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国煤矿千米深井巷道支护难题研究达国际先进
我国煤矿千米深井巷道支护难题研究达国际
先进
人民网安徽频道讯 淮南矿业集团、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等联合攻关《煤矿千米深部岩巷稳定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5年来,已累计在淮南、平顶山、徐州、淮北、新集等矿区约50万米深部岩巷中得到推广应用,巷道稳定周期延长50倍以上,累计节省巷道支护和煤炭生产成本约45亿元。日前,该成果一举获得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在我国已探明的煤炭资源中,约占50%的煤炭埋深超过千米。在淮南矿业,„十二五‟期间绝大多数矿井都将进入深部,深部开采与浅部开采不是一个简单的深浅问题,安全开采将遭遇„三高‟(高地应力、高水头压力、高温度梯度)„一软弱‟(破碎软弱)等一系列难题。”《煤矿千米深部岩巷稳定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的主要参与者、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服务部部长薛俊华提及当初的研究初衷如是说。
2002年《煤矿千米深部岩巷稳定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课题组启动攻关,历经5年至2010年,该项目累计在淮南等5大矿区800~1000米深部岩巷中得到推广应用50多万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延长了巷道稳定周期,煤矿巷道断面收缩率由原来每半年收缩率50%以上到现在5年收缩率不大于10%。成果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成为淮南矿区继瓦斯治理、煤巷锚杆支护之后的又一项煤矿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
与此同时,该项目攻关中收获了较高的理论成果,“项目组首次系统地提出了针对千米深部岩巷围岩“三高”“一软弱”特点的稳定性分析与控制理论,集成创新了千米深部岩巷分步联合控制成套技术,发明和创新发展了底臌控制技术及底板支护施工关键设备等三项关键技术。获得专利授权11项,软件著作权1项,出版专著3部,制订实施企业技术标准1部,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发表论文50余篇,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公开6项。(通讯员 王宝证 汪彬彬)
第二篇:常蒋煤矿巷道支护质量管理办法
巷道支护质量管理办法
为保证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巷道成型、支护可靠,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施工质量要求
(一)临时支护
1、临时支护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优质原木或液压单体支柱;
2、底跟见硬地,顶端用木楔紧固并栓放倒绳;
3、间排距1500x1500,一条线支设;
4、顶板破碎处根据情况增加临时支护密度,确保支护可靠; 以上一项不符合规定罚款当班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20元;安全员30元。
(二)巷道成型
1、巷道成型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一处罚款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20元;安全员30元。
2、巷道偏离中线200mm以上罚款队长、班长、安全员100元。
3、两帮不拉线施工罚款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20元;安全员30元。
(三)永久支护
1、锚杆间排距不符合规程要求,一处罚款责任人20元,联责队长、班长10元;安全员15元(因地质条件影响除外)。
2、锚索间排距不符合规程要求,一处罚款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20元;安全员30元(因地质条件影响除外)。
3、锚杆达不到预紧力要求一根罚款责任人10元,联责队长、班长5元;安全员10元.4、锚杆锚固力达不到要求一根罚款责任人20元,联责队长、班长10元;安全员15元
5、锚索锚固力达不到要求一根罚款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20元;安全员30元
6、锚杆外露达不到要求一根罚款责任人5元,联责队长、班长、安全员5元.7、锚索外露达不到要求一根罚款责任人10元,联责队长、班长、安全员10元.8、喷浆厚度达不到要求一处罚款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安全员20元.9、锚索、锚杆支设角度出现严重偏差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安全员20元.二、考核制度
1、由总工程师对巷道验收质量标准进行全员传达否则罚款200元。
2、由安全矿长负责对安全员质量验收的情况的监督考核,凡出现安全员不尽职责、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款安全矿长100元。
3、由安全员负责每班的质量验收考核,凡出现安全员不尽职责、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款安全员100元。
4、由跟班矿长负责对当班质量的监督考核工作,当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罚款跟班矿长100-200元。
三、质量监督要求
1、各班对自己施工项目进行标记并负责。
2、每班交班前由安全员根据检测结果填写检查记录表,注明不合格项目整改措施及考核结果交指挥中心。
3、跟班矿长要对本班施工项目进行抽测并进行考核,将抽测情况填写在跟班记录表上。
4、由跟班矿长在安全员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罚款月底经矿委会确认后交办公室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验收流程
1、每班由安全员对当班施工项目进行施工过程监督,交班前根据工程质量验收表内容要求,对当班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并进行考核,经当班跟班矿长签字确认。上井后交指挥中心存档,当班安全员对验收负责。
2、跟班矿长要全面监督当班施工质量,并对施工项目进行质量抽测,对安全员工作进行考核。
3、矿成立质量验收小组,施工项目在隐蔽施工前,由质量验收小组成员进行质量验收后方可施工。
4、每月中旬、月底分两次由矿长组织对施工巷道进行全面质量标准化验收,并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考核。
五、矿委矿井质量标准化职责分工。
(一)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任副组长,其他矿委任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1、矿长
(1)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全面管理,考核。(2)负责制定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
2、安全矿长
(1)负责日常安全、质量检查监督、考核。(2)对安全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考核。(3)负责日常质量考核工作的整理、汇总、建档。(4)负责副斜井、井底车场及各硐室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3、生产矿长
(1)全面负责矿井生产施工和进度管理,做好生产接续计划和施工人员调配,确保生产组织有序进行,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标准化意识,为质量标准化工作创造条件。
(2)落实好生产平衡,确保各专业为生产施工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4、总工程师
(1)负责制定质量标准化施工标准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优化支护设计,降低材料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5、机电矿长
(1)负责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2)负责南翼运输大巷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6、通风矿长
(1)落实好通防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2)负责天城项目部施工巷道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7、指挥中心主任
(1)负责六大系统的安装协调工作。
(2)负责指挥中心质量标准化制度的建立和考核工作。
8、探放水队长
(1)及时沟通使探放水和巷道施工工作衔接有序。
(2)负责探放水专业的制度完善和探放水施工的组织、考核。
2013.9.10
第三篇:任楼煤矿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
任楼煤矿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恒源煤电股份公司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工作,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健
副组长:张义勇 刘宜平侯明亮 王健(经营)
王从书 童世杰 刘光平徐方品
成 员:吴义泉 李定鹏 吴学健 程 岗 夏生杰
程龙彬 孙道松 张平徐启雷 陈晓伟 韩 文 刘兆鑫 郑年华 赵 凯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安排、协调、检查、督促、推进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工作。
(三)设立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吴义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效益、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三效”并重原则,以推进技术经济一体化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工作,着力实现三大转变,即支护理念由“重安全”向“重安全重效率重效益”转变、支护设计由“多巷一策、一巷一策”向“一巷多策”转变、岩性探查由“一级探查”向“三级探查”转变,有效提升巷道施工的安全水平、单进水平,降低巷道支护成本,提升矿 1
井经济效益。
三、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巷道掘进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书和巷道支护设计。负责监督检查作业规程、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第三级顶板岩性探查和支护质量的抽检、分析及巷道支护设计变更工作。
(二)安监处:负责对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动态转换全过程及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三)调度所:负责支护动态转换过程的信息传达和协调工作。
(四)物资保障部、坑代科:负责支护材料、施工及检测等工具的供应。
(五)经营管理部:负责支护材料管理与考核、巷道差异化支护成本分析对比工作。
(六)施工单位:负责编制、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负责第一级、第二级顶板岩性探查,及时汇报施工现场的地质及围岩变化情况等。
四、管理流程
(一)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流程
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工作须以安全为前提,技术做保障,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动态转化是实现路径。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要遵循“初始设计→现场监测→修改完善”的支护设计动态跟踪调整流程,实现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的动态转换,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二)支护形式动态转换条件
巷道应优先采用锚带网索、锚梁网喷主动支护形式。当遇到地质构造带、顶板破碎带或支护锚杆(或锚索)锚固端不能生根在稳定岩层中,顶板离层值超过规定的临界值时,应采用架棚支护。
巷道由架棚支护改为锚带网索、锚梁网喷支护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矿总工程师或掘进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安监处和施工单位现场鉴定,下发技术业务联系单方可更改。具体见下图:
顶板离层值超过规定的临界值时地质构造带顶板破碎带锚索锚固端不能生根在稳定岩层中转换条件锚杆不能生根在稳定的岩层中顶板砂岩裂隙水、锚固剂无法正常锚固煤巷工字钢棚支护、岩巷“U”型棚支护直接顶岩性较好经顶板窥视孔鉴定顶板完整性较好转换条件煤巷锚带网索支护、岩巷锚梁网喷支护
(三)支护形式、支护参数的转换流程
1、补强支护转换流程:巷道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围岩破碎、巷道变形严重、顶板明显离层等状况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矿调度所汇报,现场有权采取增加支护密
度、加大支护强度、挑棚、套棚加固等措施,及时变更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安监员负责支护动态转换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支护转换情况报生产技术部,由矿总工程师(或掘进副总)组织安监处、生产技术部、施工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现场鉴定,确定变更支护方式或支护参数,以业务联系单形式下发到施工单位,补强支护转换流程图见附录B。
2、降低支护转换流程:施工单位经第一级、第二级顶板岩性探查,确认巷道围岩条件较好,可降低支护强度时,施工单位现场无权变更支护形式或支护参数,必须书面汇报至生产技术部,由矿总工程师(或掘进副总)组织安监处、生产技术部、施工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现场鉴定,确定是否变更支护设计,若变更支护形式或支护参数,以技术业务联系单形式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接到技术业务联系单后方可转换支护形式或支护参数,安监员负责支护动态转换现场监督,降低支护转换流程图见附录C。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流程管理和责任落实
1、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加强推进流程管理,根据管理职责要求,实行定标准、定流程、定时间、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的“五定”管理,时时掌握巷道支护形式、支护参数的转换流程,并跟踪、考核、监督、落实转换效果。
2、建立工作会议制度
每月月底召开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专题会议,听取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系统分析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难点、亮点与不足,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未按本办法执行的进行相应处罚。
(二)坚持三级顶板岩性探查制度
在分析地面钻孔、巷探、钻探及巷道实际揭露围岩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地质月报,提高其指导性,并坚持三级顶板岩性探查制度:
第一级:由施工单位跟班队长每班进行探查,探查和施工锚索钻孔同步进行,探查深度为锚索钻孔深度。探查内容主要为迎头顶板状况(岩性、厚度、完整性),并在锚索施工台账岩性一栏做好详细记录,当班跟班队长负责落实,当班跟班队长和当班安监员负责审核。
第二级:巷道每施工20m,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协同当班跟班队长垂直顶板施工一个不小于8m的探查孔。技术人员在探查孔施工期间应观测钻孔钻进速度变化、孔内排出的岩粉情况,及时整理、分析探查资料,并编制顶板岩性探查台帐,内容应包括巷道名称、探查孔编号、位置及孔深、观测人员、钻孔柱状图、分析意见等。顶板岩性探查台账一式两份,一份交生产技术部备案、一份在施工单位保存(变更施工队伍时移交相应施工单位)。
第三级:巷道每施工100m或岩性发生较大变化时,由生产技术部技术组、地质组人员协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当班跟班队长现场垂直顶板施工一个不小于8m的探查孔,采 5
用钻孔窥视仪对孔内的岩层岩性、厚度、起止位置、裂隙发育等情况进行观测,地质组人员做好记录,绘制岩层柱状图。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挂牌管理,探查孔应按施工先后顺序进行编号,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落实。
(三)加强围岩变形监测 1.顶板离层监测
(1)顶板离层仪安设:煤巷锚带网索支护巷道每50m安设一个顶板离层仪,降低支护时离层仪步距缩短为每30m一个,滞后迎头不大于70m,对于断层及构造破碎区域、应力集中区域、顶板淋水段、交岔点及硐室等特殊地段的巷道增设顶板离层仪。应保证顶板离层仪安装质量,安装时初读数必须大于0mm,深、浅基点位置分别不低于锚索、锚杆的端头200mm。
(2)顶板离层仪监测:掘进工作面50m以内的顶板离层仪每班由当班跟班队长进行测读和记录,掘进工作面50m以外的顶板离层仪每周二、五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测读和记录。当顶板离层仪深部离层值达到每天5mm或顶板离层仪深部离层值达到30mm时,该离层仪的观测周期改为每天一次。
(3)数据分析处理: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对当天汇总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绘制顶板离层量曲线图,发现异常或顶板下沉量达到50mm,应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由矿总工程师(或掘进副总)组织安监处、生产技术部、施工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现场鉴定、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整改落实。
2.巷道围岩移近量监测
巷道出现异常压力变化、更改支护形式或参数时,每隔100~200m布置一个围岩移近量监测站,降低支护时要求每隔50~100m布置一个围岩移近量监测站,对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均应进行监测,并建立台帐,观测巷道围岩稳定状况,每周二、五测读和记录。当发现围岩移近速度急剧增加或移近量达到300mm,应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由矿总工程师(或掘进副总)组织安监处、生产技术部、施工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现场鉴定、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整改落实。
3.矿压监测管理
(1)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现场要编号、挂牌管理(注明巷道名称、安装时间、观测人、初始数据、观测数据),并做好观测记录,建立台帐。台帐一式两份,一份交生产技术部备案,一份在施工单位保存,施工单位每周二到生产技术部填报观测记录,并在每月月底对施工巷道内的所有顶板离层仪及围岩观测站的观测记录绘制变化曲线图一并报送生产技术部。
(2)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在工作面开始安装前,由掘进区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报矿生产技术部审查后,移交给综采预备区。移交前,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综采预备区、掘进区、调度所、安监处参加,对风、机两巷所有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进行排查,对于失效或观测值超过规定的顶板离层仪、巷道围岩监测站,要求掘进单位及时补打或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后,再行交接。
(3)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在采煤工作面投产前,由综采预备区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报矿生产技术部审查后,移交给综采区。移交前,由生产技术部牵头,掘进单位、预备区、综采区、调度所、安监处参加,对风、机两巷所有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进行排查,对于失效或观测值超过规定的顶板离层仪、巷道围岩监测站,由生产技术部下发业务联系单,掘进单位处理完毕后,再行交接。
(4)施工单位应及时将顶板离层仪及巷道围岩监测站位置标注在巷道布置平面图上,巷道移交时,巷道布置平面图和矿压监测台账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同移交。
(5)施工单位每月月底对施工巷道内的所有顶板离层仪及围岩观测站的观测记录绘制变化曲线图。
六、支护材料动态管理
(一)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矿月度生产计划、生产技术部制定的支护设计及支护参数编制支护材料计划。
(二)在生产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增补计划的,经营管理部应按照生产技术部业务联系单要求及时给予增补。
(三)物资保障部应加强支护材料管理,根据施工单位材料需求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及时采购支护材料,保证库存支护材料满足生产需要。
(四)井下掘进工作面应备齐不少于10m巷道的动态支护所需材料,支护材料必须按照《井下设备材料定置化要求》,挂牌管理、责任到人、集中分类码放。
(五)经营管理部加强材料使用的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对材料的使用情况、库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随时能够动态转换。
(六)生产技术部月度井巷工程验收时,应注明巷道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对于没有按照技术业务联系单进行动态支护转换的,井巷工程考核验收表上应明确标注。
(七)经营管理部应严格按照井巷工程考核验收表进行支护材料费用考核,对于没有按照技术业务联系单要求进行支护动态转换的支护材料费用按照现场所用支护材料费用的2倍给予考核。
七、责任追究及奖罚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符合支护动态转换条件,未及时汇报或汇报情况经鉴定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每次给予跟班队长、安监员各罚款100元。
(二)未按照顶板岩性三级探查制度进行探查或探查台账弄虚作假的,每次给予三级探查相关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三)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质量不合格或不按规定建立的,每次给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四)未及时进行矿压观测或矿压观测数据错误的,每次给予观测人员和观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五)每次不按时记录、提交矿压监测台账、顶板离层量曲线图等资料的,每次给予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六)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及时执行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动态转换的,每次给予区长、队长、跟班队 9
长、安监员各罚款200元。
(七)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未按规定汇报、未按规定对巷道采取加固措施的,每次给予施工单位区长、技术负责人、队长、跟班队长、安监员各罚款100~300元。
(八)巷道施工完毕后,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应对巷道的支护效果和经济成本进行分析对比,支护效果相同的情况下,与原支护设计进行经济成本对比,按巷道节约成本费用的10%提成,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八、矿原有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录A:
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流程图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地质副总技术科地质科安监处施工单位调度所经管部物资保障部、坑代科下达支护设计任务书搜集整理相关设计资料搜集整理相关地质资料地质资料审批提出初步设计方案下达地质资料说明书方案初审,提出修改意见支护设计方案修改完善组织专业副总、相关单位进行方案会审,确定支护方案下达支护设计联系单支护质量的监督、顶板岩性探查及矿压分析下发地质预报、顶板岩性探查、搜集地质资料支护质量的监督按设计要求编制措施组织施工、顶板岩性探查、围岩移近量观测、顶板离层仪观测及意见反馈施工单位的施工协调工作根据支护设计进行成本核算按设计要求下发支护材料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鉴定根据顶板岩性探查、围岩观测等对支护设计进行优化支护设计优化变更设计审批变更设计审批下发支护形式或参数变更联系单支护形式、参数动态转换过程监督支护形式、参数动态转换全过程监督按变更设计要求编制措施组织施工、同时对围岩移近量、顶板离层仪进行观测并及时反馈支护材料考核调整及成本对比分析按设计要求下发支护材料根据观察结果计算调整支护参数、提出新的支护方案 11
附录B: 巷道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动态转换流程图(补强支护)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地质副总技术科地质科安监处施工单位调度所经管部对支护支护形式、参数动态转换全过程进行监督施工巷道上覆岩层和帮部煤层结构等支护条件变差时或突遇断层带、破碎带、淋水带时,原有支护不能满足生产需要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动态转换过程动态转换过程的信息传达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鉴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鉴定验证支护形式、参数动态转换的可行性支护形式、参数的动态转换设计变更设计审批变更设计审批下发支护形式或参数变更联系单支护形式、参数动态转换过程监督支护形式、参数动态转换全过程监督按变更设计要求编制措施组织施工、同时观测围岩移近量、顶板离层仪变化情况支护材料考核调整及成本对比分析根据转换后现场检测资料,分析并总结
附录C: 巷道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动态转换流程图(降低支护)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地质副总技术科地质科安监处施工单位经管部巷道支护条件较好,可以转换支护形式或支护参数时,以书面形式将支护形式、参数动态转换过程上报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动态转换过程验证支护形式、参数动态转换的可行性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鉴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鉴定支护形式、参数的动态转换设计变更设计审批变更设计审批下发支护形式或参数变更联系单支护形式、参数动态转换过程监督支护形式、参数动态转换全过程监督按变更设计要求编制措施组织施工、同时观测围岩移近量、顶板离层仪变化情况支护材料考核调整及成本对比分析根据现场观察资料,分析更改支护后支护效果,如不满足生产需要则下联系单更改回原有支护
第四篇:煤矿巷道掘进施工的研究
关于煤矿巷道掘进施工的研究
摘要:煤矿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战略资源,煤炭资源的开采速度和开采质量都是影响我国煤矿工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煤矿巷道掘进施工不仅可以影响煤矿开采的速度,更是影响煤矿开采的质量,因此必须保证煤矿巷道掘进施工的顺利开展。笔者在认真研究煤矿巷道掘进施工的基础上,联系自身工作经验,对煤矿巷道掘进施工进行全面论述。
关键词:煤矿巷道掘进施工重要作用
一、全煤巷道掘进施工方法
全煤巷道掘进施工方法主要有:钻眼爆破法掘进煤巷、掘进机掘进煤巷、连续采煤机掘进煤巷以及其它掘进方式等。
(一)钻眼爆破法掘进煤巷
钻眼爆破。钻眼一般采用2~3台煤电钻同时作业。炮眼深度应考虑施工组织、技术和围岩性质一般为1.5~2m,炮眼间距视煤层硬度,一般为0.6~1.2m。炮眼的布置。炮眼布置的原则与岩巷基本相同。由于煤质软,掏槽容易,多采用单向掏槽(如扇形掏槽、半楔形掏槽),当炮眼较深、断面较小时,可用复式掏槽,若断面中有软煤夹层时,掏槽眼应布置在软煤带中。掏槽眼一般为3~4个,倾斜角度为70°~80°。断面较小时,可不设辅助眼。装煤。煤巷施工,装煤是一项费时的主要工序,目前主要采用zmz-17型装煤机、耙斗装岩机和转载机。该型装煤机用履带行走,机动灵活,适应性强,能连续装载,效率高。适用于掘进断面8m2以上,净高1.6m
以上及坡度10°以下的煤巷。它由蟹爪、可弯曲链板输送机和履带等组成。转载机是安装在平板车上的胶带输送机,其装载效率为人工直接装车的5倍以上。如果与装煤机配合可使装运连续作业,效率更高。在煤巷和半煤岩巷断面能满足装载要求时,同样也可以采用耙斗装载机进行装载。为满足小断面煤巷装车的需要,各矿可自制一些小型装煤转载机械。
(二)掘进机掘进煤巷
煤巷掘进机能够破煤、装煤并能将煤转载到运输设备上。掘进机的工作原理基本上相同,它具有工序少、进度快,效率高,质量好、施工安全、劳动强度小等优点。掘进施工煤巷是我国煤巷施工的发展方向。煤巷施工中采用掘进机掘进,再加上与之相适应的机械运输设备与其配套形成一条机械化作业线,是加快煤巷掘进速度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根本途径,目前常用的配套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掘进机—链板输送机机械化作业线;二是掘进机—胶带转载机—链板输送机机械化作业线此机械化作业线;三是掘进机—胶带转载机—可伸缩双向胶带输送机机械化作业线;四是煤巷掘进机—仓式列车机械化作业线。
(三)连续采煤机掘进煤巷
连续采煤机和掘进机在结构上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切割机构为横轴式,宽度较大,可以一次掘出宽 3m 左右的巷道。连续采煤机包括截割系统、行走系统、转载系统等。连续采煤机是房柱式采煤的主要设备,在美国和南非,井下煤产量的 60% 是用连续采煤机开
采的。连续采煤机的主要优点:一是设备投资小而效益高;二是连续采煤机能够实现回采和掘进合一,矿井建设期短,出煤快;连续采煤机可用于房柱式采煤法,连续采煤机设备多采用履带或胶轮行走机构,移动十分方便;连续采煤机可用于巷道掘进,掘进速度快、效率高。影响连续采煤机在正常使用的主要因素有:连续采煤机及其配套设备体积大、吨位高,且有些设备(如梭车)不能解体,因此,设备下井困难。在我国现有煤矿使用的连续采煤机,大多数都涉及到设备下井路线和生产系统的改造问题;缺乏支护、清道、除尘等方面的配套设备,生产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引进连续采煤机设备在电气防爆性能上与我国防爆标准的要求不相一致,使用前需报有关部门审批;设备主要部件或零件损坏时,在国内买不到配件,同时,引进设备价格昂贵,许多十分适合采用连续采煤机的地方,购机资金受限。连续采煤机用于回采,煤层应具备以下条件:埋藏深度小于300m;煤层倾角一般小于10°,最大不超过12°;煤层顶板要求中等稳定以上,具有良好的自控性和可锚性,即能在较长时间内不冒落,顶板允许悬露面积30~50m2;底板平整、无积水、抗压强度不能太低;低瓦斯矿井。
二、巷道掘进施工组织与实施
(一)正规循环作业
循环作业,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包括主要工序和辅助工序,为了组织施工,循环作业要以循环图表的形式表示出来。即是将一个循环中各工序的工作持续时间,先后顺序以及相互衔接的关系,周密
地用图表形式固定下来,使全体施工人员心中有数,一环扣一环地进行操作。在规定的循环时间内,按作业规程、爆破图表和循环图表的规定,完成全部工序和工作量,取得预期的进度。
(二)多工序平行作业
为了使一个循环内的时间得到充分利用,将每个循环所耗用的时间压缩到最低限度。凡一个循环内能同时施工的工序,应尽量安排使其同时进行,实现多工序平行作业。
(三)循环图表的编制
煤矿宜采用“三八”作业制、“四八交叉”作业、“四六”作业制,有的矿井实行按工作量分班的“滚刀制”。确定循环方式和循环进度。循环方式一般条件下可采用每班一个循环或多循环,主要取决于巷道断面大小和施工技术装备。每班的循环次数应为整数,即一个循环不要跨(班)日完成。巷道施工中,每个循环使巷道向前推进的距离称为循环进度,有称循环进尺。循环进尺取决于炮眼深度和爆破效率。循环进尺确定后,每个循环各工序的工作量也就确定了,根据施工定额、工作制度使可求出每循环所需的时间和每班的循环次数。
(四)掘进队的组织
通常采用综合掘进队和专业掘进队两种组织形式。综合掘进队是将巷道施工所需要的主要工种,以及辅助工种组织在—个掘进队内。综合掘进队的特点是指挥统一,各工种密切配合协作,有利于培养工人一专多能。在施工中根据不同工序的需要,灵活调配劳力,使工时得到充分利用,提高工作效率。专业掘进队只有主要工序的工种,辅助工另设工作队,并服务于若干个专业掘进队。专业掘进队任务单一,管理比较简单,但辅助工种的配合不如综合队及时。专业掘进队受辅助工影响较大,工时利用率低,一般少采用。参考文献:
[1]茹华民,郑献军,王久宏,廉三红.岩巷机械化掘进设备在跃进煤矿的应用[j].中州煤炭,2010,(10).[2]沈建成.关于煤巷快速掘进技术研究分析 [j].华章,2011,(26).
第五篇:我国实行农业保险研究与国际农业保险比较研究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论文
我国实行农业保险研究与国际农业保险比较研究
【摘要】本文将以我国江苏省与我国山东省为调查对象,对比调查,研究分析这两个我国较大的农业省的调研报告,结合两省实际数据与问题,再联系他国——日本和美国的农业保险研究报告,综合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实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制约因素。
【关键字】农业保险、三农问题
农业保险是指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
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经营模式还是将业务委托给商业性保险公司来做,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这种运作模式仍处于试点阶段,相对比较粗放。中央很重视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已经在全国各地区全面起步。但总体看,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为农业产值的3.2‰,覆盖面积仅占我国耕地面积的1/4,发展模式还不成熟,对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相对有限。
一、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困境
农业保险的政策性目标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营目标相矛盾。从国际上普遍的对待本国农业保险的角度来看,农业保险应当是一种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农业保险越发展,就越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这决定了农业保险的目标应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利益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而不应以经营者的盈利为目的。但自从1995年中央发文禁止政府参与商业保险运作,结束了计划经济下保险企业与政府的合作模式,农业保险改由保险公司按商业化模式经营以来,全国的农业保险业务规模不断萎缩。
(一)、以江苏省为例:江苏农业保险处于全国较低水平,2003 年全省农业保费只有 850 万元,列全国倒数第三位。2004年,该省商业保险业务规模年均以40%的速度增长,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到21家,保险分支机构5084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54家。外资公司中,美国友邦苏州分公司已开业,另有2家公司也在南京设立了代表处。全省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4.84万人。但相比之下,江苏的农业保险发展仍是举步维艰。江苏省目前仅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商业性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而这两家公司农业险的总体简单赔付率分别高达87%和73%。由于长年亏损、业务萎缩,农业险险种已从60多个降到30个以下,并且都存在着险种条款偏少、责任范围偏小、保险金额偏低以及保险期限、保险费率、责任范围一刀切等问题,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资料来源:《江苏省农业保险发展》,摘自《保险研究》2005年第5期)
(二)、以山东省为例:山东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农村、农业、农民一直是社会改革和经济发展关注的热点,而为“三农”保驾护航的农业保险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2006年,山东省政府已确定在人保产险山东省分公司进行农业保险试点,探索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风险保障问题,并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建立山东省现代农业保险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全省近6000万亩小麦承保面达到了70%以上,德州、滨州的700多万亩棉花,最多时承保面都达到了80%以上。德州的陵县实现了全辖所有农作物的统保,承保面达到了100%。但保费收入却持续下降,到了2005年,保费收入仅有630万元,仅占全省财产险保费收入的0.08%。中国人保产险公司在山东经营农业保险24年,综合赔付率达117%,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资料来源:《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摘自《保险研究》2006年第05期)
据专家统计,我国自然灾害的平均损失率:粮食为6.5%、经济作物为6%、大牲畜为10%。(资料来源:http://baike.baidu.com/view/1680547.htm)如果按照这样的损失率来收取保费的话,要么保险费率之高是令人难以承受的,要么保险公司对高风险产品实行免责或拒保。更何况我国个体农民的收入水平就以全国全局来看,总体来说还比较低,农民本身又对商业制保险公司缺乏信任,投保积极性自然更是缺乏。从另一个角度,就以纯粹市场经济角度来看的另一方面,如果考虑到农村居民缴费能力因素,厘定的保险费率过低,保险公司又将出现亏损,这会让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的保险公司,尤其是已经上市的股份制保险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下去,或者说无法开展这种“明知会亏本”的生意。最终导致的社会结果是,农民想投保,但承受能力不足;农民能接受的,保险公司又赔不起。高赔付导致了农险要提高费率,而高费率又令许多农民买不起保险,农业保险就这样走进了日渐萎缩的“怪圈”。
二、国际上先进经验国家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以日本为例:日本在二战之后,根据其农村土地改革后的实际情况,于1947年12月颁布了《农业损失补偿法》,确立了农业保险作为国家的法定保险科目以及农业保险作为国家战略组织计划的一部分被修订为一部严肃的法律加以保障与实施。根据立法规定,凡对国计民生有重要意义的稻、麦等粮食作物,春蚕茧及牛、马、猪等牲畜列为法定保险范围,实行强制保险。对果树、园艺作
物、旱田作物、家禽等,实行自愿保险。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都享受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日本政府对投保人实行保险费率补贴,如水稻为费率的58%,小麦为费率的68%,春蚕茧为费率的57%,牛、马为费率的50%,猪为费率的40%。县以上联合会的全部经费和共济组合部分费用由政府负担。政府作为农业保险的后盾,接受共济组合联合会的再保险。一般情况下,承担保险责任的比例为:共济组合10%-20%,联合会20%-30%,政府50%-70%,遇有特大灾害,政府承担80%-100%的保险赔款,这样就保证了共济组合的经营稳定性。(资料来源:《日本的农业保险及其启示》,吴树波,《世界农业》,2000年第2期,第11-12页)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又根据农业保险联合会、农业相互救济协会、农业相互救济联合会等半政府半行业组织,分别修改了保险项目与保险措施,如1971年调整了保险农作物的最高保额水平;1972年开展了水果保险计划;1979年开始实施旱田农作物及园艺保险;1985年又放宽了转基因水稻以及肉类保险等。虽然日本政府并未就农业保险收入进行完整公开,但就分析其日本国家财政预算中,可以发现,日本将农业保险作为经常性财政支出项目进行财政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几乎占到了整个国家农业财政支出的50%。
(二)、以美国为例:美国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试办农业保险,并以农作物保险为主要组成部分,由此习惯上称其农业保险为“农作物保险”。美国于1938年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中确立将农业保险作为国家战略。该法规定了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性质、开展办法和经办机构等内容,为联邦政府在1939年全面实施农作物保险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此后美国政府又根据时宜的变迁对该法进行了多次修订与完美。依据1980年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美国成立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CIC),在联邦政府财政及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激励下许多私人保险公司积极承保农作物保险。时至2001年FCIC就基本不再做原保险业务,而只代替政府行使政府职能专注经营再保险。由此形成并引导农户向私人公司投保、政府对私人公司进行利润补贴以及行业税收优惠,并且私人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从政府获得各种费用补贴与优惠政策,而且又可向FCIC或其他再保险进行再保险或形成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用以分保以分散参加农业保险经营活动中的高风险,再保险公司又可从政府获取费用补贴及税收与金融等优惠条件的网络型农业保险组织体系。此外,虽然根据财产险保险的宗旨,保险只承保纯粹性风险(如自然灾害风险)而不承保投机性风险(如市场风险),但美国在《1996年农场法》中就推出了既承保农作物产量风险又承保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收入保险,如团体收益保险、作物收益保险、农场总收入保险、收益保证保险和收入保护保险等。美国政府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是建立农村经济“安全网”,提高国民整体福利水平。正基于此,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财政扶持力度非常大,而且手段也更直接更有效。2002年,美国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为2.87亿英亩,占可保面积的81.3%。1981年至2002年,美国农业保险累计收取了纯保费237.5亿美元,累计赔款支出259.1亿美元。(资料来源:《美、日农业保险制度对我国农险模式选择的启示》,冯文丽,《农村经济》,2002年第12期,第91-92页)虽然在美国,农业总产值占其GDP的比重不足2%(2006年公布数据),而全美农户也只有200万,但是为了保护和发展农业,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三、我国农业保险的困境与出路
自从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禁止政府补贴贸易保护协定》的签署,以财政支出为方式的政策性直接农业补贴,必将淡出中国国家农业战略。而另一方面,开办农业保险及最近启动的全国范围内的农业保险试点的主体大都是商业性保险公司,即我国农业保险仍实行完全市场机制下运作的商业化经营。而商业保险公司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其最终经营目标,这必然引发农业保险政策性目标和保险公司商业化经营目标的矛盾。虽然从2004年开始,全国各省份陆续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并且此次农业保险试点中,试点公司大多与地方政府签署了协议,由政府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进行保费或经费补贴,有的地区甚至提出由当地财政对农业保险亏损全额补足或给予参与农保的保险公司以政府财政为背书的保底收益等,但农保地位未得到法律确定与保护,补贴的实质性支持措施并未到位,制度性和技术性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因而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和随机性,个别省份则是以本省雄厚的地方财政实力为底子实行的面子工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保险商业化经营引发的矛盾。一旦农业保险经营失败而又得不到政府的支持使保险公司出现亏损,保险公司就不得不减少或放弃农业保险业务以维持自身经营的稳定性。
比照国际上其他有成功经验的国家,我们也不难得出解决我国农业保险以一些方法:一是加强立法,从法律上确立将农业保险作为国家的基本农业战略加以落实与实施;二是将农业财政支出由直接支付向间接保险保障支出转移;三是垂直整合农民、农牧加工企业、零售企业之间的关系,强化产销供一体化,发挥农业经营的规模化效益,降低单位风险。
【参考文献】
《中国农业保险制度变迁研究》,冯文丽著,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
《日本的农业保险及其启示》,吴树波,《世界农业》,2000年第2期
《美、日农业保险制度对我国农险模式选择的启示》,冯文丽,《农村经济》,2002年第12期
《美日两国农业保险模式的比较及我国的选择》,冯文丽、林宝清,《中国金融》,2002年第12期
《江苏省农业保险发展》,《保险研究》2005年第5期
《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保险研究》2006年第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