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武高速公路路基工程13标段
项 目 安 全 制 度
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
2、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2
3、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3
4、技术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5
5、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6
6、安全检查制度„„„„„„„„„„„„„„„„„„„„„7
7、安全生产奖罚制度„„„„„„„„„„„„„„„„„„„8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9
9、安全用工制度„„„„„„„„„„„„„„„„„„„„„10
10、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1
11、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12
12、爆破物品的管理制度„„„„„„„„„„„„„„„„„„13
13、事故隐患排查监控制度„„„„„„„„„„„„„„„„„14
1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6
15、设备安全检修制度„„„„„„„„„„„„„„„„„„„17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定期演练和改进;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下达的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
10、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参与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2、配合项目经理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3、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制定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排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支架进行检算;
4、监督工程师做技术交底的同时做安全交底;
5、有权制止没有安全措施的施工行为,有权制止任何实际存在的和潜在的安全隐患或行为的发生,有安全处罚权;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监督检查本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值;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安全技术规程的熟悉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规划,监督检查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有权提请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9、制定年、季、月事故预防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1、开展危险源辨识、监控工作,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指导,并如实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技术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2、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尘毒危害等问题,在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承担安全科研任务,提供安全技术信息、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找出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阻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的同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并做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安全检查制度
1、成立以公司总工及主管生产的副经理牵头的安全检查小组,成员由项目管理经理、安全员及各项目部安全员组成(项目安全员交叉进行检查)。
2、采用计划巡查与结合项目状况专项重点检查的检查方式,对项目安全工作进行监控。
3、对于在建项目,由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巡查。
4、根据项目特点、进度情况并结合创建要求对项目进行专项重点检查,主要是配合项目的各施工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各阶段较为突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5、巡查及专项重点检查的内容、评分及定级,均依照JGJ59-99标准执行。检查时,检查组成员分别对各自负责检查的分项工程进行现场查验、核定并评分,最后汇总定级。
6、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检查组向项目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对检查合格项目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复检。
7、对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复检记录等均备案,列入项目监控档案,作为项目工作进行考核的依据。
8、工地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班组长必须参加安全自然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9、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公司与项目部签定责任合同,合同中明确生产方面的目标,工程竣工,项目部能达成合同中的相应目标,公司将结合公司对项目部各次安全检查结果,给予项目部工程总造价的2‟-3‟作为奖励。
2、项目部不能完成责任合同中的目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死亡一人罚项目部5000元,每重伤一人罚项目部3000元,其中项目经理本人承担一半,其余罚款视责任大小由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分摊。
3、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负伤人数超过责任合同目标,每超过一人罚项目部1000元,项目经理本人承担罚款额的一半。
4、在公司例行安全检查中被定为不合格的项目,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1000元,项目经理承担罚款额的一半。
5、以上奖罚情况均记入项目监控档案,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各种技术及管理资质评审的依据。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消防安全章节,对工地的消防安全作统一规划布置。
2、消防设施的设置到位,其日常管理由项目安全员负责。
3、消防设施每半个月检查一次,消防灭火器用完后要马上补充,每季度所有消防灭火器要更换一次。
4、消防重点区域要挂牌警示,并列出防火注意事项,氧气瓶、乙炔瓶等要求易燃易爆品要按相应安全要求存放保管使用。
5、林区施工要严格遵守当地防火制度,做到出门不带火,野外不吸烟,未经项目安全员同意,工地不得生明火。
6、宿舍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用电规定,应由专职电工按用电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其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拉乱接。
7、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消防小组,由项目部书记及安全员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消防小组要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并视项目情况组织消防学习。
安全用工制度
1、不用未成年工和童工。
2、严格执行《劳动法》中对女职工的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不安排女工做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
3、没有持证上岗的人员不得进行特殊工种操作。
4、合理安排工作及休息时间,特别是夜间施工人员不得疲劳作业。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项目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安全生产会议不能走过场,必须签到。
2、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总结并根据施工现场进展情况制定下一步安全生产目标。
3、各施工队安全生产会议坚持每天召开一次,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排查措施。
4、项目部安全例会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5、项目部必须监督各施工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1、项目在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公司总工处批准后实施,方案涉及内容必须满足JGJ59-99标准上所列的项目及分项。
2、新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专业工长及安全员必须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编制详细的分项施工安全交底书,报项目主任工程师处批准,并由安全员及工长组织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后实施。
3、对于架子工、机操工、电工班组等特种作业班组必须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及项目主任工程师会同安全员、专业工长在班组进场前,组织班组召开安全交底会并履行签字手续,专业工长及安全员在分项施工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开展班前安全交底会,不断地有重点地加强巩固交底内容。
4、施工过程中,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安全措施落实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及专业工长处理。
5、安全措施资料由安全员收集归档。
爆破物品的管理制度
1、爆破物品必须按规定保管存放,雷管和炸药按规定使用隔离库房分别存放,库房内通风良好,并安有避雷针。
2、爆破物品库房必须远离居民区。油库必须远离生活区50米以上。
3、爆破物品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器材完好,能正常使用。
4、爆破物品库房必须设置报警装置和警示牌。
5、爆破物品库房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监守,交接班时填写交接记录并签字。
6、爆破物品库房值班人员必须为持证上岗专业人员,素质良好,不吸烟不喝酒,思想觉悟高,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并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报警装置。
7、爆破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并经双方签字认可,每次出入库手续前必须经安全员审批,爆破物品方可出入库。
8、爆破物品库房内不得使用明火。
9、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
10、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事故隐患排查监控制度
为了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因素,确保职工及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避免事故的发生。
1、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的范围
在生产中,每个基层单位都要开展隐患治理活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事故隐患治理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⑵、导致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装置、安全设施隐患;
⑶、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⑷、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因素或隐患。2、隐患治理的方法
⑴、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隐患治理,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加以消除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⑵、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开展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并落实责任部门或单位限期整改。
⑶、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及存在安全隐患单位要认真分析评估隐患存在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⑷、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隐患治理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⑸、项目部最高管理者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亲自组织隐患治理工作。
⑹、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事故隐患治理管理文件”。发生重大隐患、生产人员应立即撤离、停止工作,并立即向安全员、工长报告、制定出防范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3、当确认隐患整改完毕时,应由安全员、工长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应把隐患发现的时间、地点、部位,整改时间及措施备案。
4、生产人员有权拒绝在隐患存在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安全员有权下达指令,令其停止工作并下达指令书,工长应在指令书上签字,并按指令期限整改内容进行整改,由安全员验收签字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并把指令回执单反馈安全领导小组备案。
5、限于物质、技术,奖金等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登记,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凡属公司招收的新工人,必须经过公司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送往项目经理部。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部自聘的临时工、合同工及成建制的队伍或团体都必须经过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辞退,不得聘用。
3、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和“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业技术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5、凡属违章违纪人员必须定期集中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1、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必须按《建筑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表》的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专人保养、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并挂牌公示,操作工人执证上岗。
3、机械操作工上岗前项目安全员必须对操作进行规程的教育交底,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4、每台施工机械均设立档案,由操作工记录设备机械每日运转状况,制定设备日常保养维修计划,保养维修工作由机械操作班长负责落实。
5、设备的保养要求参照贯标文件执行。
6、操作工发现机械运转时出现不正常状况必须立即必须停止作业报项目安全员及机械操作班长,修理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第二篇: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安全任务主要包括:
(1)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合理配备项目组织机构,分解细化责任,并有效贯彻实施,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对各类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减少事故隐患。
(3)组织识别重大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管理。
(4)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项目负责人应当制定资金使用的规划或计划,确保必要的人力、基础设施和环境资源,并加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项目负责人要针对工程特点,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落实;对施工中随时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以解决;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保管进行监督;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项目负责人必须如实、及时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过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安全生产事故不得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7)负责组织对现场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管。
(8)组织对施工现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当安全与质量、进度、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在施工前应精心策划、合理安排各工序,在掌握生产进度的同时掌握安全动态。
(10)组织对施工现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第三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委托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三、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四、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施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施队的人员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五、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六、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七、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四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三、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个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四、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来工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来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五、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六、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七、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五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项目经理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消险,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五、督促工长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防护能力。
六、发生事故后,要及时上报领导,并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求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