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X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3-11
岁在校、在园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XX市和XX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安全稳妥推进XX市
3-11
岁在校、在园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免疫覆盖,根据《XX市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教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全面启动
3-11岁在校、在园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坚持充分告知,安全稳妥、科学有序地引导
3-11
岁适龄无禁忌人群主动接种、积极接种,在剔除“接种禁忌”、“拒不接种”两类人群后,做到适龄人群在11月15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间隔满
天按时完成第2剂次接种,教体系统在12月15日前完成接种工作,努力实现“应接尽接”。
二、疫苗选择
目前使用的疫苗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列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
细胞)。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各方责任。
各接种学校、幼儿园要切实组织做好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扎实开展与学生家长沟通告知和组织动员工作,并负责做好相关接种信息统计汇总。密切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在校学生,以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开展集中接种为主要组织形式(对于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或组织集中接种确有困难的,由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在所在地接种点接种);对幼儿园学生,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辖区指定的接种点进行接种。
(二)做好摸底统计工作。
各接种学校、幼儿园要精准摸清“接种禁忌”、“拒不接种”两类人群数量,并撰写专项报告于10月30日前经一把手审签后报教体局疫情防控小组。对于拒不接种人群,要由监护人进行签字确认。各单位要精准掌握学生底数和接种进展,安排做好接种信息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三)确保接种安全。
接种前应由监护人、学校或幼儿园、接种点共同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实施接种时监护人全程在场陪同。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学校(幼儿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接种现场的留观,坚持一人一记录,严格掌握留观的时间在30
分钟以上,有效防范安全事件发生。
(四)做好救治保障。
各接种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未成年人医疗救治特点,制定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应急预案。要加强心因性反应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有效开展防范,一旦出现问题立即妥善处置,确保受种者安全。(五)强化宣传引导。
各受种单位要围绕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加强正面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针对家长普遍关心的疫苗保护期、接种禁忌、异常反应等,重点开展相关政策知识解读,及时消除疑虑,提升家长对新冠病毒疫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要针对儿童聚集性强、认知能力弱的特点,组织人员做好耐心细致的科普宣传和接种前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心因性反应的发生。要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流言,迅速辟谣、澄清谬误,全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六)加强监督评估。
教体局对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利的立即组织整改,对擅自出台的不合理规定坚决予以纠正,严禁弄虚作假和“简单化”“一刀切”,坚决依法依规做好3-11
岁人群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