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取样汇总(药厂)
工艺用水取样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工艺用水取样操作程序。2 范围:生活饮用水、纯化水的取样工作。3 责任者:取样员。4 程序:
4.1 取样频率: 4.1.1 纯化水:
4.1.1.1 制水间:三个取样点每周各取样一次。4.1.1.2 制剂车间:每一取样点每月各取样一次。4.1.2 生活饮用水:每季度在总进水口取样一次。4.2 取样方法
4.2.1 取样前准备工作
4.2.1.1 纯化水取样容器:500ml具塞磨口三角瓶(无菌)。4.2.1.2 辅助工具:消毒的棉球、75%酒精喷瓶、镊子。4.3 取样程序
4.3.1 对非洁净区工艺用水取样,首先用75%酒精喷瓶喷洒水阀门周围,用消毒的酒精棉球将水阀门擦拭3遍。洁净区工艺用水取样直接按4.3.2执行。
4.3.2 将水阀门完全打开,放水5~10分钟,以排除管道内积存的死水。4.3.3 打开三角瓶塞(注意瓶塞不要碰任何物品和手掌),将瓶口对准管口水流,使水直接落入瓶内(注意瓶内水面与塞底部应留有一段空隙,以便在检验时可充分振摇混合水样),接水量大约为500ml,移开瓶口,立即盖紧瓶塞,关闭阀门。
4.3.4填写标签:内容包括取样点、日期、检验项目,贴在瓶外。
4.3.5 一般从取样到检验必须在2小时内进行,条件不允许立即检验时,应冷藏保存,但不能超过6小时。
4.3.6 将取样器具按SOP“取样容器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清洁。4.4 及时填写取样记录。4.5 注意事项:因纯化水不是连续运行的,所以需在总出水一个小时以后进行取样,以保证分析数据的真实性。4.6 取样点编号见附表。5 文件的培训:
5.1 内部培训讲师: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5.2 文件培训对象:取样员。
5.3 文件培训课时:0.5~1小时。
产品取样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产品取样操作程序。范围: 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的取样工作。3 责任者:取样员。4 内容:
4.1 取样前的准备工作:
4.1.1 取样员收到请验单后,依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件数)按下列原则计算取样件数及取样量。4.1.2 取样件数:以n表示产品的总件数 n≤3件时,每件取样; n≤300时,取样数为; n>300时,取样数为
4.1.3 取样量:按产品取样件数每件中随机取样,注意取样的代表性和均一性。取样量一般为一次全检量的三倍,其中,中间产品为100-300g(ml)。4.1.4 取样容器、器具:
4.1.4.1 取样工具: 固体制剂-不锈钢勺、不锈钢探子; 液体制剂-不锈钢容器。
4.1.4.2 样品盛装容器:固体制剂-取样袋;液体制剂-广口瓶或烧杯。4.1.4.3 需做微生物限度的产品取样器、取样袋、辅助工具均应用灭菌或消毒后的器具,在标签上注明“已灭菌”字样以示专用。取样袋用 75%乙醇擦拭消毒,灭菌后 的容器、器具,三天内使用。4.1.4.4 不同产品应分别准备取样器和取样手套,不得共用。4.1.4.5 根据“请验单”在取样容器上贴标签,注明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取样日期等。4.2 取样地点:
4.2.1 前处理提取车间:固体物料在药粉库取样,液体物料在冷库取样; 4.2.2 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在中间站取样;
4.2.3 口服液体制剂车间:中间产品在相应生产岗位取样,待包装产品在暂存间取样。
4.2.4 外用洗剂车间:在相应生产岗位取样。4.3 取样方法: 4.3.1 取样员取样时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是否相符,如品名、规格、批号、来源。
4.3.2 固体物料:取样时用洁净的不锈钢勺、不锈钢探子,一般用不锈钢采样器从上、中、下等不同部位不同包件取样,不得破坏外包装。样品放在取样袋内封口,做好标记。
4.3.3 液体物料:配液罐内的产品在搅拌、循环30分钟后从取样口用取样器具取样,共取三次。摇匀后密塞,做好标记;周转桶中产品应首先用不锈钢瓢搅拌5分钟后取样。
4.3.4 取样结束后,取样员应根据实际取样情况详细填写“取样证”,贴在取样包件上,同时出具一张汇总数量的“取样证”,交管理人员留存,及时填写“取样记录”,注明取样情况。
4.4 取样员取样后,及时将样品及请验单一并交予QC负责人。4.5取样结束后,将取样器具按 “取样容器清洁标准操作规程”(SOP-QA-0004-00)进行清洁。4.6 产品取样数量见附表
第二篇:取样资料(药厂QA专用)
资料目录:取样指令,取样管理规程,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法规、指南。取样指令:
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QA室应收到发自采购部的一份请检单、一份厂家的检验报告单。产品生产过程中,QA室应收到生产部的中间产品请检单;成品生产完成后,QA室应收到生产部的请检单。QA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请检单在批检验记录相应位置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请检单和批检验记录发至取样员。对于增补取样,由QA室填写请检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录的来料包装数量准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于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用具灭菌后应保存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重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
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别制定取样办法。
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管、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神药品在取样时的特殊要求等应又明确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
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可以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1)原则:根据取样计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注意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了解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达到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异,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2)取样一般由专职取样员进行。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须经过适当的培训和考核,以避免差错,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取样标签,以免发生差错。混合样品及分样,应在符合洁净度要求的取样间进行。对于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的取样,应在取样间的层流台中进行,取样前后,应用70%乙醇消毒层流台。(4)取过样的包装、取样日期和相应的化验申请单上要作上取样标记。
(5)取过样的包装要重新密封,防止包装内的材料受到污染或在运输或处理过程中散落并造成污染。应帖上取样标签,以使得在重新打开包装时易被观察到。取好样的包装要放回原货位。取样数量:
1、一般原辅料总件数n ≤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数为SQR+1,n>300时,取样数为SQR/2+1。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10001~10007-89 包装数目 样品的包装数(直接样品)混合样品数 1~5
X ≤300
SQR(X)+1
>300
SQR(X)/2+1 *直接样品:直接取自物料的样品称直接样品。
**混合样品:将一定数目的直接样品混合均匀后获得的样品称为混合样品。
2、中药材总件数n<5或为贵细药材时,每件取样;n为5~99时,取样数为5;n为100~1000时,按n的5%取样;n>1000时,超出部分按1%取样。
3、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包装材料、工艺用水及特殊要求的原料按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4、取样量为全检所需数量的1~3倍,特殊情况另定。
4.1 对于原辅料和成品,原则上为检验用量和法定留样量之和。当检验失败,按照增补取样的方式取得。◆ 法定留样量依据实际情况决定,通常不少于项目全检量的2倍(不包括微生物、无菌和热原检查所需的样品量)。
◆ 稳定性考察的取样量,根据考察项目、每次试验用量、考察期的长短等因素决定,考察期一般超过有效期,通常到检测的项目出现不合格为止,由产品开发部及QA决定。4.2 对于内包装材料,取样量参照国家标准GB/T2828—202_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取样记录:
1、取样时必须填写取样记录,内容有取样日期、品种、代号或编号、规格、批号、数量、来源、取样件数、必要的抽样说明和取样人签名等
2、每件被抽样的容器上要贴上取样证 复检取样:
1、原辅料发放时,发现其有疑问应重新取样复验
2、超过规定的储存期的原辅料,应重新取样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3、每份样品应有标签,标明品名、批号、代号或编号、取样日期、取样人、请验项目等。送样:
取样结束后,应将送检眼皮和批化验记录送至各化验室;留样样品送到留样室,并用专门记录本进行留样库入库登记。取样管理程序
1、原辅料、包装材料初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填写“申请检验单”,中间产品、待包装品、成品、环境监测、水质监测、人员卫生监测由各部门授权人员按规定频次填写“申请检验单”。“申请检验单”一式两联,第一联通知取样员取样,第二联留存。
2、取样员接到“申请检验单”后,准备取样器具,到规定的地点取样,贴上取样证并填写取样记录。
3、QA取样完毕后,样品质保部QC负责人。
4、QC负责人接到样品后及时安排监测。
5、检验员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取样操作规程 原辅料取样办法 程
序:
1.取样员按“请检单”内容准备取样器具、取样容器到仓库办理取样手续。2.取样员在取样时,应核对请验单的内容与供货是否相符。
3.根据原辅料总件数确定取样件数,当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量为 +1 ;当 n≥300时,取样量为。
4.取样员更衣、清洁及消毒双手、戴上手套、帽子、口罩进入取样室(或使用取样车)5.在取样室或取样车内取样,用取样捧按不同方向、深度取样,样品数量可供三次以上检验用样品放入洁净容器内,严盖容器,贴上样品标签,标签内容有品名,数量或重量,批号,取样日期。
6.在已取样的原辅料外包上即时每包贴上“取样证”。
7.在取样的准备工作,取样过程,结束阶段均须遵守《取样管理规定》和《取样操作规程》。
样品应具代表性。抽样棒应随机地在可能的部位取样,并考虑被抽样的料具有均一性。抽样料应作外观检查,有关非常情况,如装料容器,物料标记和物体本身的情况,均应记录。
样品数取自物料的样品称有一定数目的直接样品混合均匀后获得的样品称为混合样品。应取的样品数取决于待取样的容器数,样品抽取应按取样量时行。(见下表)直接样品的量:质理部定出接样品的取样量,具数量取决于如下因素: ——按实验方法和留样而要而要而定的总的数量 ——预计最大的直接样品数目
——为具代表性,不均匀物料检疫站品的取样量应多于均匀性物料样品量。取样量的多少,取决于供货单位一个批的包装数,现列到如下: 批包装数n 直接样品数 混合样品数 标 记 1-5 所有的容器抽样 1 S 6-20 4 2 D 21-40 6 2 D 41-70 8 2 D >70 40 2 D 原辅料取样操作规程:
1.质保部取样员接到取样通知后,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1 根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计算取样样本数,取样量,原则如下(n为来料总件数):当n≤3时,每件取样;当n<300时,随机抽取件;当n>300,随机抽取。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1.2 准备清洁干燥的取样器、样品盛容器和辅助工具(手套、样品盒、剪刀、刀子、标签、笔、取样证等)前往规定地点取样。
固体——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镊子等取样器 液体——玻璃取样管、玻璃或塑料油提。
样口盛装容器——具盖玻璃瓶或无毒塑料瓶。需取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时,以上相应器具均应灭菌。
2、取样
2.1 取样前应先进行现场核对:
2.1.1 核对物料状态标志。物料应置待验区,有黄色待验标记。
2.1.2 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应相符,内容为品名、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进口原辅料应有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
2.1.3 核对外包装的完整性,无破损、无污染,密闭。如有铅封,扎印必须清楚,无启动痕迹。
2.1.4 现场核对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请验部门询问清楚有关情况,并将情况报质保部负责人。
2.2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件数,清洁外包装移至取样室内取样。2.3 取样程序
打开外包装,根据待取样品的状态和检验项目不同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
2.3.1 固体样品用洁净的探子在每一包件的不同部位取样,放在有盖玻璃瓶或无毒塑料瓶内,封口,作好标记(品名、规格、批号等)。
2.3.2 液体样品摇匀后(个别品种除外)用洁净玻璃管或油提抽取,放在洁净的玻璃瓶中,封口、作好标记。
2.3.3 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用已灭过菌的取样器在每一包件的不同部位按无菌操作法取样,封口,做好标记。
3、取样结束
3.1 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件,每一包件上贴上取样证。3.2 填写取样记录。
3.3 协助请验部门将样品包件送回库内待验区。3.4 按规定程序清洁取样室。
4、取样器具的清洗、干燥、贮存按《取样器具的清洗》(编码)执行。包装材料取样办法 程
序:
1.取样员按“请检单”内容,根据与药品直接接触和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取样准备,并到仓库办理取样手续。
2.取样员在取样时应核对请验单的内容与供货是否相符。3.根据不同包装材料与总件数,确定取样数量。
3.1使用说明书、标签、盒、箱、瓶:n≤3万,取100张(个);3万
3.2硬质空心胶囊:n≤3时,逐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量为 +1 ; n≥300时,取样量为。
3.3铝箔、复合膜、逐卷抽样、抽样量总共1m。
4.取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药包材样品时,取样人员须在取样室或取样车内取样,样品放入洁净容器内密封、贴上标签、标签内容有品名、数量、批号、取样日期。
4.1对于内包装材料,取样量参照国家标准GB/T2828—202_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进行。
5.在已取样的包装材料上即时每包贴“取样证”。6.在取样的准备工作,取样过程,取样结束阶段须遵守《取样管理规定》和《取样操作规程》。
包装材料通用取样规则 批号划分:如认为是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包装材料,并于一次交的货,可看一车批号。如一次发了的货中有不同的生产批号或不同的批号原料制成,则每一个部分应看一个单独批。取样方法:样品在质量规格上应能代表该批产品,所以应取自包装格料的几个部位,同时每部位抽样几个相同。取样应做到该批的剩全部份不受损害或污染。样品处理:如一个批号量以几个包装的形式定料的,则可按下表从一定数量包装中取数,每份样品的取样量应相接近。一批的包装数 待取样的包装 1-15 全部 16-25 4 26-90 5 91-150 8 >160 13 如包装集中在一些在单元,例如托板上,则用同样原则来决定样品应取自几个托板。例如一个批号共60箱,分在三人托板上取1或2箱。单元数:从一个批号中所取样的单元数应等于物理检查数加上用于化学试验或其他规定试验的数量。建议:下述情况可作为规则的可允许例外处理:
——如抽样时破坏保护性包装,一旦按正确数目取样,将造成相当量的物料单元不合理的包成。
——从物料待定部位取样十分特殊,例如同形铝箔的内部。内包装材料取样操作程序
1、QA接到取样通知后,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1 根据请验单位的品名、规格、数量,按照企业标准或企业与供应商调定出和各检测项目按《内包材料取样操作程序》(编码)执行。1.2 计算取样样本数和取样量。
1.3 根据样品的性质准备适宜的取样器皿、器具(如带封口的无毒塑料袋,具盖玻璃瓶或无毒塑料瓶、不锈钢镊子、手套等)和辅助工具(样品盒、剪刀、笔、标签、取样证等)前往规定地点取样。
2、取样
2.1 取样前应先进行现场核对:
2.1.1 核对物料的状态标志,物料应置待验区内,有待验标志。
2.1.2 请验单的内容与实物标记应相符,内容为品名、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
2.1.3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无破损、混杂、污染、启动痕迹。
2.1.4 现场检查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仓库保管员询问清楚情况报质保部负责人。2.2 将外包装清洁后,在取样室内找开内包装,带上洁净的手套,用不锈钢镊子等工具在上、中、下随机取样,将样品放入干净的无毒塑料袋中并封口,作好标记(品名、规格、批号等)。
2.3 微生物检查样品,用已灭菌的不锈钢探子在每一包件的不同部位按无菌操作法取样,放入灭菌的样品盛装容器内,封口,作好标记。
3、取样结束
3.1 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件,每一包件上贴上取样证。3.2 填写取样记录。
3.3 协助仓库保管员将样品包件送回库内待验区。3.4 按规定程序清洁取样室。
4、取样器具的清洗、干燥、贮存按《取样器具清洗方法》(编码)执行。中间产品取样办法 程
序:
1.取样员按中间产品请验单后准备好取样器具、容器。按《人员进出洁净区标准程序》(编号)进入生产车间中间站。
2.取样员在取样时应核对请验单的内容与中间产品是否相符。
3.根据中间产品件数,确定取样件数,当中间产品总包装件数的n≤3时,应逐件取样;当n>3时,按 +1 取样量随机取样。
4.在样件中用取样棒按不同方向、深度、使取样具有代表性,并取可供三次以上检验用量。5.将样品放入洁净容器内,密封,在容器内贴上标签,标签内容有品名,数量或重量、批号取样日期等。
6.在已取样的中间产品外包上即时每包贴上“取样证”。
7.在取样的准备工作、取样过程及结束阶段均须遵守《取样管理规定》和《取样操作规程》。
成品取样办法 程
序:
1.成品在入库前,生产车间应填写成品请验单送交质管部门,请验单内容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等。
2.由检验室指派专人到成品存放地/在线包装地按批取样,每批成品在不同的包装内抽取一定的小包装,使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并可供三次检验量。
3.按请验单的内容与成品的标签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取样,取样后再随机取样检验,登记检验台帐。
4.在取样的准备工作,取样过程,结束阶段均应执行《取样管理规定》和《取样操作规程》(编号)。分样和送样 程序: 散装药品:通过所有生产工序,尚没有最后包装的成品。2 成品:系指经过包装在内的全部生产工序的药品。留样:系指一个批号的用于稳定发型中用于法定目的的原因,内包装材料,印刷包装材料及成品具体代表性的样品。试验样品:系指取样后即按质量标准受实验进行收货检查或成品入库最终检验的药品。
1.取样:应制定规定最少取样量的清单,此清单用语取样前后进行查对。
按有关规定SOPs和指地进行取样。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样品有质管部取样员按化验申请取样,而散装成品可有质管部的取样员也可由生产车间的操作工或中间控制人员根据BPR或有关SOP取,然后由质管取样员加以收集。
原料和包装材料通常只留法定样品,不留稳定性考察样品,有机溶液及酸碱等品种不留法定样品。
成品则留一份法定样品及一份稳定性考察样品,其中稳定的性考察留样的批数和留样的量由QR按不同品种的考察计划决定,稳定性考察的样品量通常必须包括微生物,无随和热原检查的样品量。
一定要做到,是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一经区域青年感即贴上相应标签,以避免差错。
取样员按样品清单一次性取样后在样品室按该清单分样。
2.分样:所取的样品应有代表性,假如是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如Ⅰ、Ⅱ)则每天一个留检样品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用清洁包装玻璃广口瓶或下玻璃瓶管容器,容器贴上质量 部标签,在标签上注上取样代号(若有的话),在相应化验申请上签名和签署日期。可用透明塑料袋作为收集散装包装材料如胶囊等样品的容器。
3.送样品和留样:将试验品和化验记录送微生物定,送样后,就在化验申请微生物方法号或生物方法号标上X,表示样品应做微生物检查或生物试验,将样品容器送化验室并随送去化验记录。将留检样品送入留样室(印刷包装材料应由包装管理室保存),并用专门记录本进行留样库入登记。
4.样品容品的收集:在送样时,把以前检验后剩余的样品退回,以便作出清洁,销毁或方法研究等适当处理。
环境检测取样问题: 空气悬浮粒子监测 空气浮游菌监测 沉降菌监测 表面微生物监测 人员卫生监测 水质监测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GB/T 16292 16294-1996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GB/T 16292-1996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 GB/T 16293-1996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GB/T 16294-1996(这4个标准大家都查得到,不再copy了)对取样的要求和指南意见: ICH Q7A 7.3 进厂物料的取样和测试
7.30 除去7.32中指出的物料,对于每批物料至少要作一个鉴别试验。在制造商对供应商有一套审计体系的前提下,供应商的分析报告可以用来替代其它项目的测试。7.31 对供应者的核准应当包括一次评估,提供足够的证据(如过去的质量记录)证明该制造商始终都能提供符合规格的物料。在减少内部测试之前至少应当对三批物料作全检。然而,最低限度每隔一定时间应当进行一次全检,并与分 析报告进行比较。分析报告的可靠性应当定期进行检查。
7.32 工艺助剂、有害或剧毒的原料、其它特殊物料、或转移到公司控制范围内的另一个部门的物料可以不用测试,前提是能取得制造商的分析报告,证明这些原料符合规定的规格标准。对容器、标签和批号记录进行目测检查应当有助于鉴别这些原料。对这些物料不作现场测试应当说明理由,并用文件作证。
7.33 取样应当代表被取的那批物料。取样方法应当规定:取样的容器数,取样部位,每个容器的取样量。取样容器数和取样量应当根据取样方案来决定。取样方案的制定要综合考虑物料的重要程度、变异性、供应商过去的质量情况,以及分析需用量。
7.34 应当在规定的地点,用规定的方法取样,以避免取样的物料被污染,或污染其它物料。
7.35 被取样的容器应当小心开启,随后重新密封。这些容器应当作标记表明样品已抽取。
8.3 工序间的取样和控制
8.30 应当制定书面程序来监测会造成中间体和原料药质量特性变异的工艺步骤的进程,并控制其生产情况。工序间控制及其接受标准应当根据项目开发阶段或者以往的生产数据来确定。8.31 综合考虑所生产中间体和原料药 的特性,反应类型,该工序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可接受的标准,检测类型和范围。前期生产的中间体控制标准可以松一些,越接近成品,中间控制的标准越严(如分离,纯化)。
8.32 关键的中间控制(和工艺监测),包括控制点和方法,应当书面规定,并经质量部门批准。
8.33 中间控制可以由合格的生产部门的人员来进行,而调节的工艺可以事先未经质量部门批准,只要该调节在由质量部门批准的预先规定的限度以内。所有测试及结果都应当作为批记录的一部分,全部归档作证。
8.34 应当制定书面程序,说明中间物质、中间体和原料药 的取样方法。取样方案和程序应当基于科学合理的取样实践。
8.35 工序间取样应当按能防止污染所取的样品、其他中间体或原料药的程序进行。应当制订保证样品收集后的完整性的程序。
8.36 通常不必要对旨在监测和/或调节过程而做的工艺间测试进行异常数据调查。11.7 留样
11.70 留样的包装和储存是为了今后可能会对原料药批号的质量进行评价,而不是以将来的稳定性测试为目的的。
11.71 适当标识的每一批原料药的留样应当保留到有制造商规定的该批号的有效期过后一年,或该批产品分发后三年,以长的为准。对于有复测期的原料药,相似的留样应当保留到制造商全部分发完该批号后三年。
11.72 留样应当储存在原料药储存的同样的包装系统中,或者与销售包装相同,或更具保护性。应当留足够的量来至少做两次法定的全分析,或者没有药典专文时,两次质量规格的全分析。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十五条 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
2.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实验 动物等管理办法;
3.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的使用;
4.审核成品发放前批生产记录,决定成品发放; 5.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6.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 7.监测洁净室(区)的尘粒数和微生物数;
8.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
9.制定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的职责。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中质量管理
7502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的职责。
*7507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的职责。
第三篇:材料见证取样
材料见证取样
⑴、水泥:要有厂方的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同时要有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包括: 胶砂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
⑵、钢筋:要有厂方的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必要时要有自检报告。检测报告包括:重量偏差、屈服强度、极限强度、延伸率、弯曲试验及有抗震设防时的进行最大力下总伸长
率、屈强比、超强比等试验结果。
⑶、碎石(砾石):每一料源要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 筛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针片状含量试验、抗压强度(或压碎值)试验。⑷、砂:每一料源要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筛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有机质含量试验。
⑸、石灰:每一料源要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石灰有效钙镁含量试验。⑹、粉煤灰:每一料源要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烧失量试验、组份试验、细度。
⑺、外加剂:国家级生产厂家的产品要有质量保证书;地方厂家要有质量保证书,同时附有同类工程的使用效果证明书(有必要时,应委托试验室做成份组成检验)。
⑻、填方用料:每一料源要有检测报告,内容包括: 取样步数、湿密度、含水率、干密度、土壤击实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S曲线、控制最小干密度。⑼、防水材料:防水材料进场要有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内容包括:抗拉强度、断裂伸长率、剥离强度、粘合性、耐热度、不透水性。
⑽、砌筑材料:进场要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内容包括:抗压强度、干燥表观密度、抗折强度、泛霜、石灰爆裂、冰融、吸水率、饱和系数。
⑾、钢筋套筒:钢筋套筒进场要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端口特征及位置、冷弯条件、冷弯结果。
⑿、钢筋接头:钢筋接头焊接好后再见证取样,需有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冲击吸收功AK(J)、冲击韧性值ak(J/cm)、测点位置简图、硬度测定结果。
⒀、混凝土、砂浆试块:混凝土、砂浆进场后一般第二罐应做试块,试验完后应有检测报告,内容包括:成型日期、破型日期、龄期、强度值、强度代表值、达到设计强度百分率。抗渗试块:试件上表渗水部位及剖开渗水高度、实际达到压力。
⒁、电缆:电缆进场要有材质单和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导体电阻、电压试验、结构尺寸偏差、结构检查、绝缘厚度、外径测量等以上各种资料齐全后,填写材料进场报审表,并附上各类检验表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签协议和进场。
第四篇:见证取样
第十四节
监理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实施
为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公正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国家规定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检测和现场检测,实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见证取样检测分见证取样和见证检测两类。
见证取样是指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由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规范要求的其他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制作,并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活动。
见证检测是指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由取样员参与,检测机构检测员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道路各结构层等现场测试以及取样后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活动。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应由施工单位/见证单位/供应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共同对样品的取样/制作过程/样品留样/养护情况等进行确认,做好试件标志。试验材料本身应有明显标志,标志清晰/不易脱落,应具有唯一性,应有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试件要求等信息。
见证人员应对取样过程进行旁站见证,做好见证记录,填写监理日志及旁站记录内容:持证上岗情况/取样方法及模具/试件制作过程/确认样品及送检情况/养护情况及条件/试件标志情况。
见证人员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进行见证时,应对检测的关键环节进行旁站,填写旁站记录及监理日志内容:检测机构名称,检测内容、部位及数量,检测日期,开始至结束时间,天气情况,检测人员姓名证件编号,检测设备种类、数量及编号,发现异常情况描述记录,影像中必须有检测及见证人员与设备信息,见证与检测人员签字。
水泥检测:
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同一厂家/同一强度/同一品种/同一批号连续进场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个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者出厂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虽然没有过期但是已经受到潮湿结块,使用时必须重新试验确定实际确定等级,水泥取样应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提取样品总重量不少于12kg。砂检测:
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石粉含量/贝壳含量/密度/含水率/有机物含量/云母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坚固性/密度/氯离子含量/碱活性检测。
采用大型运输设备运输的砂每400立方/600吨作为一个检验批,从不少于8个部位取样组成一组;小型设备运输的每200立方/300吨为一个检验批,分别从料堆各个不同部位取相等数量8份组织一组样品;对于从皮带运输机定时去4份组成一组样品。
有抗冻/抗渗或者C25内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不大于3%;大于C25混凝土时,其含泥量不大于2%;防水砂浆含泥量不大于1%。
建筑用石检测:
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碱活性/含水率/吸水率/密度/直径检测。抗渗混凝土最大直径不宜大于4公分,C60混凝土最大直径不宜大于3.15公分。从各个不同部位取16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皮带运输机定时取8份组成一组样品。混凝土检测:
混凝土强度配合比/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渗性能/坍落度检测。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200立方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同一层楼面不得少于一次;结构混凝土要求增加同条件养护试块并且不宜多于10组,不得少于3组;每1000立方增加一组试块(3块/组)。抗渗混凝土每500立方留置试块一组(6块/组),每个台班不得少于一组。试块标志不得采用毛笔书写。
见证人应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坍落度检测,应该分3次将混凝土灌入每层擦捣25次,应在150s完成。同时,应该观察坍落后混凝土试体的黏聚性和保水性。黏聚性的检查方法采用捣棒在已经坍落的混凝土锥体侧面轻轻敲打,如果锥体逐渐下沉,表示黏聚性好;如果锥体倒塌、部分崩塌或出现离析现象,则表示黏聚性不好。保水性以混凝土拌合物稀浆析出的程度来评定。坍落度筒提起后,如有较多稀浆从底部析出,锥体部分的混凝土因为失去水泥浆而骨料外露,则表示保水性能不好;如果坍落度筒提起后没有出现水泥浆流失现象,则表示保水性能好。
当混凝土坍落度大于22公分时,应当采用钢卷尺测量混凝土扩展后最终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两个直径差小于5公分的条件下,采用平均值作为坍落度扩展值,否则本次检查试验无效,并且要求做好监测记录填写日志。
结构混凝土取样:应在灌注混凝土施工中随机抽取试块留置样品,每100盘或每100立方不少于一次,每个工作日不少于一次取样工作;一次性连续灌注超过1000立方时,同一配合比200立方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层同一配合比应不少于一次取样,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块,其他分别为拆模及同养试块,同养试块应放在靠近结构部位适当位置,同养试块不宜多于10组,不应少于3组。
标准养护混凝土试块养护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放在支架上面,不得被水直接冲淋,养护期间为28天。
当混凝土强度试件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且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时,以及混凝土凝结异常或浇筑后出现严重裂缝等质量问题的,应在24小时内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检测,并在一周内书面补报详细情况。砂浆检测: 种类:
砌筑砂浆:主要作用是:把分散的块状材料胶结成坚固的整体,提高砌体的强度、稳定性,使上层块状材料所受的荷载能够均匀传递到下层填充块材料之间缝隙,提高建筑物的保温/隔声/防潮等性能。
抹面砂浆:是涂抹在建筑物内外表面,保护墙体不受风雨/潮气等侵蚀,提高墙体耐久性,同时也使建筑物表面平整/光滑/清洁美观。它的要求是:和易性和粘接力。
防水砂浆:是刚性防水层,适用砖石砌体工程/地下室/水塔/水池等防水工程。装饰砂浆:是增加建筑物美观并有保护功能的砂浆。特种砂浆:是绝热/吸声/聚合物砂浆等,具有特殊功能。
施工前应通过设计要求确定的配合比。抗压试块保养期为28天。等级:M30,M25,M20,M15,M10,M75,M5。
稠度:是在自重或外力作用下流动的性能,一控制用水量为目的,满足和易性要求。使用要求:水泥砂浆拌合时间不少于2分钟,增加外加剂不少于3分钟。取样要求: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砌块专用砂浆每层不少于一组,大于1000立方应增加一组。散水/明沟/踏步/坡道每150米不少于一组。刻上日期/部位/设计强度.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等于设计值85%,同一验收批试块不得少于3组,如果只有两组时应大于设计值11倍。
砂浆试块应在砂浆制作后2小时后完成,试件制作时间应在30秒内完成。
砂浆养护:应在室内温度20±5℃,24±2小时后拆模,不应超过2天后应放入温度20±2℃,湿度为90%养护室养护。
不合格处理:当现场出现试块缺乏或数量不能满足,试验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怀疑/争议等情况,可以采用现场检验方法进行原味检测或取样检测判定强度,因此要求建立在试件制作过程中应详细记录该试件留置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取样材料用于工程部位,便于以后有针对性查找核实。
钢材检测:
检测: 每60吨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做2个拉伸2个弯曲检测试验,每增加40吨同时增加拉伸/弯曲各1组。钢筋重量偏差检验,在不同钢筋上取每根长度50公分计5根,要求检验钢筋带有表面标志。
试件长度:15—20直径的,拉伸40—45公分;22—32直径的,拉伸45—50公分。弯曲:各种直径钢筋长度为35—40公分。每个试验钢筋必须有钢筋标志。对于试验不合格的钢筋,应加倍送样检测。
对于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楼梯段)中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HRBF500E钢筋。
钢筋焊接检测:
电阻电焊/闪光对焊/电弧焊/电阻压力焊/气压焊/埋弧焊/绑接焊(单面焊,双面焊)/熔槽帮条焊/坡口焊(立焊/平焊)/搭接焊钢筋与钢板焊等,300个焊点作为一个检验批。
电弧焊每一批3个做拉伸试验;气压焊/接头,拉伸/弯曲各取3个作为一个 一批。
取样长度:拉伸45—50公分,弯曲35—40公分,不合格的应加倍试验。机械连接:
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车粗直螺纹接头,滚轧直螺纹接头,500个作为一批。长度为:45—50公分。如果一个不合格,加倍试验,抗拉强度不合格应再取6个进行复验,其中有一个达不到合格的则该批评为不合格。
砖,砌块检测:
普通砖,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普通砖,多孔砖5—15万块砖为一组,不足5万块按一组;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10万块为一组,不足10万块按一组。以上各种砖型强度检验,每组10块。
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一组,一组18块试件,试件制备,采用机锯/刀锯取砌块,上、中、下各取一组,分别将砌块上下3公分去除,再取砌块中间取出10*10*10公分立方体。
道路/基础回填材料检测:
检验干密度:道路采用环刀/灌砂/灌水方法检测压实系数,每1000平方压实层取3个点,人行道路每100米取2个。防水材料检测:
要求检测: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无机防水涂料/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止水带/合成高分子防水材料遇水膨胀橡胶。
防水卷材每1000卷取5卷,500-1000卷取4卷,100-499卷取3卷,100卷内取2卷。每卷将卷材距离前面0.5米去除后,取3米,作为检测材料检验。
配套材料沥青每20吨为一个检验批,分别从不同部位共取1公斤作为检验样品。
高聚物改性沥青/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无机防水涂料每10吨作为一个检验批,取样2公斤;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每2吨作为一个检验批;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每1吨为一个检验批,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每月同标记产量为一个检验批。建筑水电材料检测:
聚氯乙烯(PVC-U)管材:同一批号每50吨为一个检验批,抽取5根各取1米长样品检验。
冷热水用聚氯乙烯管材/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同一批号直径小于6.3公分的,50吨为一个检验批;直径大于6.3公分,100吨为一个检验批。长度分别为1米长5根,30公分长3根。
家用和类似开关插座:同一厂家/型号/规格/批号为一个检验批,每批3只。电缆电线:同一厂家/型号/规格/批号为一检验批,样品一卷,至少长度20米。沥青和沥青混合料检测:
沥青质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每100吨固体为一个检验批,取1.5公斤样品,液体取不少于1升,沥青乳液不少于4升,细粒式沥青混合料取4公斤,特粗式沥青混合料取16公斤,中料沥青混合料取8公斤。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检测:
无机非金属材料:对放射性限量要求,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J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切不大于1.3)等。
人造木板:必须采用EI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即游离甲醛释放量、环境测试舱法不大于1.5mg/L等。
涂料:必须采用的水性VOC不应大于200g/L,洛剂型涂料不大于5g/Kg,溶剂型粘接剂中VOC不大于700g/L,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不大于0.50g/kg等。
其他:地毯/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等,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甲醛释放量应符合有害物限量的国家标准规定。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大于0.12mg/m³,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大于0.10%。建筑地基基础检测: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荷载试验检测数量3%,50根内不少于2根。
高应变法不少于5%且不少于5根;低应变独立承台三根桩不得少于1根;灌注桩抽检测不少于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础不得少于20%。
采直径大于800的桩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检测和钻芯法,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根,低应变不少于10%。
对于灌注桩应在灌注混凝土前检测孔径/孔深/沉渣厚度及垂直度检测,不应少于10%。
对于灰土/砂石/土工合成/粉煤灰/强夯/注浆/预压地基,每个单位工程不得少于3个点;1000㎡以上工程,应每100㎡不少于1个点;3000㎡,每300㎡不少于1个点。每1个读库基础至少1个点,基槽每20米应有1个点。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震冲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总数检测0.5-1%,不少于3根。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回弹法/超声波回弹:检测数量不少于同批构件30%,且不少于10件。每1个检验批构件不少于10个,对于4.5米以下较小的构件不应少于5个。对于取值相差过大,应采用同条件试块或现场取芯,数量不少于6个,取芯不少于9个(直径70*长70)。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筒压法:每个结构单元选择6个构件作为6个测区,每个测区不应少于1个构件。
贯入法:检测数量不少于同批构件30%且不少于10件,烧结砖同一灰缝不得多于2个点,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同一灰缝不得多于4个点,相邻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小于砌块中块体的长度,每一个测区不应少于5个,测区应均匀分布,不得在同一水平面及垂直面内,每一个测区的面积不大于0.3㎡,测区内测试12个点,均匀分布在砌体的水平缝上,每条灰缝测试点不多于3个,各点检测间距不应小于10公分。
结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梁、板类构件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不少于5个构件,对于有悬挑梁、板不应少于50%。应抽取不小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进行保护层厚度测试,测试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个点,其允许偏差:梁类为:+10mm,-7mm;板类为:+8mm,-5mm。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但不小于80%,可以再抽取同样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按两次抽样总数计算合格率为90%以上为合格,合格点值不允许偏差1.5倍。钢结构工程检测:
对于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进货应按照60吨为一个检验批,进行化学分析和力学性能检测。建筑幕墙:、检验内容:石材的弯曲强度、耐冻融性;室内花岗岩的放射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硬度、相容性和剥离粘结;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后置埋件的现场抗拔强度;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建筑门窗:
检验内容:抗风压,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和保温性能。门、窗每100堂为一个检验批,按5%抽查,不少于3堂;高层建筑按10%抽查,不少于6堂。特种门、窗每50堂为一个检验批,不少于10堂。凡是不足6堂或10堂的全数检测。建筑节能、环保工程:
应对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压缩强度、粘接强度,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进行现场建筑取样送检。
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抽查不少于3次,以上不少于6次。
XPS板每300m³为一批,不足的也按照一批。随机抽取6块检测,压缩强度取3块检测,绝热取2块检测,其他性能取一块检测。
EPS数量不超过2000m³取12块检测。
硬质泡沫聚氨酯不超过500m³取2块测试。保温砂浆分为粉状材料每30吨一批从任10袋中分别抽取,共计不少于500克;和液态剂类材料每10吨为一批同样试块不少于3组。
保温板现场做粘接强度拉拔试验,500-1000平方米为1组,不足部分也为1组,每组布置5个测试点,各点测试距离不小于20公分。
饰面砖现场做粘接强度拉拔试验,同类墙体1000平方米为1组,每组测试3个点,间距不小于50公分。
后置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拉拔力。其中拉拔力,现场做拉拔试验,每个单体工程应抽取5个试件。
保温层厚度/干密度须进行现场检测,每个单体工程各种保温方式做法各取1组,每组3处。外墙现场取芯,取样不少于3片墙面,不宜在同一墙体取2个及2个以上测试点。当有2种以上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应抽取不少于3片墙体。抽取墙面面积不应小于1.2-1米。
屋面/地面保温隔热材料进场应对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见证取样送检,各品种材料不小于3组。
采暖节能应对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的热强度;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散热器按1%抽取,不得少于2组,保温材料抽取不少于2组送检。
通风与空调应对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绝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同一品种抽取15-25%,不少于2台。
各个品种电缆、电线按10%各抽取3米长不少于2个规格。
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民用建筑应抽取有代表性房间进行室内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得少于5%,不少于3间,经过样板房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可以减少,检测没有达到合格要求应增加1倍检测。市政道路:
压实度:路基每1000平方米,抽检3个点,环刀法/灌水法测定。基层及底基层:每1000平方米抽检1个点,取芯/灌砂法测定。面层(沥青混合料)每1000平方米测试1个点,取芯法。
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基层及基底层(粉煤灰稳定层)每202_平方米检测1组(6块)。
回弹弯沉:车道面层及基层及基底层每20米检测1个点。
路面厚度:混凝土面层及沥青混合料面层每1000平方米取芯1个点。
路面平整度:每个车道每20米小雨9米宽检测1个点,9-15米检测2个点,15米以上检测3个点。
抗滑性能:混凝土路面每1000平方米检测1个点,手工铺砂法测定。沥青混合料面层每200米检测一个点,手工铺砂法测定。混凝土缘石:每2万块为1批8块样品。
面砖:每500立方米为1个检验批10块样品。市政桥梁:
桩基试验: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不应少于1%,不少于3根,总数50根内不少于2根。
高应变不少于总数5%,不少于5根。低应变,全数检查。
成孔质量:按10%检测直径/孔深,沉渣厚度/垂直度。钢筋同上。
混凝土试块同上。
钢绞线:每60吨为1个检验批,每一个检验批取3盘。
锚具,夹片1000套为1个检验批;连接器不超过500套为1个检验批。从外观上每批抽取5%,不少于10套。外观检测10%,不少于10套。硬度检测每批抽取5%不少于5套。夹片每套抽取5片,每个零件抽取3个点。静载锚固性能试验:抽取6套组成3个组装件进行试验。金属螺旋菅进场按照检查数量抽取检验批。压浆应留置不少于3组试块进行标养。支座性能,应进行性能检验。
焊缝应进行超声波及射线探伤检验,不少于总数10% 高清螺栓抽取8付做扭矩系数复验,摩擦面抽取3组试件进行复验。高强螺栓群终拧后应抽查5%不少于2套,采用扭力扳手检测。市政排水工程:
管道基础每100米抽检3个点,采用环刀法。
管道两侧及顶部,两个井之间或1000平方米每层检测3个点,环刀法检测。混凝土/砂浆试块每个台班或50立方米留置1组标养。
混凝土管每500-1000根检查3根内水压力,外压荷载检测。
化学管材,小于500的管,每60吨为1批;大于500的每300吨为1批。检测刚度/柔韧性/冲击强度和烤箱试验。
井盖每500套为1批,1批5套,检测荷载性能及变形情况。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回填土前,管径小于600的全数检查,大于700的试验1/3。
检查标准,具体操作步骤:委托方备齐测评资料,申请建筑能效理论标识。建筑能效理论值(基础项目,规定项目和选择项目)测评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和申请材料核发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标识,对建筑实际能效进行不少于1年的现场连续实测。建筑能效实测(基础项目,规定项目和选择项目)检验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的申请材料核发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
第五篇:常用材料见证取样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 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 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 记;③ 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 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 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 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 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 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二、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
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驻地监理认可后即可用于工程。钢筋焊接,包括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直罗纹机械连接、锥罗纹机械连接均要见证取样送检。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商品砼: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环保要求,政府要求使用商品砼。承包商应提前联系供应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建设批准后方准使用。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商品砼质量负最终责任。
(1)什么叫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按GB/T50081-202_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5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什么叫砼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在浇注地点取样,不能在卸料地点取样,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少组数。(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
(3)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① 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② 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顶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③ 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④ 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最高点之差。⑤ 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
(4)、砼抗压强度试块尺寸与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颗粒直径(㎜)换算系数 试块尺寸(㎜)
31.5 0.95 100×100×100(非标准试块)
1.00 150×150×150(标准试块)
1.05 200×200×200(非标准试块)
(4.1)强度代表值的确定
(1)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0.1 Mpa)。(2)三个测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除,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3)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
5、砂、石、砖等建筑材料
按照规定必须要在现场到位的材料中见证取样送检。
6、安装材料、接地网材料等
镀锌扁钢(50×5)、镀锌钢管、角钢、扁钢、钢板、钢管(φ50×4)、刚排TMY50×
5、降阻剂、焊接试件等材料的检验指标根据以后施工单位进料厂家的企业标准来进行抽检和复验。(另行规定)
钢管、扣件也要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以判定其质量情况。
水 泥
一、执行标准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以上六大水泥标准从202_年4月1日实施,水泥强度改用《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GB/T17671-1999检验,取样按《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90要求取样。
二、物理检验指标
1、细度
2、标准稠度
3、凝结时间
4、安定性
5、强度
三、取样方法
1、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检。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取样单位及样品总量
水泥出厂前需按标准规定进行编号,每一标号为一取样单位。施工现场取样,应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种、同标号、同期到达的同一编号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3、编号与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20万t以上,不超过1200t为一编号;
60万t以上至120万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30万t以上至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10万t以上至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10万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4、袋装水泥取样
采用取样管取样。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5、散装水泥取样
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6、交货与验货
(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说明。(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天,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40天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三个月。
在三个月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7、运输与贮存
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混杂。
四、处理程序
1、水泥应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编号分别堆放,并应保持干燥。
2、严禁使用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
3、当遇水泥强度等级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应按实验结果使用。
一、砂
1、执行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2、规格
按细度模数分为:粗砂(μf=3.7-3.1);中砂(μf=3.0-2.3);细砂(μf=2.2-1.6);特细砂(μf=1.5-0.7)四种规格。
3、检验项目
每检测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三项指标的检验。
4、验收批的划分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5、取样规定
每一验收批取样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6、取样数量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
筛分析为4400g;含泥量为4400g;泥块含量为10000g;累计约20kg。
7、人工四分法缩分
将所取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mm的“圆饼”。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二、石
1、执行标准
《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2、必检项目
每一验收批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四项指标检验。
3、验收批的划分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
4、取样规定
每一验收批取样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共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5、取样数量
碎石:最大粒径为40mm,筛分析、含泥量、针片状含量、泥块含量四项指标检验,需样品总量约80kg。最大粒径为20mm,需样品总量约40kg。
6、样品缩分
将所取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锥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三、处理程序
1、含泥量、泥块含量超过标准规定要求的,不得直接使用,可采用水冲洗等措施处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于级配不合理的碎石或卵石,可选用其他粒径碎石或卵石按一定的比例搭配,改善级配。
第四章 混 凝 土
一、执行规范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0-8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9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混凝土检验强度评定标准》GBJ107-87。
二、检验项目
1.坍落度或维勃稠度 2.强度(抗压、抗折)3.抗滲
三、坍落度测定
坍落度法适用于骨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坍落度值不小于10mm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测定。1.试验设备
(1)坍落度筒由薄钢板或其他金属制成的圆台形筒。其内壁应光滑、无凹凸部位。底面和顶面应互相平行并与锥体的轴线垂直。在坍落筒外三分之二高度处安两个手把,下端应焊脚踏板。筒的内壁尺寸为:
底部直径 200±2毫米
顶部直径 100±2毫米
高度 300±2毫米 筒壁厚度 不小于1.5毫米
(2)捣棒直径16毫米,长600毫米的钢棒,端部应磨圆。
2、试验步骤
(1)湿润坍落度筒及其它用具,并把筒放在不吸水的钢性水平底板上,然后用脚踩住两边的脚踏板,使坍落度筒在装料时保持位置固定。(2)把按要求取得的混凝土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桶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混凝土时,捣棒可以稍稍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捣本层至下一层的表面。
浇灌顶层时,混凝土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混凝土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3)清除筒边底板上的混凝土后,垂直平稳地提起坍落度筒。坍落度筒的提离过程应在5-10秒内完成。
从开始装料到提坍落度筒的整个过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应在150秒内完成。
(4)提起坍落度筒后,量测筒高与坍落后混凝土试件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差,即为该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值。
坍落度筒提离后,如混凝土发生崩坍或一边剪坏现象,则应重新取样另行测定。如第二次试验仍出现上述现象,则表示该混凝土和易性不好,应予记录备查。
(5)观察坍落后的混凝土试件的粘聚性及保水性。粘聚性的检查方法是用捣棒在已坍落的混凝土锥体侧面轻敲打。此时,如果锥体逐渐下沉,则表示粘聚性良好。如果锥体倒塌、部分崩裂或出现离析现象,则表示粘聚性不好。
保水性以混凝土拌合物中稀浆析出的程度来评定,坍落度筒提起后如有较多的稀浆从底部析出,锥体部分的混凝土也因失浆而骨料外露,则表明此混凝土拌合物保水性不好。如坍落度筒提起后无稀浆或仅有少量稀浆,自底部吸出,则表示此混凝土拌合物保水性良好。(6)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以毫米为单位,结果表达精确至5毫米。
四、普通混凝土试件选择
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及抗冻性试块为正方体,试件尺寸按下表采用。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允许最小尺寸表 试件尺寸(毫米)骨料最大粒径(毫米)100×100×100 31.5 150×150×150 40 200×200×200 50 当采用非标准试件100mm×100mm×100mm和200mm×200mm×200mm立方体试块确定强度时,必须将其抗压强度值分别乘以系数0.95和1.05,将其折算成标准试件的抗压强度值。普通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或550mm)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d)为175mm,底面直径(D)为185mm,高度(h)为150mm的圆台体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试块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刷将顶面的水泥薄膜刷去。2.混凝土试件的取样
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100制盘但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仍不得少于一次。(3)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其试件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对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件,不足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即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至于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施工设计规定按拆模、施加预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需要确定。3.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m3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混凝土抗渗试块。(2)每增加250-500m3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3)如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要求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4.试件制作要求
制作试件用的试模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装拆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应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1)再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
(2)试件用震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3)试验室用震动台的振动频率为50±3Hz,空载时振幅约为0.5mm。
(4)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插捣用的钢制捣棒应为:长600mm,直径16mm端部磨圆。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面;振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30mm。插捣时振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为每100cm2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5)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3℃、湿度为90%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简称“标养”)。在“标养”室内,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应为10-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当无“标养”室时,混凝土试件也可在20±3℃的不流动水中养护。水的PH值不应小于7。
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须保持同条件养护。5.混凝土试件的见证送样
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会同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见证人(有见证人员证书)一起陪同送样。进试验室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上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使用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捣制日期、配合比、坍落度等。6.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评定方法有三种:统计方法一(即标准差已知的统计方法)、统计方法二(标准差未知的统计方法)及非统计方法。(1)用统计方法一评定
预拌混凝土工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
当混凝土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基本保持稳定时,每批的强度标准差(σ0)可按常数考虑,其数值可根据前一时间生产累计的强度数据来确定。
用此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值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fcu,k+0.7σ0 fcu,min≥fcu,k-0.7σ0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cu,min≥0.85fcu,k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cu,min≥0.90fcu,k 式中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m2)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σ0——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m2)
fcu,min————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m2)σ0值应根据前一个检验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数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fcu,i——第i批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中最大与最小值之差; m——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的数 据总批数。
注:上述检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且在该期间强度数据 的总批数不少于15批。(2)用统计方法二评定
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保持一致,且混 凝土强度变异性不能保持稳定性时,或在前一个检验期内的同 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 压强度的标准差时,应有不少于10组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同时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mfuc-λ1Sfcu≥0.9fcu,k fcu,min≥λ2fcu,k
式中S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m2);
当Sfcu的计算值小于0.06 fcu,k,取Sfcu=0.06fcu,k。
λ1λ2——合格判定系数,按下表取用。混凝土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 试件组数 10-14 15-24 ≥25 λ1 1.70 1.65 1.60 λ2 0.90 0.85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Sfcu)可按 下列公式计算: fcu,i——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N/mm2); n——一个验收批混凝土试件的组数。(3)用非统计方法评定
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 的混凝土,按非统计方法评定。
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 列要求:
mfcu≥1.15fcu,k fcu,min≥0.95fcu,k 7.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判断
当混凝土强度检验结果能满足上述的规定时,则该批 混凝土强度判为合格;否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不合格。8.处理程序
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规定:
(1)对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并及时处理。
(2)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3)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以及施工期间需短暂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砌 筑 砂 浆
一、执行标准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96,《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二、检验项目 1.稠度 2.分层度 3.抗压强度
三、稠度和分层度试验 1.拌合物取样
施工中取样进行砂浆试样时,其取样方法和原则按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样用料的1-2倍。2.砂浆稠度试验(1)主要仪器设备 ①砂浆稠度测定仪。
标准圆锥体和杆总重量为300g,圆锥体高度为145mm,底部直径为75mm,圆锥筒高度为180mm,底口直径75mm。②拌和锅、拌铲、捣棒、量筒、秒表等。(2)试验步骤
①将拌合好的砂浆立即作稠度试验,一次装入圆锥筒内,装置距离口约10mm,用捣棒插捣25次,并将容器轻轻敲击5-6次。
②将盛有砂浆的圆锥筒移至砂浆稠度测定仪底座上,放松固定螺丝并放下圆锥体,对准仪器的中心,并使锥尖正好接触到砂浆表面时拧紧固定螺丝。将指针调至刻度盘零点,然后突然放松固定螺丝,使圆锥体自由沉入砂浆中,并同时按下秒表,经10秒后读出下沉的深度,即为砂浆稠度值(精确至1mm)。③圆锥筒内的砂浆,只允许测定一次稠度,重复测定时应 重新取样测之。如测定的稠度值不符合要求,可酌情加水或石 灰膏,经重新拌合后再测,直至稠度满足要求为止。但自拌和 加水时算起,不得超过30分钟。(3)计算结果
取两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砂浆的稠度值(精确至1 毫米)。如两次测定值之差大于20mm,应重新配料测定。3.砂浆分层度试验(1)主要仪器设备
砂浆分层度仪。圆筒形,其内径150mm,上节(无底)高 200mm,下节(带底)净高100mm,用金属板制成,上、下层 连接处需加宽到3-5mm,并设有橡胶垫圈。其他需用仪器同 砂浆稠度试验。(2)试验步骤
①将砂浆拌合物按稠度试验方法测的稠度,将砂浆拌合物 一次装入分层度筒内,待装满后,用木锤在容器周围距离大致 相等的四个不同地方轻轻敲击1-2下,如砂浆沉落到低于筒 口,则应随时添加,然后刮去多余的砂浆并用刀抹平。移至稠 度仪上,测定其稠度K1。
②静置30分钟后,出去上节20毫米砂浆,剩余的10毫 米砂浆倒出放在拌合锅内拌2分钟,再按稠度试验方法测定 其稠度K2。
③两次测定的稠度值之差(K1-K2),即为砂浆的分层度值。(3)结果评定
①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砂浆的分层度值。②两次分层度值之差如大于20毫米,应重做试验。
四、砂浆抗压强度试验(1)试块取样
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一组试样应 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件。砂浆的抽样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 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砂浆强度 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注: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2)砂浆试块成型及养护
① 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湿纸的普通粘 土砖上(转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试模 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② 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由外向里螺旋方 向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空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顶面6-8mm。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30分钟)将高出部 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③ 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 ±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 下,继续养护至28d,然后进行试压。
④ 标准养护的条件是: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五、砂浆验收批强度评定
砂浆验收批强度评定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评定: f2,m≥f2
f2,min≥0.75f2 式中 f2,m ——统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各组平均值(Mpa);
f2 ——验收批砂浆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 压强度(Mpa);
f2,min ——统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Mpa)。
六、处理程序
当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非破损和微破损检验方 法对砂浆和气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判定砂浆的强度: 1.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2. 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3. 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已判定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确定砂浆或砌体强度。
第六章 混凝土外加剂
一、执行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混凝土泵送剂》JC473 —92,《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474—92,《混凝土防冻剂》JC475—92。
二、检验项目
混凝土外加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其匀质性项目主 要有:固体含量或含水量、密度、氯离子含量、水泥净浆流动 度和细度。
三、取样方法 1. 混凝土外加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 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 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50t或100t的也可按 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 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 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 仲裁。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2. 混凝土泵送剂
每50t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为一批。每批取样 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 凝土泵送剂》(JC473—92)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 供货合同中规定。3.混凝土膨胀剂
每60t为一批,不足60t时也作为一批。
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从20个以上的不 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 《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 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厂年产500t以上的,每50t为一批;年产500t以下的,每30t为一批。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每批取样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92)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 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5.混凝土防冻剂
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为一批。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 量计)。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 凝土防冻剂》(JC475—92)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 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处理程序
1. 凡外加剂不合格的不能用于建筑工程中,可直接办理 退货。
2.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试验结果判定必检项目。混凝土外加剂:减水率、抗压强度比 混凝土泵送剂:坍落度保留值、抗压强度比 混凝土膨胀剂: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抗压强度比、透水压力比、渗透高度比
混凝土防冻剂:低温下抗压强度比。钢 筋
一、执行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钢筋混 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8,《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 钢筋》GB13014—19,《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9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冷轧带 肋钢筋》GB13788—9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
二、检验项目
机械性能:1.屈服点或屈服强度 2.抗拉强度 3.伸长率 4.冷弯
三、取样方法 1.原材料 ① 钢筋的取样规则
⑴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 批应有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 筋组成。
⑵冷拉钢筋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20t的同 规格、同炉号、同厂别、同一进场时间的冷拉钢筋组成,不足 20t亦按一验收批计。⑶取样数量:
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货形式的不同而不同。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任选2根钢筋,截取2个拉伸 试件,2个弯曲试件。从1根钢筋上先将钢筋端头不小于50cm 截去,然后截取一根拉伸试验试件,再截取一根冷弯试验试件,另一根钢筋用同样方法截取。
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冷拉钢筋:每批冷拉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4)试件的长度: .
拉伸试验:5do十200mm(可根据试验机上下夹头间最小 距离和夹头长度确定)冷弯试件:5do十150mm(do为钢筋直径)拉伸、冷弯试件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② 型钢的取样规则
(1)样坯的切取:样坯应在外观尺寸合格的钢材上切取。切取样坯时,应防止因受热、加工硬化及变形而影响其力学及 工艺性能。用烧割法切取样坯时,从样坯切割线至试样边缘必 须留有足够的加工余量,一般应不小于钢材的厚度或直径,但 最小不得少于20mm对厚度或直径大于60mm的钢材,其加 工余量可根据双方协议适当减小。⑵样坯切取的位置及方向:
工字钢和槽钢应从腰高四分之一处沿轧制方向切取矩形拉 力、弯曲样坯。拉力、弯曲试样的厚度应是钢材厚度。角钢、T形钢应从腿长和腰高三分之一处切取矩形拉力、弯曲样坯。
扁钢应从端部轧制方向在距边缘为宽度三分之一处切取拉 力、弯曲样坯。
钢板应在端部垂直于轧制方向切取拉力、弯曲样坯。对纵 轧钢板,应在距边缘为板宽四分之一处切取样坯。对横轧钢板,则可在宽度的任意位置切取样坯。(3)取样规则
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得大于50t。每 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 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4)取样数量
每批型钢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样坯应经车床刨洗加工成矩形截面。③ 冷轧带肋钢筋
取样数量:拉伸试验应逐盘试验,取样1个试件;冷弯试 验每批取2个试件(50t为一批)。2.钢筋焊接件 ① 闪光对焊
(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的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 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2)在同一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 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 较少,可在—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 一批计算。
(3)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②电弧焊
(1)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个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 头型式)为一批;(2)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300 个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型式)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③电渣压力焊
(1)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批;在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每一楼层中或施工区段以300个 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2)从每批成品中切取2个接头做拉伸试验。(3)接头焊包均匀,钢筋表面无明显烧伤等缺陷。(3)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超过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④钢筋气压焊,;
(1)钢筋气压焊的机械性能检查时,在一般构筑物中,以 300个接头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中,在同一楼 层中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为一批。(2)机械性能检查时,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 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水平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 做弯曲试验。
四、处理程序
1.原材料(钢筋和型钢)任何检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 中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检,复检结果 如有一个指标不合格,该批钢材评定为不合格,不得用于建设 工程中。2.焊接件 ①闪光对焊
当试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或有两个 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取6个试件进行复 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时,或有 三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应确认该批接头 为不合格品。
弯曲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发生破断时,应取6个试件进行 复验;复验结果仍有3个试件发生破断,应确认该批接头即为 不合格品。.-② 孤焊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1个 试件断于焊缝,或有2个试件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再取6个试 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当有1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1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3个试件呈脆性断裂时,应确认 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③电渣压力焊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应取 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 定值,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④ 钢筋气压焊
拉伸试验结果若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切取6个接 头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1个接头不符合要求,应确认该 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弯曲试验结果若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应切取6个接头 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若仍有一个接头不符合要求,则该批接 头为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