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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



第一篇: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珙府办发„2006‟114号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我县自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至2005年底,已退耕还林8.68万亩,涉及我县2.26万户农户,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推进我县生态建设,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起到了促进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逐步推进,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已从大规模实施阶段进入成果巩固阶段。为进一步推进新阶段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6‟3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高度,为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我县作为全省退耕还林工程率先启动和重点实施的县之一,八年来共计退耕还林8.68万亩。累计兑现种苗款528.8万元、卫生费681.8万元、粮食补助7159万元。经过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已成为我县有史以来实施范围最广、建设任务最重、资金投入最多、惠民最直接的生态建设工程。

在工程建设成效逐渐显现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还存在任务重、涉及农户多、时间跨度长、空间范围广,政策补助将陆续到期,营造的林木绝大多数还处于未成林阶段和生态效益的培植时期。同时在当时造林时期林种选择以及受自然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部分林木长势较差,后续产业发展缓慢,配套措施还未完全跟上,退耕农户的生计渠道相对较单一,对耕地和政策性补助的依赖性依然较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面临严峻考验。因此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按照“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二、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措施,抓住以下环节,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1、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依靠广大退耕农户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定和完善管护制度、村规民约,全面落实管护措施和责任。市政府已与县政府签订了巩固成果的责任书,县政府也将与各镇乡、县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把政策补助与造林质量、管护效果直接挂钩,严格执行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制度。凡达不到国家要求标准的,今年暂缓兑现,并限期整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联户互管、出资代管、大户承包管理等管护方式。

2、对历年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县林业局要汇同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开展摸底调查,详细掌握退耕农户口粮需求、经济来源、退耕收益状况等生产生活方面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成果巩固的隐患。

3、严格政策兑现。县林业、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作好政策兑付工作,确保政策补助足额兑现到户。坚持“先验收、再公示、后兑现”的程序,做到验收标准、验收结果、补助政策、兑现情况“四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4、加强执法监督。退耕还林后,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及时发放林权证,将其纳入林地管理范围,防止复垦和违规占用林地,县国土、水利等部门要汇同林业局做好监督工作,凡小 水电建设和企业等征占用退耕林地,要执行谁占用谁造林的政策,采取异地造林弥补的方式进行重造。对擅自毁林复垦和随意改变林地用途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5、认真作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法维护退耕农户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审计和执法监督工作,对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以及挪用、截留、挤占、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落实配套措施,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国办发„2005‟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川办发„2005‟20号)要求,统筹安排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采取综合措施改善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好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生计问题,为巩固成果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退耕农户长期口粮需求。要确保退耕农户人均留有0.5亩以上基本口粮地。今后绝不允许出现新的全退户,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实施退耕还林。

二是从实际出发,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展薪炭 林、小水电等,解决好工程区农民的生活用能问题。

三是把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积极推进,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

四是切实抓好退耕农户劳动力转移工作,县劳动部门要搞好就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引导农户从事多种经营和实现非农就业,逐步减少对耕地和政策补助的依赖。

四、大力培育后续产业,发展农村经济

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关键是搞好后续产业,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根本是解决好农民的生计问题。各部门、各乡镇要大力支持发展工业原料林、经济林、林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等,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带动、机制促动、利益驱动,加快培育和开展增收致富的后续产业,促进工程区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退耕还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合理流转。大力推进“企业+农户”或“企业建基地、基地联农户”的经营方式,实现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努力延长产业链,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打破所有制、行业、地域界线,积极鼓励支持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企业发展林业产业。鼓励和支持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的业主和专业大户,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后续产业开发,带动退耕农户致富。进一步搞好林产品市场建设,支持营销大户、营销企业、行业协会 等多元流通主体发展,畅通林产品流通渠道。加快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示范引导,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地的集约经营,大力提高退耕林地的生产力。

五、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适合各乡镇情况的措施办法。坚持实行退耕还林工作政府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县林业、财政等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加大指导、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确保工程健康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退耕农户的履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落实管护责任,有效巩固建设成果,为建设和谐珙县努力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林业 退耕还林 措施 通知

抄 送:市府办,市林业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40份)

第二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综合汇报材料

花溪区2008年-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

设项目工作情况汇报

市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花溪区检查指导工作。根据安排,下面我将花溪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情况作汇报。

一、组织开展情况

全区验收工作总体由花溪区发改局牵头负责,花溪区农业局、水利局、林业绿化局分别对项目进行自查,并抽调相关部门技术干部组成综合验收小组在各业务部门的自查基础上进行综合验收。经过验收,花溪区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初步评分为99.3分,评定等级为优秀。花溪区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初步评分为91.4分,评定等级为优秀。2010年建设项目由于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还未完成建设,我局以花发改报[2011]93号文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先期我区对2008年、2009年两个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两个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二、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验收结果

(一)工程完成情况

花溪区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方案批复的任务为:

1、基本口粮田建设:实施面积1387亩,主要包括机耕道工程,建设机耕道3条共2220m,耕作便道3条共2490m,灌溉渠道2条共1500m,倒虹管2条530m,山塘防渗加固一座(容积6000m³)。

2、后续产业:种植经果林440亩;牧草种植300亩;棚 圈改造4650平方米。

3、补植补造:补植补造16019亩,其中退耕地3569亩、退耕荒山12450亩。

花溪区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情况:

1、基本口粮田工程,由于在实施过程中,耕作便道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的实际需要,无法协调农民提供出耕作便道的作业面,并应农户实用性的要求,加长了机耕道的建设长度,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发生了设计变更,变更后的完成情况为:机耕道工程,完成机耕道3条总长2685m;耕作便道工程,完成耕作便道1条长460m;渠系工程,完成渠道3条长1130m;完成倒虹管3条,总长620m;山塘处漏1座,容积0.6万m³。

2、后续产业完成情况:棚圈改造在党武乡龙山村组织退耕还林农户46户参与,共改造棚圈5233平方米;种植牧草农户55户,完成牧草种植410亩;经果林种植440亩,已完成经果林种植440亩(其中党武乡党武村91亩、久安乡打通村219亩、湖潮乡下坝村130亩)。

3、补植补造完成情况:完成补植补造建设任务16019亩,其中退耕地补植补造3569亩,退耕荒山补植补造12450亩。

(二)、项目中央资金到位、实际完成投资及使用情况 2008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中央资金到位23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为242.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7万元,地方配套5.75万元。已支出187.05万元,剩余55.7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

1、基本口粮田:基本口粮田实际完成投资88.9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83.2万元,地方配套5.75万元。已支 出72.25万元,剩余16.7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

2、后续产业:后续产业实际完成投资73万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已支出70.7万元,剩余2.3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

3、补植补造:补植补造实际完成投资80.8万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已支出44.1万元,剩余36.7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

二、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验收结果

(一)工程完成情况

花溪区2009年实施方案批复的任务为:

1、基本口粮田1387亩,具体为土壤改良300亩,小水池10个(总容积555立方米)、拦山沟900米、渠道防渗1504米、提灌站1个,灌溉渠道290米、倒虹管253米、农耕道路2403米。

2、后续产业:种植经果林92亩,种植茶叶320亩,棚舍改造2510平方米;后续培训1053人,其中:技能培训286人、引导性培训57人、绿色证书培训210人、普及性培训500人。

3、补植补造16000亩,其中退耕地补植补造面积9145.4亩、退耕荒山补植补造面积6854.6亩。

花溪区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情况:

1、基本口粮田由于在实施过程中,农耕作便道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的实际需要,并应农户实用性的要求,增加了机耕道的建设内容,并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发生了设计变更,变更后的完成情况为:耕作便道1条长295m;机耕道1条长1195m;泵房改造1座37.5㎡,更新机泵一套(55kw,型号为200S-63A,配电柜1台75kw);渠道4条共1793m(其中干渠防渗1040m,1#支渠防渗188m,2#支渠防渗长275m,新建3#支渠长290m);新建倒虹管一条长262m;新建蓄水池 一座,容积330m³;土壤改良300亩。

2、后续产业完成情况:棚圈改造在黔陶乡骑龙村、马场村组织退耕还林农户27户参与,共改造棚圈2651平方米;在久安乡打通村完成经济林种植92亩、黔陶乡赵司村种植白茶320亩。但由于黔陶乡赵司村320亩茶叶栽种后遭遇大旱,黔陶乡赵司村人畜饮水困难,对茶叶种植的管护难度更大,茶叶大面积枯死,在此情况下,农户为了减少损失,在地块上私自改种了玉米,经区级验收小组议定对该部分内容不进入此次验收范围,财政部门不拨付该部分项目资金。劳动力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因退耕户外出打工,无培训生源,为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完成767人。

3、补植补造完成情况:完成补植补造建设任务16000亩,其中退耕地补植补造面积9145.4亩涉及208个小班、退耕荒山补植补造面积6854.6亩涉及38个小班。

(二)、项目中央资金到位、实际完成投资及使用情况 2009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中央资金到位236.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为22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0.7万元,地方配套3.5万元。已支出154.5万元,剩余69.7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

1、基本口粮田:基本口粮田实际完成投资86.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83.2万元,地方配套3.5万元。已支出79.5万元,剩余7.2万元待竣工验收后拨付。

2、后续产业:后续产业实际完成投资57.5万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已支出29.7万元,剩余27.8万元待竣工验收后拨付。

3、补植补造:补植补造实际完成投资80.8万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已支出45.3万元,剩余34.7万元待竣 工验收后拨付。

三、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情况

1、基本口粮田:未完成。

2、后续产业:实施方案批复任务为种植经果林1544亩,实际完成1612亩。发放苗木67700株,涉及农户601户。实施地点为麦坪乡杉二村774亩、场坝村246亩、新庄村386亩、汪庄村206亩。

3、补植补造:计划下达补植补造建设任务为15260亩,涉及党武乡、高坡乡、贵筑办事处、湖潮乡、久安乡、马铃乡、麦坪乡、孟关乡、黔陶乡、石板镇、青岩镇、燕楼乡、小碧乡等13个乡(镇)、办事处,共46个村。到2011年3月全面完成了下达任务,面积合格率100%,成活率在85%以上。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认真贯彻《退耕还林条例》,深入学习《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退耕还林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作为抓好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是进一步理清思路,抓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有利时机,结合我区林业产业实际情况,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培植一批有发展优势的果经果林基地建设。鼓励和扶持具有区域特色优势、能替代传统产业的生态经济型产业,扶持龙头企业,培育和壮大地方林产业发展。

三是认真开展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回头看”工作,切 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认真总结各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确保我区退耕还林成果得以巩固。

对于后续产业,以抓示范户为重点,将项目资金投向积极性高,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退耕农户,通过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来推动项目开展。

对于基本口粮田建设,对已完工的花溪区党武乡大坝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1期,水利局积极协调资金解决间接费存在的缺口问题,但资金不足部分希望上级部门给予解决;加大对项目的协调力度,以确保花溪区2010年久安乡拐耳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顺利开工。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以确保工程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另一方面,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投入。

四是由于近来物价上涨,希望上级部门增加项目单价投入,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第三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毕节地区位于贵州省西北部,东邻贵阳市和遵义市,南接安顺市和六盘水市,西与云南省昭通市交界,北与四川省泸州市接壤,是川、滇、黔三省要冲。全区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下辖一市七县一区,总人口740万人。2008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402亿元,财政总收入69.5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5.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56元。

一、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成效

截至2008年,我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308.9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08.4万亩,荒山造林200.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共计投入17.87亿元,其中中央投入17.15亿元。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持续实施,我区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生态效益较为显著。2002年开始到2005年连续四年年均造林任务都突破6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占全区造林总面积的94.56%,森林覆盖率从2000年的28.42% 提高到2008年的37.68%,平均每年递增1.2个百分点。有关监测数据表明,全区年均土壤侵蚀模数由原来的每平方公里5446吨下降到现在的3389吨。

二是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我区退耕还林工程受益农民达31万人。据统计,退耕农户平均获得补助4425元。特别是高寒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补助已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贫困程度。凡是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农民,不仅有了可靠的粮食供给和现金补助,而且还能腾出富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副业生产和外出务工,开辟新的增收渠道,较大幅度增加了收入。

三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我区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积极培育后续产业,大力发展舍饲圈养畜牧业,开发绿色食品,发展乡村旅游,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初步实现了退耕还林与农业生产的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我区大方县被列为国家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县。2008年,毕节、威宁、赫章等三县市也随后被纳入试点范围。规划建设基本口粮田24475亩,总投资158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44万元,地方投资337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坡改梯2765亩,土壤改良18875亩,建蓄水池375口,拦山沟1300米,机耕道1200米,生产便道4500米,引水渠15.02公里,整治山塘2座,排洪渠200米。整个项目区共有1万户、39445人受益,其中退耕户8357户、32035人,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基本口粮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使原来的受淹地、干旱地变成了现在的受益地,大大增强了退耕还林地区群众的信心和决心,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退得下、稳得住、老百姓能致富的目标。

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实施中,我区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了坡改梯、水利设施、土壤改良(包括石灰改土、绿肥种植)、田间便道等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措施,使项目区土地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人均基本口粮田由0.2亩增加到0.45亩;粮食及经济作物单产大大提高,从而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如赫章县古达乡水营村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在退耕地里种植405亩优质桃树,工程实施后农户户均收入已增加到3.5万元左右;大方县黄泥塘镇年种植辣椒500亩左右,工程实施后,土壤结构得到改善,农田灌溉得到基本保证,亩均产量由原来的1800斤提高到2500斤,每亩增加经济收入约1600元。

三、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的基本措施和做法

一是有效整合各类支农项目资金,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统筹安排好各项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中可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的资金,以及安排在退耕还林重点区域内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其他支农资金,只要有条件与退耕还林结合的,都尽力做到了统筹使用。通过加强中低产田(土)改造和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粮食单产,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努力做到“树上山,粮下川”,基本实现了退耕农户基本口粮自给。

二是积极发展后续产业,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我区在重点退耕还林区整合了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石漠化综合治理、草地畜牧业、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资金,使退耕还林工程与生态移民、劳动力培训转移、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后续产业培育,大力推进退耕还林与发展生态畜牧业相结合,全面实现封山禁牧、舍饲圈养,逐步改变传统放牧方式。进一步优化畜种结构,大力推行科学饲养管理,搞好繁育技术应用和疫病防治工作,推进畜牧业向优质高效方向发展。目前项目区舍饲圈养牲畜存栏量1605万羊单位,建设棚圈面积879万平方米,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同时积极探索林草发展模式、林药发展模式、林果林菜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多赢”。

三是大力加强农村新型能源建设,减轻使用传统生活燃料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采取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搞好退耕还林重点地区的农村新型能源建设。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加强节柴灶、薪炭林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多渠道满足农村生活能源的基本需求。

四是突出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区域劳动力专业培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我区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以阳光培训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等为依托,以退耕还林工程区富余劳动力继续就业作为培训为重点,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集约化经营的温棚蔬菜、花卉、畜禽养殖等产业转移,向乡镇企业转移,向城镇转移。

四、几点建议

一是结合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财力普遍薄弱的实际,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西部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项目中央补助标准,减少或取消配套资金,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工程的积极性。

二是鉴于基本口粮田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议其它项目能够配套实施,如小额信贷扶贫项目等,通过项目配套实施,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和增加粮食产量,达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效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

三是高度重视后续产业的发展,在加大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的同时,加大相关后续产业如草地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

通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退耕还林农户对补助期满后“粮食收入低,吃什么,经济来源少”的思想顾虑,为解决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奠定了好的基础。我们将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毕节试验区精神,尽心尽责,艰苦奋斗,确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这一浩大工程真正成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利民工程。

第四篇:全力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全力抓好政策措施落实 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2000年,我市隆回县作为湖南省第一批试点县(4个)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到2004年底,国家累计下达我市退耕还林计划任务163万亩(其中退耕地73.5万亩,荒山89.5万亩),实际完成造林181万亩,涉及全市12个县市区、184个乡镇、4136个村、414565家农户、827549人。随着工程建设的快速推进,部分造林地质量不高、管护不善、后续增收产业跟不上来和人为破坏等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为此,我们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迅速将退耕还林工作重心转移到成果巩固,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全市退耕还林面积核实率、质量合格率等主要指标都达到了100%,农民人平以林增收380元。2004年11月,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主任张鸿文一行到我市检查退耕还林,对工程管理实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落实奖优罚劣措施,抓好检查验收

针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2003年底开始在全市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回头看”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历年来工程造林质量、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合同签订、钱粮兑现、林权发证、档案管理情况逐村、逐户、逐小班进行再检查,对有关政策进行再落实。市政府将退耕还林作为市、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程来抓,并将完成情况作为政绩考核主要 内容,实行奖优罚劣。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检查验收采取参与式方式,即通过招标选取技术单位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同时又从被检查的县市区抽调部分技术人员对招标单位的检查结果进行核查,实行检查工作双向监督。根据检查和核查结果,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退耕还林工作实绩进行综合排名,在经济工作会议和主要新闻媒体上给予通报,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级政府给予10000元的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者出现重大毁林、重大森林火灾、重大违法征占用林地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进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直至责令有关责任人引咎辞职。由于检查措施过硬,使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暴露,使退耕还林整改工作有的放矢地进行,同时也调动了各级政府抓好工作的积极性。

二、建立救灾补损机制,抓好补植补造

2003年和2004年,我市连续遭遇特大干旱,造成部分地区死苗严重。灾情发生后,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退耕还林受灾情况和保存情况进行逐块调查,做到心中有数。我们要求成活率、保存率低于90%的造林地必须补苗。考虑到补苗工作难度较大、特别是苗木经费筹集困难,我们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政府退耕还林救灾补损机制,分情况落实补苗经费。对管理不善、人畜破坏严重的造林地,责令退耕农户自己出钱购苗;对自然灾害(如干旱、病虫害等)造成损失的,种苗费由林农自筹50%,县乡政府补贴50%;补植后仍不能达 标的,种苗费由林农自己负责。两年来,全市各级财政共补贴退耕还林种苗经费500多万元,群众自筹种苗经费600多万元,完成补植补造29万亩,造林成活率达到99.8%,平均保存率达到93.6%,既妥善解决了补苗经费、减轻了林农负担,又调动了林农生产积极性、增强了补植的责任心,确保了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三、强化钱粮补助兑现,抓好抚育管理

做好幼林抚育和管理工作,是保障退耕还林工程质量的关键所在。今年,我们按照《湖南省退耕还林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退耕还林管理工作的通告》。同时,将各退耕农户幼林抚育、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与钱粮补助发放挂钩,收到了很好的成效。具体做法是: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退耕还林农户分别签订管护责任书,规定每年4—6月和8—9月对退耕还林地进行一次蔸抚和刀抚;在钱粮补助兑现时,由上级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对未按规定完成抚育任务、造管质量不能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期内,暂停其钱粮补助发放;整改完成后,由造林农户写出书面申请,经乡镇领导签署意见、县退耕办组织人员抽查合格后才能发放钱粮补助卡。通过上述政策的引导,群众抓抚育管理的自觉性和创造性大大提高。如我市邵阳县塘渡口镇,鼓励各村在召开退耕还林农户大会、取得一致意 见的基础上,从退耕还林生活补助中每亩抽出5元作为村委会组织专业队统一护林费用,新造幼林抚育率和管护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标准。

四、突出后续产业培育,抓好林农增收

我们充分发挥大工程的带动作用,加快后续产业建设,确保了退耕林农“能致富”。一是以退耕还林带动特色林产业。我们把林药、林果作为立市富民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建成金银花、红豆杉等木本药材基地50万亩,建成邵阳它栗、雪峰蜜桔等精品水果基地30万亩。我市隆回县小沙江乡,地处高寒山区,是全省有名的贫困乡。近年来,该乡利用退耕还林种植金银花14万亩,年产干花1万吨,产值过亿元,农民户平增收1200元,实现了脱贫致富。二是以退耕还林带动清洁能源业。一边在山上抓封山育林,一边在庭院搞沼气能源,凡是退耕还林100亩以上的村组必须建沼气池10口,全市共建成沼气池10万口,大大减少了伐木取薪和人为毁林现象,人平节约用电用煤支出150元。三是以退耕还林带动畜牧业。我们尝试将退耕还林延伸到林草间种,在退耕地上种植多年生的矮象草和黑麦草20万亩,养殖肉牛和奶牛50万头,农民人平养殖增收60元,实现了林业和畜牧业的共同繁荣。四是以退耕还林带动高效农业。在重点退耕还林县市,加快库区绿化,搞好水土保持,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防灾减灾的积极作用。2000年我市粮食总产量30.9亿公斤,虽然各类开发造成土地面积 有所减少,但2004年粮食总产量仍然保持在30亿公斤以上,平均每亩增产50公斤,维护了全市粮食安全。

五、严格贯彻《条例》要求,抓好案件查处

2003年,国务院制定颁布了《退耕还林条例》,这是依法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基础。根据条例要求,我们直面问题和矛盾,每年组织开展退耕还林执法执纪检查,一年突出一个整治重点。2003年,我们以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为重点,在抓好退耕还林区防火宣传的基础上,严格火源管理,严禁野外用火;各级森林公安见火就查,违章就罚,失火就抓,并将典型案件在报刊电视上暴光,教育和警示群众。2004年,我们根据省厅出台《退耕还林大户承包管理办法》之机,将钱粮补助发放作为检查重点,对群众举报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隐瞒、贪污、挪用、克扣钱粮补助等职务犯罪进行严肃处理,严格落实了退耕还林补助政策。今年,针对各地兴起的采矿和开发区建设狂潮,我们对退耕还林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对各项开发和重点项目建设确需占用退耕地的,经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完成相同面积的异地造林后才批准实施。今年4—6月,我们还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对在退耕还林区乱采滥挖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了从严从快打击。三年来,全市共查处退耕还林案件179起,其中查处火灾案件113起,刑事扣留21人,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查处乱批滥占林地案件23起,保护面积1278亩;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起,移 送起诉3起;查处其他违纪案件39起,确保了全市退耕还林健康有序地进行。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湖南省邵阳市林业局办公室422000

0739—5323436(办公室)***(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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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的通知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的通知

桐府办发〔2009〕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黔发改农经〔2008〕2624号、〔2009〕1997号文件要求,下达了我县2008年和2009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任务,为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上级下达给我县的2008和2009投资计划为2514.2万元,包括农田基本建设、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补植补造、基本口粮田建设、劳动力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等项目,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建设期长,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明确”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层层抓好落实。

为确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明确各相关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实施专项规划中的项目,各部门各相关乡镇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千方百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县发改局负责专项规划的综合协调工作以及牵头实施生态移民规划项目;县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农田基本建设(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县林业局负责专项规划业务调度,牵头实施补植补造以及后(接)续产业中的种植业项目;县农业局牵头实施农村能源建设和后(接)续产业中的劳动力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项目,其中2008年的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由县农办牵头实施;县畜牧局牵头实施后(接)续产业中的畜牧产业项目。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项目的综合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宣传发动、项目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管等各项工作。

二、按照程序,依法实施

(一)各项目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下达的任务进行规划编制,规划编制的对象必须是退耕还林区域以及退耕农户,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要相对集中,中央专项资金只能用于种苗、肥料和工程建设原料购置费用,中央补助资金投资形成资产的权益要落实到退耕农户,不能向承包大户集中;农民培训受益对象应主要是退耕农户。实施方案编制必须是具有丁级资质以上的单位,深度要达到作业设计要求。各牵头部门按规定时间将规划编

制结果报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和县发改局,由县林业局、县发改局按程序上报审批。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原则同意由专业队伍组织实施。要实行工程建设公示制、项目法人制、合同制和报账制。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程序开展工作,在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所在乡镇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全过程参与,并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施工,建设内容要落实到乡镇、村、组、退耕农户和地块。各建设项目要以村为单位,将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及受益农户情况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监管,保证质量

(一)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进度和质量的管理和监督,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达到优质工程目标,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要落实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施工质量和质量验收制度,以批准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作为质量监督和验收的依据。

(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按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时间等要求下达专项资金。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要进行审计。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冒领、贪污、私分专项资金的,要一查到底,依纪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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