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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服务室两项制度

村级服务室两项制度



第一篇:村级服务室两项制度

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制度

一、每年的2、5、8、11月为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月。

1、在每年的2、8月为全部已婚育龄妇女。

2、在每年的5、11月为已婚育龄妇女中重点对象。

二、参加健康检查时,参检对象必须持身份证、服务手册及其它相关证件(如结婚证、生育 证等),确保健康检查对象的准确性。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和常住人口享有同等的康检服务。

三、认真执行“三对照”制度(即本人与身份证、服务手册相对照),防止弄虚作假。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检查者,须提前向村专干和小组长说明情况,由村专干向乡(镇)计 生办上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检。

五、无故不参加检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检者,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进行处罚。

六、村专干和小组长在每次检查前7天通知参加检查对象检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积极组织应参加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检查结束 后与计生办认真核对,掌握检查情况及上站人员名单。督促未上站对象进行补检,保证检查 工作顺利完成。

七、写好检查小结,对检查中出现的脱环、政策外怀孕对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落实避孕节 育补救措施。

八、及时、准确填写检查工作记录。

计划生育术后随访制度

一、村专干和小组长必须掌握近一年内采取节育手术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采取手术 类别、时间及术后身体状况。

二、对采取节育手术的对象必须按照起手术类别要求的随访时间和内容进行随访,随访率达 到100%。

三、村专干和小组长要及时填写随访记录,真实规范。

四、在随访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反馈到乡镇工作站或转诊到县 站进行治疗。

第二篇:两项制度工作总结

两项制度工作总结

自4月底省扶贫和移民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召开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强化措施,积极宣传,全面动员,使该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完成进度基本达到了省规定的时间要求。现就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开展前期各项准备阶段工作。一是县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县22个乡镇(场)均成立了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精心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均按国务院扶贫办及省、市扶贫和移民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县级实施方案。各乡镇也纷纷结合实际制定了本乡镇的实施方案;三是县级财政提供了试点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四是科学分解贫困人口。在以不突破省下达的贫困人口规模为依据,根据本县贫困分布实际情况,制定了贫困人口分解方案,现已全部将省下达的贫困人口规模56903人分解落实到行政村;五是注重宣传培训。编印试点专项工作简报3期,培训工作人员69人,培训村民722人。通过开动员会、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栏及广播电视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发动覆盖村组361个,覆盖面达到100%。

2、全面完成了扶贫对象的识别、登记、录入和建档工作。XX年5月初,我们从县情实际出发,制定下发了《余干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方案》,以“一评二审三公示,关键环节四到位”为总体要求,按照“贫困监测定规模、民主评议推对象、查遗补缺提对象、逐级复核定对象”的识别办法,稳步开展扶贫对象识别工作,真正做到了不错评、不漏评。如古埠镇上湾村在村级评议过程中,由于存在不同意见,在村级经过了3次评议公示才最终确定了扶贫对象名单上报乡政府审核。截止目前为止,全县361个行政村成立了民主评议小组,提交贫困户申请农户19537户、91862人,完成村级评议公示361个村,村级上报贫困户15007户、56903人,有361个村通过了乡镇审核,361个村完成了县级审批,全县已经确认并登记造册、电子录入和建档贫困农户15007户、56903人,其中五保户588户、777人、低保户2969户、10425人、扶贫低保户4009户、15702人、扶贫户7441户、29999人。

3、制定了“五年行动计划”。我县计划从XX年开始,用五年时间从六个方面确保对所有登记在册的扶贫对象进行全面扶持。即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有自我发展和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并实现稳定脱贫;确保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能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至少输出一个劳动力;确保每一个贫困户学会一至二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加劳动技能;确保贫困户家庭危房完成改造;确保贫困户家庭能参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分级负责,切实建立职责分明的工作责任体系。(1)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扶贫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统计、农调等部门主要领导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扶贫办主任朱克俭同志兼任试点办主任。办公室设立宣传指导、督促检查、资料信息和项目规划实施4个工作组。县里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等部门还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组建了试点工作督查组,建立“周了解、月通报、旬调度”工作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实时监控。(2)明确了工作职责。试点工作实行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项目规划;统计、农调部门负责提供各乡村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和相关数据的核算等;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相关资料和配合扶贫部门识别交叉对象;残联部门负责提供残疾人贫困家庭情况;移民部门负责提供库区移民贫困家庭情况;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和项目扶持资金。

2、宣传发动、统一认识,准确把握两项制度衔接政策的精神实质。(1)会议动员。主要是开好五个会:首先是开好全县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暨培训会;其次是开好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三是开好乡、村、组三级干部大会,搞好培训,部署安排工作;四是以村开好村民代表大会;五是以组开好组内农户户主大会。(2)阵地宣传。利用县有线广播电视台、村务公开栏等,办好主题专栏和墙报。在交通要道和人口集中地等重点地段悬挂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3)信函告知。以《致村民的一封公开信》的形式,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政策精神直接送进千家万户。对一些外出的家庭,通过电话联系或请亲友转告。

3、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创新识别机制,规范识别程序。(1)科学合理测算,严格控制贫困规模。我们在确定各乡镇贫困人口指导规模时,综合考虑省定我县拟登记贫困人口规模、上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占全县平均数的比率、各乡镇农业人口数、经济发展现状、自然条件等因素,以此类推到村、组。这样农民纯收入高、经济发展和自然条件好的村、组,分获的贫困人口规模相对较低。(2)创新识别机制,规范推荐评议方法。四关审核”即贫困户认定要经过村民小组民主评议推荐关、村民代表大会复议票决关、乡镇党委政府审查关和县主管部门审批关。“三榜公示”即第一榜公示村民小组评议推荐名单,第二榜公示村民代表大会审核票决名单,第三榜公示乡镇审查上报名单。公示期间,各级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收集群众意见,对村民举报进行调查处理,群众无异议后,再确定名单。“四级建档”即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识别工作做到评议到位、审查到位、公示到位和县乡村户四级分别建档立卡到位。依据1196元的扶贫标准,对农户逐户进行家计调查,既费时又费力,工作量大,成本高,而且在切身利益面前,农户对家庭各种收入难以据实相告。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利用村内组内农户邻里相互熟知这一特点,创新识别机制,坚持“两项原则”,推荐、评议、识别贫困人口。一是坚持以户为单位、杜绝撤户拼户的原则。我们根据县里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将贫困户分为五保户、无劳动能力低保户、有劳动能力低保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户、计生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等类型。二是坚持按农户贫富状况渐次排序的原则。这样由经济指标确定贫困户的难操作性就转为简单的可比较性,符合当前农村的实际。(3)规范识别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在识别程序上,严格按照“五个步骤、四关审核、三榜公示、四级建档”的要求,不走过场,确保实效。“五个步骤”即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成员民主评议排序推荐、村民代表大会审核、乡镇汇总审查、县里审批的步骤实施。

4、统筹规划,制定“四大扶持“措施,认认真真落实好帮扶政策。一是产业发展扶持到户。对在册有能力和意愿发展种养的贫困户,引导和帮助贫困户挂靠扶贫龙头企业或专业经济组织发展特色产业。二是教育培训安排到户。在册贫困户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就读扶贫培训基地学校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力争有条件的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经培训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在家搞种养的贫困户劳动力免费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经培训后掌握一至二门种养加实用技术,三是保障措施落实到户。在册贫困户,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全部列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农村贫困户、低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确保农村贫困户、低保户都能受益。四是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结合建整扶贫继续实施“单位挂村、干部帮户”的扶贫措施,充实和调整县、乡两级机关单位的扶贫驻点村,安排新阶段“一加一或加二加三”的结对帮扶活动,帮助结对贫困户定规划、引项目、传信息、学技能、帮解困、促增收。

三、下一步试点工作的安排和打算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今后我们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试点工作成效。

(一)认识上升温

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xxxx”重要思想的实践要求,是当前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够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的制度保障,是新时期扶贫政策调整、工作重心转移有效形式的积极探索。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xx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摆在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实推进,为今后十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奠定坚实基础。

(二)产业上加强

过去扶贫实践证明,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项目,集中有限的资金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是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根本手段。我们将根据社会大市场需求,结合贫困乡村资源优势,充分考虑扶贫对象自身状况,坚持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规模适当的原则,在全县大产业格局带动下,按“一乡一品”、“ 一村一品”布局,大力帮助扶贫对象优化产业,切实增强扶贫对象自身造血功能,让其在产业开发中真正拥有一席之地。

(三)帮扶上加大

全县低收入农户信息系统资料显示,扶贫对象户主要有“五缺”,除常规的缺文化、缺智慧、缺信息,还普遍存在缺资金和缺技术的问题,为此,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行帮扶。对于“缺文化”的扶贫对象,帮助适龄儿童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重点进行高中教育专项补助。对于“缺智慧”的扶贫对象,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利用乡镇扶贫机构优势,组织扶贫志愿者队伍,开展结对帮扶,明确帮扶责任,选准发展方向,制定帮扶规划。对于“缺信息”的扶贫对象,开展信息化扶贫,搭建网络信息共享平台,为其脱贫致富提供信息支撑。对于“缺资金”的扶贫对象,千方百计开辟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对于“缺技术”的扶贫对象,支持“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拓展转移就业渠道;开展适用技术培训,使每个扶贫对象掌握1-2门技术,每户农户拥有一项稳定增收的致富产。

第三篇:两项制度实施方案

临猗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运城市“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会议精神,依据中发[202_]1号文件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_—202_年)》关于“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我县在16个乡(镇、区)全面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的新机制。根据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

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确保《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_—202_年)》规划的扶贫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是科学管理、分类扶持的需要,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一项基础性、制度性建设工作。最终实现“生活靠低保、发展靠扶贫”的工作机制和分工布局,确保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二、总体目标和原则要求

4、五保户: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二)扶贫标准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

依据《中共山西省委常委会议纪要》(202_年12月9日第34期)和《关于我省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推算的复函》(晋调函字[202_]5号)的精神,我省执行国家2300元的新标准,按照省扶贫开发中心“以202_年底乡村人口为基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为依据,分档次进行分配”的分配办法,经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组办公室统计后,将我县低收入人口指标分配到十六个乡(镇、区)。

今年是我县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第一年,对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入户调查、村级复评、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六个工作程序,进行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落实工作措施。

四、实施步骤及工作进度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从202_年3月份起至8月底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区)要统一规划部署,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第一步:召开专门会议,做好准备工作(202_年4月1日一4月15日)。

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2300元的

员时要充分尊重民意,注意广泛代表性。(2)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职责:

①充分宣传政策,通知在外务工农户;

②组织农户自主申请;

③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核实其申请内容是否属实、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

④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⑤确定评审结果,并由申请农户本人签字或留手印。

2、低收入农户识别确认程序

低收入农户的确定,必须严格坚持“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六个工作程序。(1)农户申请:农户根据家庭收入和家庭生活状况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户主填写《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申请农户为农村常住农户。农村常住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县城所在地的“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农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农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常住户范围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农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

部分农户由于在当地“家族势力”小,或者人际关系不好,家庭确实贫困但往往民主评议通不过。村组干部要加强对此类农户的教育引导,尽量说服群众,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纳入;部分家庭经济条件很好的农户,因人缘好,或者在当地“势力”大,本人申请后往往得到民主评议通过。对此类农户,村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要在入户调查中给予排出。

①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农户申请材料,对本行政村内申请的农户进行审核。

②审核无误后,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和排序,确定入选贫困农户名单。

③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入选农户排序进行表决确认。

④将民主评议结果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3天(见附件2)。(3)公示审批

①公示无异议后,将农户申请书和村级民主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由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报乡(镇、区)审核。

②乡(镇、区)以村为单位逐户进行复查。审核无误后在乡(镇、区)、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整理成花名册报县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审批。如有异议,对有异议的对象,乡(镇)组织入户核实。

③县扶贫、民政等部门对识别出来的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审批确认并

障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将登记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健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对象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区)有薄、县有电子档案,有条件的乡(镇、区)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由县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贫困农户管理系统。

2、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对象,要停止执行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农村人口,要适时地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人口,要适时地将其吸纳为农村扶贫对象。对象和扶持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五步:根据不同对象,制定落实帮扶措施(202_年7月11日——8月5日)。

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低保户优先纳入帮扶范围,优先制定帮扶措施予以帮扶。经审批的农村扶贫对象,县、乡(镇)政府采取多种形式,规划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并确定帮扶责任人。要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一是坚持开发式扶贫,资金安排不搞平均分配,不搞简单的给钱给物,一切扶持措施都通过项目支持落实。二是依托产业带动。通过小额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合扶贫部门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提供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统计(调查)部门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两项制度”扶持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三)强化责任管理。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区)也应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政策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审核和实施扶贫项目等。“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要纳入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目标任务管理范围,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第四篇:六项制度、两项政策

计划生育“六项制度、两项政策”相关知识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及奖励扶助标准

(一)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且在1973年以后没有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并确认为奖励扶助对象的给予每人每月60元的奖励扶助金。

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目标人群基本条件

1、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符合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政策的夫妻,即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少数民族夫妻。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但计划生育政策仍然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夫妻,可以纳入工程实施范围。

2、现存两个子女,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结扎、上环、皮埋)。夫妻双方再婚前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依法收养子女,且未解除收养关系的,计入现存子女数。

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含49岁)。

4、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有关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要求,从202_年1月1日起,对按政策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而自愿少生两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妻。

(二)奖励标准

对自愿申请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不少于3000元。

三、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目标人群基本条件

我区未能纳入国家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的农牧民家庭,即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汉族农牧民夫妻;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但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夫妻;

3.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离婚、丧偶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汉族农牧民;

4.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现离婚、丧偶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少数民族农牧民。

(二)奖励标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已按《条例》规定领取202_元或数额不等奖励金的均予以补足到3000元)

四、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扶助金发放标准

(一)扶助对象基本条件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扶助对象是:持有我区居民户口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

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农村居民女方年满45周岁,城镇居民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审核(再婚夫妻以个人为单位审核)。女方年龄已超过49周岁的,以其扶助资格被确认时起发放扶助金。

(二)扶助金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对象年龄满60周岁后,不再重复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范围。

五、自治区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基本条件及扶助金发放标准

一、奖励对象的范围和申请条件

新疆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户籍人口中(兵团职工除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且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无固定单位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无业人员、失业人员、关停破产以及改制企业的下岗人员等)。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对已领取了一次性202_元的对象,按3000元标准补足差额。

六、南疆三地州特殊奖励政策扩面至农村少数民族人口占50%县(市)奖励制度基本条件及扶助金发放标准

(一)实施范围

巴州:轮台县、尉犁县、且末县、焉耆县、和静县。

(二)奖励对象确认条件

1、奖励对象的基本条件南疆三地州特殊奖励政策扩面至农村少数民族人口占50%县(市)奖励制度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县行政区域的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的农村少数民族夫妻;

(3)按生育政策自愿少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或自愿少生育两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4)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5)自愿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

(6)离婚、丧偶,现有两个子女已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或现有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年龄在40至49周岁的农村少数民族女性可纳入特殊奖励范围。

(三)发放标准

经审核确认符合特殊奖励制度的家庭,从第二年起,按每人每年720元的标准终身发放奖励金。

七、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内高校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考生加分政策基本条件及加分标准

(一)加分对象确认条件

凡申请报考区内高校、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加分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父母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

2.所在家庭按规定已领取《光荣证》的;

3.202_年1月1日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家庭,其子女不享受加分政策。

4.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报名学生户口性质按照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招生工作规定中“户籍条件”予以界定。

(二)加分分值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在考试总分上加5分。报考区内高校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在考试总分上加10分。以上加分不实行累计加分,每名考生只能享受一次加分。

八、计划生育领证家庭新农合住院提高5%报销比例政策

答:农牧区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家庭参加合作医疗后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享受高于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一般参合家庭补偿比例5个百分点的优惠待遇。

村(居)民自治、协会相关知识

1、什么是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答: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组织依照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自治章程,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把计划生育落到实处并实现本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

2、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是在哪一年成立的?答:1980年5月29日。

3、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答: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

4、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发挥“五老”作用,“五老”指哪些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

5、村(居)民自治“四民主”内容是什么?答: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6、计划生育协会“三自”方针内容是什么?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7、“三生服务”是指什么?答:生育、生产、生活服务。

第五篇:两项制度工作总结1

XX乡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

工 作 总 结

自今年3月15日县扶贫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它作为高度关注民生、消除绝对贫困的民心工程来抓,求真务实、协调推进。到目前为止,已全面完成县分配给我乡的1560人的贫困人口对象识别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并于8月份将78万元扶持资金全部拨入扶持户一卡通账户上。全乡扶贫户信息系统资料已初步建立,动态衔接管理、分类衔接帮扶逐步实现。现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XX白族乡是贺龙元帅的故乡,位于XX,全乡总面积91平方公里,有耕地16893亩,其中水田12100亩,旱地4793亩,山地3870亩,森林覆盖率58.7%,辖25个行政村,240个村民小组,6333户,农业人口24231人,有白、土家、壮、汉等民族,其中白族占7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1541元。在今年的“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中,分配我乡扶持人口1560人,我乡依据县定的规模进行了总量控制,并分配到各村,按照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的标准顺利识别出贫困农户432户,贫困人口数1560人,其中扶贫户415户1505人,扶贫低保对象17户55人。

贫困对象识别后,通过入户登记,实事求是地获取了贫困对象的各项信息资料,并将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并有电子档案,并实行网络化管理和资源共享。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所有识别的扶贫对象,民政所都根据其档案中所填写的帮扶需求进行了归纳统计,并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使扶持户有效脱贫。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鉴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乡将25个村都列入试点。4月28日,召开了各村主干会议,将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宣传,并将县分配给我乡的1560人分配到25个村。各村再通过召开村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并通过户主申请,村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张榜公示、村委会审查并排序、再公示,报乡政府审核,再公示,并报县扶贫办审批将25个村识别出的贫困农户432户,贫困人口数1560人,其中扶贫户415户1505人,扶贫低保对象17户55人。全部圆满完成了入户调查和信息登记工作,并于今年8月将扶持资金78万元全部拨入扶持户的“一卡通”账户上。在全乡贫困对象识别和登记过程中,做到了政策更明了、思路更清晰、识别更准确、登记更到位,确保了我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乡先后2次召开政府班子会,研究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成立以乡长XX任组长、各包片领导任副组长、民政所、财政所及包村乡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民政所,全面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并制定《XX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贫困农户调查登记和建档立卡培训资料。紧接着,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召开了动员大会,安排专职人员落实此项工作,使工作圆满完成。

(二)因情施策,有效帮扶。针对识别出的贫困对象,我乡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户因情施策,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农村低保救助与扶贫开发脱贫相结合。对贫困农户中属于低保对象的,通过民政局及时发放低保金维持其生存;对贫困农户中属于扶贫对象的,则通过项目扶持助其脱贫致富。二是扶持到户与整村推进相结合。在我乡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过程中,确保扶贫对象得惠受益为中心制定和实施整村推进规划,在规划中明确和落实对扶贫对象的帮扶项目和措施。三是因户因情施策与项目带动协调推进。根据档案中登载的贫困农户帮扶需求,并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同时,注重项目带动,通过重点培育发展对低收入人口增收辐射带动作用大,效果好的扶贫主导产业项目,增强对扶贫农户的带动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贫困对象的识别过程中仍部分存在漏户的现象。比如有极少部分人缘关系较差的贫困农户,由于民主评议通不过,导致未能进入贫困对象名单。建议在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在充分发挥乡“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巡视组的监督功能的同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2、贫困对象规模指标相对较少,致使少部分符合标准的贫困农户未能纳入贫困对象。建议应增加贫困人口指标,同时加快建立“大扶贫”工作格局,使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尽快惠及所有需要得到帮扶的贫困人口。

3、扶贫对象的扶持到户政策措施由于针对一家一户,未纳入整体考量,导致扶持项目不能形成产业化,扶贫效果大打折扣。

XX乡民政所

202_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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