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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填报

增值税填报



第一篇:增值税填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营改增版

常见问题解答

1.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显示深蓝浅蓝的地方都不能填写? 【回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深蓝单元格不可填写,数据来源:(1)系统根据给定公式自动计算(2)从核心征管中获取的数据(3)从其他有表间关系的表中获取

(4)根据企业类别控制不可填写项,如小规模纳税人只有应税货物及劳务的不允许填写应税服务列

特别说明:网上办税平台所有报表在输入数据时请关闭汉字输入法,在英文状态下输入数字。

2.无财务报表申报权限 【回复】新增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无财务报表权限原因一是征管中未维护,二是以前维护的是按季度申报,解决办法为先在核心征管中维护,然后网上办税平台重新提取,提取方式:

(1)网上办税平台税务局端—企业数据提取----申报基础数据提取(选择财务报表)(2)分局发名单由后台批量提取(3)联系本地申报服务公司提取

3.一般纳税人以前在主表13行和18行本月数都体现上期留抵数字,这个月申报表不体现了,只在本年累计中体现,这样可以吗? 【回复】根据省局下发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13行累计栏显示上期留抵税款的均为需留抵挂账的,有留抵挂账的其详细计算方法如下(摘录部分内容,详细请查阅省局下发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填表说明): 13行计算方法如下:

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大于零,且兼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下同)。其试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以下称为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

(1)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

(2)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反映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按试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填写;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

(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

2.其他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其他纳税人是指除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之外的纳税人(下同)。(1)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

(2)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0”。

(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填写方法如下:

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1)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2)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实际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的数额。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的数据。

其中: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

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

(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100%。

(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其他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1)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2)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0”。

(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4.新的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情况表,全年累计数是显示全年的还是这个月的?纳税人填零显示的是全年的。

【回复】新企业(202_年9月第一个月申报)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情况表,累计数等于本月数。

5.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及报税流程问题

如企业一窗式比对失败,失败原因:无法获取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报税数据;附表一第4行专用发票申报数据为169237.29/18616.11,报税数据为00.00/00.00;纳税人填写的数据没有问题,附表一差一分钱,比对不通过,麻烦处理 【回复】分析此户申报数据及申报状态,根据省局确定的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及报税流程,此户比对不通过是因为企业先进行的网上申报,申报后才去报税,在一窗式比对系统中无报税数据造成的。企业先去所属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报税,然后重新保存申报表主表,再确认申报即可。

6.企业已经清卡但网上办税平台还是提示已发送至一窗式比对系统,请进行抄报税

【回复】查询企业申报状态及重新发比对获取最新比对状态发现,企业仍为未比对,无比对结果,已回复企业是否可再次进行抄报税,如果已清卡不可再操作的需在一窗式比对系统中确认,以往月份也有少量企业出现已清卡但比对系统中仍为尚未比对状态的情况,本月出现这种情况较多,已向一窗式比对系统反映。

7.附表二中第12栏次的税额,在主表中第12栏次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 跟即征即退、劳务和应税服务中要分开填写后,以前一直这样操作,现在保存不了。

【回复】附表二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新版与旧版申报表均不区分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 跟即征即退、劳务和应税服务,网上办税平台对有即征即退的企业在主表第12行(进项税额)第1列、第3列本期数栏中置为放开允许填写的状态,由企业手工填写。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表一第10列与第14列数据差额问题

【回复】根据省局下发填表说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表一第14列的计算公式:

(1)应税服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对应行次税率)×对应行次税率

本列第7行“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即征即退应税服务”不按本列的说明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2条第(2)项第③点的说明。

(2)应税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对应行次征收率)×对应行次征收率

第12列无应税服务扣除项目的企业,第2、4、5行等第14列数据与第10列有一定差额,主表根据表间关系获取的数据也与实际有差额,经省局货劳处研究确定对第12列数据为0时,主表取相应行次第10列数据;第12列数据不为0时,主表取相应行次第14列数据。9.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没有辅导期,税管员也说了是没有辅导期的,附表二 保存不上 【回复】经查询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为非辅导期,保存不上是数据填写问题,已于企业沟通

附表二表内逻辑关系如下:  第1栏=第2栏+第3栏  第2栏=第35栏-第26栏

 第3栏=第25栏+第26栏-第27栏。 第4栏=第5栏+第6栏+第7栏+第8栏  第12栏=第1栏+第4栏+第11栏  第13栏=第14栏至第23栏之和  第29栏=第30栏至第33栏之和

企业本期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在35栏填写,其他栏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第1行至第3行等行次自动提取及计算。

10.主表第25、30、31栏数据为0,未取到上期申报数据且不可填写。

【回复】营改增后,核心征管对外围软件开放的接口文件中不包含这三项数据,经省局业务处室研究后暂确定将这三栏屏蔽,置为0。申报期开始后,企业对这三栏的数据疑问很多,经再次研究确定网上办税平台修改程序,从核心征管中相关申报表中获取这三栏数据,处理后显示在申报表中。在获取到这两项数据前,仍先将这三项数据置为0。

11.粮食购销企业,附表一第18行1、2列不能填

【回复】网上办税平台对附表一第18行是否可填写的判断条件为从征管系统中获取的纳税人资格表中是否有“535---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信息,无此资格的不允许保存。12.即征即退申报表填写问题 【回复】营改增后,即征即退资格由网上办税平台税务局端的维护功能修改为申报平台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即征即退资格信息。不能填写的企业经查询发现一是未获取到即征即退资格信息,二是营改增报表第6、第14行为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7、第15行为即征即退应税服务,可填写项是与是否有此资格相关联的,企业无此资格填上数据时系统将弹出提示信息,且不允许保存。

13.财务报表、增值税申报表数据填写错误,需退回

【回复】平台退回后,企业可重新填写,已申报成功的先在征管系统中作废,然后平台再退回重新申报

14.增值税申报主表提示申报累计数未正确获取

【回复】重新为企业提取申报基础数据

15.这户有管道运输业务 运输发票表中已无此发票类型选项

【回复】自202_年9月申报期起,网上办税平台---运输发票表中的发票类型仅保留“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其他类型的抵扣数据需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填表办法在附表二中填写抵扣。

16.一窗式比对失败,一窗式比对失败,失败原因: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报税数据;

【回复】先确认是否为交通运输业纳税人,按省局制定的申报及报税流程,交通运输业纳税人需先报税,再网上申报。

提示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为0份的情况已向一窗式比对系统反应。

17.企业有红字发票时,原表内第6行与第1、第3行校验关系无法通过,不能保存报表。【回复】企业有红字发票等情况时,原表内第6行与第1、第3行校验关系无法通过,无法保存报表。根据省局业务处室设定的填报要求,第9列、第10列不允许为负。

18.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时,系统提示:

1、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提示完后又提示应税销售额确认,这个应税销售额是服务的还是总的?

【回复】电话申报时,混征类纳税人分别提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应税服务销售额,其他纳税人只提示输入一种类型的销售额。

19.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应税服务这一栏显示深蓝色无法填写?

【回复】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应税服务列是根据纳税人税种类别进行判断的:

税种类别为一般货物及劳务类的申报表第一列允许填写;

税种类别为应税服务的申报表第二列允许填写;

税种类别为混业经营类的申报表第一、第二列允许填写。

20.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附列资料第2列本期数据不能填写

【回复】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附列资料第2列为准予扣除的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金额,系统判断企业是否为差额征税企业(取征管系统中相关备案信息),不是此类企业时此栏不放开。

21.月销售额达不到2万还需要电话申报吗?如果需要,减免的部分如何体现?

【回复】月(季)度销售额2万(6万)以下的企业不通过电话申报方式申报,可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申报。

22.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应纳税额、减征额、应补退税额计算问题

【回复】程序对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应纳税额计算后存在的四舍五入进位问题已修改更新 小微企业判断及计算方法如下:(1)小规模企业月(季)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判断条件:应税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小规模企业,其月(季)销售额为应税货物及劳务月(季)销售额和应税服务月(季)销售额合计

包括:应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和出口免税销售额,月(季)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6万元)。(2)小规模企业减免税额的确定

月(季)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6万元)的小规模企业,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减免税额: ①“小规模企业减免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称《申报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申报表》第4栏×2%-《申报表》第13栏“本期预缴税额”,并填入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②《申报表》第13栏“本期预缴税额”从CTAIS提取数据,不允许修改。

③《申报表》“应税货物及劳务”列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申报表》第13栏“本期预缴税额”÷3% 《申报表》“应税服务”列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申报表》第13栏“本期预缴税额”÷3%-《申报表》附列资料第6栏“不含税销售额”(即本期扣除额÷(1+3%))。

销售额目前修改为差额在1元内的可保存。

23.小规模的申报表里第13行预缴数应该是0,现在显示有数据,企业说今年没有预缴这个数据,请查询,谢谢

【回复】在征管的预缴模块中查询确认是否有预缴。24.小规模累计数只有本月数,不包含以前月份的申报数据。

【回复】原小规模申报表中无累计数项,无法从征管中获取,开发时经请示省局确定为202_年8月税款所属期的累计数栏等于本月数栏。

25.增值税申报失败提示A44: CTAIS2.0发生异常

【回复】写入征管失败的目前查出原因的有以下几类: 小规模纳税人在系统上线初期,有应税服务的企业,小规模申报表第1列也放开允许填报,但写入征管时有校验,不允许写入,后已调整程序,根据企业税种类别控制申报表的可填项,先前申报填错的企业重新提取申报基础数据,点击申报表主表下方的“删除”按钮后重新填报即可。

一般纳税人申报失败:预缴税款台帐信息不存在此类提示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征管系统中维护

申报信息写征管系统失败,失败原因:[44] CTAIS应用发生异常:保存失败:ctais.services.data.DOException: 提交更新失败:java.sql.SQLException: ORA-02291: integrity constraint(CTAIS2.FK_SB_ZSXX_JDXZ_DM)violated-parent key not found

需在征管中维护街道乡镇相关信息。

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填写查账征收纳税人申报表 营改增后,定期定额类纳税人填报适用于定期定额纳税人的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不能填报营改增版小规模申报表。在征管中查询确认纳税人税种登记信息后,重新提取应申报增值税申报表,删除已申报信息,让企业重新填报。

其他写征管失败

需查看返回详细错误信息再处理,部分未查到原因也无法正常写入征管。26.划款失败 【 44】返回码:3BB在CTAIS中不存在!(调用访问控制框架失败)!

【回复】 等重新划款,其他划款失败的需根据提示信息确定是否会再次发起扣款请求。如为账号错误、账号不可用等需先维护银税协议否则无法正常划款。其他需根据详细错误提示判断如何处理。

27.添加文化事业建设模块

【回复】查询企业相关资格代码确定是否添加,未在征管中维护信息的企业电子申报无法将其申报表写入征管系统。

28.添加代开发票模块、无法登录代开发票系统

【回复】为新增企业添加登录平台信息及权限,平台已添加权限但打开时报错的,说明代开发票系统尚未获取到企业基本信息,需与代开发票系统联系。29.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调整说明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第1栏“按适用费率征收的计费收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税服务” 列第1栏“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1+3%),用户可对此数进行修改。

如果《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申报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6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第8栏“应缴费额”置为零。提示信息如下:

30.一窗式比对时,企业反映已清卡,但仍是未比对状态

【处理办法】经联系一窗式比对系统,企业凡已清卡的,需发给一窗式比对系统后台手工触发比对。

31.申报表类型确认,申报权限提取

确认是否已转为一般纳税人及重新提取报表,或企业登录网上办税平台后发现没有申报表,不确定是否需要报。

【处理办法】查询征管系统中的税种核定情况,确定本月是否有增值税税种信息及是否应该申报,如在申报期内有新增的,平台重新提取后企业即可申报。32.申报表填写错误,需要退回后重新填写。

【处理办法】联系本地申报服务公司说明需将申报表退回,如已成功写入征管系统的,需企业先到国税主管税务分局在征管系统中作废。

一,一定要能吃苦,尽量在生产系统里做上半年。别认为自己是财务专业,就一定要从事财务工作,短暂的离开财务部门,会为了将来更好的做好财务一把手。生产系统是制造业里最大的一个系统,财务里几乎80%的数据都是从生产系统里获得。我们可以观察他们是如何制定工艺路线,如何做BOM,如何测算产能,如何制作生产排程,如何在危机时刻调度人员,如何实施物控管理、采购管理,如何收发物料、如何跑工单,如何度量计件人员的工资,如何计算各个车间主管的绩效工资,等等。经历这些之后,基本上所有的实物流转以及支撑的单据都已了解,企业如何降低成本、财务如何进行监控,成本如何核算、绩效方案如何设计等都会在大脑里形成一些方案,这一切都会使你快速提升职业水平,以及对应的职位提升与待遇提升。要做到这一点应该不难,能吃苦就行。

第二,一定要用ERP来做财务核算。ERP本身就是一个先进的系统,会操作ERP的人员,基本上在内部控制方面都非常优秀,因为ERP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严密的、一环扣一环的系统,各项作业各项数据都能无缝对接。这一点要做好,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大家可以通过轮岗的方式学到知识。

第三,多学一些预算管理的知识。预算为什么重要?就是因为它总能走在企业的最前面,它总是在引导你朝着某个方向,达成某项结果,可以说,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最高境界,也是财务人员获得最高薪水的一项专业能力。预算管理不等于财务部的预算管理,如果只是财务部来做预算,只会把自己做趴下,但是,大部分企业的预算一般都是财务部牵头,所以,财务人员必须懂得各个部门各个工作中心的运作模式,要非常懂得战略还有绩效管理,要非常懂得内部控制与内部银行。只是目前国内的预算管理非常不成熟,预算的专著也不多,大多都是在重复着计划经济的老路子,大家可以去看看《战略预算-管理界的工业革命》这本书,我个人认为是写的非常好,是最新出版的,大家阅读后应该能受益匪浅,少走很多弯路。

第二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常见问题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常见问题 ?(202_-11-04 20:02:36)转载▼ 标签:? 财经分类:?会计实务 一、一般纳税人

(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1、辅导期第一个月,当月认证的专用发票数怎么填报?

认证的专用发票数填在表二的第24、25待抵扣进项税额、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

2、辅导期第一个月比对的结果出来了,在报表上怎么填报?

可以抵扣的数填写在表二的第23栏“初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中,同时这个数自动挤到表二的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

3、辅导期取得《铁路运输发票》怎么填报?

填写在表二的第8栏“7%扣除率”中。

4、辅导期取得《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已经认证,怎么填报?比对结果出来后怎么填报?

认证的数填写在表二的第31栏“7%扣除率”中。

比对结果出来后,可以抵扣的数填写在表二的第8栏“7%扣除率”中。

5、辅导期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怎么填报?比对结果出来后怎么填报?

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比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二)外贸出口企业

1、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进项税额怎么填报?

填写在表二的第24、25、26待抵扣进项税额、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不得参与当期抵扣。

2、外贸企业出口的销售收入怎么填报?

出口销售额填写在主表的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和表一的第17栏“未开具发票”中。

3、外贸企业因出口征退税率不一致而导致的征退税率差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申报表在哪体现?

由于外贸企业内外销分开核算,用于出口的进项税额不在内销抵扣,所以此部分进项转出在增值税申报表上不体现。

(三)生产型出口企业

1、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和应退税额报表怎么填报?

出口销售额填写在主表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中,应退税额填写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中,但当期计算的应退税额要在下期申报表中体现。

2、生产型出口企业因征退税率不一致而产生的征退税率差在哪体现?

填写在表二的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中。

3、生产企业来料加工报表怎么填报?

销售额填写在主表的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和表一的第17栏“未开具发票”中。

(四)查补税款

1、税务机关查补纳税人应计未计的收入,纳税人补税后,当期又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申报表,应该怎么填报?

由于当期开具了专用发票,所以在申报抄税时,与当期的其他销售额一并记在表一第1栏“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再将查补已经补税的销售额在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中填写负数,同时表一的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中要将查补数填入;销售额还要在主表的第4栏体现,税额在主表的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体现。

2、税务机关查补的调减的进项税额,申报表如何体现?

表二填写在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中,主表填写在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中。

(五)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办法征税

1、非八大行业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未超原值,按政策免征增值税,报表怎么填报?

主表填写在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表一填写在第16栏“开具普通发票”中。

2、非八大行业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超过原值,政策规定应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报表怎么填报?

表一填写在第10栏的4%项下。主表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中,按4%征收的税额填写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按4%减半计算的税额填写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

(六)主要逻辑关系

1、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表一第7栏(当期+纳税检查调整)

2、主表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表一第5栏(应税货物小计)

3、主表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小计)

4、主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表一第14栏(销售额合计)

5、主表第6栏(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表一第13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合计)

6、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表一第7栏(销项税额合计)

7、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表二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8、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表二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税额)

9、主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填写上月应退税额

10、主表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税额合计)+表二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

11、主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表一第12栏(应纳税额小计)

12、主表第22栏(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表一第13栏(纳税检查调整税额合计)

13、主表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实际应入库(或多缴)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未超原值,免征增值税,报表怎么填报?

销售额填写在第6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中。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超过原值,按4%减半征收,报表怎么填报?

销售额填写在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4%减半计算的税额填写在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中。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销售额在哪填报?

销售额填写在第8栏“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中。

第三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填报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

尊敬的纳税人: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如下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

(一)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况。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2.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况。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况。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只填写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4.第4栏“

(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该栏应等于第5至8栏之和。

5.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的情况。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7.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填写本期按规定准予抵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8.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交通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情况。

9.第11栏“

(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0.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反映本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第13至23栏“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明细情况。

1.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反映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第14栏“免税项目用”:反映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3.第15栏“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反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4.第16栏“非正常损失”:反映纳税人发生非正常损失,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5.第17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反映用于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应由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也填入本栏。

6.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反映按照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7.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而调减的进项税额。

8.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等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9.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

10.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期留抵税额退税额。11.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反映除上述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四)第24至34栏“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及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24至28栏均包括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况。

2.第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结存至本期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期初情况。

3.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但按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4.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期末情况。

5.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6.第29栏“

(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除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该栏应等于第30至33栏之和。

7.第30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包括纳税人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

8.第31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情况。

9.第32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情况。

10.第33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情况。

(五)第35至36栏“

四、其他”各栏

1.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况。2.第36栏“代扣代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扣缴的应税劳务增值税额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扣缴的应税服务增值税额之和。

第四篇: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报问题解答

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企业

1、企业提供离岸服务外包服务取得收入100万,营改增之后还继续享受免税政策,请问需要填写在主表哪一栏?是否需要换算?

答:附表一:将“离岸外包服务收入额”填写在第19栏“免税应税服务”项下。主表:将“离岸外包服务收入额”填写在第8栏“免税销售额”项下。其中收入额100万元不需要进行换算。

2、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政策规定应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一:销售额填写第10栏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项下,按4%征收的税额填写第10栏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项下。

主表: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中,按4%征收的税额填写在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按4%减半计算的税额填写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

3、企业8月份销售设备100万,销项税额17万,同时提供陆路运输取得收入10万,销项税额1.1万,对外都开具了税控专用发票,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一:将销售额分别填写第1栏和第4栏“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项下,将税额填写第1栏和第4栏“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项下。

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填写全部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第11栏“销项税额”,填写当期销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购买税控设备后支付的服务费407元,当期的应纳税额为300元,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四:将服务费300元填写在第1行中(余下的107元结转下期抵减)。主表: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300元填入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注意: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

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5张,税额5850元;铁路运输发票1张,税额4000元,其中运费和铁建基金3500元;企业购买货车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张,税额35100元,如何填报报表?

答: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录入:在征期内将铁路运输发票数据填入。注意,取得铁路运输发票可以汇总录入,只需要录入开票日期((多张发票以取得最后一张铁路运输发票的日期录入)、开票金额(铁路运输发票的全部金额)、抵扣金额(运费和铁建基金的合计金额)以及进项税额(抵扣金额和7%扣除率的乘积)四个项目即可。

附表二:需要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数据填入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将铁路运输发票的数据填入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中。

主表:将当期进项税额统一填入第12栏“进项税额”中。

6、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票面金额9千元,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二:将数据填入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中,其中税额栏填写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与13%扣除率的乘积。

主表:将当期进项税额统一填入第12栏“进项税额”中。注意: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7、接受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其境内的代理人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1张,税额15000元,如何填报?

答:附表二:将数据填入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中。主表:将当期进项税额统一填入第12栏“进项税额”中。

8、我是一般纳税人企业,8月份当期没有购进固定资产,请问9月份申报时还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报资料》

(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吗?

答:此表为必报项目,即使没有业务也需要零申报。

9、某企业(属于挂账纳税人)202_年7月底的留抵税额是100万,202_年8月份的货物销项税额为17万,应税服务销项税额6万,进项税额5.1万,请计算当期实际应纳税额和期末留抵税额?

答:首先分别用字母表示主表中的部分栏次,B为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C为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D为期末留抵税额“本年累计”,E为销项税额“本月数”,F为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因为企业7月留抵税额为100万,8月销项税额为17 6=23万,所以B为100,E为23 此时再引入A,A实际上是应纳税额中一般货物及劳务的份额(此项为系统自动计算)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

(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100%=17÷23×100%=73.91% A=(11栏“本月数”-18栏“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比例=(23-5.1)×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比例=13.23万

A再与B进行比较,取其小者填入C,所以C为13.23万(填写本期累计的“实际抵扣税额”)

D=B-C=100-13.23=86.77万(填写本期累计的“期末留抵税额”)因此,企业当期实际应纳税额为4.67万,期末留抵税额为86.77万。

(二)外贸出口企业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第18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开具发票”中。

主表: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

2、外贸企业因出口征退税率不一致而导致的征退税率差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填报报表?

答:由于外贸企业是内外销分开核算的,用于出口的进项税额不在内销抵扣,所以此部分不在增值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中体现。

3、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进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填报报表? 答: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进项税额填写附表二: 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不得参与当期抵扣。

(三)生产型出口企业

1、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和应退税额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一: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填写第16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根据开票情况填入第3列或第5列中。

主表:将销售额填入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应退税额填入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但当期计算的应退税额要在下期申报表中体现。

2、生产型出口企业因征退税率不一致而产生的征退税率差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二:生产型出口企业因征退税率不一致而产生的征退税率差填写在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中。

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中。

3、生产型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一:生产型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就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填写在第18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根据开票情况填入第1列或第3列或第5列中。

主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中。

(四)纳税检查调整

1、税务机关查补纳税人应计未计的收入,纳税人补税后,当期又开具了发票,此种情况,当期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一:企业在查补税款当期开具销售发票,当期查补的销售额/税额需要一并计入“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中,再将查补的销售额/税额在“未开具发票”中填写负数,“纳税检查调整”中填写正数。

主表:当期查补的销售额/税额需要在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第11栏“销项税额”、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中体现。

2、税务机关查补调减的进项税额,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二:税务机关查补调减的进项税额填写在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中。

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中。

小规模纳税人

1、当月只有一笔销售额,已到主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已预缴了税款,如何填报报表?

答: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和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当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

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填写当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第13栏“本期预缴税额”:填写因代开专用发票已经入库的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报表如何填写? 答: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价税合计除1.03);

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填写按照3%征收率计算的税额;

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税额。

3、我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是自产农产品,取得的销售额如何填报报表? 答:第6栏“免税销售额—应税货物及劳务”:填写企业取得的免税销售额。

4、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如何填报报表? 答:第8栏“出口免税货销售额—应税货物及劳务”: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

5、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货物销售额20000元,开具通用手工版发票;提供交通运输服务50000元,到主管局代开了货运专票;当月销售使用过的货车35000元(含税价格),已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完手续并且已经预缴了增值税,请问报表如何填写?

答: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应税货物及劳务”中:填写销售货物的销售额20000;“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中:填写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销售额50000 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应税劳务”中:填写代开货运专票销售额50000。

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应税货物及劳务”中:填写销售使用过的货车的不含税销售额33980.58(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3%))

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应税货物及劳务”中:填写当期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1619.42;“本期应纳税额”-“应税劳务”中:填写当期应税服务应纳税额1500。

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应税货物及劳务”中:填写按照政策减征的税额339.81。

第13栏“本期预缴税额”—“应税货物及劳务”中:填写销售使用过的货车已经预缴的税款679.61;“本期预缴税额”—“应税服务”中:填写到主管局代开货运专票已经预缴的税款1500。

第五篇: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

一、外贸出口企业外购货物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相关规定要 求和时限进行认证和申报。

二、外贸出口企业的内、外销必须分开核算。

三、外贸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所对应的进项发票应分别取得、核算和申报。其中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发票允许抵扣,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发票计入待抵扣税额;如取得的同一份进项发票既有用于外销的货物也有用于内销的货物,则应采取换票方式进行处理;出口货物中属于不予退(免)税货物的,其对应的进项发票准予抵扣。对购进的货物不能区分是否用于出口和内销的,一律暂视同出口货物处理,对应的进项发票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四、财务核算上,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外贸企业退税实行的是“免、退税”政策,即免出口环节的增值税,退购进环节的进项增值税,进项退税是“先征后退”。

一、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要填写的项目如下:

1)主表:销售额(人民币)填写主表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后,第8栏(免税销售额)的数字自动生成;附表一第16栏(开具普通发票;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也填写此销售额人民币,并且等于你的损益表的当月销售收入栏。主表第7栏阅读审核/ 18 202_-06-09(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生产企业填写,外贸企业不填。2)附表一:只需填写第17和第18栏的免税货物销售额,并且等于当月的销售收入额。

3)附表二:进项税额(在认证后申报时)填写在附表二第24栏(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与前一申报期附表二第27栏相衔接)及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其中: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栏中(也即28栏),它的数字等于你当月去税务局认证的发票的合计数。

补充: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填写在主表第8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购进供出口的货物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2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中,主表中无需体现。收到退税在纳税表也不用做处理。4)附表三和附表四只需填空表即可。

5)外贸企业内销货物和出口视同内销货物(一般贸易出口方式)的应税收入(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并区别情况将应税收入(销售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1栏(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3栏(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4栏(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其对应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负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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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的应税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并区别情况将应税收入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8-11栏。

进项税额按照出口转内销证明所列的“可抵扣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处。

二、外贸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步骤:

首先,外贸企业拿到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都应及时通过进项发票认证,区分用于出口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内销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者是属于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

其次,认真做好月初的申报工作。

1.外贸企业销售货物的销售额(报关后)应填写在主表的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里,第8栏(免税销售额)自动生成。附表一的第十六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开具普通发票]也必需填写此笔销售额。注:销售额都是人民币表示。

2.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取得进项票,认证并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6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及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栏中。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25栏数据与上一期申报表附表二第27栏相衔接。此项数据主表中无需体现,收到退税在纳阅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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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税表也不用做处理。相应数据不得填入“主表”的第12栏及“附表二”的第二项“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各栏中。

3.主表第七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填写的,外贸企业不需要填写。

4.纯出口外贸企业,没有内销业务,销售额(报关后)一般填写在主表8、9、10三栏和附表一的第16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二的24、25、26栏,具体的按照栏次的汉字要求填写,这些数额是累计的,办理退税的时候也不需要减掉,也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5.购进货物发生了内销或视同内销的(其相应的23、24、25栏数据不作调整),使用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或《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予以抵扣,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列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以及附表二第11栏“税额”中。

6.按规定需征税的出口货物计提的销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部分中第4栏“开具其他发票”一栏中。其对应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负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栏中。

7.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以及进项金额乘以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转成本部分只进行账务处理,不在“主表”、“附表一”及“附表二”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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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8.商贸型外贸企业(有内销和外销)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项进项税额是指?(宁波国税回答)

主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一般情况下应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9.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是指?

主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如发生的业务是内销,获取的进项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税金,如发生的业务是外销则需作进项转出。10.如何填写附表

(二)中的内容?

1、内销货物

(1)外贸企业购进内销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时

限进行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将申报抵扣的数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取得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时限采集,并区别情况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8栏。

(2)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阅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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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外销货物

(1)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将申报抵扣的数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取得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时限采集,并区别情况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8栏。同时在(2)同时将上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在第13、14栏填报,作进项转出。

(3)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11.外贸公司增值税表二25栏和27栏是累计数吗?

第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填写为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结存至本期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辅导期纳税人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月初余额数。该项应与上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据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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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填写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条件的也在此填写。

三、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错误如何更改?

外贸企业如因(混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用途、混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概念、混淆“免、抵、退”办法退税)错误申报形成了上期留抵税额(内销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形成的除外),应先统一采用进项税额转出方法一次性冲减纠正,办法是在“附表二”的第18栏填写因错误申报形成的上期留抵税额,以确保以后增值税申报的上期留抵税额正确,提高外贸企业的申报质量。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及账务处理

外贸企业外销货物的进货发票当月进行认证处理(但当月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及确认收入处理),次月报税时是否需要将这笔进项税额选择为“外贸出口退税”,这笔进项票是否需要在当月做进项税额转出,如需要当月转出,转出的账务处理是如何处理?

答: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阅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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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处,应为本年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的数据。

账务处理:《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39号)第9条第3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购进出口货物时,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货物出口后,根据增值税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乘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进金额(不含进项),计算征退税差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进金额(不含进项)乘以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计算应收出口退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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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减免申报表的填写?

外贸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即主表的第8栏。同时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免税项目”“出 口免税”第8栏次。

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某外贸公司202_年10月5日以银行存款购进一批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202_年11月10日将该批货物出口,出口收入按FOB价折合人民币120万元。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202_年7月6日该批货物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法规定须视同内销处理。

购进货物时,202_年10月5日,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下同)

借:库存商品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外销)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 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税务处理:该批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认证,对应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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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项税额170,000元要单独设账核算,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也不得申报为当期进项税额,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8栏“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中,不得与内销商品进项税额混淆。

货物出口时,202_年11月10日,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1,2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

1,0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40,000

(注:170,000-1,000,000*13%=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外销)40,000

税务处理:在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该出口收入

1200,000 元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 情况明细)》第18栏“

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的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中。

因故按内销处理,202_年7月6日,会计处如下:

借:以前损益调整

1,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1,025,6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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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174,358.97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视同内销

1,000,000

贷:以前损益调整

1,000,000

借:以前损益调整

40,000(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外销)40000(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17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外销)

170000。

税务处理:某外贸公司应在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

内销证明,并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 纳税申报期内(8月的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 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进项税额170000元填在《增 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1 栏“

(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中,此批货物视同内销应纳增值税=174358.97-170000=4358.97(元)。视同内销的销售额1025641.03元、销项税额174358.97元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栏“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开具其他发票”处的第3列和第4列处。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_年第24号)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阅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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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

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规范及财务处理要求

1、取得用于出口退(免)税货物的进项发票,纳税申报时进项相关内容按下列要求处理:

抵扣明细表应选择“外贸出口退税”,附表二填在“待抵扣进项税额”相应栏次(报表自动跳转,请注意核对)。进项税额的财务处理:(1)取得进项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阅读审核/ 18 202_-06-09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等科目(2)申报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退税率)

主营业务成本(外销)等科目(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征税率-退税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可退(免)税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征税机关纳税申报时,出口货物免税销售收入按下列要求处理:

出口销售填在主表“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及相应明细栏次及附表一“免税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出口销售收入的财务处理:

借: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等科目

3、对按政策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不包括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的,则应按内销货物相关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和附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相应栏次;取得的相应进项发票在抵扣明细表中应选择“专用发票抵扣”,附表二填在“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应栏次(报表自动跳转,请注意核对)。

相关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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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进货时: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等科目 货物报关出口时: 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

贷: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对出口货物(不包括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出口货物)前期已按退(免)税货物进行申报,后按政策规定需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规范: ⑴如按日常正常申报方式申报的:

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先红冲相应已申报的免税销售额,再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和附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相应栏次;需视同内销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凭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列示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填写在附表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栏。⑵如按补充申报方式申报的:

应对视同内销计提的销项税额补充申报,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列示的阅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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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进项税额于次月正常申报时填写在附表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栏。

上述涉及的进项税额如已按待抵扣税额申报,且征退税率差部分已转入了成本,按下列要求进行财务处理,并从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收出口退税、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转入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的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外销)等科目(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征退税率差)

应收出口退税(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退税率)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处理: 借: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红字冲回)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等科目(红字冲回)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补税的,根据国税发[202_]102号文件规定,自202_年7月1日起(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注:上述公式现行征收率为3%。

暂通过“税票录入”方式征收增值税,企业做补充申报时销售额填写阅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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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09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相应财务处理:

(1)如原已申报免税销售收入:

借: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红字冲回)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等科目(红字冲回)

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如尚未申报免税销售收入:

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

贷: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6、下列情形,在货物内销时,其内销部分可按现行相关规定向退税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凭《出口转内销证明》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并按内销货物相关规定处理:

(1)已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后又转为内销的;(2)对原已按出口货物处理的购进货物,如部分已出口且已申报办理退税,部分进行内销的; 上述进项税额的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出口转内销证明》注明的税额)常州市国家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二0一 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阅读审核/ 18 202_-06-09 外贸企业增值税票抵扣混淆的情况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贸流通企业(简称外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其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其他企业也有所区别,因不理解政策,造成申报错误的情况主要表现在:

1、混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用途。外贸企业为出口而采购货

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退税凭证,而非抵扣凭证,属于税法规定的不能抵扣的情况,应计入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6栏“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许多企业在申报时将其误记入进项税额参与抵扣。

2、混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概念。处于辅导期的外贸企业未区分内销和出口货物取得专用发票情况,笼统认为外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税额都要延迟一个月抵扣,其实,外贸企业用于出口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属于不准抵扣范围,也就不存在延迟一个月抵扣和“先比对、后抵扣”之说。

3、混淆“免、抵、退”办法退税。有的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时,用于出口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经退税机关审核的退税额,与从事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取得的退税额相混淆,错将外贸企业的退税额也填入了增值税申报表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外贸企业如因上述混淆错误申报形成了上期留抵税额(内销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形成的除外),应先统一采用进项税额转出方法一次性冲减纠正,办法是在“附表二”的第18栏填写因错误申报形成的上期留抵阅读审核/ 18 202_-06-09 税额即可,以确保以后增值税申报的上期留抵税额正确,提高外贸企业的申报质量。

阅读审核 202_-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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