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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第一篇: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漕泾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漕泾幼儿园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教委《关于本市普教系统中小学和其他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区教育局《关于在本局试行聘用合同制的通知》,结合我园实践,特制定《漕泾中心幼儿园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一、遵循原则

1、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幼儿园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充分尊重双方的平等地位,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合理设岗、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我园事业发展需要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园的核定编制合理定员与设岗。在签订聘用合同制基础上,本着个人凭实绩竞争上岗,幼儿园按需要择优聘用上岗,双方签订岗位聘任合同,保障单位用人和教职工择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

3、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聘用合同制工作。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坚持稳定是基础、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的精神。一切从幼儿园的实际出发,既积极又慎重,做到平衡起步。稳妥推进,遵章办事,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正面教育树立先进教职工形象、弘扬奉献精神;要坚持政治思想教育与行政措施相结合。同步推进的工作方法。

5、加强引导、依法行政的原则。实行聘用合同制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干部先行、以身作则,防止主观武断,急于求成。严格依法行政,使聘用、聘任的各个程序都符合法规的要求。

6、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原则。实行聘用合同制,由行政组织实施,工会加强监督,维护教职工及行政的合法权益,党支部起好指导把关的作用,确保聘用合同制顺利实施。

二、范围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漕泾幼儿园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包括原有的在职教职工和新进教职工)

三、聘用方法:

1、先签订聘用合同,在此基础上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2、签订聘用合同,分批分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实行聘用合同制的教职工,一律以书面形式与幼儿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订聘用合同,幼儿园应在签订合同前一周将文本送交受聘人员。聘用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各执一份。

(1)经上级任命的园级行政领导干部,其任命书代聘用合同。

(2)由上级任命或选举的园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其任命书或选举结果批准文件,代聘用合同。

(3)由园长聘用的副园长和园中层干部与法人代表签订聘用合同。(4)幼儿园其他教职工与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订聘用合同。

(5)本条一、二款人员,任职期满后不再担任原职务或免职时,继续在本园工作的,仍应按《实施方案》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1)聘用合同期限。(2)工作岗位。

(3)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4)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5)工作纪律。

(6)聘用合同的终止条件。(7)违反合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8)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聘用合同的期限:

(1)聘用合同期限应根据合同双方的意愿,由学校与受聘人协商确定。拟分为三年、六年、十年与至退休的合同,凡在本单位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凡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幼儿园与其订立。其中凡在教育系统连续工作满十年及以上,经双方同意可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当终止条件出现时,可按规定程序终止聘用合同)

(2)对新进幼儿园的职工,实行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一般首次签订3—6年的合同期限。(3)在职培训取得高一层次学历的教职工,其聘用期限不短于六年(可从获得证书后与聘用合同签订前的时间合并计算)。

(4)学校从外单位或社会待业人员中聘用新职工,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5)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离退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6)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因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合同。

6、无效合同:

(1)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2)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无效的聘用合同,从订立合同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主管局及上级政府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确认。

7、缓签合同:

幼儿园可与以下人员缓签聘用合同,但应与本人或家属(监护人)签订缓签协议。(1)个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教职工。

(2)确有特殊原因,目前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缓签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半。

8、自行流动期:

原固定制教职工不愿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范围的,幼儿园给其一个月的自行流动期。自行流动期满后仍不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的,本人可提出辞职,或由幼儿园办理辞退手续。

四、聘后管理:

1、合同的变更: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内容,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并将变更的内容作为原合同的附本。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原合同继续有效。

2、合同的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2)聘用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3)受聘人在聘用合同期内死亡的聘用合同自然终止。

3、合同的解除:

(1)幼儿园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幼儿园规章制度的。

C、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D、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E、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F、严重失职,营私无弊,对幼儿园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G、受聘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幼儿园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

A、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愿从事幼儿园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B、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D、受聘人不旅行聘用合同的。

(3)幼儿园不能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

A、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有区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证明)B、患病或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C、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婴儿不满周岁)。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4)受聘人可以通知幼儿园解除聘用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A、幼儿园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B、幼儿园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必须在暑假前三十天(每年的6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幼儿园。

4、对待受聘人员工资待遇的规定。(1)待聘:

待聘人员待聘的下月起,按本人上月职务工资、30%津贴、岗位职务津贴之和的80%发给;并以5%的比例逐月减少。直至按本市对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发给生活补贴费,幼儿园对待聘人员一年内需提供二次上岗机会(园内外),教职工若仍拒聘,一年后,幼儿园委托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为推荐,并进行管理,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委托管理期满,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人员,单位可办理辞退手续,待聘人员复岗可实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待遇仍按待聘人员处理。

待聘人员待聘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在编在职人员处理,但个人领取部分仍按待聘期的待遇领取。

(2)待退休:

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且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因体弱多病等原因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讨论同意,可以办理单位内部退岗休养,并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5、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受聘人要求解除合同,必须交付赔偿费用

(2)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违约金,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违约一方,必须支付不少于三年的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3)受聘人员违约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每年3000元的违约金。

(4)由幼儿园解除聘用合同的,幼儿园应根据受聘人在本校工作年限每年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5)受聘人因“学校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学校解除聘用合同的,学校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并在解除合同的同时支付所欠的工作报酬。

(6)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基数为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6、人事争议处理:(1)学校成立由教工代表,党政代表,工会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行使人事争议的调解职能。

(2)我园人事争议调解按《漕泾中心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工作条例》执行。

五、其它事项:

1、受聘人在医疗期,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合同制教职工实进《聘用手册》制度,《聘用手册》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局人事科保管。终止或解除合同,与教育事业单位脱离关系后,随个人档案转人才交流中心,或接收单位。

3、凡国家和本市、区、局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幼儿园成立由法人代表提名的三人聘用合同工作小组,负责聘用工作及日常有关事务工作。

5、本方案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2002年5月1日起执行)修改。

6、本方案经漕泾幼儿园第二届第五次会议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自2002年9月1日起执行。

漕泾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顺利实施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及岗位聘任合同制,深化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调解幼儿园内部可能出现的各类人事争议切实保障幼儿园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工作条例。第二条 制订本条例的依据是国家颁布和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委《关于本市普教系统中小学和其它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并紧密结合本园内部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的实际。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三条 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是深化内部管理改革的产物,是学校实施民主管理的又一新形式,它是处理校内人事争议的调节机构。调解小组接受党支部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第四条 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名单一经确定,即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幼儿园应保证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开展活动的时间及必需的经费。

第五条 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主要职能为受理幼儿园(法人)与受聘人之间发生的有关人事争议;对人事争议的双方进行调查;对人事争议作出调解处理;对人事争议的调解结果与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工作程序和原则

第六条 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工作顺序一般为(1)受理(2)调查(3)调解(4)监督等基本环节。对人事争议的调整过程,从受理、调查和调解三个基本环节的合计期限为30天,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工作原则:(1)坚持思想工作先行原则。人事争议调解以预防为主,疏导为主。(2)坚持“三服务”原则,人事争议调解为教育服务,为改革服务。为幼儿园与教职工服务。(3)坚持以法维护的原则,增强依法治校观念,按国家有关法律条例。行使人事争议调解职能。(4)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人事争议调解应以实事求是态度,公正、合理地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小组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建立相应的必要制度予以保证。

(1)学习制度 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学政治,钻业务,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调研制度 不定期深入基层和教职工访谈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及时研究分析,积极向学校提出有关建议。

(3)联系制度 加强纵横联系,上下联系,及时沟通和传递情况动态。

(4)文书制度 每一争议调解,应有始有终详尽的文字记录及有关资料附件,形成一事一档。

第四章 受理

第九条 发生人事争议的当事人要求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须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的十五天以内用书面形式提出调解请求,并填写人事争议调解申请表。在调解过程中,申请人如自愿要求撤回调解申请,调解小组应予以准许。

第十条 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一周内,对其中将不予受理的请求内容通知申请人,并阐述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五章 调解

第十一条 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受理的事件进行调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整理好调查材料,写出报告。

第十二条 在调查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政策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经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及调解人员应在协议上签名、盖章。调解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调解不成的人事争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不愿接受调解;或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以及超过调解期限(30天),仍未能调解结束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应出具调解不成说明书,(注明原因及日期等有关事项),同样一式三份,二份分别给当事人,一份存档。第十三条 园内调解不成的人事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从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上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区调解机构设在局教育工会办公室内)提出书面的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在此期间,仍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待仲裁处理结果出来后执行。

第十四条 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后,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应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追踪监督,促使协议落实,严禁违约现象发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经漕泾中心幼儿园第二届第五次教代会通过起实施。第十六条 据此条例,园调解小组可拟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第二篇:酒店人事福利待遇管理制度规定

酒店人事福利待遇管理制度规定

————福利待遇

一、假期:

1休息日: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不包括用餐时间)每月享有休息

日二天,由部门按工作需要安排。

2、法定假期:

员工在酒店任职期间可享受十天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

元月一日

春节(三天)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国际劳动节(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国庆节(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员工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节假当日休假,部门应安排等量时间在法定假期之前或之后三十天内给予员工补假,如无法安排补休,酒店将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3、年假:

凡酒店员工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6天的有薪年假,此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休息日。年假可在当年内分次休完,但不可累计下一。休假时间由部门安排,需提前15天申请,经部门经理和总办批准后,方可生效。

1、病假:

员工患病要按规定办好请假手续,员工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为有薪病假,超过三天按考勤制度规定扣发部分薪金。

2、婚假:

在店工作已满一年,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者,经部门批准登记后,可享受三天有薪婚假,响应政府号召,男女双方按规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可享受十五天有薪婚假。申请婚假需附《结婚证》复印件。

3、产假:

在酒店工作已满四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可享受75天产假,工资照发,假满复工后一次性发给。产双胞胎或难产的女工凭医院证明延长15天,于子女出生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女工凭证产假可延长至四个月,但产假最多不得超过四个半月。申请产假需附《准生证》复印件。

4、孕期假及哺乳期假:

(1)

酒店女员工怀孕满五个月后,从第六个月起应停止工作,享受孕期假,假期工资按80%发给。

(2)

酒店女员工在产假期满后,可享受哺乳假至婴儿七个月,假期工资按60%发给。

5、丧假:

员工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子女死亡时可享受七天有薪丧假,其他在本地的直系亲属:祖父、祖母、兄弟、姐妹死亡的可享受三天有薪丧假。

6、工伤假:

员工因工(或因公、下同)受伤,其程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有可靠证明,可按以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请工伤假:

①、员工因自身疏忽原因造成的工伤,医疗期在十五天以内的(含十五天)按日扣发全勤奖,十六天以上,扣发100%全勤奖。一年以内发给100%工资,但假期内不享受伙食补贴及工作劳保性补贴,一年以上的按国家规定发给90%的工资。

②、员工在工作时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工作而造成的工伤,医疗休养期一个月以内的发给100%工资及全勤奖,一个月以上发给100%的工资扣发100%全勤奖,工伤假期间一律不发伙食补贴及工作劳保性补贴。

二、工资、奖金、工龄补贴

1、每月工资截算日为:每月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于次月10发放。

2、根据酒店经营情况及员工的个人表现,每月发给月奖金,年终发给年终奖,表现优秀的员工发给特别奖。

3、连续工作满一年时,酒店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增发第十三个月工资,如不满一年,则按此比例计算,增发工资一般于次年一月份发放。

4、员工入店工作满一年,即第十三个起享受店龄津贴,每年递增20元/月,至满100元止。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不享受店龄津贴。

三、调动、晋升、晋级

1、调动:

酒店员工表现突出,有上进心,酒店岗位有合适的空缺欲

调动之员工可提出申请,调动申请需经原部门和接受部门双方

同意。

2、晋升:

酒店管理将以“内部提升”的原则,每当出现更高一级职位空缺,酒店将优先从现有员工中选拔,提升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及服务期等因素决定。

2、晋级:

各岗位员工转正后,(勤杂工除外)原则上每满一年,经考

核合格晋升1级。个别表现突出,工作积极业务能力强,部门

经理可视情况提出书面申请,报送总办,经总经理批准,可提

前晋升1级工资。

四、优秀员工奖

1服务之星:

①、酒店每月从各部门评选出《酒店服务之星》两名。

②、评选条件:各方面表现优秀,受到全部门员工赞同及宾客书面或口头表扬者,在酒店服务三个月以上的员工。

③、奖励:服务之星员工,可获一定的奖金,由总经理签发的证书,其照片和名字将在酒店设置的光荣榜上公布。

2、优秀员工:

①、每年年终酒店将从各部门评选《酒店优秀员工》各1名。

②、评选条件:各方面表现突出,对酒店有一定贡献,在酒店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

③、奖励:优秀员工,可获的一定的奖金,由总经理签发的证书,其照片和名字将在酒店设置的光荣榜上公布,并可免费参加由酒店组织的国内旅游。

五、工作餐

酒店设有员工餐厅,为员工提供免费用餐服务。夜班、深夜班提供免费夜宵,但非当班人员不得享用。

六、住宿

凡酒店外地员工,酒店均提供免费住宿,但水、电费自付。

七、员工生日庆贺

总办每月统计当月生日的员工名单,生日员工将收到由总经理签名的贺卡,同时收到由酒店自制生日蛋糕一份。

八、康乐活动

为使员工业余生活丰富多彩,酒店将经常举办有益身心的康乐及体育活动。

九、劳保待遇

酒店将根据各工种的不同情况,给予员工相应的劳保待遇。

十、其他:

1、死亡:

员工因工伤或非工伤患病死亡的抚恤按国家或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2、补助金:

员工亲人死亡时(按规定可享受丧假的)酒店发给一定的丧事补助金。员工如遇其它特殊困难,经申请阐明事由,将酌情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第三篇:人事规定

人事规定

新员工一个月试用期

店长领班提供政审证明

新员工第二年参加公司岗位轮岗培训

转正录用实习报告

暂住证/健康证

店长领班有建议权没有辞退权

店长填写岗位调动审批表报营业主管/区域经理

员工填写交接表

人员晋升审批表

提前2天填写请假审批表

病假不超15天满勤100元扣除

婚假提1个月。

晚婚13天家

产假1个月休90天,晚婚增加30天

全年假日共八天,3倍薪资

试用期=基本工资*90%+提奖

正式=基本工资+提奖+满勤+服务之星奖

100元以下101%---110%121%--130%

3%3.5%4.5%

131%以上是5%

新开店3%

比如:4月20万实做25万

20万*3%+5%*4.5%

25/20万=125%

岗位系数(基本工资)

A班总销*门店提奖系数=A班

服务之星=100元/人(不可轮流排次)薪资核算财务

次月1日前店长将《考勤表销售统计表电子档形式,次月3号前手工稿》寄予公司

第四篇: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现在企业人事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及任用、员工培训、工资与福利、绩效考核与奖惩、考勤与休假、人事档案、员工守则(或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与卸职管理等。

二、在大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是企业发展、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小企业一般就统归在员工招聘的规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业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小企业主要沿用那种以人事工作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规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续、劳动合同的签定与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体现、人事档案管理等,如果企业的考勤制度和薪资制度独立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见××制度”等,如果没有独立成文也应该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节的设定形式。简单明了的形式就是将每一项内容制订为一章,每个具体事项制订为一条。

下面是根据本人经验列出的小企业人事制度基本提纲:

第一章:总则

宗旨、原则、主要负责部门及其职责。

第二章:员工招聘

招聘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审批、发布;

应聘的接待与审查,面试负责部门、内容及录用的决定、不予录用的情形; 录用手续、录用后的试用期,试用期转正的申请、考评与审批。

第三章:员工任用

根据领导批示签订劳动合同,必要的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岗位责任、保密条款; 岗位责任、任用期间的调(升)职。

第四章:员工培训

培训计划、形式、内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绩效考核

考核的标准、形式、期限、结果(奖惩)等。

第六章:薪资及待遇

企业或岗位基本薪资构成、等级标准;福利待遇、薪资的调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职管理

辞职、辞退、合同终止的劳动关系解除、资遣退职等办理程序。

第九章:员工守则(可引用)

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等行为规范。

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

员工个人人事档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续中的文件归档管理等

第五篇: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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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第二章、聘 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

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第四章、晋 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第五章、调 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第六章、解 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第七章、考 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评选优秀员工、下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章、退 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第九章、附 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河南名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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