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连云港市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连云港市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篇:连云港市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安 全 生 产 奖 惩 办 法

连云港市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评选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 安全风险保证金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 安全奖励

1、在公司年末实现安全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对各单位的处罚结果实施奖励。

2、在公司年度内未能实现安全目标,则不实施奖励。所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转入下一年度。

3、各单位季度考核结果全部达到安全目标规定的要求,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的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奖励标准在年初和安全风险保证金标准下达)。

4、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全部达到安全目标规定的要求,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的人员按交纳金额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

5、公司领导的奖励与否只与公司安全目标实现与否挂钩。

第八条 安全风险保证金本金的扣罚

1、考核年度内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人身死亡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重大及以上工程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对所有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的人员不予奖励。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人所

第四章 安全检查处罚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标准

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处罚200元/人.次

2、人员未持证上岗(内部培训),处罚100元/人.次。

3、协作队伍、施工班组安全(入场)教育、培训无记录,处罚300元/次。

4、施工现场没有安全员,处罚200元/次。

5、施工现场没有管理人员,处罚500元/次。

6、穿拖鞋、高跟鞋和未按规定着装进入施工现场,处罚100元/人.次。

7、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处罚200元/人.次。

8、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罚100元/人.次;同一施工场地5人以上未戴安全帽,视为群体性违章,处罚1000-5000元/次。

9、不系安全带或不将安全带拴挂在工作点上方牢固构件上,处罚200元/次;同一施工场地5人以上不系安全带,视为群体性违章,处罚202_-10000元/次。

10、高处作业时,随意向下抛物件或坠落物件,处罚100元/次。

11、高空作业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100元/次。

12、高空作业防护栏、防护网不符合规定的,处罚100元/次。

13、高边坡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200元/次。

14、边坡开挖有残留松动孤石的,处罚200元/次。

15、高处施焊或焊接未清除周围易燃物,处罚200元/

33、起吊作业无人指挥,处罚200元/次。

34、施工危险区域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处罚1000元/次。

35、机械、设备无减、消声设备设施,处罚1000元/次。

36、在规定的时间外进行强噪声作业,处罚3000元/次。

37、施工场地尘土飞扬,不采取抑尘措施,处罚500元/次。

38、不按规定弃渣或弃渣不及时清运,处罚5000元/次。

39、多粉尘作业面粉尘超标,处罚500元/次。40、设备、材料不按规定划区摆放,而随意堆置、杂乱无章,处罚100元/处。

41、设备、材料随意堆放,堵塞道路和施工通道,处罚100元/处。

42、火工材料领用不按规范登记,处罚300元/次。

43、火工材料不按规范爆管,处罚500元/次。

44、爆破时没有设置警戒员、警戒线,一次处罚1000元/次。

45、不执行“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标准,处罚300元/次。

46、施工弃、废物未及时清除,处罚300元/处。

47、酗酒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处罚500元/人.次。

48、卫生责任区不定期清扫,处罚200元/处。

49、食堂饭菜不符合卫生标准、环境卫生不经常清扫,处罚500元/次。

50、食堂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不定期体检,处罚500元/人.次。

4、安全生产例会不按时召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记录不全,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并扣除当季度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人员季度安全奖励50%。

5、安全检查应该整改未整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次;整改不彻底的,处罚责任单位300元/次。并扣除当季度责任单位所有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的人员季度安全奖励50~80%。若因整改不及时,造成施工现场停工整顿,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次,并扣除当季度责任单位所有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的人员季度安全奖励100%。

6、安全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的,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次,并扣除当季度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季度安全奖励100%。

第五章

事故处罚

第十一条 发生事故,事故责任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和人事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者按本办法给予行政处罚及相应经济处罚。

(一)对公司聘用人员,经济处罚按50%执行;各项目部聘用人员,经济处罚按20%执行。

(二)发生影响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安全事故,若负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属公司或项目部聘用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记大过至降职处分。

(五)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202_元,次要责任人1500元。

(六)扣罚事故责任单位正职1000元,副职500元。

(七)对公司分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公司分管部门、安全质量处员工人均扣罚500元;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人均扣罚300元。

第十三条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处室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

(五)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1000元,次要责任人800元。

(六)扣罚事故责任单位正职500元,副职300元。

(七)对公司分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公司分管部门、安全质量处员工人均扣罚200元;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人均扣罚100元。

第十四条 重大火灾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

1处分。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

(五)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1000元,次要责任人800元。

(六)扣罚事故责任单位正职500元,副职300元。

(七)对公司分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公司分管部门、质安部员工人均扣罚200元;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人均扣罚100元。

第十六条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每次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任人100元;扣罚事故责任单位正职100元,副职50元。

第十七条 发生隐瞒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决策者和执行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二)发生隐瞒事故的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者,按发生事故的性质对应本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三)对隐瞒两次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对隐瞒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降职至撤职处分。

第十八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一)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

(二)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

第二篇: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及施工设备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零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做到安全施工奖罚分明,特制订本办法。

1. 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评定小组,以月为单位对各班组进行安全施工考核。

2.对于在本月施工中安全状况良好,无任何安全事故,而且每周召开一次 以上安全会议,施工(安全)日志及安全会议记录齐全的班组,按时发放本月安全奖,发放标准:每天2元。本条内容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进行检查。

3.进入施工工地,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如佩带安全帽、高空 作业佩带安全带等),如发现有不遵守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但未造成后果的,每次罚款30 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3.在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由班组兼职安全员协助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编写 安全事故报告,并由项目副经理审核,明确事故责任人,对造成施工机械及工器具损坏的,视损坏程度责令其按设备的10%或工器具的20-100 %进行赔偿,并扣除该班组当月的安全奖,扣除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及工地现场负责人本月安全奖。

4.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并编 写重大安全事故报告,明确安全事故责任人,对直接责任人做出罚款500至202_元,并责令其下岗6 个月的处罚。扣除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全年安全奖金。

中国水电三局安装公司黄果树电站项目部

202_年12月3日

第三篇: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综合制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船员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旅客 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船员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20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通报批评并对该员工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违法、违章、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人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优秀员工的评选,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员工在服务中,为旅客 排忧解难,受到旅客 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员工在服务中,为旅客 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

七、处罚细则

1、每员工在营运过程中有违规操作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员工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工作过程中,客渡船驾驶员发生有责安全事故的处罚如下:(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八、安全生产优秀员工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无交通事故;

3、本无交通违章;

第四篇: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综合制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船员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旅客 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船员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20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通报批评并对该员工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违法、违章、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无事故,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人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优秀员工的评选,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员工在工作中,为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实施的,每次奖励100元。

七、处罚细则

1、每员工在营运过程中有违规操作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罚款;(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罚款;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罚款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处罚。

2、每员工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罚款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罚款;(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罚款;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处分。

第五篇: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明安全责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的,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及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

1、公司所属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制。

2、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对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要求。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职工。

三、安全奖励及处罚

1、安全资金的来源;

(1)公司给予的安全生产的方面资金;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工资总额的2/100提取。

(3)公司各类的安全生产罚款。

2、奖励项目和标准;

安全奖励的项目有:年终安全责任兑现、各类安全活动奖励、月奖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为:

(1)年终安全责任兑现:公司与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

(2)各类安全活动奖励: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公司安排,结合公司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有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奖励考核,按次数发放,公司安全责任者按200元/次;

(3)月度安全奖励:月度安全奖励有公司安全生产部门逐月考核,按季度发放,公司主要责任者300/月。

3、奖励范围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和减免损失的。

(4)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4、处罚

(1)未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2)现场发现违章作业未及时制止的。(3)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的。(4)安全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伤亡及重大事故单位和领导一律取消本的评优、评先进及其他荣誉称号资格。

(5)对人身、机械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及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实将给与单位(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处分及撤职和劝退处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四、考核

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有安全部在每根据安全检查和整改回复情况,提出考核考核意见,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和处罚。

中房创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部 202_年7月12日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