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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扑救森林火灾

如何扑救森林火灾



第一篇:如何扑救森林火灾

如何扑救森林火灾

(一)扑火时应如何强化安全措施

强化扑火组织。一是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指挥员。二是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三是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四是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十分宽松、阻燃。五是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六是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七是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八是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二)脱险自救方法有哪些

退入安全区。扑火队(组)在扑火时,要观察火场变化,万一出现飞火和气旋时,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二是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按规范俯卧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四是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队员自己要当机立断,选择草较小,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风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第二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勐仑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较强、危害性大、扑救困难的自然灾害,属抢险救灾工作,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大力调动人民群众和各单位的防火、灭火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促进我镇的绿色产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实际情况,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一、加强火情监测

搞好森林火险预测是“早发现、早准备、早出动、早扑灭”的前提条件。镇护林防火指挥所要及时掌握森林的气象情况;加强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护林员要对重点林区进行巡山守护,严密监视火情,以便抓住有利条件,尽快将林火打早、打小、打了。

二、火灾处置报告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时,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所报告。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所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就近各单位和群众扑救。同时,将火情和扑救情况立即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传的卫星热点,镇护林防火指挥所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将重点查处情况立即反馈县防火办。

三、组织领导机构

勐仑镇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所一个,由镇主要领导任防火指挥长,村委会设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4个,人员由村委会主任、支书、副主任、护林员等人组成。要在镇政府驻地就近建立一支由民兵组成的应急扑火小分队,人员40人。义务扑火队伍由村委会各村民小组组成,每个村委会不少于150人。森林火灾扑救,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协调组织指挥。

四、火灾现场指挥及后勤物资供运

发生森林火灾时,由镇政府协同森林防火部门组织自救,并立即组成由一名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为首的扑火前线指挥部。

现场指挥员到火场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火场情况,制定扑火行动方案;

(二)组织调动扑火队伍,落实扑火任务,明确划分扑火责任区;

(三)扑火前线指挥部的位置,尽量选择靠近火场,交通、通讯方便,便于直接观察和掌握火场情况及指挥的位置;

(四)勾通各扑火队伍与现场指挥部的通讯,确保高度自知;

(五)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必须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各级领导参加时,必须明确统一指挥的指挥员,以防多头指挥,形成混乱现象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六)森林火灾在短期内难以扑灭时,必须要有足够的预备扑火队,并做好必要的后勤保障准备工作;

(七)有降雨条件时,要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实施人工降雨灭火。

(八)扑灭火灾后立即组织人员清理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并经前线指挥员检查验收,确认无余火后,扑火人员和指挥部才能撤出;

(九)在扑灭森林火灾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强调和坚持安全第一。

发生重大、特大火灾时,镇政府必须有一名政府领导为首,财政所和政府人员参加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后勤物资保障工作。所需物资由后勤保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度,既要做到保障有力,又要避免浪费,有关单位必须大力支持。

五、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

扑救森林火灾时,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切忌无组织、无纪律的散兵作战,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一般分三个梯队进行。

第一梯队:火灾发生时,首先就近组织当地村民和民兵组成的义务扑火队。

第二梯队:就近农场的职工,各单位职工和民兵应急分队。

第三梯队:调动驻军、武警。

现场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有计划地调动扑火队伍,既要防止盲目上人,打人海战术,人员拥挤民不开,导致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和伤亡事故,以不能因扑火力量不足而导致小火酿成大火,造成更大的损失。

六、火灾查处

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公安部门要立即组成火灾侦破组赶赴火场进行调查取证,尽快侦破火灾案件,视情况进行依法处理。凡属故意纵火烧山或因火灾造成重、特大损失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勐仑镇护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二○○九年元月十日

第三篇:森林火灾扑救方法

扑救森林火灾的方法有哪两种

扑救森林火灾一般采用直接灭火和隔离带灭火两种方法相结合的灭火方法。直接灭火常采用的方法是扑火人员使用手中的工具沿火线直接打灭火。间接灭火法,是遇猛烈的地表火或树冠火人力无法接近扑打时采用的,以劈火路斩断火源的方式达到灭火目的。

扑打山火的基本要领是什么

扑打山火时,两脚要站到火烧迹地内侧边缘内另一脚在边缘外,使用扑火工具要向火烧迹地斜向里打,呈40-60度的角度。

拍打时要一打一拖,切勿直上直下扑打,以免溅起火星,扩大燃烧点。拍打时要做到重打轻抬,快打慢抬,边打边进。

火势弱时可单人扑打,火势较强时,要组织小组几个人同时扑打一点,同时、起同落,打灭火后一同前进。

打灭火时,要沿火线逐段扑打,绝不可脱离火线去打内线火,更不能跑到火烽前方进行阻拦或扑打,尤其是扑打草塘火和逆风火时,更要注意安全。

要扑救林火中,怎样做到既扑灭火灾,又不伤亡人员?

扑打火线中,严禁迎火头扑打;不要在下风口扑打;不要在火线前面扑打;扑打下山火时,要注意风向变化时下山火变为上山火,防止被火卷入烧伤。清理火场时,要注意烧焦倾斜“树挂”、倒木突然落倒伤人,特别是防止掉入“火坑”,发生烧伤。

扑火中常见的人身伤害事故有几种?(一)被火直接烧伤烧死。主要发生在扑火人员身处险地,来不及撤离。从实验数据来看,火的温度达到800—1000~C,人只能生存7.5秒一18秒。(二)窒息伤亡。一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或死亡,当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达到1%以上,身体较弱者1分钟即可死亡,身体较强者2分钟即会死亡。二是在火的前方,吸入高温气流后,咽喉产出水肿堵死气管死亡。

(三)摔伤摔死。主要是因在扑火中,因断木、滚石砸伤,或因落崖摔伤摔死。

(四)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在扑火中,使用铁锹、耙子等工具时,没有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产生相互碰撞,或使用灭火弹不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略有哪几种?(一)划分战略灭火地带。根据火灾威胁程度不同,划分为主、次灭火地带。在火场附近五天然和人为防火障碍物,火势可以自由蔓延,这是灭火的主要战略地带。在火场边界外有天然和人工防火障碍物,火势不易扩大,当火势蔓延到防火障碍物是,火会自然熄灭。这是灭火地次要地带。先灭主要地带的火,后集中消灭次要地带的火。(二)先控制火灾蔓延,后消灭余火。

(三)打防结合,以打为主。在火势较猛烈的情况下,应在火发展的主要方向的适当地方开设防火线,并扑打火翼侧,防止火灾扩展蔓延。

(四)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火势是在不断变化之二中的,扑火指挥远要纵观全局,重点部位重点部防,危险地带重点看守,抓住扑火的有利时机,集中优势力量扑火头,一举将火消灭。(五)牺牲局部,保存全局。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火势猛烈,人力不足的情况下i采取牺牲局部,保护全局的措施是必要的。保护重点和秩序是:先人后物,先重点林区后一般林区;如果火灾危及到林子和历史文物时,应保护文物后保护林子。

(六)安全第一。扑火时一项艰苦的工作,紧张的行动,往往会忙中出错,乱中出事。扑火时,特别是在大风天扑火,要随时注意火的变化,避免被火围困和人身伤亡。在火场范围大、扑火时间长的过程中,各级指挥员要从安全第一出发,严格要求,严格纪律,切实做到安全打火。风力灭火机的基本使用技术

总结近年来在扑救森林火灾中的实践经验,风力灭火机基本使用技术大致分为:“割”、“压”、“顶”、“扫”、“散”5个字。

“割”:用强风切割火焰底部,使燃烧物质与火焰断绝,并使部分明火熄灭,同时将未燃尽的小体积燃烧物吹进火烧地内。

“压”:在火焰高度超过1米时,采用双机或多机配合灭火时,用其中一台在前压迫火焰上部,使其降低并使火锋倒向火烧地内,为切割火线的灭火机创造灭火条件。

“顶”:火焰高度超过1.5米,需要多机灭火,除用一台机压迫火焰上部外,加用一台机顶吹火焰中部,与第一台灭火机配合,将火焰压低,并使火锋倒向火烧地,第二台灭火机为“顶”吹灭火技术。

“扫”:用风力灭火机清理火场时,可用强风如扫帚一样将未燃尽物质斜向扫进火烧地内。

“散”:四机或五机合力配合灭强火时,由于温度高,灭火队员难以进行连续逼近灭火作业,则用一台灭火机直接向主机手上身和头部吹风散热降温以改善作业环境。

四、灭火过程中的编组条件

(1)单机灭火:在火焰高度50cm以下时,可采用单机灭火,或一台灭明火,一台清理余火。两机间距在2m左右。

(2)双机编组:在火焰高度1m以下的火势不太稳定的火线上灭火时应采用双机编组。

(3)三机编组:火焰高度在1.5m以下,火场可燃烧水平分布不均匀的情况下可采用三机编组。

(4)四机编组:火焰高度在2m以下,火场分布不均匀并有垂直分布的地段,采用四机编组。

(5)五机编组:火焰高度在2—2.5m的火势不稳定的火线,火线可燃物水平分布不均匀,并有垂直分布的地段,需要强行突入的火线时,可用五机编组。

五、使用风力灭火机应做到“三不打”

(1)火焰高度超过2.5m的火线不打;

(2)1m高以上的灌丛段火不打;

(3)迎面火的火焰高度超过1.5m时,一般情况下不打。

上述条件下扑火危险性较大,如遇上述条件应改变策略,如暂避火锋,待火焰降低时再冲上去灭。

六、使用风力灭火机的注意事项

(1)要根据火场可燃物的分布状况和火焰高度及燃烧发展情况合理编组。

(2)使用风力灭火机时,要掌握好灭火角度,并使用最大风速,否则,不但不能灭火,反而会起到助燃作用。

(3)风力灭火机火场工作连续4小时后,要休机5—10分钟凉机降温。ABC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是由筒体、器头、喷嘴等部件组成并借助压力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灭火的器材。灭火器的种类很多,从所充装的灭火剂来分,可分成泡沫、干粉、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由于干粉灭火器使用范围广泛,在此,对如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配备干粉灭火器作一介绍。

一、火灾的分类

在弄清如何配备干粉灭火器时,首先要搞清楚的是火灾的分类。依据国家标准消防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成A、B、C、D四类,分别指: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比如木材、棉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等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天燃气、氢气、甲烷、煤气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钛、锂、铝镁合金等金属引发的火灾。

二、干粉灭火器的分类

干粉灭火器以液态二氧化碳或氮气作动力,驱使灭火器内干粉灭火剂喷出进行灭火。作为扑灭初期火灾常用的灭火器材,常见有BC和ABC两类。在配备这类灭火器时,要根据具体的使用情况,主要是根据使用场所可燃物的燃烧情况,区别选择不同类型的干粉灭火器。

1、BC干粉灭火器。这类灭火器充有BC类干粉(成分:碳酸氢钠),可以扑灭BC类火灾。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期火灾,不适合固体类物质火灾。因此,在配电房、厨房、机房等类易发生可燃液体气体火灾和带电火灾的场所可配备BC类干粉灭火器。当然,此类场所也可配备ABC干粉灭火器。

2、ABC干粉灭火器。这类灭火器(成分:磷酸氢二铵)可扑救固体、液体、气体火灾,适用范围最广。可用于各类公共场合、办公场所、宾馆、饭店、汽车、轮船甚至家庭,但不得用于扑救轻金属材料火灾。目前从全国的情况看,问题严重的是应当配备ABC干粉灭火器的场所大量错误地配备了BC干粉灭火器。为此,国家决定以ABC干粉灭火器逐步的替代BC灭火器。

第四篇:森林火灾安全扑救

森林火灾安全扑救

(一)、扑救森林火灾的对策

扑救森林火灾,根据气候条件(如早上、中午、晚上,火险等级、风力风向等)、地形地势(低山、丘陵、高山)、植被类型(有林、无林、稀密)、火行为特征(上山火、下山火、火强度)及发展态势(是否向重大设施蔓延)的不同,所采取的战略战术也不同。扑救森林火灾的指导思想:要直接灭火为主间接灭火为辅,在不具备直接灭火的条件时,用间接灭火方式控制林火蔓延。火强我弱间接打,我强火弱直接打,突破火边分开打,队伍扣头合力打,上山火撵着火打,下山火堵着火打,险地火不能去打,安全地带坚决打,集中优势彻底打,火变我变灵活打。扑火与军队作战一样,行兵布阵,必须讲究对策,采取何种对策,要根据火场火势的实际情况及其发展态势、自然环境条件和到达火场的扑火队员的数量、素质与装备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当火势小时,扑火队伍应相对集中,避强打弱;或开设隔离带以火攻火,直接灭火与间接灭火相结合,并保障扑火人员安全。

1、确定主次灭火地带

根据火灾蔓延发展方向和威胁程度不同,可划分为主灭火地带和次灭火地带。火头发展蔓延方向,火场无天然或人为阻隔带,火势可自由蔓延,这是灭火的主灭火地带。火尾,有天然或人工防火阻隔带,火势不易扩大,当火势蔓延会减弱或自然熄灭,这是灭火的次灭火地带,先扑救主要地带的 火后消灭次要地带的火。

2、集中优势兵力,控制火势发展

山火的扩展,主要是由于火头和外围火线向外蔓延,其中火头是影响全局的关键,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控制火头的蔓延,后消灭两翼的火线。

3、直接灭火为主,避强打弱、打防结合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直接扑打为主。实践证明,大多数森林火灾是可以直接被扑打的,对中、低强度地表火,应积极主动,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把火扑灭,对火势猛烈等高强度火,而不能直接扑打,可开设防火隔离带或利用自然障碍物以火政火,以阻隔林火的蔓延扩大。在扑火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以下情况,应把握风向、地形环境等因素进行扑火;

①风向与风力的变化:当顺风火势猛烈、扑打无效,可等待利用风向的摆动,当风向由向火场外吹变成向火场内吹时,或风力短暂停息时,乘火势瞬时减弱的机会,快速扑打;

②地形的变化:在高火险天气,上山火一般十分凶猛,快速又危险,此时应干脆放弃不打,待火烧过山背、山顶,开始转变为下山火、火小时再打;

③阳坡与阴坡的差别:一般阴坡的火较弱,容易扑打,阳坡的火较强,不容易扑打。

4、抓信有利时机,速战速决

从一天来讲,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特别是半夜以后至次日早上6时,林冠火会转为地表火,强地表火会转 为弱地带火,此时火势最弱,是扑救山火最为有利的时机。上午8时开始气温开始升高,湿度变小,扑火开始转入较难控制局面;中午12时至下午5时,气温高、温度小,风大火猛,是扑火最危险最困难时段。扑火经验,我们要立足“打好四种火”,即:一是山火初起时的初发火;二是黎明前有露水的凌晨火;三是从山上往山下蔓延的下山火;四是风小火弱的夜间火。

5、扑火队员要服从指挥员的指挥,严明纪律,分工要明确。

6、保证后勤供给。如水、干粮、等要充足。

7、彻底清理火场,预防死灰复燃。

明火被扑灭后,火线边的残火与隐燃火还会复燃,或火场中的枯树被烧成火炭,从山上滚落山下,重新引起新的山点。余火复燃是扑火经常发生的现象,也是扑火中最头痛和最烦恼的问题。“打明火容易、清理火场难”,许多大的林火,往往不是一直没有扑灭,而是几经扑灭,多次返火所造成的。因此,扑火中一定要做到“打中有守、守中有打”,“三分打、七分守”,严防返火。

(二)、扑灭山火的方法

1、直接灭火法

①直接扑打灭火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扑打弱度的地表火。使用的工具有二号工具、长柄镰刀等。扑打时,扑火队员站在火线外侧,由外向里,轻举猛打,边扑打,边留下人 员清理余火,瞻前顾后,互相配合。当地表火火势较大时,且又是下山火或侧坡火可采取“先减弱、后扑灭”的方法,把扑火队员分成三部分,前面的人员用镰刀在火头前3至5米处先处理可燃物,待火烧到时可降低火势和火强度,后面的人将明火扑灭;边扑打,边留下人员清理余火。使用这种方法灭火,扑火队员的体力消耗很大,再加上烟熏火烤,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因此,打扑时最好使用“交替战术”轮流作业,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扑火队伍的战斗力。

②风力灭火法:风力灭火机不但是扑灭森林火灾的有效工具,也是以火攻火的有效工具。风力灭火机手侧身于火线外侧,风机口距离火的距离越近越好,因为风机出口距离燃烧处越近,高速气流的强度越大,灭火能力越强,扑火效果越好。如果距离掌握不好,距离燃烧处太远,不但扑不灭火,还会成为助火机。但是,风为灭火机的应用受三方面的制约:一是技术要求高;二是山地情况;三是本身的质量与重量。

2、间接灭火法:

①以火攻火:就是在火线前方的一定位臵上,寻找植被较稀疏的地方,边点火边扑打,在人为控制下使用这条人工点烧的火线向火场烧去,留下一条隔火带,达到控制火场、扑救山火的目的。实施以火攻火,必须注意:一是必须在统一指挥的前提下,由经过训练和富有实践经验人员负责现场指挥,坚决杜绝随意实施以火攻火;二是点火技术必须正确,在有阻隔或开设有阻隔线的条件下,要从上往下,从里往外 点火,否则以火攻火失效,甚至会引发伤亡事故的发生。

②开隔离带法:这种方法用于扑救林冠火和高强度地表火,并结合点烧迎面火,以火攻火。隔离带的宽度应考虑植被树木高度、火焰高度、当时的风力大小、地形条件及人力的多少等因素,综合分析而定,一般应不小于5-10米。风口、陡坡、树木及植被繁茂的地段要加宽。开设隔离带的时候,要把带内的可燃物,如倒下的树木、芒萁、杂灌等彻底清理掉,扔到火场外侧,绝不能扔到内侧。最好在隔离带中间铲开一条宽约50公分宽的裸露土带。

开设隔离带灭火,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要确定合理的距离。火线与隔离带的距离要根据林火蔓延的速度和完成开设隔离带的时间来确定,完成开隔离带的时间一定要低于林火蔓延到隔离带的时间。否则,隔离带没有完成,林火就蔓延过来了,前功尽弃。

二是要正确选择开设位臵。不能沿山谷开设,不宜沿山脊中间开设,正确的开设位臵要选择在迎火头的山脊背坡。

三是开设的隔离带应在一条直线上,不能弯曲。四是回火应从上往下、从里往外点火,否则会导致回火失效,或造成人员伤亡。

(三)、各种森林火灾的扑救技术

1、三个有利时段的林火扑救 ①山火初起时的初发火

森林火灾初发时,火势弱、火场小,是扑火的最有利时 机。扑打初发火,一般采取“中间穿插控制火头,尾随夹击扑打两翼”的战术,负责穿插的队伍,要从迹地进入火场紧跟火头,避强打弱,寻找战机;一旦战机出现,迅速突破,奋力扑灭。“尾随夹击、扑打两翼”的队伍,紧贴火边,先减弱,后扑灭,扑打时轮番攻击,轮流扑打,边扑打,边清理,自下而上稳扎稳打,稳步推进。特别注意的是清理火场的队伍,一定要确保不返火,否则就会前功尽弃,再度形成从下面上的上山火势。

②风小火弱的夜向火

傍晚10点至第二天凌晨5时,这段时间气温较低,空气湿度大、风小、火强度大幅下降,山火比白天容易扑灭。但时,夜间扑火,由于受照明条件和对地形不熟悉因素影响,队伍在行进路上容易发生事故。所以夜间火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开设防火隔离带进行控制。从多年来晚上扑火得出的经验,在夜间扑火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地形地势较平缓; 二是扑火必须是专业队伍; 三是指挥员要有夜战经验;

四是一定要请熟悉地形的当地人带路,并全程跟随队伍;

五是配备照明工具和加强通信联络;

六是火扑灭后,要清点人员,防止扑火队员走失。③黎明前有露水时的凌晨火 白天没有将山火扑灭,又不具备夜间扑火的条件,则必须立足打好凌晨火。凌晨5时至8时是扑救山火的最佳时机。这一时段露水大、湿度高、温度低、风小火弱,最易扑打。为打好凌晨火,上半夜必须做好周密部署,于凌晨5时队伍必须“全线出击、多点突破、分段作战、分段包干”,速战速决。

2、上山火、下山火的扑救

①上山火:初发火往往形成上山火,上山火的扑救和山火初起时的扑救方法一样。但要注意:组织扑救上山火,不能在山腰处拦截火头,不能从上山火火头的前面进入火场,否则,会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②下山火:当火越过山顶或山脊从山上往山下蔓延时,火势相对较弱,此时可以“多点突破,分兵合围”,“分段作战、分段包干”,全线出击打歼灭战。

(四)、森林火灾扑救的安全措施

当今世界上将扑救森林火灾的首要任务是保护人身安全,其次才是森林资源和自然或文化资源的保护。因此在扑火中,首先考虑的是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森林火灾扑救安全主要包括着装安全、行进安全、火线安全、宿营安全和饮食安全等。

1、着装安全:扑火中扑火队员要保护好自己不被火灼伤,要穿阻燃服或棉料服装,不能穿化纤的服装,特别不穿化纤的裤子和内裤。化纤服装受热熔化,紧贴在皮肤上,增 加对皮肤的伤害。扑火队员要着套装,要穿长袖、长裤,皮肤不能裸露在外,避免高温灼伤。扑火队员要配备解放鞋、戴防护头盔、手套、砍刀、毛巾、水壶、打火机等。

2、行进安全

①不要从上山火的火头上方进入火场; ②不要冒险翻越山脊鞍形场;

③经过峡谷或山沟时,要特别留心,防止大火的袭击; ④临近火场,看不见火线,却感到烟尘的存在,谨防大火袭击;

⑤要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⑥指挥员要配备扑火地形图;

⑦异地扑火和夜间扑火要有向导带路;

⑧夜间扑火要配备照明工具,夜间扑火要紧跟队伍,防止走失;

3、火线安全

①不能在山腰或山腰凹形谷地直接拦火或开隔离带拦截上山火;②扑打火头,应从两翼接近火线,严禁正面逆风迎火头扑打;③不能从山上往山下扑打上山火;④危险天气、危险地段不要进入陡坡、狭窄山脊、葫芦谷(单口山谷、三面环山地形)山脊鞍部、草塘沟等危险地形; ⑤特别警惕上山火的袭击,不能在将会发生上山火的山坡上休息;

⑥夜间不能在行动不便的陡峭山上扑火; ⑦不能顺风逃生,不能从鞍部逃生。

4、火场自救办法: ①退入安全区:

直接在火线上扑救的人员一般不易出问题,但有时火情会突变,如果被火包围,此时扑火队员应迅速撤往旁边的火烧迹地。如果在山脚、山谷被火包围,应退至开阔平坦、植被稀少的地区或河沟、水库、湖泊、成片生长茂盛、密度较大的阔叶林地也有良好的避火作用。

②点火自救:

扑火人员一旦被火包围,不能顺着火头乱跑,而应斜顶着风朝火势弱的火头的侧后方向转移;万一来不及转移,则应立即就地点火自救,走进自己用火烧过的地方卧倒避险。卧倒要讲究方法:卧倒的方向是顺着火的燃烧方向,并在面部朝地的位臵应先扒开一层湿土,以免被烟熏。一般有100平方米左右的圆形或正方形的火烧迹地,安全即有保障。

③逆风对火突围

被火包围后,确实到了最危急的关头,无其它办法可采取时,这时应临危不惧,迅速选择火势较弱、火焰较低的地方,先深吸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迎着火头往外冲。

经观察,火线宽度一般只有3-7米,按人体能承受的极 限热负荷及奔跑速度完全可以自救跑出火线。此时,扑火队员主要的是要战胜恐惧的心理障碍和被火烧灼的疼痛,鼓起勇气与火博斗。举个例子,1996年3月海丰县在扑救山火过程中,有10人被上山火包围,其中一人往火线冲出,基本安然无恙,另9人往山顶方向跑,结果造成4死5伤的惨剧。历次扑救山火遇险事故证明,冲火的勇敢者,都能自救。

5、宿营和歇息安全

在野外宿营或歇息时应选在火场逆风的火尾或两侧,不能选在顺风火头的前方侧方。也可以在火烧迹地内吃和歇息,不要嫌弃火烧迹地的脏和黑。

6、后勤保障

①保障运输扑火队员的车辆必须随叫随到; ②保持通信畅通,要带足配用电池;

③保证食物和水的及时供给。很多时候,当食品和水运上山时,往往未到达扑火第一线就被人哄抢,导致看火的人有水饮有东西吃,真正扑火的人却要忍渴挨饿。

(五)森林火灾扑救伤亡原因分析

1、扑火伤亡情况分析

火造成人体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一氧化炭和浓烟,常称火线危险三角。扑火人员伤亡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烧伤烧死:死者衣服全毁,体无完肤,面目全非。②窒息死亡:死者衣服完好,毫发无损。

③摔伤摔死:身体受损。断足断手,脑震荡,内脏受伤。④石头、木头砸伤砸死。

2、造成伤亡的原因: ①危险地形

阳坡山洼、狭窄草沟,这些地形具有明显的小气候特点,造成火势突变,使火场火势难以控制,容易造成扑火人员死亡。

(1)陡坡:随着坡度的增加,火的蔓延速度加快,火场难以控制,扑火人员难以脱险。

(2)峡谷:这类地形易形成爆发火、火爆和火旋风等行为,因此,峡谷地带是扑救山火的危险地带。

(3)窄山脊线:其两坡多为陡坡,单面、双面上冲火经窄山脊线时火势突变,产生火爆和火旋,扑火人员不易脱险。

②危险气候:

(1)大风天气,风力达5级以上;

(2)高温低湿的危险时段:危险时段指12时至16时。此时段气温最高,湿度最小,燃烧强度大,蔓延快,风向易变,火场烟尘大,能见度低,火行为变化极复杂,扑救难度大;

③指挥失误:一是指挥员不了解火场位臵、火头前进方向、安全前进路线,瞎指挥,往往造成人员伤亡;二是指挥员对火势发展判断失误,把扑火队员带至或部署在危险环境,往往造成人员伤亡;三是指挥命令扑火员迎风扑灭燃烧 强度较大的地表火,带领队伍从山腰拦截火头等。

④指挥无序,多头指挥:火场指挥混乱无序,多队伍在火场,又是多头领导,多头指挥,导致扑火队伍不能协调扑火,特别是以火攻火,乱点火,往往危及其他扑火人员安全。

⑤冒险逞能:扑火队员擅自进入扑火危险环境扑火和赶到火头前面扑迎面火。

⑥违反组织纪律:在扑火中不听指挥,擅自离队,发生险情,无人救援。

⑦在夜间扑火不带照明工具。

⑧发生险情,惊慌失措,乱跑乱窜,失去解救良机和活动能力。

第五篇:202_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森防指〔202_〕xx号

PL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一一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措施,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PL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x省森林消防条例》、《xx市森林防火规定》和《xx市PL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PL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 基本原则

1.4.1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PL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 本预案涉及的各级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 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 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驻区有林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制定相应的森林防火预案,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l.5 预案启动条件

当重要火情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后,区防火办应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持续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当地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上级部门提出要求时,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专群结合的原则,由当地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2.1 常设指挥机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 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区农林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区人民武装部部长 区农林局分管副局长 xx市森林公安局PL分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财政局

xx市公安局PL分局 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民法院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教育局 区卫生局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区农林局 区水务局

区交通运输运输局 区公安消防大队 xx森林自然中心 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2.1.2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区一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各成员单位,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组织和运输,提供医疗支援,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召集有关专家和熟悉火场情况的有关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现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4)加强现场督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扑火救灾的指示精神,为有效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扑火安全提供组织保障。

2.2 常设办事机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火办)

区防火办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区农林局,负责全区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其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职责是:

(1)执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建立全区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4)联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本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编制、评估、修订《xx市PL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负责驻区部队扑火业务指导和区森林护卫大队、有林街道办事处、镇指挥长的扑火业务培训,负责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工作;

(7)承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临时工作机构——区火场指挥部 2.3.1 火场指挥部设立原则

火场指挥部的设立条件是:燃烧超过3小时的森林火情;城市面山、风景名胜区或其它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需提前成立火场指挥部的森林火情。

火场指挥部位置通常设在火场的上风方向,低于火线附近区域;距火场较近,交通运输便利,视线良好,有手机信号;扑火队伍集结和后勤保障方便;尽量以厂矿、乡镇、办事处、居民点为依托,必要时搭建帐篷或利用指挥车。

扑救森林火灾实行挂牌指挥:火场指挥部设立明显标志,路口设立指示牌。指挥员佩带指挥员证;火场指挥部悬挂指挥机构设置图及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单位扑救流程图。

2.3.2 火场指挥部组织机构 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区农林局局长(负责火场指挥扑救、火场督察、信息联络)副指挥长: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后勤保障、宣传动员、医疗救护和综合协调)

副指挥长:区人民武装部部长(负责组织民兵开展防火隔离带开挖、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

副指挥长:xx市森林公安局PL分局局长(火案查处、安全保障)

指挥扑救组指挥员: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农林局分管副局长

后勤保障组指挥员:区财政局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组指挥员:火场所在镇镇长、有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火场督察组指挥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兼办公室主任

信息联络组指挥员:区农林局副局长 医疗救护组指挥员:区卫生局局长

火案查处组指挥员:xx市森林公安局PL分局局长 安全保障组指挥员:xx市公安局PL分局副局长、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宣传动员组指挥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综合协调组指挥员:区民政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 防火隔离带开挖组指挥员:区交通运输局局

火场指挥部是火灾现场决策指挥机构,有权调度现场一切扑火力量和扑救物资。火场指挥部的主要责任:全面掌握 火场地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情况,分析火场发展趋势;全面掌握扑火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安排扑火任务;直接调度扑火单位和扑火人员实施扑救;请求森林消防飞机进行火场侦察、运输、机降和直接灭火工作;组织协调火场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火灾现场的宣传教育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组织火案侦查、火灾调查及火场验收;负责森林火灾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

2.3.3 火场指挥部各机构职责

指挥长: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制定扑救实施方案,发布会场指挥员令,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有权对不服从指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消极怠工、工作失职的领导和人员就地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火场指挥部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各扑救指挥责任组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的落实情况;汇总各工作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火场指挥扑救组:负责前线火场的组织、指挥、扑救工作,在扑火过程中科学合理的调配扑火力量,快速有效扑灭明火。

后勤保障组:负责整个火场扑救人员后勤供给,及时组织必须的食用物资和有关扑火物资,按时运达火场指定位置,确保前线扑火人员必要的食品和物资供给。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组:一线明火扑救后,负责组织人员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火灾扑救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火场督察组:负责督促检查火场指挥员令及各项扑救措施落实情况。

信息联络组:负责火场应急通信保障,对火场相关信息进行调度、收集、报告,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为指挥部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确保火场政令及相关信息传递顺畅。

医疗救护组:负责配备各类医护药品和器械,火场扑救人员发生突发性疾病或扑救中受伤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护。

火案查处组:负责组织人员对火案进行查处。

安全保障组:负责维持火场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灾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安置工作。保障各类指挥车、运兵车和后勤保障车辆的快速安全通行。

宣传动员组:负责火场宣传、接待记者及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正面引导新闻单位客观、准确发布火情信息。

综合协调组:负责做好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各项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防火隔离带开挖组:负责防火隔离带开挖工作。2.3.4 火场指挥部指挥原则

指挥统一原则。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逐级指挥原则。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系统。下级指挥责任组必须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指挥部下达命令至各指挥责任组,避免指挥混乱。

分区指挥原则。在火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划分扑救区域,领受任务的责任部门全权负责本扑救区域内的组织指挥。

森林护卫大队统一指挥原则。森林护卫大队到达火场指挥部后,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大队的内部建立自上而下的指挥体系。扑火队伍组织与动员 3.1 扑火队伍

为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应在短时间内就地就近组织力量高效有序地进行扑救。我区的扑火队伍分为以下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每个有林街道办事处应组建一支不少于40人的的义务扑火队,扑火队以联防队员、民兵为主,配备必要的灭火、通讯设备,负责本辖区内山火的扑救。我区托管的xx镇、xx镇组建30人半专业扑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通讯设备,负责本辖区内山火的扑救。驻区有林单位应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负责本辖区内山火的扑救。

第二梯队:根据我区实际,组建一支65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即PL区森林护卫大队,其中驻xx大坝营地为第一中 队,共25人,主要负责xx街道办事处、xx片区、xx外围、xx街道办事处片区森林山火的扑救;xx街道办事处xx村营地为第二中队,共20人,主要负责xx、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片区森林山火的扑救。同时,配备一支20人组成的专业扑火预备队(戒严期集中),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配合第一梯队完成较大山火的扑救任务。第二梯队到达火场后,主要以第二梯队为主进行扑救,第一梯队进行余火清理和后勤运输工作。

第三梯队:由区人民武装部从民兵、预备役中建立一支100人的快速反应扑火队,配备风力灭火机、灭火弹、对讲机等,进入防火期前进行扑火安全知识和扑救常识的训练,进入防火期后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发生森林火灾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调用。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区人民武装部协调、组织驻区部队支援扑救,同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扑救。

3.2 扑火战区的划分

全区划分为六个战区。战区内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或驻区有林单位应互为接应,互相支援,互相帮助,协同扑救。

第一战区为xx街道办事处,包括xx街道办事处、xx省森林自然中心、野生动物园。

第二战区为xx街道办事处,包括xx街道办事处。

第三战区为xx街道办事处,包括xx街道办事处、xx省森林自然中心、xx公园。

第四战区为xx街道办事处,包括xx街道办事处、xx省森林自然中心。

第五战区为xx道办事处,包括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集团、xx公园。

第六战区为xx镇,包括我区托管的xx镇、xxx镇。3.3 跨战区增援

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有林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的申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它战区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以区森林护卫大队为主,地方义务扑火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预防、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4.1 森林火灾预防

全区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加强护林员的监督和管理,护林员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4.2 林火监测

通过各地护林员、了望台(哨)监测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并及时向火场指挥长汇报当时火场情况。

4.3 信息报告和处理

4.3.1 一般火灾,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区防火办。

4.3.2 出现重大火灾时,区防火办应立即如实向区政府报告。森林火灾的扑救 5.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低到高分为三级。

5.1.1 Ⅰ级响应

当发生超过1小时的山火,为Ⅰ级响应。由当地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当地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就地就近组织第一梯队在2小时内扑灭山火。在扑救过程中成立火场指挥部,由镇长、有林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副主任及武装部长为副指挥长,农林站站长为指挥员,火场实行挂牌指挥。5.1.2 Ⅱ级响应

当发生超过3小时的山火,以及在xx森林自然中心、xx外围、xx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面山及与其他区(县)区行政接合部等重点地区发生山火时,为Ⅱ级响应。由区指挥部立即调动第二梯队进行扑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应赶赴火场协调组织指挥扑救。成立火场区级火场指挥部,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区农林局局长任火场指挥长,分管副局长和火场所在有林街道办事处、镇有关领导任火场副指挥长,火场实行挂牌指挥。同时将火场组织扑救情况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

5.l.3 Ⅲ级响应

当发生超过4小时的山火时,为Ⅲ级响应。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任火场指挥长(特殊情况下可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有关领导任火场指挥长),副指挥长任火场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任火场指挥员。火场指挥部成立后,应及时将成员名单、分工负责情况扑救方案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防火办公室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场势态,调动第三梯队配合扑救。需要市支援的,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名义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5.2 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 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扑救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5.3 扑火原则

5.3.1 扑救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要根据风速、风向、蔓延速度和不同的地形采取不同手段,科学地调动指挥,做到快速、高效;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学生、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打火。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杜绝人身伤亡事故。

5.3.2 在扑救过程中,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驻区有林单位要确保2名带路人员,每个村(居)委会也要明确2-3名带路人员,以确保扑火队伍、指挥部领导及各种扑火物资及时快速到达火场。

5.3.3 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3.4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3.5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 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5.4 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

在明火扑灭后,发生火情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驻区有林单位要负责余火清理和火场守候工作。火场指挥部要进行火场移交,与有林街道办事处、镇,驻区有林单位签定《余火清理火场守候责任书》,有林街道办事处、镇,驻区有林单位必须组织足够的力量认真清理余火,守好火场,不得发生余火死灰复燃。后勤保障 7.1 物资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后勤保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驻区有林单位要做好粮食、食品的储备和调拨,负责整个扑救过程中火场指挥部及第一、二梯队的后勤保障,并组织人员做好食品、物资的运送工作。动用第三梯队、市级扑火队,后勤保障工作 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安排。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7.2 资金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财权事权相结合的原则,Ⅱ级响应以下级别的山火,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由有林街道办事处、镇,驻区有林单位承担。Ⅱ级响应以上(含Ⅱ级响应)的山火,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7.3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地应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发生火灾时,全区森林防火通讯网络以确保火场通讯为主,其它地方的通讯设备处于接收状态,不得任意呼叫,干扰现场指挥。若发生故意干扰火场指挥的现象,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PL区森林防火通讯网频率是:发射频率为xxxx兆赫,接收频率为xxx兆赫,呼号是:指挥长为“x01”,副指挥长为“x02、x03、x04、x05”,区指挥部是“xx”,xx街道办事处为“xx”,xx街道办事处为“x17”,xx街道办事处为“x18”,xx街道办事处为“x19”,xx街道办事处为“x20”,xx街道办事处为“x21”,xx护卫大队一中队为“x22”,xx护卫大队二中队 为“x23”,xx了望哨为“x24”,xx街道办事处为“x25”,xx了望台是“x”,xx了望台是“x”,xxx了望台为“xx”,xx自然中心是“xx,xx镇是“x26”、xxx镇是“x27”。

7.4 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区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7.5 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火场调查及火案查处

火灾发生后,当地有林街道办事处、镇要及时组织当地派出所干警进行起火原因的调查。区森林公安分局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赶赴火场与派出所民警进行调查。火灾扑灭后,区防火办要及时对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受灾面积、损 失情况进行调查、收集、整理,按有关规定上报市森林防火办公室。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起火原因及损失情况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公安分局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区公、检、法、农林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理。森林火灾报告

森林火情、火灾实行归口报告制度,由有林街道办事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向区政府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不能乱报、多头汇报。发生八种火灾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有关规程及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新闻单位对森林火灾的现场采访报道,应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涉及火灾发展趋势、火灾等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的发布,须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以后方能进行。重、特大森林火灾消息的发布,由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期处置 10.1 火灾评估

火灾评估由有林街道办事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政府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10.2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10.3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有林街道办事处、镇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驻区有林单位防火预案要求

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驻区有林单位要按照责任状的要求,制定防火预案,落实任务,将责任明确到村、到人、到山头、到地块,确保出现火情后能够快速出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驻区有林单位的森林防火预案于12月30日前,分别上报区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附则

12.1 本预案涉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出具体安排,指定业务部门负责落实,并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12.2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xx市PL区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 施后区政府应组织评估并视情及时修订。

12.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12.4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 林业 森林火灾

扑救预案△

抄送:市防火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森林防火指挥成员单位,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驻区有林单位,区森林护卫大队、xx、xx/xx营中队,xx机动分队。

xx市PL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2_年11月x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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