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创先争优优秀作品评比活动方案
XXXX工区202_年
“创先争优优秀作品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202_年全年,XX工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成绩、成果都通过新闻报道的形式加以宣传,在大量能够很好反映基层动态的新闻稿件中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作品。为了及时总结和宣传工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小创新、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新典型和新经验,鼓励青年员工积极地把身边发生的感人的、催人奋进的“大事”、“小事”以新闻稿件或通讯报道的形式记录下来,进一步提高青年员工的写作热情以及写作能力,达到提升二工区新闻宣传水平的目的。
二、作品题材
新闻稿件、通讯报道、报告文学、散文、工作经验类文章、读书笔记总结类文章等,字数不限。
三、作品范围
1、反映公司或工区202_年全年安全生产、创新成果、班组或个人先进事迹、各项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
2、《XXXXXX》总结类读书心得。
注:已发表和未发表均可,以前创作或重新创作均可。
四、方法步骤
(一)投稿阶段(202_年1月9日-202_年1月15日)
请将所投稿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及所投稿件上请注明“创先争优优秀作品评选投稿”及“作者姓名”,稿件请按统一公文
格式编辑(题目:黑体二号字体、居中,正文:仿宋三号字体,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8磅)。青年员工每人至少投稿1篇,且不得超过3篇。
(二)评选阶段(202_年1月16日-202_年1月17日)
团支部将评选出15篇优秀作品进入初选,再由工区领导对入选作品进行最终评选。
(三)作品展示阶段(202_年1月18日起)
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在工区宣传栏内展出,以供全体员工交流学习。
五、奖项设置
XX工区202_年创先争优优秀作品评比设立:一等奖稿件:2篇,二等奖稿件:3篇,三等奖稿件:4篇和优秀奖稿件若干,获奖稿件作者将获得相应奖励。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第二篇:创先争优活动评比细则
中国城建集团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奖励细则
集团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在全集团长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规范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奖励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对在集团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目的在于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集团品牌增光添彩,促进集团又好又快发展。
评比奖励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标准,公开透明;
(二)民主推荐与统一衡量相结合;
(三)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并重。
二、奖励的项目 1.单位奖励项目 中国城建优秀单位 中国城建最优秀单位 2.个人奖励项目 中国城建三等功臣 中国城建二等功臣 中国城建一等功臣
三、奖励的条件
(一)单位奖励的条件
功绩突出。在集团经营发展、服务保障、效率提高、品牌保护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立了突出的功绩。
群众认可。在本单位群众评选投票时得票最多。2.二等功臣条件
在三等功臣条件基础上,为集团开拓创新、科学发展、提升品牌影响力等作出了重大贡献,建立了显著的功绩。在领导小组成员和集团领导投票中得票在本系统最多。
3.一等功臣条件
在二等功臣条件基础上,为集团的经营发展和品牌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建立了卓著的功勋。在领导小组成员和集团领导投票中得票在全集团最多。
四、评奖的程序
(一)优秀单位的评奖程序
1.单位申报。机关各部门、各企业按集团要求将本单位事迹填入《中国城建集团创先争优活动单位奖励登记表》,报集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事迹公开。集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上报的事迹材料在全集团公开,作为推荐优秀单位的参考依据。
3.组织推荐。机关各部门、各企业推荐1个优秀单位(不能推荐本单位),报集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4.确定对象。集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4.公示没有问题后,报总裁办公会议确定。
5.被集团总裁办公会议批准为优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集团给予三等功臣奖励;最优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集团给予二等功臣奖励。
五、奖励的实施
1.被评为优秀单位的,集团颁发“中国城建优秀单位”奖牌一块;被评为最优秀单位的,集团颁发“中国城建最优秀单位”奖牌一块,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
2.被评为三等功臣的,集团颁发“中国城建三等功臣”铜质奖章一枚;被评为二等功臣的,集团颁发“中国城建二等功臣”银质奖章一枚;被评为一等功臣的,集团颁发“中国城建一等功臣”金质奖章一枚。根据奖励等级,在正常年终奖金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对于连续三年被评为功臣的员工,集团将给予特别奖。
3.被集团授予优秀单位和功臣员工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其奖励经费标准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议根据当年经营利润决定,并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4.对于受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集团予以通报表彰,并将《奖励登记表》存入集团档案库、个人的装入本人档案。
第三篇:创先争优大评比
镇安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争先创优大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局各股室:
为了进一步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根据《镇安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镇司发„202_‟36号)要求,结合全县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情况,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根本,以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为主要内容,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三问三解三比三促”活动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总体要求,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202_创先争优先进单位(股室)、创新争优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以下简称“评比工作”)。通过创先争优大评比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对工作负责,为民生服务的职业道德,把我局建成团结奋进、文明和谐、廉洁高效的优质服务型机关。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202_评比工作,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评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文 翔
副组长:孙仁军 杨镇宏 蒋立新 张化成 成 员:汪荣军 匡培印 张双宝 徐光明 陈 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荣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安排
为了创先争优大评比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局分阶段开展创先争优大评比活动,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启动阶段:(202_年6月1日—6月30日)。县局根据评比内容和形式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网络、展板、横幅,营造良好的评比氛围,通过活动凝聚人心,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为整个大评比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2、评选上报阶段:(202_年7月1日—8月30日)。各单位、各股室按照方案的要求,上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及先进材料,力争整个活动有序、高效的开展。
3、总结表彰阶段:(202_年9月1日—9月30日)。县局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寻找差距,总结经验,对照评比标准,及时进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本次活动评选“创先争优”先进集体3个,“创先争优”先进个人3名。
(二)先进集体的条件是“五个好”:一是领导带头好。领导能带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思路清晰,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团结队伍好。集体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团结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集体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干部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干群关系密切。
(三)先进个人的条件是“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突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创先争优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组织好评比工作。要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和评选推荐工作,把工作中贡献突出、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要通过开展评比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舆论氛围。
(二)申报先进单位的需提交15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申报先进个人的,需提交500-1000字的事迹材料。各单位、机关股室要在8月30日前将评选各类材料和相关表格上报评委会办公室,不得超过指标多报,逾期不报,一律不予参评。为确保质量,局评委会将对各单位评选工作进行督导。
(三)县局将召开总结表彰会,对荣获先进单位(股室)和先进个人的予以表彰和授牌。表彰按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同时将部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参加全市、全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抄 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法委、市司法局
第四篇:评比活动方案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优秀寝室、优秀内务标兵评比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鼓励我院学生做好寝室内务整理和卫生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学生的“争创文明”的意识,使全院的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先导,为我院警事化管理做出贡献。
二、评比原则:
(一)本次评选活动要严格根据《学院宿舍管理实施办法》公平,公开进行,不得弄虚作假。
(二)根据寝室的检验结果,选出的优秀寝室、优秀内务标兵进行评选。
(三)全院师生同心同德,共同努力,再进短的时间内改善住宿环境,推动我院警事化管理工作。
三、评比对象: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院学生寝室。
四、评比委员:
周敬军、苏兴志、王新兰、高 嵩
刘 利、于学忠、王法义、刘春香
五、评比办法:
(一)评比依据:《学院宿舍管理实施办法》
(二)评比要求:
1、宿舍行为规范,严整。
2、寝室布置干净,整齐。
3、夜间关灯后有无影响其他寝室休息的现象。
(三)评比时间:2010年11月中旬
六、评选比例:
优秀寝室的评比比例为不超过学生寝室个数的10%,优秀个人的评比比例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五篇: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组联[202_]2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市属党(工)委组织部门:
现将《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202_年6月10日
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实现“一二三四五”战略目标中的作用,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五”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解放思想,团结拼搏,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创建百年油田、壮大接续产业、建设宜居城市、构建和谐大庆,全力推进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的思路,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三个转变”,努力推进大庆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推进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生态和美的“五和”生活愿景,充分发挥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倡导“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价值取向,大力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预防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持以“尊民意、聚民力、解民难、维民权、促民和”为主线,尊重群众,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积极组织、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围绕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优化组织设臵,扩大组织覆盖面,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基本标准和具体条件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标准是,学习型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实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在创建百年油田、壮大接续产业、建设宜居城市、构建和谐大庆,全力推进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中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乡镇、村先进党组织的具体条件是,能够紧紧围绕“三增一稳”目标,充分发挥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创建“六新”党组织,在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县域经济产业化、农村建设城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农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乡风、村风文明,社会风气良好;社会稳定,无越级上访和重大刑事案件。
街道、社区先进党组织的具体条件是,能够紧紧围绕“五和社区”建设,积极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民主自治、文明祥和社区方面成绩突出;辖区公共服务体系和设施健全完善;居民居住环境整洁优美;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困难群众普遍得到救助。
国有企业先进党组织的具体条件是,能够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有效参与决策、履行保证监督职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成效明显;企业管理较为科学合理;技术创新有突破;企业经济效益好,较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机关先进党组织的具体条件是,能够紧紧围绕“三风”建设,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畅通高效的发展环境、诚实规范的信用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按照全党抓发展、中心抓经济、重点抓项目的要求,在推进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成绩显著;机关作风好、效率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较高、爱岗敬业、踏实肯干。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的具体条件是,能够紧紧围绕“三百”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三展示、三服务、三争创”活动,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实绩突出;党组织凝聚力强,活动效果好;党员意识强,队伍不断壮大。
高校、科研院所和文教卫体等事业单位先进党组织的具体条件是,能够紧紧围绕“十大民生工程”,把“三争当”活动贯穿于工作中,在深化改革、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服务群众、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效果明显;教学科研工作有成果;行风建设反响好;社会声誉度高。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农村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是,掌握一定的致富本领,勇于探索致富门路并取得一定成效;牵头创办各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主动参与公共服务,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街道社区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是,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主动参与社区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共服务,在社区建设中贡献突出;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难事,群众认可度高。
国有企业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是,专业技术水平高,生产一线是骨干,经营管理是能手;在技术创新、建言献策、提高企业效益上作用突出;主动关心帮助职工群众,群众基础好。
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是,爱岗敬业,精通本职业务,工作踏实肯干;党员意识强,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勇于创新,敢于承担风险,善于提出新思路、新方法;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形象好,在“三提高、三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是,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能力强,是生产管理经营的骨干;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积极帮助员工群众,群众反响好;积极参与“三展示、三服务、三争创”活动并表现出色。
高校、科研院所和文教卫体等事业单位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是,教学科研工作有创造性,在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上有所建树;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工作勤奋努力,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三争当”活动中表现出众。
三、阶段任务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时间安排为202_年5月到6月末。一是制定方案。各党(工)委要从本县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创先争优活动具体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计划。二是组织学习。要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大庆科学发展纲要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报告,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三是加强宣传。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条幅、黑板报、宣传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动员,在全市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组织实施阶段。时间安排为202_年7月初至202_年4月末。一是公开承诺。每名党员要结合工作岗位,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活化载体。要紧紧围绕“弘扬大庆精神,抓发展、保稳定、促和谐”和“弘扬大庆精神、攻坚克难、勇创一流”两个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要在农村和社区党组织中开展“星级党员评定”活动,围绕带头和带领群众致富、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根据党员表现确定星级,以此作为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标准。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进一步深化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党员志愿服务、“四双”活动等载体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创先争优活动内涵。三是组织评议。要建立季度评议制度,实行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基层党组织每季度要开展一次组织活动,认真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每名党员的工作进行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3、评选表彰和深入推进阶段。时间安排为202_年5月初至202_年7月。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把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与其工资、职务、职称晋升结合起来,与评选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其他各类先优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的表彰激励,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_年“七一”前,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市委将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集中表彰。基层党组织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在此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措施,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202_年“七一”前,市委将专项表彰202_—202_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全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协调。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利用“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2、坚持统筹谋划。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总抓手,与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和整改方案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发展战略和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弘扬大庆精神,抓发展、保稳定、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的重点项目,落实好“一定三有”、“三有一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性。
3、发挥典型作用。要选树各行各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这些典型的先进事迹,用典型教育、引导、激励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4、做好督查指导。通过定期听汇报、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