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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建设局窗口服务指南[优秀范文5篇]

含山县建设局窗口服务指南[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含山县建设局窗口服务指南

含山县建设局窗口服务指南

一、选址意见书:

(一)、申报材料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申请报告1份;

3、立项文件1份;

4、地形图1份(原件);

5、规划初步方案;

6、大型项目需可行性论证报告;

7、其他相关材料。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皖价房〔2005〕293号 选址、定点、用地阶段按项目用地规划面积公顷(S)计收: ①S<1:收费1500元 ②1≤S<3:收费2000元; ③S≥3:收费2500元

(三)、承诺时限(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用地计划与立项文件、协议1份;

3、地形图1份(原件);

4、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关材料。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选址意见书)

(三)、承诺时限(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属证或土地批复;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5、批准过的建筑设计方案图1份及方案评审意见;

6、与审批方案相吻合的建筑施工图纸一套(盖设计单位章和图纸审查章);

7、其他相关材料。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1、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 皖价房〔2005〕293号: ① 营业性用房或设施2.10元/㎡;②工业仓储用房1.60元/㎡; ③办公用房1.40元/㎡ ; ④住宅及其他设施1.20元/㎡(①~④按建筑面积计算);⑤铁路、道路、工程管线及其他不宜以建设面积计价的建、构筑物按工程投资总额的0.8‰计收。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巢政办(2003)24号: 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

1、住宅每平方米40元;

2、非住宅每平方米50元;

3、工业厂房、仓库用房均按当地住宅收费标准的80%征收;

4、未纳入综合开发的零星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低于2万平方米),按配套费标准的150%征收。

3、墙改基金: 省政府第159号令 按建筑面积8元每平方米征收。(代征)

(三)、承诺时限(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

4、散水基金:皖政[2003]80号文 a、按1.5元/㎡; b、不易按面积计算,按工程预算水泥量3元/吨

四、拆迁许可证

(一)、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申请表1份;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用地平面图;

5、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6、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7、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房屋拆迁管理费 : 皖价费(2006)240号:住宅:2--4元/平方米;非住宅:6--8元/平方米.(三)、承诺时限(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

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中标通知书;

3、质量监督通知书;

4、施工图及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5、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6、防雷、消防合格文件

7、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8、县外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9、县外来含施工企业另提供下列材料: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另压安全员证、项目经理证由建管股保管)。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 皖价费[2001]358号: 按工程预算总额的4‰ 收取;

定额测定费:皖价房(2001)389号: 按工程预算总额的1.2收取(为市定额站代征)。

(三)、承诺时限(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

六、招投标备案

(一)、申报材料

1、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及审查批准书;

3、建设单位的开户银行出具的担保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招标申请表。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房(2002)301号文件:中标额≤100万元,每宗收1000元;100万元<中标额≤200万元,收2000元;200万<中标额≤500万,收3000元;(其中建设单位占40%,施工单位占60%).(三)、承诺时限(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

七、质量监督手续

(一)、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质监注册(登记)表2份;

3、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合同;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6、消防、防雷审查合格文件。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皖价房 [2001]411号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一般按照实施质量监督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收,具体收费标准为: 砖混结构1元/㎡;框架结构1.50元/㎡;八层及八层以上1.80元/㎡。不宜按建筑面积计收的,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的2‰ 计收。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低于400元时,按400元计收。3.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质量监督工程,按质量监督费总额加收15%。

(三)、承诺时限(资料齐全2个工作日)

八、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施工图。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省建设厅建城(96)640号、省建设厅建城(2002)232号: 预制块人行道: 128元/㎡;现浇混凝土人行道:112元/㎡;土人行道: 36元/㎡;平侧石人行道: 120元/㎡;沥青混凝土路面:224元/㎡;水泥混凝土路面: 280元/㎡; 各类碎沙石路面: 120元/㎡。

(三)、承诺时限(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

4318397 4311274

监督投诉:

窗口服务电话:

第二篇:宁津县建设局便民服务指南

宁津县建设局便民服务指南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审批

(一)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书;

2、开发合同;

3、〘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缴纳开发项目价款相关凭证;

5、开发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件。

(二)办理依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鲁建发[1999]第45号)。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登记受理;

3、审查材料;

4、合格发证。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建设工程选址(仅限以划拨方式供地的)

(一)申报材料:

1、选址意见申报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位置示意图。

(二)办理依据:〘城乡规划法〙。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登记受理;

3、审查材料;

4、合格发证。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建设工程用地许可核准

(一)申报材料:

1、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相关批文、规划用地示意图;

2、以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批文和出让合同。

(二)办理依据:〘城乡规划法〙。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登记受理;

3、审查材料;

4、合格发证。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总体规划平面图、方案设计图;

4、属于易地建设项目的,提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和〘地质勘察报告〙;

5、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凭证。

(二)办理依据:〘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登记受理;

3、审查材料;

4、合格发证。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准

(一)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已签批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表和效果图(立面、平面、鸟瞰及景观效果图);

4、已审查的立面施工图;

5、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许可证;

6、缴纳建设行政规费相关凭证。

(二)办理依据:〘城乡规划法〙、宁政办发[2002]27号文〘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津县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登记受理;

3、审查材料;

4、合格发证。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一)申报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报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纸;

5、〘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6、〘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安全报监书〙;

7、〘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二)办理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9]第71号。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登记受理;

3、审查材料;

4、合格发证。

(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房屋拆迁许可核准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源证明和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二)办理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意见〙(德政发〔2007〕10号)。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登记受理;

3、审查材料;

4、合格发证。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服务电话:0534-5061807 监督投诉电话:0534-5063110 0534-5063166

第三篇:滨湖区外经局窗口服务指南

滨湖区外经局窗口服务指南 一、三千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外方资信证明;(2)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3)外方公司(或个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件;(4)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5)中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件;(6)合资合作意向书、项目建议书;(7)项目录属主管部门立项报告;(8)名称核准通知书;(9)可行性研究报告;(10)合同文本;(11)章程文本;(12)土地租赁(或厂房)协议;(13)环境影响报告书;(14)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5)项目隶属主管部门可行性报告申请报告;(16)项目隶属主管部门合同、章程申请报告;(17)需进口设备清单;(18)监事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9)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和认证原件。

3、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资科。

5、咨询电话:85441083

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董事会决议;(2)企业报告及相关附件。

3、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管科。

5、咨询电话:85441085

三、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2)批准证书副本2和副本2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验资报告复印件;(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6)海关注册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3、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管科。

5、咨询电话:85441085

四、确认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书、批准证书;(2)营业执照(可行性方案及批文)、合同章程及批文;(3)验资报告、实绩报表、外汇平衡表、审计报告(验收报告、评估意见)。

3、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管科。

5、咨询电话:85441085

五、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技术引进合同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材料:投资者申请、主管部门意见、意向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方案、合同、章程、投资者法律地位证明、出资证明、董事会名单(委派书、推荐书)、名称核准通知书、环保证明、签字公证;(2)通过年检、合法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材料:董事会决议(附合同、章程修改条款对照表)、公司申请、主管部门意见、法规特别要求提供的材料;(3)有免税进口设备额度的外商投资企业。材料:董事会决议、公司申请、主管部门意见、法规特别要求提供的材料;(4)正常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引进技术。材料:符合的技术引进合同、董事会决议、主管部门意见、公司申请。

3、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管科。

5、咨询电话:85441085

六、自营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4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3份(需加盖年检章);(3)国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2份;(4)备案表(或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4份;(5)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4份;(6)公司章程;(7)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8)核销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2张;(9)公司公章、法人章(表格盖章后带回去);(10)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外贸科。

5、咨询电话:85441086

七、办理外贸出口加工能力证明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验厂、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来料加工企业生产加工能力证明》登记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外贸科。

5、咨询电话:85441086

八、申办境外投资企业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2)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合同(境外独资企业免协议或合同);(3)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需购汇或从境内汇出外汇的);(4)国内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5)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外贸科。

5、咨询电话:85441086

九、申请外经经营权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外经经营权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外贸科。

5、咨询电话:85441086

十、国家、省、市外经贸扶持资金项目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申报项目申请表;(2)项目证明材料;(3)财务凭证。

3、承诺时限: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限审核上报。

4、受理地点:外经外贸科。

5、咨询电话:85441086

十一、因公出国(境)任务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本市组团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表》或《非本市组团因公出国(境)任务预报表》;(2)邀请信复印件及译文;(3)出访日程安排;(4)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外事科。

5、咨询电话:85441573

十二、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初审

1、办事程序:(1)受理;(2)核实;(3)上报。

2、申报材料:(1)《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请表》;(2)被邀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3)部分国别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4、受理地点:外事科。

5、咨询电话:85441573

第四篇: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服务指南

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服务指南

[服务内容]负责劳务输出指导和创业小额贷款资料审核、呈报工作,以及社保医保和技能培训对象:返乡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的登记工作。

技能培训流程

一、填写培训申请

二、下岗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持下岗证、身份证填写下岗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登记表,新增就业人员持待业证、毕业证、身份证填写新增劳动力培训登记表

三、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汇总

四、分类培训

五、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六、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及职业资格证 收费:免费 个人求职流程

一、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

二、填写劳动者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失业(待业)人员登记表

三、求职登记

四、职业介绍

五、录用

六、就业管理 收费:免费 申请小额贷款

一、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凡是年龄在60岁以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二、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条件

1、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2、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和再就业基地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场地和一定数额的固定资产及自有流动资金,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占现有职工总数的50%以上,经营项目市场前景较好,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较好的收益和还本付息能力。

三、申请小额贷款所需资料:

1、审批表(申报乡镇劳动保障所盖章)(四份原件)。

2、担保人资格审批表及单位证明(四份原件)

3、再就业优惠证和申请人户口本(四份复印件)

4、注册登记工商执照(四份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和担保人身份证(各四份复印件)

6、计划生育证明(县计生委盖章)(四份复印件)

7、贷款报告(一份)

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流程

1、到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填写相关表格

3、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人进行贷款调查

4、县财政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审核

5、经办银行发放 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办理程序

一、发放对象:

1、国企下岗职工;

2、国企失业人员;

3、破产关闭企业需安置人员

4、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限发一人);

6、农垦企业下岗失业非农人员。

二、申报材料:

①、失业人员: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②下岗职工:身份证、本人档案、企业主管部门证明;③享受低保对象:身份证、低保证明、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证明;④“零就业”家庭:身份证、户口本、居委会出具家庭“零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申请;

2、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个人;

3、劳动保障事务所将表格提交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

4、所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发放。

第五篇:胶州市建设局窗口依法行政

胶州市建设局窗口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

本报讯: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紧密结合实际,与开展 “承诺有限,服务无限”的品牌建设相结合,取得了初步成就。

一、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同我们的工作有最直接的联系,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全面贯彻、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法。

二、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树立“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窗口形象。根据行政服务中心要求,给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加强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三、严格遵守行政审批时限,在时限内尽可能提前办理完毕,能在当天办理完毕的绝不拖到第二天;能马上办结的绝不让客户再跑腿,即便到了下班时间,工作人员也会加班加点为客户办完手续再下班回家。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建设局窗口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地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做到“承诺有限、服务无限”。

四、下步工作将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继续深入抓好行风评议、促进行风建设,突出重点,完善和强化建设局窗口职能,进一步树优秀窗口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服务意识。

(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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