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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支持“三农”先进材料(精选5篇)

信用社(银行)支持“三农”先进材料(精选5篇)



第一篇:信用社(银行)支持“三农”先进材料

信用社(银行)支持“三农”先进材料

根植大别山 铺就致富路

##市位于豫南大别山北部,是名贯中外的鄂豫皖红色革命苏区首府所在地,人口760万,耕地780万亩,现有11个县级农村信用联社、280个信用社(部)。多年来,全市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以规范服务为基点,唱响支农主旋律,不断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走出了一条贫困山区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民增收、促进信用社增效的“双赢”之路。

##年以来,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支农贷款 334808万元,占辖区金融机构发放农贷总额的95%,使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年,全市农业生产在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下仍取得丰收,全年粮食总产量比1999年增长6.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915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的过程中,自身实力也大大增强。截至##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净增各项存款60443万元,占年计划的134.3%,余额达617855万元。当年新增各项贷款65291万元,其中新增农业贷款57791万元,占当年新增各项贷款的88.5%。不良贷款占比较年初下降25.51个百分点,其中“双呆”占比较年初下降1.41个百分点,分别较省办分配计划多下降20.02个百分点和0.64个百分点。全市农村信用社盈余面达73%,盈亏相抵后,净盈余28万元,同比减亏增盈1746万元,在全省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

——创新支农手段,深化服务内涵

“农兴社强”是信用社发展史上一条至关重要的根本经验。实践证明,信用社背离了支农方向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此,去年初以来,##市信合办积极引导全市农村信用社立足市场定位,深入开展“一联三送两促进”(每个信贷员联系100个农户,向农户送资金、送科技、送信息,促进农民增收,农村信用社增效)活动,不断创新手段,深化内涵,提高支农综合服务水平。到去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 2100余名信贷人员共联系农户165138个,同时发放农产小额贷款信用证2.38万本,从而初步建立了农村信用社最基本的综合服务对象和资金信用网络。

首先,开展信贷人员联系百户活动。按照省信合管理办公室的支农精神,该市农村信用社每个信贷员在所包片的责任区内,根据农户的经营项目、市场前景与信用状况,在稳定老客户的基础上,主动联系100个新农户。全市##多名信贷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联系20万农户,作为信用社最基本的“三送”(送资金、送科技、送信息)对象和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同时印制了《##市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联系百户活动手册》,详细载明农户姓名、地址、年龄、经营项目、家庭收入、小额贷款信用证的发放情况和“三送”笔记,要求信贷员每联系一个农户必须如实记载上述明细,并有联系户签名和村委会意见,建立健全了联系百户活动层层考核机制。为使联系百户活动深入开展,市信合办、各联社、各信用社还分别建立联系示范点工程,即市信合办选一个联社为联系点,各联社选择一个信用社为联系点,各

信用社选择一个行政村为联系点。每级组织定期检查、督促、指导联系点开展联系百户活动情况,并促使联系点成为全市、全县、全乡的示范点,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典型做法,在全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浓烈氛围。

其次,开展送科技、送信息活动。为进一步深化支农内涵,从根本上促进社农“双赢”目标的彻底实现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市农村信用社在开展联系百户活动的同时,还开展了向所联系的农户实施送科技、送信息活动。市信合办、联社、信用社及广大信贷人员充分运用网络、报刊、图书、广播、电视或茶余饭后得到的科技信息知识,及时留心做好笔记,或定向传递给有关农户,或由联社汇总编印,散发到农户手中。在为农户提供经济后盾的同时,多渠道、多手段为农户当好科技顾问和信息参谋,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户增收步伐,提供了可靠的智能依托。师河区联社针对辖区几家“##毛尖”茶场仍属手工作坊作业的现状,多方打听先进制茶设备的购买渠道和市场价格,并通过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或农户联保贷款的方式,支持64户茶农购买炒茶机,聘请炒茶技术人员,提高了“龙潭”、“车云”等4个品牌的“##毛尖”的炒制水平、工艺水平和成品效率,提高了茶叶产成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在##年中国##茶叶节“##毛尖”展销会上,他们所炒制的绿茶受到国内外客户的青睐,每市斤茶叶由原来的150元提高到450元,仅此一项,64名茶农累计售茶增收30000余元。据统计,到去年末,全市各联社共印发“利,技知识问答”24期,发送农户份数达180555份(张、册),受到广大农民的真心欢迎。

——围绕结构调整,突出支农重点

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十五”期间党和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课题,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而最现实的农民经不起产业结构调整失败的打击。针对辖区一些农民观念陈旧、不想调整,信息不灵、不知调整,缺乏科技、不会调整,资金短缺、不能调整的实际情况,全市农村信用社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多元化发展农村经济的战略部署,着力帮助农户发挥地域优势,引导他们走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

(一)重点支持高效农业。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的推广和应用,从这一观念出发,他们不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转变传统的种植业技术,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的致富项目。至##年末,他们配合市委、政府的“星火”、“丰收”计划,累计贷款9758万元,支持建成高效立体生态种养示范园1668处,培养复合型专业户525名,建成“两优培九”优质水稻基地20万亩,开发进口名优特小杂果林业基地 51个,服务4县17个乡镇营造“京九绿色长廊”高效生态种养带57公里,新建高效水产养殖基地77个,有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平桥区是##市重要的副食品生产基地。平桥区信用社在开展向农户送资金过程中,根据蔬菜种植的发展趋势,加大了对引进蔬菜生产的新技术、新品种的资金投入,鼓励农民在河南农业大学专家的指导

下,引进了穴盘式工厂化育苗、温室二氧化碳气肥增湿技术、温室内外滴灌、遮阳网技术,引进美国西芹、韩国金光西葫芦及国外的青椒、西红柿、黄瓜等 20余种名优特新品种。这些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使蔬菜的亩年均效益由原来的##元提高到3000元,特别是日光温室蔬菜亩均年效益达到11000元左右,使该区近郊1480余名农户靠产业结构调整尝到了增收的甜头。

(二)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在支农服务过程中,他们坚持“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的原则,积极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拉长农业产业化链条,坚持“种养加”上规模、上档次,走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发展道路,提高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全市茶叶、板栗、柳编、银杏、花卉、养殖等高效特色产业都得到农村信用社的鼎力支持,为主导产业发挥龙头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素有“豫南花乡”之称的潢川县卜集镇,在潢川县联社的大力支持下,已跃入我国十大花木生产基地之一。两年来,潢川县联社共向花农提供支农贷款3000余万元,使该乡花木年产值达到2.6亿元,农民人均年收入增加了近##元。在农信社的大力支持下,当地花木公司先后成功完成了三峡工程、京九“绿色长廊”、小浪底水利工程、太旧高速公路、京沈高速公路等大型国家工程和诸多省、市重点工程的绿化或部分绿化工程。

——更新支农观念,帮农脱贫致富

为更好地支持农业生产,方便农民,该市信合管理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一个重心,两个确立,三个为主”的信贷思路:即以支持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为重心;确立以农为本的办社宗旨,确立支农出效益的观念,把服务对象转向广大农民;以农副业生产贷款为主,以农户贷款为主,以社员贷款为主。围绕上述信贷思路,他们立足辖区实际,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杠杆作用,实现贷一户、促一户发展,支持一村、带动一方致富,让更多的农民走上脱贫致富路。

(一)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民以食为天,农以粮为本。”他们一直注重通过信贷倾斜夯实农业基础,每年春耕生产开始前组织人员对全市 217个乡镇春耕生产所需资金进行摸底调查,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投放、早落实。去年以来,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发放春耕生产贷款3585万元,帮助农民购买种子、化肥4.5万吨、农机具0.3万台,购买牲畜1215头,真正为春耕生产送上“青苗款”,奠定了全年丰收的基础。特别是去年全市遭遇50年来特大旱灾,市办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农村信用社切实把支持抗旱救灾当作支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出现了哪里有旱情,哪里就有信贷人员服务的情景。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发放抗旱救灾贷款8851万元,支持打机井2854眼,购柴油5320吨,大中小抽水动力设备13857部,各类抽水管道54670米,累计抽水1亿余立方米,为服务辖区农户抗旱保秋、改茬改种、减少损失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双满意的效果。(二)积极营销小额农户贷款。以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主体,全市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组织农村闲散资

金和为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方面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对3000元以内的小额农贷,实行送贷上门,或贷款上柜台。农户小额贷款信用证的发放和推广,不仅简化了贷款手续,而且方便了农民贷款,促进了贷款营销工作的开展。去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发放农户小额贷款信用证2.38万本,营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4715万元。当地农民把小额贷款信用证形象地称为“绿色贷款通行证”。

第二篇:信用社(银行)改革创新服务“三农”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信用社(银行)改革创新服务“三农”

近年来,我们##联社牢记为农服务宗旨,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全心全意服务“”。1996 年以来,累计发放各项贷款 39.27 亿元,其中农业贷款累计发放 33.17 亿元,占累计投放的 84.5。至 2000 年底,农业贷款余额 4.1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 75.2,占全县金融系统农业贷款总额的 88。共支持全县 16万户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支持户数占全县总农户的 66,有力地支持了我县农村经济发展。1998 年,联社被评为省级支农先进单位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9 年被江苏省政府授予“合作金融先进单位”称号图。

一、调整战略,将市场定位于服务“” 1995 年末,我县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当时经营十分困难,不良贷款占比高,存贷款总量小,信贷结构不合理,企业贷款占比大,为 70.86,风险相当集中。为降低风险,1996 年,我们对全县农村经济状况和产业结构特点,进行了系统性的考察调研和深入细致分析,认为过去之所以风险高,经营困难,主要是偏离为“”服务的方向。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三农”经济优势明显,调整信贷投向潜力大、效益高。我县东部是沿海经济区,以海洋捕捞、养殖业为主;西部丘陵山区以林、果、茶种植和畜牧业为主;中部平原以粮食种植业、特色养殖业为主。根据产业结构特点、自身业务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我们迅速调整战略,将市场定位于服务“三农”,并提出了“服务千万户,降低风险度”和“贷款千万户,支农是正路”的新思路。工作思路确定之后,我们建立了“三级四限”信贷管理新机制。“三级”是县联社根据基层信

用社综合业务素质和区域经济状况评定信用等级,分别授权授信。“四限”是指限比、限量、限户、限权。“限比”是指实行存贷比例管理;“限量”是指对最大十户贷款不得 “限户”超过资本金净额的三倍等; “限权” 是指确定以支持农户为主;是按照等级授权要求,实行权限管理。并制定了一整套支农措施,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1.建立信贷服务网络体系。为解决员工人力与服务量的矛盾,确保信贷支农与规避风险,优化服务,我们通过多次试点和反复实践,构建起了信用社→分社→村义务信用员为主体的“A 字型”三级服务网络体系,架起了信用社服务“三农”的“立交桥”。网络体系的建立,使我县农村信用社对“”服务更为全面、及时、有效。一是建立村级服务网络。通过考察聘请各村思想品德好、威望高、诚实守信的人士为义务信用员,与其签订协议书,明确义务和责任,并给予适当补贴性报酬。义务信用员主要任务是立足本村了解和掌握各户农民生产经营、收入、积累以及信誉度等状况,向信用社反馈信息,介绍存、贷款业务。目前,全县已聘请义务信用员 590 名。二是发挥分社网点优势。我们按村庄距离、经济走向等因素,划分确定服务区,紧密联系各村信用员,负责吸储,协助信用社收放农户小额贷款、守信户贷款。三是信贷外勤定片服务。信用社外勤人员 含主任、副主任分片包干,负责片上信贷营销工作,包括建立农户台账、大额存款的揽储,授权限额内农户贷款调查、审批、发放和到期清收。与山东省交界的黑林镇,地处西部丘陵山区,过去大部分农民经常到山东存、贷款,近年来由于信用社健全了网络服务体系,把服务送上门,农民存贷款不出村,现在外流的存贷款又都回来了,三年来,存款每年以

32、贷款以 21的速度递增。2.推行信贷服务承包责任制。为了确保信贷支农落到实处,规避风险,取得实效,我们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以联社与基层社总承包,各社与分社、中心站分包,村义务信用员揽包的形式,全面推行了以“四包”包支农贷款、回收贷款、经营效益、存款服务为核心内容的信贷营销服务承包责任制。一是合理确定任务。联社对基层信用社,以各项业务指标前二年实绩为基数,以利润为核心,根据各社所辖经济状况和发展潜力,确定信贷营销承包任务。定量指标主要有贷款收息、“”贷款累放和余额净增、存款增长、到期贷款回收和清非盘活等,并以合同形式,承包给各基层信用社。二是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为确保信贷营销安全、高效运行,我们制定了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先后制定了健全授权授信制度、基层社初级会办和初审决策制度、联社集体会办和终审决策制度、贷款公开公示制度,此外,我们还制定了“16 个不准”的信贷纪律。信贷营销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严格考核。信贷营销承包任务确定后,实行月考核,季考评,综合考核考评,考评结果与每人每月 500 元工资挂钩的办法,调、争创效益的积极性。动了全员服务“三农”

二、勇于开拓,扩大支农服务新领域 农村、农业、农民需要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因此我们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不断拓展信贷服务新品种,扩大信贷服务范围。1.开办“五助”贷款。1998 年 8 月以来,在全县开办了“助青、助军、助学、助贫、助妇”贷款业务,累计发放“五助”贷款 5248

笔,金额 1.42 亿元,其中助学贷款 960 万元,支持 3600 名学子圆了大学梦。2.开办农民消费贷款。1997 年 9 月以来,我们在确保信贷支农的前提下,还在 26 个信用社开办了农民建房、购买耐用消费品等消费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贷款 3257 万元,放款 2460 户。

3.支持为农服务实体。为了使农业增产增收,县里重新组建裕阳配肥站,我们主动上门调查评估论证,及时提供季节性信贷支持,几年来累计发放贷款 525 万元,支持生产了 18 万吨适合本地土壤的复合肥料,促进了农业增产。1998 年 4 月,当我们了解到县里销售农业机械缺少资金的情况后,即主动牵头,协调农机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发放贷款支持,农民购买农机实行农机投保,保单抵押、分期付款,缓解了农民付款压力。目前已累计发放农机销售贷款 4623万元。4.支持劳务输出。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政府中介机构出国打工和进城打工的逐年增多,我们把握时机,适时提供信贷支持。仅去年就累计发放贷款 223 万元,帮助 186 名青年农民解决了缺少出国保证金的困难。5.开发了多项相关的中间业务,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不断发展贷款业务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发了 20 多项中间代理业务。如代收水费 4.85 万笔,支持了农村经纪人开展农产品流通和劳务输出,为农民提供方便。目前全县有 29 家信用社开办了这类业务。

第三篇:三农支持

近年来,我市银行业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截至2009年末,我市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186.88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2.76%。农村金融服务基本覆盖辖内所有乡镇(自然村),涉及农户、个体私营工商户、县域企业等8万多户,涵盖农林牧副渔、农村基础设施等各个领域。可见,我市银行业对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障碍日益显现。主要表现为信贷风险控制难度大、涉及“三农”的保险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亟需加强。支农贷款的特点之一就是高风险,而目前支农贷款有效抵押物缺乏,且巨灾风险、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尚未建立,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将会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等产生不良影响。同时,部分借款人诚信观念差,银行资产保全或追收的诉讼案件仍存在“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部分地区财政收支信息不够透明,影响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信誉等,都将削弱银行业

支持“三农”的积极性。

为缓解金融支持“三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动农地金融体系建设。建议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在立法健全、土地流转完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解决农村贷款抵押难问题。一是加快立法。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破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法律障碍,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完整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地金融制度奠定法律保障。二是完善农村土地价值评估市场。尽快建立专业评估机构,培养评估人才,出台评估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业务准则,为银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评估服务。三是优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议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上实施政策倾斜,建立土地经营权争议仲裁机制,设立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推动土地流转尽快实现由自发到自觉、由无序到规范转变。四是加快农业生产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贷款损失保障或补偿机制,在贷款发生违约、银行实现债权较困难时,实施抵押物收购或贷款风险补偿。保险部门可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险品种,以降低银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同时,依托专业合作社,建立互助型农业专业担保机构,由农村担保机构为抵(质)押贷款提供担保,分散贷款风险。

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的相关配套措施。一是针对我市林权评估机构资质不够、数量不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稀缺,林权评估业务开展难的情况,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林权评估机构体系。二是建议林业管理部门公开林权抵押信息及林木市场价值信息,使银行可通过信息发布平台随时了解相关情况,避免重复抵押的风险,并能合理确定抵押物价值。三是建立集林权、林木交易和储备为一体的林权转让市场,有关部门每年对市场提供一定数量的林权采伐指标,为抵押的林权需变现时能进入交易市场公开拍卖和变现提供渠道。四是建议我市出台山林灾害损失的补偿措施,促进林产业健康发展。五是建立森林保险机制。保险公司可拓展林业保险业务,为森林火险提供保障。

三、推动农村担保体系建设。一是建议出台鼓励支持信用担保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到农村去,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二是探索以财政专项基金为农户提供担保的方法。银行发放贷款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可由财政专项基金为一部分需政策引导和扶持的贷款户提供担保,使之与农村商业担保形成互补。三是鼓励保险公司介入再担保业务,按照合理负担原

则,为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提供风险保险。

四、推动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建议我市在农村政策性保险设立、税收、再保险和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一是出台农业政策性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农业风险补偿基金额度。二是在遭受不可抗拒的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可实施财政紧急援助。三是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开展高风险农业保险业务,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四是建立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并建立农业再保险

机制,形成农业风险产业的立体保险格局。

五、建立农村金融服务激励机制。一是建议从财政投入、信用环境建设、贷款风险补偿、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等方面创造条件、营造环境,鼓励和吸引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在农村拓展业务。二是根据金融机构对“三农”信贷投入的支持程度,建议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三农”金融服务。海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健全机构,增设和充实“三农”服务部门,配备合格人员;合理授信授权,强化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县域金融服务网络,支持县域机构开展“三农”业务,扩大“三农”信贷规模和覆盖范围。推动大型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信贷公司的业务、资金对接,通过开展战略合作,利用批发-零售模式支持“三农”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上一年水平,稳步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推动和服务三农保险的需要,充分利用保险公司、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农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源,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三农保险基层服务网络。

二、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贷,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开发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元化融资需求。推广农村信用社创新小额信贷模式,壮大小额信贷技术员队伍,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经验和做法。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在全省范围内构建、推广普惠金融体系。

三、根据涉农企业融资需求特点“量身定做”金融产品,促进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形成和完善。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科研、农资、种养、加工、仓储、预冷、运输、营销、休闲农业(渔业)等整个现代农业产业链和相关农村服务业的信贷支持,特别是对于海南现代热带农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的热带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热带农产品营销流通预冷配送服务体系建设、休闲农业(渔业)示范基地建设、农业科技110示范基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应根据各个环节不同类型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创新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创新推广涉农支付工具,优化县域支付环境。在全省全面推广epos机,epos机是一种便民金融服务终端,可以为农户小额信贷提供结算支持。积极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争取在所有行政村实现epos机全覆盖。同时,探索“一卡通”业务在县域地区试点推广的可能性。

五、加强资本运作,多元化投入助推农业发展。充分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涉农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具备一定品牌规模、发展前景好的大型涉农企业加快上市步伐。重点选择一批资质优良的涉农中小企业,通过注资或股权置换,打造成集团公司,统一品牌和销售渠道建设,增加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逐步推动上市,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利用国际资本、民间资本,以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形式,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加快海南现代农业发展。

六、深化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在积极推动现有政策性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担保功能的基础上,鼓励地方政府与民间资本加强合作,推动担保机构的混合型发展,以增强对涉农金融业务发展的风险分担。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积极创新,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针对热带高效农作物种植固定资产少,存货、订单多的特点,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仓储、仓单抵押和订单贷款。针对养殖业特点,创新开展活体畜禽和栏舍抵押贷款。完善林权和渔船抵押、登记、评估、交易流程,推动林权和渔船抵押贷款发展。针对涉农企业,可积极开展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专利权质押贷款等。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抵押登记制度,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七、发挥信贷协会、专业化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担保增信作用,提升风险管理效率。通过组建农户信贷担保协会、涉农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等信用共同体,以协会基金为担保,对会员发放贷款,会员随用随贷,有效缓解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的增信功能,向与产业化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农户发放贷款,积极开展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间的联保互保信用贷款业务。借由“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整合信贷资源,设计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产品,满足整个生产链条不同环节、对象的融资需求,同时配合运用财政支持资金、农业保险以及农产品期货进行风险分散。

八、努力扩大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广度,支持三农建设。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海南农业特点和保险需求,增加种植业和养殖业农产品的险种,开发满足小农户需求的小额保险产品;探索开展与涉农信贷产品相适应、有利于支持涉农贷款的财产险、意外险、信用和保证保险。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的合作,研究保险分散涉农信贷风险的可行有效模式,拓展“小额信贷+保险”的营销模式。涉农信贷机构要拓展涉农保险保单质押的范围和品种。

九、用好金融服务“三农”的各项支持政策。金融机构要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三农”各项支持政策的效用,用好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农业保险政策、信用担保奖励政策等。为了确保“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建议市县建立“三农”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合力,充分利用财政、税收、农林、民政等部门的政策资源,构建扶持“三农”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使金融支农工作水平在完善的政策框架下快速提升。

十、健全服务机构。推动各市县尽快成立“三农”金融服务领导协调小组,在各乡镇设立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站,在村一级成立小额信贷工作联系小组,构建“三农”金融服务“市(县)-乡-村”三级工作组织架构。

十一、强化金融信息服务。建议和督促地方政府充分发挥涉农企业与融资机构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辖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能够及时借由金融创新产品,拓展融资渠道。同时,充分利用政府基层组织优势,建立“三农”金融信息服务网络,协助金融机构做好业务宣传和服务跟踪,使有贷款意向的农户能够较容易获取相关的政策信息,从贷前的审批,贷中的指导,还款后的信息服务环环紧密结合。为了提升金融信息服务效率,推动建立“海南省三农金融服务信息系统”和“海南省热带农业信贷支付结算信息系统”,为海南省“三农”金融提供相关的业务动态、政策发布、金融机构、融资需求、信用公示、信息交流等功能,并力求整合各政策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涉农企业、农户的信息资源,建立一个能够全方面提供比较详实、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服务共享平台。为热带农业的“超市+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供销运行模式,提供全过程无缝对接的信贷支付结算综合金融服务,涵盖热带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根据各个具体环节的授信、贷款、支付、结算、保证、还款等金融服务特点,为热带农业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提供便捷、低成本、低风险的金融服务。

十二、贯彻落实差异化货币信贷政策。加强信贷政策指导,通过支农再贷款、差别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鼓励资金投向“三农”领域,积极探索和实施将“三农”信贷增速和信贷占比作为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重要参考标准,适当降低部分“三农”信贷占比较高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

十三、引导农户培训。推动各市县设立专项资金,加强贷款农户的培训工作。2010年,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的新型合作机制,与省科技厅一起,将所有小额信贷技术员由科技厅聘为科技特派员。所有小额信贷技术员可与各乡镇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对接,帮助农民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应将该运作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促进涉农项目与金融资源的良性互动。

十四、发挥征信系统功能。在全省范围推动面向涉农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工作,全面整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信用信息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各金融机构可查询涉农企业、农户信用状况,自主决定贷款审批及利率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建立信用评定和相应的激励机制,结合开展信用涉农企业、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活动,有助于涉农企业和农户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强化政策扶持,优化 “三农 ”金融服务环境

(一)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有效衔接,落实和完善涉农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 “三农 ”。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包括财政性存款资源,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金融监管部门要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弹性存贷比政策,进一步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

(二)完善县域中小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对设在县(市)的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额度达到总量50%以上的,由当地财政给予资金扶持,补助数额不超过其实际上缴营业税的50%。对设在县(市)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缴纳第一笔营业税之日起,由当地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前3年按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给予全额补助,3年后按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半补助。

(三)加大对 “三农 ”金融服务的奖励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和创新服务的奖励力度,调动金融机构服务 “三农 ”积极性。吉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要适当增加对 “三农 ”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对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县域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等继续给予经费补助。进一步加大对县域企业上市支持力度。

(四)落实农村金融差别化监管政策。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规划指导,适当加大支农再贷款的投放规模,提高金融机构服务 “三农 ”的能力。银监部门要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营业网点和设立村镇银行,建立科学的监管考核与评价体系,确保涉农信贷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证监部门要支持证券类机构在县域设立网点,优先支持涉农企业加快上市步伐。保监部门要支持保险公司设立县域分支机构,开展面向 “三农 ”保险服务。

(五)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逐步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维护农村金融稳定。

(六)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培养。组织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业务骨干到县(市)政府挂职,组织县(市)政府及经济部门干部到金融机构挂职,促进政府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涉农金融人才培训,培养具有涉农金融业务开拓能力、熟悉农村金融市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七)加强对 “三农 ”金融服务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金融主管部门要会同涉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 “三农”金融服务的信息沟通,积极搭建各种形式的银政企对接平台,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下基层活动,完善 “三农 ”金融服务考核办法,确保金融服务 “三农 ”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篇:三农支持

近年来,我市银行业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截至2009年末,我市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186.88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2.76%。农村金融服务基本覆盖辖内所有乡镇(自然村),涉及农户、个体私营工商户、县域企业等8万多户,涵盖农林牧副渔、农村基础设施等各个领域。可见,我市银行业对促进农

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障碍日益显现。主要表现为信贷风险控制难度大、涉及“三农”的保险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亟需加强。支农贷款的特点之一就是高风险,而目前支农贷款有效抵押物缺乏,且巨灾风险、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尚未建立,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将会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等产生不良影响。同时,部分借款人诚信观念差,银行资产保全或追收的诉讼案件仍存在“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部分地区财政收支信息不够透明,影响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信誉等,都将削弱银行业

支持“三农”的积极性。

为缓解金融支持“三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动农地金融体系建设。建议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在立法健全、土地流转完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解决农村贷款抵押难问题。一是加快立法。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破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法律障碍,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完整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地金融制度奠定法律保障。二是完善农村土地价值评估市场。尽快建立专业评估机构,培养评估人才,出台评估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业务准则,为银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评估服务。三是优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议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上实施政策倾斜,建立土地经营权争议仲裁机制,设立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推动土地流转尽快实现由自发到自觉、由无序到规范转变。四是加快农业生产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贷款损失保障或补偿机制,在贷款发生违约、银行实现债权较困难时,实施抵押物收购或贷款风险补偿。保险部门可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设土地

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险品种,以降低银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同时,依托专业合作社,建立互助型农业专业担保机构,由农村担保机构为抵(质)押贷款提供担保,分散贷款风险。

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的相关配套措施。一是针对我市林权评估机构资质不够、数量不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稀缺,林权评估业务开展难的情况,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林权评估机构体系。二是建议林业管理部门公开林权抵押信息及林木市场价值信息,使银行可通过信息发布平台随时了解相关情况,避免重复抵押的风险,并能合理确定抵押物价值。三是建立集林权、林木交易和储备为一体的林权转让市场,有关部门每年对市场提供一定数量的林权采伐指标,为抵押的林权需变现时能进入交易市场公开拍卖和变现提供渠道。四是建议我市出台山林灾害损失的补偿措施,促进林产业健康发展。五是建立森林保险机制。

保险公司可拓展林业保险业务,为森林火险提供保障。

三、推动农村担保体系建设。一是建议出台鼓励支持信用担保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到农村去,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二是探索以财政专项基金为农户提供担保的方法。银行发放贷款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可由财政专项基金为一部分需政策引导和扶持的贷款户提供担保,使之与农村商业担保形成互补。三是鼓励保险公司介入再担保业务,按照合理负担原

则,为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提供风险保险。

四、推动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建议我市在农村政策性保险设立、税收、再保险和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一是出台农业政策性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农业风险补偿基金额度。二是在遭受不可抗拒的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可实施财政紧急援助。三是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开展高风险农业保险业务,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四是建立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并建立农业再保险

机制,形成农业风险产业的立体保险格局。

五、建立农村金融服务激励机制。一是建议从财政投入、信用环境建设、贷款风险补偿、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等方面创造条件、营造环境,鼓励和吸引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在农村拓展业务。二是根据金融

机构对“三农”信贷投入的支持程度,建议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

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三农”金融服务。海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健全机构,增设和充实“三农”服务部门,配备合格人员;合理授信授权,强化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县域金融服务网络,支持县域机构开展“三农”业务,扩大“三农”信贷规模和覆盖范围。推动大型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信贷公司的业务、资金对接,通过开展战略合作,利用批发-零售模式支持“三农”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上一年水平,稳步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推动和服务三农保险的需要,充分利用保险公司、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农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源,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三农保险基层服务网络。

二、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贷,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开发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元化融资需求。推广农村信用社创新小额信贷模式,壮大小额信贷技术员队伍,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经验和做法。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在全省范围内构建、推广普惠金融体系。

三、根据涉农企业融资需求特点“量身定做”金融产品,促进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形成和完善。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科研、农资、种养、加工、仓储、预冷、运输、营销、休闲农业(渔业)等整个现代农业产业链和相关农村服务业的信贷支持,特别是对于海南现代热带农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的热带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热带农产品营销流通预冷配送服务体系建设、休闲农业(渔业)示范基地建设、农业科技110示范基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应根据各个环节不同类型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创新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创新推广涉农支付工具,优化县域支付环境。在全省全面推广epos机,epos机是一种便民金融服务终端,可以为农户小额信贷提供结算支持。积极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争取在所有行政村实现epos机全覆盖。同时,探索“一卡通”业务在县域地区试点推广的可能性。

五、加强资本运作,多元化投入助推农业发展。充分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涉农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具备一定品牌规模、发展前景好的大型涉农企业加快上市步伐。重点选择一批资质优良的涉农中小企业,通过注资或股权置换,打造成集团公司,统一品牌和销售渠道建设,增加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逐步推动上市,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利用国际资本、民间资本,以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形式,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加快海南现代农业发展。

六、深化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在积极推动现有政策性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担保功能的基础上,鼓励地方政府与民间资本加强合作,推动担保机构的混合型发展,以增强对涉农金融业务发展的风险分担。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积极创新,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针对热带高效农作物种植固定资产少,存货、订单多的特点,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仓储、仓单抵押和订单贷款。针对养殖业特点,创新开展活体畜禽和栏舍抵押贷款。完善林权和渔船抵押、登记、评估、交易流程,推动林权和渔船抵

押贷款发展。针对涉农企业,可积极开展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专利权质押贷款等。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抵押登记制度,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七、发挥信贷协会、专业化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担保增信作用,提升风险管理效率。通过组建农户信贷担保协会、涉农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等信用共同体,以协会基金为担保,对会员发放贷款,会员随用随贷,有效缓解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的增信功能,向与产业化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农户发放贷款,积极开展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间的联保互保信用贷款业务。借由“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整合信贷资源,设计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产品,满足整个生产链条不同环节、对象的融资需求,同时配合运用财政支持资金、农业保险以及农产品期货进行风险分散。

八、努力扩大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广度,支持三农建设。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海南农业特点和保险需求,增加种植业和养殖业农产品的险种,开发满足小农户需求的小额保险产品;探索开展与涉农信贷产品相适应、有利于支持涉农贷款的财产险、意外险、信用和保证保险。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的合作,研究保险分散涉农信贷风险的可行有效模式,拓展“小额信贷+保险”的营销模式。涉农信贷机构要拓展涉农保险保单质押的范围和品种。

九、用好金融服务“三农”的各项支持政策。金融机构要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三农”各项支持政策的效用,用好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农业保险政策、信用担保奖励政策等。为了确保“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建议市县建立“三农”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合力,充分利用财政、税收、农林、民政等部门的政策资源,构建扶持“三农”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使金融支农工作水平在完善的政策框架下快速提升。

十、健全服务机构。推动各市县尽快成立“三农”金融服务领导协调小组,在各乡镇设立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站,在村一级成立小额信贷工作联系小组,构建“三农”金融服务“市(县)-乡-村”三级工作组织架构。

十一、强化金融信息服务。建议和督促地方政府充分发挥涉农企业与融资机构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辖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能够及时借由金融创新产品,拓展融资渠道。同时,充分利用政府基层组织优势,建立“三农”金融信息服务网络,协助金融机构做好业务宣传和服务跟踪,使有贷款意向的农户能够较容易获取相关的政策信息,从贷前的审批,贷中的指导,还款后的信息服务环环紧密结合。为了提升金融信息服务效率,推动建立“海南省三农金融服务信息系统”和“海南省热带农业信贷支付结算信息系统”,为海南省“三农”金融提供相关的业务动态、政策发布、金融机构、融资需求、信用公示、信息交流等功能,并力求整合各政策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涉农企业、农户的信息资源,建立一个能够全方面提供比较详实、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服务共享平台。为热带农业的“超市+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供销运行模式,提供全过程无缝对接的信贷支付结算综合金融服务,涵盖热带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根据各个具体环节的授信、贷款、支付、结算、保证、还款等金融服务特点,为热带农业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提供便捷、低成本、低风险的金融服务。

十二、贯彻落实差异化货币信贷政策。加强信贷政策指导,通过支农再贷款、差别准备

金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鼓励资金投向“三农”领域,积极探索和实施将“三农”信贷增速和信贷占比作为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重要参考标准,适当降低部分“三农”信贷占比较高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

十三、引导农户培训。推动各市县设立专项资金,加强贷款农户的培训工作。2010年,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的新型合作机制,与省科技厅一起,将所有小额信贷技术员由科技厅聘为科技特派员。所有小额信贷技术员可与各乡镇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对接,帮助农民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应将该运作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促进涉农项目与金融资源的良性互动。

十四、发挥征信系统功能。在全省范围推动面向涉农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工作,全面整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信用信息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各金融机构可查询涉农企业、农户信用状况,自主决定贷款审批及利率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建立信用评定和相应的激励机制,结合开展信用涉农企业、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活动,有助于涉农企业和农户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强化政策扶持,优化 “三农 ”金融服务环境

(一)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有效衔接,落实和完善涉农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 “三农 ”。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包括财政性存款资源,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金融监管部门要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弹性存贷比政策,进一步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

(二)完善县域中小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对设在县(市)的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额度达到总量50%以上的,由当地财政给予资金扶持,补助数额不超过其实际上缴营业税的50%。对设在县(市)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缴纳第一笔营业税之日起,由当地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前3年按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给予全额补助,3年后按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半补助。

(三)加大对 “三农 ”金融服务的奖励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和创新服务的奖励力度,调动金融机构服务 “三农 ”积极性。吉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要适当增加对 “三农 ”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对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县域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等继续给予经费补助。进一步加大对县域企业上市支持力度。

(四)落实农村金融差别化监管政策。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规划指导,适当加大支农再贷款的投放规模,提高金融机构服务 “三农 ”的能力。银监部门要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营业网点和设立村镇银行,建立科学的监管考核与评价体系,确保涉农信贷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证监部门要支持证券类机构在县域设立网点,优先支持涉农企业加快上市步伐。保监部门要支持保险公司设立县域分支机构,开展面向 “三农 ”保险服务。

(五)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逐步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维护农村金融稳定。

(六)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培养。组织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业务骨干到县(市)政府挂职,组织县(市)政府及经济部门干部到金融机构挂职,促进政府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涉农金融人才培训,培养具有涉农金融业务开拓能力、熟悉农村金融市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七)加强对 “三农 ”金融服务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金融主管部门要会同涉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 “三农”金融服务的信息沟通,积极搭建各种形式的银政企对接平台,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下基层活动,完善 “三农 ”金融服务考核办法,确保金融服务 “三农 ”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五篇:信用社支持“三农”先进材料:情系农民——唱响支农主旋律

信用社支持“三农”先进材料:情系农民——唱响支农主旋律

担负着全省支农工作任务的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乘西部大开发的东风,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等资金需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大支农工作力度,情系农民,服务“三农”,受到了各级党政和农民群众的好评。

年初,省联合会一改过去的传统做法,在全国信用社工作会议还未召开,就提前召开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会议,对全年的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提出:全省农村信用社要以朱镕基总理关于农村信用社的重要讲话为指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及时调整信贷结构,努力增加信贷资金投入,改进贷款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以实际行动唱响陕西省农村信用社支农的主旋律。

——提出支农工作目标。今年全省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要增加21亿元以上,支农贷款比例要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60%以上,其中,陕南、陕北和关中地区的农业大县要占到70%以上。

——明确支农重点。全省农村信用社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确立了支持“三农”工作重点。一是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支持优化品种、提高产量和质量。支持农民立足于当地资源,发展多种形式的种植、养殖业、运输业、加工业。二是择优安排以公司带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贷款。三是把支持退耕

还林、还草、实施“山川秀美工程”作为信贷扶持的重点。帮助和鼓励农民种草种树,支持以发展经济林为主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同时,支持发展优质高效的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结构的优化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实行考核兑现。为了把支农工作落到实处,全省农村信用社把支农工作与信用社整个经营管理融为一体,纳入整个工作考核范围,层层下达计划,逐级落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兑现。推出支农新举措

——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地处关中平原的宝鸡市、渭南市先后召开了支农工作现场会。会上,地、县党政领导、信用社代表、农民代表相互交流支农经验、共叙支农情谊、共商支农大计。宝鸡市在太白县召开的支农现场会别开生面,场面动人,信用社的同志介绍了信贷支农、“农兴社兴”的感受,农民代表说出了农村信用社支农、为农办实事的心里话,农民朋友感动地说:“发展离不了领路人,致富忘不了咱的信用社”。

——简化程序,方便农民。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贷款发放的范围、对象及条件,规范了贷款操作程序。同时,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和《农户联保贷款办法》,为农户建立贷款档案,评定信用村、组、户,颁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今年6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共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1531976本,占总农户数的23.1%,占贷款农户数的48.5%。有的农

户高兴地说:“现在我到信用社贷款和取存款一样地方便了。” ——实行农贷投量责任制。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不仅仅是喊在口头上,而是落实到行动上,全省各级农村信用社为了把支农工作落到实处,实行了农贷投量责任制。汉中市西乡县信用联社,针对一个时期以来,有的职工因嫌“三农”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办理手续工作量大以及怕承担贷款责任等原因而出现的对农户贷款不积极、不主动、甚至能少贷就少贷,能不贷就不贷的错误倾向,联社果断地制定了《贷款投量责任制》的新办法。该县联社根据全县各乡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贷款的有效需求以及各社的资金状况,明确下达了各基层社贷款投放任务,并在下季度初进行考核。凡未完成联社下达贷款发放任务的,将按一定比例,对社主任和信贷员个人工资进行扣罚。凡工作扎实、调查深入、贷款投向准,且按期完成贷款投放任务的信用社也按同样比例给予奖励。宝鸡县联社推行信贷支农三条措施,提出“三村百户十万元”的目标,即每个信用社选择三个重点村、支持100个重点农户、每个职工发放支农贷款10万元,从而把支农工作落到实处。

支农服务结硕果

——加大了对“三农”贷款的投放,大面积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据统计,1—6月份,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支农贷款55.1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农田水利设施贷款 33084万元;用于农业开发贷款23365万元,“菜蓝子”工程贷款41090万元,农贷余额比年初增加19.8亿元,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70.5%;占陕西省金融机构农业

贷款投放量的 119.3%,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密切了信用社与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关系,取得了党政和社会各界对农村信用社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一些政府领导深有感触地说:“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几乎全是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毫不夸大地讲,农村信用社不只是支农主力军,也是支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调动和激发了农村信用社员工的支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农村信用社“农民的银行”这一特点更为明显和突出。许多地方为了把支农工作落到实处,信用社职工发扬走村串户的优良传统,纷纷深入农家或田间地头发放贷款。据调查,今年发放贷款中,有近50%的贷款是上门服务的,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持支农绩效双赢。农村信用社把准以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为主的经营基调,奏出了一曲曲支农效益的凯歌。截止6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净增22.4亿元,同比多增13.8亿元;不良贷款净下降4.2亿元;盈余金额同比增盈3813万元,亏损金额同比减亏11654万元,经营效益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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