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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吉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一篇:中共吉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吉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雷锋,不朽的丰碑、永远的榜样。近半个世纪以来,雷锋同志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坚定信念,奉献、敬业、创新、创业的崇高精神,影响并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干部群众奋勇前行。如今,雷锋精神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正在吉安大地上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向雷锋同志学习,树立道德标杆;与雷锋精神同行,汲取榜样力量。井冈儿女学雷锋、做先锋已蔚然成风:“感动吉安”人物用他们的真、善、美震撼了人们的心灵;市交警同志用敬业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公安交警队伍的公仆形象……新时代的雷锋精神与我市的井冈山精神水乳交融,成为激励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开发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的精神旗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活动意义

时代需要雷锋精神,人们呼唤雷锋精神。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近半个世纪以来,雷锋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为传扬,全社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我市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推进科学发展、实现进位赶超,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吉安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以“感动吉安”评选表彰活动、市“三大”主题教育、“吉安城市精神”大讨论等活动为推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使雷锋精神扎根吉安大地,融入时代生活,走进群众心灵,引领社会风尚,引导广大市民在奉献中体现作为,在付出中提升境界,在实践中传播文明,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发挥积极作用。

三、系列活动

1、切实做好学雷锋活动的舆论宣传发动工作。

(1)全市各类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体的作用,加强对学雷锋活动的新闻宣传。各新闻单位要制定学雷锋活动新闻宣传方案,开辟《与雷锋精神同行》等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集中在2月24日——3月底推出一批时评文章,及时报道和推动全市各地群众性学雷锋活动,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学习的活动以及“感动吉安”模范人物事迹等,在全市推出和宣传一批弘扬雷锋精神、为吉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宣传雷锋精神的时代意义。(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县(市、区)、全市各类新闻媒体具体实施)

(2)中国吉安网要常年开设学雷锋活动专栏,开展“寻找身边的雷锋”活动。积极参与全省“江西好人”网络评选;要制作刊播适应网民需求、适合网络传播的公益广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各县(市、区)、中国吉安网具体实施)

(3)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企业制作播发反映雷锋精神的手机短片,编创弘扬雷锋精神的手机短信。(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配合实施)

(4)全市要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制作刊播一批公益广告,在各地各类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刊播;采用悬挂标语、设点宣传、办板报橱窗、刊发简报等多种方式,对学雷锋活动进行社会环境布置,刊登、分发学雷锋活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充分利用社区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等阵地营造学雷锋活动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具体实施)

2、各地各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1)3月4日上午9点,在市中心人民广场隆重举行“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大行动”启动仪式,组织全市志愿服务队伍授旗及学雷锋签名活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井冈山报社、井冈山大学牵头)

(2)3月4日,在阳明东路开展“青春奉献红土地、志愿服务新吉安”学雷锋活动,现场开展系列咨询、义诊、环境清扫、义务献血、文明交通引导、免费家电维修等服务活动。(团市委牵头)

(3)3月5日,召开全市“弘扬雷锋精神,奋力进位赶超”座谈会。围绕雷锋精神的时代意义、弘扬雷锋精神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雷锋精神与吉安进位赶超等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道德模范和各条战线的先进典型进行座谈交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牵头。)

(4)继续开展好“感动吉安”人物事迹的寻找和发现,寻找真、善、美,并在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新闻单位配合实施)

(5)抓好“吉安城市精神”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凝聚人心,引领全市人民拼搏奋进,展示发展中吉安新的城市形象和城市文明。(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文明办、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井冈山报社、市社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配合实施)(6)继续抓好全市“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做到学习先进,修炼党性,提升境界,转变作风,投身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三大”主题教育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牵头)

(7)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党政机关“十万干部下基层、为民服务促和谐”活动,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节约型机关”、“十佳文明机关”等系列评选活动。(市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8)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前往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的宣传教育功能。(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具体实施,活动贯穿全年)

(9)开展“社科大讲堂”雷锋精神宣传系列活动。(市委讲师团、市委党校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10)举办“弘扬雷锋精神,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博文大赛。(中国吉安网牵头,江西吉安网配合实施,全市干部群众和广大网民参加)

(11)抓好“四城同创”、“十大和谐社区”、“十大和谐村庄”、“十大和谐企业”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系列创评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配合实施,活动贯穿全年)

(12)积极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参与全省“鄱阳湖生态文明示范村”文明帮建活动、“走进生态家园媒体行”集中采访活动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绿色环保志愿服务行动”。(市文明办、团市委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13)在工会干部中开展“学雷锋见行动、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为职工、帮一把暖人心”服务职工活动。(市总工会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14)社区要适应居民需求,广泛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服务活动,开展“社区学雷锋,做个好邻居”典型宣传活动,促进邻里关爱、建设和谐社区。(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实施,活动贯穿全年)

(15)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尊老爱幼、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系列传统美德教育实践活动。(团市委、市妇联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3、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

(1)开展“建设幸福中国”全市青少年主题读书活动和“读红色经典,做美德少年”主题实践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2)围绕“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把学雷锋活动纳入各级中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讲雷锋故事,学雷锋精神,做雷锋传人”系列活动,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活动。(市教育局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3)以“学雷锋,争做文明大学生”为主题,把学雷锋活动贯穿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之中,广泛开展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诗歌朗诵、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网上互动等活动,在井冈山大学和其他大中专院校营造“人人学雷锋,天天学雷锋,时时有雷锋”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井冈山大学宣传部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4)全市青少年积极参与“学雷锋 做先锋”江西青少年“十百千万”学雷锋活动。“十”,即依托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信息发布平台,每年推出10位雷锋哥(姐)。“百”,即每年创建100个雷锋班。以开展学雷锋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大、中、小学中深入开展雷锋班创建活动。“千”,即每年在基层组建1000支青年雷锋队。围绕便民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助老助残、法律援助、环境保护、文明交通、关爱特殊群体等内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群众困难。“万”,即在窗口服务行业创建10000个青年雷锋岗。在全省工商税务、银行、公安、交通、电信、电力以及部分工业企业中,以培养雷锋品质、弘扬雷锋精神为核心,以“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为重点,开展青年雷锋岗创建活动,年底由省、市、县(区)三级共青团组织分别进行评定。(团市委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4、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1)广泛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和工作站,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让吉安农村达到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的五个美好局面。坚持常年面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志愿帮扶活动,送温暖献爱心。(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2)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参与面向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的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教育科技、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环境整治等义务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困难,展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3)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团市委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4)积极参与全省“杜鹃花行动——江西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青果援”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希望之星”成长计划。(团市委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5、企业要结合自身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把雷锋精神转化为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营造良好氛围。

(1)各企业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一学三爱——学雷锋、爱企业、爱岗位、爱员工”活动。(市总工会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2)商场、集市、宾馆、医院、银行、邮局、电信、电力等窗口单位,要广泛开展“学雷锋精神,树窗口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对窗口一线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单位电子屏幕滚动学雷锋、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文明创建的宣传标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3)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行业,要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使之成为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活动贯穿全年)

6、推出一批弘扬雷锋精神的文艺精品。按照精品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要求,结合“五个一工程”、江西优秀新闻、文艺、理论“三大奖”以及歌曲、小品、舞蹈“三个一”文艺创作演出工程的组织实施,结合吉安实际,创作一批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公而忘私、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雷锋精神为核心内容的文艺作品,丰富和发展新时期学雷锋活动的内涵和形式,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文明意识,实现雷锋精神传播的多样化和常态化,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和道德情操。开展“金色童年”、“健康文明艺术周”文艺系列活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牵头,各地中小学校和市级文明单位配合)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学雷锋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建立起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团体积极配合、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学雷锋活动有力有效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在青少年中开展学雷锋活动、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职责。

2、立足基层,贴近群众。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青少年,多组织群众乐于参与的活动,多运用群众身边的事例,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统一组织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把集中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使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军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中,让学雷锋活动成为人们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过程。

3、创新形式,拓展内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行业特色、群众特征,提出学雷锋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要突出重点、区分对象,注重融合、协调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强化学雷锋活动的特色。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在总结和继承长期以来学雷锋活动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活动内容,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以新的时代内涵;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以新的形式;积极打造活动特色,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以新的吸引力。

4、加强督查,务求实效。要把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深化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的一项硬性指标。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行动,将全市学雷锋活动的各项内容均在3月份启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并及时向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和新闻单位反馈活动情况。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具体方案和负责人名单请于3月8日前报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市委宣传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第二篇: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国南昌新闻网 2012-03-05

(2012年3月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凝聚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倡导文明和谐新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2〕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义

雷锋是新中国培育出来的社会主义新人的典范,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时代的进步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这是顺应广大群众期望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加快我市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把南昌打造成为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共同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使雷锋精神融入时代生活,走进干群心灵,引领社会风尚,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三、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项目

1.每年3月5日,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同时,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道德模范故事汇”基层巡演等系列活动,对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和单位进行集中宣传。

2.结合南昌市“道德模范”评选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适时举办南昌市民道德论坛,开设“道德大讲堂”,研讨公民道德建设的形式和任务,展现南昌城市精神,推动“做文明有礼南昌人”活动深入开展。

3.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围绕“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主题,把学雷锋活动纳入各级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读书、“讲雷锋故事,学雷锋精神,做雷锋传人”主题教育、寻找身边“小雷锋”、“文明礼仪进校园”评选等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和广大青少年中营造“人人学雷锋、天天学雷锋、时时有雷锋”的良好氛围。

4.广泛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主题系列活动。不断完善各级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市、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农村四位一体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紧扣学雷锋主题,组织广大志愿者继续深入开展“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并围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及留守儿童、扶贫助残、文明礼仪宣传、文明乘车排队劝导、创建平安社区、清洁环境卫生、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绿色环保志愿服务等主题,广泛深入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同时,鼓励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带头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常态化。

5.大力培树妇女践行雷锋精神的典型,在全市广大妇女中坚持开展“践行雷锋精神:百万巾帼志愿者在行动”、“岗位学雷锋、巾帼建新功”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加入到“巾帼啄木鸟”、“红羽毛”医疗义诊、“粉月季”志愿服务等行动中。

6.加强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在推动学雷锋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的宣传教育功能。

7.在企业,结合自身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主题实践活动,把雷锋精神转化为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在商场、集市、宾馆、医院等窗口单位和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使之成为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在社区,适应居民需求,把学雷锋活动纳入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中,促进邻里关爱,建设和谐社区。

8.开展“学习雷锋、温暖南昌”等主题献血活动,号召全市各级力量“向雷锋学习,真情献热血”,大力提倡并鼓励长期定时的无偿献血,既学雷锋好榜样,又为公益献血事业做贡献。

9.高度重视对雷锋精神的学术研究,把雷锋精神和八一精神、南昌城市精神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列出一批重点研究课题,推动学雷锋活动形式、手段持续创新发展,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凝聚力。

10.加强对学雷锋活动的新闻宣传。市属各级各类媒体以开设学雷锋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大力宣传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宣传全市各界学雷锋活动的进展和成效,为学雷锋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学雷锋活动有声有色开展。

11.鼓励全市文艺工作者积极创作一批弘扬雷锋精神优秀文学作品,实现雷锋精神传播的多样化和常态化。开展有关雷锋和雷锋精神的优秀图书、影视剧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活动。

四、开展学雷锋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学雷锋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迅速制订活动方案,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精心组织,完善机制。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学雷锋活动有力有效开展。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学雷锋活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在青少年中开展学雷锋活动、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职责。

3.贴近群众,注重实效。要把学雷锋活动与践行南昌精神结合起来,与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学习宣传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起来,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社会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结合起来,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形成学雷锋活动人人参与、学雷锋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为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第三篇:中共邵武市委宣传部

中共邵武市委宣传部 邵武市教育局 邵武市新华书店

邵委宣联[2008]17号

关于在第十五届 “迎奥运,促和谐”爱国主义 读书教育活动中获奖教师和学生的表彰通报

各中小学、职业中专:

今年上半年市委宣传部、教育局、新华书店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紧密配合全国、省、南平市部署的“迎奥运、促和谐” 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我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了以征文、演讲等比赛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为表彰在我市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进素质教育在中小学校正常有序地进行,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三十年”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对获得全国和福建省征文比赛组织优秀奖、征文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690名优秀奖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通报表彰。希望

受表彰奖的单位和教师及同学再接再厉,在全国第十六届“改革开放三十年”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附:全国和福建省“迎奥运、促和谐”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

活动获奖名单

中共邵武市委宣传部邵武市教育局邵武市新华书店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抄送:南平市委宣传部、南平市教育局

中共邵武市委宣传部2008年10月10日印发

荣获全国第十五届“迎奥运,促和谐”

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名单

一、组织优秀奖:明鸿中学

二、特等奖

1、教师:林金妹(昭阳中心小学)

2、学生:危一婧(昭阳中心小学)三、一等奖

1、教师:陈峰(沿山中学)

2、学生:杨萃(邵一中)官邵英(沿山中学)四、二等奖(3名)

学生:曹丽婷(实小分校)陈冰颉(实小)梁凯娟(明鸿中学)五、三等奖(8名)

学生:周子琪(实小)周千千(越小)吴坚翔(职专)

刘婉婷(昭小)邓颖茜(六中)黄秋霞(五中)魏 巍(通小)胡彩青(七中)

六、优秀奖(690名)

1、中学

邵一中30名邵三中10名邵四中20名邵五中25名 邵六中30名邵七中20名职业中专20名明鸿中学30名 沿山中学20名 莲塘中学20名 水北中学14名 大埠岗中学10名屯上中学10名 洪墩中学15名 吴家塘中学10名 大竹中学10名肖家坊中学10名张厝中学10名善德中小学15名

卫闽中学10名金坑中学10名

2、小学

实验小学30名实验小学分校15名通泰中心小学30名 昭阳中心小学30名水北中心小学20名熙春小学20名 越王小学20名拿口中心小学15名故县中心小学20名大竹中心小学10名桂林中心小学10名东关小学15名和平中心小学15名 城郊八一小学20名洪墩中心小学10名 20名 肖家坊中心小学10名 吴家塘中心小学10名张厝中心小学10名下沙中心小学10名金坑中心小学10名

大埠岗中心小学

荣获福建省第十五届“迎奥运,促和谐”

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名单

1、优秀组织奖:熊水莲(实验小学)

2、教师辅导优秀奖:钱璐(职专)邱邵军(四中)

3、学生优秀奖(16名):

朱鑫悦(实小分校)王亚琦(实小)何凯(沿中)兰丽婷(沿中)伊忠贞(越小)丁丽琼(职专)吴鑫楠(昭小)邓毓楠(一中)邹夏(五中)杨晓燕(通小)邓含睿(水小)林梦如(明鸿中学)雷羽平(七中)黄梦奇(四中)邱雨情(卫小)王春秀(故小)

第四篇:中共白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白山市委宣传部 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白山监察分局 白山市公安局 文件 白山市广播电视局 白山市总工会 共青团白山市委员会

白山安监联发„2008‟3号

关于开展 2008年

白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企业:

按照国家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03号)和省六部门《关于开展 2008年吉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吉安监管政法字[2008]88号)要求,今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主要街路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站”。组织有关部门、企业、社区设立咨询站,以板报、挂图、事故图片展、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大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在临街建筑物上悬挂或张贴宣传规范用语。规模以上企业和城市社区在厂区和社区的主要位置设立咨询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区要出动宣传车,沿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全市各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协调。

“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全市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系列报道。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三)在白山市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警示用语。“安全生产月”期间,在白山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由市广电局、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四)在白山市人民广播电台举办专题节目,在固定时段播出安全生产警示用语、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等,进行安全文化传播活动。市广电局、市安监局负责落实。

(五)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市)的安全系列剧《平安是福》。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十一)积极参加全省“安康杯”竞赛。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文化建设、职工安全健康培训教育,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重要内容,以煤矿、建筑、交通、高危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吸引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安康杯”竞赛检查活动。由市总工会负责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协办。

(十二)积极参加命名白山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县(市)区、各行业、各企业继续以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和市里确定的标准和条件,对申请白山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单位进行审查,符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条件的,积极向省和国家推荐。由团市委负责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协办。

(十三)组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新闻报道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力求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白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

动。,通过互联网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网站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加强以企业和城市社区为重点的安全文化建设,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倡导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注重实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内部资源,调动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注重在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广大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举行升“安全旗”仪式,采用安全知识竞赛、争创安全文明示范岗、演讲、领导与职工安全生产恳谈会和安全生产图片展览等形式,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范、遏制事故的能力。

(三)突出活动主题,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这个主题,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工具,相对集中地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报道。通过开办专栏、制作专题、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

活动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对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项活动的主要成果,要形成文字材料,于7月5日之前报市安全监管局,以便及时上报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2008年白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中共白山市委宣传部 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白山监察分局 白山市公安局

白山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白山市总工会

共青团白山市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贾永德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润东 市农业委员会 腾伊发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朴顺玉 市卫生局纪检书记 鄂长江 市林业局局长 曹国臣 市文化局助理调研员 刘淑梅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炳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书记 袁清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大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陶文军 市旅游局书记 关长勇 市供销社调研员 庞义德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田晓斌 市粮食局调控科长 张建军 市消防支队处长 逄增起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习庆 副主任:李志强

成 员:郭光明、薛继金、刘汉生 尚金玉、李建凡、史振华

第五篇: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

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吉林市公安局文件 吉林市广播电视局 吉林市总工会 共青团吉林市委员会

吉市安监联字„2009‟1号

关于开展2009年吉林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团委,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和省七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将在2009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 1

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扎实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年”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安全发展。

三、活动形式和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吉林市安委会办公室、吉林市安全工程协会联合在媒体上向全市发出倡议,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和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

1、市安监局、丰满区、高新区、交通局(海事局)、建委、经委、供销社、质监局、市政公用局(燃气办)、市总工会、公安局、气象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农委、旅游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和部分驻市区的中、省、市直企业在世纪广场设安全咨询台和安全生产宣传展示板,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单。其他各县(市)区在主要街路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站”,以板报、挂图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签名活动。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及广大群众在印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条幅上签名,提高社会各界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

3、各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要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各级党委宣传部、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落实。

(三)在吉林市电视台、吉林市人民广播电台和吉林市交通文艺台和世纪广场电子大屏幕播放安全生产警示用语、公益广告。市广电局、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四)在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主要街道,采取宣 3

传板、挂图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识灾防灾意识。县(市)区安监局负责落实。

(五)开展安全文艺汇演和“安全伴我行”演讲活动。各县(市)区和有关重点企业要认真组织安全文艺汇演和“安全伴我行”演讲活动,选拔优秀节目向省里推荐,力争参加全国总决赛。市安监局、市总工会负责落实。

(六)积极参加省第三届安全生产论坛活动。广泛征集并向省安全生产论坛组委会推荐论文。市安监局负责落实。

(七)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以煤矿、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吸引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市总工会、市安监局负责落实。

(八)开展应急预案演练。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15日~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市及各县(市)区、部门及有关企业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特点,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九)参加吉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创建活动。对符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标准条件的积极向省里推荐。团市委、市安监局负责落实。

(十)宣传安全生产典型工作经验。组织有关媒体做好对2008年安全生产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工作经验的宣传报道。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安监局负责落实。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监管系统软环境、政行风建设宣传服务活动。加大对企业和群众服务的力度,各级领导带队,进工厂、进社区走访征求意见,面对面地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落实。

(十二)组织好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烘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1.市区主要营运线路的客运车辆悬挂“安全生产月”及“平安吉林”等宣传标语。2.网通、移动、联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向全市手机用户分别发一条安全警示语。3.铁路、车站、旅游景区(点)、建筑工地等在醒目位置悬挂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宣传标语。市安监局、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十三)开展“送法律法规到基层”和“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各县(市)区组织安全普法宣讲团分别到部分基层单位和校园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县(市)区安监局负责落实。

(十四)组织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包括工业、建筑、商贸、交通、电力、矿山等行业和企业。活动内容为:

1、在企业显要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大型宣传标语和安全旗,在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口号。

2、利用电视、刊物、板报等形式,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

3、在企业车间、班组内张贴安全宣传挂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十五)组织好乡镇、社区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社区、乡镇、村屯的主要地点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宣教挂图,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常识。县(市)区安监局负责落实。

(十六)组织好校园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校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普及消防、交通、用电、用火等安全知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大、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日常生活安全常识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主题队日活动。由教育局负责落实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朱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省煤监局吉林煤监站、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的领导同志担任;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领导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推进工作组及办事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各 6

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 活动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要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个主题。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三)强化服务,面向基层。各县区、各行业应结合实际,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组织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基层服务队,督促、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排查治理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扎实有序,全力推进。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22日前、7月5日前,以电子文本方式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监局)。

联系电话:4805699 电子邮箱:fgc4805699@163.com 附件: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吉林市煤矿安全监察站 吉林市公安局 吉林市广播电视局 吉林市总工会 共青团吉林市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活动

通知

抄 报: 省安监局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150份)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朱 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明臣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雪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 崔志刚 李洪岩

李鹏程 李永利 杜永生

张书文

刘 东 毛 晨 何宝林

赵雁凯 钱大波 沈国光 曾兆江 刘玉振 裴淑杰 石善江 苏彦河 闫海春 市安监局局长 团市委书记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站站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广电局副局长 市总工会副主席

市经委主任助理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农委副主任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杨中石 市工商局副局长 高 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跃春 市环保局副局长 邹建国 市旅游局副局长 雷 志 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运保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喜春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二、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总结表彰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任 崔志刚(兼)

副主任 宋梦良 王献臣 鲁运东

成员 王志有 徐卫东 刁玉峰 郭志明 范寿发 季春瑞 邱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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