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告:国家税务局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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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国家税务局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
为不断满足税收现代化建设对事业人员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全省国税系统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2日(含)至1998年11月22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2_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截至202_年12月31日尚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十)截至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_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如能于202_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_年11月22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招聘步骤(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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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应在202_年11月22日9时至11月24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进行审查,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_年11月22日11时至11月25日17时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后,考生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安排专人回答应聘人员咨询,咨询电话: 024-23185228。
3、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须于202_年11月22日11时至11月26日11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易宝支付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报考取消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_年11月29日13时至16时。(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_年12月12日9时至12月18日1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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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所有报考者均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
(1)综合应用能力:按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共分为计算机类和非计算机类两类分别进行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①综合应用能力一(计算机类):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信息中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计算机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操作系统、硬件、办公软件、计算机原理、程序设计、数据库、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内容。
②综合应用能力二(非计算机类):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性试题,考生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_年12月18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3:30—15: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考试阅卷结束后,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及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参照公务员考试阅卷有关规定处理。(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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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少于录用计划人数3倍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指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ln-n-tax.gov.cn下同)。(六)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所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0%+面试成绩×50%。(七)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八)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如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安排递补。(九)考察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因应聘者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安排递补。(十)公示、备案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公示后,如因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安排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前,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根据国家现行人事政策及落户、社会保险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黑龙江中公金融人提供黑龙江金融银行备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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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限为3年),经聘期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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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安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发布人:局办公室发布时间:202_-07-06 16:10
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延州办发〔202_〕7号)、《安图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安办发[202_]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9个事业单位,54个岗位(具体单位、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以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安图政务信息网信息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无重大政治问题和刑事犯罪行为,没有参与过邪教活动。
3、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_年7月20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楼)。
(三)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2张近期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可在安图县政务信息网或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2、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3及以上比例(特殊岗位除外),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需出具证明。
4、考生一经报名缴费,除被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外,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费,报名费每人25元,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考务费每科61元;除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外,报考费不予退还。
5、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取准考证时间:202_年8月3日至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五)取准考证地点: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日期为准,8:20—9:20 《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申论》、10:00—11:30《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面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
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科目成绩,按5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50分;
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科目成绩,按40%和6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40分和60分。
3、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报名不受1:3比例的限制。
4、安图籍考生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加5分,进入总成绩。
5、考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考生需准备钢笔或黑色碳素笔。
6、笔试成绩在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安图县政务信息网适时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二)面试
1、参加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员。
2、考生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体检和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延边州州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2_〕17号)统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考部门按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2_〕18号)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择优聘用。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县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信息发布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主办方不提供考试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433-5896304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招聘计划、条件、程序、结果全部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此次招考工作。
纪检监督电话:0433-589981
2附件:
1、202_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2、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doc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六日
第三篇:晋中市202_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范文模版]
晋中市202_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西事业单位交流群:285373745
经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这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4名。其中:晋中市委党校教师5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晋中市信访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晋中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4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晋中市工人俱乐部工作人员7名,均为差额事业岗位;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36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简章。
4、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岗位的,限本县户籍,其它岗位不限户籍。
5、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处罚期的;
5、未满试用期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11月18日—11月22日。
2、报名地点:报考市委党校、市信访信息中心、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和市工人俱乐部岗位的,在招聘单位报名;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岗位的,在各县(区、市)政法委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白色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综治专职干部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经初审合格后,交考务费110元,并填写《晋中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表》一式两份。
考生于12月11日至12日持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要求不少于3∶1,其他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要求不少于5∶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聘用岗位。如有减少岗位情况,招聘领导组将通过晋中市政府门户网()和晋中党建网()发布公告。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
笔试时间定于12月14日。
上午:9:00— 11:00综合知识
下午:14:30—17:00申论
笔试地点:晋中市榆次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计算出笔试成绩并排名。
(二)面试
以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3:1的比例,分别以招聘岗位排名,确定参加面试考生。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干部以报考乡镇排名。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以用为本”的原则进行设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岗位增加实践操作环节,面试成绩以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实践操作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如出现2个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成绩排列。
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和面试,均需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察和体检
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然后以总成绩的高低,按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1、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况,重点审查其现实表现。考察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要对重点审核人事档案,对入闱人选的出生时间、学历、学位以及户籍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发现证件系伪造或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体检。
体检由市招聘领导组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聘用人选的初步意见,提交招聘领导组讨论通过。
五、公示、聘用
经招聘领导组讨论通过后,对拟聘用的人员统一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期间经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市招聘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市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取消聘用资格。
附:
1、晋中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共18名).xls2、晋中市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招聘简章(共36名).xls考试咨询电话:
市委党校(榆次区蕴华街502号)0354-2664549
市信访信息中心(榆次区新华街199号)0354-2636272
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榆次区新华街199号)0354-2638808
市工人俱乐部(榆次区迎宾街167号)0354-3035928
榆次区政法委 0354-3368959
太谷县政法委 0354-6223023
祁县政法委0354-5222836
平遥县政法委 0354-5630200
灵石县政法委 0354-7623536
寿阳县政法委 0354-4622507
左权县政法委 0354-8630702和顺县政法委 0354-8130561昔阳县政法委 0354-4123134榆社县政法委 0354-6622275
晋中市202_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_年11月1日
第四篇: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987名工作人员公告
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987名工作人员公告-云南事业单位 相关信息:202_年云南省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考辅导简章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现将202_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_年全州计划招聘事业人员987人,其中州属事业单位162人,楚雄市157人,双柏县24人,牟定县37人,南华县62人,姚安县65人,大姚县88人,永仁县61人,元谋县107人,武定县77人,禄丰县147人。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楚雄州202_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考生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楚雄州人才网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
(1)202_年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2)202_年及以前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3)根据工作需要,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7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3、招考范围
州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紧缺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十县市事业单位根据各县市岗位需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详见《楚雄州202_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此外,202_年、202_年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报名时视同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应届”和“不限”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_年6月29日9:00至7月5日24:00。考生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先注册再按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后第二天重新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者根据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原因重新报名;通过者需在本网站的网上缴费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本次招聘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考试》两科,按云价收费〔202_〕15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报名费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_年7月7日。
报考人员根据州、县(市)提供的招聘职位计划选择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审核
202_年的网上报名审核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年龄、学历、学历类型、毕业年份”等6项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符合岗位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照片、生源地、专业、岗位其它条件”等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人工审核。网报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报考比例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能开考。县乡基层卫生单位紧缺急需岗位经报名后,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但又确需开考招聘(仅限于招聘条件为大专以上的职位)的,由县市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不受招聘比例限制。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2_年7月12日,退费时间为202_年7月16日至7月21日。但因考生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
1、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和《专
2、全州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州属和县市同时进行,县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县市招聘的考试考务工作;州属事业单位《专业考试》工作由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事业单位《专业考试》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占50%;《专业考试》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岗位数时,可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面试的成绩即为总成绩。
4、《公共基础知识》、县市《专业考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应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_年7月24日至8月4日。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02_年8月4日上午9:00至11:00。
县市《专业考试》考试时间:202_年8月4日下午14:30至16:30。
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和考场规则,以免耽误考试。
5、专业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各县市、州属事业单位须于8月10日前完成《专业考试》,并将成绩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78-3375119)。
6、报考州属事业单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0日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州人才网查询;报考县市事业单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0日以前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复审
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成绩相同,则优先确定《公共基础知识》较高的考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
资格复审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8月18日前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资格复审主要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届时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考生,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202_年、202_年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察、体检
1、确定人选: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所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体检:由用人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考试考察拟招聘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乙肝项目检查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于8月20日前在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毕业院校、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于202_年8月28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纪律要求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2、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中,州、县(市)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要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下开展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环节中,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发出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或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4、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复审、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二、本公告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楚雄州202_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楚雄州202_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问题解答.doc
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2_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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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丽江市202_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_年丽江事业单位岗位表上航帆网下载
为满足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2_]41号)的规定,拟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招聘工作应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市属事业单位:56名 ;
古城区事业单位:104 名;
玉龙县事业单位:69名;
永胜县事业单位:190 名;
华坪县事业单位:108名;
宁蒗县事业单位:260 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请点击下载:市属及各县区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在丽江市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村官”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区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受生源、户籍限制。还在服务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凭服务单位出据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
(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航帆网
以及受行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用人单位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1、通过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增加岗位能力测试程序,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2、笔试后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2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个别紧缺急需和招聘10人以上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同意,可按不低于1:1.5的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后续程序,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3、报考高中(中专)教师、医疗卫生直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测试,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4、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经用人单位考核(岗位能力测试)、体检,按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_年6月24日至6月26日(3天)。
2、报名地点:市属事业单位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香格里大道大港酒店旁);县区事业单位在各县区指定地点报名(详见各县区招聘岗位一览表)。
3、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有毕业证书原件,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原件。
(2)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可先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和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应届生报名时不需提交未就业证明)。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
(3)需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_年7月15日前持毕业证书等原件到市、县(区)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未在此指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4)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2才能开考,未达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个别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开考和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取消、递减或调整招聘岗位(人数)将另行公告。
(二)收费
参照云发改收费[202_]176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150.00元。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原件和民政部门出据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同意报名通知单》上签章,送人社部门现场资格复审点复审,复审合格者到考试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
1、考试内容: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市、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政治和法律知识、事业单位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职业能力测验,综合试卷卷面分为150分。以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用教程》为笔试参考教材。
(2)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教师岗位以讲课为主)。教师、医疗卫生和其它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测试工作由县区人社局和市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_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岗位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加分:
对荣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党团干部”、“省级优秀班干部”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对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个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参加“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服务期为2年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为1年的,笔试成绩加3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加4分。参加“特岗教师”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加4分。参加“大学生村官”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加4分。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不再加分,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可以加分。
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就高享受其中一项,不得累计加分。
以上人员的加分需在报名同时申请,报名时不能提供加分原件的需在7月15日前到人社部门复核原件,未在此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者,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加分依据以考生档案记载和证书(证明)原件为准,并在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要进行体检。市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各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应在有条件的县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_〕22号)的规定。幼儿教师上岗前还需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
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次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市属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区单位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1、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编制限额、增人计划和公开招聘原则进行聘用的,都属于违规用人,必须清理清退,人社部门不予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5、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责令其聘用并作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补充工作人员。
六、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2_]44号和丽市人[202_]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专业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02_〕26号)文件要求,新聘用人员须到市、县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3、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新聘用到医疗卫生和教师相关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4、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市人社考试领导小组纪律监督组负责。
5、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2_]41号)文件规定办理。
6、本公告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一览表”中的具体招聘条件由各区县人社局、市属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_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