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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计生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精)

村级计生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精)



第一篇:村级计生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精)

村级计生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 各村: 为了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适应人口和计划 生育新形势, 新要求。建设好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管理强、服务优、素质高的村级 计生 服务员队伍, 全面提高我镇计划生育工作 水平, 结合本镇实际, 特制订江南镇村级 计生 服务员工作 绩效考核办 法 :

一、基础工作。对本村管辖的育龄妇女(15— 49周岁底数 清, 情况明, 各项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按村分组发放基本补助。(一类村 960元 /年,二类村 840元 /年,三类村 720元 /年

1、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按县级要求达到 “六个一”标准,房子、牌子、床、血压计、人体秤、药柜,并按规 定正常使用。否则扣除 5%补助金。

2、设置计划生育宣传栏,达到县 计生 宣传要求,每缺少一次宣 传扣 5%补助金。

3、计生 宣传品入户率达 100%, 掌握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育龄群 众达 100%,回答问题正确率达 100%,每遇一例不达标扣 1%补助金。

4、账册齐全规范。村级月报告单、已婚育龄妇女花名册、随访 卡、外出外来人口花名册、人口学校、协会工作手册。每季检查一次, 发现每缺一册扣 10%补助金,不规范的每册扣 1%的补助金。

二、在完成“三查”率 96%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例“三查”对象 补助 2元,超出三查率 96%部分每增一人补 20元。属于本村管理范 围内的育龄妇女管理率达 100%, 错管、漏管一例减少该项补助的 50%, 二例以上的不享受该项补贴;在三查名单外发生计划外生育, 或者在 已查名单中未查到计划外怀孕而发生计划外生育,取消该项补贴。

三、在完成镇下达的长效措施落实率考核指标 70%的基础上, 落 实一例结扎,补助 100元,落实一例放环补助 40元,落实一例计划 外怀孕补救措施补助 60元。

四、在完成镇下达的孕检率 70%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例“孕检” 对象补助 10元。

五、在完成镇下达的流动人口登记建档率达 90%的基础上, 每 “三 查” 一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补助 10元。

六、对新婚、产后、术后、使用避孕具、病残儿鉴定对象、手 术并发症对象按时随访,随访服务率达 100%,每例补 5元

继续开展以“素质良好、基础扎实、服务优质、工作创新、群 众满意”为内容的“争五星服务员,创优质服务室”活动,对活动中 表现突出的村服务员给予奖励, 对活动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进行诫勉 谈话。(具体考评办法附后

补助金在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中途无故离任或离任后不提 供相关工作台帐的不予发放。

附件:江南镇计划生育“争五星服务员,创优质服务室”考评 细则 江南镇 202_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各村: 为切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确 保完成全年县政府下达的计生工作目标和任务,力争我镇今 年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江南镇 202_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主要工作职责

1、村(各自然村书记和村主任 :作为村计划生育工作 第一责任人,要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提供条件,带头做优生 优育的服务员、宣传员;具体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

2、村计生服务员:加强与片计生专干业务联系,及时 更新完善村计生基础台帐;做好计划生育的日常动态管理, 全面掌握育龄妇女底数、摸清计划外怀孕对象,及时采取补 救措施。

二、考核方式

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各占 50%。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镇人口计生办负责实施。

四、考核分组

将撤并前的 48个村按户籍人口数分三组进行考核;对 行政村的计生考核另行规定。(具体分组情况见附表

五、考核内容

(一本项为 100分考核制

1、宣传教育(16分

⑴人口学校发挥作用、运作规范, 做到有牌子、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活动,记录齐全;宣传品发放、音像宣 传品借阅到位。(4分

⑵当年进入婚育各阶段的育龄妇女生育政策和计生基 础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宣传品获得率达 100%。(6分 ⑶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 90%以 上,宣传品获得率达 90%以上。(2分

⑷注重引导,促进婚育文明建设。有比较醒目、相对固 定的宣传标语 2条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宣传画,有固定对外 的计划生育宣传窗(黑板报,内容月月更新。(2分 ⑸服务室有宣传栏、挂图及各类报刊等宣传品。(2分

2、技术服务(28分

⑴村级服务室规范,有牌子、B 超床、药箱、血压计、体重秤,为育龄妇女开展相应服务。(2分

⑵全面规范的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积极引导已 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措施, 上年 4月 1日到当年 3月 31日生育对象的长效措施落实率达 70%以上。(6分

⑶协助做好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的组织工作,推进免费婚 检和优生检测工作,孕检率达 70%以上。(4分

⑷认真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查孕查环查病工作,三查率达 96%以上,覆盖率达 100%;重点对象一年二次三查率达到 100%,并有工作服务记录;育龄妇女落实避孕措施的及时率 达到 100%;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综合措施落实率不低于 90%。(12分

⑸严格四项手术后随访和药具随访服务制度,随访率达 100%,随访记录和随访报告记录规范;做好避孕药具领发的 管理工作,做到帐物相符,确保无变质、过期药品。(4分

3、政策法规(11分

⑴村级领导重视,工作、活动正常,措施得力,记录完 整。(2分

⑵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认真做好再生育对象的政策 核实工作,上报正确率 100%。(3分

⑶村民自治工作规范,计划生育村务公开规范。(2分

⑷及时、正确落实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符合对象提 供资料齐全,无差错。(4分

4、统计工作(15分

⑴确保统计质量。统计数据当月发生当月上报,帐卡填 写完整准确,做到无出生人数、婴儿性别、女性初婚、节育 手术的错、漏、瞒报,无育龄妇女的漏管。(7分

⑵及时准确完成年度人口调查摸底工作。6月份报表的 预计出生数与年终实际数的误差在 10%以内。(3分 ⑶严格执行统计核对制度。做到信息数据逻辑审核正 确, 月报告单填写正确, 证明齐全, 粘贴规范, 有核对记录。(3分

⑷会使用育龄妇女管理软件,能掌握数据库的进入、密 码修改、查询等基本功能。(2分

5、流动人口管理服务(20分

⑴做好外出育龄妇女的发证和合同签订工作,外出已婚 育龄妇女发证率和合同签订率达 100%;外出已婚育龄妇女服 务管理及孕环情反馈率 100%。(6分

⑵外来育龄妇女管理率 90%以上,每 6个月一次的服务 率达 90%以上;组织开展三月一次稽查活动并做好稽查记录。(6分

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台帐齐全,填写完整、变动及 时;上报各类流动人口报表及时、准确。(5分

⑷出租房房东、用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签订率 100%。(3分

⑸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居住三个月以上出现违法生育,以 及为外来育龄妇女出具孕检正常证明后 6个月内出现违法生 育的列入目标考核。对外来非意愿妊娠对象一推了之,发现 一例扣 5分,由于推诿造成违法生育的每例扣 10分。

6、协会工作(5分

⑴村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充分发挥协会在村(居民自治工作中的作用,会员联系户工作到位,有联系 户名册,有联系内容。(2.5分

⑵协会手册记录完整,组织开展宣传、孕检、培训等, 活动有名单、有记录。(2.5分

7、平时工作(5分

由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根据平时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 情况给予综合评定。(二其他事项:

1、每出生一例计划外扣除 20分。

2、无故缺席服务员例会每次扣除 2分,迟到早退 3次 以上扣除 1分。

3、三查率达 96%以上,每上一个百分点加 0.5分;长效 措施落实率达 70%以上,每上 10个百分点加 0.5分。

4、开展村民自治利益导向政策(公益金、奖扶、特扶、独生子女奖励、长效措施奖励、违法生育遏制实施每一项 加 0.1分。

5、接受县市及以上计生部门检查、考核,成绩较好的 酌情加 1至 5分。

六、考核奖罚

1、计生率 96%、考核 80分以上的村,原则上由村书记、村主任、村计生服务员平均享受村级计生奖金,但服务员村 级待遇低于 3000元的村,计生奖金先补足服务员待遇再发 放。(一组村 40元 /分, 二组村 35元 /分, 三组村 30元 /分

2、三查工作(查孕、查环、查病一年两次。计生对 象配合“三查”工作的每人每次补助 5元。

3、提供计划外怀孕外逃对象(被计生办挂牌的重点对 象的准确信息,并得以落实补救措施,每例奖 500— 1000元。

4、村干部对计生工作不力,明显失职,不支持、不配 合、弄虚作假,知情不报造成严重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 一次诫勉谈话,二次警告,直至停职、免职。对连续三年被 一票否决的村服务员原则上要予以调换。

七、评优

1、先进单位

每 组 取 前 3名。村 计 生 率 96%以 上 且 计 生 年 度 考 核 达 标 的 , 具 体 奖金如下 :(1 第一 组:第一 名 5000元;第 二 名 4000元;第 三 名 3000元;(2 第二 组:第一 名 4000元;第 二 名 3000元;第 三 名 202_元;(3 第三 组:第一 名 3000元;第 二 名 202_元;第 三 名 1000元。

2、进步奖 设进步奖三名,获奖条件是计生率达到 96%以上,年度 考核达标,计生率增长幅度第一位的;历年来重点村只要计 生考核达标优先考虑评奖。

九、其他

1、继续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计生率低于 96%的村 不参加当年涉及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各类评优评先及 取消综合评奖资格。

2、计划外出生数按县计生局统计数为准。本办法自 202_年 1月 1日起执行。中共江 南镇委员会 江南 镇人民政府 二 0一一年 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 抄 送:县计生局,镇班子成员,存档(三

第二篇:村级计生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

村级计生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

各村:

为了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新形势,新要求。建设好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管理强、服务优、素质高的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全面提高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江南镇村级计生服务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

一、基础工作。对本村管辖的育龄妇女(15—49周岁)底数清,情况明,各项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按村分组发放基本补助。(一类村960元/年,二类村840元/年,三类村720元/年)

1、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按县级要求达到“六个一”标准,房子、牌子、床、血压计、人体秤、药柜,并按规定正常使用。否则扣除5%补助金。

2、设置计划生育宣传栏,达到县计生宣传要求,每缺少一次宣传扣5%补助金。

3、计生宣传品入户率达100%,掌握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育龄群众达100%,回答问题正确率达100%,每遇一例不达标扣1%补助金。

4、账册齐全规范。村级月报告单、已婚育龄妇女花名册、随访卡、外出外来人口花名册、人口学校、协会工作手册。每季检查一次,发现每缺一册扣10%补助金,不规范的每册扣1%的补助金。

二、在完成“三查”率96%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例“三查”对象补助2元,超出三查率96%部分每增一人补20元。属于本村管理范围内的育龄妇女管理率达100%,错管、漏管一例减少该项补助的50%,二例以上的不享受该项补贴;在三查名单外发生计划外生育,或者在已查名单中未查到计划外怀孕而发生计划外生育,取消该项补贴。

三、在完成镇下达的长效措施落实率考核指标70%的基础上,落实一例结扎,补助100元,落实一例放环补助40元,落实一例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补助60元。

四、在完成镇下达的孕检率70%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例“孕检”对象补助10元。

五、在完成镇下达的流动人口登记建档率达90%的基础上,每“三查”

一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补助10元。

六、对新婚、产后、术后、使用避孕具、病残儿鉴定对象、手术并发症对象按时随访,随访服务率达100%,每例补5元

继续开展以“素质良好、基础扎实、服务优质、工作创新、群众满意”为内容的“争五星服务员,创优质服务室”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村服务员给予奖励,对活动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进行诫勉谈话。(具体考评办法附后)

补助金在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中途无故离任或离任后不提供相关工作台帐的不予发放。

附件:江南镇计划生育“争五星服务员,创优质服务室”考评细则 江南镇202_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各村:

为切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完成全年县政府下达的计生工作目标和任务,力争我镇今年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江南镇202_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主要工作职责

1、村(各自然村)书记和村主任:作为村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提供条件,带头做优生优育的服务员、宣传员;具体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

2、村计生服务员:加强与片计生专干业务联系,及时更新完善村计生基础台帐;做好计划生育的日常动态管理,全面掌握育龄妇女底数、摸清计划外怀孕对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二、考核方式

实行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各占50%。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镇人口计生办负责实施。

四、考核分组

将撤并前的48个村按户籍人口数分三组进行考核;对行政村的计生考核另行规定。(具体分组情况见附表)

五、考核内容

(一)本项为100分考核制

1、宣传教育(16分)

⑴人口学校发挥作用、运作规范,做到有牌子、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活动,记录齐全;宣传品发放、音像宣传品借阅到位。(4分)

⑵当年进入婚育各阶段的育龄妇女生育政策和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宣传品获得率达100%。(6分)

⑶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宣传品获得率达90%以上。(2分)

⑷注重引导,促进婚育文明建设。有比较醒目、相对固定的宣传标语2条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宣传画,有固定对外的计划生育宣传窗(黑板报),内容月月更新。(2分)

⑸服务室有宣传栏、挂图及各类报刊等宣传品。(2分)

2、技术服务(28分)

⑴村级服务室规范,有牌子、B超床、药箱、血压计、体重秤,为育龄妇女开展相应服务。(2分)⑵全面规范的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积极引导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上年4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生育对象的长效措施落实率达70%以上。(6分)

⑶协助做好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的组织工作,推进免费婚检和优生检测工作,孕检率达70%以上。(4分)

⑷认真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查孕查环查病工作,三查率达96%以上,覆盖率达100%;重点对象一年二次三查率达到100%,并有工作服务记录;育龄妇女落实避孕措施的及时率达到100%;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综合措施落实率不低于90%。(12分)

⑸严格四项手术后随访和药具随访服务制度,随访率达100%,随访记录和随访报告记录规范;做好避孕药具领发的管理工作,做到帐物相符,确保无变质、过期药品。(4分)

3、政策法规(11分)

⑴村级领导重视,工作、活动正常,措施得力,记录完整。(2分)

⑵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认真做好再生育对象的政策核实工作,上报正确率100%。(3分)

⑶村民自治工作规范,计划生育村务公开规范。(2分)⑷及时、正确落实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符合对象提供资料齐全,无差错。(4分)

4、统计工作(15分)

⑴确保统计质量。统计数据当月发生当月上报,帐卡填写完整准确,做到无出生人数、婴儿性别、女性初婚、节育手术的错、漏、瞒报,无育龄妇女的漏管。(7分)

⑵及时准确完成人口调查摸底工作。6月份报表的预计出生数与年终实际数的误差在10%以内。(3分)

⑶严格执行统计核对制度。做到信息数据逻辑审核正确,月报告单填写正确,证明齐全,粘贴规范,有核对记录。(3分)

⑷会使用育龄妇女管理软件,能掌握数据库的进入、密码修改、查询等基本功能。(2分)

5、流动人口管理服务(20分)

⑴做好外出育龄妇女的发证和合同签订工作,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发证率和合同签订率达100%;外出已婚育龄妇女服务管理及孕环情反馈率100%。(6分)

⑵外来育龄妇女管理率90%以上,每6个月一次的服务率达90%以上;组织开展三月一次稽查活动并做好稽查记录。(6分)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台帐齐全,填写完整、变动及时;上报各类流动人口报表及时、准确。(5分)

⑷出租房房东、用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签订率100%。(3分)

⑸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居住三个月以上出现违法生育,以及为外来育龄妇女出具孕检正常证明后6个月内出现违法生育的列入目标考核。对外来非意愿妊娠对象一推了之,发现一例扣5分,由于推诿造成违法生育的每例扣10分。

6、协会工作(5分)

⑴村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充分发挥协会在村(居)民自治工作中的作用,会员联系户工作到位,有联系户名册,有联系内容。(2.5分)

⑵协会手册记录完整,组织开展宣传、孕检、培训等,活动有名单、有记录。(2.5分)

7、平时工作(5分)

由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根据平时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综合评定。

(二)其他事项:

1、每出生一例计划外扣除20分。

2、无故缺席服务员例会每次扣除2分,迟到早退3次以上扣除1分。

3、三查率达96%以上,每上一个百分点加0.5分;长效措施落实率达70%以上,每上10个百分点加0.5分。

4、开展村民自治利益导向政策(公益金、奖扶、特扶、独生子女奖励、长效措施奖励、违法生育遏制)实施每一项加0.1分。

5、接受县市及以上计生部门检查、考核,成绩较好的酌情加1至5分。

六、考核奖罚

1、计生率96%、考核80分以上的村,原则上由村书记、村主任、村计生服务员平均享受村级计生奖金,但服务员村级待遇低于3000元的村,计生奖金先补足服务员待遇再发放。(一组村40元/分,二组村35元/分,三组村30元/分)

2、三查工作(查孕、查环、查病)一年两次。计生对象配合“三查”工作的每人每次补助5元。

3、提供计划外怀孕外逃对象(被计生办挂牌的重点对象)的准确信息,并得以落实补救措施,每例奖500—1000元。

4、村干部对计生工作不力,明显失职,不支持、不配合、弄虚作假,知情不报造成严重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一次诫勉谈话,二次警告,直至停职、免职。对连续三年被一票否决的村服务员原则上要予以调换。

七、评优

1、先进单位

每组取前3名。村计生率96%以上且计生考核达标的,具体奖金如下:

(1)第一组: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2)第二组: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2_元;(3)第三组: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2_元;第三名1000元。

2、进步奖

设进步奖三名,获奖条件是计生率达到96%以上,考核达标,计生率增长幅度第一位的;历年来重点村只要计生考核达标优先考虑评奖。

九、其他

1、继续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计生率低于96%的村不参加当年涉及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各类评优评先及取消综合评奖资格。

2、计划外出生数按县计生局统计数为准。本办法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共江南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

抄 送:县计生局,镇班子成员,存档

(三)江南

二0一一年

第三篇:网格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

黄河社区网格员网格工作绩效考核奖励

实施办法

为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基层体制改革,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充分调动网格员在网格化工作中的积极性,提升网格员网格工作水平,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考核机构

成立黄河社区服务中心网格化督察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社区网格管理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组长:罗友林

成员:黎超、曾方惠、白杨、胡婷婷、何旺秋、王羽丰

二、考核对象: 各村网格管理员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考核小组成员严格按照《黄河社区服务中心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责》,按照社区党政工作部、社会事务部、群众工作部、城市管理部工作内容,从“查、访、问、看、听”等方面对网格管理员日常工作及配合社区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网格信息员上门入户、信息采集是否到位;社情民意是否记录、上报反馈;群众对网格管理员是否知晓、是否满意;是否配合社区、村委会完成其他方面的工作;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项。原则按每月分别考核,年终评定“星级网格管理员”,兑现奖惩。

(二)考核内容

1、日常巡查(15分)

网格管理员在工作日至少要到本网格内走访巡查1次,余下部分累计至年终发放“星级网格管理员”奖励。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1、事假月累计超过7天,病假月累计超过15天的;

2、旷工累计超过2次的;

3、工作中出现有效投诉举报的;

4、月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

六、诫勉谈话及辞退

针对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网格管理员,由村书记、主任、分管委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两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网格管理员,由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三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网格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七、督查考核纪律:

1、督查考核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如实地评价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2、督查考核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透露考核过程与结果;

3、被督查考核的网格管理员要主动配合督查组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要高度重视督查考核组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及时落实整改。

第四篇:县村级计生绩效考核办法

县村级计生绩效考核办法

为扎实抓好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充分调动村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县人口计生相关指标考核补充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原则

突出重点,联动考核,强化责任,求真务实。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县所有村级常务干部: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村(居、社区)统计员、村(居、社区)人口主任。

3、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方案一:村级干部基础工资每月提升至6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400元,按照人口计生工作和其他工作共同考核,人口计生工作占总分值70%,其他工作占30%,根据量化分值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兑现。

方案二:村级干部基础工资每月提升至600元,绩效工资每月1400元,其中人口计生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000元,按季度单独考核兑现。

4、考核办法

乡镇根据各项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自行组织考核,在兑现月的1日至5日,将结果报县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抽检后获优秀或者合格的村常务干部,县人口领导小组凭据报表及抽查审定,按《县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兑现绩效工资,绩效考核资金全部拨到乡镇,由乡镇根据该村干部在开展计生工作时,敢抓敢管的村干部进行评分,对不敢抓计生的村干部实行好、中、差进行按县考核结果下拨总额的4:3:2:1比例分配,此项由乡镇党委政府另行研究考核。

(一)实行分值量化考核,总分值100分。

1000人以下的村100分为优秀,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1000人以上202_人以下的村98分以上为优秀,88至98分为合格,88分以下为不合格;

202_人以上3500人以下的村96分以上为优秀,86至96分为合格,86分以下为不合格。

3500人以上的村92分以上为优秀,84分至92分以上为合格,84分以下为不合格。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现方式

方案一: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月按总绩效工资的70%发放,评定为合格等次的每月按绩效工资的30%发放,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方案二: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月按1000元计生绩效工资发放,评定为合格等次的,每月按400元计生绩效工资发放,评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三)村级干部绩效工资发放根据该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综合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考核后认定发放。

五、评分标准

1.政策外生育控制对202_人以下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政策外出生的考核总分以零分计算;对202_人以上3500人以下的村出现一例以上,考核按零分计算;对3500人以上的村出现两例以上(不含两例),考核按零分计算。

2.每出现一例漏报、错报、迟报分别扣5分、1分、1分。认定依据:以调查认**果为评定依据。

3.每出现漏一人扣1分,错一项口0.5分。

4.结束时,每出现一例历年在家手术库存的扣1分,每出现一例期内库存扣3分,每出现一例手术虚报扣5分。

5.未上报“两非”案件线索,上级有关部门从其他渠道调查出该村“两非”案件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

6.按时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各种计生报表,每出现一次工作任务未完成或一次计生报表未统计上报的扣0.5分。

7.以上所指调查主要是乡镇自查或省、州、县的季度检查或检查。

六、加分办法

1.动员并主动带对象到县站或乡站落实手术的给予加分:每动员落实1例上环、结扎的分别加1分、2分,二女结扎的加5分,提供1例二女户应落实绝育措施对象信息准确的给予加2分。

2.动员并主动带不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到县站或乡站落实补救措施的给予加分,每动员1例人流或引产的,给予加2分。(早婚早育夫妇的,给予加3分。)

3.村级组织核实并上报不符合生育政策的捡养、收养、符合政策生育孕情消失、遗弃女婴、举报非法取环初查线索的,经查实,上报事实属实的,每上报一种线索加1分。

4.当年获得乡、县、州、省、国家级荣誉的,分别加2分、3分、6分、9分和12分。获得两项以上荣誉的,可以累计加分。

第五篇:网格管理员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考核办法

网格管理员202_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考

核办法

为综合评定网格化服务管理取得的实效,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实人有口实有房屋(简称“两实”)服务管理、信息收集报送、特殊人员服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群众安全感和平安建设宣传以及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等指标,实行100分制考核。

一、网格管理员相关工作制度

1、持证上岗制度。网格管理员必须佩带全县统一制发的“网格员工作牌”(吊牌),进入网格开展工作。

2、“月例会”制度。由各村(社区)主任主持,乡镇(街道)综治办视情况派人参加。每月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工作,对社情民意舆情分析研判,排查梳理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落实服务管理措施。

3、学习培训制度。乡镇(街道)综治办每年至少组织社区网格员进行2次集中培训,实行专门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主要是学业务、教方法、强素质。

4、信息采集制度。对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治安安全隐患信息、矛盾纠纷信息和重点人头、重点部位、重要情况信息及时采集,及时录入,实时动态更新,并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共享信息。

5、信息动态报告、处理和反馈制度。涉及治安、安全、稳定等一般性问题,由网格管理员现场处理、协调处理、登记备案,向服务对象反馈;重大隐患、突发性事件,网格管理员立即上报,全程跟踪,配合处理。

6、走访群众制度。建立网格长、网格管理员每天走访网格群众制度,对突发事件、居民诉求、邻里矛盾纠纷即调即处,对困难家庭、出租房屋、空巢老人、社区矫正对象定期走访,对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外来人员动态、公共设施损坏等及时掌握报告。

7、绩效考评制度。乡镇(街道)每季度对网格长、网格管理员个工作绩效组织一次考核。每年组织居民(或居民代表)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奖惩。

8、辞退审批制度。村(社区)网格管理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和有其他违纪行为的网格员,由村(社区)提出意见,经乡镇

(街道)综治办审核批准,予以辞退。

9、补充增量制度。遵循“定岗竞争、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对空缺的村(社区)网格管理员职位,由村(社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补充,并报乡镇(街道)综治办备案,乡镇(街道)综治办汇总后报县综治办备案。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县城所在地社区网格管理员(100分)

1.基础数据采集(50分)

(1)两实清理(40分)。网格管理员必须佩带全县统一制发的“网格员工作牌”(吊牌),进入网格开展工作(5分)。每月清理流暂人口、出租屋,规范登记,交警务室录入(15分),经抽检,人房关联一致率达95%(含95%)以上的得20分,在95%以下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达不到60%以上的,该项不得分。凡被市公安局检查发现未登记录入的,流动暂住人口1人次扣5分、出租屋每套扣5分。未认真统计流动人口和出生、死亡人口信息,或调查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

(2)信息采集(10分)。对网格内用人单位信息以及劳动用工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并做好相关记录。

2.平安建设宣传(20分)

网格管理员要对市、县、乡镇(街道)的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宣传并及时发放市、县、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发放不到位的,发现1次扣1分。随机抽查20个辖区群众,对网格管理员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的得20分;达不到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信息报送(10分)

随时收集涉及安全稳定、市政、消防、食品药品、人口计生和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上报居委会,居委会收到类似信息后必须做好登记,并注明信息来源。如因信息收集报送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安全、稳定或其他群体性事件的,该项不得分。走访发现流浪乞讨儿童、社会弱势群众或居民违规治丧现象不及时报送的,每件次扣2分。

4.特殊人员帮控(10分)

除各社区建立的台账外,各网格管理员必须对自己辖区的上访重点人员、刑释人员、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人员逐一登记,要有详细的家庭情况记录和上门走访记录,无记录的扣5分,漏管失控1人次扣5分。

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0分)

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导致民转刑案件的,一件扣

10分;导致民转治案件的,一件扣5分。网格管理员对自己辖区的纠纷调处要做好登记,有矛盾纠纷调处但无相关记录不得分。

(二)镇政府所在地社区网格员(100分)

1.基础数据采集(40分)

(1)两实清理(30分)。网格管理员必须佩带全县统一制发的“网格员工作牌”(吊牌),进入网格开展工作(5分)。每月清理流暂人口、出租屋,规范登记,交警务室录入(15分),经抽检,人房关联一致率达95%(含95%)以上的得20分,在95%以下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达不到60%以上的,该项不得分。凡被市公安局检查发现未登记录入的,流动暂住人口1人次扣5分、出租屋每套扣5分。未认真统计流动人口和出生、死亡人口信息,或调查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

(2)信息采集(10分)。对网格内用人单位信息以及劳动用工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并做好相关记录。

2.平安建设宣传(20分)

网格管理员要对市、县、乡镇(街道)的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宣传并及时发放市、县、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发放不到位的,发现1次扣1分。随机抽查20个辖区群众,对网格管理员和平安建

设的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的得20分;达不到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信息报送(10分)

随时收集涉及安全稳定、市政、消防、食品药品、人口计生和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上报居委会,居委会收到类似信息后必须做好登记,并注明信息来源。如因信息收集报送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安全、稳定或其他群体性事件的,该项不得分。走访发现流浪乞讨儿童、社会弱势群众不及时报送的,每件次扣2分。

4.特殊人员帮控(10分)

除各社区建立的台账外,各网格管理员必须对自己辖区的上访重点人员、刑释人员、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人员逐一登记,要有详细的家庭情况记录和上门走访记录,无记录的扣5分,漏管失控1人次扣5分。

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分)

因工作不负责,导致民转刑案件的,一件扣10分;导致民转治案件的,一件扣5分。网格管理员对自己辖区的纠纷调处要做好登记,有矛盾纠纷调处但无相关记录不得分。

(三)农村网格员(100分)

1.基础数据采集(40分)

(1)实有人口服务管理(30分)。网格管理员必须佩带全县统一制发的“网格员工作牌”(吊牌),进入网格开展工作(5分)。协助公安机关清理实有房屋和人口,调查核实人口信息,协助卫生计生部门统计流动人口和出生、死亡人口信息,未完成或调查弄虚作假每次扣2分。按公安机关要求,通知网格内年满16周岁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差一人扣0.1分。

(2)信息采集(10分)。对网格内用人单位信息以及劳动用工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并做好相关记录

2.平安建设宣传(20分)

网格管理员要对市、县、乡镇(街道)的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宣传并及时发放市、县、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发放不到位的,发现1次扣1分。随机抽查20个辖区群众,对网格管理员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的得20分;达不到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信息报送(10分)

随时收集涉及安全稳定、市政、消防、食品药品、人口计生和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上报村(居)委会,居委会收到类似信息后必须做好登记,并注明信息来源。如因信息收集报送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刑事

治安、安全、稳定或其他群体性事件的,该项不得分。走访发现流浪乞讨儿童、社会弱势群众不及时报送的,每件次扣2分。

4.特殊人员帮控(10分)

除各社区建立的台账外,各网格管理员必须对自己辖区的上访重点人员、刑释人员、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人员逐一登记,要有详细的家庭情况记录和上门走访记录,无记录的扣5分,漏管失控1人次扣5分。

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分)

因工作不负责,导致民转刑案件的,一件扣10分;导致民转治案件的,一件扣5分。网格管理员对自己辖区的纠纷调处要做好登记,有矛盾纠纷调处但无相关记录不得分。

(四)对不具备文字资料记录能力的网格管理员考核 对这一类网格管理员的考核同样要对照各自所属类别的网格管理员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对需要文字资料的部分采取对照辖区档案资料,闭卷问答的方式随机抽问5个相关管理内容,不能回答或者回答错误的1个扣5分。

四、考核方式

网格员的考核由各乡镇(街道)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安监办、计生

办、社保所等单位配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一次考核必须有详细文字记录,做到对每个网格管理员的实际工作情况知根知底。

县综治办和县公安局随时抽检,并将各个乡镇(街道)对网格管理员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全年综治工作考核。考核评分表须经涉及网格管理事项的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报乡镇(街道)政法书记审签后,及时上报到县综治办审核,报县委分管领导同意后,划拨网格员的误工报酬到各乡镇(街道)财政所,由乡镇(街道)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到每位网格员。

五、考核结果运用

每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足额计发误工报酬;得分在80分(含)至90分(不含)的,每低1分扣发误工报酬5元;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发误工报酬10元;得分不足60分的,其所增加的网格员报酬部分全部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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