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员工生育津贴申领说明
关于员工生育津贴申领说明
XX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现我公司在职员工XX,身份证号:XX,该员工自XX年XX月开始缴交生育保险,XX年X月因生育住院,现欲申领生育津贴。
我公司账号信息如下,账户号: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特此证明
申请人: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第二篇:生育津贴申领
生育津贴申领
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将《生育津贴申请单》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医疗保险事业局。
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以下审核资料:①医疗费收据;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计生委开具的计生证明原件;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医保卡或异地证;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⑧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第三篇:生育津贴申领须知
生育津贴申领须知
参保单位为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时,应在受理时间(每月5-25日)内办理。参保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登记:
(一)参保人员或女性配偶分娩的(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由职工在本市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注明:妊娠的起始时间、妊娠的终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相关情况);(在外埠生产的需要当地医保或劳动部门等出具的证明,证明生产的医院是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3)婴儿出生证明(出生后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结婚证》或《离婚证》;
(5)参保人员和配偶的身份证。如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的,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为外埠户籍且持在校期间办理的本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户口本)。
(二)女性参保人员流产的(1)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注明:妊娠的起始时间、妊娠的终止时间等相关情况);在外埠流产的需要当地医保或劳动部门等出具的证明,证明流产的医院是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本人身份证。(原为外埠户籍且持在校期间办理的本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户口本)。★注意
①以上材料需要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个材料的内容和公章须复印清除完整。各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需提供原件,并在原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②晚育:指妻子生育时年满24周岁且持有红色《北京生育服务证》的。③在引、流产或生育后两个月后才可申请生育津贴。
参保单位应提供以上材料,并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四篇: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1 发布日期:2015-07-09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证》 时限:怀孕五个月以后至生产前 资料:
1、孕妇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2、孕妇本人身份证原件
3、生育证(准生证)原件
4、孕妇保健手册(病历本)补充说明:选择本地医院生育,生产时持待遇证至所选医院直接减免生育住院费。
二、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复印件必须为A4纸,津贴由单位每月统一办理一次,津贴申领期间不得停保)
时限:女职工在产后6个月至1年内
资料:
1、女方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准备生二胎无须办理独生子女证)
2、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
6、女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包括内容: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
三、男职工办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复印件必须为A4纸,津贴由单位每月统一办理一次,津贴申领期间不得停保)
办理条件: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生育第一胎 时限:产后6个月至1年以内
资料:
1、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证封面为红色,编号首位为1的)。
2、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
5、男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注明: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
四、异地生育报销
时限:产后一年内,每周星期二
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证
2、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
3、婴儿出生证明
4、出院诊断证明书
5、华融湘江银行存折号(无存折号带身份证到旁边华融湘江银行开户)
五、上环、取环的程序
女职工单位开具上环、取环的证明(介绍信),女职工持证明和医保卡到定点医院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六、人流、引产的程序
女职工单位开人流、引产的证明(介绍信),持单位证明(介绍信)、结婚证原件、医院病历(检查化验单)到医保处生育科开介绍信,女职工持医保介绍信和医保卡到所选择的医院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单位证明的内容:女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选择的定点医院
七、妊娠并发症住院的程序
办理了《待遇证》的女职工,因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等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持《待遇证》和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到医保处生育保险科开具《娠妊住院治疗介绍信》,凭《妊娠住院治疗介绍信》去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报销由定点医院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结算。
医疗生育QQ群群号: 机关91989094 企业203717215
生育保险科咨询电话:28681657
28681671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2
发布日期:2015-07-09
一、怎样参加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按上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费。
●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另外再缴纳生育保险费,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参保人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上环、取环、人流、引产 等计生费用减免。●产前检查、生育分娩费用减免。●妊娠并发症费用减免。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只能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分娩、妊娠并发症的费用减免。●男性灵活就业人员配偶无单位且生育第一胎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三、办事程序及需带资料
(一)办理《株洲市生育保险待遇证》的程序:
1、女职工(含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怀孕5个月后,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孕期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2、选定定点医院后,由单位或个人带齐4种资料:女方一张一寸照片、女方身份证原件、生育证原件、孕妇保健手册前来办理《待遇证》;
3、凭《待遇证》到定点医院减免产前检查、生育分娩费用,到生育科办理生育津贴。
(二)办理生育津贴程序及所需资料:
女职工在产后6个月至1年内,由单位携带以下资料: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津贴申请表》前来办理,核定好金额后,由单位提供有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的付款凭据交生育科。
(三)办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程序及所需资料: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生育第一胎的,在产后1年内由单位携带以下资料: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医院出具的费用发票原件、《一次性补助金申请表》前来办理,核定好金额后,由单位提供有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的付款凭据交生育科。
(四)异地生育报销程序及所需资料: 女职工在外地生产完1年内,携带以下资料:生育保险待遇证、住院发票及费用总清单、婴儿出生证明、出院诊断证明书、华融湘江银行存折号(或带身份证到华融湘江银行开户)到生育科办理,结算完后将款打入个人存折。
(五)上环、取环的程序:
单位直接向定点医院开具上环、取环介绍信,女职工持单位介绍信、医保卡直接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六)人流、引产 办理程序:
单位向市医保处开具人流、引产证明(介绍信),女职工持单位介绍信、医院病历、结婚证原件到医保处生育科转开介绍信,然后再持介绍信、医保卡去定点医院实施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四、有关政策提示
● 凭《待遇证》享受待遇,必须先办《待遇证》后享受待遇,因办证不及时,影响待遇享受的,因单位原因由单位负责,因本人原因由本人负责。
●上环、取环、人流、引产、产前检查、生育分娩、妊娠并发症的费用都是凭有关证件、资料到定点医院直接减免,个人不到医保处报销。
●单位新增参保人员需要连续缴费6个月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也需6个月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参保后补缴费用的,需3个月以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夫妻双方都参加了生育保险,以女方为主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是指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为上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男方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为市区上生育保险平均分娩费用的50%。申领津贴的时限为女职工法定产假结束后6个月以内(产后5个月至1年内)。
五、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株洲市中心医院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株洲市人民医院 株洲市二医院
株洲市三三一医院
株洲四三○老年病医院 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
株洲北雅医院
株洲化工集团医院 株洲市三医院
株洲智成博爱医院
湖南恺德心血管病医院
天元区人民医院
石峰区人民医院
株洲仁和妇产医院
株洲和睦佳医院 株洲博康医院
株洲中山医院
株洲新兴医院
株洲安贞妇科医院
市医保处生育保险科电话:28681657 28681671 QQ企业群:203717215 QQ机关群:91989094
第五篇:生育保险津贴申领
生育保险津贴申领
一、受理范围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生育或引(流)产后,或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发生生育且符合晚育条件的,可由单位办理此事项。
二、单位操作步骤
1、单位持相关材料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分中心支付岗及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进行申领;
2、单位于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须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并留存相关凭证。
三、单位提交材料
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引(流)产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南区二层)
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四险支付业务岗
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均应为中文材料,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对于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翻译文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不能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应提供翻译文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2、上述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可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打印。单位提交的表格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时间:每月5-25日,节假日除外。
4、报送材料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