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76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执行工作实施方案
76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执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电视电话会议和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平安团场”建设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确保严打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作为2011年我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的重要内容,通过本次集中整治和打击行动,有效遏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为全团职工群众打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1.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2.加强蔬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强化定期和不定期抽检,提高抽检频率,扩大抽检范围,打击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3.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检验检测和生产记录,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
4.加强兽药使用监管,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违法行为;整顿兽药经营秩序,加大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力度。
(二)严厉打击食品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1.严把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全面摸清食品添加剂销售者主体情况。
2.严格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监督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质量违法商品主动退市和质量自律五项制度。
3.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日常检查和监测。4.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经销的食品开展随机性抽样检验,检查食品中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5.开展食品经营现场核查,对食品经营者现场向食品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进行严肃查处。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1年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疾控中心,具体负责严厉打击行动日常工作事务。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当前,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已经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我团食品行业以小作坊、小企业、小餐馆、小食杂店为主,本身基础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再加之一些不法经营业主法制意识淡薄,食品安全知识匮乏,唯利是图,缺乏诚信,无视消费者健康,导致食品安全隐患客观存在,食品安全形势较为严峻。
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可能发生在从农产品初级环节到生产加工,从市场流通到餐饮服务,从集贸市场到流动摊贩的各个环节、各种业态,已经成为了当前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问题。且由于可能被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繁多,常规监测不易被发现,甚至部分物质尚无法检测,监管十分因难,容易出现监管空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剂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剂行动的重要性,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事关我县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的头等大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对全团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下最大的决心,最大限度地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切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细化行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本责任环节、责任区域具体行动方案。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特殊重要任务,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完善相应机构,保障经费投入,全面落实严厉打击行动任务。
各监管职能部门要与监管对象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团食安办留查);各监管职能部门要督促监管对象与企业内部原料采购和配料环节的责任人或部门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并留存一份备案。
(三)依法从重惩处违法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严禁以罚代刑。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司法机关应依据修订后的刑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
以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卫生部农业部至今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和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及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物质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和严厉打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内容,采取九项措施,加强宣传。按要求统一印制《公告》和《名单》,广泛张贴到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种养殖经营企业、饲料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等处,确保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到连队;
(五)、各监管职能部门组织号召各行业协会、企业牵头发起主题为杜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倡议活动,强化行业自律;
(六)、是开展严厉打击行动工作措施和成效的宣传,曝光违法行为,引导守法诚信经营。
(七)加强工作督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严厉打击行动工作督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强化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九)抓好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严打行动进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统一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媒体报道,对不实传言要及时澄清,消除公众疑虑。
在严厉打击行动期间实行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信息员,将本周严打行动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于每周星期二18:00时前报送至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于星期三上报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第二篇:严厉打击非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岳坊镇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市食安委《关于印发亳州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蒙城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经岳坊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岳坊镇严厉打击食品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
长:武
昊 副组长:孙松柏
成员:张永备 邓明超 李朝阳 李向东 葛伟 于海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面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彻底解决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产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5月22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摸底排查阶段(2011年5月22日-----6月7日)。
(二)清理整理阶段(2011年6月8日-----11月18日)。
(三)督察总结阶段(2011年11月19日-----12月18日)。
四、工作要求
镇直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以提高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7764855,以便群众随时提供违法经营信息。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专项行动期间,岳坊镇党委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予以严肃追究。
第三篇:汝南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
汝南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 添加剂及“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瘦肉精”专项整治督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省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会议精神。
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县立即由县长主持召开了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县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县长刘艳丽强调要强化宣传培训,严把普查关、抽检关、出境关和屠宰关,严格落实责任,迅速掀起专项整治行动高潮。我们以县监察局名义制定印发了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和详细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追究到位。迅速成立了汝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县长任委员会主任,明确委员会及下属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并立即启动、全面开展工作。及时召开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各成员单位一把手参加了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会上,毕县长再次强调一定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本部门头等大事来抓,务必保持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职责到位、人员到位和措施到位。同时,我们果断推出“五个一”工作法,即每事一研究。针对问题,一事一研究一解决,保证各项工作迅速、有效地开展。每周一督导。督导组重点检查部门领导重视情况、人员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每周一通报。对督导情况坚持每周通报一次。每周一计划。县食品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周制定出一个详细的工作计划,避免盲目性。每周一暗访。组织暗访组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实行责任追究。“五个一”工作法迅速落实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工作效果立即呈现,“五个一”工作法推动了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高效开展,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
二、严格排查,努力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全国、省、市“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早安排部署“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确立了属地监管工作原则,明确部门、乡镇,特别是县畜牧局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组织全县迅速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一次性拨付专项经费80万元,确保专款专用,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切实开展提供资金保障。研究增加了县畜牧局专业检测检验人员编制,采购了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开展了专业知识培训。对“瘦肉精”进行分环节、分行业监管,实施源头管理,监管排查工作覆盖养殖、贩运、屠宰、加工、消费等各个环节。实行“瘦肉精”专项整治信息周报告和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确保全县专项整治信息畅通,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各类工作信息。严查失职渎职行为,对工作不力,马虎失职的工作人员,实行严格责任追究,我县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前期,就对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4位人员进行了行政责任追究,确保了职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至5月24日,县乡两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整治资金260万元,全县悬挂横幅230幅,刷写永久性标语4378条,悬挂刷写警示栏2671个,发送警示短信5万条,出动技术人员达2800余人次,召开“瘦肉精”宣讲会56次,发放告知书3万份,培受各类人员2万余人,签订不经营、添加、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14353份。对全县所有猪(牛羊)养殖场户进行了排查,对存栏70公斤以上生猪进行抽样检测,共排查登记养殖场户13352户,检测养殖场户9796户,抽取尿样16701头份,使用瘦肉精快速监测试纸5万余条。目前全县所有检测检验报告全部为阴性,未发现非法添加“瘦肉精”情况。
三、强化协调,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我们多次专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汝南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宣传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形式、宣传范围、宣传目标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认真开展了严厉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全县累计发放、张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九部委《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和《汝南县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通告》各15000份,县电视台每天6次全文播放上述两个公告性文件。“瘦肉精”和食品添加剂宣传标语在县电视台每5分钟播出一次,24小时连续滚动播出。县电视台还专门开辟汝南焦点专栏,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全县形成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浓厚氛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商务、工商、公安、畜牧、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次,对生猪屠宰、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排查,一旦发现问题,由相应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食品监管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日常检查,共立案查处各种食品安全案件569件,其中罚款行政处罚48件,没收不合格食品2000余袋箱、没收无证猪肉52斤,收缴面粉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50斤,责令整改129户家,取缔非法食品加工点4个,有效防止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
另外,我县至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层层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确保不缺岗,不断层,沟通联络畅通。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县乡应急办,单位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的同时,单位一把手还必须24小时不关机,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应对,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食品安全。
我县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瘦肉精”专项整治中检验检测专业人员不足;二是专项经费保障困难。我县拨付的生猪“瘦肉精”抽检经费80万已用完,第二批费正在研究拨付中,由于县财力有限,支出起来捉襟见肘,希望上级给予项目、财政支持。三是小作坊监管主体不够明确,虽然有关市领导在会上口头提出过,但明确具体的职能界定文件尚未出台,监管主体人不明确。
关于下一步工作,我们打算在县城和乡镇再集中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瘦肉精“宣传活动,再掀宣传新高潮,目前各种宣传素材已收集完毕,宣传版面正在抓紧制作中;同时,我们计划明后两天再组织一次打击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瘦肉精”联合执法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执法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汝南县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将我县本周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市政府专项整治督导检查迎检工作。
25日-26日,市政府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瘦肉精”专项整治督查组来我县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上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照市督查方案,再次安排部署,有针对性地做了大量迎检工作。在汝督查期间,市政府督查组听取了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翻阅查看了相关档案材料,进行了实地察看,市政府督查组对我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方案切实可行,宣传到位,工作开展认真细致,扎实有效,确保了食品安全。同时,也指出了一些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食品加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食品原料与日常用品临近堆放,部分学校食堂缺少防蝇设施等,市政府督查组还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是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二是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模式,加强养猪协会建设。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常抓不懈。四是加强面粉、学校食堂、农村聚餐等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监管。针对市政府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县陪同领导表示,一定要认真整改完善,继续全面排查,重点监管,努力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强化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瘦肉精”电视宣传。
本周,我们重点强化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瘦肉精”电视宣传。一是在《汝南新闻》中开辟了专栏,对县领导重视、瘦肉精监管检查、生猪检验检疫、开展瘦肉精危害知识宣传、生猪养殖户健康养殖知识培训等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本周,累计播发相关新闻稿件56篇,营造了人人关注、全民监督、社会联动的良好氛围。二是在《汝南焦点》栏目中,采制播出了第73期焦点节目《聚焦食品安全之—记者调查》,采取记者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县瘦肉精严管严查情况,食品添加剂监管情况,食品流通市场监管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用大量实例说明全县食品安全方面取得的成效,正确引导了民众科学认识食品安全问题,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三是以公告、字幕等形式,加大了瘦肉精的危害、不正确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的危害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播发流动幕1200条次。每天6次全文播放九部委公告和县通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瘦肉精”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
三、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活动。县畜牧局继续开展“瘦肉精”检测、治理。县质监局与全县35家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县工商局将现场制售食品列为抽样检验重点,将食品添加剂作为必检项目,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县卫生局共出动人员52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1户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3份,卫生监督意见书16份。没有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县商务局加强了对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力度,依法没收疑是私屠滥宰肉品40余公斤,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县药监局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对各方面反馈情况及时整理上报下发。各乡镇也都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未发现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存在的问题:乡镇屠宰厂设施简陋,工艺简单,生猪定点屠宰存在隐患。肉品质量安全涉及环节多,链条长,监管机制不健全。
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市政府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排查范围,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排查、执法横到边纵到底,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阶段性总结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阶段性总结
我局高度重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全面整治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有效遏制在农产品和“三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确保全市不发生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是全面检查辖区内“三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生产基地重点检查投入品进销台账,生产记录;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原料、添加剂、成品进出台账及仓库,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将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三是根据检查情况,市农业局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三品”专项抽检,扩大覆盖面,确保我市“三品”质量安全,维护品牌形象。共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共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生产企业12个。
**市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第五篇: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大丰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大丰市卫生局 2011年6月23日
各位领导:
为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盐城市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大丰市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5月份以来,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限、整治重点和目标及整治工作的任务分工。成立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和任务,确保专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1、召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5月18日、19日我局连续召开3场严厉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