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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民爆企业安全制度

某民爆企业安全制度



第一篇:某民爆企业安全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 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 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三联单的形式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最后报财务部执行。

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事故隐患处理。

六、安全生产部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七、安全生产部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八、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出本标段内部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并上报公司,按要求严格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畴之内。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晋济高速公路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晋济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把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 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㈠本预案用于在晋济高速公路施工范围之内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交通车辆、机械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4、消防、防汛安全事故;

5、重大危险源(锅炉、压力容器、油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其他安全事故。

㈡事权划分

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业主代表处和公司安全生产部,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挥和组织实施,同时公司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具体方案

㈠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公司成立了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办公室同时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实施本预案,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业主代表处、项目经理、监理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一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成立应急抢险队(不少于20人、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洒水车、发电机各二台件)(名单附后)。

2、各代表处、监理部主要职责

⑴指导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⑵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

⑶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⑷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⑸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和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3、各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⑴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⑵根据灾害情况,了解周边人员、物资及时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

⑶协助公司各代表处搞好善后各项工作。

⑷协助公司、代表处准确统计人员伤亡和情况。

㈡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值班电话:(白天)(夜间)

㈢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给项目代表处和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㈣应急抢险措施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代表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同时上报各级安全生产部门。

2、现场指挥由公司领导组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险、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险和处理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预案适应于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的应急救援,具体各类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制定,并报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 5 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与奖励。

万一发生事故,公司救援领导组有事统一调动各单位抢险队、抢险车辆、物资全力以赴进行抢险救援。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保障筑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部主任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火灾、特大火灾事故;

㈡交通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㈢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㈦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本施工区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本施工地段范围内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人要迅速妥善处理。

四、各标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标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及业主代表处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施工地段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业主代表处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施工地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六、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代表处签署后,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七、业主代表处、各标段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施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强行组织施工,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对本制度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代表处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工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报公司领导,组织查处。

十、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援救,有关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十一、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调查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为因组织配合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法律按责任权限追究其责任。

十二、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安全生产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晋济高速的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是指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否决期内,取消其参加劳动竞赛评选资格,以及年度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工、优秀总监、优秀总监代表的评选资格。

三、本办法确定的否决期为施工每阶段检查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㈠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的。

㈡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上访,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严重破坏工程施工质量的。

㈢使用报废或存在隐患的机械、车辆、施工设备,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项安全制度、办法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㈤对本施工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五、考核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签订的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同时结合日常每次检查的实际情况,拿出被一票否决的施工、监理单位名单。

六、公司安全生产部研究决定下达一票否决书。

七、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制度

为切实搞好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本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时间要求

公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各标段必须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二、培训方式

㈠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内容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㈡培训期间的师资采取内派与外聘相结合的途径解决。培训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功底和授课经验,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业务技能知识。

三、培训经费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经费,要单项提取专款专用,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费用需要。

四、培训工作任务

㈠负责一般工种及新职工的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等;

㈡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㈢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设施的实际操作;

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㈤负责停工整改期间的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到期换发;

㈥负责各种培训记录、台帐的管理和培训建档工作。

五、其它要求

㈠各单位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季度培训计划,每季初报到公司安全生产部。

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各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并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㈢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目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培训结束后,要统一安排考试考核,考核情况要存档备查。

六、考评与奖罚

公司安全生产部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培训进行检查,并纳入劳动竞赛方案进行考核奖罚。

第二篇:某民爆企业安全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 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 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三联单的形式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最后报财务部执行。

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事故隐患处理。

六、安全生产部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七、安全生产部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八、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出本标段内部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并上报公司,按要求严格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畴之内。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晋济高速公路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晋济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把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 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㈠本预案用于在晋济高速公路施工范围之内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交通车辆、机械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4、消防、防汛安全事故;

5、重大危险源(锅炉、压力容器、油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其他安全事故。

㈡事权划分

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业主代表处和公司安全生产部,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挥和组织实施,同时公司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具体方案

㈠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公司成立了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办公室同时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实施本预案,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业主代表处、项目经理、监理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一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成立应急抢险队(不少于20人、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洒水车、发电机各二台件)(名单附后)。

2、各代表处、监理部主要职责

⑴指导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⑵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

⑶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⑷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⑸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和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3、各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⑴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⑵根据灾害情况,了解周边人员、物资及时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

⑶协助公司各代表处搞好善后各项工作。

⑷协助公司、代表处准确统计人员伤亡和情况。

㈡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值班电话:(白天)(夜间)

㈢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给项目代表处和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㈣应急抢险措施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代表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同时上报各级安全生产部门。

2、现场指挥由公司领导组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险、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险和处理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预案适应于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的应急救援,具体各类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制定,并报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 5 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与奖励。

万一发生事故,公司救援领导组有事统一调动各单位抢险队、抢险车辆、物资全力以赴进行抢险救援。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保障筑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部主任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火灾、特大火灾事故;

㈡交通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㈢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㈦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本施工区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本施工地段范围内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人要迅速妥善处理。

四、各标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标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及业主代表处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施工地段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业主代表处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施工地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六、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代表处签署后,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七、业主代表处、各标段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施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强行组织施工,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对本制度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代表处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工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报公司领导,组织查处。

十、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援救,有关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十一、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调查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为因组织配合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法律按责任权限追究其责任。

十二、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安全生产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晋济高速的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是指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否决期内,取消其参加劳动竞赛评选资格,以及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工、优秀总监、优秀总监代表的评选资格。

三、本办法确定的否决期为施工每阶段检查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㈠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的。

㈡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上访,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严重破坏工程施工质量的。

㈢使用报废或存在隐患的机械、车辆、施工设备,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项安全制度、办法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㈤对本施工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五、考核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签订的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同时结合日常每次检查的实际情况,拿出被一票否决的施工、监理单位名单。

六、公司安全生产部研究决定下达一票否决书。

七、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制度

为切实搞好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本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时间要求

公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各标段必须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二、培训方式

㈠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内容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㈡培训期间的师资采取内派与外聘相结合的途径解决。培训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功底和授课经验,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业务技能知识。

三、培训经费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经费,要单项提取专款专用,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费用需要。

四、培训工作任务

㈠负责一般工种及新职工的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等;

㈡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㈢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设施的实际操作;

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㈤负责停工整改期间的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到期换发;

㈥负责各种培训记录、台帐的管理和培训建档工作。

五、其它要求

㈠各单位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季度培训计划,每季初报到公司安全生产部。

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各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并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㈢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目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培训结束后,要统一安排考试考核,考核情况要存档备查。

六、考评与奖罚

公司安全生产部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培训进行检查,并纳入劳动竞赛方案进行考核奖罚。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管理,保证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

三、职责

1、安全主管副经理指导出入库的管理。

2、库管员全面负责出入库的管理。

四、程序

1、民爆器材的出入库。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科负责人的领导下,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入库、出库,必须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库存及出入库的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准确无误。

2、收存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入:即

(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它规定的手续不入库;

(2)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

(3)库内混存、超量不入库;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入库。

3、发放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发:即

(1)没有本单位发货单据不发;

(2)运输爆炸物品的工具不当和没有押运人员的不发;

(3)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发;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发。

4、产品出入库之前,安全管理人员、库管员,认真检查专用运输车辆是否合乎安全要求(是否带防火罩、静电接地是否完好等),保证安全可靠后方可进入库区。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出入库区车辆的记录。

5、产品出库时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按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出库。

6、出入库时必须有专业的安全人员在现场监督,装卸人员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按装卸规程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

7、库管员必须定期清点库存量、入库数、出库数,应详细准确,做到帐物相符。收、发爆炸物品要有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8、库管员负责监督核对非电导爆管雷管出入库编码登记工作。

9、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10、危险品库房的各种管理帐目记录清晰、准确无误(危险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合格证、危险品运输证等),详细认真填写。

五、记录

来客登记表(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库区日志)。

民爆物品库管员岗位职责

一、目的

为了明确库管员的岗位职责,提高公司的安全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库管员的岗位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库管员岗位的管理。

三、内容

1、在公司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民用爆炸器材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出入库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准确无误。

2、库存产品要做到帐货、帐票、帐卡相符,出入库的产品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库内产品摆放严格按照WJ9049-202_《民爆规程》要求。

3、每天要及时做好一切进出入库的准备工作,保持库房清洁,做到“十防”“十二无”,认真观察库房的干湿温度计,并做好记录。对于出入库的雷管、炸药清点准确,出现过期失效的产品绝不出库。

4、严格验证公安部门签发的运输证件和相关手续,严禁炸药与雷管混装运输现象发生。

5、经常检查库区消防设施,警报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必须对库内物品精心保管,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否则个人负责。

7、出库要做到先入先出原则,防止危险品积压时间过长,造成经济损失。

8、严格执行危险品堆放、储存、保管规程。

9、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熟悉、懂得爆炸物品的性能、防火、防爆知识和爆炸物品管理的安全常识、安全存放等业务知识,做到安全保管。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安全和防止民用爆炸物品的丢失、被盗,确保公司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出入库制度,搬运装卸制度、民爆器材储存管理规定、堆放管理规定、交接班管理规定、警卫值班制度、三个明白四个严禁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及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职责

3.1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3.2公司(分公司)安全股指导仓库负责人做好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3.3库区警卫人员积极配合仓库负责人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程序

4.1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贮存许可证。

4.2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库设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爆炸物品进出库检查制度。

4.3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4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却因需要进入库内,应经本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4.5仓库保管员应对出入库产品严格检查验收产品合格证,确认准确无误方可入库,坚决杜绝无合格证产品出入库。

4.6各类民用爆炸物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按WJ9049执行,包装完整无损的同库存放。

4.7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存放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产品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m,雷管不应大于1.6m。

(4)库房应按规程要求执行定置定位标准,按不得超过最大定量的规定定出合理的摆 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线。

4.8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锈蚀、无霉烂、无鼠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4.9严禁在民爆物品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如需开箱取货,移至防护屏障处指定地点进行,用不产生火花的安全工具开启。

4.10维修库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后方可进行。

4.11严格按照库房的安全定量贮存民用爆炸物品,存贮量不得超过最大临界贮量。

4.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特殊工作需要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4.13要做到库存产品账物相符、帐票相符、帐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4.14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

4.15每栋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入可处明显位置应有警示牌。

4.16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记录

5.1仓库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记录;

5.2来客登记表(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库区日志)。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和手段进行深入持久的安全教育。

2、安全培训班。包括一般安全培训学习班、安全知识专业讲座。

3、安全技术学术讨论会、座谈会、事故分析会、案例讨论会。

4、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现场教育。

5、集团公司和基层单位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1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存量。

3、严格按危爆物品规定执行收发和多余返回制度、并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4、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5、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民用爆炸物品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民用爆炸物品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民用爆炸物品时,严禁挤压、撞击、摩擦、抛掷及混装。

6、炸药、雷管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7、对新购进的民用爆炸物品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按规定作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发放使用。

8、经常检查库区并做好库内通风、防潮工作。室内温度不稳超过35℃,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5%,存放黑火药、硝酸胺、硝胺炸药的室内,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5%。

9、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10、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

11、严禁穿铁钉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进行。

1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2.2仓库值守人员岗位职责

1、值班员要忠于职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民爆物品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严禁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

2、出入库的民用爆炸物品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3、值班员应定时或不定时的巡回检查,应注意仓库门窗、消防设施、防雷装置等设施和仓库区域有无异常情况。

4、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1.3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会制度

1.3.1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对事故进行预防,全方位、多角度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处理。

2、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库区实施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库区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库区主管每周检查一次库区的消防设施、防雷装置、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装置,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各种装置、设施可靠有效的使用。

4、对各种检查中发现“三违”要立即制止,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记录,并按“四定”(定资金来源、定措施、定项目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 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整改期间要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1.3.2安全办公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月安全经营工作。

2、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安全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意见,研究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突发性问题和事件。

3、每年年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邀请公安等部门参加,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经营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4、做好会议记录,以备督办检查。

1.4定员定量制度或规定

1、爆炸物品储存库实行定员定量管理,在库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定员定量,不得超员超量。

2、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责任。

3、进入库区正常人数不能超过6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入库。

4、库存爆炸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制定定员的管理规定。

6、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安 全保卫人员陪同并做好现场监督。

7、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位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8、三班制工作人员,不准顶班、替班、换班。严禁岗位无人,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9、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由双方班长签字或盖章。

1.5消防和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5.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犬防、技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2名,属于单位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大型警卫犬2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动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按单位《消防保卫部门安全责任制》履行职责。

2、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管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和改装,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更新。

3、库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及废品。

4、禁止使用电炉,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

5、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并加强巡 视。

6、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确保防雷、消防设施完整,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定位、定期,“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

7、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发现火警报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处理;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根据火势情况组织报警,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险情应请示上级领导,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2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储存库区内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管制。

2、禁火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焊、电炉,严禁携带打火机及其他引火物品进入。

3、禁火区内若发生仓库设施损坏(金属部分)需使用焊接维修时,必须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再报县消防部门审批。

4、动火动焊审批手续完整后,必须有消防部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方可动火动焊。

5、仓库设施维修好后,焊接设备及其他引火物及时撤离现场,做好清理打扫工作后,报消防部门注销。

1.6安全保卫制度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 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定爆炸物品管理人员、保管、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储存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库区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四防”、“四把关”。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和“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做到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储存库周围的围墙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储存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储存库禁区。对领取爆炸物品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储存库安全。

1.7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1、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民用爆炸物品,都应销毁。

2、销毁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民用爆炸物品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告一式五份,分送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民用爆炸 物品储存库和当地县(市)公安局,销毁工作应根据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领导人的书面批示进行。

3、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准许采用爆炸法、焚烧法和溶解法,其适用范围及有关规定参照GB6722-202_《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4、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清除销毁场地四周的易燃物、杂草和碎石。

5、用爆炸法和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有坚固的掩避体。掩避体至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场地的距离,由设计确定。在没有人工或自然掩避体的情况下,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起爆前或点燃后,参加销毁的人员应远离危险区,此距离由设计确定。

6、禁止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里销毁民用爆 炸物品。

7、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包装材料(箱、袋、盒和纸张)经过仔细检查,确认没有雷管不口残药时,可用焚烧法销毁。包装过硝化甘油类炸药有渗油痕迹的药箱(袋、盒),应予销毁。

8、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后,应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如果发现有残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收集起来,进行销毁。

1.8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8.1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应有专人在场监督。

2、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3、禁止民用爆炸物品与其它货物混装。

4、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5、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民用爆炸物品。

6、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其它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

7、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8、分层装载民用爆炸物品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

9、用吊车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 能力的50%。

10、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民用爆炸物品。

11、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

1.8.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不涉及运输的企业可不考虑此项)

1、运载车、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船舱内。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船舱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物品。

3、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在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烟稠密地区的车站、码头装卸。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车站、码头,由当地公安机关会同铁路、交通部门协商确定。

4、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领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培训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在公路上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过。

6、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民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和用火。1.8.3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2、库房内民用爆炸物品的堆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民用爆炸物品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得倾斜;

(2)民用爆炸物品包装箱下,应垫有大于O.lm高度的垫木;(3)民用爆炸物品的码放,宜有O.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民用爆炸物品包装箱与墙距宜大于O.2m;

(4)民用爆炸物品的码放,不宜超过1.6m;

(5)存放消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各种雷管箱不应叠放。

(6)库房里贮存民用爆炸物品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7)民用爆炸物品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返回手续,帐目要清楚。

(8)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3、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65%),民用爆炸物品是否受热、受潮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库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

4、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位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5、严格领发于续。无主管工程师签字或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严格按先入库、先到期先发放,后入库后到期后发放的原则执行。

6、在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只允许原包装发放,拆散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在发放间内发放。

7、对散落在库地面的炸药粉末,要及时清扫处理。

8、保持库(室)内外的整沽,库区范围内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不得杂草丛生。库区四周要有防火隔离带。

9、主管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10、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篇:民爆器材安全责任制度

民爆器材安全责任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各级人员民爆器材安全责任的职责分配、检查和考核。

一、总则

1.本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民爆器材安全责任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领导,安全部门、使用部门、仓库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民爆器材安全所承担职责。

2.总经理应负责组织本制度的贯彻实施,董事长负责定期组织对本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类人员民爆器材安全职责履职情况的检查。每年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有关人员的业绩评定。

二、各级各类人员的民爆器材安全职责 1.总经理

①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民爆器材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民爆器材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

③组织本企业民爆器材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考核; ④健全民爆器材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听取民爆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民爆储存、使用中的重大问题;

⑤组织审批和签发企业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爆破作业安全操

作规程和爆破方案。审定和批准民爆器材储存、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⑥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风险抵押金、职工工伤保险费。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⑦组织民爆储存、使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⑧发生民爆事故(或案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

⑨组织对民爆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者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

2.安全副总经理

①当好总经理的安全助手,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爆器材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和企业的各项制度、规定;

③组织制定或修定企业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参与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方案、隐患整改计划(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④组织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爆破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的监督,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

⑤组织职工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各类人员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组织“三级”(矿、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⑥发生事故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同时报告上级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⑦组织建立安全生产和民爆储存、使用的档案、记录; ⑧有权抵制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和意见。2.生产副总经理

①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对分管的民爆器材储存、使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和企业的各项制度、规定;

③组织制定或修订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方案及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④组织制定、实施生产计划、技改计划和日常生产调度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的均衡生产。解决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⑤组织民爆器材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及时研究民爆器材储存、使用中的安全、质量问题,落实隐患整改,改善劳动卫生条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⑥发生事故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⑦组织或参与民爆器材储存、使用安全事故(含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⑧有权抵制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和意见。3.采场生产负责人

①采场生产负责人是采场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采场的民爆器材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场负责人应承担民爆器材使用的管理,并承担与其工作职责、权限相应的安全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掌握产品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组织实施采场生产、安全、质量、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④合理安排或调配劳动用工和物流,组织和调度生产的正常进行,及时解决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纠正生产中的“三违”现象,制止突击生产、超量超员生产的行为,全面完成企业下达的生产、安全、质量指标。

⑤组织生产系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参与本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

⑥组织各生产、爆破作业环节新职工上岗、职工调换工种前或长期离岗后恢复工作时的岗位技术培训;

⑦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生产、爆破作业的隐患整改指令。改善劳动卫生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⑧组织建立民爆器材使用的档案、记录; ⑨有权抵制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和意见。4.民爆器材采购和储存管理负责人

①民爆器材采购和储存管理负责人是本矿民爆器材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民爆器材采购和储存管理负责人应承担民爆器材采购和储存的管理,并承担与其工作职责、权限相应的安全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爆器材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和企业的民爆器材管理制度、规定。

③组织实施民爆器材的采购、储存、发放、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民爆器材的管理制设、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整改措施。;

④合理采购和调配民爆器材,组织和调度民爆器材的正常供应,及时解决采购、运输、储存和发放(含清退)民爆器材的安全问题,纠正作业过程中的“三违”现象,制止仓库超量超员和违反流向管理规定的行为,全面完成民爆器材的供应任务。

⑤组织民爆器材仓库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参与民爆事故调查处理;

5.安全员

①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厂规厂纪,服从指挥,熟悉和掌握国家有

关矿山安全和民爆器材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掌握矿山的生产和爆破作业的工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②制止和查处“三违”行为。有抵制违章指挥的权力; ③深入生产第一线,监督检查矿山生产和民爆器材储存、使用情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

④作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⑤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民爆事故的调查处理;

⑥遇到紧急状况或违章操作,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6.民爆仓库负责人

①组织仓库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民爆仓库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整改措施;

②负责在民爆仓库宣传贯彻国家民爆器材的法律法规及本矿民爆器材安的规章制度;

③负责对新进职工或调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指导;

④检查仓库安全情况,组织仓库的安全保卫、民爆器材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采取控制措施。

⑤负责组织作好民爆器材出入库和流向的各种记录; ⑥及时总结民爆管理的经验,组织本班组的安全学习; ⑦有抵制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7.民爆仓库守护人员

①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防民爆器材丢失被盗或使库房设施受到损坏。负责矿(库)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仓库各部位的巡逻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②负责对出入库的人员、物资、车辆进行查验、登记,凡证件或手续不符合公司规定者一律不予放行。对进入库区人员交待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安全监督;

③严禁任何人员将火具、火种、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库区;

④按规定作好安全巡查工作,对库房的安全技防系统(装置)、消防装备、防雷防静电设施、围墙、仓库门窗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及时报告或消除库区内外的异常情况;

⑤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要立即向企业安全负责人报告;

⑥有抵制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8.民爆仓库保管员

①学习民爆器材安全知识,经公安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事仓库保管员工作;

②熟悉和掌握民爆器材管理制度、民爆器材的入库和发放的作业程序和操作方法,掌握民爆仓库安全规定和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措施或避险措施。认真执行本矿的各项管理制度;

③收存民爆器材要坚持“四不入”,即:没有没有规定的手续不入库;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库内混存、超量不入库;过期失效、变质的物资不入库。发放民爆器材坚持“六不发”,即:没有发料单不发;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发;不是当班爆破工不发;爆破工不持IC卡不发;运输工具不符合规定不发;过期失效、损坏或变质的不发;

④收发民爆器材应做到准确无误,认真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发现物品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并协助查找原因;

⑤不得违章作业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负责做好本班前、班中、班后“六查”工作,即:检查物品的堆垛是否牢稳,包装有无破损;检查库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房屋有无漏雨情况;检查存放的民爆器材有无受潮、失效、变质现象;检查帐物是否相符、有无丢失或被盗情况;检查消防、防雷、技防系统,电气线路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库房门窗、防护屏障、围墙是否完好;

⑥熟悉仓库设备、设施、工具的使用方法,负责仓库设备设施保养的工作,搞好本岗位的整洁文明生产;

⑦监督民爆器材仓库的装卸作业,制止装卸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发现仓库的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

⑧负责做好本岗位的各种原始记录;

⑨有抵制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8.民爆器材押运员

①熟悉和掌握民爆器材特性、民爆器材的押运(监护)的程序和操作方法,掌握民爆器材运输(运送)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紧急状态

下应急处理措施或避险措施,认真执行本矿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经培训取得押运员资格后上岗作业;

②负责民爆器材的公路运输的押运工作。购运民爆器材,必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确保押运的民爆器材品种、规格、数量准确无误,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车速度运输民爆器材。

注意绕开城区或人口稠密区行驶,如实难于绕行,应事先通知公安机关,按其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车辆中途休息或停留时应守护车辆,防止其它人接近装载有民爆器材的车辆。途中如发生运输事故或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应立即向矿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③负责监督民爆器材的装卸和道路运输工作。制止野蛮装卸,雷管和炸药(或炸药制品)混装、超载装货、超速行驶等现象,制止随车人员携带火源和吸烟动火,制止车辆装载无关人员或其它物资;

④负责会同驾驶员出车前、装载后、行车途中的车辆或货物安全检查。货物运回入库时,会同仓库保管员清点民爆器材数量及其包装的完好情况,完善交接手续;

⑤负责矿区内民爆器材运送过程的监护。制止野蛮搬运,雷管和炸药(或炸药制品)混运、超量运送、超速行驶等现象,制止民爆器材运送人员携带火源、吸烟动火和同时运送其它物资,制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具(或车辆)运送民爆器材;

⑥有抵制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9.爆破作业人员

①熟悉和掌握民爆器材特性、本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民爆器材的管理制度,掌握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和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措施或避险措施,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经培训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后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民爆器材领取、使用、清退制度。做到不丢失,不转借,不乱放、不擅自销毁、藏匿或挪作它用民爆器材。当班未用完的民爆器材应及时交还给仓库,并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

③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运送时避免与他人或人群同行。要按规定路线或选择安全线路运送民爆器材,尽量避开电气线路、防雷装置、电气设备、火源或有火星散发处、人员聚集处。

④运送民爆器材时,严格执行矿内运送民爆器材的规定。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或炸药制品),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运送,雷管禁止放在衣袋里。每人背运的工业炸药量不超过24kg,雷管不超过100发。人工挑运原包装炸药不超过48kg。

⑤严格执行本矿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和爆破设计方案,按规定向炮孔内装填炸药、装配引药、填实炮眼。露天小型爆破作业时,宜做到“五自已”,即:自已携带爆破器钥匙、自己装填炸药、自己联起爆线路、自已检查装填和联线效果(由爆破班长、同班爆破员或安全员复核)、自己起爆,防止多人在同一爆破场地操作。

⑥起爆前爆破人员应按规定发出预警信号、爆破信号,起爆后经

检查正常后发出解除报警信号。

爆破结束后15分钟后由带班班长、安全员、爆破员共同检查爆破工作面情况、验收爆破效果,清点所用或剩余民爆器材。得到当班带班班长同意后,爆破员方可离开现场。

现场检查如发现有盲炮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及时上报或经现场爆破负责人同意后按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进行处理。

⑦有抵制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

三、附则

1.为了保证本制度的落实,本企业总经理应与各级各类涉爆人员签定民爆器材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由企业办公室统一印制。

2.凡违反本制度和本企业爆破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爆破安全事故或民爆器材安全事故的按企业有关制度进行处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民爆器材丢失、被盗,或导致治安案件发生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四篇:民爆安全标语

一、民爆“四员”安全自律五字歌

1、爆破员五字歌

我是爆破员,安全记心间;操作按规程,认真是关键。提前布警戒,现场要管严;装填要小心,炮数细心点。使用电雷管,谨防杂散电;煤矿井下炮,一定要“三检”。炮前查环境,防护要从严;发现有哑炮,谨慎去排险。爆破记录簿,实事求是填;严禁私存放,防止流民间。

(注:煤矿井下放炮,一定要遵循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停止作业。)

2、安全员五字歌

我是安全员,责任记心间;教育要耐心,安全紧绷弦。进入爆破场,我握监督权;作业一条龙,环环要管严。陪同领炸药,手续要齐全;装填当助手,划严警戒线。进出作业场,人物要清点;监督爆破员,规程不能变。

3、保管员五字歌

我是保管员,责任重如山;工作严要求,“十防”要完善。爆品不混放,分库来保管;摆放按规程,不高也不宽。通风又散热,严把储量关;发货凭证卡,台帐记完善。杂草常清除,消防水常满;犬防要落实,监控不能关。避雷针完好,雨季防雷患;昼夜要巡逻,时时保平安。

(注:

1、民爆仓库十防,即: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

2、民爆仓库避雷针每年必须由气象部门检测。)

4、押运员五字歌

我是押运员,运输我监管;运输许可证,随车带齐全。运输用专车,标志要明显;时间和路线,切勿去改变。车距和车速,严格把好关;中途慎停留,谨防出事端。人员接近车,严禁带火源;交接要清楚,双方把字签。

二、民爆仓库安全防范提示语

1、双人昼夜值好班,擅自脱岗丢饭碗。

2、安全时时不能忘,节假领导须在岗。

3、人防犬防加技防,安全措施无空档。

4、不管高低与贵贱,进库必须凭证件。

5、避雷设施常检验,雨季切记防雷电。

6、通风降温要牢记,危品受热会自爆。

7、库房常备防身器,严防坏人来袭扰。

8、库区常放灭鼠药,雷管最怕蛇鼠咬。

9、库外沟渠要修好,山洪下来不得了。

10、库区夜间要巡逻,贪睡可能酿大祸。

11、搬运工人要培训,装卸危品要谨慎;

拖抛滚砸惹事端,小心轻放保平安。

12、村库联防要抓牢,警报一响有人到;

发现问题及时报,通讯设施要完好。

三、车辆运输民爆物品安全提示语

1、危品运输要牢靠,切记车厢要锁好;

禁用敞车装危品,既防丢失又防盗。

2、运输爆炸物,严格控车速;

不超四十码,车距要关注。

3、人货不混运,闹市不能停;

暂停要守护,指定路线行。

四、人工背运民爆物品安全提示语 双人领取不能忘,雷管炸药分开扛; 当班领取当班量,背运途中莫停放。

五、爆破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提示语

1、炸药雷管分开放,下班退库不能忘。

2、电管用前验通断,还须仔细查外观;

不同厂批忌联网,手机对讲必须关; 切记避开高压线,化纤衣服不能穿; 非煤矿洞避免用,非电雷管更安全。

(注:由于非煤矿洞和隧道里面电器电压高,杂散电流一般大于30毫安,使用电雷管极不安全。)

3、遇到盲炮莫惊慌,继续警戒保现场;

观察等待一刻钟,关机短路不能忘; 只能一人去排险,两种排法记心间。

(注:按规程一般浅孔盲炮用水湿法和殉爆法两种方法排除。)

六、民爆单位领导安全提示语 民爆安全事为大,单位法人亲自抓; 安全责任定到位,关键环节有人把; 装备人员全配齐,教育培训不能差; 节假领导要带班,四员探亲要检查; 炮损处理要到位,企地和谐效益大。

1、双人昼夜值好班,擅自脱岗丢饭碗。

2、,安全时时不能忘,节假领导要在岗。

3、人防、犬防加技防,安全措施无空档。

4、库外五米防火带,燃放鞭炮远离开;

库内杂草常清除,火灾隐患要防住。

5、不管高低与贵贱,进库必须凭证件。

6、避雷设施常检验,雨季切记防雷电。

7、进库要严审:亮证、登记加寄存。(注:寄存火具和通讯工具)

8、通风降温莫忘掉,危品受热会自爆。

9、库房常备防身器,严防坏人来袭击。

10、库区常放老鼠药,雷管最怕蛇鼠咬。

11、雷管库内莫接报警线,远离杂散、射频和静电。

12、库外沟渠要修好,山洪下来不得了。

13、库区夜间要巡逻,贪睡可能酿大祸。

14、搬运工人要培训,装卸危品要谨慎;

拖抛滚砸惹事端;小心轻放保平安。

15、村库联防要抓牢,警报一响有人到;

发现问题及时报,通讯设施要完好。

第五篇:民爆各项制度-5

爆炸物品领用、清退制度

一、爆炸物品的领取

1、爆破人员领取爆炸爆炸物品,必须认真如实填写“领料单”报请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并在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的带领下方可向仓库领取。

2、爆破人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操作规程。雷管、炸药、导火索必须分类专人领取,严禁混装、装磨擦、撞击、拖拽。

3、领取爆炸物品时,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严格核实当班用量的品种和数量,并随同爆破人员将领取的爆炸物品安全送至爆破现场并监督使用全过程。

二、爆炸物品的清退

1、爆破员在爆破作业完毕,应在安全员的带领下,及时清理爆破现场,检查是否存在盲炮和残药。

2、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爆破人员应密切配合,认真清理盲炮和残药的数量,做好清理,及时将其收缴归库。

3、当班用量未能使用完毕的爆炸物品,爆破人员在安全人员的监督下,如实填写“爆炸物品清退单”及时如数将其剩余爆炸物品退还仓库由仓库保管员登记后入库保存。

爆炸物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仓库内要保持整洁,爆炸物品排列整齐有序。

2、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仓库库存量应与手持机内相符。

3、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4、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5、要有足够的消防用水和消防器材,要加强通风管理,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一般不超过35-40℃,不为阳光直射。

6、炸药要堆放整齐,药箱下面要垫放块木料或木板,爆炸物品开箱,应在仓库外进行。

7、炸药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宽度不超过2米,雷管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宽度不超过2箱,地面应铺设软垫,炸药和雷管不可同库存放。

8、雷管应存放在专用雷管库房中的保险柜内保存。

9、民用爆炸物品丢夫、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雷管编号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中雷管一律统一用手持机进行扫描出入库。并分类存放后还应登记入册并分别记录盒(箱)条码。

2、雷管包装条码若有残缺不齐需要用异常入库的应先报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审批,经同意后才可异常输入手持机入库,并对异常入库雷管编号逐一登记。

3、雷管发放时应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审批机关相应雷管领用发放的记录表格进行。记录表格中应体现发放人、领用人、签名、雷管品种、数量、工程名称。

4、爆破人员在当天爆破工作结束时应立即填写当日消耗表,并注明使用雷管的品种、数量及清退品种、数量。同时应有负责安全的人员一人以上签字。

5、雷管退库时应在仓库保管员和当日领用人面前,当面核点退库雷管是否与现场耗表所填数字、数量相符。并落实好雷管编码填表签字后备档待查。

6、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雷管质量问题或哑炮,清理回收的雷管。应及时收缴回仓库,并登记在册,写明编号,上报公安机关待统一组织销毁。

爆炸物品仓库值班制度

1、负责爆炸物品仓库守卫工作,防止盗窃、破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仓库的安全;

2、爆炸物品仓库必须由仓库的保管员和守护员2人值班,24小时不间断。不得脱岗离岗;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高度警惕不得饮酒、或做其它以值班无关的事情;

4、严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库区所有设施进行检查登记。未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离岗;

5、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库区内;

6、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7、以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少损失;

8、对发现的盗窃、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改进工作。

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必须存放在仓库内,并由仓库保管员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发放给“无证”人员保存。

2、爆炸物品仓库必须经常检查室内温度,通风的良好情况。

3、进出库装卸爆炸物品现场必须清点无误,应由仓库保管员专人负责,严禁混装、撞击、拖拽和摩擦,现场人员严禁携带发火物品。

4、库区周边应设置铁刺网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库房墙外应设防洪排水沟,不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易燃物。

6、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及将火种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爆 物品带入库区。

7、库区内配备足够的适于扑火灭爆破器材火灾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防沙,并定期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日期进行检查。

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的职责

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的爆炸物品。

1、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

2、负责按照领导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

3、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4、负责库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

5、负责库房内发生的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

6、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

爆破员职责

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应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爆破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嗜好和劣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应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取得爆破作业证的人员。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清退回爆破器材库。

爆炸事故预防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施爆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拟于本制度:

1、使用、储存、运输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操作确保安全;

2、各部门应配备相应的预防事故措施,如备必要的药品、沙带等物品;

3、在施工中应带好安全帽,穿具有绝缘的工作鞋,严禁无证人员上岗和无关人员进入施爆现场;

4、在施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警戒方案,并遵照爆破的三次警戒信号进行施爆,不得违章操作;

5、在施工中若发生小事故,均应如实记录和上报领导小组,并组织研究分析事故原因,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并做好现场抢救工作和现场保护工作;

6、建立事故预防领导小组,严格把关督查、杜绝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爆炸物品仓库安全消防制度

1、确保库区环境卫生,库区周围杂草必须进行经常修剪整理,预防发生森林火灾是不会影响仓库的安全;

2、定期检查库区内的消防设置灭火器的有效期,并不使用过期的灭火器和消防用水设置,并定点存放在显眼部位;

3、消防水池要确保固定的储存量,定期检查水源头的水流情况,确保水源充足;

4、库区严禁带入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值班区使用不得使用明火,值班区照明线路应定期专人检查,避免漏电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5、夏季应严格注意储存仓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并设有降温措施;

6、设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消防事故。

安全员职责

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爆炸物品仓库双人双锁制度

为了确保做好民爆物品储存保管工作,防止爆炸物品盗失和领清退手续的完善,物订如下制度:

1、爆炸物品仓库管理由保管员和守护员两人组成;

2、爆炸物品仓库应设双门双锁,开锁锁钥由保管员和守护员分别保管;

3、未经单位领导和仓库负责人同意,仓库保管人员不得随便开启库房房门;

4、领用爆炸物品时,必须双人双锁依次开启仓库房门,进行领用操作和入库操作;

5、严禁仓库管理双锁的人员出现脱岗事件的发生,确保24小时在职在岗;

6、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的储存、保管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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