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2021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

2021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



XX镇2021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

一、对镇直部门考核办法

实行分类考核,共分改革专项、承担重点改革事项、其他事项三类。考核分值5分,实行扣分制,不设基分。

(一)共性指标

1.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制定改革推进措施的,每项扣1分。

2.重点改革事项和其他改革事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前者每项扣1分,后者每项扣0.5分。

3.改革事项落实不力,效果不好,被相关单位通报批评的,每项扣0.5分。

4.在全区评估考核中扣分的,实行双倍扣分。

(二)个性指标

1.改革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党政办、纪委、组织办、宣传办、督查考核办、经济发展办公室):

①按区改革办要求,承担起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的主体责任,及时分解落实改革任务,加强工作调度,推进改革落地。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0.5分。

②改革督察、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受到通报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5分。

③改革宣传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0.5分。

2.承担重点改革事项牵头单位(经委、民政办、财政所、建委、国土所、卫计办、人社所、应急办、扶贫办):

①按照要求,承担起XX镇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任务明确改革事项的主体责任,未按照要求落实的,每次扣0.5分。

②改革督察、工作安排等方面受到通报,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5分。

③改革宣传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0.5分。

3.其他单位(综治中心、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积极配合改革领导小组和承担重点改革事项的部门,工作不主动或进度缓慢的,将在年度评估考核时予以相应扣分。

二、对10个行政村考核办法实行扣分制

1.改革事项没有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每项扣0.1分。

2.改革事项落实不力,效果不好,被通报批评的,每项扣0.1分。

3.改革督察、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受到通报,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1分。

4.改革宣传没有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每次扣0.1分。

5.配合牵头部门和承担重点改革事项工作不主动或进度缓慢的,相关部门提出扣分意见后,在年度评估考核时予以相应扣分。

6.在全区评估考核中扣分的,实行双倍扣分。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5/792139.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