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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公司派驻银行保安员勤务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安保公司派驻银行保安员勤务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篇:安保公司派驻银行保安员勤务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海南警盾安保股份有限公司派驻

银行保安员(大堂引导员)勤务工作考核

奖惩办法(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勤务工作的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执勤保安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维护好岗位范围内的治安环境,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优化队伍形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海南警盾安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海口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执勤保安工作应贯彻落实“文明执勤,竭诚服务;尽职尽责,乐于奉献;严加防范,维护治安;不畏艰险,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银行业大堂保安人员和门卫。第四条

保安工作目标考核,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调阅录像)检查,逐项打分的方法。

第五条保安工作目标考核,就是将保安工作任务分解,实行百分制,每月考核1次,按季兑现惩处,年终取每个月的平均成绩,作为表彰和奖励的依据(核发年终奖)。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第六条 对仪容仪表的考核

(一)执勤时要着统一配备的制式服装或银行规定的工作制服,不准与便装混穿,衣冠要整洁、戴帽子要端正,需佩戴保安标志、警号和自卫武器(甩棍)的要佩戴完备。要统一穿平跟黑皮鞋,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高筒靴等。

(二)站立执勤时,姿态要端正,双手下垂(男)或背后(女),双脚稍微岔开一点,站成八字形,不准插兜、揣袖,精神状态要良好。坐下休息时,坐姿要端正,不准跷二郎腿、后躺或斜躺;双手可放在桌面上、双腿上或椅子扶手上。

(三)执勤时不准佩戴饰品、留异色发型、戴围巾。男保安不准留胡子、蓄长发;女保安不准浓妆艳抹、染指甲、留披肩发。

(四)执勤时不允许在银行工作区域吸烟、严禁吃零食、不允许大声喧哗吵闹、严禁用手机上网和聊天。

第六条 对礼节礼貌的考核

(一)对待有关领导要注重礼节、礼貌,遇见公司和客户单位领导及车辆出入时要立正敬礼。

(二)执勤期间要使用文明用语,顾客进出营业厅时,要给顾客开门迎送,并使用:您好!欢迎光临!请问您需要我帮助吗?请您慢走!欢迎下次再来等。礼貌、耐心回答顾客询问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 对环境卫生的考核

(一)大堂保安要对顾客厅地面、桌子、窗台、柜台、玻璃及门前地面卫生及时打扫和清洁,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杜绝脏、乱、差现象。

(二)门卫对警卫室地面、桌子、窗台、玻璃及警卫室门前卫生要及时打扫和清洁,杜绝脏、乱、差现象。

第七条 对工作纪律及职责的考核

(一)大堂保安:

1、大堂保安要保护好顾客厅内的设施、灭火器等各种财产及安全设施;

2、大堂保安要按规定上下班和休假(每月规定出勤23.5日若未按规定满勤,则视出勤天数计算本月工资)。

3、对使用自助取款机的营业网点,保安员必须在银行营业期间最少巡检一次,在巡查中,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主要检查自助取款机安全情况,查看有无闲杂人员、有无异常增加录音录像器材等特殊情况、有无被破坏、被盗窃等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拨打银行内公布的电话报告;

4、要做好防抢、防盗、防爆、防火、防诈骗、防破坏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突发事件处臵应急预案,发生案件、事件立即制止,如不听劝阻迅速报告客户单位领导或报警;

5、要维护好营业厅的办公秩序,协助银行大堂经理指导顾客按顺序办理业务。未配臵取号机的网点,保安人员可以采取用纸条手写顺序号的方法,发给顾客后按顺序办理(如营业网点顾客人数过多时可以采取,人数较少时应维护排队秩序)。顾客排队等候时,后面的顾客,与最前面的顾客,应维持一米的距离,以防止前面的顾客现金被抢、被盗和密码泄露。配有取号机的网点,要提示顾客办理业务前需先取号,并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取号后坐在休息椅上等候,有空座位时不准排队等候,要按柜员发出的广播叫号提示,依次到指定窗口办理业务;

6、要实行站立式或流动式的执勤方法,累了可以坐下休息,以保持充沛的精力;

7、要集中精力,时刻提高警惕,密切关注顾客群体中,是否存在遮挡面部的、戴眼镜、口罩、头盔、面罩的人员,是否存在行为可疑、表现异常、神色慌张、假装办业务、换零钱、进入营业厅不办业务,而长时间在营业厅停留、东瞧西看、观察其他顾客现金和办公环境的人员,对长时间滞留的人员劝其离开;

8、营业厅如出现陌生人录像,在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允许的情况下,要立即制止,并劝其离开。

(二)门卫:

1、门卫要按规定上下班和休假,要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严把人员、车辆和公有物品进出门关;

2、自卫器械(警棍)手持或佩带要规范;

3、熟知、熟记服务单位人员姓名及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

4、执勤期间不得与其他人员说笑、打闹,要集中精力,专心致志的做好门卫工作;

5、接待来客要用规范用语,查看证件,认真详细作好来客登记、交接班登记及各大门钥匙交接的登记工作,当班情况未交代清楚不准交接班,接班人未到岗,值班人不准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要向班长请假,内部调整好替班人员;

6、管理好门前和院内的车辆,停放有序,不影响通行。金库门前运钞车停车位和通勤楼道门前不准停放车辆;

7、外来车辆未经农信社主管人员许可,不准进入单位内停车;

8、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一律不准停车;

9、对出入办事的车辆,均要求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十迈;

10、在单位员工下班后,要对办公楼门是否锁闭进行检查; 第八条 对能力和技能的考核

(一)警盾安保和农信社应按照保安员职责和相关规定,不定时考察队员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掌握情况。

(二)现场或非现场提问保安员匪警电话号码和所在执勤单位领导电话号码?现场或非现场举例提问保安员,当发生某种事件时如何处理?如:抢劫顾客钱财、打砸、爆炸、抢劫、纵火等突发案件。考察是否能够尽职尽责、机智、灵活、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现场或非现场提问保安员火警电话号码?现场或非现场举例提问保安员怎样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如何处理?报警时需讲明哪些内容?考察对消防常识的掌握情况。

第三章 评分奖励标准

第九条在保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信社和公司应做出相应奖励;(按照考评标准进行评分或经济奖励)第十条 面对违法犯罪行为不挺身而出、不劝阻、不制止、不报告,因而造成客户单位或顾客资金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应予以严肃处理(辞退或开除),并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或《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一条 每月考评,每月发放工资时兑现惩处。根据上一个月考核扣分结果,每扣1分即扣除相应比例罚款,其罚款由绩效奖励或工资中扣除。此罚款由农信社掌控,用于每月和年终对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第十二条 对于每季度考核平均得分在60(含)分至80(含)分之间的,给予黄色警告和批评教育;对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年终取四个季度的平均得分,按得分多少排列名次,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和奖励的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海南警盾安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参照公司有关制度和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海南警盾安保股份有限公司保安员勤务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1.2.3.4)

第二篇:新建 保安员奖惩办法

保安员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保安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保安事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公司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实现,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有在岗的保安员。

第三条

奖惩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受奖的员工满意,受罚的本人服气。

第二章

奖励

第四条

保安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予以奖励: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保安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维持社会治安,为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份子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于重大损失的;

四,执勤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为客户堵塞各种隐患漏洞,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敢于同违法违纪、玩忽职守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六,努力钻研保安业务、积极上进、敢于开拓创新,为公司出

谋划策,创造效益做出显著成绩的;

七,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对增强公司保安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八,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舍己为人,被社会授予荣誉称号和表彰的;

九,在市级或全国保安技术竞赛中取得名次获奖的; 十,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晋级、记功、授予先进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酌情发给一次性奖金100—1000元奖金。

第六条

奖励的审批权限:

对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保安员奖励,需经所在班组员工讨论和评选。授予分公司先进个人及通报表扬、嘉奖、晋级、给予一次性奖励,由分公司审批;授予总公司先进个人即通令嘉奖由分公司签署意见报总公司审批;记功以上奖励的由总公司签署意见报上级主管审批。

第七条

给保安各种奖励,均应记录存档。

第三章

处罚

第八条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处罚:

一,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总公司及客户各项规章制度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或给保安事业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值勤时睡岗、脱岗、误岗、串岗聊天、打逗、玩扑克、下棋、看电视视、看小说、干私活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四,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六,刁难群众,打人骂人,侵犯客户和群众利益,损公肥私,使客户和公司在经济上受到损伤的;

七,工作时间饮酒,酒后开车及私自动用机动车,参与赌博等违反天津市保安从业人员七条禁令的;

八,贪污盗窃,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啰嗦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九,阴奉阳违,拨弄是非,挑拨离间,拉帮结派,造谣生事,破坏团结的;

十,作风散漫,道德败坏,欺骗公司,在客户中造成较坏影响的; 十一,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九条

对保安员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以上处理的同时,视其错误的严重程度和造成损失情况,本着教育从宽、处理从严的原则免于行政处分的可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经济处罚范围和标准如下:

1.凡受到通报批评以下的违纪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100元处罚; 2.凡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的,给予一次性200至300元的处罚; 3.凡受到开除或劝退处分的,视情况给予扣发5至7天工资的处罚; 4.凡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受到神秘人暗查发现其违纪违规且给客户造成考核扣分或经济损失的,分别按公司承担20%,主管班长承担

20%,保安员承担60%的比例处罚。

第十条

给予保安员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受处分本人进行申辩,充分听取本人和群众意见。特别是给予保安员开除处分,需经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在批准对保安员处分后,应以书面通知本人签字后存档。本人不签字或找不到本人的应写明情况。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公布处分10日内向负责审批这一级处分的部门提出申诉。但在审批部门未做出改变原决定以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十二条

保安员经常劳动纪律涣散、吊儿郎当、出勤不出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并经教育或经行政处分仍无悔改表现的,特别是客户对其表现不满意或要求分公司给予撤换的应给予辞退,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处罚的权限:对保安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除开除处分须抄报总公司备案外,其余处罚均由分公司下达或执行。

第四章

附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五年四月一日

第三篇:先进保安员奖惩办法

保安员奖惩办法

为了促进加强公司各中队保安队伍的自身建设、树立正气、鼓励先进、充分调动每名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自觉性,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主导思想,结合公司各中队实际情况拟定本办法。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经济奖励优秀保安员

二、奖励范围:

公司各中队在岗保安员及分队长,优秀保安员按各中队实际人数的5%计算。

三、奖励条件及奖励方法:

(一)、通报表扬: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工作岗位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并在当月“服务质量反馈表”中被所在客户单位提名表扬或当月收费业绩前两位者。由公司办公室收集先进事迹素材专题汇编一期《宣传简报》下发各分队通报表扬;

(二)、物质奖励:

为大队、中队、分队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作中确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并连续3个月被所在客户单位在“服务质量反馈表”中提名表扬的或连续三个月收费业绩居前两位者。获得物质奖励的队员在通报表扬的基础上颁发纪念品(50元内),(三)、队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经济奖励:

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客户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及人生安全有显著功绩者;

2、工作中机智勇敢,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能防患未然,从而避免或挽回客户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

3、连续五个月在“服务质量反馈表”中被所在客户单位相关领导提名表扬的或连续五个月收费业绩居前两名者。在通报表扬的基础上,由公司一次性予以200元的经济奖励,(四)、队员有下列表现的年终可参加优秀保安员评选:

1、符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优秀保安员评选条件”的;

2、全年累计三次被公司评为“物质奖励”且无签发整改通知书并无客户单位投诉的;

3、其他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可参选优秀保安员评选者。荣获优秀保安员称号的队员,由公司办公室以红头文件的形式通报表彰,记入光荣册,颁发“优秀保安员荣誉证书”并予以一次性经济奖励300元,且纳入B类队员工资数据库,享受B类队员工资待遇一年,四、奖励步骤及审批权限:

(一)、通报表扬:以当月“质量反馈表”或所交财务票款为依据,由所在中队分队长核实后以事实为依据撰写事迹报告报中队会议审核再报公司审批;审批权限:由公司副总审批;

(二)、物质奖励:以所提建议实施结果或三个月“质量反馈表”

或所交财务票款累计总合为依据,由所在中队分队长核实后以事实为依据撰写事迹报告报中队会议审核再报公司会议审批权限:公司副总;

(三)、经济奖励:以五个月“质量反馈表”或所交财务票款为依据,由所在中队分队长核实后以事实为依据撰写事迹报告报中队会议审核再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审批权限:公司总经理;

(四)、优秀保安员称号:由各分队进行民主测评初选提名,中队集中筛选报公司总经理会议审批,审批权限:公司总经理

五、惩罚制度

(一)、惩罚制度参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内务管理规定”及“质量考核规定”执行;

(二)、获得优秀保安员的队员在次年累计被签发三次整改通知书、“服务质量反馈表”中被客户单位点名批评累计三次的取消B类队员工资待遇。

第四篇:2012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2012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杜绝违法生育现象发生,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全镇计划生育工作整体上水平,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考核方法

考核范围为全镇10个管理区党总支、63个村、计生办、所有镇直单位、属地管理单位。考核实行千分制。

二、考核方式

1、镇计生委负责村的计划生育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三种方式进行。同时,对平时掌握的情况一并纳入本的考核。

2、镇阶段性或特殊性重点工作按照镇党委要求随时计入考核。

三、村级奖惩措施

1、实行计划生育单项考核千分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农村岗位目标综合考核。对村级责任人实行绩酬挂钩,村计生主任享受支部书记工资的85%,计生服务员工资不少于支部书记工资的80%。根据各村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情况确定实发工资数。

2、实行位次管理。按考核得分多少对村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后6位的村纳入镇重点管理。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农村工作综合考核。

3、对本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无节育措施应落实未落实,内无社会抚养费尾欠,且得分在900分以上的村,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称号,奖励现金5000元;对本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且得分在800分以上的村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等奖”,奖励现金2000元;对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无节育措施应落实未落实,三年内无社会抚养费尾欠的单位,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贡献奖”,给予10000元奖励(以上奖金村主职干部、计生主任、其他成员各占30%、30%、40%)。

4、凡出现违法生育人员未经把关私自落户的村,取消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切奖励。

5、内出现违法生育的村,出现一例扣村干部工资20%,2例扣40%,依次类推进行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分。

6、对重点管理的村,限期一年整改,限期内取消有关计划生育的一切奖励,支部书记(或村负责人)和村计生专职主任发50%的工资;连续两年重点管理的村,支部书记(或村主要负责人)和村计生专职主任除扣发工资外,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计生专职人员予以解聘。对纳入重点管理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所在村的包点干部年终绩效工资扣罚50%,如果当转出的,年终绩效工资加奖50%。

四、管理区奖惩措施。

对管理区的考核为所辖各村考核分数的平均值,对管理区实行分类管理,考核分900分以上(含900分)的管理区为一等奖,奖现金3000元,得分800分以上(含800分)的管理区为二等奖,奖现金2000元,800分以下的管理区,罚现金2000元。得800以下且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管理区总支书记予以降职使用,并扣发当该管理区工作人员的年终奖金。

五、计生办奖惩措施。

年内县考核成绩达到16名,奖5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奖1000元,低于16名,每下降一个名次罚1000元并取消计生专职补贴。荣获一等奖,加奖10000元。

加强计生服务人员的管理,若出现徇私舞弊,导致违法怀孕的,每有一例,罚当事人5000元,调离工作岗位,停发工资,待岗处理,并责令限期找回整改,是临时工的予以辞退。其他机关干部参照该处理办法

六、镇直单位、属地管理单位参照农村进行考核。

七、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八、本办法由镇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浮来山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二○一二年二月

浮来山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一)合法生育率(350分)。

年内查实(含往年)出现一例违法生育一胎、二胎、三胎以上的,分别扣80分、100分、150分。人民来信来访查实的按照胎次加扣30分、40分、60分。

(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100分)。

根据“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要求,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截止镇考核时点内出现一例应放环未放环的扣10分(生育后一孩60天内放环),应落实结扎手术未落实的每有一例扣50分(生育二孩后80天内结扎)。

(三)计划统计工作(100分)。

1、计划:生育计划管理规范,及时为符合政策的夫妇申办生育计划,严禁卡压和弄虚作假,每出现一例卡压或因不及时安排计划被投诉的扣20分,每出现一例错批生育计划扣30分。

2、孕情:凡持生育计划人员怀孕后当月上报孕情,每2个月一次来镇服务站孕期保健一次,禁止私自流引产。每发现一例孕情上报不及时扣20分、发现一例私自流引产扣50分,并按照规定一胎三年内不安排计划、二胎收回生育证终生不再安排生育计划。

3、统计:出生、婚姻、避孕节育措施、死亡漏报一例扣30分,错报一例扣10分;报表不及时一次扣10分;漏管一名已婚育龄妇女扣20分(包括未经登记就举行结婚仪式的)。

(四)流动人口管理(100分)。

1、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每查实一例扣20分,未婚成年女青年流出未持《婚育证明》每查实一例扣5分(除在校学生)。流入地信息通报单每少一人扣3分,流出育龄妇女年内网上回函不少于两次,无回函的视为进站尾子扣分(回函以镇流动办出具的数据为准)。

2、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管理率达到100%,每少建档1人扣10分,管理不到位每人扣10分。每发现一人违法怀孕未终止妊娠扣50分,每发现一人违法生育一胎扣30分、二胎50分、三胎以上80分。

(五)工作保障指标(150分)。

1、计生队伍健全、有力,作用发挥好。只要有利于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论性别、年龄均可聘用。1500口人以下的村配备1名计生工作人员,1500口人以上的村配备2名计生工作人员(1名计生主任,1名服务员),不按要求配备到位的村扣10分。

2、会议考勤。按时参加计生例会,每旷会1人次扣10分。

3、阵地设施达到县局验收标准,设施齐全,适应工作需要,阵地、设施达不到要求扣20分。

4、宣传教育。村有图文并茂的婚育文化一条街,达不到要求扣30分;人口学校设施设备齐全,年内开课4次,每少1次扣10分,村有宣传品5种以上,户有宣传品3种以上,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0分。

5、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并发放到户,修订不及时扣30分,章程入户率不足95%的扣10分,村民自治协议签订率达不到98%以上的扣10分。

6、凡出现到省、市、县的信访案件,每出现一例分别扣50分、30分、20分。

7、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不及时扣10分,无公开栏扣20分。

8、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年内完成应征额的80%以上记3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

9、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每有一例处理不到位的扣20分。

(六)进站普查(200分)。

年内已婚育龄妇女进站普查,镇计生委将根据县里要求安排进站时间和截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进站任务的,每有一例尾子扣50分。对进站尾子,各村要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章程对本户进行处罚,凡不落实处罚措施的,每有一户扣村10分。

(七)以上考核项均实行倒扣分制。

第五篇:乡镇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对村(居)的工作完成情况按项计分、按月考核、按季奖惩兑现。

2、考核实行百分制。除了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等每月均要列入考核外,其它考核项目按当月工作重点,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

3、当月考核项目的分值比例,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当月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的重要程度提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

4、支部书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各每月150元考核,个人实得奖金按所驻村当月得分比例计算,当月得分低于85分的取消当月奖金。

5、未驻村领导按驻村领导的平均得分计奖。

6、未驻村的在岗在职财政拨款人员按每月100元考核,自收自支参照执行。

7、重要中心工作原则上均设奖,奖金额度和具体考评办法由集体研究确定。

8、各村(居)年终考评名次由12个月考核分相加所得总分排定。

9、年终考评全面先进单位第一名奖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XX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奖800元。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各得总奖金额的20%、15%。

10、计划生育和筹款事项对全年考评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

11、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或负责的部门工作获上级党委政府表彰,获得奖匾奖牌可作为政府年终考核加分依据的应予奖励。其中,国家级表彰的奖5000元,省级表彰奖3000元,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奖给XX元,区委、区政府表彰奖给1000元,创新工作成果被区以上党委政府推广的奖给XX元,计划生育工作不是重管的奖XX元。奖金分配比例由考核领导小组决定。

二、惩罚:

12、因工作失职、失误分管或负责的工作形成落后局面,使党委政府受到上级追究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扣除全年考核奖,取消评优资格;违反十条禁令被督查通报的扣除半年考核奖,取消评优资格;违反政府管理若干规定的,扣除当月考核奖,并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检讨。

13、违反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被上级督查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全年考核奖,取消评优资格,考评为不合格。是公务员身份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事业单位人员一律解聘,临用人员一律辞退。

14、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村(居)考核倒数后三名的分别罚支部书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各500、400、300元,支部书记在兑现大会上检讨。

15、政府工作人员累计缺席迟到5次以上或事假10天以上,或被责成在工作人员会议上检讨二次以上者,年终一次性扣除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考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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