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东保卫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东保卫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第一篇:东保卫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东 保 卫 煤 矿

瓦斯综合治理整改方案

202_年11月

东保卫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整改方案

一、东保卫煤矿基本概况

东保卫煤矿位于双鸭山市东35Km,扁石河下游,宝山、七星煤矿之间,行政区隶属于双鸭山市宝山区。东保卫煤矿属双鸭山煤田,东西走向长9.2Km,南北倾向平均宽3.3Km,全区面积27.4691K㎡。

东保卫煤矿于1983年12月开始筹建,1986年6月投产,设计能力60万吨/年, 202_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80万吨/年。

本井田有可采和局部可采14层,属低硫低磷,中低灰分,煤种以气煤为主,发热量一般在4000~6000K/g。

截止202_年末矿井地质储量为10557.9万吨,其中可采储量6977万吨,保护煤柱量3580.9万吨。

东保卫煤矿通风方式采用分区抽出式,三台主扇联合运转。矿井通风网络长,通风系统复杂,矿井总入风量为12145m³/min,总回风量为12570m³/min,其中一采区总排风量为4210m³/min,阻力为2156Pa,二采区总排风量为4160m³/min,阻力为2322Pa,三采区总排风量为4200m³/min,阻力为2646Pa。

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9.094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3753米/吨,自然发火期3~6个月。煤尘具有爆炸危险,爆炸指数为37%。目前我矿没有煤层发火区域。

煤层瓦斯涌出比较正常,没有煤与瓦斯突出情况,没有冲击地压情况。

二、落实专家组会诊意见整改方案

东保卫煤矿对淮南瓦斯治理专家组的会诊意见高度重视,矿领导 1 于202_年11月25日召开矿班子成员全体及生产井区、各业务科室参加的瓦斯治理整改专题会议。会上针对我矿的实际情况,结合瓦斯治理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形成我矿的瓦斯治理整改方案如下:

(一)、瓦斯治理基础工作方面

1、加强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我矿202_年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管理矿井。目前我矿除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外,每月对各采区和所有采掘工作面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我矿现有3个采煤工作面,16个掘进工作面。其中综采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9米3/分,208和212两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分别为1.3米3/分和0.6米3/分,均按照高瓦斯工作面进行管理,加强工作面瓦斯治理和“一通三防”安全设施检查力度,每天有一名矿领导、井区及段队领导到现场检查。其他采掘工作面均为低瓦斯工作面。

按照专家组会诊意见,我矿要加强局部区域和复杂地质单元瓦斯鉴定工作。对于新拉门掘进工作面,30米范围内全部按照高瓦斯工作面进行管理,30米以后重新鉴定瓦斯等级。

为了取消-200水平架线电机车,我矿计划-200水平改用蓄电池机车作为牵引机车。目前蓄电池机车充电硐室正在施工,202_年1月月末投入使用,即可取消架线电机车。

2、测定整理瓦斯基础参数,建立瓦斯参数数据库。

东保卫煤矿目前还没有建立瓦斯参数数据库。瓦斯参数测定工作处在刚起步阶段,只能测定瓦斯含量、压力和煤层硬度几项参数,煤 层透气性、渗透性、瓦斯吸附常数、放散初速度等参数由于测试仪器和实验数据原因没有进行测定。

我矿已经成立由总工程师领导,通风副总、地质副总具体负责的煤层瓦斯参数测定机构,202_年借助集团公司瓦斯实验室和即将到货的仪器装备,对各煤层瓦斯参数进行测定,同时对前期各煤层瓦斯参数进行整理,建立我矿瓦斯防治数据库,修编瓦斯地质图,为矿井瓦斯治理提供地质保障。

3、完善三级地质保障体系

东保卫煤矿目前已经配备了地测副总工程师,成立了地质测量中心,并且在通风区成立防突机构,设专职副区长和技术员。生产区地质由采掘工程技术员兼任,基本健全了三级地质保障体系(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中心→生产区地质技术员),制定了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地质保障制度。目前我矿三级地质保障体系还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地质测量中心缺少专职技术员6人,生产区地质工作只能由采掘技术员兼任,缺少专职技术员3人。

4、明确瓦斯治理规划及技术措施。

东保卫煤矿按照近几年生产发展,编制采掘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了瓦斯抽采计划和目标,同时制定了202_~202_年“一面一策”瓦斯治理方案和三年内瓦斯治理规划。

根据不同区域瓦斯含量和压力的不同,我矿在瓦斯治理技术措施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570标高以上的采煤工作面由仰角抽放向高位抽放转 变,同时配合隅角抽放和本煤层抽放。掘进工作面采取边掘边抽的治理措施。

(2)对于三采区-570标高以下瓦斯含量达到8米3/吨的煤层采取提前做瓦斯抽放巷(沿38层煤),向30、36、41煤层顶、底板打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

(3)把36层作为首采层,充分利用首采层开采后的卸压保护作用,为抽采30、41等煤层瓦斯创造条件。

(4)严抓采掘超前物探和钻探工作。我矿对于物探工作和掘进超前钻探工作,专门制定了管理办法,确保超前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打钻过程中,瓦检员及地质技术员现场监督,及时掌握瓦斯变化规律,防止瓦斯突出等事故发生,做好超前预测预报和指导工作。

5、结合实际,加强科技攻关。

东保卫煤矿采掘生产即将转入-500标高以下,按照瓦斯梯度计算,-600标高煤层含量将达到8米3/吨以上,灾害越来越大,但是我矿制约瓦斯治理和生产的技术难题还很多,下一步我们要结合实际,围绕瓦斯治理,解决以下几个关键技术问题:

(1)充分掌握和利用好矿井地理信息灾害预警系统。目前该套系统在我矿已经投入使用,但是数据库(主要是瓦斯参数)不健全,部分操作人员不熟练(厂家正在培训),系统发挥的作用受到限制。下步我矿从以上两个方面入手,尽快使系统发挥作用,做好瓦斯、水、冲击地压等灾害预警工作。

(2)在大倾角无煤柱开采和薄煤层开采技术有所突破。我矿30、78、41煤层局部发育薄,0.8米~1.0米厚煤层可采储量2581.49万吨,占剩余可采储量的37%,尤其30层将在202_年开采,提高薄煤层单产是我矿以后面临的难题。202_年矿里先后派人外出考察,确定使用四川嘉华煤机厂薄煤层综采设备进行回采,正在研究论证。同时针对大倾角无煤柱开采难题,根据我矿采场实际情况,准备采取沿空掘巷技术,现在正在试验。

(3)研究符合我矿的深部防突技术和增加煤层透气性技术。随着一采区和三采区-500下山区的开采,预抽煤层瓦斯和防止煤与瓦斯突出将是我矿瓦斯治理面临的主要难题,目前在这两方面我们技术水平还比较低,我矿将严格执行瓦斯治理和防突的有关规定,借鉴淮南等先进经验,探索符合我矿的深部防突技术和增加煤层透气性技术。

(二)、开拓开采布局,开采程序,采掘工艺方面

1、优化和简化开拓开采布局

从202_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对矿井通风、抽放、供电等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各系统能力和稳定性。同时202_年一水平三采区-200上山区和一水平二采区相继结束,回撤封闭,使矿井生产得到集中,简化生产系统。

2、合理调整开采程序

我矿202_年开始进入-500下山区开采,提前测定30、36、38、41、78等煤层瓦斯参数,根据瓦斯压力、含量、煤层间距等条件,设计优先沿38层施工瓦斯专用抽放巷,预抽36层及41层煤层瓦斯,开采36层煤层作为解放层,为30、41等煤层瓦斯抽采创造条件。

(三)、瓦斯防治系统方面

1、对通风系统进行改造

东保卫煤矿通风系统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通风系统复杂,三台主扇同时运转存在角联问题,通风系统不稳定,矿井出现灾害时,反风方式多样,不确定。

2)、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通风阻力大于2000Pa,需要进行降阻,按100万吨能力,通风备用系数为1.25,当备用系数按1.5计算时,通风能力不足。目前三台主扇没有增风能力,必须进行通风系统改造,降低阻力。

3)、主要风道失修,局部片帮漏货、巷道断面小增加了通风阻力。因此,从202_年开始,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总体规划为:

202_年三采区新建回风立井,降阻增风,一采区和二采区实施降阻工程,202_年末三个采区通风阻力达标。202_年到202_年新建西翼回风立井,投用后取消现有一采区和二采区回风井,形成两翼对角式通风方式,提高系统稳定性。矿井通风能力满足150万吨生产能力要求,阻力和备用系数达标。

主要改造工程项目:

1)、简化通风系统。三采区-200上山区202_年8月即可全部回采结束,进行封闭。二采区78层202_年末回采结束、设备回撤完进行封闭。通过收缩生产采区,简化通风系统。2)、202_年加大巷修力度,降阻增风。目前我矿三个采区风井阻力均超过国家标准,降阻的主要措施如下:

三采区降阻主要结合三采区通风系统改造,重新施工回风立井,回风能力增加到8000米3/分,阻力降到2150Pa。

一采区和二采区主要采取风道扩断面和简化通风系统方法。二采区扩78层-270回风上山150米,阻力预计降低400Pa,采区风阻降低至1920Pa。一采区回风总排维修50米,阻力预计降低200Pa,采区风阻降低至1950Pa。

3)、通风系统技术改造

202_年三采区从地面施工一个回风立井至-50标高,202_年末投入使用,取消三采区主扇。四采区从地面施工一个回风立井至-500标高,于202_年投入使用。届时取消现运转的一采区和二采区主扇,形成两翼对角式通风方式。目前技术改造设计基本完成,进入施工前准备阶段。

2、对抽采系统进行改造

东保卫煤矿现有地面瓦斯抽放站一处,安装瓦斯抽放泵2台,型号为ZBEF-227/315,额定流量为227m³/min,入井主管路直径为325mm,长度2800米。井下移动抽放硐室3处分别为:

三采区-240石门1处,安装瓦斯抽放泵2台,型号为2BEF-353,额定流量为85m³/min。

三采区-300皮带石门1处,安装瓦斯抽放泵2台,型号为ZWY-120/160G,流量为120m³/min。一采区采区-500运输石门1处,安装瓦斯抽放泵2台,型号为2BEF-353,额定流量为85m³/min。

目前我矿瓦斯抽采能力按照专家组会诊意见,抽放能力不能满足以后生产需要,因此我矿结合通风系统改造,对矿井抽放能力进行技术改造。

1)、202_年未三采区新回风立井建成,在新回风立井附近,重新施工建设一座瓦斯抽放站,新增流量500m³/min瓦斯抽放泵4台,配套2趟直径为500mm的抽放管路,形成高低压分开,从新风井排入与现三采区井下抽放管路连接,取消现有三采区抽放系统。

2)、202_年西翼回风系统改造完成,由于现有地面抽放系统由三采区引至四采区距离超过8000米,存在管路长、拐点多、阻力大等问题,不能满足抽采要求。计划在西翼风井附近,重新施工建设一座瓦斯抽放站,配套流量500m3/min抽放泵4台,铺设2趟直径为500mm的抽放管路。

3)、202_年,三采区-500新建井下固定抽放硐室一处,安装流量为120m³/min抽放泵2台,对-500至-700采掘工作面分别进行煤体预抽和上隅角瓦斯抽放。

4)、改进现有抽采方法和工艺。

三采区-500标高以下采煤工作面将仰角抽放改为高位走向钻孔抽放,提高钻孔利用率。同时加强抽放工作的现场管理,增加封孔长度至10米,采用水泥砂浆或专用聚氨酯封孔袋封孔,提高封闭效果。借鉴淮南等先进技术,结合现场,改造放水装置,减少管路阻力。

3、建立抽采在线监控系统

抽采有线监测监控系统已列入202_年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到202_年末可实现对井上下各抽采地点流量、浓度、负压、温度4项抽采指标在线监测,并入安全监控系统。

(四)、管理方面

1、加深对瓦斯治理理念的理解

以龙煤集团董事长张升提出的“九大理念”(瓦斯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掘进领先,地质超前;只有打不到的钻孔,没有抽不出来的瓦斯;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必须狠抓人的不安全行为;瓦斯不治,严禁采掘;牢固技术创新,在生产组织上,抽采在先,掘采在后;结合实际,依靠科技,创新规程、规范;瓦斯治理与生产的矛盾,可以统一于先进生产力)为指导,营造以瓦斯治理为核心内容的企业文化氛围,强化全员瓦斯意识,促进瓦斯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每周六由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等对段长以上干部进行瓦斯防治知识教育。每月1次聘请公司或上级部门领导对全矿干部进行安全培训。通过电视、安全周刊、板报等宣传载体,培育员工以瓦斯治理为核心的安全价值观。加强全员“一通三防”知识培训工作,从202_年12月开始,对生产及辅助单位的段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培训合格方可继续担任段队长职务。

2、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书记为主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 为主的技术管理体系,配备了通风副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已经被双鸭山分公司任命为常务矿长和党委委员,提高了人员、材料、资金等方面的权限。

我矿已成立了通风区、抽放区、监测科等一通三防职能部门。同时202_年10月份成立了地质测量中心。在通风区配了一名专职防突工作的副区长,成立了专职防突队伍。目前全矿已做到了“超前物探、逢掘必探”。

为了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和职能管理,矿将按照龙煤和双鸭山分公司要求成立通风科,更好地实现管理职能,理顺监督管理与生产的关系。

3、完善瓦斯治理管理制度

结合上级下发的各种瓦斯治理有关文件精神,我矿专门制定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超前钻探等有关“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的相关文件,建立了瓦斯超限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制度、三级地质保障制度和瓦斯抽采达标评估制度。

4、保证瓦斯治理的投入

(1)、我矿在安全费用的使用上,重点围绕通风系统和抽放系统改造等方面,202_年安全费用预计完成4990万元,其中“一通三防”和防突方面的资金2513万元,占资金总额的50.4%。202_年安全费用计划7260万元,其中“一通三防”和防突方面的资金4479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1.7%。同时矿里在瓦斯治理材料、设备、人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2)、采掘巷道布置由总工程师把关,专业副总负责,优先考虑瓦斯治理需要。我矿采煤、掘进作业规程采取联合审批方式,瓦斯治理工程(抽放钻场、硐室等)与接续准备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每个采煤工作面投产前,由矿长和总工程师带队,按照治理规划对瓦斯治理工程联合验收,问题整改合格后报请分公司验收,否则不准生产。

5、组建专业队伍,提高专职人员待遇

我矿已经成了“一通三防”专业职能部门及地质测量中心,下一步要成了通风区。同时为了增加打钻力量,除了抽放区打钻队外,在开拓区还组建了专职打掘进超前探钻、瓦斯参数孔、探放水钻孔的队组,但是目前打钻工和专业地质技术人员数量不足。从12月开始我矿对打钻工全部实行计件工资,突破采掘一线工资标准,多劳多得。地质测量中心工资和奖金按照采掘生产区待遇。通过调整工资提高工作效率,吸引人、留住人,壮大队伍。

同时矿每季度评选“十佳”技术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从202_年开始,提高专业职能科室人员奖金并与本专业安全生产挂钩,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管好安全生产,增加收入。

第二篇: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文件瓦斯文件治理工作精神,认真落实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1、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长:王同现(矿长)

副组长:范振国(矿总工程师)、赵恩义(生产矿长)、付墙头(安全矿长)、赵新宽(防突矿长)汤立新(机电矿长)

员:杨新宇(通风科长)、王升(防突科长)、杨俊杰(安全科长)郑国印(调度主任)

张相臣(机电科长)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范振国: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2)、赵新宽: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安排。

3)、王升:负责南北翼采面瓦斯治理具体工作。

4)、汤立新: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 5)、张相臣:负责全矿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6)、杨新宇:负责全矿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健全,完善的组织实施工作。

7)、李建伟:负责全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及管理工作。8)、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实现煤矿本质安全,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四、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1、矿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2、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

我矿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正常运行,按原煤实

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每吨煤提取10元。

五、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及标准

1、通风系统管理

1)矿年初在安排生产计划前进行的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工作由通风科配合技术科完成,以确保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2)为确保井下通风畅通,减小通风阻力,全井主要进风巷,采区上下山和回风巷的净高必须符合要求,以及巷道的杂物清理,坑木堆放整齐等工作。

4)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通风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审批,方可实施。5)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由机电矿长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6)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水泥、沙浆、砖砌碹安装并做摸面,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置。7)通风队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月三次的测分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8)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个生产区域布置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不存在串联通风。

2、局部通风管理

1)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矿长负责检查验收

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2)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所有工作的局扇必须保证24h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

3)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机电矿长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由总工办配合机电队负责组织实施。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4)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接头必须采用双翻边接头法接严密。不能转直角,以确保工作面风量。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防静电风筒。

5)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应采用设置风障法处理。

3、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1)掘进巷道贯通前,安全员负责在巷道相距20m前,向井口、生产班组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由通风队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事先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2)井口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安排生产班组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且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

3)贯通时,各负责人必须负责现场指挥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地面建立瓦斯治理监控室。

2)井下总回风巷,各区域回风巷各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均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各掘进工作面都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总回风巷配备一台风速传感器。

3)井下每台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都由机电矿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及局扇开停传感器。4)新购监测监控系统产品,由机电负责人负责严格检查其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5)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悬挂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都由监控员负责设置,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

6)监控员负责每月对监控设备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7)每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监控室,瓦斯传感器的移动,悬挂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更不得人为封堵瓦斯传感器。

5、瓦斯检查及瓦斯排放

1)井下每班每个采掘作业点都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检

查瓦斯,同时实现“瓦检员检查、便携仪挂点、悬挂瓦斯探头”的瓦斯三同时管理。

2)每班瓦斯检查员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且做到当班当次“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或假检。另有跟班安全员不定时巡回检查。

3)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由机电负责人负责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由技术科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其措施进行瓦斯排放。5)井下配电硐室,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被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6)局扇因故障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首先检查局扇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能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7)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进行多次排放,严禁“一风吹”,使排放出来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6、防灭火管理

1)由技术负责人制定地面防灭火措施,井下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按其实施。

2)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由通风队负责把供水管路敷设到井下各作业地点,采区回风巷并兼用于防尘。

3)各井口检身工,必须负责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杜绝井口20米范围内的任何火源。

4)采区设计都采用后退式布置,盲巷密闭都必须用防火材料(如红土、沙砖)掏槽密闭,以防止采空区漏风产生煤炭自燃,设置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

5)在井下各个机电硐室,电气设备旁都由机电科负责设置一台便携式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后,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向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并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必须由通风科和安全科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

7、综合防尘管理

1)完善防尘管路系统。通风队负责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每隔100米处安装一个三通闸阀;每个采掘作业点,调扩作业点必须有洒水装置;每个装车站煤仓放煤口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且保持供水正常。

2)洗尘队经常清除作业点及其它巷道的浮煤、粉尘,并冲洗巷道帮壁。

3)主井口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以净化风流。

4)通风队负责控制选择合理的供风量,风速一般在1.2m/s左右,即能稀释瓦斯又不会导致粉尘飞扬。每季度对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量1次。

5)在每个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回风巷设置一组隔爆水棚(袋),且每组水棚的水量必须有300kg ,并不定时地更换水。6)掘进工作面钻眼采用湿式钻眼,爆破采用水炮泥。7)对于个别作业点,除上述防尘措施以后,仍有大量粉尘悬浮于空中,则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8、井下爆破管理

1)井下每个爆破作业点的爆破工作必须由一名专职放炮员担任,使用专用发爆器,爆破母线采用绝缘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且不能与电缆挂在一起(>0.3米)。

2)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并严格按爆炸材料领退制度进行领退。

3)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放糊炮。

4)每次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一炮三检查”制度。

5)若通电后不响,必须把母线取下扭接短路,等15min后方准沿线路检查,若因线路联接不良造成的,可重新联线起爆,若是残药瞎管,则必须待炮烟吹散后,由瓦检员、放炮员和班组长共同到迎头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迎头工作。

6)如出现瞎炮,则不准用手拉、镐创、压风吹,不得沿残眼打眼,必须在距瞎眼0.3m以外的地方打一平行新炮眼,重新装药、设警戒、起爆。放炮员必须在起爆后详细检查煤矸,找出未爆的残余炸药、雷管。

9、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1)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负责人组织检验其“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安装使用。大修后的设备入井前必须经其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2)井上、下装设防雷电装置;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电缆悬挂必须

符合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设施必须齐全,并有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3)井下供电应做到“两全”、“三坚持”、“三无”、“四有”、“两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风电闭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保护装置。

4)矿灯集中统一管理,进行严格的领退登记记录。严禁在井下拆修或搞打矿灯。

10、安全培训

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员职工大会,进行以瓦斯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全员熟练掌握本矿瓦斯综合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各工种(岗位)的基本要求。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六、本方案若与上级法规相抵触时,则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实施。

第三篇: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刘家祠联办瓦斯治理方案

矿井瓦斯治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为进一步贯彻执行镇雄县煤炭局关于煤矿瓦斯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瓦斯专项治理活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一)、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华书(法人、矿长)

副组长:刘 威(工程师)

组 员:胡仕均 刘元润 杨泽书 吴德强 彭从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光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李华书:负责全矿瓦斯专项治理全面工作。

2)、刘

威:负责全矿瓦斯治理技术方面的工作

3)、胡仕均: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4)、冯光均:负责瓦斯治理具体工作的人员安排。

5)、聂多永: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6)、吴德强:负责全矿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7)、胡付强:负责全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及管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井瓦斯治理包括: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2)严格执行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3)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制度;

(4)严格执行盲巷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规定;

(6)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地点及检查次数规定等。

(二)、瓦斯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

2、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3、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定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并定期校验合格;入井时应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温度计等,以检查高冒处的瓦斯浓度。

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各副矿长、各采掘机运通区(队)长、爆破工、电工、班组长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5、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检查程序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6、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超过3.0﹪)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矿长汇报。

7、瓦检工作不得发生空班(瓦检员未上班)、漏检(瓦检员不负责造成当班有一处或者多处未检查瓦斯)、少检(瓦检员不负责,没按规定次数检查瓦斯)、假检(瓦检员没有实地检查,而是填写虚假检查数据),必须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检查日期、地点、每次检查时间、班次、数据等必须完全一致)。

a)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的盲巷区域。

b)通风瓦斯日报表,每天必须送交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三)、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为了防止瓦检员迟到、早退或无人接班,避免分工区域出现无人检查、监视的空岗状态,从而保证能及时发现、处理通风瓦斯隐患,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1、井下交接班地点

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入口的新鲜风流处交接班;

掘进工作面:在局部通风机处交接班。

2、井下交接班时间

早班:不超过7:30

中班:不超过15:30

夜班:不超过23:30

瓦检员不得提前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班地点等候交班。

3、交接班内容

(1)分工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煤尘、防突、放炮、局部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是否需要下一班处理或者采取措施。

(2)分工区域的通风设施,、装备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

(3)分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种“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

(4)矿领导交办的工作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4、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班人和接班人必须在交接班手册(记录本)上相互签字,记录备查。

5、防止“空岗”。交班时,如果下一班的瓦检员未到班,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值班矿领导,听候安排,不得擅自下班。(四)、排放瓦斯制度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或其他原因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编制瓦斯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有组织地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措施内容

(1)排放回风系统内撤人、断电、警戒;撤人及断电范围、警戒位置、断电及复电执行人必须在措施中明确。

(2)排放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0%。

(3)设置排放基地,基地应设在进风侧的新鲜风流中。

(4)排放方法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排放方法及步骤都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5)排放必须在汇合风流口靠新鲜风流一侧控制风流进行。

(6)排放结束,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允许向排放巷道内送电,恢复工作。

3、由排放瓦斯组织指挥者组织参加排放瓦斯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措施,落实责任并签字。

4、排放人员进入排放区,对排放回风系统撤人,设岗警戒,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5、现场负责人下令按措施要求进行。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场负责人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准备情况,并请示开始排放。得到同意后,下令排放。

6、排放人员要严格按措施规定排放。排放时,必须观察局部通风机是否拉循环风。一旦出现循环风立即停止排放。

7、现场负责人组织检查排放效果,确认排放区内一切安全、正常后,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得到指令后,下令撤岗,并作好排放记录登记,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完毕。

8、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

(1)巷道中瓦斯浓度超过1.0﹪,不超过1.5﹪,由通风部门值班领导制定措施,由瓦检员按措施要求排放。

(2)巷道中瓦斯浓度在1.5﹪~3.0﹪时,由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措施,经通风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指派现场负责人,并组织排放。

(3)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0﹪,由通风部门编制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排放。通风、安全、生产、机电、救护等部门派人参加排放。

参加现场排放人员的职责和现场负责人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由通风部门编制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排放。救护人员带机排放,通风、安全、生产、机电等部门协助。参加排放人员的职责和现场负责人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5)全风压通风地点出现瓦斯超过规定需要排放瓦斯、或特殊情况(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高冒区、突出孔洞等)排放,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措施,并组织排放。

(6)全矿井或区域性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措施,并组织排放。排放顺序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7)串连通风的排放瓦斯,必须先排放串联工作面,后排放被串联通风工作面。

9、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排放瓦斯:

(1)无批准的措施或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相符;

(2)排放措施未贯彻,未落实责任

(3)无排放瓦斯组织指挥人;

(4)无排放瓦斯现场负责人;

(5)应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不齐(当班瓦检员要参加分工区域的排放);

(6)排放瓦斯区域和受影响区段的停电撤人、警戒范围、通风设施等没有或没有全部标注在排放瓦斯系统图上。

(五)、盲巷管理制度

所谓盲巷,是指只有一个通道且未通风的独头巷道。盲巷内一般都积存有大量瓦斯,检查或处理不当,就容易发生人员窒息或瓦斯爆炸事故。

1、矿井技术部门要把好巷道布置、设计及现场施工关,做到一掘必穿,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2、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3、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区域,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供电,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杜绝或减少盲巷产生。

4、矿井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盲巷,掘进区队及生产部门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通知通风部门按规定处理。

5、盲巷的处理原则

(1)发生盲巷时,立即切断盲巷内的电源,在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2)盲巷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3)采取封闭措施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范围内都必须切断通向盲巷内的所有管线、铁轨,杜绝杂散电流引入盲巷内。

(4)栅栏或密闭应设在离巷道口小于2m的支护完好、四壁煤岩坚固的地点。永久性栅栏的设置:巷高大于1.8m时,设置高度不低于1.8m,栅栏孔不大于200mm×200mm,并牢固可靠。

(5)盲巷恢复生产需通风排放瓦斯时,必须按排放瓦斯制度的规定执行。

6、盲巷必须设置禁止牌和检查牌,同时建立台帐。牌板内容包括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处理方法,检查时间、检查人、存在问题及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消除时间等。

7、盲巷必须定期检查:已密闭的盲巷,每天由本区域的瓦检员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密闭和栅栏的完好情况及密闭前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并记入牌板和手册中。每次检查都取其最大值作为检查结果及处理依据。当栅栏、密闭有问题或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8、进入盲巷检查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否则任何人不许进入盲巷检查。专业救护队进入盲巷检查时必须按盲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方法进行。

9、盲巷管理要做到现场牌板、台帐、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四对号”。(六)、严格执行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20m3/min、进回风巷道净断面8㎡以上,经抽防瓦斯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最高允许浓度1.5﹪,按管理权限报批,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专用排瓦斯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2.5﹪,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6、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 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瓦斯浓度不超过0.5﹪。

9、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0、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系统中,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进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11、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1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订措施,进行处理。

13、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而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七)、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地点及检查次数

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械电气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瓦斯可能超限或积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1、矿井瓦斯检查地点:

(1)总回风巷;

(2)采区回风巷;(3)采掘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

(4)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

(5)采煤工作面刮板运输机槽;

(6)采煤工作面采空区侧;

(7)井下机电硐室、钻场、密闭、盲巷口栅栏处、顶板冒落或突出孔洞。

(8)放炮地点、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

(9)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回风流中机械电气设备附近;

(11)其他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等。

2、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次数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工作面迎头5m内并安装瓦斯监控报警仪。

(2)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

(3)当班无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对其他机电硐室和巷道,每班至少也应检查1次。

(4)其他作业地点或应该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的地点,其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但每班至少检查1次。

(5)每班检查瓦斯的次数,正常情况下应在当班平均分配;特殊情况下(如瓦斯涌出异常)应随时检查,不受检查次数的限制。

第四篇:煤矿瓦斯治理

煤矿瓦斯治理

一)加大投入,完善安全系统与装备

煤矿企业特别是资源整合后的煤矿企业要根据《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要求自觉增加安全投入,完善瓦斯综合治理系统和装备,对瓦斯治理要做到“可保尽保,应抽尽抽”。

1、完善通风系统。按照“缩短通风流程、扩大通风断面、减少通风阻力、增大通风能力、提高抗灾能力”的原则,优化通风系统,做到网络简单,风流稳定,系统可靠,风量充足,风速风质符合要求。矿井有效总风量富余系数应在1.8以上。

2、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对已安装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要按照“大流量、定抽泵、大管径、多回路”的原则,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建立地面永久性瓦斯抽采系统。对依靠机械通风的矿井,要按此原则和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

3、完善防灭火系统。有自燃发火倾向的矿井,必须购置一氧化碳检测仪,井下所有设备、设施等达到消防要求,有条件的矿井要建立防火灌浆系统。

4、进一步完善防尘系统。健全防尘设施,安装隔爆、喷雾降尘和洒水控尘设施,有条件的矿井要实施煤层注水,装备除尘器。井下粉尘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5、完善监测监控系统。矿井必须购齐备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仪表,包括备用主机,保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局扇和移动抽采泵必须安设开停传感器。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运行保障机制,健全“人机瓦检”瓦斯检测双检体系。

6、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配备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并保障正常使用,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年内所有矿井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配齐隔绝式个体自救器,淘汰过滤式自救器。

(二)强化培训,狠抓职工队伍素质提高

1、建立并严格执行煤矿专业技术岗位制度,严格技术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提高技术岗位准入门槛。

2、建立与瓦斯治理利用相适应的人才机制,包括教育培训机制、人才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创造“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

3、建立和完善正常的职工教育培训机构,有计划地进行全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工作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三)强化技术,推进煤矿科技进步

1、推广原煤层开采技术和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

2、推广瓦斯预测技术。主要有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压力测定技术,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技术及方法,矿井瓦斯富集(异常)带预测技术及方法,保护层开采及强化瓦斯抽采条件下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预测方法等。

3、推广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主要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技术,工作面突出危险预测技术,区域性和局部防突技术等。

(四)严格管理,落实安全规程和措施

1、各煤矿企业必须将《煤矿安全规程》落实到生产管理全过程中。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是煤矿瓦斯治理的技术性文件,煤矿要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加强矿井地质测量工作,准确掌握矿井瓦斯地质变化情况,瓦斯赋存和涌出的变化规律,及时制定和实施各种防范措施。

3、各煤矿必须按要求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和矿井内所有可采煤层的自燃发火倾向与煤尘爆炸性危险的鉴定工作。

第五篇:路边煤矿202_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瓦斯治理技术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开展好瓦斯治理技术方案活动,促进路边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作为瓦斯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1、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路边煤矿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生产办、通风队、机电队、运转队等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孟凡彬

副组长: 刘成强相恒富潘亨祥周为心

组员: 寇堂军李祥波郭清满王高见霍军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①.组长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②.副组长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③.成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健全,电气设备的管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以及巷道布置等组织实施工作。

3、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AQ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实现煤矿本质安全,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三、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1、矿每月召开至少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2、矿每年对各区部、各班组进行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定,以确保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四、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正常运行,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用的安全费用。

五、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及标准

1、通风系统管理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