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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餐饮许可证件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餐饮许可证件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篇:办理餐饮许可证件需要哪些材料

提交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办园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相关规定的视频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试卷。

4.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及培训试卷。5.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6.餐饮房屋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食品安全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7.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9.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水费缴纳单据凭证)复印件 10.设置专职把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人员的证明材料。11.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5.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A4打印或复印,所有复印件均写上“此件真实有效”,与原件一致,签名,摁手印。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度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组员:各班班主任、食堂工作人员 食堂负责人:

食品监查组:信息组:各班班主任及班长

二、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县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向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经常性地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并与区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

4、监督组每周五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改正,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食品问题及时提出,交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5、各班班主任及班长对发现的饭菜过期、有异味等及时报告以便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学校。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现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有学校领导向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4、由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防疫部门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为加强食堂管理,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素质,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学校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一.学校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二.学校根据教育部“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及食堂的实际情况,每学期制订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并进行总结。

三.学校根据“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统筹组织、安排食品采购、保管、加工等操作岗位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四.学校积极按时选派食堂管理从业人员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活动。

五.学校每期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从业人员开展学习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卫生知识活动二次,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自学坚持学习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提高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卫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法规学习培训,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八.学习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九.学校应收集好安排、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记录、资料,作好培训记录,整理存档备案。

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主管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要负责管理食品卫生的全面工作。

2、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人员要监督检查食品的采购入库、出库、食品的加工、环境卫生等工作。

3、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人员要负责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如在检查中发现卫生许可证未办理或超期,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上岗,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4、采购人员不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异常的食品,不采购无检验合格证明的、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否则要追究采购人员的全部责任。

5、保管人员在接收采购人员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要严格把关,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要禁止入库,一经发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要追究保管人员及采购人员的责任。

6、加工人员在食品加工前要认真检查加工的食品及其原料,如发现有腐败变质食品或者感观性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否则要追究加工人员、保管员、采购员的责任。

7、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高于60度或底于10度的条件下保存,否则,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追究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的责任。

8、消毒人员要正确掌握消毒方法及相关知识,学生所用的餐具要做到一餐一消,如发现餐具未消毒或消毒方法不正确而引发传染病,要追究消毒人员,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学校领导的责任。

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原料的溯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食品索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③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等);④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四、从固定供应商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五、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小学食堂定点采购协议书

甲方:实验小学 乙方:

甲方向乙方定点采购,乙方所供食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霉变、异形等食品。如发生食物中毒,查明原因后,确实是乙方提供的货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实验小学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制定本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要就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之中,学校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2、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

有效地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保证食品安全教育取得实效。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3、加强重点工作,切实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食堂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科学管理学校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学校分管领导也可以随时查看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学校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食堂食品留样、试、尝登记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2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学校每餐食物由食品管理员试尝,发现无异味,才可出售给学生。

4、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5、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6、食品留样必须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24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 无关的其它食品。

10、留样食品必须作好记录。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面食制作人员必须工作服、帽子、口罩穿戴整齐,不留长发、长指甲。操作前先用肥皂刷洗双手,并反复用清水冲洗。

二、工作台、工具架、电烤箱、烤盘、搅蛋机、面粉机、馒头机、保鲜柜、蒸笼以及制作面食的案板等应经常打扫清洁干净。使用前要再次进行清理、检查,以免异物混入面中。并做好防蝇、防鼠、防尘,保洁等工作。

三、每次合面时要检查面粉的感官质量,有问题的面粉一律不得使用,并及时和厂家联系处理。注意避免异物不要混进面粉内。

面食中不得有异物、异样或感观异常出现。凡出现异物的不得出售与供应,出现异样或感观异常的整笼、整批不得出售与供应。

四、打蛋不能一只手,要求把蛋打破后用双手掰开蛋壳,以避免蛋清蛋黄受蛋壳表面细菌污染。面点用的鲜菜、水果要作清洗消毒后方可加工制作。糕点的色香味及品种应适应青少年的心理要求。

五、食品供应台清洁卫生,地面无食渣、垃圾、油垢、供应台上的食品要有防蝇、防尘装置。每餐销售完后要将蒸板、蒸箱及食品夹等设备、工具清洗干净,并用高温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六、按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食堂关键环节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规程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包括对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粗加工与食品烹调、备餐、供餐、餐饮器具消保洁、食品留样等加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以下是我园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采购验收操作规程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贮存操作规程

(一)食堂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烹调操作规程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饮品制作的设备、工具、容器等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留样管理操作规程

(一)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每天要留样本。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记录管理操作规程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不得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观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

学校食堂禁止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食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物、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熟食台。

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品与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试尝后、确认感观无异样、无异味后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洗干净。

七、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第二篇:办理餐饮许可

首先,要办理“卫生许可证”以下是办理流程:

一、食品卫生许可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办理程序申请人书面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审查——发证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附表;(2)食品卫生责任承诺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名通知;(4)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董事会任命文件);(5)生产地场所使用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6)厂区地形图,各车间、库房平面图,生产工艺平面布局图及说明;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资料;(7)产品原、辅料组成,以及所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洗涤剂、消毒剂等卫生安全证明材料(包括卫生许可手续、检验合格报告等);(8)生产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转基因食品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审批手续;(9)生产工艺流程图及生产环节中污染控制措施说明;(10)卫生设施,包括卫生间、更衣间、洗手消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工用具洗涤消毒、车间垃圾处理、车间环境消毒等设施的布局图或设置说明;(11)产品质量标准以及连续二次试产产品卫生检验合格报告;(12)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及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13)检验室设置情况,包括检验人员、设备,开展的检验项目等;(1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15)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委托生产食品的,其产品零售包装和说明书上应分别标明委托方、受委托方企业名称和地址;(16)食品委托生产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生产合同书,受委托生产企业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证明,受委托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受委托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应含有与委托产品相同生产工艺的食品种类);(17)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食品经营单位(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附表;(2)食品卫生责任承诺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名通知;(4)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董事会任命文件);(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6)经营场所地形图,经营店堂、库房平面布局图,现场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需提供加工专间或加工区域内设备、工艺布局图;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资料;(7)食品采购、贮存、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说明;(8)卫生设施,包括卫生间、更衣间、洗手、防蝇、防尘、防鼠、防虫、餐具及工用具洗涤消毒、加工专间消毒、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布局图或设置说明;(9)经营环境、餐饮具卫生监测结果;(10)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及食品卫生管理员设置情况;(11)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12)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单位内部食堂(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食品卫生责任承诺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名通知,集体食堂提供单位同意设立集体食堂的证明;(4)法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6)经营场所地形图,餐厅、厨房、库房、专间平面图(含面积标示),厨房设备、加工工艺布局图;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资料;(7)粮、油、畜禽肉、水产品、蔬菜、调味品等主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餐具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登记材料和卫生安全证明材料;(8)卫生设施,包括卫生间、操作专间、更衣、洗手消毒、防蝇、灭蝇、防尘、防鼠、防虫、餐具洗涤消毒、垃圾处理、宴席专用留样设备等设施的布局图或设置说明;(9)按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对就餐环境检测的合格报告;按GB14934-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对餐具检测的合格报告;(10)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及食品卫生管理员设置情况;(11)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12)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建筑工地食堂(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食品卫生责任承诺书;(3)负责人身份证明;(4)建筑工地承建人同意设立工地食堂的证明;(5)食堂场所使用权证明;(6)使用场所地形图,食堂厨房、库房平面布局图(含面积标示);(7)食堂房屋选址、建筑结构说明;(8)上下水设施,防蝇、灭蝇、防鼠、防虫、食品贮存、冷藏、餐具洗涤消毒、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布局图或设置说明;(9)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及食品卫生管理员设置情况;(1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11)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食品经营商贩、饮食摊贩(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食品卫生责任承诺书;(3)负责人身份证明;(4)固定摊位场所使用权证明;(5)使用场所地形图;(6)食品摊位中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需提供上下水设施,洗手消毒、防蝇、灭蝇、防尘、防鼠、防虫、工用具洗涤消毒、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布局图或设置说明;(7)卫生管理制度;(8)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9)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时限《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检验、检测、检疫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内)。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一)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二)办理程序申请人书面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审查——发证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资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1)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2)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3、经营营业场所平面图

4、设备布局图

5、基础卫生设施情况

6、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名通知;

8、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董事会任命文件);

9、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证明

10、近期卫生检测报告

11、卫生监督机构现场验收报告及审核评分表

12、省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如本单位是租赁的场所,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并经双方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办理时限《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检验、检测、检疫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内)。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一)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第十四条规定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二)办理程序申请人书面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审查——发证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资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1)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2)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3、生产平面布置图

4、涉水生产设备及包装材料卫生许可批件

5、消毒药剂卫生许可批件

6、清洗、消毒规程

7、供水工艺流程及简图

8、主要卫生设施

9、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管理制度、自检情况等)

10、现场卫生审查报告(监督机构出具)

11、卫生检验报告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名通知;

13、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董事会任命文件);

1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

15、化验室情况(检验设备、检测项目、检验人员基本情况)

16、省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如本单位是租赁的场所,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并经双方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办理时限《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检验、检测、检疫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内)。

四、放射诊疗许可

(一)法律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于202_年6月2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自202_年3月1日起施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简称放射诊疗许可)。(此项许可在202_年3月1日之前依据〈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二)办理程序申请人书面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审查——发证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书

2、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资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1)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2)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3、经营营业场所平面图

4、设备布局图

5、基础卫生设施情况

6、放射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料(培训上岗证、定期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

7、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合格报告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名通知;

9、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董事会任命文件);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1、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四)办理时限《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检验、检测、检疫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内)。去当地主管卫生部门办理,还要与单位主管食堂的领导沟通好。

第三篇:餐饮应该办理相关证件

餐饮业都应该办理哪些证照

办理餐饮公司证照程序

一、营业执照:

1、到区工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部分区县可以通过网上名称申请)。

2、名称核准后,领取企业登记申请书。

3、办理卫生许可证(防疫站),应备:

(1)从业人员健康证;(2)店面方位图、平面图;(3)租房合同;(4)法人身份证。

4、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应备:

(1)经营场所房产证明;(2)方位图。

5、3—4项审批合格后,在工商申请书特交位置加盖各自的审批章。

6、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应备: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股东会决议书;(3)公司章程(若为分公司则需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刻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应备:

(1)法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原件。

三、代码证书(区县技术监督局),应备: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章;(4)现金(243元)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有转帐支票及现金支票),应备: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章;(4)法人章;(5)公章;(6)代码证书复印件;

(7)10000元存款开户。

五、税务登记证(区县地税局),应备: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代码证书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合同(贴印花税后)复印件;(6)公司章程复印件;(7)公章;(8)财务章;(9)现金(40元);(10)地税局填表。

六、办保险证(审工资用,区县社保中心),应备: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代码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4)填表(需要填银行帐号及行号);(5)入保险人名单(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是否本市,是城镇或农村)。

七、审工资(买工资本及工资台帐)、(每月10号、25号追加工资,节假日顺延),应备:

(1)工资本;(2)营业执照副本;(3)代码证书;(4)税务登记证;(5)保险证。

办个体照的程序

办理营业执照是餐厅开业的必备条件,办理营业执照有两种:即前制式和后制式。

前制式营业执照,就是在餐厅开业前通过卫生、消防、环评部门检验合格后,到工商局申请,待审批合格后,工商局发放正式营业执照。

办理前制式营业执照主要有如下步骤:

一、名称预登记

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办理卫生许可证

1、名称核准后须带两份材料去卫生防疫站领表,必须持本餐厅1:100平面图和本人身份证及房产证和租赁合同。

2、餐厅装修好的情况下可以和防疫站工作人员约定时间去看现场,主要看本餐厅的步局和各操作间水池的安装情况,如果防疫站工作人员说没什么问题。

3、需持第一次在防疫站领取的表格(必须按要求填写)还有本餐厅1:100平面图两张,本餐厅地理位置图两张,本店负责人培训证明,7日后可取卫生许可证。

三、环境评估

环评的需的材料基本和卫生防疫站相同,须环保局工作人员看现场,其后要求我们找一家环保局认可的单位给本餐厅出据一份环境评估证明。

四、消防电检

1、消防也需持以上材料到所辖区消防分局领一份表,然后再让负责管片的工人员看现场,由其工作人员给我们指定一家电检部门做电检,由该部门给我们出据一份电检报告(7个工作

日)。

2、按要求填完消防局表格后,持以上材料到消防分局换取一张消防证明。

3、持消防证明找管片工作人员签字,再到消防分局签字(7个工作日)。

五、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明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授理,需要的材料有法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无业证明、未办照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及房产证明的户主本人签字,(按手印)房屋和赁合同,7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分局领取副本,再过7个工作日到所在工商所领正本,以上手续在所辖区经济大厅都可办理。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

办税登记证需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餐厅公章两枚即可办理,15个工作日后可取证。

后制式营业执照,就是在正式营业执照没有办理下来,而餐厅已装修好,设备、大货、人员已准备齐全,只差营业执照未办的情况下,为了顺利开业,办理的临时性营业执照,有效期为6个月。在这6个月内,你必须把所有手续补齐,把正式营业执照办好,否则,如消防、卫生、环评有一个部门不批准,营业执照批不下来,就不能营业。

办理后制式营业执照的主要步骤:

一、名称预登记

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营业执照审批

名称核准后交当地工商局授理,需要的材料有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名称登记申批表,法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无业证明、未办照证明(需到户口据地工商局办理)房产证明及户主本人签字(按手印)、房屋租赁合同,7个工作日后取执照,有效期6个月。

三、后制式营业执照的后期工作

在6个月之内把所有的手续补齐,程序和前制申批程序是相同的

第四篇:餐饮证件的办理

餐饮证件的办理

申请开餐馆需要前置审批,即在工商部门拿到营业执照前,必须先得到卫生许可证和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证。

以个体工商户开一家小餐馆为例,具体程序是这样的:先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所登记名称,记住这只是登记一个名称,还没到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时候。因为在领取工商执照之前,必须先到辖区内的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所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两个必须条件是:楼上不能有居民住宅;污水要能纳入市政污水管道。上门检查的工作人员会根据营业面积的大小来决定装何种抽油烟机。自己买了家用的抽油烟机或者环保没有认可过的抽油烟机都不行。办证处的工作人员提醒:在决定租下一个店面或是装修之前,最好向环保部门咨询一下。比如,有的店主在开店装修时,排烟口或厨房的窗口正好对准了后面的住户,即使管理部门一时不知,后面的居民还是会去投诉,最后往往得再花钱调整。

卫生许可证的申领:找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所申请受理,接着要让餐馆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在检查和培训合格的前提下,主要看以下几方面:一是卫生设施是否完备,主要指消毒、清洗设施;二是加工场所和营业场所面积比例是否达到。不同地段的餐馆,比例要求会不一样,事先咨询还是必要的。

工商营业执照:拿到这两个证后,就可以凭这两个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

按照规定,在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

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办理餐饮公司证照程序

一、营业执照:

1、到区工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部分区县可以通过网上名称申请)。

2、名称核准后,领取企业登记申请书。

3、办理卫生许可证(防疫站),应备:(1)从业人员健康证;(2)店面方位图、平面图;(3)租房合同;(4)法人身份证。

4、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应备:

(1)经营场所房产证明;(2)方位图。5、3?4项审批合格后,在工商申请书特交位置加盖各自的审批章。

6、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应备: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股东会决议书;(3)公司章程(若为分公司则需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刻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应备:(1)法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原件。

三、代码证书(区县技术监督局),应备: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章;(4)现金(243元)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有转帐支票及现金支票),应备: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章;(4)法人章;(5)公章;(6)代码证书复印件;(7)10000元存款开户。

五、税务登记证(区县地税局),应备: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代码证书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合同(贴印花税后)复印件;(6)公司章程复印件;(7)公章;(8)财务章;(9)现金(40元);(10)地税局填表。

六、办保险证(审工资用,区县社保中心),应备: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填表(需要填银行帐号及行号);(5)入保险人名单(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是否本市,是城镇或农村)。

七、审工资(买工资本及工资台帐)、(每月10号、25号追加工资,节假日顺延),应备:

(1)工资本;(2)营业执照副本;(3)代码证书;(4)税务登记证;(5)保险证。办个体照的程序

办理营业执照是餐厅开业的必备条件,办理营业执照有两种:即前制式和后制式。前制式营业执照,就是在餐厅开业前通过卫生、消防、环评部门检验合格后,到工商局申请,待审批合格后,工商局发放正式营业执照。办理前制式营业执照主要有如下步骤:

一、名称预登记

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办理卫生许可证

1、名称核准后须带两份材料去卫生防疫站领表,必须持本餐厅1:100平面图和本人身份证及房产证和租赁合同。

2、餐厅装修好的情况下可以和防疫站工作人员约定时间去看现场,主要看本餐厅的步局和各操作间水池的安装情况,如果防疫站工作人员说没什么问题。

3、需持第一次在防疫站领取的表格(必须按要求填写)还有本餐厅1:100平面图两张,本餐厅地理位置图两张,本店负责人培训证明,7日后可取卫生许可证。

三、环境评估

环评的需的材料基本和卫生防疫站相同,须环保局工作人员看现场,其后要求我们找一家环保局认可的单位给本餐厅出据一份环境评估证明。

四、消防电检

1、消防也需持以上材料到所辖区消防分局领

一份表,然后再让负责管片的工人员看现场,由其工作人员给我们指定一家电检部门做电检,由该部门给我们出据一份电检报告(7个工作日)。

2、按要求填完消防局表格后,持以上材料到消防分局换取一张消防证明。

3、持消防证明找管片工作人员签字,再到消防分局签字(7个工作日)。

五、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明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授理,需要的材料有法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无业证明、未办照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及房产证明的户主本人签字,(按手印)房屋和赁合同,7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分局领取副本,再过7个工作日到所在工商所领正本,以上手续在所辖区经济大厅都可办理。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

办税登记证需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餐厅公章两枚即可办理,15个工作日后可取证。

后制式营业执照,就是在正式营业执照没有办理下来,而餐厅已装修好,设备、大货、人员已准备齐全,只差营业执照未办的情况下,为了顺利开业,办理的临时性营业执照,有效期为6个月。在这6个月内,你必须把所有手续补齐,把正式营业执照办好,否则,如消防、卫生、环评有一个部门不批准,营业执照批不下来,就不能营业。

第五篇:餐饮娱乐证件办理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 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个体户营业执照

注册个体户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

办理资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3)经营场地证明(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3)经营场地证明(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餐饮服务许可证

申请条件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的,需补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无法提交有效产权证明的场所,经营者可凭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学校等单位或部门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

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示意图应注明申请人名称,详细标明烹调、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面点制作、烧卤粗加工、烧卤腌制、烧卤风干、烧卤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凉菜制作、熟食销售、裱花操作、食品库房、食品冷却、食品包装、配送食品、更衣室、检验室、就餐等场所的面积尺寸和炉具、案台、清洗水池、冰箱、冷库、消毒柜、空调、货柜、层架等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仓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申请甜品站还须提交餐饮主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和餐饮主店配送管理制度、甜品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甜品站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9.申请凉茶店还须提交凉茶原料配方以及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和药品作为凉茶原料的申明。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10.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以下单位须配备高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面积3000㎡以上)、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以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以下单位须配备中级或高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至少配备初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 1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程序

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申请须知

根据类别,不同分类对餐饮前置办理文书有着不同规定。1、150方以下的面积的小型餐馆不需要办理消防和环评。2、150方以上的面积餐馆则需要先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评估,还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请消防评定。两者通过者才有申请餐饮证的条件。

3、食品摊贩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类别、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及备注等内容,有效期为3年,免费办理。

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和本省(区、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本辖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本通知要求的式样、内容印制和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公正。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需要听证、检疫、检验、鉴定所需时间除外。承诺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依法需要听证、检疫、检验、鉴定所需时间除外。备注:递交申请材料之日不一定视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只有当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时,才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凭证,否则,只出具材料接收凭证。

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后,在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中,发现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但在短时间内可整改完善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条确定的“便民原则”的精神,给予申请人8个工作日的“限期整改”的机会。因此,《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中的结论为“限期8个工作日内整改完善”,申请人整改所需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内。

卫生许可证

办理程序

一、办证顺序:

申报图纸(同时准备所需材料)审查图纸及相关材料 现场验收 合格后申报材料 10个工作日领取卫生许可证

二、申办卫生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

1、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

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

5、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

6、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在区县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取得的当检测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含企业标准);

8、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实验室设置情况(包括:实验室规模、仪器设备、实验人员资格证明)及可检测项目(每批次、每天的留校和检测指标、检测项目);

10、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2、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新产品;

13、生产加工学生营养餐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制定学生营养餐的依据及标准;

(2)学生营养餐的合理营养配餐资料: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素、热量、蛋白质、脂肪、钙、铁、锌、视黄醇当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设计计算资料,根据营养成分计算的配料资料,根据食物配料编制食谱;(3)合理烹调,防止营养素损失的措施;

(4)保证学生营养餐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及食品留样制度;

(5)生产经营学生营养餐的送餐企业应提供企业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标明厂名、厂址、主要营养成分最低含量、装盒时间、食品时限;(6)营养工作人员资料(营养师资格证明);

14、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15、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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