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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的主要防火要求(共5篇)

商场的主要防火要求(共5篇)



第一篇:商场的主要防火要求

商场的主要防火要求

一、建筑耐火等级

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新建商场的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对原有的建筑中可燃的木构件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级。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

二、商场的布局及防火分隔

1.保证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积。商场营业厅作为公共场所,顾客人流所需的面积应予充分考虑。货架同人流所占的公共面积的比例: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一般不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小于1:1。人流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人均占用面积不小于0.4m2。柜台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m。

2.商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多层商场地上按2500m2为一个分区,地下按500m2为一个防火分区;如商场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高层商场如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4000m2,地下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2000m2。

3.对于电梯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的孔洞,应安装防火门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对于管道井,电缆井等,其每层检查口应安装丙级防火门,且每隔2~3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材料进行分隔。

4.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服装加工及家用电器、钟表、眼镜维修部等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

5.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宜设在地下商场内,如果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人员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且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变压器下面应设有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6.空调机房进入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水平支管上,均应按规定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空调风管上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吸音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三、安全疏散

1.商场是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之一,安全疏散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商场要有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并多方位地均匀设置;不应设置影响顾客人流安全疏散的旋转门、侧拉门等。

2.商场楼梯、走道、疏散外门等的疏散宽度,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疏散用门、楼梯等通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四、消防设施

商场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中心、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系统的联动控制,以及灭火器材等。

1.火灾报警系统应能准确报警,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要熟悉消防设备的操作,熟练掌握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2.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主备泵能自动互投,动力配电柜的主备电源能自动切换。室内消火栓泵应能在消火栓箱处和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喷淋泵能够按系统功能要求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和自动启动。自动喷淋系统应有稳压(增压)设施,如屋顶水箱;系统未端应设放水阀和压力表;自动喷水系统的湿式报警阀及水力警铃要保持正常的报警功能。消火栓系统要满足充实水柱的要求。

3.防排烟系统。采用自然排烟时,开窗、开口面积应符合要求,以满足排烟的需要。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应保证楼梯间压力40~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30~25Pa。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口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排烟口应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当任一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自行启动;在排烟支管上、排烟风机入口处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4.常闭式防火门应能保持关闭状态;常开防火门处不应有阻碍防火门关闭的障碍物,在火灾时应能自动关闭。防火卷帘门应能自动启动和手动启动,防火卷帘下部不能摆设柜台、堆放货物影响卷帘门的降落。设在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应具有在降落时有短时间停滞以及能从两侧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用卷帘门代替疏散门。

五、消防安全管理

(一)日常防火管理

商场应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商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应当负责商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是商场的防火负责人;商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抓好落实;商场应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签定防火安

全责任书;尤其是对出租柜台、商店,其防火安全工作都必须分清责任,纳入商场的统一管理之中;商场应配备必要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抓好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本商场的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要建立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并加强消防控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值班检查;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使消防器材能完好使用;要建立防火档案,对商场的防火工作情况认真记载。

(二)明火管理

商场的顾客流量大,其中不乏吸烟者,随意乱扔烟头往往造成火灾。因此在商场中应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商场在设备安装、检修、柜台改造过程中,营业区与装修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动用电气焊割作业时,应在动火作业前,履行用火审批手续。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备有消防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三)易燃品管理

商场内经营指甲油、摩丝、打字纸、丁烷气等易燃危险商品时,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要防止日光直射,与其他高温电热器具隔开,妥善进行保管。地下商场严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发令枪纸、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等易燃商品。钟表、照相机修理等作业使用的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零件时,现场禁止明火。对日用少量易燃液体,要放至封闭容器内,随用随开,未用完的送回专用库房,现场不得储存。

第二篇:商场的火灾危险性和主要防火要求

、商场的火灾危险性和主要防火要求

1、商场的火灾危险性

(1)营业厅面积大,且每层空间上下连通,容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

(2)可燃商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商场人员聚集,流运量大,容易造成重大伤亡。

(4)电气照明设备多,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5)扑救难度极大。

2、商场的主要防火要求

(1)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新建商场的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

级,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对原有建筑中可燃的木构件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级。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

(2)商场的布局及防火分隔

a、保证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积。商场营业厅作为公共场所,顾客人流所需的面积应予充分考虑。这方面目前国内尚无规范明确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和参考外国经验:货架同人流所占的公共面积的比例: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一般不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小于1:1。人流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期间顾客平均流量人均占有面积不小于0.4平方米。柜台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米。

b、商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多层商场地上按2500平方米为一个分区,地下按500平方米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如商场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高层商场如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4000平方米,地下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2000平方米。

c、对于电梯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的孔洞,应安装防火门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对于管道井,电缆井等,其每层检查口应安装丙级防火门,且每隔2——3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材料进行分隔。

d、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服装加工及家用电器、钟表、眼镜修理部维修部等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

e、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宜设在地下商场内,如果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人员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且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的门应采取甲级防火门,变压器下面应设有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f、空调机房进入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水平支持管上,均应按规定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空调风管上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吸音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3)安全疏散

a、商场是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之一,安全疏散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商场要有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并多方位地均匀设置:不应设置影响顾客人流安全疏散的旋转门、侧拉门等。

b、商场楼梯、走道、疏散外门等的疏散宽度,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疏散用门、楼梯等通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4)消防安全管理

a、日常防火管理

商场应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商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应当负责商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是商场的防火负责人;商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抓好落实;商场应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尤其是对出租柜台、商店、其防火安全工作都必须分清责任,纳入商场的统一管理之中,商场应备必要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抓好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本商场的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要立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并加强消防控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值班检查;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使消防器材能完好使用;要建立防火档案,对商场的防火工作情况认真记载。

b、明火管理

商场的顾客流量大,顾客中不乏吸烟者,随意乱扔烟头往往造成火灾。因此在商场中应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商场在设备安装、检修、柜台改造过程中,营业区与装修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动用电气焊割作业时,应在作业动火前,履行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备有消防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c、易燃品管理

商场内经营指甲油、摩丝、打字纸、丁烷气等易燃危险商品时,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要防止日光直射,与其他高温电热器具隔开,妥善进行保管。地下商场严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发令枪纸、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等易燃商品。钟表,照相机修理等作业使用的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零件时,现场禁止明火。对日用少时易燃液体,要放至封闭容器内,随用随开,未用完的送回专用库房,现场不得储存。

二、集贸市场的火灾危险性和主要防火要求

1、集贸市场的火灾危险性

(1)建筑防火条件差。

(2)可燃商品多。

(3)人员密集。

(4)用火、用电、电气量大。

(5)防火安全管理薄弱。

2、集贸市场的主要防火要求

(1)消防组织

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监督。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全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集贸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与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小于上述规模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

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不拘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一时难于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占在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40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集贸市场内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集贸市场内的各类人员,应当接受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摊位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扑救火灾的义务。

(2)建筑防火

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集贸市场,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如需改变建筑布局或使用性质,应当事先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

凡在城镇设置建筑为半敞开式或者露天集贸市场,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当事先将其选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半敞开式建筑的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露天集贸市场应当留出消防车通道,不得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在高压线下两侧5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市场内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应留出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

(3)用火用电防火

集贸市场内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委托具体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头、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材料制作。

(4)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

集贸市场内的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消防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由主办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集贸市场建筑物内的固定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由集贸市场产权单位负责。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配备。各摊位当在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掌握作用的方法。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及时报警。

第三篇:商场的防火分区

商场的防火分区:

多层大型购物中心防火等级为一二级,防火分区最大建筑面积2500m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分区面积可增加1倍,当地下室部分分区面积最大为500m2

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确定:

营业部分疏散宽度=每层营业部分疏散人数*不同楼层疏散净宽度指数,(1、2层取0.6,3层取0.75,4层及以上取1)每层营业部分疏散人数=每层营业面积*不同楼层换算系数(-1、1、2层取0.85,3层0.77,4层及以上0.6)

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

营业厅的每一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相距不得小于5m,营业厅的出入门、安全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并不应设置门槛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

商铺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直线距离不宜超过20m,当商铺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商铺出口到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为40m,当商铺位于带型走道两端或尽端时,商铺出口到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为20m

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2.0.17条。

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2.0.15条。2

第四篇:商场消防安全知识:如何防火

商场消防安全知识:如何防火

近年来,全国一些商场连续发生各类火灾,使商场的消防安全问题不得不提上日程。据统计,仅2000年全国发生的61起特大火灾中,商场火灾就有14起,占总数的22.9%;直接财产损失6930.7万元,占损失总数的34.6%。这些火灾不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还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部分商场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建筑面积大,防火分隔困难,而且许多商场在进行内部改建时,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至使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

2、易燃可燃物品多。商场经营的商品,大多为可燃材料,且陈列在货架、柜台上,使得可燃物表面积大,一旦起火会猛烈燃烧。

3、消防器材设施存在缺陷。

4、人员集中。商场是进行商业活动的综合性场所,更是节假日人流量最为集中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其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都是不可估量的。

一.火灾危险性.由于商场具有经营面积大、易燃、可燃物品多(如商场的建筑装饰材料多是可燃物品、许多商品本身也是可燃物,有些商品还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性)、人员流动大等特点,稍有不慎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会引起场面混乱,疏散困难,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都将受到严重威胁。

2.商场除日常照明、夏季排风系统、空调设备等用电外,广告橱窗内常设有霓虹灯、荧光灯及其他装饰灯具,特别在节日期间还将增设彩灯,由于这些电气设备品种数量繁多,线路敷设错综复杂,加之每日使用时间长,容易发生超载、短路及照明灯具烤燃可燃物引发火灾的事故。

3.往来人员多,出入频繁,不易控制,乱丢烟头或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而引发火灾。

4.商场在更新改建时,需使用电动工具和易燃油漆,甚至进行明火作业等,如果仍照常营业,其潜在火灾危险性也较大。

二.防火措施

1.商场的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其吊顶宜采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须选用不燃烧并经过防火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耐火隔热材料。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在钢屋架和钢柱上还应喷涂防火涂料或敷贴防火隔热材料。

2.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柜台外侧与地面之间应密封,如有空隙,需用不燃烧材料封堵。供顾客上、下的楼梯,不宜采用木质结构。

3.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的柜台、货架与顾客所占的公共面积应有适当的比例,一般应不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应小于1:1。柜台分组布局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顾客人均所占的公共面积应不小于O.4平方米。对超过1000平方米的大型商场,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无条件分隔时,应用防火墙分隔。

4.商场内应选用氟里昂或溴化锂冷冻机组。已安装使用氨冷冻机组的机房,应附设“爆炸减压板”等防火防爆装置。空调风管上应使用不会燃烧的硅酸铝或岩棉制品作为保温隔热材料。空调机房进入每个楼层或防火区的水平支管上,均应按规定设置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

5.商场内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防火要求,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相关内容可参看本辑“电气防火”部分),商场内自动扶梯的一切带电器件都必须封闭,其构架、活动运转部件和机座底部的垃圾积尘和油污应经常清除,商场最好采用干式变压器,已不应布置在疏散出口的旁边。

6.商场的中转仓库建筑结构、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等应符合《建筑设汁防火规范》要求。百货商品必须按性质分类分库储存,化学危险物品、易燃物品还要确定专人保管。任何商品在堆放时,都不得堵塞门和通道,商品之间要有一定的空间距离。库房内不准架设照明线,更不准使用明火照明。

7.在商场内禁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在柜台内的营业人员,应禁止吸烟,商场内也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柜台内须保持整洁,废弃的包装纸、盒等易燃物,不可随手丢在地上,应集中处理。易燃危险商品在柜台的存放量要加以限制。

8.商场在更新、改建或房屋设备检修以及安装广告装置等需要用电、动火时,必须经严格的审批,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9.商场还应根据营业厅、仓库等的实际情况需要和场地环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配备常用灭火器、消火栓等。

第五篇:商场防火巡查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经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 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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