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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表彰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开展评选表彰的通知

东郊农场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农场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近年来,农场所属各单位(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自身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员工,齐心协力,共谋发展,为农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农场已基本完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初步形成了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三物一体”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实现了重返首农集团“第一军团”的奋斗目标。在这期间涌现出了一批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求真务实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员工继承和发扬老一辈农垦人艰苦奋斗的农垦精神,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去,农场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场六十周年之际,在全场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一)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先进集体3个,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员工10名,青年岗位能手3名。

(二)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农场所属各在岗党支部;

2.先进集体:农场所属各部室、各单位(含成立时间在两年以上的控股公司);

3.优秀共产党员:在农场连续工作五年(含)以上,且党龄在三年以上的在岗正式党员;

4.优秀员工:在农场连续工作五年(含)以上的在岗员工; 5.青年岗位标兵:在农场连续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员工。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

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带领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组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3.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中坚作用。

4.能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5.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发展,重视学习型组织及和谐团队建设,在加强员工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技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2.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能出色地完成农场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工作成绩突出,效率高、质量好,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规定指标。

3.能模范地遵守农场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生产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

4.员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专业技术、较强的创新能力、较高的团结互助意识。

5.能很好的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周边评价好。

(三)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作风优良,自 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勇于开拓创新,甘于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本单位(部门)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四)优秀员工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农场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2.忠诚企业,爱岗敬业,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胜任本职工作。

3.积极组织或参与工作改进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作业绩突出,为员工树立榜样并起带头作用者。

4.本人或所在部门(班组)曾获农场(含)以上荣誉的,且本人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优先。

(五)青年岗位能手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团结协作,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善于学习:具有强烈的进取心,能积极丰富和提升自我,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良好的文化素养。

3.技能较强:有较高的岗位技能水平,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有变革、有创新、有效率。

4.业绩突出:是本单位(部门)的业务骨干,能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在青年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工作程序

1.部署表彰: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各单位(部门)按照通

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单位推荐:各单位(部门)根据表彰名额、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采用自荐和推荐的方式在全场范围内进行推选,并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办公室。

3.组织遴选:党委根据各单位(部门)推选的候选名单,集体审批确定表彰名单后,由各单位(部门)填写《申报表》。

4.实施表彰:农场于12月底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5.宣传事迹:农场将利用《东郊动态》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树立典型,组织广大党员学习。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活动在农场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评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组长:王治平

成员:李建华 李继文 陈莎莎 杨自艳 高堃

2.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要根据评选条件,在推荐过程中坚持标准,认真把关,推选对象侧重于基层一线员工,农场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参加评选,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3.各单位(部门)结合此次评优工作,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附件1:东郊农场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附件2:东郊农场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东郊农场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附件4:东郊农场优秀员工申报表附件5:

202_年11月13日6 东郊农场青年岗位标兵申报表

第二篇:10年评选表彰通知

蜀政办„202_‟25号

关于开展202_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202_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认真扎实做好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圆满完成了市下达的人口计生责任目标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区政府《关于做好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蜀政„202_‟4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_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条件、标准、程序和分配的名额进行。

二、评选表彰范围、对象及名额

范围、对象:202_年全区各级(各镇、街、园区,区直部

门、单位)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出突出

贡献的个人。

名额:先进个人100人。

三、表彰奖励规格及名称

以区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发表彰通报。名称为:“202_

蜀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和奖金。

四、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人口计生工作,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2、工作中坚持原则,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热心帮助群众解决生育、生活等

方面的实际困难,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4、努力钻研人口理论和计生业务知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

五、评选表彰活动领导机构

区成立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思扬,副组长:

何庆瑞,成员:李远桥、林茵、江会、王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林茵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其他事项

奖励审批表一式二份,各镇、街、园区,区直各部门、单

位集中于5月10日前报区人口计生局办公室。联系人:张连春,电话:5121053

附件:

1、202_蜀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评

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先进个人奖励审批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先进表彰通知

共印45份

3蜀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_年4月20日印发

第三篇:七一表彰推荐评选通知

关于做好202_年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大力总结宣传我市党建工作,特别是近一年半以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先进,振奋精神,县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

作者。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县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县,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务干部。

评选表彰名额分配:县委拟命名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按各单位党组织、党员数量的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分配表彰名额(见附表一)。各区委在分配名额之外,可各报1个(名)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对象,并注明“候选”字样。

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战斗,勤政廉洁,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群众中凝聚力和号召力强。

2、党员队伍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重视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群众的生产、工作积极性高涨。

3、工作业绩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成绩突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4、工作机制好。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了一套好制度,走出一条好的发展路子,完善一个好的管理体制,保证工作有效运转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明显增强。

5、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反映好。按照“关键是取得实效”、“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积极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群众满意度较高。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先进性。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反映好。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在维护社会安定、国家安全、抢险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

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5、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模范实践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团结周围的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奋斗。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先进性。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参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督查督导、舆论宣传等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乐于奉献,作风扎实,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5、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推荐评选办法

这次表彰的对象,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县委直属党(工)委为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采

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是,近三年来特别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的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机关、农村、企业(含非公企业)、学校、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推荐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推荐全县优秀党务

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并注意推荐直接从事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同志,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

各单位推荐表彰对象,要坚持条件,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有关纪检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意见,注意代表性和典型性,着力推出新典型,使推荐对象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认真审查、签署意见,且在正式推荐上报前,统一组织在本地区、本系统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各单位党组织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

“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对象,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后报县委审批。

四、典型材料报送

各单位对推荐的表彰对象,要以党委名义向县委写出正式报告,并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表二、三、四),并附202_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

报送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事迹材料的核实工作,注意内容的思想性、经验性和真实性,文字精炼、准确、生动。

推荐评选和表彰先进典型是我县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篇:七一表彰推荐评选通知

七一表彰推荐评选通知

关于做好202_年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大力总结宣传我市党建工作,特别是近一年半以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先进,振奋精神,县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先进

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县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原创:www.feisuxs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县,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务干部。

评选表彰名额分配:县委拟命名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按各单位党组织、党员数量的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分配表彰名额(见附表一)。各区委在分配名额之外,可各报1个(名)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对象,并注明“候选”字样。

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战斗,勤政廉洁,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群众中凝聚力和号召力强。

2、党员队伍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重视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群众的生产、工作积极性高涨。

3、工作业绩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成绩突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4、工作机制好。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了一套好制度,走出一条好的发展路子,完善一个好的管理体制,保证工作有效运转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明显增强。

5、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反映好。按照“关键是取得实效”、“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积极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群众满意度较高。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先进性。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反映好。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在维护社会安定、国家安全、抢险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

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5、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模范实践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团结周围的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奋斗。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先进性。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参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督查督导、舆论宣传等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乐于奉献,作风扎实,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5、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推荐评选办法

这次表彰的对象,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县委直属党(工)委为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是,近三年来特别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的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机关、农村、企业(含非公企业)、学校、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推荐全市优

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原创:www.feisuxs推荐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并注意推荐直接从事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同志,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

各单位推荐表彰对象,要坚持条件,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有关纪检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意见,注意代表性和典型性,着力推出新典型,使推荐对象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认真审查、签署意见,且在正式推荐上报前,统一组织在本地区、本系统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各单位党组织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

“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对象,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后报县委审批。

四、典型材料报送

各单位对推荐的表彰对象,要以党委名义向县委写出正式报告,并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表二、三、四),并附202_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

报送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事迹材料的核实工作,注意内容的思想性、经验性和真实性,文字精炼、准确、生动。

推荐评选和表彰先进典型是我县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第五篇:关于开展202_年“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202_年“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团委、各团支部:

过去一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三项育人工程”,在繁荣和活跃校园文化、引导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气氛,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五四”表彰评选办法(试行)》(团发【202_】16号),现决定开展202_年“五四”评选和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先进树典型 创先争优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团员学生(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研究生)、团支部、学院团委。

三、评选奖项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青年奖章(“五四”社会实践奖章、“五四”科技创新创业奖章、“五四”文体活动奖章、“五四”社团活动奖章、“五四”志愿服务奖章),“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主动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2、学习成绩良好。上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且当年无补考科目;

3、遵守校规校纪,凡是被校、院通报批评的取消参选资格;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能主动地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4、能自觉爱护校园环境,生活勤俭节约,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担任各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带领本组织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和各类先进集体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五四”青年奖章评比条件

上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未有挂科情况,未受各种处分、并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学,可申报五四青年奖章。

1、“五四”社会实践奖章:

(1)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吃苦耐劳,积极思考;

(2)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文化优势和科技优势,努力为地方两个文明建设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3)个人或所在的小分队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多次受过校级一等奖以上或校级以上表彰。

2、“五四”科技创新创业奖章:

(1)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和科技竞赛,崇尚科学、勤奋学习、追求真知;

(2)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曾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公开发表过论文、获得过专利;

(3)研究生需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且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

3、“五四”文体活动奖章:

(1)积极参加或者组织学校各项文体活动,效果良好;

(2)参加过各类大型的文体比赛或者演出活动,表现突出;

(3)多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4、“五四”社团活动奖章:

(1)在学生社团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热情服务同学;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工作开拓创新,效果良 好;

(3)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5、“五四”志愿服务奖章:

(1)积极投身到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2)在各类大型活动中从事过志愿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者优先。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

2、团支部团员推优、评优评奖、台帐记录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

3、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工作有特色,在校内外影响力大;

4、团支部获校级以上共青团系统的奖励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

(五)“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机构健全,对各团支部工作进行系统的规划管理;

2、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严谨规范;

3、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有品牌特色活动,在校内外影响力大;

4、院团委获校级以上共青团系统奖励的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

五、评选办法与比例

(一)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员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院团委集中审核公示后按比例申报。各院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学生总数的15%。优秀团员申报可与“五四”青年奖章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团干重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分团委集中审核公示后按比例申报。各院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学生总数的5%。优秀团干申报可与“五四”青年奖章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团员重合。

(三)“五四”青年奖章

“五四”青年奖章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全校表彰“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一百人左右,各院团委申报总人数不超过10人,各奖项分布情况各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校团委将按照“五四”青年奖章5个类别分别按照相关奖项标准及申报情况进行二次评审,“五四”青年奖章5个类别表彰人数基本平衡。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因前期校团委已开展“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评选活动,故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不再另行申报,结果将参考“活力团支部”的评选结果。

(五)“五四”红旗团委

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结合各院202_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无需上报材料。

六、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各院在接到通知以后,应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到各团支部和全体团员青年,鼓励在相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主动申报,并组织评比产生候选人名单,经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申报。

(二)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全部参与所在学院的评比活动,不单独申报,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不占学院比例,所获奖励计入各学院成绩。

(三)长望实验班评选“五四”表彰各奖项指标单列,申报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0%。优秀团员申报不可与优秀团干重合。

(四)时间安排

4月2日—4月15日,宣传发动,推荐和组织报名及学院公示。

4月16日,各院团委向校团委提交各类评比材料,每类报送要求详见附件表格,电子版报送到校团委邮箱。

4月17日——4月23日,校团委组织评审及公示。

5月4日进行“五四”表彰。

(五)联系人:阙华燕;联系电话:xx;

联系地址:大学生活动中xx室;联系邮箱 :xx@nu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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