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海原回小发[2015]56号
海原回小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我校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大力发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评出典型、评出形象、评出干劲、评出精神,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把师德标准形象化、具体化,通过评选教师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引领广大干部教师见贤思齐、争先创优,努力营造和谐向上的浓厚氛围,为我校内涵化发展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力量。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岗全体教职员工。
(二)评选名额:师德标兵:2人;师德先进个人:7
人。
三、评选原则和条件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务实,评选结果的每个环节要在校内进行公示,置于师生的监督之下,增强活动的公信力。
2、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首要是品德高尚的教师,在推荐人选时,要注重平时表现,注重一贯行为,注重学生、家长的满意度。
3、坚持群众性原则。评选工作要向基层倾斜、向教学一线倾斜,基层要认真推选,领导小组要认真把关,使评出来的先进个人得到群众公认。
4、坚持实践性原则。要使评选过程成为广大教师参与道德实践的过程,成为培树先进典型、引领文明风尚的过程,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勇于实践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2、具有高尚的敬业精神,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家长认可度高。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吉林市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无违规违纪行为。
4、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连续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含合格)。师德标兵,至少要在校内获得两次先进或市级及市
级以上一次先进荣誉称号、在教育或教学及科研方面获得省、市教育局等部门的表彰。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评选办法:评选采用集体推荐、师生个人推荐、自荐三种方式进行。
1、集体推荐:每个年级可按照教师人数的20%进行推荐。各组室可选择师德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推荐,名额不限。
2、师生个人推荐:全校师生都可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推荐,但必须是实名推荐(也可以是联名推荐),而且要有书面推荐材料。
3、本人自荐:本人可以自我推荐,需要提供自荐材料。
(二)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动员:(11月4日-11月7日)
学校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表彰方案,并下发评选通知,各年级、处室组织教师学习《方案》,并做好推荐准备工作。
2、集中推荐:(11月8日-11月12日)
学校集中受理推荐材料,包括集体、个人及自我推荐材料,并做好整理。
3、确定入围人选:(11月13日-11月15日)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围人选人,在全校公示。
4、确定标兵人选(11月26日)
由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和测评考核情况,确定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人选,并予以公示。
6、表彰(11月30日)
召开全校师德标兵表彰会,对师德标兵和师德个人予以
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单万杰
副组长:王 欣 李士全 田世花
成员:谢德兰 周改琴 王 琦 沈金荣 田欣平 李央兰 张慧娟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组室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推选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杜绝降低标准,减化程序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校园网等宣传平台,宣传“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的事迹,积极营造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真正发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导向作用。
(三)严格把关,注重实效。要本着“举荐一名典型,树立一面旗帜”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推荐的“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叫得响、树得起、立得住。确保关心关爱典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加责任。
海原县回民小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第二篇: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驿马力农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驿马力农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二、评比范围和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职工。
三、评比条件
1.政治坚定,忠诚教育。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师职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适时对学生进行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尊重学生,作风正派。
3.钻研业务,成绩突出。积极进行课程与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投身到“课堂教学改革”活动中,教育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4.同事认可,学生喜爱。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热爱学生,保护学 1
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学生、家长、同事满意度高。
5.有真实典型的事迹和鲜活的教育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6.从教满3年,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2学年以上,并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等奖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选: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3.参加赌博、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4.向学生传播不良思想或信息,误导学生。
四、评选程序
对照评选条件,个人自行申报,学校进行推荐,考核小组组织评议,推选一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次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把真正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选拔出来,要特别注重评选工作的过程性和教育性。
2.评选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规范流程。
3.评选工作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倾斜。
驿马力农小学
2011.12
第三篇: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我园师德标兵,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园、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园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要求
1、评选推荐办法
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结合“168”爱生活动,在全体教师中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各年级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2名候选人,然后报园评选领导小组讨论,最后确定名单,进行公示。
2、评选范围
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参加工作时间必须在3年以上。
3、评选标准
(1)团结协作好:老师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犯自由主义。
(2)钻研业务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群众威信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关爱幼儿好:对幼儿循循善诱,耐心教育,不讽刺,不歧视,不训斥,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公平对待身边的每一位幼儿。
(4)关心集体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尽力为集体做好事。
(5)为人师表好:同事之间真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做到言行一致,处处事事做学生的表率。能文明善待家长。
(6)遵守纪律好: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勇于接受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7)满意度要好:家长、同行测评满意度达95%以上。
(8)家庭关系好:孝敬和赡养父母,夫妻和睦相处,子女管教好,邻里关系融洽。
(9)诚信待人好:园内外为人处事诚信,社会反响好。
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2、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
3、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者;
4、在工作时间炒股、网上聊天、玩游戏及观看电影者等;
5、工作不务实,上课期间接听手机,有旷课、迟到等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6、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活动者;
7、被学生、家长投诉,且经学校核实后,情况属实者;
8、有安全责任事故者;
9、在考勤考绩中,出勤率低,全年累计病事假超过1个月者。
三、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亚琴
组 员:孔红伟、戚惠华、史金娥、王莉、周桃花
四、评选进程
1、第一阶段:准备、宣传阶段(2010年9月26日——9月30日)9月21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溧阳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师德标兵评选方案》,9月25日在幼儿园网站以及教工会议上进行宣传。
2、第二阶段:申报、推荐阶段(2010年9月25日——9月30日)9月25日下发推荐表,老师填写推荐表,9月3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送评选领导小组。
3、第三阶段:评选阶段(2010年10月8日——10月12日)
10月8日由园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评选产生3名候选人,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10月12日:由园师德标兵评选领导小组汇总公示情况,正式确定园师德标兵名单。
4、第四阶段:表彰、宣传阶段(2010年10月12日——2011年9
月10日)
将园部评出的师德标兵事迹材料推荐至市教育工会,并作为明年市级表彰推荐人选。
第四篇: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的提高,更好地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有良好的师德风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2、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能以学校的发展为己任,与学校共荣辱。
3、有较为典型的爱生事例,并得到全体教职工的认同,在校内起表率作用。
4、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同事之间关系和谐,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
5、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家长、学生的充分认可,满意度在校内名列前茅,无教学事故。
6.在综合考核中获得优秀。
(三)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2、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
3、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
4、在工作时间炒股、网上聊天、玩游戏及观看电影者等;
5、工作不务实,上课期间接听手机,有旷课、迟到等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监考迟到、早退、中途出场、看书报杂志、打手机、阅卷、改作业、玩电游等现象者;
6、教学成绩居全年级单科名次相对落后者;
7、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活动者;
8、被学生、家长投诉,且经学校核实后,情况属实者。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评选本嘉奖人员。
2、学校领导班子对本考核优秀人员的名单进行审核并根据条件产生师德标兵。
3、评选结果向全校教职工公示。
第五篇: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瞻榆明德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理论为指导,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新理念,强化师德素养,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准。通过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努力营造“以师德立身,以师德立业”的浓厚氛围;着力培养一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优秀教师;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为学校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评选范围及指标
全校教职工均可参评,但以一线教师为主,班主任不少于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总数的60%。指标总数分别为全校在职教职工总数1%左右,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任劳任怨,深受师生好评。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学习新知识。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教学或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熟练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教育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综合量化考核位于可比系列前15%。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参评: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教育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资料或乱推销商品的;搞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和校外有偿家教的;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学生或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四、评选方法
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选优的原则,最后产生师生公认的学校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
1、由学校党总支委员扩大会将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年级、处室,同系列分别按综合量化的前15%向校办公室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所在年级、处室进行述职,由所在年级、处室按学校规定组织初评。
3、由学校党总支委扩大会议根据《武冈一中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方案》认真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4、由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初选的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认为校级师德标兵或先进个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予确认。
五、有关说明及奖励措施
1、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是一项促进教师自我全面发展的活动,要求全校教师对照师德标准积极参与,学校将精心组织,严格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必要物质奖励。
3、对校级师德标兵在市、县级评先、评模中予以优先考虑。
4、关于2009评选的时间要求:各处室、年级部务必在十一月底以前将初评名单及各2000字以上的材料交校办公室,学校将于十二月中旬上交市教育局。
5、校级师德标兵的事迹材料将在校园网上设立专栏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