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农党建



第一篇:泸农党建

泸农党建

第一期

(总第008期)

中共泸西县农业局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五日

目录

● 县农业局狠抓党建工作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2)

● 县农业局认真学习贯彻县党代会精神………………………......(4)

● 县农业局认真组织收看云南省抗灾救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实况…....(6)

● 县农机化学校开展帮抚结对春节慰问活动………………..…...(7)

● 县农技中心组织召开乡(镇)农科站长会议...……………….…(7)

● 用努力结出“优秀”花实………………………………………..…(8)

2谋发展的和谐氛围;坚持深入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新方法,积极消除不良倾向,教育了党员干部,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突出的成效。

四是着力抓好活动载体建设,大力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党员干部下乡服务“三农”设岗定责活动,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派出党员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深入农业生产一线,指导农业生产,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帮助新农村建设挂钩村理清思路,指导产业发展;按照“领导在一线服务、干部在一线创业、政策在一线体现、问题在一线解决、形象在一线树立的„一线工作制‟和打造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高效型机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根据系统各党支部不同行业的工作要求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岗位职责)和服务承诺,制定党员形象标准,以此强化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形成群众向干部学习,党员向优秀共产党员看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人人勤奋敬业、个个爱岗奉献的浓厚氛围。

(县农业局党委

饶文东)

县农业局认真学习贯彻县党代会精神 按照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收看县党代会实况直播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局于202_年1月13日以局属各单位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收看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实况直播情况。

大会听取了县委书记黄兆坤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全力推进泸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张智俊同志作了《关于县第十一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党代表和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变动情况的说明》;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汤卫东同志作了《关于县第十一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泸西县党代表视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大会书面印发了县纪委202_年度工作报告和202_年度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通过学习,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一致认为,此次大会是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大会。贯彻好县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部门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好县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紧密联系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全面、深刻地领会县委书记黄兆坤同志在大会上所作报告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中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发进取,把学习贯彻县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同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扎实开展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结合起来,同履行部门职能、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开创我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

结合县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局党委要求局机关和局属各站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县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凝心聚力,克服当前农业农村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围绕农业增产、增

(县农机化学校工会

闻绘春)

县农技中心组织召开乡(镇)农科站长会议

2月23日上午,由县农技推广中心组织各乡(镇)农科站长在中心会议室召开乡(镇)农科站长会议,副局长段毅刚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中心主任程德荣主持。

会议首先由中心副主任谢娟、陈永超、万永全分别对202_年大春生产、测土配方施肥及蔬菜生产等工作作安排和布置。随后,中心主任程德荣对202_年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和布置,他强调今年的工作主要是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培训工作,各乡(镇)农科站要结合今年节令及品种特征特性抓好培训工作,抓好春耕、备耕工作;二是要抓好水稻旱育秧工作,各乡(镇)农科站要做好旱育秧的宣传、安排工作;三是要抓好粮食作物间、套种技术实施,重点抓好品种间、套种模式的技术实施;四是要抓好当前抗旱工作及小春管理、测产、总结工作;五是要抓好蔬菜生产工作;六是要认真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最后,段副局长对这次会议作了指导性讲话,认为这次会议开得比较及时、比较成功,并对中心202_年的生产安排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为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他希望各乡(镇)农科站必须做到“三抓”(即:抓重点、抓关键、抓特色);“五落实”(即:明确思路、科学规划和布局、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奖惩)。

(县农技推广中心)

用努力结出“优秀”花

由红河州运政处及红河州道路运输协会组成的“202_年度红河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先进单位‟„优秀管理者‟„优秀教练员‟”评选工作小组于今年2月到县农机化学校进行考评。

此次考评通过自评、实地考评、调查考评、汇总复评等多种评选方式评出了我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中的佼佼者。县农机化学校经过层层评选,最终不负众望,被评为202_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先进单位”。共有五名教练员被评为“理论优秀教练员”和 “操作优秀教练员”。(县农机化学校)

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广纳良言取发展真经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瞬息万变、机会稍纵即逝的时代,各行各业竞争日趋激烈,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意味着所有的竞争都不再仅仅是硬件条件上的差距,知识与信息已成为竞争中的法宝。

俗语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竞争的日趋激烈,我们只有依靠众人的力量,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成功。

党的十七大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泸西农机化学校从小事从实事做起,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在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学校召开了全体职工家属座谈会。会上校长李红清介绍了学校的总体情况,并代表学校领导班子感谢了每一位家属对学校职工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10教职员工家属发言踊跃,畅谈作为农机校一线员工家属的酸甜苦辣,虽说农机的工作是太累太忙太辛苦,但为了农机事业和小家的富足,他们能够理解家属的工作,并积极支持自己爱人及亲人的工作,尤其对农机的发展提出了许多中肯、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大家的相互沟通中,“贤内助”们谈得更多是对丈夫的赞扬、是夫妻间相互支持和帮助的感人故事。家属们通过校领导对爱人工作的介绍,加深了对爱人工作的了解,也更加深刻的理解了爱人对工作的热爱和执着,理解了自己爱人在工作中存在的责任、压力和重托。

李灼原的父亲说:“农机校召开家属座谈会这种做法非常人性化,农机校一直非常关心员工的健康,不久前儿子生病,学校领导对其进行了探望,对每个职工都非常关心,我非常感动。今后,我将一如既的支持他的工作”。

培训部主任陈芳的爱人说:“这次农机校召开家属座谈会,体现了对家属的重视。校领导抽空慰问我们,我们感到很高兴,我们会尽自己的力量,全力支持好爱人的工作,让她们没有后顾之忧,全心全意搞好农机工作”。

副校长张金明的妻子说:“爱人有这样的工作是一种幸福,我很理解他的工作,也希望自己可以帮到他,幸福的生活要靠自己双手来创造,非常高兴看到农机校这样发展壮大,我很感谢农机校领导和全校员工的努力,让农机校发展得这么好,让我们的小家可以更安宁富足”。

办公室副主任朱燕的爱人说:“她很辛苦,但是她真的非常热爱她的工作,我非常感谢农机校给员工提供了一个这么愿意工作的舒心的环境。以前,我以为我了解她的工作,现在才真正了解到她们不但忙,而且工作压力大,学校过去为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做出了很多努力,希望今后进一步改进员工的生活。今天,我的同事听说我要来开家属会都替我开心,我非常感谢农机校领导对我们家属的关心。”

党支部书记葛文灿在总结讲话中说道:“女同志最大的心愿就是家庭幸福,听了大家的发言我深受感动,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认真采纳。近5年来农机步伐加快,我们的生产任务很重,在座的家属们很多也有自己的工作,但还要更多的兼顾到自己的家庭,的确非常辛苦,我很感谢家属们给予我们员工的理解、支持和关爱,也希望家属们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关爱自己的家庭。让我们的小家更加温馨,大家更加兴旺。”会议最后为家属们送上慰问品和慰问金,以表示对员工家属的慰问。心与心的交流、沟通、理解、尊重涌动在农机校员工的家中。家和万事兴,无数小家的无私付出将托举起农机化学校辉煌灿烂的明天。(县农机化学校工会 闻绘春)

第二篇:农开局党建工作总结

农业资源开发局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局,就机关部门而言算是一个小单位,全局一个党支部共有24名党员。在单位小、党员人数少的情况下,如何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实现小单位同样有大作为的目标,我们坚持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证,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基础,以学习教育为重点,不断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创新党建活动内容,不断激发党员素质提高,有效地提升了机关党的建设水平。

一、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基础

二○○七年初局领导班子调整以来,局党组更加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同时,学习借鉴先进党组织的经验,结合本局实际,编写完成了包括议事制度等10项制度近万字的开发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从制度机制上保证了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对党员干部教育的落实。

一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健全,并充分履行职责。在局党组的直接领导和县机关党工委的指导下,支委会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谋划党建活动,较好地带领机关党员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给党员上一次党课,党员每月都积极参加参加组织活动,特别是七名老党员体现了老革命的夕阳红精神,年龄最大的孙学周已经是八十开外,曾经因患癌症动过网手术,无论是盛夏还是严冬,数年如一日,风雨无阻一直坚持参加党组织活动,从没有缺席和迟到,给年青党员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三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年一次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在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同时,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使全体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个人收入申报制以及述职述廉等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在认真抓好职能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科室党员、职工的管理教育,确保了所属部门科室党员、干部职工严格执纪守法,近年来,未发现一例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

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强化党员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不断探索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有安排、有部署,每月有学习。重点围绕农业开发工作的重大课题抓学习,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新形势下农业开发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利用“三会一课”、网络平台、内部简报、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机关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市场经济、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抓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体现了学习内容的多样性。在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对学习教育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除集中学习、短期培训外,还组织党员进行党的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举行升国旗仪式,到通州监狱接受禁示教育,进行廉政歌曲比赛和书法绘画摄影展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二是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讨论。机关党员和全体干部职工都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提炼了各自的核心价值理念,引导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自觉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以实践。

三是认真抓好党员的组织发展。我们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坚持发展党员工作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十六字”方针和有效地落实了发展党员上级把关制度、新党员预备期转正谈话制度。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年内先后两次按规定程序对两名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分别进行了全面实行了考察制、考学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了新发展的党员素质优秀、群众基础好。

三、创新党建活动内容,不断激发党员素质提高

创新党建活动。围绕“三服务”,我局结合部门职能,努力打造机关党建品牌。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招投标以及良种推广招投标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的做法和经验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和交流;同时,机关党组织始终注意抓好老干部和工作工作,机关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尽可能听取和

吸收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向老同志报告工作,支持老同志以各种方式参与如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并创造条件组织一些活动;机关工会等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开展基本正常。

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充分体现。通过各种活动教育机关党员积极参加党内活动,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联系群众密切,机关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

高,全体党员精神面貌新,工作认真负责,所有党员都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结对挂钩扶贫活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先后帮扶特困家庭,慷慨解囊数千元,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送去了组织的关心和党的温暖;四川汶川大地震之后,全局党员和干部职工自发踊跃捐款4000多元,之后党员同志再一次伸出温暖之手,积极交纳特殊党费6400元;在全县兴起的环境革命中,机关20位同志,从领导到职工,从党员到群众,从年轻女生到年届六旬的老同志,无论是在包干区还是在帮扶结对的芳泉社区,无论是工作是还是在双休日,无论是阴雨天还是骄阳似火,无一例外地,积极投入到包干区、社区打扫卫生、路段值勤维持秩序,参加义务劳动。年轻科长李怀东、林一纯两位同志,放弃休息、不辞辛苦、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被拆迁户的工作,为支持城镇改造作出了贡献。

第三篇:南渝泸高速材料

关于合川区二郎镇及西部片区发展情况的

汇报 一、二郎基本情况简介

二郎镇位于合川西北部,距合川主城区63公里,与四川省南充市武胜县、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重庆市潼南县毗邻,素有“一脚踏四县”的美誉。镇域幅员面积38.1平方公里,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全镇辖7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5526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000余人。

二、独特的区位优势

距武胜、蓬溪、潼南3县距离约45公里,距南充主城、遂宁主城约65公里,是重庆、合川通往渝西北及川东北地区的交通要道。二郎镇商贸经济繁荣,周边的12个乡镇赶集的较少,逢场天二郎镇人数达3-5万人,辐射半径约20公里、40万人,成为周边乡镇的农副产品和工业产品的商贸物流中心。素有“五马归槽”、“合州旱码头”之称和“隔场五里听沸声”的市场繁荣景象,具有独特的边界区位优势和较强的辐射能力。也正是由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加之小城镇建设成绩突出,202_年被重庆市列为100个重点中心镇之一,也是合川重点发展5个小城市之一,由于传统文化项目高跷独树一帜,于202_年被评为重庆市民俗文化之乡。三、二郎镇及合川西部发展规划

(一)二郎镇发展规划:按照重庆市重点中心镇和重庆民俗文化之乡的总体要求,区委区政府将二郎定位为合川5五个小城市之一,结合二郎镇辐射半径和发展需要,十二五城区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4万人口,十三五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10万人口。

(二)合川西部发展规划:西部片区由嘉陵江以西的二郎、燕窝、龙凤、三庙、隆兴、古楼、太和7个镇组成,该片区以二郎镇为中心,以城乡统筹为总领,以镇域产业园和小城市建设为契机,以商贸流通为引擎,重点发展二、三产业,同时,做好特色农业、定单农业和农业合作社的推广,强力推进“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巩固农业的优势地位。

四、合川西部片区交通状况及规划

目前国道212、304线、省道王兴路及兰渝铁路穿境而过,其中兰渝铁路货站距二郎城区15公里,随着今年212国道线的改造升级,二郎镇的交通将一步便捷、通畅。五、十二五二郎主要发展情况介绍

按照建设“富强二郎、宜居二郎、活力二郎、和谐二郎”的总体思路,以打造“产业发展高地、公共服务高地、小城市建设高地、商贸流通高地”为抓手,全面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一)做大做强镇域经济,打造产业发展高地。合川区工业园区二郎拓展园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十二五将建成1—2

平方公里,同时积极争取市级特色产业园区。产业园主要布局有木器加工、家具(居)产业、机械制造、食品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形成发展要素聚集洼地,突出园区和项目建设,构建对区域经济贡献度强的产业体系,十二五末二郎镇工业园区将初具规模,可吸引带动5000—8000人的就业,形成5-8亿元的产值,近亿元的税收,常住人口将达到20000人。

(二)改善教育卫生服务功能,打造公共服务高地。结合二郎优质的教育产业和高起点规划建设的医疗卫生条件,镇党委政府将积极引进名师和名医,并适时推进“名企+名校”合作机制,引进1所高级中学和1所高职院校落户二郎,增强对周边人群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以优质的教育条件和医疗服务,辐射和带动周边约10000人到二郎落户定居。

(三)高起点规划建设小城市,打造小城市建设高地。按照区委区政府小城市规划建设定位,完善小城市功能,增强小城市吸引力,奠定小城市框架,使二郎成为具有强大的引领带动力、吸引集聚力和辐射扩散力的区域性中心小城市。通过宜居宜业的城市建设,吸引带动周边群众到二郎定居创业。

(四)提升边贸经济,打造商贸流通和旅游高地。随着产业升级、城市提质和旅游升档的快速推进,配套以完善的医疗卫生条件和优质的教育教学质量,预计将于五年来集聚约50000人来二郎工作和生活,形成一个固定的消费群体。结合

旧城改造,引进业主投资2亿元建设集商场、超市、家具、建材、小商品以及酒店、写字楼、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3—5万平方米综合性商贸中心、2万平方米拆迁还房和10万平方米商品房。届时将辐射带动周边12个乡镇的商贸流通产业。同时引进业主对清佛寺进行改造,通过土地流转建设仿古街、修建农家乐、规模发展立体农业,打造集休闲、观光、娱乐、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旅游高地,提高二郎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周边群众和城市居民到二郎镇消费,拉动二郎镇的经济。

六、肯请支持事项

按照二郎镇及合川西部片区强劲的发展势头,到十二五末二郎镇将形成产业将初具规模,城市常住人口超过50000人的小城市,这样就迫切需要良好的交通环境来支撑,从二郎及西部片区现有的路网骨架和十二五合川及重庆道路交通规划建设情况来看,西部片区还没有大型骨架路网,特别是龙多片区,现“南泸”高速公路将从二郎附近经过,这条高速路对合川二郎乃至合川西部交通路网改善和将来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肯请贵院在初设和布局建设上给予二郎镇大力的支持和关照。

第四篇:泸市价费[202_]51号

泸市价费[202_]51号

关于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民政局,各县、区物价局、财政避: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2_]7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川价费[202_]77号

关于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民政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由于燃油、水、电价格上涨的因素,使殡葬服务的成本随之增加,为了既有利于推进殡葬改革又使殡葬事业单位保本微利,得以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部分殡葬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特需服务作适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遗体接运费普通殡仪车,按往返实际公里计算。10公里以内每车次60元,不足限额公里的,按限额公里计收;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5元。

二、遗体火化费三级殡仪馆,每具遗体120元;二级殡仪馆,每具遗体160元;一级殡仪馆,每具遗体200元。未上等级的殡仪馆,可参照三级殡仪馆的标准收费。使用高档火化设备火化遗体仍按川价字费[1997]256号文件执行。高档火化设备是指带烟气处理系统和全自动控制系统,遗体能整进整出的YQ2000型(含YQ2000型)以上的火化炉。

三、骨灰存放费骨灰存放按年收费,不足半年按半年收费,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三级殡仪馆,每盒每年40元;二级殡仪馆,每盒每年50元;一级殡仪馆,每盒每年60元。未上等级的殡仪馆,可参照三级殡仪馆的标准收费。使用高档骨灰寄存室属特需服务,高档骨灰寄存室是指骨灰寄存室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室内装修彩环保型材料,防火、防盗设备齐全,骨灰存放架应为铝合金或新型的塑刚材质的密封柜,每平方米的骨灰存放不超过10盒。高档骨灰存放不得超过骨灰存放总是量的20%。

四、殡葬服务其他收费项目、标准及服务内容,仍按川价字费[1997]256号文件执行。

第五篇:泸市府发200627号

网发

泸市府发„202_‟27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泸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此件从网上发出)

泸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和管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和管理。

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自主权,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监督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应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泸州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机关。其中:基本建设类的外商投资项目由泸州市发展改革委核准,技术改造类的外商投资项目由泸州市经委核准。在本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属本市核准权限以内的项目,由泸州市投资主管部门办理核准手续;需报国家、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泸州市商务局及区县商务部门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机关和综合服务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拟订发展外商投资企业规划;

(三)依照权限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四)办理产品出口型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资格认证材料的上报;

(五)调解、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行政投诉,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六)协调、指导企业执行合同、章程,监督企业解散和清算。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

第九条外商投资企业不再设主管部门。

第十条劳动、工商、财政、税务、外汇管理、海关、银行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提供服务。

第三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一条在本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由项目申请人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由外国投资者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申请;申请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的,由中方投资者申请。核准机关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文件、资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或转报。

报送各级核准机关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投资方式、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三)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

(五)涉及主要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测算;

(六)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七)按规定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

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五)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七)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八)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报国家核准的项目,(四)、(五)、(六)项应是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需办理进口设备免税证明的,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转报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第十二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持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文件报审批机关审查。有审批权的商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外商投资企业报批合同、章程时须呈报的附件应包括:

(一)申请批准合同、章程的报告;

(二)《合同》、《章程》原件;

(三)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文件;

(四)工商局核定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各方合法开业证明/身份证明(如系个人投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个人投资须出具存款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资格证明;

(六)出资设备清单和拟进口设备清单;

(七)如有授权需法人授权委托书;

(八)董事会成员名单和双方投资者签署的委派书及身份证明;

(九)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资产评估报告。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者应在接到核发的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证书和必备文件、资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外商投资企业成立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及有关文件、资料,向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办理有关手续,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在中国境内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帐户。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以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资产作为投资的,对以国有资产与外商合资、合作的,应同时提交依法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引进的机器、设备、物料等作价出资的,申请验资前须经商检部门进行财产鉴定。

第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期间,如有增加注册资本、转让投资权益、地址迁移、改变合作条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期限等,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并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税务、财政和海关等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终止的,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工作结束后,向税务、财政、海关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告原审批机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六条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宣告解散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按法定程序清算,公布清算结果,缴还批准证书,并向税务、财政、海关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章 企业经营、管理和享受的服务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自主权,加强协调工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际上先进的科学方法管理企业,及时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申报需要批复和解决的事情。

公安、工商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外商投资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对侵犯外商投资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应及时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依照经过批准的合同、章程进行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劳动和财务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各方应当依法按合同或者章程的约定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报原审批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财政、税务部门备案。

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对企业出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商务、财政、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集中联合年检。

第二十条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到位,交付验资报告后,可以申请办理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申请上述证书时,应当向企业所在市、区县商务部门提交申请考核报告以及有关文件,由市商务局将有关文件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四川省商务厅审核确认。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建设、生产经营应严格遵守国家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涉及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物资,应当在立项前向商务部门申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依法经营所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汇出境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出境外。

第二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如实反映经营核算情况,定期向财政、税务等报送会计报表。报表和清算报表应当附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税务部门确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外商投资企业从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票证,经税务部门审核认可,方可作为财务收支的合法凭证。税务部门可以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其他单位、个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六条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享有与市内其他企业同等的待遇,市、区县经委(经济和商务局)应商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第二十七条金融机构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应一视同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前提下,对有市场、有效益的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及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予以积极信贷支持。第二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各类培训和评比活动,不得向企业强制摊派人力、物力、财力。

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有权拒绝。

第二十九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检查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的专项检查外,任何部门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检查。

第三十条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参加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可以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咨询服务活动,协调投资各方关系,反映外商投资企业的要求、开展联谊等活动。

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综合服务管理部门应经常加强同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负责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信息,推荐合作项目,帮助办理有关手续,受理并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协调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各类服务。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会议或采取其他形式,听取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投资软环境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测评。对外商投资企业反映较好的典型事例予以通报表扬;对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部门,经核实后,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员工权益与义务

第三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招用员工,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休息休假、接受职业培训、取得劳动报酬、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员工有权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的员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保守商业秘密、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方员工必须履行接受国防教育、依法服兵役、计划生育等法定的义务。

第六章 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各方对于合同、章程的解释或者执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以申请综合服务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调解决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 12 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十八条外商投资企业同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及工会工作方面的争议,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逾期不出资或者出资不足的,由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发出限期缴清注册资本的通知;逾期不缴清的,守约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审批机关可撤销该企业的批准证书,登记机关可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抄送原审批机关。外商投资企业无正当理由不继续经营,又不提出解散申请的,可以由原审批机关撤销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涉及债务纠纷的,依法清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不依法缴纳税款的,由税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四十二条不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或者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其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行政,搞好服务。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者侵害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本市投资开办的企业,适用本办法。第四十五条如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主题词: 对内对外开放外商暂行办法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泸州军分区。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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