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北京知识产权律师王振嵩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因著作权纠纷闹上法庭

北京知识产权律师王振嵩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因著作权纠纷闹上法庭



第一篇:北京知识产权律师王振嵩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因著作权纠纷闹上法庭

在我们现在这个越来越尊重创作者的创作成果的时代,还是存在着很多的侵权行为。尤其是现在互联网越来越发达的今天,网络上免费消费的文学、音乐等艺术作品的品权现象也变得越来越严重。在老一辈人的印象中,《红色娘子军》一定是一部印象深刻的艺术作品,但是今日,声称是该作品的原作者却起诉中央芭蕾舞剧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起案件的详情。如果您也有知识产权的纠纷问题请及时咨询我们北京知识产权律师王振嵩律师。

2015年4月3日上午,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梁信诉中央芭蕾舞剧团著作权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委托律师到庭参加诉讼。塘沽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旁听了案件审理,多家新闻媒体到场旁听采访。

原告梁信起诉称,1961年他本人创作了剧本《红色娘子军》,同年被拍成电影《红色娘子军》。1964年,中央芭蕾舞剧团根据《红色娘子军》的同名电影改编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并进行公演。1993年6月,原、被告双方依照1991年6月公布实施的著作权法订立协议,确认了被告的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是根据原告的同名电影剧本改编而成,被告中央芭蕾舞剧团负有署名义务,同时约定中央芭蕾舞剧团一次性付给梁信5000元作为报酬。2003年该协议期满后,被告中央芭蕾舞剧团迟迟不与原告续约,梁信诉至塘沽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五十五万元。

被告中央芭蕾舞剧团认为,中央芭蕾舞剧团没有实施到期仍然改编梁信作品的侵权行为,双方当时所签协议书中涉及的“一次性付给”是中央芭蕾舞剧团表演改编作品付给原告的报酬,而且中央芭蕾舞剧团在每次表演时,都有梁信的署名,梁信一方援引的法律条款并不适用于该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中,双方围绕中央芭蕾舞剧团改编的芭蕾舞剧是否得到了梁信的许可、1993年双方签订的协议性质属于转让还是许可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最后,由于双方对调解方案分歧较大,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由于本案涉及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作品保护,塘沽区法院在本次开庭前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处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组织专家就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本次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依法对此案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尤其是著作权案件的审判有一些由于历史比较久远,如果没有及时咨询我们北京知识产权律师王振嵩律师将失去最佳的诉讼时效。更过精彩知识产权案件解读尽在北京知识产权律师。

来源:http://www.feisuxs

第二篇:河北拆迁律师王振嵩分享一宗拆迁纠纷裁决申请案例

河北拆迁律师王振嵩分享一宗拆迁纠纷裁决申请案例

2014年底,河北拆迁律师王振嵩承接了一宗涉及自建房拆迁的案件,自建房拆迁纠纷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将这一案件的基本案情收录如下,以供大家交流。

关于

罗甲诉河北市乙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予受理房屋

拆迁纠纷裁决申请一案之基本案情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河北拆迁律师王振嵩依法接受本案原告罗甲之委托,代理其与河北市乙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予受理房屋拆迁纠纷裁决申请一案。我们在调查取证以及参加庭审后,兹依据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以供法庭参酌:

位于原河北市某区140号内共有房屋六间,其中三间有产权证书,另外三间属于自建房屋,自建房屋中有东房一间系原告罗甲于1984年自行建造并长期居住至拆迁之时。2003年10月,经河北市乙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河北市某区某地一带进行居住区绿化带征地项目拆迁工程,原告罗甲长期居住的东房位于拆迁范围之内。在拆迁过程中,原告的哥哥丙与拆迁人就拆迁补偿与安置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拆迁协议书,之后,罗丙搬迁离开了原房屋,原房屋被拆迁人拆除。

原告在拆迁人入户调查即量房时即已向拆迁人申请了拆迁补助,后经多次与拆迁人就上述拆迁补助事宜协商后没有结果,原告于2014年5月提出了拆迁裁决申请,经被告河北市乙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查,该局以原告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其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且该房屋已经灭失为由,通知原告不予受理其拆迁裁决申请。

原告对该通知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案经河北市某区人民政府审查,复议机关认为:罗甲作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其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因此其不是被拆迁人,被告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是正确的,并进一步认为:虽然《河北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有关规定》规定了拆迁补助费的支付问题,但该规定没有规定对此类纠纷解决应当由拆迁裁决主管部门裁决,因此罗甲提出的拆迁裁

决申请超越河北市乙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受理拆迁裁决的范围,复议机关以上述理由对罗甲的复议申请予以维持。

原告罗甲不服上述不予受理的通知,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并经贵院受理,现本案庭审工作已经结束。

代理人:河北拆迁律师王振嵩

2014年12月8日星期三

相关法律咨询请找河北拆迁律师王振嵩http://www.feisuxs/mlist463/62468/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5/2279274.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