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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

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篇: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

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推进城区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质量,切实提高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成效,根据《XX县新县城环境卫生特许授权经营合同书》(合同编号2010-1),现就县城城区环卫保洁及清运管理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按照《考核办法》对惠旺环卫公司的环卫工作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重点地段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形式进行严格考核。(其中,每天随机抽查占50%,每月组织检查占30%,重点地段占20%,并结合市民投诉情况硬性扣分等情况综合计算月考核结果。)

二、奖惩措施

1、清扫保洁和清运管理承包总金额的50%作为环卫公司考核经费。

2、核分数为90分(含90分)以上的,月承包经费全额拨付;90分以下的,按每低1分扣月承包经费的1%,扣完为止;连续两次或一年中累计3次考核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以及自身原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解除营运合同。

三、专班人员组成

组长:李XX 成员:陈XX 许XX 王XX 蒋XX

四、考核内容

根据《特许授权营运合同书》的约定,考核内容如下:

1、城区7米以上主要道路及占地移民小区、古夫老镇区主要干道、城区公园、广场、桥梁、景观雕塑、喷泉清扫保洁,面积约60万平方米。

2、城区垃圾收集、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

3、城区公厕的保洁、消毒、营运维护。

4、城区路面每一个月冲洗一次;路面洒水每周不少于4次(气温30℃以上时,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

5、对孙家沟内、河堤马道垃圾清扫、清运每月不少于1次。

6、城乡结合部零散垃圾收集清运。

7、环卫机械、设备、垃圾桶(箱)维护及保养。

8、根据县物价局、县财政局核定的环境卫生服务费标准,负责城区居民住户、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行业的环境卫生费的收取。

附:考核细则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第二篇: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广门乡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甲方:广门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了加强乡镇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给本乡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甲方广门乡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扫保洁范围及工作职责 1.清扫保洁范围

(1)广门乡场镇从 到;(2)广门乡市场及市场公厕。2.工作职责

(1)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特别是场镇街道、广场、卫生死角、市场、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做到路面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负责垃圾池(房)等的清洁、管理,做到垃圾房干净整洁,垃圾池(房)周围无乱泼乱倒杂物的现象。

(2)市场平时至少要一名保洁员随时保洁,保持市场的环境卫生,逢场天市场要2名以上保洁人员,赶场时要保证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散场后要立即打扫市场的环境卫生,对地面、菜摊、猪肉摊等摊点进行打扫,铲除污渍,及时清扫垃圾;市场厕所要派人用水每天进行冲洗。

二.清运范围及频次

1.清运范围:本乡十三个行政村所有垃圾箱、池(房)内的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每天上午和下午及早上岗。每月1、4、7清理状元楼至关口一带6个垃圾箱及岳门5个、会文5个、望子1个垃圾池(房)的垃圾。2、5、8下午清运市场出口至挖龙山一带6个垃圾箱及石谷2个、建华3个、三合6个垃圾池(房)的垃圾。3、6、9清理清运场镇边6个垃圾箱及龙虎3个、金峰3个、银峰4个垃圾池(房)的垃圾。

三、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费为()大写()

2.结算方式,每月底乡整治办根据本月的检查情况汇报乡上后由广门乡政府财政所转账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落地、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垃圾箱、池、房的完整,维修保证运送畅通。4.甲方负责垃圾车交付乙方使用,每年的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购买。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清运、保洁人员要穿统一的工作服装。

2.协议期间、乙方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3.乙方须按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做到及时清扫保洁、清理清运。

4.乙方每次清扫保洁后要做到地面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垃圾池(房)体干净。若乙方没按时清扫保洁,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扫保洁。

5.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落池(房)和漏池(房)”的现象。若乙方没按时清理清运垃圾,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理清运到位。6.乙方负责垃圾车辆的油费、维修费等,并妥善保管爱护车辆。使用完毕后停放在乡政府院内,不得私自用车做与清运本乡垃圾无关的事。

7.乙方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公用设施,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8.乙方清扫保洁出现卫生死角、清扫不彻底等现象;清理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须及时处理干净。如遇有重要活动或上级检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全天候工作。

9.乙方遇垃圾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10.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11.乙方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时,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矛盾纠纷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自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考核办法

检查考核采取每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即对清扫清运工作质量实行处罚考核,日查月结。每月初汇总对上月考核情况,根据考核情况核发承包方每月的承包费用。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不着标志服发现一次罚款10元。2.保洁路段没有保洁人员巡回保洁的,造成路面卫生质量差,罚款10元。

3.保洁员自己觉维护乡镇公共设施,凡是乱倒垃圾、垃圾未倒入垃圾池的及在路面上焚烧垃圾和树叶的,每次罚款10元。

4.检查时发现垃圾池(箱、房)穿裙带帽一次罚款10元。

5.垃圾池(房)损坏,未及时报告的,每次罚款10元。6.甲方将对乙方责任区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发现一处未清扫地段,每次罚款20元;发现一处未及时清运,每次罚款100元。

7.清运垃圾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随意乱倒的,每次罚款200元。

8.重大迎检接待活动的考核要求。乡党委、政府检查中对环境卫生指出问题,每处罚款50元;市委、市政府以上重大活动期间,每发现一处问题,罚款100元;被上级部门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经核实,罚款200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清扫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扫清理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罚款除乙方清扫清理清运垃圾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扫清运生活垃圾没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罚款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扫清理清运费用(特殊清理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九、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广门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第三篇:环卫清扫保洁管理工作要求

附件:

环卫清扫保洁管理工作要求

一、市政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

1.按下列表中要求的作业方式、时间及劳动定额进行清扫保洁。市政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方式、时间及劳动定额表:

2.保洁垃圾应袋装,及时清运。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做到垃圾不过夜。

3. 保洁时间内没有垃圾杂物或影响景观的落叶、粪便及动物尸体等严重影响环境的情况。如有,要进行及时清理。

4.道路(公共场所)没有纸巾等废弃物,城市建筑物外墙、设施和树木上没有乱张贴、乱涂画的广告、晾衣服杂物、明显污迹等情况。如有,要及时清理。

5.负责居民住宅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按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

1标准安排保洁员。

二、清扫保洁按下列要求进行作业

1.清洁工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或反光衣。

2.清洁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3.清洁工人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拦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保洁小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的泥土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100米处设置醒目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4.机械化清扫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5.机械化清扫车辆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和坏车灯(大车),司机必须穿反光衣。

6.清扫车作业时,最快速度不能超过8公里每小时,正常速度为6—7公里每小时。

7.机械化清扫车辆司机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的安全。

8.垃圾压缩中转站压缩设备、抽水泵站等注意日常保养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9.有工具房的路段,工具应放在工具房内,保持工具房整洁。无工具房的路段,不得将工具摆放在人行道上,要将工具存放在隐蔽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

10.清扫保洁的过程中,遇有人乱丢、乱吐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

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处罚。

三、道路按间隔50米设置果皮箱,果皮箱垃圾每天清运两次以上,以确保垃圾不满溢为标准,果皮箱每2天清洗1次。市政道路公共汽车上落站点要单独设置废物箱,人流量大的上落站点要设置2个以上的果皮箱,其清洗、清理规范同一类管区道路。果皮箱、砂井盖如有损坏或遗失的,必须及时进行修补或更换。

四、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冲洗

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每周冲洗1次,每月冲洗两次,商业步行街每天冲洗1次,道路冲洗要达到基本见本色。运输液体、散体货物、运土车辆造成的道路污染,以及人行道上的香口胶渣和路面的明显污迹要及时组织清理。

五、垃圾的收集、运输

1.收集点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

(1)垃圾收集点位置适宜,方便居民投放,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一般用砖混垃圾屋、玻璃钢垃圾箱(桶)、塑料垃圾桶等容器收集垃圾。垃圾收集点应实现硬底化,砖混垃圾屋要有给排水设施。

(2)垃圾收集要采取密闭方式,禁止用箩筐及露天垃圾桶、敞口垃圾池等收集垃圾。

2.垃圾收集点及转运站的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保洁员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1天至少收集两次,做到垃圾不满溢,垃圾收集点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2)垃圾收集容器、收集设施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收集容

器和垃圾收集设施要每天清洗1次,做到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

(3)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压。家用电器、沙发等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预约上门,用专用车辆定期清除。

(4)按规范设置垃圾中转站,站点要做到硬底化,有给排水设施,并有专人管理。

(5)垃圾中转站点有规范标志牌,并公布站点名称、作业时间、投诉电话。转运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6)垃圾中转站点根据垃圾量的大小确定清运次数,每天至少清运两次(上午、晚上各1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7)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桶、地面、墙壁清洗干净,做到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8)垃圾收集站点及转运站每周喷洒药物两次,在可视范围内,站内苍蝇应少于6只/次。

3.垃圾运输须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生活垃圾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

(2)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吊桶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垃圾。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在垃圾处理场(厂)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确保完好,不泄漏污水。

(3)运输垃圾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离居民住宅很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间,并减少噪声。

(4)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洁干净。

(5)不准私自挪用或执捡废品。

(6)承包方须按发包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垃圾。

六、公厕管理

1.公厕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粪污水,处理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化粪池每半年清掏1次。

2.公厕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厕内地面、墙壁、门窗、粪槽、池斗、自动冲水器、洗手盆、水龙头等厕内设施设备保持完好。厕所管理间不能改变功能,挪作他用。

4.公厕应按《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合理布局,并按《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志》设置导向标志牌。管理守则、卫生质量标准和投诉电话应悬挂于墙上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

5.公厕每天全面冲洗1次,并随时保洁。

七、排水渠道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下水道必须保持畅通,排水井口无垃圾、杂物积存。清扫人员在清扫、保洁过程中不能将垃圾、杂物扫落砂井。检查井及雨水井、下水道如有损坏必须要及时更换(雨水井及检查井要用水泥纤维型)。

2.保持河涌干净、整洁,没有漂浮物、垃圾及杂物。

3.清出的河涌垃圾必须及时清走,在清运过程中,要作密封、覆盖。不能沿途洒漏,工作完成后,必须维护好周围的环境卫生。

4.河涌运输船只要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能乱停乱放。下班后,专人锁好船只,以防被盗,并统一集中、专人管理。

5.搞好河道保洁资料的收集、统计、汇总和上报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类业务管理台帐。

八、排水、排污管道应保持畅通,污水、污物不得外溢,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排水、排污管道沉淀物原则上应低于5厘米。

九、其它工作

1.上班时对人为破坏环境卫生或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及时制止。

2.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

3.有紧急情况下积极组织抢险。

4.对卫生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防患措施。

5.按要求做好安全用电、防火等工作。

第四篇:清扫、垃圾清运

3、地面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3.1、作业制度 3.1.1、地面清扫保洁

地面清扫的环卫作业包括:一、二、三、四级市政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居住小区地面,农贸市场地面等所有地面的普扫和保洁。

3.1.2、清扫保洁作业制度

地面清扫的环卫作业制度实行:普扫+保洁的作业方式。其中:

一、二级道路实行:普扫+全天保洁; 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实行:普扫+巡回保洁; 公共场所地面按一级道路标准实行; 居住小区地面按二级道路标准实行; 农贸市场地面按三级道路标准实行。3.2、作业时间: 3.2.1、普扫时间:

普扫的作业时间一般应为夜间作业。每日普扫的完成时间为6:30(冬季为:7:30)以前。开扫时间不作统一要求。

实行一日三次清扫的路段,第二次清扫的时间为:12:00—14:00。第三次时间为:22:00时以前。

在普扫结束之后,对于地面可能出现的小面积不清洁,要及时进行保洁清扫和清理。

3.2.2、保洁时间: 一、二级道路:6:30(冬季:7:30)至24:00的17.5小时保洁;

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6:30(冬季:7:30)至19:00的12.5小时保洁。

在一、二级道路、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对路面实施保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3.3、作业方式

在清扫范围内实行“机扫、机保,机扫、人保以及人、机混扫、混保”相结合的清扫和保洁作业方式。

3.3.1、普扫的基本要求:

普扫的基本要求是,做到:“四不五要”、“六无六净”。“四不”,即;清扫不产生大扬尘,不往下水口、河道、树塘、绿化带、绿地内、窨井、雨水篦子、各种缝隙内赶垃圾,不往交警防撞桶等公共设施内乱倒垃圾,不在清扫场所焚烧垃圾。

“五要”即:要按规定时间操作,要在作业时着装规范、整洁,要文明作业,要及时清理垃圾,要注意作业安全。

“六无”即:①无废弃堆积物,②无果皮、纸屑、树叶、痰迹、烟蒂,③无砖瓦、沙石,④无泼撒物,⑤无污泥、积水、积泥,⑥无人畜粪便污染。

“六净”,即:①路面与人行道干净,②绿地、花坛、树圈干净,③墙根、边角、侧石干净,④窨井盖干净,⑤落水井、沟槽畅通干净,⑥废物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

3.3.2、清扫与保洁作业 3.3.2.1、机械清扫作业

1、机扫车要保持车容整洁,专用标志清晰、完整,警示灯、指示板齐全、灵敏,无残缺。

2、出车前,作业人员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做好作业准备,携带相关作业工具。到指定点加水,做到水箱饱满、无盈溢,加水时关闭主、副发动机。要根据路面状况调整好机扫车工作状态。

3、机械普扫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和高峰车流量区域。

4、到达作业路段后,开启警示装置,检查机具,边刷前外1/4处与地面衔接,主刷压地1—2厘米,吸口前沿距地面3—5厘米;吸口后沿距地面2—3厘米,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5、清扫时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清除,确保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

6、机扫作业时,应避免“干扫”,做到喷雾清扫。要根据路面污染情况,顺行、匀速进行,注意喷雾压尘,调整副机转速和观察指示灯,做到不漏土、不扬尘。应及时补水、卸土。并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

7、清扫道路右路牙时,用主刷和右边刷进行;清扫左路牙时,用主刷和左边刷进行。主刷、边刷小于10厘米长时须更换。

8、不便于机扫的路段,应进行人工补扫。人工清扫时,应及时清理大件废弃物和影响机扫作业的废弃物。

9、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或雨、雪天气的情况下,应暂停机扫作业。

10、机扫后,路面、路牙整洁,无污水、无浮土、无废弃物,达到清扫质量标准要求。

11、作业完成后,应到指定站点卸土,并检查车辆内垃圾是否卸清。应清洗车辆后,在规定地点停放入位,并做好车辆保洁和维护,保持车容整洁,性能良好。

12、机扫车清扫作业时应保持车速:≤5 km/h。3.3.2.2、人工普扫作业

1、人工普扫时,一般使用大扫把进行清扫作业,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穴、花坛周围进行全面清扫。

2、一般的清扫内容和顺序是:

一、扫人行便道;

二、扫隔离带;

三、扫快车道、自行车道;

四、扫路牙沟底;

五、清理垃圾;

六、清掏、擦洗果皮箱。

3、普扫宽敞路面时,可采取二种方式,一是:沿马路横向直线清扫,每扫一把清扫宽度约2-3米,长度视情况灵活掌握。在风小的条件下,可往复清扫,也可始终选择同一个方向清扫,把垃圾扫到路牙再沿着路牙进行清扫;二是:聚集式清扫,即从马路四周向路牙某点聚集清扫。

4、普扫小街小巷时,可采取纵向清扫、横向清扫、聚集式清扫等不同方式,可根据人、车流量,路面情况等因素灵活掌握。

5、在风大的情况下,普扫作业,要顺着风向清扫,同时应压低扫把高度,所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以免垃圾被风刮跑,影响工效和作业质量。

6、在人工普扫时,须小心执扫,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口、边沟、绿地。

3.3.3、保洁作业

3.3.3.1、机扫保洁作业

在可以采用机扫保洁的地方,应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加快作业速度、提高作业质量。尽量减少人工清扫保洁的劳动强度。

3.3.3.2、人工保洁作业

人工保洁作业一般分为:“保洁清扫”和“保洁拣拾”。人工“保洁清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作业区范围内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箕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塑膜、烟蒂、饮料瓶等垃圾清除干净;

人工“保洁拣拾”作业时,采用手工工具(如夹子等),在作业区范围内巡回走动,对发现的零散废弃物进行及时的拣拾清理。

人工保洁要做到“四勤一保”,即:勤走、勤看、勤扫,勤拣,确保地面清洁。

人工保洁时,遇到有人乱丢、乱吐的行为时,保洁人员应当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3.3.3.3、保洁方式的选择

各级道路路段或公共场所,具体采用机械保洁或是采用人工保洁作业方式,应根据地段、时间、设备条件等的具体情况确定。

对于繁华商业区等不便于进行机械保洁的路段,应以进行人工保洁为主。

3.3.4、洒水(清洗)作业

(1)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20km/h~25km/h。(2)洒水作业时,不得漏洒(漏冲),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作业结束后,应做到地面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

(3)清洗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4)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 3.4、质量标准

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按《昆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和《昆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执行。3.5、质量控制体系

1、建立、健全环境卫生质量检查监督体系,实行:“抽检—日检—周检—月检及抽查并举”的工作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即:每日的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由质检员定路段随时抽查监督——由清扫队每日检查路面卫生质量一次——由区级环卫部门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由市城管局按月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由各级环卫管理部门随时进行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的抽查。

2、建立奖惩制度,将环卫作业规范的贯彻执行以及环卫作业的质量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资、奖金挂钩。

3.6、安全生产

1、环卫工人上班进行上岗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穿安全反光背心。

2、环卫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量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3、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栏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

保洁小车(手推车、三轮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泥土或垃圾时,应在清理点的来车方向100米处设置临时醒目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3.7、工具房及工具存放

有工具房的作业区域,清扫工具应放在工具房内,并保持工具房整洁,对工具房外墙的乱张贴、乱涂画应及时清除。

无工具房的作业区域,不得将清扫工具摆放在人行道或公共场所,要将其存放在隐蔽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

4、公共水域(河道)的环卫作业规范 4.1、作业方式及时间

1、公共水域(河道)的环卫作业采取:打捞+保洁的作业制度。

2、在公共水域(河道)的打捞保洁范围内,每天必须有至少一次的全面打捞,具体打捞次数视情况确定。首次打捞应在早上10:00前完成。

3、一级公共水域(河道)的保洁时间,应从10:00至18:00进行8小时保洁。二级公共水域(河道),应巡回保洁。

4.2、公共水域(河道)打捞作业和保洁

1、公共水域(河道)的打捞及保洁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

公共水域(河道)打捞保洁的作业船只,必须处于适航状态,性能完好,证书齐全。

2、打捞保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号牌。船容船貌应保持良好。

3、打捞保洁时,作业人员驾船在水面巡回作业,用清捞工具清理水面的纸屑、塑膜、饮料瓶、废弃物等,确保公共水域(河道)的水面清洁、卫生。

4、公共水域(河道)所打捞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公共水域(河道)垃圾应袋装,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严禁裸露堆放在码头、岸边。

打捞保洁的垃圾清运应在上午10:00前、下午18:00前清理上岸完毕,并装入清运车运往垃圾处理场所。

5、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和管理规范 5.1、垃圾收集清运 5.1.1、生活垃圾投放

1、垃圾的投放和收集应全部实行容器的密闭方式收集或存放。

2、市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院校、各类营业场所(包括集贸市场)应建垃圾投放间(一般可采用砖混垃圾屋、垃圾收集点应实现硬底化,砖混垃圾屋要有给排水设施);配置垃圾桶、箱(玻璃钢垃圾箱(桶)或塑料垃圾桶等容器)。一般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负责筹建、购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3、确定垃圾投放点时,应选择方便居民投放,便于垃圾收集作业人员收集,且不防碍市容观瞻的地点。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

4、所有向外投放的生活垃圾,必须进行袋装并捆扎严密,垃圾袋应禁止流出液体。按环卫部门、街办、社区、楼院指定的地点和容器投放(垃圾间、桶、箱内)。按垃圾收集单位公告的投放时间进行投放;

5、各垃圾收集点的收集和清运作业时间,应向各被收集单位、居民住户公告;如果变更收集和清运作业时间,应再次履行告知义务。

5.1.2、垃圾收集点管理

1、垃圾收集点保洁员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一天至少收集清运两次,做到垃圾不满溢,车走地净。垃圾收集点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2、垃圾的收集容器、收集设施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设施要每天清洗一次,做到外体干净,垃圾收集设施构筑物的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

3、垃圾收集点每周应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

4、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应无废旧家具、废弃家用电器等堆积。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或预约上门服务,用专用车辆清除。

5.1.3、生活垃圾收运作业

1、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统一着装。进行上门、入院收集清运垃圾作业的人员,应配备统一核发的胸卡。胸卡上应注明收集清运人员的工作单位、区域、姓名、本人像片。收集人员变更时,应告知被收集清运单位、居民住户。

2、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做到每日按时收集、清运垃圾。在清空垃圾收集点收集桶(箱)内的垃圾后,应将桶(箱)归位,并保持桶(箱)干净整洁。夏季应做好消杀灭蝇工作。随车收集清运垃圾的人员,应帮助年老体弱的人员做好垃圾倾倒工作。

3、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在工作前,要对收集清运工具、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油、水、制动液、轮胎气压、各安全部件技术性能正常;车辆的清洁、密闭设备功能良好;随车的装卸、清扫工具齐备,蓬布、垃圾收集袋无破损;人员衣着整洁,胸卡配带规范等。

4、进行收集清运作业时,要做到文明礼貌。清扫地面时做到压住扫帚,轻扫慢抬,减少二次扬尘。上门收集清运垃圾时,应避让楼道中的居民,防止碰撞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避免发生冲突。

5、收集清运作业时要做到精力集中,装车时要用力适度,不准将所收集清运的废弃物抛出车厢以外;要做到文明装卸,严禁故意扬尘;严禁在垃圾池、垃圾站点火取暖或焚烧垃圾。装车时要注意脚底的安全防护,防止被利物扎伤。

6、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完成后,要将地面打扫干净,做到车走地净。责任区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不准积存。

5.2、垃圾中转站作业

1、吊集垃圾箱时,下面不能有人和停放有车辆。

2、起吊时,必须在操作台上进行操作。

3、清理坑内积土、积水时,一定要拉闸断电,且作业上方不能有任何悬吊物。

4、启动吊车前,要确保挂钩全部挂好。

5、运输车未到达前,严禁将大箱吊至空中停留。

6、不许非工作人员擅自操作机器设备。

7、中转站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大门。

8、汽车进出中转站时,要关照来往车辆和行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9、应了解掌握机器设备的性能,操作时要小心谨慎,照顾周边的安全。停车时要留有余量,不许平拉斜吊、冒顶吊装,必须平稳吊装。

10、清洁站、中转站管理人员要热情服务,对倾倒垃圾的来往居民要管理有序。

5.3、垃圾运输作业

1、城市生活垃圾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

2、在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扬尘、散落、拖拉、挂连和污水滴漏。吊桶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或以挂包方式运输垃圾。

3、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屋)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在垃圾处理场(厂)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应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确保其完好,不泄漏污水。

4、运输垃圾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避开高峰路段。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离居民住宅很近的垃圾站(屋)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段,并减少作业产生的噪声。

5.4、垃圾运输车辆作业

1、垃圾运输车出车前要做到:发动机工作正常、无异响,仪器仪表工作正常,轮胎气压、蓄电池电解液正常,各部件连接牢固,润滑良好,转向灵活、可靠;无漏气、漏水、漏油、漏电;怠速良好,常温下能迅速启动。

2、垃圾运输车行驶中须做到:起步前,车辆四周、车底无障碍物。要察看仪表是否工作正常,装卸人员是否坐好。制动气压达到标准后,苫盖、密闭装置是否到位。要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礼貌行车。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随时观察仪表工作情况,注意行人、车马动态,避免紧急制动。

3、垃圾运输车出车时,驾驶员凭生产任务单出车,自觉接受门卫查验。

4、垃圾清运任务实施车组任务包干制。责任区内的垃圾清运要做到日产日清,作业地面干净。作业地面未打扫干净前,驾驶员不得将清运车辆驶离现场。驾驶员应主动配合车组长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清运任务。

5、严格遵守进出街道、居民区的垃圾清运时间,做到按时出车,按时进点,按时到站。

6、垃圾清运车辆达到装载标准后,驾驶员须监督苫盖,苫盖必须严密、牢固。要察验清运垃圾中不准携带火种。

7、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进中转站进行倾倒作业时,要做到按顺序进站,服从站内人员指挥。车辆未停靠到位时,不得操作举升装置。垃圾倾倒后要下车进行检查、清理车辆内外垃圾,待车厢完全落下后方可起步,并将垃圾箱外垃圾清理干净,检查随车携带工具无误后方可离站。

8、垃圾装车完毕后,应检查箱体是否复位,挂好箱体挂钩并检查连接是否牢固,检查箱体后翻盖、自锁装置是否有效,箱盖是否严密。要清理箱体外残留垃圾,观察车辆左右、前方无障碍物后,方可起步。

9、垃圾收集装车完毕时,应检查车辆情况,盖好蓬布,做到密闭运输。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行,禁止沿途抛洒污物。对不慎造成抛洒的垃圾要及时进行清理。

10、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到达计量点,须停车进行计量,将业务单交给计量人员,由计量人员核定后,妥善保存。

11、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到达垃圾处理现场倾倒时,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在车辆停稳、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垃圾的倾倒作业。如发现车辆倾斜时,不准倾倒垃圾。不准车辆边走边倒垃圾。

12、垃圾倾倒作业完成后,应将车辆打扫干净,不准车内有遗存垃圾带出垃圾处理现场。

13、清运工作完成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的故障应及时向检验员汇报。驾驶员将业务单交回时,应按规定准确填写收车登记事项。

14垃圾清运车辆的工具、蓬布等随车用具,由本车的责任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五篇:XXX镇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XXX镇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为了把XXX集镇街道的环境卫生做得更好,创造繁荣、整洁、优美、舒适的社区环境,必须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清扫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劳务责任,清扫保洁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保洁任务,坚持一天二大扫、八小时巡回保洁工作制。

二、为保证安全,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穿工作服、用专用保洁车,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三、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理,做到路面、人行道、路沿根、绿化带净,人走地净,不丢堆、掉堆,不乱倒垃圾(包括绿化带),确保责任地段整齐清洁。清扫保洁工作质量与清扫保洁人员承包费挂勾,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四、积极履行劳务承包合同,雨雪过后,不用通知,自觉到自己的责任段清扫保洁。

五、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若发现一处达不到标准的扣罚管理人员十元。

六、实行工作日监督考核。无故缺勤一天对责任区域卫生未清扫保洁的,扣月基础承包费40元,扣月承包考核奖60元;在日监督考核过程中,若当天对责任区域卫生清扫保洁较差的,扣月基础承包费20元,扣月承包考核奖40元;无故缺勤两天或两天以上对责任区域卫生未清扫保洁的或在日监督考核过程中,三 天或三天以上对责任区域卫生清扫保洁较差的均不计发月承包考核奖。

七、在劳务承包合同有效期内,累计无故缺勤四天或四天以上对责任区域卫生未清扫保洁的或在日监督考核过程中,累计五天或五天以上对责任区域卫生清扫保洁较差的自动离职。

八、每月支付承包费日召开清扫保洁、清运人员会议,公布评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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