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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情况汇报材料

耕地保护情况汇报材料



第一篇:耕地保护情况汇报材料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为切实做好全县耕地保护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考核的紧急通知 》文件要求,为开展好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耕地保护责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面推进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工作。结合实际,我县加强科学规划,严格执行地区下达的指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10元/平方米),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在政府决策中。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各项制度。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按计划管理,各项制度健全。

3.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严审批建设用地,积极调整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基础设施用地和安居工程用地,严格土地供应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计划内。

4.按计划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任务。在地区国土资源局统一领导下,统一按上级安排部署,落实了修编工作经费,并聘请专业技术队伍,积极修编《洛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该工作正现已接近尾声。

5.建立完善县、乡、村、户四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地区行署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03620.75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85000亩,我县根据各乡(镇)耕地情况进行了指标分解,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又与各村委会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落实。

6.全面落实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乡(镇)为单位,确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按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的要求,建造保护碑多座,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监管体系,明确了责任,加大了保护力度,确保了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制度的落实。

7.按计划完成当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验收合格,完成土地整理前期设计。2012年6月5日,地区局和农牧局对我县腊久乡江玉村西通坝土地开发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增加耕地180亩;我县俄西乡土地整理项目前期设计也已年底开始,一期计划开发1000亩,投资规模800万。8.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补充耕地等建设占用耕地及时准确的数据更新,确保占补平衡。我县在工作中明确规定,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不能自行补充的,都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管理,年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都进行了补充,确保了占补平衡。

9.严格执行用地限额限时报批要求。2012年度我局组织2个批次用地报件,总面积100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牧民安居工程等项目工程用地全部按用地计划指标和批次在上。

10.关于用地报批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建设用地。2012年无违法批地行为发生。11.按权限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我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依法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年内发生土地权属争议23起,调处23起,调处率100%。

12.关于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查处率。我县健全了执法监察机构,明确了乡(镇)政府的责任人,加强了动态巡查,年内未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其他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13.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在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中,我县强化宣传,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案件,年内未发生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

二、夯实基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依法行政制度健全,行政行为合法规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在行政执法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并经常开展自检自查,强化行政行为合法规范。

2.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及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征收信访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严格落实征地制度改革各项措施,严格审查补偿安置等措施落实情况,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及单位的合法权益,2012年未出现因征地而群体上访事件。

3.认真、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我县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认真贯彻《信访条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努力。

4.抓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确权,严把土地登记关口,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进行土地登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启动电脑登记系统,规范土地登记文件填写和档案资料管理。5.违法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动态巡查制度健全。健全了违法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和动态巡查制度,明确人员职责,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对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依法查处,执法力度得到加强。

第二篇:保护耕地汇报

宁武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山西省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和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对近年来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撂荒耕地的情况。

经调查,全县耕地总面积65.4万亩,近年来种植面积大约在35万亩左右,占耕地总面积的53.5%。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宁武属于土石山区,土地相对贫瘠,总体质量不高,连续耕作粮食产出量较低,必须进行休耕。因此,我县轮荒现象较为普遍突出,基本不存在撂荒现象。

2、是否存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不落实的情况。

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县政府每年年初都要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10年,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我们重新落实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941公顷(合53.9115万亩),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8715片(块),涉及图斑数量为12230个。为了提高保护耕地责任意识,延全县主干道宁白线、崞水县、忻分旅游线村庄明显位置书写保护基本农田标语100多条,在全县重点地段如坝门口、蒯屯关、中马坊、梅家庄、迭台寺、下余庄、下鸾桥、头马营、宫家庄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0处。

3、是否存在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行为;是否存在乡镇干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问题;是否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等禁止类建设项目在农村违法占地的情况。

近年来,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乡村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投资30万元组织乡、村两级干部550余名在忻州顿村举办了4期的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始终保持对乱占滥用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问题,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乡村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经我们自查,近两年来,未出现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同时也未出现高污染、高耗能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4、是否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2008年8月,省政府《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下发以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对辖区范围内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 治理等项目工程的监管,坚持把这些项目工程纳入国土资源日常巡查范围和执法检查重点,不阶段性地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打击。2010年4月上旬,针对境内个别工程项目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现象有所反弹,由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对全县所有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工程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撤离大型机械152台(件),拆除工棚600间,遣散非法民工427人,给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5、是否存在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多年来,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认真落实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特别是坚决执行“六个一律不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使用土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用地安排不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经自查,未出现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现象。

6、是否存在土地复垦义务人未履行复垦义务的情况。近年来,我县涉及土地复垦的义务人只有省级重点工程忻堡高速公路。该工程共临时占用土地800余亩。目前,部分临时占地已经复垦并交还农民,剩余部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方可进行复 垦。

7、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情况及处置整改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两通知、一规范”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卫片图斑涉及的地块,逐宗进行实地查对核实,并进行了相应处理。经自查,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我县违法占用耕地共2宗23.16亩,其中:潞宁孟家窑煤矿新井建设违法占用耕地12.35亩,省级重点工程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违法占用耕地10.81亩。形成违法占地的原因是,前者为资源整合矿井新选址,后者为华能风电项目报批占地位置与实际建设位置发生了改移。对此,我们严格按照《山西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并对潞宁孟家窑煤矿进行了6.58万元罚款处理,对公司总工赵明和1名村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写了书面检查。

8、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近年来,我们严格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不断加大对城乡违法占地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全县基本没有出现大的违法用地现象。

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况。经自查,2007年至今省市批复我县的农转征用地,全部按期开工,未存在闲置现象。

2、是否存在工业用地项目违反《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情况》。

经自查,未出现此类现象。

3、是否存在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近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规划办事,未出现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4、是否存在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供地的情况。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未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用地现象。

5、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情况,2007—2010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及整改情况。

2007年至2010年,我县共批回建设用地245.5727公顷,实际征地245.5727公顷,供地103.0851公顷。其中:2007年批回建设用地19.0811公顷,实际征地19.0811公顷,供地19.0811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均达到100%;2009年批回建设用地179.3628公顷,实际征地179.3628公顷,供地48.3628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26.96%; 2010年批回建设用地47.1288公顷,实际征地47.1288公顷,供地35.6412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75.63%。

2009年尚未供应的131公顷土地,为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实际建设位置与报批位置不符,部分线路发生了改移。我们已责成项目承载单位重新进行勘测定界并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2010年尚未供应的11.4876公顷土地,为华能东马坊风电场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部分塔基位置与实际报批位置不符。我们已责令企业重新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三篇:保护耕地

保护耕地,珍惜土地

春天到了,我和小朋友约定好再到去年春天去的油菜花田去玩。去年玩的可开心了,拍照、放风筝·····

可今年去了之后,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原本金黄的油菜花变成了空地,工人们正紧张地忙碌着,旁边还有一些推土机、拖拉机、挖掘机······来来往往地跑着,我赶紧跑到一位工人身边,问:“你们在干吗?”工人说:“小朋友,我们在建高楼。”我又问:“你们为什么要建呢?”“因为人口越来越多,买房子的人越来越多了。”工人说。我精神不佳地回到家,直接坐到沙发上,一句话都不说。爷爷看了我这副表情,就越来越问我:“怎么了?”于是,我把事情告诉了爷爷。爷爷说:“我小时在那玩过,有小树林,小河,像风水宝地。可现在是高楼我也很难过。”爷爷停了停又说:“我们本来的菜呀、饭呀都是那块田种的。”

爸爸听了,说:“我们的土地越来越少了,人口却越来越多了,所以要珍惜土地。”

第四篇:耕地保护

河头店镇:步步推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河头店镇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夯实基础,严格监管,强化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一是夯实基础工作,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河头店镇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进行耕地保护宣传,强化社会各界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全力保障耕地保护资金需求。加强业务建设,强化资料收集及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档案资料完备规范。目前,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均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并在标志牌上明确保护面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要求等内容,并与各村签订基本农田耕地保护责任状。

二是严格土地执法,抓好监管责任落实。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采用专人包村等方式,逐村、逐路、逐田开展动态巡查。对发现的私搭乱建、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各类违法建筑及时清理和拆除,对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移送相关机关追究责任,立案查处率、结案率均达到100%,极大地震慑了各类违法占地行为。

三是创新管理方法,建立耕保联动机制。在耕地保护工作中,河头店镇勇于创新,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耕地

1保护工作管理方式。加大各部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力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多部门合作的联动机制。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执法监督,实行定期检查,形成上下结合,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四是实施占补平衡,做好开发复垦整理。在建设项目用地过程中,始终坚持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以及“占一补一”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审查、审核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和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制度,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耕地开垦费,确保全镇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到实处

第五篇:如何保护耕地

针对这一现状,讨论了一些关于保护耕地的建议,总结如下:

1. 提高意识

a)各村委定期出黑板报,贴宣传画,分发倡议书。向村民宣传有关耕地的相关知识,让人们认识到耕地的重要性,倡议大家从我做起,提高保护意识,保护耕地。

b)组织召开村民大会,一起座谈,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教育人们按政策、法规办事。

2. 监督、落实

a)动员人们互相监督,发现破坏现象积极及时反映。

b)组织干部实地走访调查,积极落实各项相关政策,正确处理有关耕地的相关事宜,有必要的给予适当调解。

3. 宏观调控

a)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并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耕地行为,积极为已经未耕种农民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正确处理占用耕地挪作它用的现象。

b)各部门协调配合,实事求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宏观调控,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鼓励私人承包各种闲置耕地。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支持新农村建设,共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保护耕地,造福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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