侵权抗辩。将被诉侵权产品与对比文件中外观设计产品相对应的部分相比对,两者不存在实质差异,属于同样的外观设计,被诉侵权产品使用了申请在先的设计方案,黄泽凤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点评:设计方案申请在先不算侵权
本案是全国首例以在先申请比照现有设计抗辩制度作不侵权抗辩并予以认定的专利侵权案件,为此后同类型案件的审理厘清了思路。本案对我们的启示是:在先申请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现有设计,但可以比照现有设计抗辩制度作不侵权抗辩,专利权人应当据此正确评估自身权利的稳定性,不断提高专利质量,以此获得竞争优势。
蔡振文VS科技出版社
被告科技出版社从1998年开始就在其出版图书的封面和书脊上不间断地使用红色的“ ”图形作为商标。该社出版的部分书籍曾获得第十一批全国优秀畅销书(科技类)等荣誉。原告蔡振文于2009年11月28日获准注册“ ”及HIGH TECHNOLOGY LETTERS”图形及文字组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的印刷出版物等。蔡振文于2011年在新华书店购买了由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封面及书脊上均印有红色的“ ”商标,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 ”商标为科技出版社使用在印刷出版物上的未注册商标,且经过科技出版社在先、长期、连续使用,该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故没有侵犯蔡振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新华书店经销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也未侵犯蔡振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驳回了蔡振文的诉讼请求。
点评:扼制恶意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
“ ”图形商标是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蔡振文虽获得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但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仍有权继续使用其商标,不构成侵权。此案的意义在于保护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有利于扼制恶意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李志明VS武汉今晨
原告李志明是第ZL03319125.5号“牙刷柄(13)”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被告武汉今晨已因侵犯该专利而被判停止侵权。原告随后又购买到同一侵权产品,遂将武汉今晨和销售者沃尔玛汕头店起诉至汕头中院。法院审理认为,在先生效判决已对武汉今晨制造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进行了处理,李志明在生效判决之后购买到侵权产品,只能说明市场上尚有销售,不足以证明今晨实施了新的侵权行为。李志明在本案中对武汉今晨的诉讼请求实质上是基于已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作出实体处理的同一法律关系和同一法律事实,构成重复诉讼。销售者沃尔玛汕头店承诺不再销售该产品后,又再行销售,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驳回李志明对武汉今晨起诉,判沃尔玛汕头店赔偿李志明2万元。
点评:不鼓励重复诉讼要求超额赔 “一事不再理”是民事诉讼的原则之一,即禁止当事人就同一诉讼标的向人民法院重复起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裁判之后往往涉案侵权产品仍未在市场上完全绝迹,对于明知侵权仍然生产销售者应予以惩罚,但是也有一些权利人举着“打击侵权”的旗帜掩饰“以案敛财”之目的,对此重复诉讼要求超额赔偿者不应支持鼓励。对确实反复侵权者应加重打击力度,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
花旗参VS吕小涛 原告花旗参农业总会认为被告吕小涛未经授权和许可,在被告淘宝公司运营管理的“淘宝网”上销售由被告粤珠公司总经销的“美国威斯康辛花旗参”产品,三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吕小涛销售的涉案商品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使用范围相同或者类似,且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吕小涛不能提供购买涉案商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或送货、收货单据,其行为构成侵权。由于没有证据显示粤珠公司销售涉案商品,淘宝公司与吕小涛并无共同侵权故意。淘宝公司在事后无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是因花旗参农业总会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淘宝公司随后履行监管义务,不存在主观过错。判决吕停止侵权,赔偿花旗参农业总会经济损失。
点评:涉电子商务案审理遇新难题
本案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商标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即商标权利人“通知”要有具体内容,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销售者要存在共同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应审查监管义务,对于同类案件具有示范、引导作用。
弹弹堂VS燕亚航
“弹弹堂”游戏的著作权人是深圳第七大道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燕亚航通过修改在网上下载的深圳第七大道科技有限公司的“弹弹堂”游戏源代码,调整了该款游戏的难易程度以及降低游戏道具价格后,以“52弹弹堂”、“霸气弹弹堂”和“11弹弹堂”为游戏名进行运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燕亚航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深圳第七大道科技有限公司的许可,复制发行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弹弹堂”游戏,经公诉机关和被告人燕亚航共同确认,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46401元,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属情节严重。判决被告人燕亚航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点评:建立“私服”牟利系犯罪
目前“私服”所需要的技术障碍越来越容易消除,违法犯罪的成本越来越低。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对情节严重的私服行为进行确定的刑法评价,导致实际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并不多,长此以往可能严重损害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利益,也极大影响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本案对通过非法架设、运营网络游戏“私服”牟利的犯罪行为的准确定性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第五篇:广东公布十大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111
广东公布十大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昨日下午,广东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十大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据 悉,2008 年以来,全省查办各类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362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81 人。深圳文学学会副会长侵吞抗震救灾款 20 万 经查,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深圳市文学学会会长曾培新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市文学学会副会长林显 岳侵吞深圳市大百汇实业集团公司 20 万元抗震救灾捐款提供走账渠道,并向林显岳提出拿出其中 6000 元 赞助深圳市文学学会。曾培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显岳(非中共党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据悉,林显岳在深圳书法界小有名气,还曾撰文称,文人不为五斗米折腰,追求闲情逸趣。林显岳履 历显示,曾任深圳市文联协会工作部副部长、深圳市书法家协会候任秘书长、深圳市文学会副会长,还获 任罗湖区人大代表。广州东风东路小学原校长挪用公款获刑八年 2006 年 5 月至 2008 年 1 月,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刘燕文,利用担任东风东 路小学校长、主管学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学校原报账员(另案处理)将学校小金库中的公款 127 万元挪用给其哥哥刘某用于经营活动。据悉,刘燕文利用工作之便,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10 月,收受某民办教育培训中心负责人郭某(另 案处理)银行储蓄卡 1 张,共计人民币 39 万多元;2007 年至 2008 年招生期间,收受家长的好处费 4.8 万 元。为逃避国家审计署对学校的审计,2008 年 9 月,刘燕文授意报账员销毁了 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9 月 期间举办兴趣班、收支伙食费和收支电脑费的会计凭证,造成无法核查学校小金库的真实收支情况。刘燕文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东莞大朗洋乌村支书擅自批地建五别墅 东莞市大朗镇洋乌村党支部书记何沃枝、洋乌村乌石岭村民小组组长何作海,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和报 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 26.2 亩荔枝园承包给一私营企业主用于兴建五幢别墅,建筑面积 700平方米(已 拆除)。擅自将已被大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陈根照占用的 27.9 亩土地承包给陈根照之妻(陈以其妻名 义签订合同),用于兴建果园、篮球场和 120 多平方米的砖房等。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土地和房屋 管理政策。何沃枝、何作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朗镇政府副镇长李创业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村干部贪污扶贫款 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5 月期间,汕头市潮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拨给金灶镇潮美村所属仙田 村安居扶贫款 5.6 万元,汕头市
潮阳区金灶镇潮美村副主任兼仙田村民小组负责人邱伟煌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中 3 万元非法占为己有。邱伟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税务员挪用社保金 30 万拿去赌博输掉 河源市东源县地税局仙塘税务所征收员包国辉,在任仙塘税务所征收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 取社保基金现金,不存入或部分存入社保基金专用账户,挪用社保基金共 30.4 万元,其中用于赌博输掉 30.3 万元。包国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阳江白沙卫生院长诈保险理赔金 25 万 2006 年 3 月至 9 月间,阳江市江城区白沙中心卫生院院长张明通过制造假交通事故、假开诊断证明书 和医疗费票据等办法共诈骗保险理赔金 25.8 万元;在 2005 年至 2007 年任院长期间,指使该院医生、护士 及财会人员,通过伪造病人住院记录、出具虚假住院诊断证明书、开具虚假住院收费票据等手段,骗取农 村合作医疗资金 7.7 万余元,用于单位开支。张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六个月。惠州博罗山下村干骗取财政种粮直补 2005 年至 2008 年间,惠州市博罗县石坝镇山下村村干部邓福祥、李运明、邓木桂、黎东娣、邓建文、邓惠东等人以虚报种粮大户、虚报种粮面积等手段,共骗取财政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 6.8 万余元,其中 3.9 万余元被私分。邓福祥、李运明、邓木桂、黎东娣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邓 惠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执行;邓建文免于刑事处罚。韶关乳源交警大队违规设点拦车罚款 2009 年 7 月 8 日至 15 日,韶关市乳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其下属五个交警中队,在担任京珠高速 S249 线大桥至梅花北段分流执勤任务中,违规设置“交通违章罚款临时收费点”,拦截大量违章车辆,严重违反 公路执法执罚有关规定。乳源县人民政府和乳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杨亮明被行政问责; 乳源县副县长李荣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乳源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双京、副大队长胡光辉等 3 人受到行政 撤职处分,乳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办主任邓思东等 7 人受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荔湾口腔医院院长 收受贿赂共 19 万元 2003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黄云飞在担任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院长期间,利用审批采购合同等职 务便利,多次收受供应商的贿赂共计 19.8 万元。黄云飞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 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湛江坡头一中校长 违规收费总共 150 万 湛江市坡头区第一中学校长郑晓晖、副校长庞祥培等人,在任职
职期间擅自组织收取初一择校生择校费、
高三级复读生补习费等共 157.1 万余元,同时,公款私存共 100 万元。郑晓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庞 祥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许琛、通讯员粤纪宣)(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