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材料及设备维修配件领用制度[范文]
材料及设备维修配件领用制度
为了控制生产成本消耗及规范配件、材料领用管理,经设备管理会议讨论,加强对设备维修配件、材料领用的管理,特制以下规定:
1.设备进行维修时,维修工应对设备出现的问题报给车间主任初步鉴定,确定小件维修项目由车间主任直接作出维修方案;设备大件维修时,车间主任应及时报给设备主管领导鉴定,作出维修方案后进行维修。设备维修需把维修项目、维修方案、更换配件、维修人员登记在案。
2.设备维修项目应做时间记录,按设备各项保修期进行跟踪维护。
3.设备外出维修,应由维修车间填写外修审批单,单价在500元以下的由设备科审批,方可送修。单价500元以上需经过主管领导审批方可维修。
4.设备维修工、岗位操作工领用材料限定:
材料单价100元以下,维修工直接到仓库签字领用;材料单价100~500元由车间主任签字领用或电话通知代领;如遇维修批量领用材料单价500元以上,经设备科鉴定后,方可领用;材料单价800元以上,报往分管领导审核方可领用。5.中、夜班维修更换配件,100元以上配件需两名维修工同时到场领取,如缺一位,仓库保管员不予发放。
6.配件借用,由借用人列明配件清单,填写借条,必须经厂领导批准,仓库管理员按照借条内容给予借领。
7.仓库管理员需严格管好配件出入库,避免滥领、误领的现象。若有违规发放现象,除照价赔偿,情况严重时,转岗或待岗。8.各岗位操作工、维修工及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执行,如有违规,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情况严重时,转岗或待岗。
金属锰厂
二〇一五年三月八日
第二篇:配件工具物品领用制度
配件工具物品领用制度
一、目的:规范公司生产、办公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生产配件工具的超标领用、人员变动无交接及无人管理等现象。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员工所使用的生产、配件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三、配件发放标准的制定:
1、生产工具配件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生产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2、以上标准另拟。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原制定部门修订后报总经理批准后重新下发执行。
四、《配件工具用品保管领用》的使用及管理:
1、配件、工具。领用时必须在仓库登记签字。
2、仓库应专设配件、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配件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每季度第一周向办公室提交明细表。
五、领用、更换及退还:
1、领用条件:
1)生产配件工具首次领用,必须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2、领用程序:
1)为首次领用时,注明用途和领用人姓名,在仓库申领物品。
2)以旧换新领料时:将原旧配件/工具到仓库换领。仓库人员对旧配件/工具确认,以一换一。同时登记新配件/工具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方可发放。
3)原配件/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相关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人员离辞变动交接,各部门应报行政部,行政部需收到员工仓库配件/工具、退库等相应证明手续在办理相应人员变动手续。
1.如退库,由仓库人员清点、检验配件/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则签字确认。如配件已经丢失,待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六、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在收回旧配件/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
2、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配件/工具/用品的保管与使用情况。
3、如发现配件/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仓库员承担所以责任.方式有自己补购或赔偿。赔偿标准:
1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换新前必须赔偿,赔偿按使用期限折价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领用人向仓库说明情况,由仓库写出损坏或遗失配件/工具的价格证明后,到财务出纳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仓库办理损坏工具以旧换新手续,或遗失工具重新领用手续。
七、旧品的报废:仓库每半年整理一次报废配件/工具的清单,填写《配件/工具/物品报废申请单》,经负责人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联系处理。将所得款交财务部门后,收据附于表后存档。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维修工具领用制度
维修工具领用/借用制度
1.工具的领用
1)各维修工,根据本工种的要求,对经常使用的工具向工程主管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核实后,报公司审批并安排采购。
2)工具到库后,维修工必须填写工具领用单并经物业经理签字后方可领用。仓库应对工具须用人进行登记,并建立工具领用档案。
3)工具领用人对所领的工具要保管好,使用好,如有损坏及时报修;如须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如有遗失,照价赔偿。对每种情况仓库保管员应在工具档案中作好记录。
4)仓库对每位维修工领用工具情况建立档案,一人一档。档案要求记录准确,不得混登、错登。5)维修工离职时,对所领用工具须全部退还仓库,离职流转单要有保管员签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2.工具的借用
1)专用工具或价值较高的工具由仓库统一保管,需用时应由工程领班负责借用,并填写工具借用单,经工程主管签字后方可领借用。
2)工具借用单一式两联,一联交仓库做登记凭证,另一联借用人自存,在退还工具时作销帐凭证,借用人在退还工具时,仓库应当面做销帐处理。
3)工具借用单应注明借用日期,工具名称,规格,归还日期,工具完好程度等,在销帐凭证上还应注明归还时工具完好程度。
4)借用人借用工具应尽快使用,尽早归还,提高工具周转使用率。如遇借用后工具损坏的要负责修复,并报告工程主管及仓库保管员。
5)仓库保管员应对各项借出或归还业务逐笔登记,不能替登、漏登,对借出工具逾期不归还时,保管员应及时催还,对工具维修情况也要作详细记录。
6)仓库保管员应保管好库存工具,不准有短缺破损现象,要经常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7)工具损坏,如是人为损坏,对借用人要视情况作适当赔偿。
8)不定期地对库存工具作报废处理,工具设备的报废,必须经五人以上认可方可作报废处理(五人为:总经理、财务经理、项目经理、工程主管、仓库保管员)。财务将根据工具报废单作销帐处理。
吉林省伟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伟峰(国际)管理处
第四篇:煤矿材料、配件领用管理办法
张家口煤矿材料、配件领用管理办法
为了在全矿积极实施材料、配件消耗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各单位、各环节加强管理,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材料、配件计划领用管理
1、全矿各生产单位材料、配件领用实行计划管理制度,无计划,不予开票、发放。
2、每月25日前各单位上报下一月材料、配件消耗计划,补充计划在正式计划报出后10日内上报,临时领用的急件,必须编报临时计划,每发生一次临时计划,给予核算员10~50元的罚款(生产中各类设备非易损材料、配件除外)。各单位上报的领用计划经供应公司审定后执行。
3、材料计划要注明规格、型号和数量,机电配件必须注明主机型号、生产厂家、使用地点等。计划的准确率要求达到90%以上。急件到货后不投入使用,从当月材料费中50%考核,月计划到货后三个月不投入使用,在第三个月考核20%,以后每月递增10%,半年内从材料费用中全部消化(中长期计划除外,不使用不发放)。
4、专项工程材料应在开工或该项材料正式投入使用时,提前一月上报材料计划,并注明工程名称或工程地点。设备大修配件计划提前一月申报。
5、材料领用计划一式两份,经单位行政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
6、全矿材料、配件的统购权归物资供应公司所有。确因生产急需,必须经供应公司经理及主管矿长、矿长同意后,按照矿发有关文件规定,由需求单位或相关业务部门按要求负责采购,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7、供应公司计划员在开票时,要根据用料单位实际生产情况及各单位上报计划开票,一要做到按审定的计划分期发放,二要做到与生产无关的材料不予开票发放。若发现超计划发放或发放与相应单位生产无关的材料,给予供应公司计划员100~300元的处罚。
8、生产连队领用的地材、大型材料及其它大批量材料的领料单在三天内领用有效,三天以后领料必须重新开票,凡发现不换票发放材料,给予供应公司保管员50元每张票的罚款。
9、各用料单位有权拒绝非计划的材料摊派行为。
二、材料、配件发放管理
1、当月所有材料、配件发放在审定的计划基础上按当月生产接续计划依照材配单项定额进行逐项预算,实行“两定一限”制度发放(定额、定量、限额),对各单位执行材配预算总量控制。
2、生产自耗材料及机电配件发放管理:供应公司按各单位实际完成的产量、进尺结合材料、配件单项定额进行五日核算、资金限额发放(例如:吨煤消耗几公斤油脂或几公斤铅丝、延米掘进消耗几根钻杆、几个钻头等),数量及费用超额时停止发放材配(大额配件除外)。确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或生产急需,以有关部门或主管矿领导签发的批条为依据发放,其超耗费用当月进入单位工资考核。
3、通灭部控制的材料发放管理:以通灭部批条为依据,供应公司经核实使用现场材配储备数量后,限量控制发放,并依据实际产量结合部室控制定额核算,超额时停止发放材料。
4、支护材料发放管理:以各掘进队实际进尺结合井巷材料单项定额进行五日核算,供应公司根据现场材料储备数量控制发放,超额时停止发放材料。
5、大型材料发放管理:以机运部批条为依据,按大型材料周转接续计划,供应公司依据实际产量结合部室控制定额核算,超额时停止发放材料。
6、专项工程材料实行预算发放管理,没工程材料预算不发放。超预算超耗的材料按矿有关规定考核。
7、机修厂调拨材料、配件的领用必须经机运部驻厂办签字后 方可发放。2寸管路发放按供应公司月初核算计划及井下管路回收复用情况依据签条发放。加工的支护材料依据生产技术部每旬下达计划数量并结合实际进尺依据签条发放,否则,给予机修厂500元的处罚。
8、机关后勤单位领用材料时,必须由供应公司值班经理审核签字后发放。
9.各单位必须由专职保管员领料,包括超市领用(小班人员到超市领用时须有队长签条),其他人员领料时拒绝发料,由于随意领料造成材料流失者,依据矿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件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10、个人工具和集体工器具未到使用期限不予发放。特殊情况下须有供应公司领导或主管矿领导签条方可领用。否则,供应公司给予相关责任的计划员、保管员50~100元的罚款。
11、严格执行《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交旧未达到规定比例者,停发材配并严格按欠交材料金额进行考核。
12、各生产单位要认真实行材料定额管理和开展班组五日核算管理工作,做到指标层层分解落实,班组有目标,个人有指标。供应公司配合矿综合办公室企管组负责对各队五日核算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14、为了杜绝材料流失现象,除生产急需材料外,双休日正常材料不予发放。
15、各单位相应出台本单位的材料管理办法,加强材料管理及考核。
三、现场跟踪管理
1、为保证采掘面的正常生产,工作面最多允许存放锚杆和锚索三天的正常用料;木托板、水泥药卷、树脂药卷和喷浆料最多存放两天的用料。超量存放时停止供应。
2、在现场跟踪管理过程中,对于生产现场的电缆、管路、道 轨、电缆钩、管托架、道木、运输皮带、圆木和金属棚子等,由生产部、机运部、通灭部和供应公司按业务职责,负责统一安排回收复用或定点存放。对于到处乱扔、不服从统一安排或不及时回交的单位,给予集体300~500元的罚款,并罚队长、书记各100元。
3、未按生产技术部设计断面及支护形式掘进,经验收超出定额所耗材料由本队承担并进入当月工资考核;凡生产技术部下达书面调整通知单的费用,由矿上按实际验收量予以追加。
4、由于现场跟踪管理不到位,核算数据不准确,造成材料流失、浪费、给予供应公司核算员50~100元处罚。
四、专项工程、大型材料及主要材料考核管理
1、专项工程竣工后以有关部门联合现场验收为准结算,剩余材料、配件及时退库,如有转移材料现象,对该单位负责人和核算员各罚款50~100元,转移材料费由该单位承担。
2、支护材料、大型材料和通灭费用,由于部室管理不到位造成材料浪费,罚有关部室300~500元。
五、本办法自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第五篇:维修材料及工具领用制度
维修耗材及工具领用制度
为保证各管理处工程部维修材料和工具的正确使用及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各工具材料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各工具材料的超标领用及丢失现象。
二、工具材料发放标准的制定
各管理处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由管理处经理和工程主管制定发放领用标准。
三、工具材料领用要求
1、各员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和本管理处公用工具材料,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及材料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工具材料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材料领用单上签字。
3、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所有工具材料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库房处理,不准外流。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7、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由工程主管申报,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报公司采购。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8、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9、领用维修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用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去仓库领取。
10、未经管理处经理及部门主管批准,不可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用于本项目之外。
11、多余材料应及时退库。
12、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应以旧换新。
13、员工在调离公司时,全部工具必须如数交回。
四、工具使用期限
非正常损坏或达不到使用要求,所有工具无限期使用,不得换新。
工 程 部
二0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