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西藏公安消防部队“119”消防宣传方案(大全)
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通知﹚
藏公消〔2009〕328号
关于印发《西藏公安消防部队“119”消防
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市)公安消防支队:
为切实开展好2009年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现将总队2009年《西藏公安消防部队‚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各支队的方案和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0月30日和11月20日前报总队防火监督部宣传处。联系人:吴昊,联系电话:0891-6878075,***。
附:西藏公安消防部队‚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消防宣传 “119” 下发 通知[方案](网发,存档1份)防火监督部宣传处承办 2009年10月23日 附件:
西藏公安消防部队“119”消防宣传
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的总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对西藏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巩固国庆60周年消防安保攻坚战消防宣传专项行动战果,继续深化《消防法》宣贯活动,加快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树立和展示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结合西藏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119‛消防宣传活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为原则,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以及《消防法》宣贯活动为重点,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和方式,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夯实消防工作的社会根基,全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二、活动主题
今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主题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总队成立2009年度‚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琼色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消防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
副组长:
扎 西 西藏消防总队党委常委、副政治委员 曲登洛松 西藏消防总队党委常委、副总队长 成 员:
张德胜
西藏消防总队党委常委、司令部参谋长 吕 勇
西藏消防总队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 王 增 华 西藏消防总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 塘木次仁 西藏消防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各地(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总队防火监督部宣传处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队防火监督部,办公室主任由王增华部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防火监督部宣传处和各地(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人员组成,负责对全区‚119‛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宣传报道。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
全区集中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时间:11月1日正式启动,11月9日结束。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将活动拓展为宣传月。各地要在11月9日掀起活动高潮。
(一)突出主题,切实抓好消防部队良好形象的宣传工作。
向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安全管理服务以及官兵生活、学习、训练、工作等内容,要大力宣传布达拉宫消防大队、李勇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要充分体现西藏公安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良好形象。要在部队营区、主要宣传点、流动消防宣传车的显著位置悬挂和张贴‚三句话‛总要求的标语;要用宣传栏、宣传展板、电视宣传片、专题形式、栏目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组织单位和企业职工、广大社区群众、大中小学生参观和体验,今年各支队街头宣传或营区宣传工作中,必须有‚三句话‛总要求展板、灭火及抢险救援展板、社会救助及监督服务展板、官兵生活学习训练展板、典型集体个人展板,树立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二)抓住重点,进一步推动《消防法》的宣贯工作。各单位要将《消防法》的宣贯工作作为今年‚119‛消防宣传活动的重点,以推动社会各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要目标。一是要推动当地政府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事项。在‚119‛消防宣传日期间,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在辖区主要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出席和参与宣传日活动,带动当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 要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消防法》要求,结合自身行业和工作性质,对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检查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切实营造安全、和谐的氛围;三是要推动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等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课堂教育和素质教育培训内容,采取‚请进来(开放消防队站)‛与‚走出去(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督促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消防讲座、消防知识竞赛、应急预案演练、逃生自救训练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素质。
(三)创新形式,在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中积极开展‚消防志愿服务、建设美好家园‛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2009年西藏自治区消防志愿者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团委密切合作,把推进消防志愿服务作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一种新的路径和手段。要通过把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志愿服务的热情与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相结合,为做好新时期社会化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今年‚119‛宣传日活动期间,各单位要依托各级团组织,建立消防志愿服务组织、招募消防志愿者,并组成消防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深入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乡村、社区开展‚消防志愿服务、建设 美好家园‛活动,宣讲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火灾隐患检查,举行灭火及疏散、逃生自救的综合演练训练,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切实提高各族各界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为推进建设平安西藏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突出亮点,深入开展寺庙消防宣传‚四个一‛活动。
以拉萨、日喀则、山南和昌都为重点,切实加强寺庙消防宣传工作,大力推进‚平安寺庙‛建设。各支队要积极会同当地科协,以‚消防宣传进寺庙‛为载体,扎实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为寺庙僧侣上一堂课、进行一次灭火演练、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检查、组织寺庙自我整改一批火灾隐患。着力提高寺管人员和僧侣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增强寺庙僧侣的自防自救能力,打造今年我区‚119‛消防宣传的特色和亮点。
(五)加强协作,推动各级新闻媒体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类新闻媒体是开展消防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平台。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各自特点普及消防知识,要结合现行《消防法》宣传,打造本地特点,开设消防宣传专版、专栏,播放消防公益广告、警示案例、标语;要利用当地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等通信机构,为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知识短信;还要利用户外传统和视频广告等新兴宣传媒介,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各地(市)支队要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集中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的通知》(公消[2009]43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专项检查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当地媒体的作用,曝光一批消防控制室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也对做得较好的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树立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支队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今年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和张庆黎书记三次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第四季度工作的重点,支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要围绕主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早、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营造消防宣传声势。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支队在组织‚119‛消防宣传日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当地实际适时组织消防志愿者及有关单位通过设立消防宣传展板、播放消防广播(视频)、设立流动宣传车、举行文艺汇演等形式,举办一些具有亮点的大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做到发放宣传资料区分受众人群,播放消防广播(视频)采用藏汉双语,展示消防装备器材同时设立简易灭火器具使用介绍区等,选择受众欢迎的公益广告、火灾案例、逃生自救知识开展一些具有亮点和特色的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不能流于形式,没有实效。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当前西藏进入冬季,气候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各支队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统筹年终岁尾各项工作,把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宣贯《消防法》、开展‚消防志愿服务、建设美好家园‛活动作为今年‚119‛消防宣传的重点,采取多种举措,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大造声势,强化保障。各支队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借助一切有利手段,将传统的宣传模式与现代的宣传手段有机结合,不断开拓新的宣传途径,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发动媒体在11月9日掀起消防宣传的声势,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各支队要强化消防宣传装备和专项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宣传工作良性发展。
第二篇:公安消防部队: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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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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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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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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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公教育
第三篇:公安消防部队大队(消防科)建设标准(试行)
为把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大队(消防科)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管理规范、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战斗集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有关条令条例,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思想政治建设
(一)党委(总支、支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部队建设和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坚决。
(二)党的组织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十六字”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班子团结,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领导部队全面建设的能力和带领官兵完成消防监督、灭火救援任务的能力强。
(三)坚持党管干部,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力,每年组织一次干部述职述廉。干部按编制配齐,按规定参加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四)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官兵政治坚定,思想道德纯洁。
(五)党风党纪教育经常,廉政建设制度规定落实,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六个严禁”执行坚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无违禁、违纪问题。
(六)经常分析官兵现实思想问题,大队军政主官掌握官兵基本情况,关心和解决实际问题。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措施到位。无刑事案件,无失密泄密,无自杀事件。
(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宣传部队建设成果和先进事迹。重视科学文化学习,干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
(八)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内外关系融洽,社会形象良好。
(九)对中队全面建设领导有力,所属中队达标。
二、消防监督
(一)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服务热情周到,无冷、硬、横、推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每年至少征求一次辖区单位和群众意见,满意率90%以上。
(二)消防监督人员具备岗位任职资格,业务学习经常。业务工作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三)警务公开,办事项目、制度、程序和法律规定、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受理、审批业务和答复、办理及时。有条件的利用互联网和语音电话开展服务。
(四)消防监督执法严格公正,内部审批、执法责任、内部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落实。每季度对执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无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公、越权执法问题。
(五)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符合权限、时限和程序规定,依据和结论准确,统计上报及时。严格执行审验分离制度。有条件的分专业审核、技术复核。
(六)消防监督检查符合时限和程序规定,法律文书规范,火灾隐患认定和整改期限确定合理。指导和督促单位制订和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方案,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及时。每年第一季度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类统计上报。
(七)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法律文书规范,案卷材料齐全。
(八)火灾事故调查符合权限和程序规定,火灾原因、损失核定和责任认定准确,证据充分,无被撤销认定的案件。火灾统计准确、真实,火灾事故情况上报及时,无瞒报、漏报、少报。依法及时办理失火案件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
(九)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执行到位。罚缴分离制度落实。法律文书规范,案卷材料齐全。
(十)依法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被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无承担国家赔偿案件,无被上级撤销的行政许可行为。
(十一)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办理及时,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
(十二)依靠本级政府推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做好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
(十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消防站开放组织有力,深入辖区单位、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辖区单位的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落实。
(十四)经常分析研究火灾形势,及时向政府提出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建议。
(十五)指导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完善公共消防设施。辖区内消火栓数量达到标准,对数量不够和埋压、圈占、损坏等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做好登记。
(十六)消防监督业务档案健全,分类合理,内容完整,归档及时,查阅方便,规范整洁,实行微机管理。
三、执勤战斗与业务训练
(一)战备值班制度落实,值班干部在岗在位(特勤大队战备值班干部不少于2人),职责熟悉。灭火救援预案制作规范,定期熟悉和演练,及时完善。执勤备战、业务训练、灭火救援等资料档案健全,实行微机管理。
(二)适时部署、指导中队业务训练工作,季度有计划、有考核。干部参加训练,体能达标。
(三)大队指挥员具有灭火救援指挥员岗位资格。灭火救援战斗指挥决策科学,力量部署合理,战术运用正确,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无严重失误。组织、指导中队开展典型战例研讨。
(四)大型活动现场情况熟悉,有勤务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五)及时向中队通报重点单位变化及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做好中队制订预案、开展“六熟悉”及实地演练的有关协调工作.(六)协调社会联动单位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训练,组织指挥其参加灭火救援。
四、行政管理
(一)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落实,办公秩序良好。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有力。
(二)官兵熟悉条令条例基本内容,服从命令,令行禁止,警容严整,举止文明。无违反“五条禁令”、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
(三)安全工作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教育经常,制度落实。重点时期和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安全工作部署严密,防范措施到位。发生问题报告及时准确,处置妥当。无责任事故。
(四)营区布局合理,绿化美化,清洁卫生。营区管理“十不准”规定落实。内务设置符合规定,整洁统一
五、后勤保障
(一)财务制度落实,执行标准严格,按规定设立账户,设兼职会计或出纳。大项经费开支经党委(总支、支部)集体研究。各项经费收支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开支有计划,审批程序规范,由结(核)算中心审核报销。账目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无“账外账”、“小金库”,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无私借公款,无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财务负责人和兼职财务人员离任时审计及时。
(二)办公场所和设施满足工作需要。物资管理规范,营房营具计价挂账,账物相符,维修及时。房地产无私自拆毁、改建、变卖或挪作它用。社会捐赠物资入账及时,使用合理。
(三)消防监督、通信指挥、新闻宣传器材和必备的个人防护装备达到配备要求,完整好用,管理、使用、维护职责明确。车辆牌证管理严格,无丢失、外借和串挂现象。特勤大队装备配备符合标准。
(四)卫生防病防疫工作落实,干部每年体检一次。疫情报告制度落实,无传染病流行。无计划外生育
六、信息化建设
(一)建立局域网,与支队联网。业务受理窗口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具备开展网上业务受理和公布审批结果的技术条件。干部每人1台计算机。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有条件的推行在内网上开展消防行政审批业务。
(二)有专(兼)职信息通信管理人员。干部和从事计算机工作的人员通过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获得相应等级证书。
第四篇:公安消防部队执法为民教育
公安消防部队执法为民教育
时间:2010年5月19日
授课人:曾勇
地点:处会议室
参会人员:防火处全体人员
授课内容:
第一章:维护公正
第一节: 什么是公正
一、公正的含义
公正,作为社会、道德范畴和道德品质之一,是指从一定的原则和准则出发堆人们行为和作用所作的相应评价,同时,公正也是指一种平等的社会状况,即按同一原则和标准对待相同情况的人和事。
二、公正概念的依据
现代社会里,公正的主要依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理念依据。主要有平等理念、自由理念、社会合作理念三个方面。
另一类依据是社会现实。
三、公正的基本原则
形式上的公正原则是指同样的情况应当同样的对待。事实上的公正原则主要由四个方面的内容组成:一是基本权利的保证。二是机会平等。三是按照贡献进行分配。四是调剂原则。
四、公正与公平、平等概念的比较
公正是理念化、理想化的公平,公平是现实化、具体化的公平。
公平侧重于现实社会生活中对某些失当的“公正”行为的矫正上。公正与平等这两个概念在不少方面也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的差别较之公正与公平更大:
首先,公正的概念则往往倾向于认同现实社会,而平等的概念则往往容易导致抵触现实社会的倾向。
其二,平等从属于公正。
其三,公正涉及的范围要宽于平等。
五、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的内涵
(一)、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的内涵
一是适用法律的平等。二是执法程序上的规范。三是处理决定或者结果上的公平。
(二)、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的特点
公安工作中的执法公正具有法律性、程序性、证据性、相对性和时效性的特点。
(三)、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的内容
一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必须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二是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正确理解和维护公正,依法正确履行职权;三是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分清情节、轻重,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四是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法不认人,讲法不讲情,不屈从权势,不徇私情;五是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核并重;六是在执法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能与所办案件或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七是应当平等的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和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八是在公安执法活动中必须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不能通过办案谋取私利。
第二节:为什么要维护公正
一、维护公正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
二、维护公正是落实“以德治国”方略的最重要原则
三、维护公正是保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合法性和权威性的基础
四、促进和保障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和谐稳定
五、维护公正是遵守国际准则和顺应世界文明发展潮流的重要体现
第三节: 公安民警怎样在执法实践中维护公正
一、牢固树立公正意识是保证公正执法的关键
首先,要加强对公正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
其次,要增强公安民警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
第三,要特别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
第四,要切实实现人民群众的要求。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
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执法,要求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二是正当合理原则;三是服务原则;四是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原则;五是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原则。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执法公正的保障
目前,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机制以初步形成,它主要包括以下及各方面:一是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二是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三是司法机关监督;四是行政监督;五是舆论监督。
四、建立健全公安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的治本之策
第五篇: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
指导意见》的通知
公消[20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
为认真落实孟建柱部长关于“努力建设一支现代化的公安消防铁军”的指示要求和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现场会精神,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根本目的是确保部队安全稳定、提升战斗力、完成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部队各级要充分认清加强正规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正规化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军政主官要切实担负起正规化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部队上下要主动参与,形成合力,为全面加强正规化管理工作做好组织、思想和工作保证。
二、紧跟发展需求,科学筹划建设。要紧密结合实际和需求,把正规化建设纳入建设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总体规划,牢固树立
信息牵引建设的理念,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正规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具体计划,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标准、规定时限、具体要求,实行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高标准地完成建设任务。要坚持领导和机关带头,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辐射和带动作用,以机关促基层,以典型带全面。示范单位要选准选强,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全面铺开要统筹兼顾、科学系统;推进措施要有力有效、规范有序,确保正规化建设健康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要以“执勤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警务信息化”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要更加注重队伍管理和执勤训练等软件建设,在条令意识、作风养成、勤务组织、系统应用等环节上下功夫;基础设施建设要本着“规范、实用、节约”的原则,优化整合、统一规范,不搞重复建设。坚持现实和长远相结合,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普及、后提高的要求,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建立一整套具有消防部队特点的正规化建设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
四、着力解决问题,提升管理效益。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切实找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从业务工作中发现部队管理中存在的标准不明确、工作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管理不严格、方法不科学等问题,从部队管理存在的问题中分析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以改革的思路、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要出台运行规范的工作秩序规定,删繁就简,切实为基层减负。各级机关不
得随意借调基层官兵,不得搞名目繁多的调研、检查、评比,不得插手基层敏感事务,避免基层忙乱,给基层留有自主空间。
五、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执行能力。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基层第一,士兵至上”的观念,建立健全为基层服务机制,坚持领导的精力和注意力向基层倾斜,坚持人力、财力、物力向基层倾斜,为基层正规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着重从组织领导、制度规定、程序规范、保障措施等方面研究探索,着力完善依法决策、科学指导、监督制约、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机制,使部队正规化建设有标准、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切实形成系统配套、科学有效的运行保障体系,确保正规化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进度和本地实际,制定验收细则和考核标准,落实半年调度、验收考核制度,并作为开展达标创优活动的重要依据,做到奖惩分明。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日
抄报:刘金国副部长。抄送:本局领导,各处、室。
承办人:冒家洲 校对:张福生
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指导意见
为认真落实孟建柱部长和部党委关于建设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工作,全力维护部队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确保以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为中心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依据《共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等有关法规制度,坚持依法从严治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全面提升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遵循利于执勤训练、便于工作生活的原则,以战斗力为标准,以信息化为支撑,规范“四个秩序”,努力实现执勤规范化、训练实战化、工作流程化、生活条令化、警务信息化,确保各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
三、规范执勤秩序,着力提高实战能力
(一)执勤战备规范化。战备制度落实,战备教育经常,各级战备值班人员职责明确,总、支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率达到100%,大、中队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达到《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中战备等级规定的比例;值班信息处理及时准确,战备
检查全面到位,交接班、车场日情况信息录入及时;利用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和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辖区道路水源、重点单位在地图上的统一展示和信息查询;各类人员熟悉应知应会内容,辖区重点单位“六熟悉卡”制定率达到100%,各类预案实现电子化管理。
(二)组织指挥专业化。全勤指挥部健全,组织指挥体系扁平化、组织指挥程序规范化、组织指挥人员专业化和组织指挥职责明细化;总队、支队指挥中心建立具备熟悉、训练和预案审定功能的战术研究室,中队利用电教室实现初战指挥网上预演、典型战例研讨、类型预案模拟演练、“六熟悉”等基本功能;各级指挥人员掌握各类火灾和灾害事故处置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灭火救援业务终端配备到每个执勤中队,中队指挥员熟练使用灭火救援指挥箱系统。
(三)作战行动程序化。接警调度规范,预警提示到位,实现作战信息卡及出车单与出警联动,实现与交警和交通电台联动、与医疗等社会应急力量联动;等级调派、力量调集、作战编成科学有效,现场组织指挥程序规范,战术方法运用正确,处置方法得当,侦查、警戒、展开、排烟、破拆、供水、清理、移交、战评等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要求规范;利用3G图像传输系统、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无线集群(常规)通信系统、消防卫星通信系统、火场文书系统实现前后方语音、数据和图像通信,确保通信联络迅速、准确、不间断。
(四)装备保障效能化。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
装备管理规定》,加强装备全寿命、全过程管理。推行装备集中采购制度,落实装备质量验收制度;按照装备的种类和状况分类、分级储存,做到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规范装备操作使用,落实装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技术检查制度,装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规范使用维护装备管理信息系统,装备电子履历表和条形码管理系统;强化培训,装备操作使用人员达到懂基本性能、会检查、会维护保养的“一懂两会”要求,装备技师达到会维护、会管理、会示教、会指导、懂维修的“四会一懂”要求。加强装备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涉装安全事故。
四、规范训练秩序,着力提升作战效能
(一)训练组织科学化。坚持党委(支部)议训制度,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中)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训练形势,部署训练任务,制定训练措施;严格落实训练时间要求,各级各类人员训练内容规范、安排合理,完成和课目训练。总、支队有以业务骨干为主的训练教学师资力量,组建业务训练示范班(组),基层管理干部和班长具备指挥、训练、教育和管理的能力。训练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组织健全,安全检查及措施到位,无各类训练事故;训练经费保障制度落实,训练经费及时足额保障到位,确保训练工作正常运转。
(二)组训模式实战化。突出实战操法训练,基层大、中队完成训练大纲规定的实战操法必训科目,总、支队和大、中队完成实战演练任务,攻坚组完成必训科目;总、支队培训基地体能、技能和实战模拟训练设施齐全,基层大、中队建有体
能、技能训练场地及设施,组织开展各类人员在岗培训、轮训和集训;利用计算机网络平台,推行网上训练,通过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的实时传输,虚拟灾害事故现场,实时监控训练推演或进展,提高训练质量效益。
(三)考评考核等级化。实行普考、抽考和等级达标考核制,分类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评细则,建立电子考核档案,对士兵和警官的普考率达到100%和所属单位的抽考率不低于60%。
五、规范工作秩序,着力提高工作质效
(一)职责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政治工作、后勤保障、消防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缜密的制度体系;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定岗、定位、定责,形成自下而上、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级行政管理组织网络,各级管理骨干达到能管理、会管理、善管理的要求。
(二)工作运行规范。各岗位工作流程规范,执行力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标准体系;工作计划周密,目标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各级行政组织会议召开及时,程序符合规定;工作秩序正规,考勤制度落实,各级人员考勤率达到90%以上;机构、人员等信息网上管理规范,官兵职务、警衔、履历等基本信息更新及时,审核规范,准确有效;网上办公规范,非密级公文一律通过综合业务平台进行审批流转。各种行政工作记录、登记、统计规范统一,实现电子化管理;档案室设置规范,设施设备齐全,符合安全要求,各类档案放置归类统一、整齐有序,实
现网络化管理。
(三)执法行为规范。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相结合,“多警联动”、“防消联勤”和“错时”检查等制度落实,实现行政审批网上流转,逐步推行消防监督移动执法。强化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和过错责任追究,推行消防执法廉政承诺、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定期向辖区单位公开述职述廉制度,切实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考核评比规范。利用绩效考核系统,做到工作任务“日清周结”、“月评季考”;建立科学的量化标准和可操作、易执行的工作考评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统筹规范各类评比项目名称、内容和时间,确保评比活动的有序、有效,考核评比结果运用到位。
六、规范生活秩序,着力构建和谐警营
(一)日常管理正规。各级机关人员严格遵守办公秩序,按时上下班,考勤制度落实;办公室、各类库室设置统一规范,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卫生整洁;车辆管理到位,派遣制度落实。物资管理规范,出入库登记及时。总队、支队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跟踪督导到位,人员动态实时掌握准确。一日生活秩序正规,点名、请销假、查铺查哨、岗哨交接、出入营门登记等制度落实到位;休息日及节假日管理严格,请销假手续齐全,不失控、不漏管。电子岗哨管控系统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二)行为举止规范。官兵行为规范,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穿着警服、佩带标志服饰符合规定
要求,做到着装整洁庄重、警容严整、规范统一;官兵注重礼节礼貌,称呼规范,报告准确,礼节周到,交往正当,部队上下内外团结、友爱、和谐、纯洁。
(三)内务标识统一。中队营房、办公室、内务、库室和消防宣传教育场所设置规范,各类物品放置有序,整齐划一。人民警察警徽、07式武警警徽和中国公安消防标识使用规范,人民警察警徽适用于部队营区大楼、会议室等部位场所;07式武警警徽适用于军帽、战斗头盔及抢险救援头盔等;中国公安消防标识用于消防车外观的形象标志,作为消防宣传活动、消防出版物、消防宣传品及外事交流活动的标识,其它一律不准使用。
(四)营区管控严密。营区布局合理,警营文化氛围浓厚,环境绿化、美化、亮化,整洁卫生、生态和谐;营门警卫设置规范,岗亭、通信、照明、报警、个人防护装备和警械器材配备齐全,营区应急处置预案完备,演练经常;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视频监控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电子巡岗系统、电子门禁系统等安装率、使用率达到100%,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管控有效。网络信息、手机管理制度落实,无网络安全和失泄密案(事)件。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行安全管理“标识化”,安全分析、教育、检查、警示制度和“五条禁令”落实,廉政监督到位,官兵安全意识、防范能力明显提高,部队安全氛围浓厚,实现无亡人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无严重违纪、无自杀事件、无违反“五条禁令”案件。
(五)后勤管理规范。推行后勤保障社会化,官兵生活条件
不断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后勤管理人员会管家理财。食堂、卫生室、洗澡间、洗衣房、晒衣场、文化活动室、官兵公寓功能齐全且设施设备完好,建立健全官兵职业健康档案,伙食管理实现电子化,官兵餐饮、看病、洗澡、娱乐有保障,家属来队有住房。遵守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做到计划开支,收支有据,实现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