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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大全五篇]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大全五篇]



第一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关于印发〖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调度〔202_〕126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所属三级煤矿企业。

第三条 各三级煤矿企业、要根据本规定,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第二章 举报原则

第四条 举报原则上使用实名举报制,举报人应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 举报原则上适用同级举报制,遇有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或同级举报事项得不到及时处理的,可越级举报。

第六条 实行有奖举报制。对举报人举报的事项经查实后,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物质或精神奖励。

第三章 举报受理内容

第七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各三级煤矿企业有关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等的行为。例如单位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以及不按照规定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第八条

重大安全隐患。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生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2_〕133号文件)中列举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被煤矿企业认定的其他重大隐患。

第九条 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不积极履行部门安全检查职责,工作敷衍了事;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视而不见或避重就轻;处理违章行为不当;收取施工单位现金、贵重礼品;严重失职,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不跟踪落实等。

第四章 举报受理程序

第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是安全生产举报的受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受理举报。

第十一条 接受举报后,受理单位要做好人员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以及来访记录工作,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书面调查意见。核查可以以举报的事项为线索,但不限于举报范围内的事项。调查可以采用书面调查的方式,也可以进行实地调查。

第十二条 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中提出有关整改措施的意见,根据本部门程序报负责人,由其决定是否批准。经批准签字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还应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 受到举报的单位,经调查确认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认真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处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写出整改意见报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

第五章 举报途径

第十四条 各级单位应采用尽可能多、尽可能大众化的举报方式,为举报提供方便和支持,同时,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二篇: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及两级公司有关要求,杜绝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某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一 举报内容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破坏或伪造现场的、隐瞒不报的、不如实报告的或不积极组织抢救或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而违章生产的;员工“三违”行为;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二 举报方式

1.公司受理举报的部门为公司纪委、安全监察局。

公司纪委: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安全监察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矿区受理举报的部门为矿纪委、安全办。

矿纪委:举报电话:

安全办:举报电话:

电子信箱:

3.直接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安全管理办举报。

三 举报要求 举报内容必需真实、客观,不得虚报谎报;举报时需说明举报内容、时间、地点和举报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四 举报受理 安全办收到举报信息后,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处理;将每件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矿纪委领取奖金;对举报人无法通知的,矿纪委将通过书面公示的形式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权力。

五 对举报人的奖罚 对如实举报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1)对举报“三违”人员者,经查实给予300元的奖励;

(2)对举报的一般隐患、事故(事件)给予50~200元的奖励;属于重大隐患、事故(事件)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3)对举报的其他事项酌情奖励。

(4)替举报人保密。对虚假举报者,恶意诽谤个人和单位,扰乱管理秩序的,一经查出给予500元罚款。对泄露举报人姓名者处1000元罚款,并全矿通报。科学、民主、健全的班级管理制度是班级文化核心之所在,是班级凝聚力和活力的源泉,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每个班级成员的思维和行动。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塑造健康向上的班级精神,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动力,营造和谐融洽的班级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推行“值日班长”班级管理制度。

一、“值日班长”的设置:

设立“值日班长”,旨在让每个学生通过“角色体验”,参与班级管理,处理实际问题,体验管理的难处与不易,学会换位思考,增强责任感,激发学习动力,促进个人素养的提高和综合能力的提升。

“值日班长”原则上按座次轮流担任,全面负责当天的班级事务,尽职尽责、严格公正地做好当天的班级常规管理工作。

二、“值日班长”工作安排:

(一)早间就职

具体做法:在早自习前5分钟内,当天的值日班长要推荐一句励志语给全班同学,写在黑板的最右侧,并结合班级实际,将理顺好的当天工作设想在全体同学面前做“上任”演讲,使一天的工作有“章”可循。工作设想必须经班主任审批。

(二)常规管理

具体职责:认真做好当天班级考勤、着装、安全、卫生、课间操、自习纪律等常规事务的检查、落实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好人好事及时表扬,认真填写《班级管理日志》。

(三)述职交接

具体做法:每天晚自习第三节下课前5分钟为值日班长交接时间,先由当天值日班长进行简要述职(宣读已写在《班级管理日志》上的工作感悟),然后将《班级管理日志》交予次日值日班长。

(四)班长点评

具体做法:晚自习下课前2分钟,由常务班长就当日“值日班长”任职情况做简要点评。

三、具体要求:

(一)“值日班长”班级管理制度是我校落实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一项重要举措,学校力争将其做成班级管理的一个特色,通过特色发挥导向作用,目前,学校已将“值日班长执行情况”纳入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希望各教学部、班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有效地执行“值日班长班级管理制度”,让“值日班长”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

(二)值日班长是当天班级的主要责任人,在执行管理职权、处理当天的班级事务过程中,必须秉公办事,处理问题要公平、公正,不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要与班委会各成员紧密配合,同心协力,做好班级工作;要虚心听取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三)正确处理“值日班长”与班主任、常务班长之间的关系。班主任和常务班长要对值日班长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值日班长”须在班主任和常务班长的指导下开展一天的工作,任课教师、全班同学对值日班长一天的工作有监督、建议和检举的权利。

(四)值日班长的评价:

每周班会时间,由班主任对当周“值日班长”任职情况集中进行点评,全班同学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当周“最佳值日班长”,学期末学校组织校级“最佳值日班长”评选。“值日班长”班级管理制度是我校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每个学生“值日班长”任职情况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四、该制度自xxxx年11月16日起正式实施。

第三篇: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员工举报、调查处理事故瞒报、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范围和内容

公司内及车辆运行路段、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交通事故瞒报或私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一法一例”的行为。

本举报制度中举报人是指所有公司所有员工。

二、受理原则

坚持部门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的原则,部门内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书面报告、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

公司各级管理部门要为举报人提供交流渠道。利用不同的方式向公司所有员工公开举报渠道。

四、举报受理

1、对于举报情况,应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2、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五、举报处理

相关部门自接到交通安全举报,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整改完毕。

本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于202_年6月1日公布并实施。

第四篇: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河南安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举报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员工举报、调查处理事故瞒报、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鹤壁市货运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受理范围和内容

公司内及车辆运行路段、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交通事故瞒报或私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一法一例”的行为。

第二条 范围。本举报制度中举报人是指所有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 受理原则

坚持部门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的原则,部门内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第四条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书面报告、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

公司各级管理部门要为举报人提供交流渠道。利用不同的方式向公司所有员工公开举报渠道。

第五条 举报受理

1、对于举报情况,应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2、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第六条 举报处理

相关部门自接到交通安全举报,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整改完毕。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安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_年7月5日

第五篇: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员工举报、调查处理事故瞒报、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范围和内容

公司内及车辆运行路段、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交通事故瞒报或私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一法一例”的行为。本举报制度中举报人是指所有公司所有员工。

二、受理原则

坚持部门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的原则,部门内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书面报告、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

公司各级管理部门要为举报人提供交流渠道。利用不同的方式向公司所有员工公开举报渠道。

四、举报受理

1、对于举报情况,应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2、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五、举报处理

相关部门自接到交通安全举报,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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