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开展常州市“寻找校园礼仪之星”网络推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常州市“寻找校园礼仪之星”网络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团委、妇联、关工委,局属各学校:
为充分展示新时期常州未成年人富有理想、品德高尚、文明有礼、全面发展的良好风采,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深入开展,在广大未成年人中营造学习和践行文明礼仪的浓厚氛围,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找校园礼仪之星”网络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发现、推荐、评议、展示广大未成年人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的先进典型,引领全市未成年人学习和践行《江苏省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基本规范(暂行)》,将文明礼仪知识学习与实践养成教育相结合,形成广大未成年人个个参与、竞相示范的生动局面。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教育局、文明办、团市委、妇联、关工委、常州日报社、常州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中国常州网具体承办。
主办单位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领导由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德育处,活动日常工作由中国常州网具体负责。联系人:束网,咨询电话:86678590(传真),电子邮箱:106566877@qq.com。
三、参加对象
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18周岁以下学生。
四、参与形式
本次推选以微视频展示为主要形式。内容要紧扣主题、导向鲜明,真实可信、具体可感,以小见大、启迪人心,充分展示参选学生“爱、善、诚、勤、俭、美”六种理念和价值取向,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践行“八礼四仪”,争做文明有礼学生的典型事迹和动人瞬间。视频要寓意深刻,能运用孩子喜爱的语言、鲜活的事例、熟悉的生活画面,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所有视频风格、方式不限(文件为WMV格式,时长不少于30秒,不超过4分钟)。
五、具体办法
1、边找边拍。由学校广泛发动学生,组建“寻找校园礼仪之星”小记者团,着眼家庭、学校、社会三大成长空间,由学生主动寻找、发现知礼、守礼、行礼的身边人、身边事,用DV、相机、手机等捕捉并记录事情经过和动人瞬间,按要求制作成微视频,每个微视频包括一段“礼仪心语”(即被推荐学生对文明礼仪的理解与感悟),每个微视频配20字以内的简要文字说明。在拍摄、制作微视频过程中,教师、家长可予以指导和帮助。
2、边推边选。主办方在中国常州网、常州文明网、常州教育信息网和阳光心港网站制作“我身边的校园礼仪之星”网络专题,开设专门上传通道。5月起可传送视频至专题内的资源库,具体时间不限。视频上传可由学生自主完成,也可由学校组织进行。在传送时,要准确填写被推荐人的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全称)和班级等基本信息,并留下推荐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中国常州网将派专人对所有上传的视频内容进行审核,不合要求的视频视作无效。视频上传完成后的第二天上午10点以后,在网络专题集中展示候选人风采,同时在“文明常州”微信频道制作视频链接推介。
3、边赞边议。5月起,每月1日—20日,广大学生、教师、家长可登陆“我身边的校园礼仪之星”网络专题或关注“文明常州”微信订阅号,为自己心目中的“校园礼仪之星”点赞,并发表简要感言。
六、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4月下旬)。鼓励全市幼儿、中小(中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开设文明礼仪课程,开展知识问答、绘画等形式的主题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动员全市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活动。举办全市“寻找校园礼仪之星”网络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各主要媒体发布活动公告,公布评选标准、办法和要求。
2、全面推进阶段(202_年5月—202_年2月)。主办方选取每月获赞数量前20名的学生,进入大众评审团(由全市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示范学校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组成)点赞评议环节,授予获赞数量前10名的学生常州市月度“校园礼仪之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市各主要媒体集中进行事迹宣传,全年共表彰100名左右的月度“校园礼仪之星”。
3、总结表彰阶段(202_年3月)。主办方在网络专题集中展示100名月度“校园礼仪之星”的微视频,发动学生、教师、家长点赞评议,选取获得点赞数量排在前列的学生,并结合大众评审团的意见,授予常州市年度“校园礼仪之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品,适时予以隆重表彰。
七、支持媒体
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电视台、常州电台,中国常州网、常州文明网、常州教育信息网、阳光心港,微常州、常人尚德微博、中国常州网新浪官方微博,文明常州微信、中国常州网微信、常州报业教育培训工作室微信、常州手机报。
八、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寻找校园礼仪之星”网络推选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重要举措,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要把组织开展好此次大赛作为展示、检验和巩固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成果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着眼养成教育,不以参加评选代替日常教育,不以获得奖项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各项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发动,指导学校自主自愿参与活动;文明办要把活动开展成效与评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文明礼仪教育特色学校等结合起来,引导学校积极参与;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礼仪教育活动,做好相关工作。在活动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确保在发现、推荐、点赞、评议等环节中尊重儿童立场、孩子意愿。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让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坚持标准,公正公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标准,本着公正公开原则,切实把能够充分展现本地、本校未成年人文明礼仪风采的人物发掘出来、推荐上去,充分体现常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成果,生动展示我市未成年人文明有礼、健康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在活动过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要求和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利用评选活动巧立名目收费的现象,确保活动公正严肃。
4、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市各主要媒体要依托专版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有礼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宣传展示全市“寻找校园礼仪之星”网络推选情况,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其中,报纸、电视、电台广播要每月集中宣传月度“校园礼仪之星”,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每天至少推出一名“校园礼仪之星”。各级各类学校要综合运用各类阵地,广泛开展礼仪知识普及和“校园礼仪之星”评选等活动,营造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推选活动,共同参与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浓厚氛围。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文明办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妇联
第二篇:关于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级:
为了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加快学生成长成才的步伐,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现将评比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以及类别: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之朴中学日常行为规范》(无恶性事件),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良好,体育成绩在20分以上,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一)校园学习之星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突出,学习方法灵活得当,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二)校园劳动之星
积极参与并热爱校内外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对学校对班级有特殊贡献。
(三)文明守纪之星。
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举止文明,乐于助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相互合作。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惜时勤奋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自觉学习性强,勤学好问,惜时如金,有韧性,有钉子精神,是其他同学学习的榜样。
(五)环境保护之星。
爱护教室及校园环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能从自身做起,动员组织开展环保行动,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敢于制止不讲卫生的行为。对学校以及家乡周边环境关心,并能意识到环境对人类的重要性。
(六)校园节约之星。
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做到同学之间不攀比穿戴,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七)校园进步之星。
一年来,学习、思想素质上不断取得进步,且进步幅度较大的,或者在其他方面有较大进步的。
(八)文学创作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征文活动并获奖,在校级(含校级)以上报刊上曾发表习作。
(九)校园书画之星。
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并获奖,能够积极配合做好板报宣传等工作,在校级(含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
(十)音乐舞蹈之星
对音乐、舞蹈舞蹈有浓厚兴趣,在歌唱、器乐、舞蹈上有一定特长。在学校艺术节或其他大型文艺演出中有出色表现,有一定的校园知名度,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
(十一)校园爱心之星。
有突出的拾金不昧行为,在帮扶贫困生或学校组织的历次捐款活动中踊跃捐资。(十二)竞技体育之星。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在学校组织的体育测试或运动会中成绩突出。在市级(含市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中有较好名次。
(十三)校园管理之星。
积极参与学校学生会或班级管理工作,并且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含学生会各部干事)各班班干部。
(十四)发明创造之星
有创新精神,奇思妙想,并积极行动,动手动脑,有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十五)主持朗诵之星
有较高的普通话水平,热爱主持朗诵,积极参加国旗下的演讲,参与主持班级活动或学校广播站活动,参加校广播站工作。
三、评选办法
1、申报人填写校园之星申报表,并提供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班级组织初评,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于4月10日前报政教处,每种类别的校园之星推荐人选为1人。
3、校政教处根据各班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评审小组,评选出各年级各种类别的校园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2名,向全校公示,再经评审小组,最终评选出校园之星。
4、“校园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宣传栏进行公示。
5、对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五、几点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好本班的推荐工作。
2.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校园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第三篇:202_感动校园人物推选活动通知
202_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通知 总有一个身影感动你我,总有一件事情触动心灵。在我们的校园里,充满了许许多多令人感动的人物和事迹……。
为深入挖掘校园内事迹感人、形象生动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人物的事迹感染师生、教育师生,经研究决定开展“202_感动校园人物推选活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感动是情感的共鸣,是心灵的震撼,是精神的升华。在我们的旁边,不缺乏令人感动的事迹,更不缺乏令人感动的人物。通过开展“202_感动校园人物推选活动” 评选活动,传承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一股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口号
发现感动评选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
三、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四、基本条件
1、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顾全大局,不计个人得失,为学校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或赢得重大荣誉。
2、工作态度端正,有强烈的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比较突出。
3、付出爱心,互帮互助,奉献他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4、关心学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5、用执著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优异成绩。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学校成立“202_感动校园人物推选活动”评选活动领导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副校长
成员:党办室、工会、文化资源中心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管理中心。
1六、评选方法
1、推荐方式
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也可自荐。教职工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候选人(包括团队、个人)。
2、评选程序
宣传发动:通过校园网络等开展宣传活动,让全体教师了解活动,关注并参与活动。
组织推荐:计划在202_年1月11下午7、8节课,各组开会述职推荐,完成推荐活动。
每位教师需准备典型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突出让人感动的事迹)。每位教师在组内述职3-5分钟,在此基础上,填写推荐表,广泛推荐候选人(包括团队、个人),注明推荐的理由。
推荐表与个人述职材料小组汇总后,于会后交党办室,个人述职材料同时以电子版上传到邮箱。
综合评选 :在各组推荐的基础上,由组委会综合评选出“感动校园十大人物”。
七、奖项设置
举办年终颁奖大会,对获奖者授予“202_感动校园人物”称号,颁发奖杯。
八、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1、各工会小组要在思想上重视本次活动,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
2、评选过程要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3、本活动将每开展一次。
九、活动深化
学校将以“202_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将此项活动引向深入、具体,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
校工会
校资源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四篇:高中开展校园之星
高中开展校园之星
评选活动
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为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精神,高中团委开展了评选“校园之星”活动。
经过两周的酝酿,各班利用自习课,由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主任提名,学生民主推荐,在班级进行投票表决,评选“班级之星”两名。如:文明礼貌之星、助人为乐之星、遵规守纪之星、勤奋拼搏之星、见义勇为之星、扶弱帮困之星、监察管理之星、智慧之星、诚信友爱之星、踊跃发言之星、运动锻炼之星、进步显著之星、学习优秀之星,单科特长之星等,上报学校团委。团委、班主任、年部、学生会根据方案按照评选程序,评选校级“校园之星”并给予表彰。学生们积极参与活动,共推选出48名校园之星,这些校园之星品德优秀、爱校爱班、关心集体,在尊师守纪、行为规范、文明礼貌、学习成绩、进步幅度、文娱体育等方面表现出色,起到表率和榜样作用。
第五篇:第四届校园之星通知.doc
共青团安阳师院委员会文件
安师青„202_‟5号
关于评选安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之星”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努力成为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立志成才的优秀大学生,进而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与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安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群星璀璨青春典范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评选工作,将成立安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之星”3-
学习之星(31,32,33,34,35)、科技之星(41,42,43,44,45)、艺术之星(51,52,53,54,55)、体育之星(61,62,63,64,65)、实践之星(71,72,73,74,75)、文明之星(81,82,83,84,85)、创业之星(91,92,93,94,95)、志愿之星(101,102,103,104,105)顺序编辑。例如:编辑短信TP 11发送至10657006055868,即为“自强之星”1号选手投票。
(3)对于同一类“校园之星”,每人每种投票方式限投3票且要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多于或少于3票均视为无效票。
5.教师评审团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6.10名“校园之星”的最终产生:网络与短信评选占最终结果的70%,教师评审团评选占最终结果的30%。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时间待定)
六、有关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推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通知要求实施,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从而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审团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校学生会、各学生分会要利用电子屏、展板、网站等形式对本次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条件、评选流程等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体同学积极参加到评选活动中来。
共青团安阳师院委员会
202_年3月6日
附件:
安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安阳师范学院团委办公室202_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