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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国家规范性文件

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国家规范性文件



第一篇: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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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冰雪运动主持词

北辛庄五小第二届冰雪运动会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澎湃的心绪,燃烧在每个同学的心中;喜悦的气氛,洋溢在我们北辛庄第五中心小学的操场上。

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日子里,北辛庄第五中心小学第2届冬季冰雪运动会,终于拉开了帷幕。

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学生,向今天来到现场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这次冰雪运动会的举行提供支持的校领导、精心筹备此次运动会的老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要向勇于挑战自我的全体学生和辛苦劳累的裁判员老师致以诚挚的敬意!

今天参加这次冰雪运动会的共有4个代表队,在本届运动会上,他们将发扬更高、更强、更快的奥林匹克精神,秉承“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优良传统和高尚风格,为班级争光,为校园添彩。

希望我们的参赛选手在赛场上努力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让我们共同祝愿北辛庄第五中心小学冬季冰雪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第一项有请王校长致辞、第二项由赵老师带领大家热身。

第三项进行轮滑比赛。

此次冰雪运动会分为两个赛事:单人赛和接力赛

下面由我宣布一下比赛规则:

四五六年级每个班分为4个小组,每个班先比,以篮球场为赛道,往返一个来回,成绩最好的那个代表班级进行单人赛的决赛。

先从六年级开始、五一班、五二班、四年级。最快的那个再与其他班级最快的那个进行角逐。

接力赛:每班派出两名选手进行接力,哪个班级最快哪个班获胜。

第四项:三年级12班,五年级12班进行拔河比赛。

第六项:为获奖的同学和班级颁发奖状。

第三篇:戒毒条例(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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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豆坝九年制学校规范性文件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校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校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学区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教学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康县豆坝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文件”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通知”、“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第五条 本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 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1

(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

(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办公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批准。

第八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 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审批通过后,上报区政府法制办,由区政府法制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区政府法制办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本办进一步说明情况的,本办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 经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由主任签署,经统一登记、编号发布施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篇: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

和清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08号)要求,我县对2010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情况和2010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情况

(一)201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10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90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0‟72号)的要求,永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对2001年至2009年以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直属机构3次征求意见,县法制办对93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建议:其中对37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废止;对4件依据缺失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订;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正在执行的52件规范性文件提出继续保留。清理建议经永宁县人民政府2010年11月21日第十六届五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 请银川市法制办预审后,以永政发„2010‟224号,对36件规范性文件做出了废止决定,以永政发„2010‟225号,对4件规范性文件做出了修订决定,其中1件已修订完成并公布,3件正在讨论修订中,以永政发„2010‟226号,对4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以永政发„2010‟227号、永政发„2010‟228号、永政发„2010‟229号,对三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清理结果均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上公布。

(二)201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等各个环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府法„2009‟39号)文件要求,于2009年1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09‟148号),对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备案程序、监督程序和送审、备案样式作了详细规定,逐步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2010年,对•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化乡镇执法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发„2010‟53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0‟87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0‟116号)、•永宁县行政执法委托书‣、•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强化乡镇执法权试点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10‟122号)这五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定权限、程序、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审查,严格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并向银川市政府报送备案。

(三)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

截止目前,对•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2011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这三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定权限、程序、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审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永政发„2011‟23号、永政发„2011‟29号、永政发„2011‟30号对外公布,并在规定时间内给银川市政府报送备案。另外,由县卫生局负责起草的•永宁县乡村医生管理办法‣和县财政局负责起草的•永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正在审查中。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在制定程序方面,不严格、不规范。有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不经过政府法制办审核就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个别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影响重大的规范 性文件不公开听取意见。

2、在备案方面,个别部门存在有件不备、备案不及时、不规范现象。

3、因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经费短缺,在监督检查方面,存在力度不够的问题。

三、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为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完善程序制度。我县已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方面的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这主要是程序意识淡漠,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程序制度建设,解决程序的缺位,为法治政府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3、完善责任制度。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认真梳理、分析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中的责任规定,结合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实际,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有件不备、报备不及时、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提高备案率。

4、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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