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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奇乡解说材料

哈拉奇乡解说材料



第一篇:哈拉奇乡解说材料

哈拉奇乡卫生院基本情况简介

哈拉奇乡位于阿合奇县西南部,距离县城45公里。现有人口2008户8324人,99%以上为柯尔克孜族,是全县人口大乡。

哈拉奇乡卫生院是中心卫生院,建于1958年,具有50多年辉煌历程。2008年,利用国债项目和自筹100万元(项目资金35万元)建成,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有内科、儿科、产科,床位20张。卫生院编制25人,现有正式医护人员13名,其中医生9人(取得医师资格证的1人),护士3人(取得护士上岗证的2人),工勤1名(配备铁克列克组卫生室),招聘人员7名,其中医生1人,护士5人,工人1人。配备了专职的防疫及妇幼专干。

一、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

哈拉奇乡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了100%,附加医疗参合人数达到了88%,门诊补偿乡卫生院合作医疗补偿年封顶是500元,村卫生室300元,附加医疗年补偿封顶是100元。住院补偿县乡目录内补偿达到100%。今年预付款合作医疗为10万,附加医疗为12万,截至到今年10月已收入门诊合作医疗6.7万,附加医疗10万,住院新农合补偿金额330747.93元,住院大病统筹补偿金额142535.65元。

二、国家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情况

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乡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10年版)》和《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品采购目录》开始严格执行零差率,今年6月以来覆盖人口达到8324人,覆盖率为100%。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考核制,我县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实行了乡镇卫生院“挣一补一”政策,并对乡卫生院实行民汉双配制,对院长、书记实行竞聘上岗制度。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首先对人才的培养我们实行州培训、县学习,院职工对双语进行了深入学习,提高了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今年新增医护人员2名,现有村级宣传员3名,村医8名。其次我们开展了无锡专家巡回医疗活动,设立了巴扎专家门诊,全年共计开展活动为10次。最后我们提高了村级卫生室的服务水平,现在我们可以做到头疼、感冒、发烧等小病不出村,并对村医月工资提高到500元。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妇幼工作方面:

去年建立电子健康档案4320人,建档率54%,高血压病人58人,精神病12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高危孕产妇分娩率达到100%。今年我乡新生儿出生 178 人,其中乡卫生院接生51人,其余在县人民医院接生,乡卫生院平产接生包干是500元,农牧民不承担任何费用。2011年哈拉奇乡的新生儿免疫规划建卡率100%,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率99.5%。2012年1月到现在新建立电子健康档案819人,共5139人完成。

五、建立快捷有效的医保体系

目前卫生院对农牧民合作医疗及城镇医保人员建立社保联网体系,凡参保人员都能及时进行结算,从根本上解决了因病返贫的现象,提高了患者满意度也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实现了医改的根本目标。

六、今后的工作计划

1、八月低全面完成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2、3月15日开始各村卫生室预防保健医疗开展工作。3、4月15日以前妇幼保健,预防保健,儿童保健等各种档案做好。4、4月开始每月一次开展各村巡回医疗工作。

5、做好3月15日及4月15日的两次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工作。

6、掌握今后的业务人员轮岗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安全行业工作。

以上是我乡工作情况介绍,请考察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二篇:哈拉峻乡农经站2010

哈拉峻乡农经站2010

工作计划

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农经局的直接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 十七大三、四”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和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产与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一卡通补贴发放”等6个重点工作。

我乡农经站虽然在办公室专业人员少,村会计和村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差的情况下,还是做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手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长期坚持。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两次为提高各村干部关于农村土地承包

工作上知识进行宣传、在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能力方面取得了好进步。在全乡范围内采用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共同调解土地纠纷等形式进行宣传。

2、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六十二条:……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之规定。

3、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以“一事一议”、“专项治理”为主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做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执行农村税费主体改革任务,实现“村村减负、户户受益”和“三个确保”的改革目标。

2、规范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两项农民固定的负担,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带来一定影响。为正确处理减负与兴办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关系,可采用“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兴办公益事业。实施“一事一议”

筹资投劳的程序分四步:一是由村组在事前提出筹资投劳项目,并做出预算;二是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代表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村民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三是填报《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投劳“一事一议”项目审批表》,乡农经站审核,报乡人民政府审批,附筹资投劳项目、预算和村民会议表决资料报市减负办备案;四是必须乡农经站始终对资金的使用做好监督管理。

(三)抓住机遇,要推进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新历程

1、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取得新的机遇,得到乡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对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进行全面地调研,进行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实有的11个村实行按半年公开财务一次,2、切实抓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根据乡人民政府安排下,进行村级财务清理一次、进行集体经济清理。

(四)做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每年做好11个村3160户农户的农产品成本点调查工作,按时报乡,市两极有关单位。同时算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表中的农业,牧业,二、三产业发展情况按时上报。今年全乡农民生产总值达到

4240.16万元、人均收入增加152.92元(其中:第一产业125.50元、其中农业24.60元、牧业97.64元。第二产业2.10元、第三产业2.57元、劳务输出22.75元)

(五)更加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为实现“先申乡批村用”制度。一是:村用经费时、实现先村打报告、农经站审核乡长审批然后村用、用完以后报发票。二是:发放村干部工资、五保户供养费时、实现农经站做表、乡长审批、个人领现金、领好现金摁手报表。

(六)做好“一卡通”工作传达国家对农牧民的暖和。(七)按时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对全乡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落实。

2、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起来农经站全体干部,集体决策正确,组织、指挥、协调、管理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使全乡农经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农经管理各项职能,把党的农村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到千户万人。

(八)农村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设立的会计帐本要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村财务必须实行“日清月结”,每月30日前完成当月结账工作,并将会计月报表上报。

2、积极推行村级财务“村帐乡管、市监督”制度,乡农经站对统管资金必须实行“管帐、管钱”的双管制度,并要按村设立相关的总帐和明细帐,统管资金的入帐、记账、开支、审批和结账等程序要规范。

3、村集体经济年末银行存款余额增加20%以上。

4、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要积极发挥作用,年初有财务收支计划。

5、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操作达到规范化标准,村级财务每季度一次全面、分项进行公开。

6、按照自治区和地区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票据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管理和使用收款收据。

7、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乡农经站和村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要专门设立总账和明细账,乡、村账本余额要相符。8、11月20日前上报村集体经济情况调查年报表。(九)农村审计

1、审计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开展审计。

2、审计程序要规范,审计材料齐全,其中被审计村的所有应付款和应收款按户、按单位的明细登记;涉及账目的村干部的明细帐目;固定资产、牲畜资产和林木资产清查明细登记;机动地、果园等村集体所有的收入项目的明细登记;审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项目的明细登记;余额明细登记;全面、深入的审计报告等材料。

(十)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2、审计档案、各类承包合同档案、财务管理档案、业务档案建立齐全、妥善保管 向乡领导建议:

我站顺利做好以上工作及发挥自己的作用,望乡党委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指导我站各项工作,鼓励我站工作人员支持以下要求:

1、加配办公室人员。虽然我站有20名人,但从事农经工作的人员只有4名,其中一名在办公室,一名在谢依提村,一名在西力比力村任支部书记、一名在坎阿热力村任会计。其他人员中乡各单位调用人员6名,市上各单位调用人员10名。我站顺利做好以上工作,还需要4名专业人员用村财务管理记账工作。

2、给予农经站自我管理的权利。几年来的经验可看,农经人员常在乡里时,按时了不解村里财务流转和漏洞,同时了不解农牧民和村干部之间的矛盾。便于我站工作顺利分工下村,可以取得自责效果。

3、为各项工作顺利,做好办公环境给予部分办公经费。我站几年来因没有经费在办公,经理档案,材料存档,改善办公环境过程中遇到了缺资困难。

哈拉峻乡农经站 二〇一零年一月十三日

哈拉峻乡农经站2010

工 作 计 划

哈拉峻乡农经站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第三篇:阿合奇县哈拉奇乡“三抓”促机关效能建设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三抓”促机关效能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大力倡行“新疆效率”,提升“阿合奇速度”,努力创新机制,强化执行力,厉行问责制,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实行“三抓”,以此来促进机关效能提高。一是广泛征求意见“抓整改”。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个别访谈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了调研小组,先后深入调查,查找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进行了整改。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抓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用制度落实促效能建设。先后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规定、首问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信访工作、财务工作等30余项规章制度,做到了工作程序规范,目标责任明确,民主监督有力,考核依据充分。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抓效率”。阿合奇县哈拉奇乡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规范工作程序流程,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办公程序不断精简优化,服务态度更加礼貌周到,有效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从业务工作、临时性工作、作风建设等三个方面对领导班子及干部进行考核,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及时通报,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

第四篇: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哈拉奇乡卫生院是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县乡镇场内人口和医疗宣传教育、医疗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健康等公共服务职能,对乡人口和医疗生殖健康服务站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加强巡回服务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1958年成立哈拉奇乡卫生院,事业编制暂定15人,设正院长一名、门诊医生二名,药剂员一名,护理员二名,财务人员一名。内设妇检室、财务室、病房,药房等。其中:领导职数2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68%以上,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机构规格相当于办事员。

2008年,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共核定事业编制25名。

哈拉奇乡卫生院工作职能基本情况:

宣传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医疗专业教育和干 部岗位培训工作;临床医疗服务;做好群众的宣传咨询、药具的发放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19 人,其中:在职18人,大学生1人。

第三部分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一、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2507229.04 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医疗卫生支出。

二、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收入预算 2507229.04 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 2507229.04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02408.34元。

三、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18年支出预算 2507229.04元,其中:

基本支出2507229.04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02408.34元。

四、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7229.04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 款。

五、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507229.04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68757.2元,减少42.6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乡镇卫生院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支出(类)乡镇卫生院(款)2507229.04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医疗卫生支出(类)乡镇卫生院2018年预算数为2507229.04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49504.4元,减少29.89%。

六、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07229.04元,其中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0428元,福利费:10428元。

七、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八、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安排三公经费

九、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28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428元。主要原因是: 福利费加入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房屋30平方米,价值13350元。

2.办公家具及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15763.66元。

哈拉奇乡卫生院 2018.02.24

第五篇:哈拉奇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哈拉奇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帐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

(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语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中共哈拉奇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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