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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临安市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007年临安市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第一篇:2007年临安市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07年临安市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临安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临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融入大都市,创新大发展,着力构建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的战略目标和市人代会提出的年度工作任务,2007年临安市科技发展项目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和科技创新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等选题立项。

一、重点领域

(一)高新技术产业。软件、微电子及光电子技术,数字、网络及通讯等关键技术及其产品的开发与应用;生物技术,纳米技术与产品开发;光机电一体化技术、优化设计与集成制造技术、激光加工及先进热加工技术、虚拟制造技术和并行工程技术、综合自动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中药现代化技术与产品开发;复合材料等新材料开发;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等节能技术,太阳能高效利用等清洁能源产业化技术,替代能源和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生物质能源开发与应用等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相关高新技术项目。

光机电一体化数控先进制造装备、自动化传感装置及检测仪表、节能型机电产品开发;高性能密封件、智能化电器、精密元器件、光气电控制元器件、高性能电子元器件开发;先进医药、医疗器件开发;空分设备、输变电工程设备、电梯叉车物流装备开发;新型工业“三废”处理设备、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开发。

(二)传统制造业。CIMS、ERP、虚拟装配、可视化分析等信息化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节能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等技术在电线电缆、装饰纸、绿色照明、五金工具、精密元器件和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中的推广、应用项目。专利等科技成果产业化 项目。

(三)现代农业。工厂化、集约化生产技术;专用型品种、肥料、饲料、农药、农业设备和配套种养技术;生物技术、基因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功能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及配套技术;智能化、精确化和数字化农业生产管理技术;农业生态技术和农业废弃物、污染物循环利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本地特色野生品种的选育驯化,优质、高产、高效良种培育及产业化。具有资源集聚优势、品牌优势、出口创汇能力的农产品示范、生产基地与园区建设。农业标准化、质量安全体系的研究与应用等项目。

(四)社会发展。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节能降耗技术与产品开发;重大高发性疾病预防、诊治技术,重大传染病、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控、预警和治疗技术,中医诊疗与辨证论治医药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食品安全、灾害预警预报等公共安全技术与产品开发;城市建设、商贸旅游等领域的高新技术应用推广等项目。

二、平台建设

1、科技创新平台。有效整合科技资源,解决支柱产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包括产业基地、行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等。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2、科技创业服务平台。科技孵化器建设、科技创新中介机构建设项目。

三、软科学研究

临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研究;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给临安的启示;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研究;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调查与分析。临安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的调查与分析;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加快科技强市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科技创新、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技术市场和中介机构培育的对策研 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的研究。推进临安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战略研究;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创新文化培育研究;第三产业发展战略重点研究等。

四、其它

其它有利于加快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建设,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项目可以自选。

主题词:科技

征集

项目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发改局、经发局、财政局。

临安市科技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日印发 签发:吴云海

校对:潘爱平

第二篇:申报科技项目指南

附件

2016年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16号)的要求和《江西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紧密围绕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协同创新和产学研结合,制定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基础研究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一)重大项目

1.生物医药领域

新药研发和药物制备新技术研究;中药有效成分作用机理研究;基于江南地区重大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机制以及疾病治疗新靶点和新一代药物递送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生物技术在水稻、油菜、柑橘等新品种生物育种的应用基础研究;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环保用生物制剂研发与应用的基础研究。

2.新一代信息科学领域

新型电子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视听、智能终端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宽带无线通信网络的信息理论基础、面向数字化设计制造的理论及算法、光电子器件和集成微系统的基础研究;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信息网络的应用基础研究;云计算技术研究;制造业信息化标准研究;多媒体服务及处理、传感器网络基础研究;基于网格计算的基础研究。

3.节能环保科学领域

水污染防治研究;生态恢复与环境保护研究;环境污染治理新技术研究;江西省地质灾害控制研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勘探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循环再生材料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相关基础研究。

4.新能源科学领域

太阳能电池关键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究;智能电网高效安全研究;能源高效转换与储存技术研究;太阳能、风能开发利用研究;生物质能源研究。

5.新材料科学领域

新型高性能铜、钨、稀土、钽铌材料、高性能玻璃和玻纤新材料、有机硅新材料、陶瓷新材料、生物质纤维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基础研究;先进材料在新领域应用的基础问题研究;传统材料改性技术基础研究;纳米新材料研究;新型催化材料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6.先进装备制造科学领域

汽车、飞机制造过程中关键器件的应用基础研究;基础设计理论、数字化制造、智能制造、特种制造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研究;现代集成制造技术、微机械及超精密加工应用基础研究;装备制造业相关的关键设备、部件制造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7.锂电及电动汽车领域

动力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安全性能、循环寿命、成组设计、成本控制等科学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电动汽车整车集成设计、电驱动平台、电机、电控等关键核心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

8.绿色食品科学领域

绿色稻米、水果、水产、生猪、家禽、茶叶、食用油、蔬菜等品种的重要性状形成机制、病害与防治机理、优异性状的基因或主效基因克隆、品种改良、精深加工、养殖环境可持续利用、安全快速检测等关键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

9.民生科技领域

疾病早期诊断和治疗新方法及预防研究;重大疾病发病机制及防治研究;中医药防治难1 治病及危害重病的机理及药物研究;节能新技术和新方法基础研究;水循环与水资源高效利用研究;重大自然灾害形成机理与预测研究;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基础研究;环境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鄱阳湖区域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应用基础研究。

支持强度:20-50万元/项。填报方式

登录《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基础研究计划→自然(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完成网上申报。

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人员。

主管处室:计划处

(二)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1.数理科学领域(1)数学

围绕数学领域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与应用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涉及信息科学中的数学理论,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和先进控制理论中的数学方法及其信息与数学学科交叉的研究。

(2)物理学

光物理与发光器件、低维凝聚态物理与量子调控、引力理论与粒子物理、纳米电子学与纳米光学、量子计算和量子信息相关的物理问题、(激光)等离子体物理及其应用、激光物理与量子光学、新型光电功能材料和复合材料物理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2.信息科学领域

太阳能光伏及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光电子器件、控制理论、模式识别、人工智能及数据挖掘、图像处理、高性能软件技术、网络与通信技术、信息安全协议的设计与理论分析等技术中的科学问题的研究。鼓励信息科学与数理、化学、生命、医学、材料等学科的交叉研究。

3.化学与环境科学领域(1)化学

围绕信息、生命、材料、环境、能源、核科学等有密切交叉和渗透的物质变化和化学反应的科学问题,重点支持新型有机硅单体、聚合物或有机硅功能材料、丙烯酰胺聚合物新材料、不对称合成、稀土化学、新分析方法或测试技术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2)环境科学

鄱阳湖污染物多介质环境过程、效应及控制;水利工程系统理论与应用;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的环境效应;鄱阳湖湿地土地利用及土地覆盖变化和碳循环;重大地质灾害和大规模人类工程活动对环境影响的机理;土壤过程与演变;土壤质量与资源效应等科学问题的研究。

4.生物科学领域(1)农业科学

江西脐橙等柑桔类特色水果和主要农作物生长机理及模型;食品安全;畜、禽、蜂新品种选育;良种开发、养殖关键技术;鄱阳湖生物资源和重要水产动物遗传育种及健康生态养殖学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交叉综合研究和原始创新研究。

(2)生物科学

重要功能基因的表达调控、开发及应用;生物资源繁育种植、生物基材料、微生物制造技术;生物产品新型高效的分离、纯化方法研究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5.医学科学领域(1)基础医学

常见重大疾病的细胞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重大疾病的细胞致病基因和细胞治疗,江西地区常见疾病预防、优生、优育等有关交叉学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2)临床医学

威胁人类健康的多发疾病、重大疾病、血吸虫等地方或区域性疾病的诊断、治疗与临床前和治疗过程中的应用基础研究。

(3)预防医学 环境对健康的影响、江西地区常见疾病预防、重要传染病流行特征及防治策略等有关交叉学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4)药学

现代中药、生物制药、化学制药、生物医学工程;新型给药系统、重大疾病的药效学评价等方面的基础研究。

(5)中医学与中药学

中医基础理论概念、内涵的规范化、热敏灸应用规律及其机理、中医病因病机的证治分类研究;中药药性理论与中药资源利用、中药炮制、中药药理、江西道地药材药效及方药药效及中药制剂关键技术与制药装备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6.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

重点围绕铜、钨、稀土等新材料产业技术、重大工程技术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针对提高传统产业竞争能力的高性能结构材料、半导体发光材料、太阳能光伏材料、陶瓷功能材料、环境能源材料、新型能源材料与动力锂离子电池、稀土掺杂光电功能材料;有机高分子能量转换基础领域若干问题;节能减排和低碳排放转化的基础领域若干科学问题;高精铜材、优特钢材、硬质合金、锂、镍钴、铅锌、铝合金等新材料;绿色资源开采、矿物材料的制备和加工;资源循环科学、水处理、空气净化、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等方面新理论与新方法研究;工程技术领域在数字化、智能化、精密化、绿色化方面等所面临关键技术中的科学问题进行应用基础研究。

资助类别及强度:

资助项目类别分为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资助强度:5万元/项。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一般项目申请者(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青年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年龄未满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人员,女性可放宽两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脱产研究生、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申请者(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4.申报学科代码按二、三级学科选择,有三级学科的必须选到三级学科。主管处室:计划处

科技重大专项

科技协同创新体

一、组建模式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省内龙头企业为主体,优势关联企业参与;以利益为纽带,集聚境内外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等各类优势资源;以攻克产业链关键、核心及共性技术为重点任务;以产权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有效监管、公司化运作为原则;组建按市场机制运行的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协同创新实体(研发公司)。

二、扶持方式

以财政扶持资金为引导,吸引企业、风险投资及社会资金投入。财政扶持资金采取有偿借款、贷款贴息等市场化方式运行。

三、重点支持产业

在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和新医药产业;重点支持新材料、节能环保、锂电与电动汽车、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关键领域;在新能源、航空制造、文化暨创意和绿色食品等产业具有重大突破的可给予支持。

四、申报条件

1.所属产业符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科技创新规划;

2.申报主体必须是由省内龙头企业牵头,优势关联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参股3 组建并独立运行的研发实体;

3.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项目,产业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能解决产业链环节的关键、核心及共性技术。三年内完成产业化生产,开发具有带动作用的新产品。

4.有高水平的专职研发团队。5.有固定的研发场地。

6.组建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7.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

8.申报单位属地政府对科技协同创新体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扶持。

五、申报材料

1.科技协同创新体申报书 2.股东或董事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审计报告;

5.贷款承诺书或协议。

支持强度:180~2000万元/个 主管处室:重大专项处

重点研发计划

一、工业领域

重点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在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航空产业、锂电与电动汽车、文化暨创意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出重点、集成攻关,实现突破。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为重点,以培育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产品为重点目标,为全省支柱产业加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重大项目

围绕国家《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科技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重点布局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1.新材料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重点支持稀有金属特色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金属冶炼工艺技术的优化、升级研究;稀土发光材料及其应用领域开发研究;新型稀土掺杂金属合金新品种、新工艺开发与应用研究;新型复合材料制备与应用研究;高强度热塑性树脂基及其碳纤维复合材料的开发与应用;新型储能材料、高性能结构陶瓷材料开发与应用研究;特殊用途的有机硅产品及其研究;高效能锰酸锂材料的开发与应用;生态安全的生物材料研制及其应用研究;纳米材料及其器件开发与研究。

2.新能源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重点支持高纯硅原料(多晶硅)提纯、太阳电池与组件规模化生产、先进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新型高效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单元、超高亮度LED发光芯片、高散热效率封装、新型高效发光材料开发与应用,半导体照明应用技术。

3.新一代信息技术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

融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3D显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基于全景城区全景商圈立体展示平台的江西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综合智慧服务体系;

围绕中三角城市圈和环鄱阳湖城市带,构建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交通、智慧健康等深度应用的技术融合平台,研制规模化商用的移动互联网可穿戴智能终端设备。

针对江西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计算需求,研发高性能计算模型和并行算法,突破并行计算交换网络关键技术,开发面向行业应用的高性能计算系统,构建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

4.先进装备与航空制造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汽车、高效节能发动机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工业机器人、专用机器人、精密装备及核心功能零部件开发,高档数控机床及重点功能部件研发,大吨位金属成形模具与装备技术研发;LNG储运设备研发,矿山设备、轨道交通、节能锅炉、通用设备设计制造及其高效、节能关键配套部件,煤焦化过程烟道气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及装备;智能控制及检测关键技术,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设计制造。

航空产品智能制造与装配关键技术应用,隐身测试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用直升机和通用飞机机载设备和系统。

5.锂电与电动汽车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重点支持电动汽车整车集成优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电动汽车专用底盘与系统优化技术,混合动力客车节能技术与相关智能化控制技术,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及专用车的研制,电动汽车轻量化技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及传动系统等核心零部件开发与优化技术,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提高技术,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及电池热管理技术,电控系统可靠性研究,电动汽车智能充电及并网关键技术。

6.文化暨创意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重点支持创意园区科技融合基地,现代数字出版技术平台建设,动漫产业与移动互联网游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瓷板画艺术产品创新,影视IP与网络游戏的融合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数字文化内容虚拟社区垂直运营服务,智慧旅游、非物质遗产的数字保护等新兴文化服务。

支持强度:50万元以上/项。

(二)重点(一般)项目

具有一定产业化前景的各工业高新领域内中试及以下的研究开发类等科技创新项目。1.新材料

(1)黑色金属新材料开发与应用研究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高效率、高性能、低成本洁净钢、碳素结构钢生产技术研究;超细晶粒钢材制备与加工技术研究;钢铁企业能源综合平衡、高效利用、绿色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研究;高强度、高韧性、低合金品种钢板生产技术研究;高性能汽车弹簧新钢种生产技术研究;高强度、高性能、超厚特种钢板生产技术研究;稀土在特种钢材中应用技术研究;废钢在钢铁新材料、新品种开发与应用技术研究;高性能、合金钢管生产技术研究。

(2)有色金属新材料开发与应用研究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铜、钨、钽铌、锂、稀土有色矿产资源高效、清洁化开发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研究;脉钨矿床开采技术优化综合研究,低品位与复杂难处理稀土资源有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研究;钨、稀土、钽铌工业的安全规范、能耗限额、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新型光电选矿设备的研制及其应用技术开发研究;铜、钨、镍、稀有、稀土金属及其合金生产过程连续化、自动化、短流程化、无害化、工艺标准化及自适应技术研究;特色(稀有金属)冶金过程检测、控制关键技术及装备;高性能钨合金材料生产技术研究;高纯锂盐生产制备研究;铷铯的应用技术研究;不掺杂制备粗颗粒钨粉生产工艺研究;含钨新型催化剂的研制;高性能高纯钽铌氧化物的生产技术研究;超细钽铌碳化物及其复合碳化物生产技术开发研究;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技术研究。铜、钨钼、钽铌、锆铪、镁及铝合金新材料、新产品生产技术研究;新型高性能稀土光转换、储光、储氢、磁致冷材料、磁致伸缩材料开发与应用技术研究;新型稀土发光材料制备技术研究;超细(纳米)稀土材料的应用研究;新型稀土镁、稀土铝、稀土铜中间合金生产技术研究。

(3)非金属陶瓷新材料开发与应用研究专项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新型超细、高纯度、非金属纳米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研究;新型电子陶瓷浆料制备技术研究;特种电子(压电、焦电、铁电、波介)陶瓷新材料开发研究;新型陶瓷传感器制备技术研究;陶瓷基复合材料制备工艺研究;陶瓷梯度功能材料制备技术研究;功能陶瓷器件薄膜化制备技术研究;结构陶瓷精加工工艺技术研究;陶瓷膜材料与膜器制备技术研究;高强度、超硬度、低膨胀陶瓷材料制备技术研究;高强韧性结构陶瓷新品种、新技术开发研究;稀土结构陶瓷、功能陶瓷材料的开发与应用研究。

(4)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 ① 有机硅新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有机硅单体及产品开发包括:甲基氯硅烷、乙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苯基氯硅烷、混合基氯硅烷、改性硅油、硅树脂、硅橡胶、硅偶联剂等有机硅产品及其生产技术的创新研究;太阳能用多晶硅化工基础材料的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包括: 三氯氢硅合成及还原新工艺研究, 三氯氢硅高纯化技术;氢气高纯化技术;副产品四氯化硅综合利用技术, 先进的自动化控制技术等;

② 精细化工产品开发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化工纳米材料生产技术攻关;应用于工业有机废水处理新技术、新医药中间体、新型农药中间体等方面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技术攻关;新型环保染料及其中间体的研究;水性环保涂料;油田、炼油化学品;新型胶粘剂等。

③ 多晶硅化工基础材料研究与开发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三氯氢硅合成及还原新工艺研究(节能、环保、安全方面工艺创新;先进的自动化控制技术等);

三氯氢硅高纯化技术;氢气高纯化技术;副产品四氯化硅综合利用技术。④ 高附加值化学纤维研究与开发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特种树脂和纤维新材料产业化生产技术。差别化、功能性、环保型化学纤维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孔超细旦涤纶低弹丝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组份复合涤纶长丝生产技术研究与开发,粘胶长丝连续纺生产技术研究与开发,高湿模量粘胶纤维的研究与开发。

2.光伏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太阳能级多晶硅材料提纯技术研究,铸造多晶硅生长技术及仿真模拟技术研究,高性能低成本硅基太阳能电池材料生产技术研究,硅基太阳能电池生产中切割硅屑回收与利用技术研究,新型太阳能电池材料制备与开发研究。

太阳能综合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燃料电池、生物能电池、光伏发电应用技术及太阳能光电产品;高效节能低成本多晶硅材料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太阳电池关键配套材料制备技术。其他节能新技术开发。

3.绿色光源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新型衬底上的GaN基LED外延材料制备工艺研究;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外延材料和大功率芯片及器件制造工艺研究;半导体照明用LED(蓝、紫光)芯片、GaN基LED大芯片制造、芯片倒封装、适合蓝光激发的高效率黄色荧光粉和红色荧光粉制备与应用技术研究;高性能电致蓝光材料合成及其发光性能研究;多芯粒组合照明电光源(灯具)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研究及高显色效果的混色技术研究;适合半导体照明用新型光致发光材料制备技术研究;新型白光LED发射荧光粉,显示屏用稀土荧光粉,以及稀土长余辉发光材料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太阳能驱动的LED照明产品应用开发。

4.新一代信息技术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针对性地扶持新兴信息技术领域应用,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关键装备和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1)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下一代互联网

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5G)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IPv4向IPv6平滑演进技术 下一代互联网可信、安全技术(2)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云计算 云计算应用服务开发环境关键技术 混合云关键技术与系统 中小企业云计算公共平台 云计算中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

(3)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物联网平台

智慧农业种植养殖及物流配送的物联网平台 基于物联网的鄱阳湖生态环境监测平台 基于可穿戴设备的健康管理平台

全省矿区井下安全生产的物联网监测预警平台(4)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大数据技术 面向大数据的内存计算关键技术

面向大数据的医疗健康管理关键技术应用 基于大数据的类人智能关键技术 大数据获取、管理、分析和安全技术(5)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三网融合技术 三网融合演进、接入技术

三网融合互动视频推播、人机交互、互动平台管理系统 面向三网融合的低时延编码技术(6)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安全技术 云安全架构应用中的攻防关键技术 网络攻击行为的智能分析技术

网络攻击行为的证据提取及溯源技术 5.先进装备与航空制造及军民两用技术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工业机器人生产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专用机器人及核心功能零部件,新型传感器及其系统,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设计制造技术,汽车及部件总成关键技术研发,高等级输电设备关键技术研发,空气污染防治技术及成套设备、水污染防治技术及成套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等环保装备及资源再利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和表面处理等基础工艺技术研究。

航空难加工材料精密加工与无损检测技术、航空特种涂料制备与涂装技术,国产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化应用技术,机载设备和系统研发。

军民两用技术:主流船型换代开发与优化、分段总组、快速搭载、先进涂装和舾装等船舶设计、制造技术研究;新型操纵控制系统、导航罗经、惯导测试设备等船舶配套技术研发。

移动、低噪声电站关键技术研究,新电机、电站控制模块、静止变频电源等技术研发。6.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信息物理融合的智能制造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复杂装备制造过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控制业务流程研究与应用;复杂装备制造服务关键技术研究与平台开发;复杂结构产品装配配送作业管理流程和组织模型、任务模型与仿真模型,制造业产品装配智能物流配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研究;建立江西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知识库和专家资源库,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专家咨询服务平台开发与应用。

7.锂电与电动汽车(1)动力电池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动力型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的研究与开发,高工作电压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及其材料研究与开发,动力型锂电池的快速充电性能及低温充放电性能研究,高容量负极材料研究与开发,耐高电压新型电解液研究与开发,高质量高安全新型隔膜研究与开发,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及PACK总成安全控制技术。

(2)电动汽车及相关技术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电动汽车整车控制与优化技术,电动汽车零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电动汽车高效制动能量回收系统的优化研究与应用,电动汽车在线监控技术与装备,电动汽车车载智能信息系统、车联网及智能交通技术,电动汽车技术开发服务,包括数据采集,测试评价、技术标准等研究。

8.文化暨创意

支持方向和研究内容:数字出版业技术共享协作服务网络与技术标准数据库,集成版权贸易、空间艺术设计、数字出版、网络文化、绿色印刷、文化遗产数字化等文化产业集群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基于内容播控和版权管理的网络影视文化内容云服务平台建设,立体视觉系统研发基础与内容服务,舞美设计和舞台效果集成系统应用,文化创意系统集成技术及装备,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科普、教育、体育、建筑、旅游、商务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创新,传统手工工艺品的工业化生产。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有较强的科研团队,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2.优先支持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国家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7 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课题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报书的附件。

4.申报书中必须要有明确的经济、技术和知识产权等考核目标,并就考核目标的先进性、可实施性和市场前景进行阐述。

5.研究类项目应是在我省首次提出。开发类项目应能在相关企业实现规模化生产。产品开发类项目应有自主知识产权、应有应用对象,能提供一定批量的应用实验条件和试生产条件。

支持强度:重点项目不低于10万元/项,一般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主管处室:高新处

二、农业领域

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遵照“稳粮增收、调整转型、提质增效、改革创新”的要求,围绕全省农林产业技术升级,在“十二五”前四年立项支持的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强化“三个突出”,突出技术需求导向,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从项目源头上解决研究、立项“碎片化”的倾向;突出科技资源的整合,加强跨单位和跨学科联合攻关,进一步提升优势科研团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以企业的科研投入和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引导投入相结合,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成果直接应用。通过创新升级实现产业升级,为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重大项目

1.东乡野生稻优异性状基因高效利用

研究内容和目标:利用已探明的东乡野生稻有利性状基因,创制出国内领先水平、具有东乡野生稻优异性状基因的水稻新品种。

申报条件及要求:1.必须以东乡野生稻优异性状基因的重大发现为前提;2.多个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2.主要农产品绿色高效生产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和目标:通过良种、良法等配套技术集成,解决绿色水稻规模化生产中化肥农药减施增效、重金属污染防控和修复等关键技术难题;油茶区域化良种配臵栽培模式、水肥管理方法和修剪技术;水产种苗繁育、水体生态修复共性技术和规模化健康生态养殖模式;研制并完成相应的生产技术规程。

3.适应江西双季稻区农艺农机配套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和目标:基于适合江西双季稻区机械化生产设备的选型,开展农机农艺配套技术研究,攻克双季稻机插秧等机械化生产配套关键技术,研制并完成双季稻机械化育秧、插秧等机械化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示范应用。

4.主要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技术和溯源系统研发

研究内容与目标:开展主要绿色农产品高效生产、加工、流通全流程质量安全信息采集与监控技术、检验监测技术研究,研发主要绿色农产品质量溯源、安全监管系统。

5.果树脱毒技术及无病毒良种材料创制

研究内容和目标:开展赣南脐橙、南丰蜜橘脱毒技术及其鉴定检测技术研究,创制并保存特色果树优良品种的无病毒材料;建立“一园二圃”(无病毒母本园、无病毒采穗圃、无病毒苗圃), 建立无病毒良繁体系。

6.水果、夏秋季茶叶、油茶全价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和目标:开展我省柑橘类、特色浆果类水果、夏秋季茶叶、茶油的适度加工、综合利用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研究,柑橘类残次果及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提升水果、夏秋季茶叶和茶油全价利用附加值。

7.南方草食家畜健康养殖技术 研究内容和目标:开展大宗非粮型农副产品和牧草等资源的营养价值(蛋白质、能量)调查,建立非粮型饲料资源营养学参数、微量元素和重金属含量数据库,依据草食家畜对其营养利用效率,研制配比饲料;开展南方草食家畜健康养殖技术研究,建立种养结合的牛羊健康养殖模式和技术规范。

8.猕猴桃优异雄性种质资源发掘及高效授粉体系构建 研究内容和目标:收集与系统评价国内外优良授粉雄性品种及野生雄性资源,通过对其花粉生物学及亲和力等系列研究,筛选出适应我省猕猴桃主栽品种的优良配套授粉雄株;通过花粉的有效制备、花粉量控制、人工辅助与机械授粉技术的综合应用,构建猕猴桃高效授粉生产体系。

9.蔬菜连作障碍综合防治技术

研究内容与目标:研究连作障碍的主要影响因素、植物化感作用、作物连作障碍生理与分子机理等原因及危害程度,不同种植年限土壤微生物与蔬菜枯萎病等病虫害发生之间的关系,选育出抗性好茄果、蔬菜等优良品种;研发解除蔬菜连作障碍较好的农业防治技术和生物制剂,建立高效连作障碍综合防治技术模式。

10.农林废弃物食用菌生产原料与菌渣循环利用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与目标:开展高效分解农林废弃物食用菌优良菌株筛选,研发农林废弃物食用菌栽培新型原料和菌渣循环利用技术,降低食用菌生产成本。

11.竹类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与目标:开展竹笋食品精深加工技术及产品研发;研发环保型竹材产品;开展竹材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利用竹材加工剩余物开发高值化、环保型产品。

12.香精香料用树种苗木繁育及高效培育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与目标:开展目标香精香料树种樟科、松科等优良品系高效无性繁育技术,原料林基地建设植物配臵技术、密度控制技术、专用肥研发和施用技术、水肥管理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研究,提高其产业化程度及市场竞争力。

13.江西特色水产养殖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与目标:基于通过品种审定的江西特色水产资源(蟹类、珍珠、翘嘴鲌、彭泽鲫),开展规模化健康生态养殖关键技术研究,培育我省水产新的增长点。

14.现代农业重要农机装备研制

研究内容与目标:优选、研制智能化水稻种子催芽、精密育秧、可变行距插秧、稻米烘干等适合江西双季稻区大田生产和加工新型农机具。筛选与研制适应油茶种植特点的轻简器具、机械及设备,研究机械化栽培配套技术(林地垦复、病虫绿色防控技术、茶果剥壳、茶籽烘干等),建立油茶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开展莲子和莲藕生产作业机械装备、苎麻剥麻和打麻挤胶装备的研发,研制相应生产作业机械。

15.基于“互联网+”的畜牧养殖与疫病防治专家系统研发

研究内容和目标:开展在线视频等多种互动方式的畜牧养殖及病害推理方式和机制研究,建立畜牧养殖技术及疫病防治专家知识数据库,构建畜牧养殖与疫病防治专家系统。

以上除项目1外的重大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要求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具有合作研发协议; 2.必须具有合作研发协议中企业支付本项目研发经费的到帐单; 3.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团与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满足前两项申报条件及要求的前提下。4.不属于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范围的项目不受理。支持强度: 50-200万元/项。

(二)重点(一般)项目

1.水稻优异种质资源鉴定、基因挖掘和材料创新

开展江西特有稻种资源和野生稻资源优异性状的精准鉴定和基因型鉴定,解析基因功能,阐明优异性状形成的分子基础,发掘其优异等位基因,克隆江西特色资源材料优异性状的关键基因,并验证其功能;创制目标性状突出的优异新种质。

2.水稻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与配套技术研究

根据江西生态和气候特点,以提高产量、改善品质、增强抗性为重点,选育出优质、多抗、高效且抗倒伏、适宜机械化和轻型化生产的水稻新品种;选育适用米粉、年糕、冻米糖加工等专用水稻新品种。开展杂交水稻轻简化、机械化繁育和制种技术研究,制订杂交水稻轻简化、机械化繁育与制种技术规范。开展新育成品种的高效栽培技术研究。

3.畜禽遗传资源发掘、评价与创新应用研究

开展我省优良地方猪、鸡、水禽、牛和羊特异性基因指纹图谱研究;筛选出畜禽优异特性的基因,进行基因检测、定位和等位基因遗传多样性分析,挖掘优良抗性基因应用于品种的选育;培育适合当前市场需求的优良畜禽新品系。4.饲料资源安全高效利用与营养调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发可替代当前抗生素的微生物源性、矿物源性和植物源性饲料用活性物质的生产关键技术和配套应用技术。研究影响当前饲料卫生与安全的关键因子的同步检测技术、饲料中天然有毒有害物质(抗营养因子、霉菌毒素、致病微生物等)的快速检测技术、饲料原料和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价技术、不同种属动物源性饲料的检测技术及其标准,构建我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及风险评估体系。

5.畜禽健康养殖及其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不同畜禽养殖场环境中微生物种类变化与疾病动态以及与体内病原生物的互动关系,建立不同养殖生产规模和方式的卫生管理和防疫规程;研究建立最优化营养供给技术和饲喂制度;研究建立资源再生利用、可持续健康养殖新技术、新模式。根据江西省畜禽传染病流行特点和规律,研究畜禽传染病的快速诊断方法,制定不同区域的科学免疫程序;明确影响江西省畜禽安全生产的主要风险因素,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6.油茶特异种质资源发掘利用与新种质创制

以高产、优质、高抗为目标,挖掘我省地方优异品种;优选高产量、高含油率、高油酸、高特异内含物、高抗性的优异种质资源;探索油茶优良性状的早期鉴定和选择技术。

7.油茶高效经营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 开展轻简节本型油茶管理技术研究,探索低成本高效茶油茶栽培管理模式;开展油茶林地生物多样性和水土保育技术、农药化肥施用后代谢过程与残留响应及相应监测技术研究,探索建立油茶绿色生态经营模式;利用现有低产林,开展低效油茶林结构优化与产量、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集成油茶高产、优质、高效关键技术进行示范。

8.江西地方特色果树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

创新赣南脐橙、南丰蜜橘、井冈蜜柚、奉新猕猴桃等多抗、耐贮型、无核型、特香型等特异性状新种质,选育具有以上特异性状的特早熟、晚熟果树和抗逆性砧木及授粉雄性新品种;选育适应加工的柑橘、猕猴桃新品种;通过生物学特性观测及遗传稳定性评价,运用分子标记技术进行快速鉴定和发掘特色果树重要农艺性状功能基因,建立特色果树种质资源圃。

9.特色果树新品种引进与筛选

重点引进与评价国内外新近选育的特色果树优良品种(甜橙、杂柑、甜柚、软枣猕猴桃、鲜枣、黄肉桃、甜柿、蓝莓、树莓、刺葡萄、石榴等),筛选出适于江南地区栽培的良种。通过集成示范,制订配套栽培技术规程。

10.果树节本高效和生态安全栽培技术研发

开展果树营养诊断、平衡施肥及果树专用肥、肥水一体化、高效人工授粉、轻简修剪等节本省力栽培、重要病虫害综合防控等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开展安全无毒、环境友好、防腐效果好的果品生物源新型防腐保鲜剂研发。研究特色果树的冷藏保鲜和生物保鲜技术,延长其贮藏期及货架期,制订配套栽培、技术集成操作规程。

11.蔬菜优质抗病品种的选育

开展辣椒、茄子、苦瓜、黄瓜、南瓜、豇豆等抗病性好、品质优的蔬菜新品种选育,培育出能抗2种以上主要病害、品质优良的蔬菜品种。

12.蔬菜集约化育苗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开展种子前处理、精量播种、快速催芽、穴盘育苗、育苗环境的设施调控、苗期精准灌溉和施肥的研究,建立茄果类、瓜类、甘蓝类蔬菜集约化育苗生产、轻简化生产、产品采后处理标准化生产模式,制订配套栽培技术规程。

13.食用菌种质资源开发和高效生产

开展适合我省人工栽培食用菌优质新品种选育;研发菌种制作新技术和食用菌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开展食用菌农村规模化和工厂化生产新技术、新模式研究与示范。

14.茶叶高效利用研究与示范

开展高效利用茶叶中茶多酚、咖啡碱、儿茶素、茶氨酸等物质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发茶叶新产品和深加工产品,提升附加值。

15.茶叶生产省力化、机械化、标准化、网络化技术研究

开展适合名优茶机械采摘、生产的茶树品种选育;名优茶采摘机械化、加工工艺研究;茶园生产标准化技术,以及物联网、追溯系统在茶叶生产和加工过程的应用研究。16.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开展油菜、花生、棉花、特色中药材、葛、百合、白莲、蚕桑、苎麻、茶用菊花、木薯等特色经济作物种苗繁育、轻简化栽培和套种模式、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绿色标准化种植技术,制订规模化种植生产规程;开展特色经济作物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

17.水产良种选育繁育技术研究

研究江西省优势水产(蟹类、蛙类、珍珠、翘嘴鲌、甲鱼、黄颡鱼、萍乡红鲫、彭泽鲫)良种选育繁育技术,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新品种。建立水产良种分子遗传标记种质资源库和繁育标准化操作技术规程。

18.水产品活体保鲜、精深加工与高值化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开展水产品活体保鲜、精深加工和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集成技术研究,攻克水产品精深加工和高值化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关键生产技术,获得一批原创性的科研成果,提升我省水产核心竞争力。

19.江西优势特色林木良种选育、培育及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我省优质用材林、经济林、生态林等良种或新品种选育、繁育及设施化、标准化生产综合配套技术研究,开展高效营林配套技术研究,制订目标树种繁育及高效培育技术规程。开展用材林、重组林精深加工利用技术研究;针对林木加工和采伐剩余物等低值木材,开展木材重组等高值化精深加工利用技术研究。

20.江西主要草本盆花品种选育与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

收集、选育江西主要盆栽草本花卉品种,建立品种资源库,研究育苗、容器、基质配方、促花和花期调控等相关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制订盆花生产的标准化技术规程。

21.江西重要园林观赏树种容器大苗培育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江西重要园林观赏树种大苗容器培育技术,通过育苗基质配方研究、育苗容器筛选、容器苗栽培技术研究,解决以观花、观果、观叶为主要性状的园林树种在工程施工或景观应用中的疏枝疏叶问题,制订园林观赏树种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

22.新优彩叶树种(品种)选育、引种与繁育技术研究

针对紫叶枫香、彩叶桂花、红叶卫矛、加拿大红枫、金叶水杉、金叶国槐、刨花楠、红楠等彩叶园林树种,开展新品种选育、引种、适应性、繁育、大苗培育技术研究。

23.木本香料成分的提取和高效加工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开展木本香料成分的提取、分离与纯化关键技术和香料功能成分、高效精深加工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出具有特殊功能、应用前景广的香料成分和附加值高的终端产品。

24.竹林丰产优质高效培育技术研究

开展竹林水肥管理、母竹留养、大径材定向培育、合理覆盖、伐竹和采笋研究,无公害竹笋培育关键技术研究,提高竹林的产量、质量和效益。

25.新型饲料及添加剂、农用物资研发 重点支持高效、安全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与产品,生物型杀菌、杀虫、除草、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技术及产品,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生产技术及产品,新型环保肥料生产技术与产品。

26.动植物疫病防控及防灾减灾技术研究

重点支持主要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技术,高效安全兽药、渔药及产品质量监控技术。重大农业气象灾害、森林重大生物灾害及火灾监测、预警、防控技术与产品。

27.农业生态及生物质资源利用

重点支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与设备,农村垃圾、污水、养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粮食主产区农田保育、中低产田改良与保护性耕作技术;农田水利、农作物高效节水保水新技术;森林生态系统保育和恢复技术。农林生物质能转化、生物基材料开发技术与设备;生物质燃料制备、高效利用技术与设备。

28.“互联网+农业”关键技术集成创新

重点支持应用农产品物联网实时监测等技术,实现网上销售的农林产品标准化种养殖技术及高效精深加工利用技术集成创新。

申报条件及要求:

1.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团与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 2.优先支持企业已投入研发经费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以经费到帐单为凭证); 支持强度:

重点项目10-30万元/项。一般项目5万元/项。主管处室:农村处

三、社发领域

(一)重大项目

1.常见、多发疾病临床诊疗技术研究与示范

立足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针对我省常见、多发、重大疾病诊疗中的关键问题,开展新技术及新设备的研究与示范应用,提高早期疾病发现率、降低死亡率、减少治疗后并发症发生率。

申报要求及说明:

(1)申报单位必须是本申报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单位,项目支持对象是确认为本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单位。

(2)申报单位在申报疾病领域的临床技术水平必须位居全省首位,优先支持在国内具有优势地位的临床技术。

(3)所申报项目必须为临床应用技术研究,不支持基础理论研究。

(4)所申报项目不能太宽泛,应针对疾病诊疗关键技术开展深入研究,研究内容必须清晰,研究目标必须明确、可定量考核。

2.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研发

(1)燃煤锅炉氮氧化物(NOX)减排技术及装备研发

针对国家全面控制主要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NOX)排放的紧迫需求及烟气脱硝设施难以高效运行等难题,研究燃煤锅炉烟气脱硝装臵的带负荷防堵塞技术,开发SCR喷氨均匀性在线监测系统,研制带负荷在线清洗装臵,在蒸发量1000t/h及以上烟气脱硝锅炉中进行集成应用示范。实现脱硝效率80%,NOX排放浓度小于80mg/m3,满足锅炉全检修周期内稳定运行,制订烟气脱硝锅炉带负荷防堵塞技术规范。

(2)电子废弃物中有色金属电化学回收装备研发

针对电子废弃物中有色金属难以回收高成附加值的产品等难题,研发电子废弃物回收粗产物的精加工电化学工艺,开发高效回收电沉积镍、钴、铜、金、银等电化学回收装备,建立电子废弃物有色金属产品化的生产线,形成至少回收60T/a电沉积有色金属的示范工程,回收产品中有色金属含量达到99.0%,废弃物有色金属回收产品率大于90%,杂质含量小于1%。

(3)重金属污水深度处理技术及设备研发

针对冶炼、电镀等行业重金属污染大、毒害大、难以达标排放等问题,开展重金属污水深度处理新技术研究,重点开发新型重金属吸附材料及成套设备,并形成示范工程。实现对重金属污水深度处理在线去除率达98%以上,处理出水符合Hg≤0.005mg/L,Cd≤0.01mg/L,Cu≤0.1mg/L,Pb≤0.05mgL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

(4)生活垃圾高效清洁焚烧新工艺及设备研发

针对传统垃圾处理方式需要垃圾分类以及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集成现有多种高新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垃圾无烟裂变反应炉及其清洁处理装臵”,建立标准化示范工程。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清洁处理及热回用,配套发电系统每吨垃圾发电≥300度,在垃圾处理过程中炉内温度达到10000C,且无可见烟尘,无二次污染,烟气中二噁英≤0.1ng/m3。

(5)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再利用成套装备 针对城市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建筑砂浆现场搅拌污染环境、质量不可控、污水难处理等问题,研究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再利用技术,开发出可移动的砂浆搅拌设备,形成建筑行业标准化示范工程。设备每小时处理建筑垃圾20-25立方,建筑垃圾现场回收利用率100%,施工污水100%回收利用,在处理现场无粉尘污染。

(6)水体中重金属系列监测设备研发

针对国家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全面控制污染排放的需求,研究开发水体中各种重金属的在线、实时的监测技术及设备,实现Pb、Co和Ag的检测限至少小于0.1mg/L,Cd的检测限至少小于0.01mg/L,Hg的检测限至少小于0.001mg/L,Zn和Mn的检测限至12 少小于1.0mg/L,Ni的检测限至少小于0.05mg/L,精密度RSD小于5%,重现性RSD小于5%,并通过应用示范形成技术标准与规范。

(7)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研发

针对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和分区域质量管理对监测技术的需求,研究大气细粒子(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自动在线监测技术,形成能够完全满足国内相关行业市场需求监测技术设备,测量范围0.001~1000 mg/m3,分辨率0.1μg/m3,精度±1.0μg/m3,样品气体的测定温度至少在-40~60°C,并通过示范应用形成技术标准规范。

申报要求及说明:

(1)项目申报应注重产学研结合,鼓励由企业牵头申报,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联合承担。

(2)在研国家项目或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生态文明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优先示范项目

以支持省级生态文明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为目的,优先支持以下六个方面的技术集成示范:

(1)生态环境整治。主要支持农村(社区)垃圾与污水处理、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景观园林建设技术集成示范。

(2)宜居住宅改造。主要支持古建筑保护与修复、社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优化配臵、绿色低碳建筑改造技术集成示范。

(3)居民健康保障。主要支持疾病救治、卫生适宜技术集成示范以及小型诊疗设施建设、基于远程诊疗平台建设的技术集成示范。

(4)创新社会治理。主要支持集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社会治安监控和老年人监护等为一体的智慧乡村(社区)管理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

(5)食品安全生产。主要支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集成示范。

(6)公共文化传承。主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特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方面技术集成示范。

申报要求及说明:(1)申报单位必须是本申报省级生态文明科技示范基地的单位,支持对象是确认为本省级生态文明科技示范基地的单位。

(2)申报单位必须有技术依托单位(已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技术依托单位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

4.江西优势特色大品种中药的二次开发研究 基于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大品种中药的需求,运用先进技术,对江西的优势特色大品种中药进行二次开发研究,并获得申报临床研究受理文号或完成临床研究;或提高质量、提高药效,显著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申报要求及说明:

(1)仅支持以企业牵头、联合科研院所或大专院校共同申报。(2)在研国家或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3)大品种是指单品种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5.中药新药创制

主要支持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及感染性疾病的中药新药创制,并获得申报临床研究受理文号或完成临床研究。

申报要求及说明:

(1)项目申报应注重产学研结合,鼓励由企业牵头申报,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联合承担。

(2)在研国家项目或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重大项目支持强度:50万元以上/项,单位配套经费1:1以上。

(二)重点(一般)项目

1.重大疾病早期筛查及诊疗技术研究

针对我省常见多发的肝癌、肺癌、乳腺癌、宫颈癌等恶性肿瘤,高血压、冠心病、帕金13 森、脑梗等心脑血管性重大疾病,开展疾病早期筛查技术研究,提高疾病筛查的灵敏度、特异性;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研究,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优化疾病治疗方案,提高微创及介入治疗技术的精确度,有效降低治疗后并发症发生率。

申报要求及说明:

(1)在研国家项目或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所申报项目必须为临床应用技术研究,不支持基础理论研究。(3)研究内容必须清晰,研究目标必须明确、可定量考核。2.可持续发展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

以支持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为目的,重点支持资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公共安全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

申报要求及说明: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申报本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项目支持对象是已确认为本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

3.节能减排新技术示范

以支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为目的,重点开展节能减排新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节能减排新产品或新装备的开发应用以及节能减排新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示范。

申报要求及说明:

申报企业必须是已申报本“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项目支持对象是已确认为本“江西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

4.新型医疗器械研发

以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导向,重点针对肿瘤、肝炎、艾滋病等疾病,开展血源筛查体外诊断设备、医用有源植入式装臵等新型智能诊疗器械研发。

申报要求及说明:

(1)以企业为申报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联合申报。

(2)在研国家项目或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5.医疗卫生领域

重点支持针对我省常见、多发性疾病的诊疗技术研究,临床治疗方案优化研究,诊疗标准及方案的建立等;重点支持包括艾滋病、乙肝、血吸虫等重大传染病以及突发性传染病综合预防控制技术研究,精神、心理疾病诊疗技术研究,残疾人辅助治疗研究等。

申报要求及说明:

(1)所申报项目必须为临床应用技术研究,不支持基础理论性研究。(2)项目逾期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6.生物与新医药领域(1)中药

重点支持江西道地(特色)中药材种植技术研究;江西地方特色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研究;中药制剂新技术与新装备研究;中药质量评价、药效评价、安全性评价等研究。

(2)化学药

重点支持化学药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天然活性药物研究、药物新制剂及释药系统等关键技术研究。

(3)生物药

重点支持高发传染性疾病的免疫球蛋白研发,抗毒素、抗血清及疫苗类产品的创新研发等。

(4)医疗器械

重点支持临床需求大、应用面广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微创介入、外科植入、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的自主研发;用于基层医疗单位和家庭使用的便携式医疗器械的创新研发。

7.资源环境领域

(1)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

重点支持矿产资源勘探技术、复杂矿体采矿技术、高效自动化选冶新工艺,低品位与复杂难处理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土资源与农业生产、生态与环境保14 护的综合优化配臵技术,废弃物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

(2)环境污染防治

重点支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固(液)废物处臵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新型污染物控制技术,污染场地与土壤修复技术,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环境功能材料的研制等。

(3)生态保护与恢复

重点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保护单元建设技术,生态保护与恢复衍生产业技术,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技术,典型水土流失策源地综合防治技术,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鄱阳湖流域水环境安全保障技术等。

(4)防灾减灾

重点支持地震、台风、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成因规律分析和监测、预警、应急处臵关键技术,煤矿灾害、森林火灾、溃坝、决堤险情、危险化学品泄漏、群体性中毒等重大灾害的监测技术和应急救援技术,重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析评估技术,防灾减灾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的研制等。

8.公共安全领域

(1)食品安全控制技术 重点支持食品中有毒、有害物快速检测技术开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核心试剂的研究;食品安全样品前处理技术;致病菌、生物毒素及过敏原的快速检测技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溯源和快速预警系统研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测和在线快速检测技术研究

(2)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技术

重点支持煤矿瓦斯区域性防突技术研究;矿山采空区、水害和高硫矿火灾等灾害防治及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尾矿库危、险、病库治理技术研究;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及应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监控技术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职业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系统研究;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研究;区域公路网交通安全态势评估及应急指挥技术研究及其装臵、设备和系统研制。

(3)社会安全技术

重点支持公安物联网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公共移动宽带通信网络、公安信息移动接入技术及网络安全技术研究;城市交通组织智能化技术研究;现代化城市消防技术研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重大事件安全保卫活动应急指挥和处臵的预案研究等。

9.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

(1)城镇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

重点支持各类区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和系统设计技术,城镇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一体化配臵与共享技术,城镇区域规划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互动模拟预测和动态监测等技术。

(2)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节约利用

重点研究开发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公交优先智能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等综合功能提升技术,建筑碳排放评价方法,“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及模式设计,城市“热岛”效应形成机制与人工调控技术,土地勘测和资源节约利用技术,城市发展和空间形态变化模拟预测技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等。

支持强度:重点项目不低于10万元/项,一般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主管处室:社发处

四、科技合作领域

(一)重大项目

重点支持我省产学研合作基础好,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机构,开展以合作研究、技术引进、技术输出等形式的科技合作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如下:

1.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电子信息、航空制造、先进装备制造、锂电与电动汽车、绿色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对外科技合作,合作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增长点。2.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优势产业升级等主要任务,通过对外科技合作,解决关键技术瓶颈,推动重点产业振兴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3.服务国家外交政策。落实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构想,鼓励我省具有产业和技术优势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全面、深入的科技伙伴关系,合作开展科技研发,促进我省先进技术向国外输出,在合作对象国建立产业基地、科技示范园区等。

申报要求

1.主要支持应用型研究项目(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项目),不支持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市场开发等类别项目。

2.申报单位必须有2个以上(含2个)省外或国外合作机构(须填写合作机构名称、注明国别或地区)。申报“一带一路”合作项目的合作机构只需要一个。

3.申报单位必须与合作机构正式签署了技术转移转让合同或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技术输出有关合同或协议。合同及合作协议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与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外文协议需提供中文翻译。

4.申报项目完成期限为2-3年。

5.已承担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或省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企业和承担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或省科技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高校、科研院所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

6.申报单位已建有独立的研究机构。

7.申报的项目要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8.不受理涉密项目的申报。

9.企业申报项目必须有1:1以上的资金配套。支持强度:50万元以上/项。

(二)重点(一般)项目

重点支持我省有关机构,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与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开展解决重要技术难题、科技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科技项目。重点项目包括以下项目计划。

1.技术引进与合作研究

重点支持与欧美等发达国家、港澳台地区、中国科学院及其他国家级科研机构、省外重点高校(重点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与我省签有省校合作协议的高校)、科技型企业(重点在泛珠三角区域、中部三省、长三角区域)开展合作研究与技术引进的项目。

2.政府间科技合作

重点支持有利于与国外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交流关系,有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以及我国与其他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潜力的科技合作项目。(与我国签有政府间合作协议的国家有:亚洲:土耳其、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日本、朝鲜、韩国、泰国、新加坡、伊朗、印度、印尼、越南、以色列;大洋洲:澳大利亚;北美洲:加拿大;欧洲:比利时、马其顿、塞尔维亚、法国、奥地利、荷兰、意大利、瑞典、瑞士、芬兰、丹麦、匈牙利、葡萄牙、捷克、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波兰、克罗地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俄罗斯、白俄罗斯、黑山、乌克兰;非洲:南非、埃及)

3.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合作

重点支持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相关单位合作开展技术研究与示范,带动我省适用技术和产品在合作对象国应用和推广。(合作的重点国别具体包括东盟10国、中亚5国、南亚国家、俄罗斯和蒙古)

4.归国人员科技扶助计划

重点支持刚从国外回国,在国外大学、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有工作、学习经历的高层次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合作研究,帮助他们通过实施科技合作项目,培育创新团队,加强学科建设,为江西省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培养打下前期基础。

5.对外科技合作基地合作示范项目 重点支持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对外联合研究中心在本领域内开展的对外科技合作示范项目。申报要求

1.主要支持应用型研究项目(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项目),不支持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市场开发等类别项目。

2.申报单位必须有一个以上省外或国外合作机构(须填写合作机构名称、注明国别或地区)。“归国人员科技扶助计划”的合作机构填写申报人在海外工作学习的高校或机构。

3.申报单位必须与合作机构正式签署了技术转移转让合同或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技术输出有关合同或协议。合同及合作协议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与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申请“引进消化吸收和合作研究”类项目的合同及协议需注明涉及的知识产权情况。外文协议需提供中文翻译。

4.申报项目完成期限为2-3年。

5.已承担了国家、省科技合作项目尚未完成的企业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

6.不受理涉密项目的申报。

7.“归国人员科技扶助计划”申请人需有2年以上国外研究工作经历,与国外机构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

8.企业申报项目必须有1:1以上的资金配套。申报材料(重大、重点、一般项目)1.《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

2.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3.可行性报告中要求作为附件提供的附件材料。

支持强度:重点项目不低于10万元/项,一般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主管处室:国合处

基地与人才计划

一、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益类)

根据《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新建公益类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方向与要求

(1)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科技工作重点任务,重点支持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

(2)符合我省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在省内各学术、技术领域,以及产业、地域的合理布局。

(3)坚持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排他性的原则,即:同一学术、技术领域不重复建设。(4)原则要求1家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组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与企业联合组建的,依托单位不能超过2家,并且高校、科研院所为第一依托单位。

(5)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组建,一般申请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少数申请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申报条件

(1)申报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益类)的单位,必须是依托省内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设的具有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已组建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包括同类其它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年以上;大学的学院和省级研究所原则上只组建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申报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益类)的其他基本条件,按照《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并参照2016年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申报条件。

3.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 :省内高校、科研院所。(2)建设周期:三年。(3)申报材料:

《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及其相关附件材料17(包括:依托单位资质、经营状况及相关奖励证明;已组建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包括同类其他实验室或工程中心)批复文件;依托单位近5年来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专利申请和授权、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证、主持或参与制订的国家或地方标准等相关文件或证件等);拟建平台的试验场所、设施设备及依托单位概况,需提供扫描图片及图片说明;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科技合作情况等。依托单位申请报告和主管部门推荐文。

(4)申报程序:由依托单位通过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填写《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设区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行文,连同打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主管处室:条财处

二、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

支持范围:

(一)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依托企业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组建)。

(二)企业技术创新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大学科技园。

(一)企业技术创新平台

根据《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方向与要求

(1)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科技工作重点任务,重点支持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

(2)符合我省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在省内各领域、产 业、地域的合理布局。

(3)坚持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排他性的原则,即:同一学术、技术领域不重复建设。(4)原则要求1家企业为依托单位组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的,依托单位不能超过2家,并且企业为第一依托单位。

(5)依托企业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一般申请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少数申请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

2.申报条件

申报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科技型企业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企业必须是省内同行业的龙头企业,并已建有内部研发机构,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中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0%以上,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4%;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可适当递减。同时,必须已组建市、厅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包括同类其它工程中心)二年以上。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有明确和相对稳定的研究开发方向,主要以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为主,着重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符合我省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开发实力,在省内同行业或同领域中技术领先,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3)具有省内本领域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5岁,工程中心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程设计人员和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等专职人员20人(具有特色的农业领域工程中心的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可适当放宽),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领导班子素质较高,具有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场地、车间和基础设施,面积在1200平方米以上,其中农业领域工程中心实验室面积400平方米以上,试验基地100亩以上;有部分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0(农业领域200)万元以上。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承担并出色完成国家和省重大、重点科技任务。近五18 年,承担1项以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2-3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1项以上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或获得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年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基础,以及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一般还应是本行业技术监督管理的归口单位,兼有产品检测、标准制订、成果推广、质量监督及技术服务等职能。

(6)有较为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合理的组织架构,有管理机构和工程技术咨询机构,有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管理制度。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高效”的运行机制,已初步形成良性发展机制。

(7)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依托单位资金投入较大,主管部门有较多的资金匹配。依托单位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后勤条件和学术活动条件。重视产学研结合,能够对外开放并对行业具有较大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8)密切联系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并与之有良好的伙伴关系,有向这些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

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科技型企业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企业必须是省内同行业的龙头企业,并已建有内部研发机构,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中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0%以上,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4%;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可适当递减。同时,必须已组建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包括同类其它实验室)。

(2)实验室应有明确和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方向以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主,以成果转化为辅,符合我省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从事的研究开发活动属我省优先发展的学术和技术领域,且在省内有较大优势和特色,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3)具有省内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5岁,实验室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领导班子素质较高,具有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用房集中,面积在1200(农业领域600)平方米以上;拥有先进完备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农业领域300)万元以上。

(5)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承担并出色完成国家和省重大、重点科研任务。近五年,承担1-2项以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1项以上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获得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有一批论著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并被他人正面引用。年人均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

(6)有较为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合理的组织架构,有管理机构和学术咨询机构,有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管理制度。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7)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依托单位资金投入较大,主管部门有较多的资金匹配。依托单位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后勤条件和学术活动条件。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8)与一批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有着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有合作研究重要成果的经验。

3.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 :省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或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单位)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2)建设周期:三年。(3)申报材料:《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及其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依托单位资质、经营状况及相关奖励证明;已组建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包括同类其他实验室或工程中心)批复文件;依托单位近5年来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专利申请和授权、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证、主持或参与制订的国家或地方标准等相关文件或证件等);拟建平台的试验场所、设施设备及依托单位概况,需提供扫描图片及图片说明;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科技合作情况等。依托单位申请报告和主管部门推荐文。4.申报程序:由依托单位通过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填写《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设区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行文,连同打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主管处室:条财处

(二)企业技术创新载体

企业技术创新载体是指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新建类申报要求 1.科技企业孵化器

(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由国家科技部有关司局(中心)批复。(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由省科技厅批复。申报条件如下: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创业中心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核心内容。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②领导班子得力,机构设臵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以上;

③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

④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

⑤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

⑥在创业中心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20家以上(其中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在孵企业达10家以上);

⑦累计毕业企业在5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3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如是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则毕业企业在3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15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

⑧创业中心自身拥有5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

⑨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⑩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自身应具备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的中试基地,并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咨询、专业化的管理培训能力。

2.大学科技园

(1)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当年由国家科技部有关司局(中心)批复。(2)省级大学科技园:当年由省科技厅批复。

大学科技园是我省开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产学研合作的示范基地、高校师生创业的实践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基地;是高校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大学科技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科技园应当具备完整的发展规划,明确的发展方向,依托高校应当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教学与科研优质资源均应向大学科技园开放和共享;

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0%以上,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③具有边界清晰、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可自主支配的园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④园内的在孵企业达20家以上,为社会提供3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50%以上的企业在技术、成果、人才方面与依托高校有实质性关联;

⑤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与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能够得到园区所在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⑥服务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融资、信息、咨询、市场、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⑦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严格、规范,园区及区内企业的统计数据及相关资料齐全、翔实可信。

提升类申报要求

1.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相关制度比较完善; 2.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内科技成果转化良好; 3.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内创新创业情况良好; 4.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内在孵企业情况良好;

5.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内近5年内毕业企业数量较多;

6.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内近3年内在孵企业授权专利数较多;

7.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内近3年内在孵企业申请省(部)级科技项目数较多;

8.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内建立了基本的统计制度并运行良好。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新建类或提升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建设项目申报书,佐证材料必须盖单位公章。

主管处室:高新处

三、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资助计划

申请人应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技术开发的中青年科技人才,重点向科研生产一线、基层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报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江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专业基础扎实,业绩突出;

2.年龄未满55周岁[即为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请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省级科技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及以上(排名要求前2位),或国家科技奖(排名要求在前4位);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主持过两项以上国家级项目,科研成果突出。

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请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科技产品开发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鼓励国内外引进的优秀科技人才申报。申报学科领域

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学科领域 1.农业生物

2.生物医药与卫生 3.数理科学

4.材料与工程科学 5.电子与信息科学 6.化学化工与环境科学

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学科领域 1.航空与先进装备 2.食品、生物和新医药 3.节能环保

4.新材料与新能源 5.电子与信息技术 申报要求

1.报送材料:

与电子版一致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材料(双面)合订本和附件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位、职称,外语水平、进修培训、政府特殊津贴等证明;(2)2005年7月以后的在研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或批复件)、已完成项目的鉴定(或验收)证书、专利、论文(或论文检索)、获政府科技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等证明;

(3)大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已通过鉴定的成果产生了经济效益的须提交2014年税务部门开具的经济效益证明(包括效益的计算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2014年审计报告;

(5)简述申请人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发明等方面)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作情况,并提交2014年税务部门开具的经济效益证明(包括效益的计算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2014年审计报告。

(注:只需提交前两项附件证明材料。申报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应为企业从事科研与开发的法人代表或全职人员并需提交以上所有附件证明材料)

2.凡申请书中所要求提供的近10年相关附件材料(论文可提交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检索证明材料)需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并在附件上加盖公章。

3.省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验收后才能申报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资助计划项目。

支持强度: 30万元/项。主管处室:计划处

四、杰出青年人才资助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

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必须是江西省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年龄未满40周岁,即为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2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近三年取得了较好的科研业绩,并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质较大。申报要求

1.报送材料:

与电子版一致的《申请书》纸质材料和附件材料合订本一份。附件材料复印件包括:

(1)身份证、学位、职称,外语水平、进修培训、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等证明;

(2)2012年7月以后的在研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或批复件)、已完成项目的鉴定(或验收)证书、专利、论文(或论文检索)、获政府科技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及通过鉴定的成果产生了经济效益的须提交2014年税务部门开具的经济效益证明和2014年审计报告;

2.凡申请书中所要求提供的近3年相关附件材料需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并在附件上加盖公章。

支持强度:10万元/人。主管处室:计划处

五、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计划

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省里已批准确定的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含合作单位的核心成员)。

2.创新团队有一项在研项目的,此次团队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合作单位的核心成员、如团队无合作单位的应由牵头单位核心成员(2015年申报且获批了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的和现有两项在研项目的团队不能申报)。

3.团队发展规划明确,研究方向稳定、运行机制健全、保障措施可行、人员结构合理,具有较好的研发平台。

4.项目申报人的年龄未满55周岁,即为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5.团队合作单位和青年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feisuxs)申报系统,按要求网上在线填写《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含可行性研究报告)》。

2.报送材料:申报成功后,报送与电子版一致的《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团队及项目执行情况表》和附件材料复印件合订本(用A4纸双面复印于左侧胶粘装订)1份。

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创新团队确定的研究方向并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链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创新解决一批制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获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创新团队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一个创新团队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报人如为团队核心成员(含合作单位),需提供创新团队负责人和牵头单位同意申报的确认函,团队主要成员(前5名)不能同时参与申报两个及以上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已承担了此类项目负责人须项目验收后方可申报。

3.项目执行期为3-4年,技术创新团队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1:1以上经费配套。支持强度: 30万元/项。主管处室:计划处

创新引导类科技计划

一、火炬计划

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服务重点行业振兴和传统产业升级,服务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及其环境建设,服务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群体,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基地、产业化组织和科技中介机构,集聚和激活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技术和资本要素,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支持重点

1.围绕新材料、光伏、锂电与电动车、绿色光源、航空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文化及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和协同创新产业化项目;

2.围绕各高新技术产业升级,重点支持产业链技术显著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及其配套产品开发;显著改善和优化区域环境的工业污染预防及治理重大技术及产品开发;重点行业显著节能降耗效应的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健康和安全的重大灾害及安全生产预警技术及产品开发;基于产业和行业应用的软件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

(二)申报条件

1.在江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项目技术成熟。完成中试或鉴定,或已有小批量生产;已获得相关行业生产许可,如产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环评合格报告等。

3.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规模,达产后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

支持强度:重点项目10万元以上/项,一般项目5万元/项。主管处室:高新处

二、星火计划

参照2016年农业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点支持先进适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等在大面积推广应用前的技术应用示范和市场前景广阔,能带动产业技术升级,实现增收致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创业。优先支持以下三个方面的项目。

1.提升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集成创新能力 以农业科技园区作为农业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载体,促进科技入园入企,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三个平台一个基地”,即农业技术研发示范转化平台、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服务平台、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和区域农业技术培训基地。

2.促进科技富民强县典型示范 支持科技特派团挂点县(市、区)优势和特色产业,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和技术难题攻关,23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科技富民强县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持;

3.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

围绕罗霄山区和原中央苏区定点扶贫点开展精准科技扶贫攻坚,提质增效,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优势产业;

申报条件及要求:

1.必须具有科技特派团参与协同创新; 2.优先支持企业已投入经费的项目。支持强度:

重点项目10万元以上/项,一般项目5万元/项。主管处室:农村处

三、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

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是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科技计划,旨在采取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等措施,促进协同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成果的开发、应用、示范、转移、辐射、推广和产业化发展,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农业科技进步和科技惠民,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申报原则

1.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符合我省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的需要,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对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具有重要带动作用。

2.有利于产业、行业技术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的明显提高。重点支持覆盖面广,辐射力强,示范带动效应明显,能形成较大规模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短期内能达到一定经济规模、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高新技术成果和新兴产业领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重点支持应用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有利于节约资源、保障能源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突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节约资源与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4.有利于促进科技协同创新,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的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落地,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强化与相关行业计划的有效衔接,深化部门合作,重点支持行业发展急需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军工技术向民用行业领域转移转化,集成资源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又好又快发展。

5.有利于形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基地、中介机构及环境建设。

(二)重大项目

1.现代农业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推广应用。优良动植物新品种、先进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科技产业化示范;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能形成较大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经济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先进、成熟、急需、关键、适用农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包括农作物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节水高效农业配套技术、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环保型肥料农药和生态循环农业技术、耕地质量提升技术、畜禽新品种及标准化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技术、先进实用农业机械化装备和技术、农业信息化技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以及林木优良品种、先进造林技术、森林病虫害防控技术及森林资源保护技术等。

2.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推广应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和高端服务器等。包括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软件、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电子产品、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智能控制系统、以移动通信终端为代表的嵌入式软件,以及“互联网+”应用示范、大数据服务及应用等。

3.生物技术与新医药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创新药物、疗效确切且临床短缺的非专利药物、创新制剂、新型药用辅料、新型生物医用材料产业化,已上市药物大品种24 的二次开发及产业化;先进生物技术在食品、药品、能源领域的开发应用及产业化;能形成较大的规模经济效益,技术经济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生物医药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4.先进装备与航空制造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工业机械手和工业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先进数控机床制造技术、先进电力装备制造技术、大型特种构件制造装备技术、具有广泛用途且性价比高的民用直升机和通用飞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等产业化;能形成较大的规模经济效益,技术经济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新型装备及制造工艺与技术、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制造技术、流程工业的绿色化自动化技术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5.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太阳能电池产业化的成套设备,智能型光伏并网及储能一体机,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制造,生物质高效清洁发电,锂电池先进制造,动力型锂电池用新材料,混合动力城市客车、乘用车车型,纯电驱动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等科技成果产业化。

6.新材料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推广应用。高性能钢铁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光电功能材料、新型建筑材料、非金属陶瓷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等科技成果产业化。

7.节能环保领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锅炉、窑炉、反应器及相关耗能设备节能降耗技术,风能、太阳能、地下能源、高效节能汽车发动机、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新技术与新装备,工业废气、燃煤烟气、机动车污染物、室内空气等净化技术与装备,大气监测先进技术与仪器,温室气体减排与资源化技术及装备,工业粉尘治理等技术,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等产业化及工程示范;能形成较大的规模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技术经济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大气污染防控技术、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8.全省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技术转移活动、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全省性技术市场建设,组织开展全省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技术转移活动。

重大项目支持强度:20-50万元/项。

(三)重点(一般)项目

1.林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优良动植物新品种、先进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科技产业化示范,先进、成熟、适用农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医药卫生与人口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重大疾病与地方病的早期诊断与防治技术、生物医药技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及应对技术等。

3.资源环境与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矿产资源高效开采和综合利用技术、水资源集约利用与水环境治理技术、区域性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和退化生态系统重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循环经济共性技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绿色建筑及城市居住环境质量保障技术等。

4.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多发性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与减灾技术、矿山生产安全预警与防控技术、公共安全控制技术等。

5.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工业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煤炭高效集约开采技术和清洁高效转化利用技术、安全可靠的电力输配和电网安全技术等。

6.装备制造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新型装备及制造工艺与技术、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制造技术、流程工业的绿色化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等。

7.新材料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黑色金属新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及铝镁合金生产与加工技术,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技术,精细化工及专用化学品应用技术,新型复合材料及大型复合结构部件制备技术,纳米材料、电子信息材料、超导材料、光伏材料、高分子结构材料、环保节能材料、结构陶瓷和功能陶瓷制备、成型、加工及应用技术等。

8.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新型电子装备及信息技术、生产过程控制及传统产业信息化技术、基于“北斗”的应用系统技术、面向现代服务业的数字技术、网络信息技术和支撑软件等。

9.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创新驿站区域站点建设,科技成果对接、技术交易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开展,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建设等。支持强度:重点项目10万元以上/项,一般项目5万元/项。

(四)申报要求

1.应当符合本计划指南的申报原则、重点领域。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与应用能力、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和良好信誉,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业事业单位。

3.实施转化推广的科技成果应当是先进、成熟、适用的,已通过验收(鉴定)或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品种审定证书、行业准入许可证等视同评价证明,其水平在省内领先以上的各类优秀科技成果,包括从省外引进的优秀科技成果。推广阶段项目,其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应当是已通过中试验收或鉴定,已在一定范围内成功应用,证明其具有较大应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其中重大项目应当是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能形成较大的规模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中试、产业化阶段项目,其转化的科技成果应当已通过小试鉴定或验收,或已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取得行业准入许可证,所开发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项目实施短期内可投产并能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明确促进产业发展的目标,能带动周围区域经济发展或行业科技进步,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显著。

4.申报的项目应当做到:成果的来源及其先进性、成熟性、适用性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明确,转化应用目标和任务明确,应用实施单位和地点明确,采取的转化推广措施明确,实施期限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和经费预算明确。

5.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必须与具体应用企业(生产型)或其他应用单位联合申报,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附上与相关应用企业或单位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否则不予受理。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

6.处于研究阶段的项目,或者科技成果已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或者企业开发生产的产品推销项目,均不得申报。

7.2011、2012、2013省级科技成果重点转移转化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到期未验收或结题的不得再申报。

8.同一个项目只能针对某一类科技计划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各类计划每人每年主持的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9.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至3年。

10.申报材料包括:一是江西省科技成果重点转移转化计划项目申报书;二是项目可行性报告;三是相关附件,包括相关技术鉴定(验收)等评价证明、检测报告、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应用证明、用户意见、技术合同、技术合作协议等必要材料。

11.实行限额推荐。省教育厅推荐指标为:一般及重点项目30项、重大项目15项;南昌市科技局、赣州市科技局推荐指标为:一般及重点项目10项、重大项目10项;其他设区市科技局和省直部门推荐指标为:一般及重点项目8项、重大项目8项;各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县(市)推荐指标为:一般及重点项目3项、重大项目3项。

主管处室:成果处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为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根据《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和项目界定

1.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后补助项目对江西省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先行投入资金开展技术研发、产学研协同创新活动,并已经取得创新成果的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研发总费用的50%,且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补助范围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臵安装费、商业软件购臵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与项目技术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

2.2016后补助项目是2013年以来开展,项目申报时已完成的技术创新项目。

(二)支持方向和重点 1.电子信息领域围绕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支持软件产品、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产品、通信产品技术、广播电视技术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产品、智能交通产品等技术开发。

2.生物医药领域围绕医药制造、生物技术等产业,支持医药生物技术与产品、中药天然药物技术与产品、化学药技术与产品、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敷料与器材、轻化工生物技术及产品、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等技术方向。不支持尚不成熟生物技术提取类项目和中药资源规范化种植项目,不支持保健品、化妆品、饮料、烟酒类项目及产品,3.新材料领域围绕有色金属、稀土与钨、高技术陶瓷等产业,支持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学品等新材料和新材料高技术服务等技术方向。

4.光机电一体化领域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机械等产业,支持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产品、电力与电工行业技术产品、交通相关技术产品、光机电一体化高技术服务等技术方向。

5.资源与环境领域支持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等技术方向。

6.新能源和高效节能领域支持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新能源与节能高技术服务等方向。

7.新能源汽车领域支持电动汽车动力系统平台关键技术、电控相关技术与产品、电池相关技术与产品、电机驱动相关技术与产品、电动化底盘及车载信息系统、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相关技术与产品、电动汽车技术开发与集成应用高技术服务等技术方向。

8.现代农业技术领域支持农业新品种的繁育、现代农业装备、农产品(含食品)加工技术与装备等技术方向。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江西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正常运营,具有纳税记录,上缴税不低于2万元;

(2)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团队有较强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持续创新的意识。

2.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未获得其他省级及以上财政经费立项资助;

(2)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3)项目已经完成并取得新产品、新工艺、新标准等技术创新成果。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2)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3)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4)申报企业已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项项目处于执行期,尚未验收;立项项目终止或验收不合格。

(四)申报材料

2016后补助项目填报《2016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后补助项目申报书》(见网上申报系统);

(五)申报流程

1.企业在科技厅网站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填写申报材料(网站地址http://www.feisuxs/);

2.企业将完成的内容发送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起报送到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省直管县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审核27 认证;

3.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省直管县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在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县(市、区)科技局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报送至所属设区市科技局;

4.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管县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统一报送项目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推荐意见表及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给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完成项目的申报。联系人:齐洪彦、左毅,联系电话:0791-86251872

(六)申报注意事项

1.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单位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行为,企业将承担相应后果。评审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3.项目申报受理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企业(项目)信息。支持强度:15万元/项。

五、软科学研究计划

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主题,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线,针对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升级,通过创新升级提升产业升级,实现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战略目标提供决策咨询的作用。

(一)重大项目

1.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研究 2.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

3.加强科技协同创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研究 4.大众创新创业体制机制研究 5.科技创新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研究

6.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体制机制重大问题研究 7.省委省政府需要研究的重大、难点问题研究 支持强度:10万/项

(二)重点(一般)项目

1.科技成果处臵权收益权相关问题研究 2.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问题研究

3.科技资源配臵体制机制相关问题研究 4.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与培养相关问题研究 5.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6.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相关问题研究 7.企业研发投入相关问题研究

8.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9.科技项目绩效管理与评估相关问题研究

10.科技报告制度和创新调查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11.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等向社会开放的机制研究 12.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 13.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相关问题研究

14.科技成果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网络及统计报告机制制度研究 15.科技服务业发展、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相关问题研究 16.“互联网+科技创新”相关问题研究 支持强度:3~5万元/项。

(三)主要目标

通过研究,发现影响我省改革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以及我省科技改革与发展提出切合江西实际、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和对策,并形成有关研究分析报告,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政府民主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研究,发现制约我省创新发展的主要因素,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促进创新升级的具体举措和政策建议,为建立健全各主体、各方面、各环节有机互动、协同高效的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奠定基础。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的设计应贴近决策、贴近战略、突出重点,符合江西实际,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软科学研究基地或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单位,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

3.项目申报负责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一定研究基础,限1 名,相同负责人同只能申报1 项课题。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 项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的不得申报2016年项目。

4.鼓励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重点问题开展重大项目研究,项目需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前期研究成果已获得省领导批示优先。

5.重大项目需提供研究成果目标和研究质量有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研究主报告在内刊上发表注明“2016江西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并获省级领导批示;(2)研究主报告形成省委、政府或部门的政策文件;(3)研究主报告人大资料全文复印或“新华文摘”摘录。

重点和一般项目研究主报告及主要成果在知名度高的内刊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必须注明“2016江西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总报告不少于2万字。

6.项目执行期为立项之日起8个月,不超过1年,原则上2016的项目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主管处室:政体处

六、发明专利产业化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紧贴市场,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扶持一批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创新成果形成产业化。通过示范和引导作用,带动更多企事业单位自觉依靠专利制度,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1.重点领域

围绕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核心专利技术,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锂电及电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服务单位联合企业共同申报。

(2)申报单位应当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工作经费,具有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信誉,无侵犯或假冒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3)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发明专利产业化技术示范专项任务但尚未结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4)申报项目须有一项以上核心发明专利,且在法律有效期,无专利权属等纠纷,产业化前景广阔。

(5)项目名称应规范,突出所运用的发明专利技术,并明确是该专利技术的产业化示范。

3.优先支持方向

(1)专利拥有量较多的单位申报的项目。(2)近两年内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

(3)依托技术先进、应用面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群申报的项目。

(4)拥有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单位及优势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

(5)以专利支撑核心竞争力并着眼于形成优势产品、产业及产业集群的产学研结合专利产业化项目。

(6)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验收,获得中国专利奖、江西专利奖、29 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的项目。

4.支持强度:重大项目50万/项,重点项目10-20万/项。

主管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七、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按照“面向企业,引领产品创新;聚焦重大,突出国家省级目标;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创新管理,鼓励社会参与企业开发“的原则,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引导和支持企业拥有自主创新知识、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的,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类优势资源与企业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机制,积极转化国家5类科技计划成果不断研发新产品。

(一)重点新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近三年列入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并已通过省科技部门组织的省级重点新产品鉴定。

(二)支持领域(具体内容详见申报系统-公告通知)

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三)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及其生产中相关助剂和辅料等;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家装建材等日用产品;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5.传统手工艺品;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7.动、植物品种资源;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及其添加剂;8.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凡在江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网上申报。申请单位请仔下载细阅读申报系统申报条件和要求《通知通告栏》,网上电子上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必须一致(如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单位工商注册地址、法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全名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2.申报材料。

附件(详见申报系统)用A4纸双面填写,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2016)年》和附件3《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附件4其他相关附件;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后并加盖公章,按以上附件顺序打印的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进行形式审查,不一致视同不合格材料。

3.申报程序:申报单位登录江西省科技厅http://www.feisuxs网,在办事大厅项目申报界面,点击《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在线申报。

4.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立项:

(1)企业声明:对递交的申报材料和按清单目录提供加盖公章的附件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完备性和有效(时效)性负责。若因虚假陈述出现问题,申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将不予受理。

(2)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否则不予受理并取消申报资格两年(当年发现重复,2016、2017两年无申报资格)。

(3)产品是否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如产品技术属于国家不鼓励或限制发展的技术和产业,则该产品一票否决;

(4)新产品项目若型号不同,则须提供申报产品的新的授权专利证书及其说明、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有重大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5)产品技术知识产权是否清晰,独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标准等),无侵犯或假冒他人知识产权行为(A本单位独立开发,拥有技术的全部所有权;B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开发,联合拥有技术的所有权;C由外单位技术转让,本单位拥有技术的全部所有权;D由外单位技术许可,本单位拥有技术的使用权,但无所有权;E本单位与技术所有者或持有者协议合作生产F其他)):如产品技术知识产权不明晰,存在产权纠纷,则该产品为一票否决;

(6)产品对环保的影响:无环保问题是指产品的研究、生产和使用对环保无影响,或30 经治理后达到环保相关标准要求,则产品符合申报要求。有环保问题是指产品的研究、生产和使用对环保产生的不利影响或经治理后,仍无法达到环保相关标准要求,则视为不符合环保要求,该产品为一票否决。

(五)注意事项。

1.规范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必须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地方规定的规范标准书写名称书写,避免过于宽、泛或二字,不得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产品名称不能出现研究开发、产业化等词语和口语,确属系列产品必须每个单项产品都注明产品型号、规格,应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书写格式填写。

2.申报说明及所需附件材料详细阅览省科技厅网页-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申报,点击进入《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公告通知,请大家仔细阅读并下载。

支持强度:5万元/项。主管处室:计划处

第三篇:2017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附件:

2017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第一批)申报指南

一、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领域

为完善全省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省属科研机构成为我省重要的战略科技力量,组织开展本专题项目申报。

联系人:史利兵 电

话:83163917 专题一: 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支持(专题编号:0701)

(一)专题背景。

省属科研机构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承担了大量的公益性、战略性、基础性研究活动与服务职责,建设了许多重大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设施,成为引领我省科技发展、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通过财政投入的稳定支持,对于引导科研机构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增强科技创新、原始创新和公益服务能力,优化资源配臵,持续稳定服务于我省社会发展目标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专题内容。

依据国家、省的科技布局和自身职责定位,自主选题,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研究和基本科研业务活动,集聚和培养

高水平人才队伍,加强基础科研设施与平台建设,持续增强自身综合实力与社会服务能力。

(三)申报要求。

每个单位限申报项目1项,围绕本项目内容自主选题,项目实施期限3年。项目经费按3年一次申报,每年申报额度≤批准编制数(人)×1.0(万元),立项后分拨付。

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并上传省编办批准的单位机构编制文件、《广东省属科研机构三年发展规划(2017-2019)》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支持方式与强度。

本专题采用事前无偿资助方式。采用因素分配法,按照申报单位编制人数、未来3年发展规划、近3年单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3个权重因素进行资金分配。本专题一次立项,连续滚动支持3年。

专题二: 省属科研机构竞争性支持(专题编号:0702)

(一)专题背景。

本专题旨在通过竞争择优重点支持省属科研机构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创新效率。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进一步推动省属科研机构在原始创新、基础前沿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中的骨干引领与创新支撑作用,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奠定坚实的创新基础。

(二)专题内容。

本专题注重院所综合创新能力建设,重点评估审核申报单位过去三年来(2013-2015年)整体创新绩效水平发展变化情况(包括科研创新活动、承接国家和省科技项目、创新成果产出、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科研人才队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和社会、经济社会效益等进展情况)以及未来两年(2017-2018年)的发展目标与工作计划。各申报单位围绕“综合创新能力建设”,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实际需求自主选题进行申报。所报项目不得与其他专题项目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本专题申报单位应为省属科研机构(要求上传省编办批准的单位机构编制文件)。每个单位申报本专题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申报金额为3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项目立项后合同实施周期内,申报单位不得参加本专题申报。

2.专题负责人原则上是申报单位负责人。

3.专题申报除按照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外,必须按照指南附件中本专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为本专题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专题经费预算与支出范围要符合《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

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四)支持方式与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本专题按申报,根据申报单位过去三年来(2013-2015年)整体创新绩效水平和未来两年(2017-2018年)发展目标与计划,进行综合评估审核,择优支持;立项支持强度为每项300万元。

二、软科学研究领域

围绕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全省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创新型广东建设等重大决策需求,组织一批立足实践、面向决策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为新常态下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广东未来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联系人:陈玲 电

话:020-83163915 第一类、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

专题三: 广东科技决策智库建设(专题编号:0703)

(一)专题内容。

广东科技决策智库以自由申报、择优选择的方式,用三年的时间,建立一批服务重大科技决策的智力支撑团队。通过财政稳定性投入方式,促使智库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科技决策、重大科技改革和社会重大科技发展方向的决策需求等,跟踪最新科技创新动态,2017年拟启动5个领域的智库建设:一是创新驱动战略决策新型智库,包括科技战略规划、创新驱动发展、科技统计

与创新指数分析、区域集聚发展等重大创新决策研究。二是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决策智库,联合省内外自创区研究领域优势高校、科研院所、决策咨询机构以及资深专家等,面向问题、追踪前沿,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和决策支撑。三是科技金融智库建设,通过分析广东省科技金融发展环境,结合广东省科技金融政策、科技金融主体、融资运营模式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方面的现状、特点,重点对科技金融市场要素如风险投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互联网金融及多层资本市场等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广东省科技金融指数监测等。四是广东省创新监测与国际对标研究智库,开展全省科技创新水平监测、市县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监测、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监测、重大科技创新政策跟踪监测与评价、美国等国外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动态监测与对标研究,形成一批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决策咨询报告,为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科技政策、法规提供建议与决策支撑服务。五是重大科技项目与平台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智库,对科研项目研发进展开展定量评价,对现有科技政策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为科技决策提供现实和理论支撑。

申报单位可围绕上述领域之一开展研究,形成一批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决策咨询报告,为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科技政策、法规提供建议与决策支撑服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单位,有一支能胜任重大软科学研究任务、学科及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高水平研究队伍,能提供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政策研究能力,拥有一定数量可稳定参与智库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核心成员。

(3)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研究积累和研究成果,近5年主持过省级以上软科学重点项目,智库核心团队曾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软科学研究或省科技厅委托的重要决策研究任务。

(4)智库每年必须至少提供20篇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每年至少参与5项以上省重大科技政策制定、重要课题研究与重要材料起草工作。

(5)智库应根据需要主动配合参与省各项软科学重要任务应急研究与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2.申报材料要求。

除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外,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以下附件材料:(1)单位资质证明(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负责人资质证明(职称、学位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3)核心成员名单(职称、学位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名单经我厅审查备案后,不得自行更改。

(4)研究基础证明材料(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省部级项目立项文件、合同书、验收材料等;以往成果应用采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正式出版专著的封面与版权页复印件证明材料等)。(5)研究领域的说明(每个申报单位都要确定一个固定的研究领域)。以上附件需作为申报书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支持方式、强度。

科技决策智库采取稳定性支持方式,原则上每年每项资助100万元,连续滚动支持三年,共300万元。

第二类、软科学研究项目

(一)专题内容。

专题四: 软科学重大项目(专题编号:0704)研究方向(项目名称可自拟):

1.广东省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研究

研究广东技术交易市场发展现状、梳理相关政策体系,提出广东省技术交易市场体系等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体系框架。研究制定广东省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建设模式、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研究报告和政策文件。

2.重大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前瞻性研究

探索适合在广东省开展的先行先试政策研究,包括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府引导下的科研众包平台发展、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领域先行先试政策。

3.粤府2015年 1号文创新政策12条实施效果监测评估研究 通过开展科技政策评估理论和方法研究,构建适应于科技政策评估的程序、方法及指标体系;通过实地调研和资料收集,了解和掌握1号文在全省的落地实施情况,并对政策实施产生的效果进行总体评估,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障碍进行总体评估,提出进一步修订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提供相应的决策参考。

4.广东省科技、金融、产业、政策四链融合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针对几年来的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进行归纳分析,对出现的各种模式、路径进行科学研究,结合广东省科技金融实施情况,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广东省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方向、思路、路径建议。

专题五: 软科学重点项目(专题编号:0705)

重点支持围绕产业(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模式、科技法规的配套政策制订与完善、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

研究方向(项目名称可自拟): 1.广东专业镇新时期创新发展研究。

凝练广东专业镇协同创新成功做法与经验,按照规模、产业类别等不同方式,开展专业镇分类管理研究;研究分析广东专业镇协同创新的主要模式与机制;提出加快推进专业镇协同创新促进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2.广东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研究。

深入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分类管理体系研究、建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评价体系;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竞争力评价研究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提质增效对策研究;新型研发机构对广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研究等。

3.广东推进侨务引智的路径及对策研究。

深入了解新常态下我省各地市特别是知名侨乡、自贸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侨梦苑等重点区域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团队及其创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分析已在我省创新创业发展的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掌握各地市、重点园区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研究提出我省侨务引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在人才政策、科技扶持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4.广东省创新产品(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政策实施机制及配套激励措施研究。

系统研究国内外开展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工作机制和制度安排、激励约束政策、供需信息征集和平台建设、工作流程和重点风险点、政策实施效果等;研究制定符合我省特点的创新产品远期需求识别、供应识别评价方法及工作体系,制定《创新产品与服务评定实施细则》;研究我省远期创新产品(服务)供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需求;研究提出相关配套激励措施。

5.政府科技数据资源监测利用及开放共享机制研究。

深入挖掘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交易数据、新技术新产品、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政府科技数据,对相关数据指标开展监测分析,研究通过大数据平台、互联网平台实现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新机制、新模式,打破政府科技数据资源处于长期条块分割、沉睡、冰封的状态,为相关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6.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机制研究。

总结现有省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及终止结题工作规程等验收办法实施情况,结合最新工作实际,提出修订建议。借鉴国内外科技项目验收管理经验,结合我省科技项目的特点,探索我省科技项目验收管理的新机制。重点研究近年来我省科技项目验收管理的做法,挖掘研究现有验收工作数据,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创新验收管理机制,为强化科技项目管理提供决策分析。

7.精准医疗产业跟踪监测研究。

跟踪监测国内外精准医疗产业发展情况及最新动态趋势,对其产业动态、产业技术、产业趋势、产业需求、产业创新能力进行监测跟踪。开展相关产业数据收集、监测、分析。研判广东省推进精准医疗研究及产业化工作的主攻方向,形成广东省精准医疗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为我省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在政策层面推进精准医疗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8.《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订后实施效果评估。

通过开展地方立法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构建适应于我省地方立法评估的程序、方法及指标体系;通过基础性资料收集、调查问卷设计、开展实证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在全省的贯彻实施情况;对《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合理性、协调性、专业性、成本效益、社会认同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评估立法实施后产生的效果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障碍;通过评估,进一步提出相关的补充、修订、完善等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提供相应的决策参考。

9.实验动物许可管理配套政策研究与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的核准标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等;结合实验动物专业技术性要求,对《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实施作出详细的解释和补充,并对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等。

10.珠三角地区与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调创新模式研究。

研究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优势和创新模式,分析珠三角地区的区位、技术、政策等基础条件,通过与中关村的对比研究,探讨珠三角地区与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调创新和资源共享模式等。围绕广东应急产业等新兴产业,着重从产业技术政策理论和视角,开展新兴产业技术发展定位与政

策效果跟踪评估等研究,探讨构建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之“广东模式”。

11.科技依法行政规范研究。

梳理广东科技管理内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广东科技依法行政的要求,制定科技管理依法行政规范和准则。

专题六: 软科学面上项目(专题编号:0706)

本专题支持对广东科技密切相关问题的自由探索研究,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项目名称自拟,但不得与上述重大、重点项目重复):

1.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2.科技政策法规研究; 3.区域创新体系研究; 4.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5.科技金融研究; 6.科技民生研究; 7.科技服务管理研究; 8.科技人才与科普研究; 9.科技知识产权研究; 10.军民科技融合研究; 11.科技创新创业理论研究。

专题七: 软科学面上青年博士启动项目(专题编号:0707)本专题支持研究方向与软科学面上项目一致,面向青年博士

申报。

(二)研究目标及成果要求。

项目研究应坚持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优先支持有政府决策咨询需求的研究项目,项目完成后必须提供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的决策咨询报告(重大、重点项目需5000字左右,面上项目需3000字左右)和研究总报告(重大项目不少于10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5万字,面上项目不少于3万字),重大、重点项目可形成专著的优先支持。项目材料应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研究所引用或提供的数据以最新数据为主,项目成果引用资料与文字查重率不得超过10%。项目通过验收结题后,项目成果应按规定格式入选广东省软科学研究成果库,省科技厅将享有对项目成果的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三)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科学研究机构或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单位,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及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相对稳定的研究队伍,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

(2)重大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雄厚的研究基础,具有丰富的承担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的经验,研究成果曾被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采纳应用。

(3)联合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提供项目合作协议。2.申报人条件。

(1)项目申报人需熟悉广东省情,具备与项目内容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工作基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组织能力和良好科研信用。

(2)重大项目负责人应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近3年有承担过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经验,优先支持具有正高级职称负责人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面上青年博士启动项目负责人截至2015年1月1日,取得博士学位时间应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实施周期要求。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鼓励提前完成并及时申请验收结题;项目起始时间可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确定。

4.形式审查要求。

(1)本继续实行限项推荐申报,限项推荐指标根据各单位及全省近3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立项及验收有关统计情况制定,新增申报推荐单位统一限报1项,其他单位推荐指标请推荐单位管理员登录“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查询。项目推荐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认真筛选和推荐符合指南申报要求的优秀项目,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用好限项推荐指标。

(2)项目推荐受理后,不符合指南申报要求、重复申报或申

报材料不齐全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进入评审环节,同时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对该项目的修正材料或替代申报的其他项目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率将作为制定项目推荐单位今后限项推荐指标的重要参考。

5.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外,附件材料必须包括:(1)单位资质证明(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职称、学位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申报重大、重点项目还必须提供:(3)研究基础证明材料(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省部级项目立项文件、合同书、验收材料等;以往成果应用采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正式出版专著的封面与版权页复印件证明材料等)。此外,联合申报项目还必须提供:(4)项目合作协议。以上附件需作为申报书附件上传至项目申报系统,纸质材料应按顺序胶装并附目录,均需一式1份。

(四)支持方式、强度。

1.软科学研究项目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重大、重点项目原则上每个方向支持一个项目。

2.支持额度:软科学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00万元,软科学重点项目专题每项资助额度为40万元。软科学面上项目(含面上青年博士启动项目)专题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各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申报金额进行调整,申请经费不得超过拟

资助额度;申请经费小于以上资助额度的,以申报金额为准。

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领域

2017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领域项目将围绕关系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科技领域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科技学术专著等4个专题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项目,建设一批原始创新平台和高层次人才培育基地,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联系人:陈晓 电

话:020-83163887 专题八: 省重点实验室(专题编号:0301)

(一)专题背景。

省重点实验室是我省原始创新的源泉与重要载体,是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围绕我省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需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它优势特色产业的重大科学问题,针对性建设省重点实验室,为战略性、前瞻性的知识储备、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强大支撑。

(二)申报要求。1.申报实验室基本要求。

省重点实验室需研究方向明确,近、中、远期目标清晰,研究内容与已有省重点实验室不重叠,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实验室负责人:近3年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其中

基础类项目要求项目金额200万以上,研发类项目金额300万以上。

(2)团队构成: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研究人员和辅助人员比例合理。固定研究团队近3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项目金额1000万元以上。

(3)科研设施:实验室使用场地相对集中,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设备仪器配臵总价值2000万元以上。

(4)以往成果:实验室整体科研水平国内先进,代表性成果国内领先。近3年被SCI、EI、ISTP、ISR收录的论文合计不少于30篇或获得授权专利总数不少于10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或者实验室产学研工作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后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5)开放合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服务,实验室应设立开放课题和开放基金,须有实质性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有产学研合作机制。

2.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不受国家、部委、外省市隶属关系的限制),每个单位限报1项。近3年获得国家基金项目数超过100项的依托单位增加1项,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申报可增加1项。

3.其它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中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应与已立项的省重点实验室固

定人员重叠,获得奖励、专利、承担项目等材料也不能与已立项的省重点实验室或其它实验室重复使用。

(三)支持数量与强度。

对2017评估考核优秀、良好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稳定支持,每年分别资助150万元/家、100万元/家,连续滚动支持三年,总额450万元和300万元。

新建省重点实验室10家左右,采用竞争评审制,资助强度为每年100万元/家,滚动支持三年,共300万元。

专题九: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专题编号:0302)

(一)专题背景。

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旨在提高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省企业重点实验的任务是重点解决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研究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进一步促进产业共性技术集成,提升创新成果的转化能力,加快推进产学研结合,为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实验室基本要求。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应依托广东省内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依托单位上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主营业务与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属于同一领域,近3年研发投入占年销

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2)依托单位综合科技实力强,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3)拥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

(4)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有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科研仪器总值1000万元以上。

2.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者内资控股企业。每个企业限报1项。

(三)支持数量与强度。

资助新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10家左右,采用竞争评审制,资助强度为100万/家。

(四)支持方式。

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专题十: 科技基础条件研究和平台建设(专题编号:0303)

(一)专题背景。

科技基础条件和平台建设是科技创新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重点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以资源系统整合为主线,对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运行给予稳定支持,增强平台持续发展和公共服务能力,同时支持科学仪器研究开发、生物种质资源利用、实验动物科学、科技文献资源开发及应用等

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努力提升我省科技基础条件科学研究水平。

(二)专题内容。

1.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我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省内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

2.科学仪器研究开发。

重点支持在我省现有科学仪器研究、开发的基础上,在生命科学、材料科学、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海洋科学领域,开展分析仪器、样品前处理仪器、快速检测普及型仪器、产业专用仪器等科学仪器的自主创新,在引进国外技术先进的科学仪器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3.生物种质资源利用研究及平台建设。

围绕种质资源的挖掘、种质创新和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发,开展广东省生物资源评价与利用研究;支持国外重要战略生物资源引进、驯化及开发利用研究;支持生物资源高效筛选与培养保藏平台建设。

4.实验动物科学研究。

支持实验动物质量标准、检测技术、替代实验方法、重大疾病动物模型制作与评价体系研究。支持实验动物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国家或国际相关认证标准,有力支撑我省生命科学研究和相关产业发展。

5.科技文献资源开发及应用研究。

支持科技文献在文献计量分析、专利数据分析、数据整合技术等领域的应用研究。支持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构建面向广东科技创新的科技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数字资源保存系统,加强开放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打造科技文献集成化、网络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环境,逐步完善全省科技文献信息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期刊进入国际权威数据库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支持科技期刊编辑学研究,提高我省科技期刊综合水平,培育我省精品科技期刊。

(三)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它事业单位可申报。

2.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在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网基础上搭建。

(四)支持数量与强度。

资助科学仪器研究开发项目4-6项,强度为50万元/项;资助实验动物平台标准化建设项目1-2项,强度为100万元/项;其它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五)支持方式。

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专题十一: 科技学术专著(专题编号:0304)

(一)专题背景。

科技学术专著是科学思想和科技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按照

“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基础性、公益性科技学术专著的撰写、出版与应用是贯彻国家科技政策和出版方针、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专题内容。1.基础理论著作。

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系统、深入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重大创新性、对科学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2.应用技术著作。

作者将已有的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对取得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总结,撰写的具有较强创新性、能促进产业进步并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实用价值较高的科学著作。

3.其它类别科技学术著作。

其它学术类别的科技学术著作,如发展趋势类、科技管理类、编著类等。

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1.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同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著作,从正式出版之日起5年内再次申请相同或相近内容学术著作视为再版学术著作,超过五年且增加了最新研究成果内容的相同或相近题目学术著作视为新书);2.科普读物;3.教科书与工具书。

(三)申报要求。

申报科技学术专著项目,著作者须完成80%以上或全部书稿

后,方可提出申请。著作者一次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在获准资助著作出版之后,方可申请下一个项目。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不能申请。

(四)支持数量与强度。

资助10项左右,强度为5万元/项。

(五)支持方式。

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四、工业高新技术领域

专题十二: 电子信息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1)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新型显示器件、关键元器件、信息安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无线宽带通信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专题目标:在相关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中间件或新产品,申请一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制定一批相关产品备案标准,技术成果推广后有望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30万元。

专题十三: 智能制造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2)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智能控制器、精密减速器、高速精密传动装臵、智能传感器与仪器仪表、微纳制造技术、先进激光技术、工业机器人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专题目标:在相关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中间件

或新产品,申请一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制定一批相关产品备案标准,技术成果推广后有望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30万元。

专题十四: 新材料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3)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先进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特种精细化工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材料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专题目标:在相关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新产品或新工艺,申请一批专利,制定一批相关产品备案标准,技术成果推广后有望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30万元。

专题十五: 新能源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4)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风能、海洋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等关键技术研究。

专题目标:在相关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申请一批专利,技术成果推广后有望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30万元。

专题十六: 生物技术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5)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工业生物技术领域,发酵工程、生物制药、微生物工程、生物制品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专题目标:在相关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新产品或新工艺,申请一批专利,制定一批相关产品备案标准,技术成果推广后有望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30万元。

专题十七: 新兴产业发展专题(专题编号:0106)专题内容:面向我省处于“领跑”或“并跑”阶段的技术跟踪与研究,重点支持无人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和器件、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以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技术领域,以及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产品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和服务。

专题目标:针对新兴产业技术发展趋势、找准我省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对接创新管理发展等需求,跟踪最新前沿技术动态,探索推进相关技术领域的战略发展方向、评价方法,及相应的工作体系等。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80万元。

申报要求:支持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系人:郭秀强,020-83163874

五、科普创新发展领域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0~2020)》,通过支持综合性科普场馆和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学校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支持科普作品创作和科技政策宣讲及人才培养,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和科普事业创新发展。

联系人:夏兴林 电

话:020-83163913

(一)专题内容。

专题十八: 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编号:0708)

鼓励综合性科普场馆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开展科普展品、展项更新维护、展览更新改造,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承接或组织开展专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性科普场馆服务社会公众能力。综合评估2015科普场馆开展上述工作的情况,择优对部分综合性科普场馆进行奖励补助。

专题十九: 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题编号:0709)

支持省属事业单位、各地市科技局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全省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活动,开发科技政策宣讲课件、简本图解、专题网站(页)、新媒体传播、移动端应用软件、相关音像制品及微信公众号等,提升各级科技管理人员、行

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科技创新政策宣讲能力水平,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进一步全面落实。

专题二十: 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编号:0710)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科协发挥科普工作的主导作用,在当地组织开展系列科普进学校、进社区(村)活动,包括建设小型科普基地(站),开展精准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如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防灾减灾、科学生产养殖,以及注重食品安全、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推动农业信息化等,促进社会公众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全民科学素质提高。

专题二十一: 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编号:0711)

支持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条件建设,不断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支持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有影响力的科普教育活动,加强人才培养和基地更新维护,不断提升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科普品牌。

专题二十二: 校园科技主题科普活动(专题编号:0712)

支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身边科学、健康卫生、绿色环保、低碳生活、安全应急等各类科技主题活动;支持大专院校的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开展各类主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支持高

职院校结合学校办学特点,开展科技主题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专题二十三: 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编号:0713)

支持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相关领域的科技人员组成创作团队开展科普图书作品编撰,鼓励出版机构和创作单位联合将科普图书以及国外优秀科普图书翻译引进,对国内外科普信息研究;支持各类机构进行科普影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制作、科普动漫游戏作品开发、科普教具玩具发明、科普专题网站、移动端应用软件和在线课程开发、科普剧创作表演等。

(二)目标要求。1.专题目标。

通过本专题实施,提升科普活动的开展能力和科普活动的社会参与率;培养社会公众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素质,为全社会科技创新培养后备力量;有效进行科学知识普及、科学精神弘扬、科学思想传播,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创新意识。

2.技术经济指标。

(1)通过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实施,综合性科普场馆的年接待能力提升至10万人次以上,举办主题展览次数不少于10场次。

(2)通过科技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项实施,举办巡回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活动不少于10场次;开发制作科技政策宣讲课件、专题网站(页)、移动端应用软件和相关音像制品不少于5个;微信公众号推广粉丝量不少于10万人。

(3)通过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实施,建设5个以上小型科普基地(站),开展不少于10场次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4)通过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实施,每年接待公众10万人次以上,利用科普橱窗、挂图、多媒体等方式组织开展科普活动60次以上。

(5)通过校园科技主题科普活动专题实施,开展活动不少于50场次,参与人数不少于5万人次。

(6)通过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实施,完成科普优秀作品不低于5件,获国家优秀科普作品奖1项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要求: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由地级市以上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综合性科普场馆申报;科技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题由省属事业单位、第三方机构和县(区、市)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由粤东西北地区县(市、区)科技局或科协牵头与相关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由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校园科技主题科普活动专题,校园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备案的中、小学、大专院校和高职院校申报;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接受各类法人组织申报。

2.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科技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题、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青少年科技教育

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以上每个专题每个单位限报1项。综合性科普场馆展品展项建设专题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每个单位只能选择其中1个专题申报。

3.项目合同期为1~2年。

(四)支持方式、强度。

1.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2.各专题项目申报和立项金额分别是: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每项50万元;科技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题每项3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每项20万元;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每项20万元;校园科技主题科普活动专题每项20万元;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每项10万元。

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领域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动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发挥政府宏观引导作用,培育社会力量开展高质量、专业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提升科技人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设立本专题。

联系人:张燕 电

话:020-83163633

(一)专题内容。

专题二十四: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平台能力建设专题(专题编号:0714)

(一)专题内容。

可选择以下专题内容之一申报:

1.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本项目内容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围绕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广东省高层次人才特殊培养支持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组织管理工作,重点培育承担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的支撑机构,提升人才工程遴选评审、评估调研、动态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支撑平台能力建设水平,推进国家和省重大人才政策贯彻落实。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围绕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发展领域,支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或针对移动互联终端建立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开展有针对性引进和培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的信息服务,整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等技术来源方或科技园区、投融资、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资源,结合线下对接服务,实现科技人才靶向引才育才信息服务或创新成果定向推送服务,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紧密融合。

(二)项目目标。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每年需完成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

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专项广东地区遴选推荐,省重大人才工程执行情况动态信息采集与分析以及执行过程管理等,建立可行的建设规划和运行机制,配套专职运营团队,提供有针对性管理服务,较好地保障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针对广东高层次人才需求有清晰的技术路线、运营规划和盈利模式,完成后能实现自我运营,拥有国内外科技人才信息覆盖率高、可利用度高、信息准确率达到80%以上。

(三)申报要求。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定向委托近年来承担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实施和信息化管理任务的支撑机构执行。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高层次科技人才管理、服务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有开展相关工作的专业骨干队伍,具备建设科技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硬件支撑条件,具有科技人才数据挖掘、分析的技术开发和建设经验,可联合相关单位申报。

(四)支持方式、强度。本专题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采取定向委托组织方式执行,支持200万;“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项支持50万。

专题二十五: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服务建设专题(专题编号: 0715)

(一)专题内容。

可选择以下专题内容之一申报:

1.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围绕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需求,构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体系并开展相关培训。

2.投融资对接和创业成长培训。围绕创新创业人才技术领域、发展阶段、融资需求,开展投融资对接集训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成长训练等活动,提升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能力、战略视野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项目目标。

建立有针对性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培训课程体系,每年开展2-3期培训活动,每期组织不少于100人次参加,评估以参与者在培训期间的个人学习成果、企业发展变化及导师意见等形成培训结业报告,作为重要参考。

(三)申报要求。

1.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科技园区和社会团体等科技人才服务机构。

2.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和相关产业发展情况,能制定特色鲜明课程设臵和培训内容并提供培训服务。投融资对接和创业成长培训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高培训整体策划能力,熟悉金融投资业务,拥有资深投资人及导师团资源。

(四)支持方式、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每项支持50万。

专题二十六: 重点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专题(专题编号: 0716)

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采取全职、柔性方式引进产业急需的、拥有特殊技术专长的外籍工程技术人才。

(一)专题内容。

可选择以下专题内容之一申报:

1.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鼓励企业重点从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机构引进从事工程开发、技术研发和工程技术开发管理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充分发挥外籍工程技术人才掌握生产工艺关键技术和国际化视野等独特优势,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海外人才支撑。

2.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鼓励企业引进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与省内工程师等建立合作团队,资助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的中方主要技术人员赴国外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带动省内更多工程技术人才成长。

(二)项目目标。

每年从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机构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从事工程开发、技术研发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或为企业培养一批中方技术骨干,与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形成政策衔接与补充,提高企业技术创新与工程管理国际化水平。

(三)申报要求。

1.面向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市级以上研究平台的企业,采取竞争性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支持。

2.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坚持“产业需求、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的原则,引进的“海外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外企业和机构从事工程开发、技术研发和工程技术开发管理、担任主管及以上职务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

(二)在海外取得行业公认的职业资格,在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5年以上,能解决用人单位关键核心技术或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术人才;

(三)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退休专家学者。

3.用人企业与引进对象签订全职合同且聘用时间不少于2年(在企业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9个月)的,年薪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两年内可申请一次50万元项目;短期(在企业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月、但不足9个月)来企业服务的柔性引进对

象,或年薪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全职引进人才,两年内可申请一次20万元项目;对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珠江人才计划”的专家,或已享受省级财政资助的其他人才项目支持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申报。

4.资助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的中方主要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为本科学历),年薪达到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两年内可申请一次20万元项目,资助赴国外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

(四)支持方式、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评审制,事后奖励补助方式支持。聘请全职“海外工程师”的企业资助强度50万,聘请短期“海外工程师”的企业或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的中方主要技术人员资助强度20万。

七、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领域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火„2011‟259号)等要求,加快实现全省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

升,促进全省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联系人:钟士岗,020-83163876。

专题二十七: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治理能力建设(专题编号:0107)

支持范围:支持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决策支撑、学习培训、园区运行与创新发展监测分析等平台;支持高新区建设咨询专家智库;支持高新区开展专业园区、智慧园区或生态园区建设;支持园区国际化能力建设;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合作共建园区,搭建产业对接平台、孵化服务平台,开展以科技创新为主的合作和帮扶活动。

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高新区的治理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增强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同时,在项目实施期间(不超过2年)还须达到如下目标:

通过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研究,形成发展规划、决策咨询报告和调研报告,利用先进技术建立园区管委会管理决策的新平台,或建立了园区运行与创新发展监测分析、学习培训、交流合作等平台,或建立了高新区咨询专家智库,召开专家咨询会,或建立了智慧园区管理系统或园区生态管理体系,或建立了国际技术、人才资源整合平台,或建立了园区产业发展、资源共享平台。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

2.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实施内容清晰明确。

3.提交工作推进计划方案。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推荐论证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每区支持一项,每个项目资助100万元,申请不足100万的,按实际申请金额资助。

专题二十八: 粤东西北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建设(专题编号:0108)

支持范围:支持粤东西北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或创新型特色园区;支持高新区开展产业集群规划与路径构建、产业或技术联盟的组建;支持高新区建设技术转移和创业孵化平台、技术检验检测平台;支持高新区开展标准的研究制定与推广、国际化水平提升和品牌建设等。

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建立国家高新区,提升园区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或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建立了技术转移和创业孵化平台;或技术检验检测平台;或建立对口帮扶的园区、孵化器;或开展了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等。

申报要求:

1.粤东西北地区高新区管委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内

有关单位牵头。

2.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实施内容清晰明确。3.形成完善建设方案,明确各参与单位分工。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资助200万元,申请不足200万的,按实际申请金额资助。

联系人:文晓芸,020-83163877。

专题二十九: 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题编号:0109)

(一)新增孵化面积建设后补助。

支持内容: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规定的“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制度”,以及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粤科高字„2015‟37号)规定的“新增孵化面积补助”,扶持孵化器运营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补助范围:2015-2016年期间获得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专项再按不超过市级(含顺德区)补助额的50%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器运营机构,并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www.feisuxs)完成登记备案。

2.2015-2016获得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新增(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孵化面积补助。

3.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本补助。

材料要求:

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新增孵化面积财政补助的申报材料;

2.市级(含顺德区)财政资金补助证明材料;

3.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号截图。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普惠核准制、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每个项目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孵化器运营后补助。

支持内容: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规定的“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制度”,以及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粤科高字„2015‟37号)规定的“运营评价及后补助”,扶持孵化器运营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补助范围:参加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评价,获评结果为一定等级的孵化器,并获得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财政补助的,专项再按照不超过市级(含顺德区)财政补助额的50%给予

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器运营机构,并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www.feisuxs)完成登记备案。

2.申报单位参加了2014或2015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评价,珠三角地区孵化器评价结果为A等级,粤东西北地区孵化器评价结果为A、B等级。

3.申报单位获得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孵化器运营财政补助:(1)参加了2014孵化器运营评价的,要求在2015年4月至专项申报截止时间前获得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孵化器运营财政补助;

(2)参加了2015孵化器运营评价的,要求在专项申报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获得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孵化器运营财政补助。

4.已享受过同一笔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孵化器运营财政补助,不重复给予补助。

材料要求:

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孵化器运营财政补助的申报材料;

2.市级(含顺德区)财政资金补助证明材料;

3.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号截图。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普惠核准制、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每个项目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众创空间建设。

支持内容:所支持的众创空间,是指借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在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镇、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及大企业内,以及利用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的众创空间。建设的众创空间必须是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可以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建设的众创空间要向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规模化、平台化方向发展。

优先支持:聚焦细分产业领域,强调服务对象、孵化条件和服务内容高度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引进国际先进的创业孵化理念,吸纳、整合和利用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技术、资本和市场等资源,面向港澳台和国外创新创业人才的众创空间;大中型企业或投融资机构创办专业化、市场化众创空间。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等,并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www.feisuxs)完成登记

备案,要求提供登记备案号截图。

2.已获得过2016年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众创空间建设”专题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3.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可以同时参与本指南“专题

(三)众创空间建设”和“专题

(五)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的申报,如两个项目都达到立项要求,只可立一项(优先支持专题五的项目)。

4.申报单位须建立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建立相应的入驻孵化团队、企业管理和运营制度,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至少应拥有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提供创客工位50个以上。

5.项目实施周期2年。

6.项目完成后,所建众创空间应达到以下要求:

(1)具备开放与低成本特点,具备多种便利化服务功能。面向创业大众提供相对较低成本的成长环境;能提供办公场地、活动场地、产品展示、观点分享、项目路演等硬件支撑;能提供工商注册、法律法务、金融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

(2)体现协同与互助特点。通过各种形式的沙龙、训练营、大赛等活动,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能提供共同办公环境促进创业者协同进步。

(3)体现多元素融合发展。实现团队与人才结合,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孵化与投资结合;提供创业创新活动

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和设施服务。

(4)为2000人次以上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等服务,孵化项目团队30个以上,20%以上项目团队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融资服务。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资助50万元,申请不足50万的,按实际申请金额资助。

(四)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支持内容:建设面向全省或区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创业导师及在孵企业服务;或整合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资源、导师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全面实现创新创业的线上或线下运行和孵化,具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和双创成果展示和业务管理功能;或开展面向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的创业教育、投融资培训和投融资对接等活动。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机构等。

2.申报单位要求具备相关平台建设的基础,拥有提供相关服务提供的经验和条件。

3.项目实施周期2年。

4.项目完成后,所建平台应达到以下要求(其中一条):

(1)要求开展系列政策研究和推广服务,组建超100个会员单位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联盟组织,完成100家以上孵化机构评价诊断服务,开展超200人次专业培训服务。

(2)整合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载体资源800家以上,为超2000家在孵企业提供服务,全面实现全省创新创业的线上运行和线上孵化,有效提高全省实体孵化器的成功率。

(3)开展面向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的创业教育10场以上,直接服务创业项目和企业超1000个(家),开展投融资对接等活动20场以上,为企业直接融资超2亿元。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资助200万元,申请不足200万元的,按实际申请金额资助。

(五)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

支持内容:推动各地围绕当地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打造完善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真正实现从团队孵化到企业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加快促进科技企业迅速成长壮大,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聚集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强化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建成能够满足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需求的孵化

链条,为科技人才、团队和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多元化的一条龙孵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在项目实施期间(不超过3年)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众创空间:基本服务设施完善,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服务团队完善,形成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拥有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提供工位50个以上,培育创业项目不少于20个,建立种子投资资金。

2.孵化器:基本服务设施完善,拥有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在孵企业20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5家以上。拥有完善的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建有完善的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

3.加速器:拥有可支配场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入驻高成长科技企业数量20家以上。配套服务设施齐全,产业服务功能完善,能够为高成长科技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和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平台等深层次专业化服务。与孵化器之间形成对接机制,与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关系更加紧密。

4.支撑当地产业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形成完善的全孵化链条,基本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机制和模式,有效支撑当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有力推动当地支柱或主导产业发展壮大。

申报条件:

1.围绕当地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建设完善孵化链条。

2.已制定可行的建设方案;具备较完整合理的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管理机制;具备孵化链条与产业集群的较好互动;具备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的服务规范和标准。

3.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建设已经具有一定基础,具备相应的孵化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属于孵化机构的,要求省级以上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或省级众创空间建设试点单位。

4.所在地政府重视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已制订扶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载体的相关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

5.优先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建立的全孵化链条。申报要求:

1.项目名称:广东省(**地市/顺德区**)(**产业**)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

2.项目实施周期3年。

3.申报主体:项目申报采取“1+N”形式,统一以牵头申报单位作单一申报。“1”是牵头申报单位,负主体责任,整体负责孵化链条建设工作开展,应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与参与单位之间形成了合理的分工合作关系。“N”为参与单位,包含但不限于孵化链条中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运营机构。允许同时运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单位单独申报本专题。

4.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可以同时参与本指南“专题

(三)众创空间建设”和“专题

(五)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的申报,如

两个项目都达到立项要求,只可立一项(优先支持专题五的项目)。

5.申报材料:按照附件参考提纲编写《广东省(**地市/顺德区**)(***产业*)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方案》以及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需填写的材料。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资助300万元,申请不足300万的,按实际申请金额资助。

附件1:

广东省(**地市/顺德区**)(***产业*)科技创业

孵化育成链条建设方案(参考提纲)

一、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的基础

1.产业基础。指链条建设所围绕的特色产业现状基础; 2.发展优势。

3.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的现状。例如申报单位情况,链条内载体、平台、企业、项目和相关服务功能的情况分析;

4.在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中持续孵化成功的案例。

二、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内容

1.建设思路。包括链条建设总体思路,以及分别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三个方面提出各自建设思路。

2.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的运营及管理模式

例如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之间的衔接关系;链条与产业集群之间的衔接关系;盈利机制;申报单位之间的合作机制等。

3.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主要举措

例如专业集聚、科技金融、技术平台、中介服务、运营创新等。

三、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的建设目标与实施步骤

1、发展目标。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的需求,“众创

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接力式孵化与培育阶段目标;链条建设对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撑作用目标,例如新增产业集群产值、新增投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

2、实施步骤。阐述每年的建设工作安排。《建设方案》后附:

附件1-1:广东省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申请表 附件1-2:附件材料清单

第四篇:湘潭市2014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湘潭市2014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本科技计划按照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层次进行项目组织编制与实施,重大专项另行组织,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遵照本指南申报。

一、基本原则

1、强化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加强各计划之间的相互配套,以及国、省、市计划的衔接,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合力效益。

2、突出产学研结合。重点支持产学研结合项目,推进产学研结合运行机制和合作模式创新,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3、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产出。

4.坚持统筹兼顾。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科技计划的宏观统筹,既重视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又注重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

二、支持重点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6个重点专题。

专题1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及产品:

1.先进制造领域:重点支持矿山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电机电气成套装备高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及应用。

2.新材料领域:重点支持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先进硬质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环保及绿色建筑材料。

3.能源领域:重点支持太阳能光伏/光热、光热发电装备及应用,大型风力发电装备及应用,地热能应用及其他绿色能源新技术、智能电网技术及应用,高效节能与储能技术及应用,新型智能开关技术开发与应用。

4.电子信息领域:重点支持智慧城市物联网示范工程应用技术及产品,LED半导体照明工程应用技术及产品开发,信息安全应用技术及产品。

申报要求:

必须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有较强的科研团队,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优先支持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主管科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专题2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

(1)种业技术与农业生物技术。农业种质资源创新,水稻、湘莲、油茶等主要农作物分子育种,种苗配套生产技术,粮丰科技工程技术创新及集成示范、农业生物技术。

(2)畜禽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地方畜禽名优品种保种、提纯复壮,标准化养殖。

(3)农林产品深加工及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控制技术。竹材、莲子、肉类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主要特色植物资源高效利用。

(4)农机装备技术。适应我市及南方地区农业生产智能化作业机械与设备、设施。

(5)农村农业信息化技术。农村农业信息化基层站点建设,服务模式创新。

(6)两型社会建设支撑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田生态功能恢复与地力提升,畜禽生产废弃物处理和高值化利用,植物资源饲料化利用。

申报要求:

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有一定的资源配套能力;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和研究条件;有试验场所或示范基地。

主管科室: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专题3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

1、医药卫生:重点支持新型药物、医疗器械、医用生物材料研发;重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防治新技术、新方法;中医药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疾病防治新型诊断、治疗技术和设备研制;人口生育关键技术研究。

2、资源环境:重点支持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固体废弃物、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和控制、垃圾

与污泥处理技术;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先进环保新装备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

3、公共安全:重点支持食品安全检测、监管及溯源技术和集成应用;水质安全保障关键技术;防灾减灾技术及装备。

申报要求:

必须具有明确的推广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涉及动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

主管科室: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

专题4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示范

(1)两型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的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

(2)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3)引进国内外重大先进成熟技术在我市转化和产业化。

(4)技术先进成熟、惠及民生、量大面广的科技成果的推广与示范。

(5)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成果的转化。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能促进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

(2)国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持计划产出的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须提供成果鉴定、登记等证明材料。

(2)成果已完成中试生产,并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办理了科技成果登记;

主管科室: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及技术市场科

专题5产学研合作

1、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企业科技特派专家牵头研究开发的项目。

3、企业开展的有关国际(区域)科技合作项目。申报要求:

必须与高校、科研机构有实质性的合作,并签订明确的产学研合作合同(协议),并提供合同(协议)已经生效的证明。

主管科室: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专题6科技平台建设

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公共平台、技术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

申报要求:

1、研究目标合理,突出服务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信息交流、推广示范等公共利益的共享平台;

2、具有保证平台长效运行的开放、共享、服务管理制度和机制。

主管科室: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第五篇:2009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009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调动广大医疗卫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深入开展,加快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广州地区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整体科研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对广州地区的重大健康问题和主要疾病的预防控制水平,根据《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类别及条件

本《指南》受理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系指西医类项目(不包含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项目),项目类别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引导项目,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

(一)重大项目

面向广州地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疗单位。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在指定的领域和方向联合攻关,带动广州地区医疗卫生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预防、诊疗、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009主要围绕职业病监测与防治、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广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制方案以及精神卫生的社区管理和干预研究开展科技攻关工作。拟资助4—6项,每项资助 1

30—50万元。要求所在单位按1:1配套资助。

(二)一般引导项目

资助广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副高及以下职称中青年医务工作者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以及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拟资助200项左右,每项资助1万元,要求所在单位按1:1配套资助;同时设立50项立项非资助项目,要求所在单位提供研究经费。

(三)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

申报条件以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3号)规定的地区和人员为准,由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医疗卫生条件,填写《广州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书》。与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同步申报,经专家评审后给予立项,研究周期1年。次年由广州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根据申报书、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进行评审,符合条件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作为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

拟资助30项,每项资助1万元。

二、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重大项目和一般引导项目,需填报《广州市

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书》(2007年制,附件1-1);申报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需填报《广州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书》(2007年制,附件1-2)。

申报人必须认真填报《申报书》,可通过广州卫生信息网(网址:)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录入相关内容。

(二)申报材料附件

1、《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行性报告》)

申报重大项目须提供《可行性报告》。该报告须按照《广州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附件1-3)的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申报书》一致。

2、《科技查新报告》

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项目名称必须与申报项目名称完全一致,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当年有效。

具有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有:

(1)广东省医学情报所查新咨询室(电话:81868579)

(2)中山大学医学图书馆情报所(电话:87330445)

(3)广州市科技查新咨询中心(电话:83491598)

(4)广东省科技情报所查新检索中心(电话:83560580)

3、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4、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

5、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奖励证明等。

6、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其中一份原件)。

7、申报单位须按要求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附件1-4,其中一份原件)。

8、其它相关材料。

(三)材料的装订

上述书面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般引导项目、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一式九份,重大项目一式十七份(其中含原件一份,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要求全部为原件)。

三、限报数量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内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原则上不受理已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立项资助项目的申请。

(四)重大项目每法人单位限报1项。

(五)一般引导项目:

1、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申报项数为各单位2007年、2008年获得省医学科研立项课题数量总和的2倍+10;各区(县级市)卫生局申报项数为各区(县级市)卫生局2007年、2008年获得省医学科研立项课题数量总和的2倍+10(附件1-6);省属行业医院和市属行业医院及民营医疗机构由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卫生局统一报送,每单位限报3项。

2、广州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共限报80项,由广州医学院科研处统一报送。

(六)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限增城市、从化市的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花都区、番禺区、白云区、萝岗区和南沙区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每区(县级市)卫生局限报15项。

四、形式审查

(一)严格按照《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本《指南》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凡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本身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含录制的软盘),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

(含印、章、签名不全),或超过项目申报受理日期,或申报形式程序有误等情况的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

(三)市卫生局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情形有最终解释权。

五、其它事项

(一)本指南仅作为申报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二)从2005年起,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与本项目同步并轨申报,不再单独组织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的评审推荐。我局将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申报渠道规定,从评审确定的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一般引导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

1、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广东省属行业医院申报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纳入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的评审,按省卫生厅限报项目数量择优向省卫生厅推荐;但不作为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的立项。

2、广州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可以参加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的评审立项,但不通过我局推荐申报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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