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食堂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食堂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为确保大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对学校饮食物资实行集中采购的要求,经后勤服务中心研究,请示校党委批准,对本校五家食堂的米、面、油、食用盐实行集中采购配送。为规范管理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米、面、油实行招标、议标、集中采购,由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负责完成。饮食服务中心设专职保管员验收、发货。质量平时由后勤质检员检查,由食药局抽查交饮食服务中心备案,并做详细记录。
二、招标、议标由主管校领导、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饮食服务中心集体研究决定。采购物资必须由四人组成;
其中专职采购员一人、付款一人、饮食服务中心一人、食堂代表一人。
三、饮食服务中心汇总各食堂需求,及时上报采购计划,采购组必须确保食堂的物资供应。
四、采购物品的流动资金,由采购组向学校财务预支,当月账在次月5日前结算。若出现差错,由借款经手人负责;运输工具由采购组负责调配。
五、按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实行索证采购,进货时索取产地、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发票及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严格进货质量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对所进物品做到“二杜绝”;杜绝三无产品;杜绝霉烂、变质、过期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退款,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员负责。采购运输工具、资金由采购组组长负责。
七、保证计量器具的绝对准确,发现不合格产品和缺斤少两,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八、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检查核算各食堂米、面、油用量,杜绝各食堂自行采购。
九、对清真餐厅的食品严格按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要求由饮食服务中心定点,食堂承包人索证进货。如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2000元的罚金,责成承包人及时纠正,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十、各食堂严把肉禽类食品质量关,肉禽食品必须有检疫部门的检疫印章,杜绝采购未经检疫部门的肉、禽类食品。
十一、努力提高采购环节的服务质量,按计划及时采购、及时进货、保管员做到帐、物相符,按月结算财务账款。
十二、遵循市场价格规律,采购物品必须货、价比三家,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
十三、采购组和饮食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公布饮食物资的市场价格,每月向主管校长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汇报一次。
十四、奖罚:
1、米、面、油各食堂不得擅自采购进货,若检查发现,违反一次处以购进货物总额的2倍罚金,并要求限期纠正。
2、对肉类、副食品由采购组定点,各食堂索证进货,若经发现,违反一次处以购进货物总额的2倍罚金,并要求限期纠正。
3、清真餐厅的肉类、副食品类必须严格按照穆斯林民族习俗要求进货。购进物品必须有清真标识,违反此项规定者,停业整顿,并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4、对执行“食堂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好的餐厅,年终进行考核,表彰奖励。
第二篇:食堂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食堂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及时按质按量采购所需物资,使食堂物资采购的量价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物资量价的公正、公开、合理。
2.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采购。
3.确定物资供应商后,原则上一律在选择的供应商采购,如遇特殊情况,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协调采取散购或临时更换供应商,事后说明情况,报办公室审查。
4.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5.管理部门:两级机关办公室。6.适用范围:司属各职工食堂。
二、采购管理: 1.集中采购类:
(1)范围:①粮油类(油、米、面、盐、干货);调料类(酱、醋、味精、料酒等);②厨房日用品(厨具、洗洁剂等);③餐饮用具(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2)采购地点:首选就近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粮油销售店,或就近的大中型超市采购。
(3)票据要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清单小票。2.非集中采购类:
(1)范围:除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食材,如肉、禽、蛋、水产、时蔬等新鲜食材以及燃料等。
(2)采购地点:原则上在就近的肉、禽、蛋、水产等销售店采购统一配送,确因受条件(如当地市场确无对应的销售店)制约的食堂,可在相对固定的铺面采购;时蔬采取配送采购,条件不允许的也可在就近菜市场采购;燃料由当地正规燃油供应站配送采购。
(3)票据要求:肉、禽、蛋、水产、时蔬须按进货时间记录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及时填写物资采购台帐(附件1),其中肉、禽、蛋、水产尽可能提供发票和清单小票;燃料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送货单。
三、供应商管理:
供货商实行备案管理,司属各职工食堂,就近选择1~2家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大中型超市或粮油销售店集中采购;选择2~3家销售点/固定铺面采购肉、禽、蛋、水产等新鲜食材;选择的供应商单位信息报食堂管理部门备案(附件2);
四、其他:
1.票据凭证管理:每月月底将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汇总,按时间顺序逐日登记实际采购金额到汇总表中(附件3),将汇总表及发票原件附财务报账,项目留存汇总表发票复印件及清单小票原件。
2.货物验收管理:由后勤管理人员与厨师负责验收(根据实物与清单小票或送货清单复核验收,并签字)。
3.如遇确实远离城区而无法做到集中采购的食堂,各项目部向分公司申报《食堂特殊采购情况说明》(附件4)。附件:
1.《食堂物资日采购台帐》 2.《食堂物资供应商备案表》
3.《食堂物资月采购汇总表(报账用)》 4.《食堂特殊采购情况说明》
第三篇:物资集中采购
浅谈如何做好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权威资料] 友摘要;近几年来:铁路建设物资供应发生了较大变化:从甲供、甲控及施工单位自购到现在取消甲控:大部分工程物资都由施工单位自购:这给施工单位物资采购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成为企业的一个课题。笔者多年从事物资管理工作: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调查了解和自身经验提出:在大型集团公司内实行“以物流公司作为专业单位实施物资集中采购供应:集团公司物设部负责监督实施: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管理”的工作思路:明确了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走专业化管理之路:实施“采、管、用”分离的管理模式:向管理要效益。
关键词;物资管理~集中采购~经济效益
一、物资集中采购的重要性
集中采购是指公司设立物资采购部在特定的区域:对某一类或某几种物资实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按需用计划结合市场条件:实行市场价格供应的采购供应方式。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实行“集中集约”的管理要求: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建立公开阳光透明操作的采购机制: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综合管理能力:扩大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二、物资集中采购存在的不足
目前国内大型建筑集团公司陆续不同程度地实行了集中采购:从采购金额、品种、覆盖面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总体控放程度、管理水平仍然参差不齐:存在较多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和物资人员集中采购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对集中采购的认识不到位:还存在惯性思维、本位主义、懈怠:物资集中采购文件执行难度大:导致物资集中采购的质量及效果较差。有的甚至仍将物资采购作为一种权利在使用:还存在个别“人情采购”等现象。
二,是物资集中采购规模和方式有待提高。集团对物资采购采取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比质比价等方式:但这些都还是浅层次、初级的采购方式:大多停留在各公司、单项目独自作战的层面:集团整体和区域优势尚未充分体现:与先进企业所推行的区域性性、电子商务采购等采购方式还存在较
大的差异。
三,是优质资源渠道有待建立。集团企业年物资采购额虽然较大:但供应商的数量也较多:少则几百家多则上千家:资源较分散:战略合作机制还处起步阶段:覆盖面较低:缺乏资源掌控能力。
四,是集中采购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各公司对物资集中采购制度的执行力、物资采购人员水平不同:导致集团企业内各公司集中采购有较大的差异。有的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制度执行:除甲供、甲控外:对自购物资能主动向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上报采购请示:并履行采购程序~但有的公司并不向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上报:采购混乱、程序不完善、资料不闭合:导致集团企业整体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五,是采购资金支付有待提高。由于建筑市场资金状况、单价高低不
一、施工周期较长、外部因素影响大、物价持续上涨等原因:导致项目资金持续紧张:给物资集中采购带来了较大困难。有的集团企业下属部分公司及项目部把物资采购当作资金周转的手段:大量赊欠料款、支付周期过长导致采购成本、资金成本
极其高昂:集团内部的物资公司
因担心资金长期拖欠不愿承揽内部的物资供应:影响了内部集中采购的有效执行。
;六,是物资集中采购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对物资集中采购重视程度不够:物资采购管理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特别是高素质的物资管理专业人员严重缺乏:专业培养未能及时跟进:物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很多岗位的物资人员都是半路出家:有的单位甚至让从未接触过物资工作的非专业人员
直接负责项目物资管理工作。
;七,是物资集中采购的考核力度有待加强。有的集团公司虽然制订了详细的物资集中考核制度:考核内容涉及物资管理的方方面面:但在实际工作
中并未严格执行。
三、做好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途径
为了使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能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杜绝在日常物资管理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认识
要切实履行各岗位职责:全面落实集中采购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逐级分工负责制: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各单位主耍领导要把推进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把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目标加以量化:并以适当的权重加入到各级领导和班子的绩效考核中:切实做到目标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认识物资集中采购是企业走向规模化、专业化的必然趋势。要按照股份公司的会议要求:针对制约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管理短板:重点围绕采购模式、采购组织、资金结算、成本控制、采购风险、信息化水平及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具体工作:认真总结物资管理中所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树立
标杆:发掘典型:并通过管理培训等方式在系统内进行学习和交流:不
断推进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二,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股份公司“四个集中”的管理要求: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针对原有采购管理办法权责不清、采购程序不规范的等情况:总结过去在物资集中采购中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制定《物资招标实施细则》:明确集团公司、指挥部、子公司、物流公司和项目部各级机构的采购职责、采购程序、采购范围、招标方式、考核等内容。通过对采购管理制度的细化:明确集团公司直管、托管及区域化物资采购由物流公司全面实施:集团公司物设部负责编制采购方案、公开招标请示的上报、招标过程的监督等。物流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买卖合同、与工程指挥部;项目部,或子公司签订供应合同:这有利于集团公司掌控买卖合同的执行情况、物资质量的控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统筹安排、支付。对于各子公司自购物资采购:则由集团公司物设部组织、子公司相关部门参与、纪委监察部监督的模式实施采购。各单位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制度实施物资采购:继续深化“采管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管理部门与物流公司权力分置:强化物流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职能:达到职责明晰:相互制衡:分工协作的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采购业务流程:使采购活动由传统的、简单的“粗放型”向统一的“集约型”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市场应变能力。;三,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改进物资集中采
购方式和手段
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仍处于初级管理阶段:要主动地与国内一流建筑企业的物资采购方式进行对标:拓宽集中采购思路:创新管理机制:加快“集中”步伐:逐步实现单一物资采购向多种物资协同采购转变~由单个项目采
购
向多个项目统一的区域采购转变~由单个公司采购向集团化采购转变~由短期的单批次采购向长期战略合作转变:充分地发挥集团化、规模化和专业化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要借助集团企业已建立的资源优势以及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逐步实现资源渠道、物流配送及资金结算的“三流合一”。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内部企业利于掌控的优势:优先使用集团公司企业生产的产品。
;四,加强资金管控:进一步降低物资集中采购成本
从近几年施工的项目来看:不同的项目资金状况存在差异性:由于资金紧张造成资金支付困难:导致采购资金的大量拖欠:存在较大的法律诉讼风险:既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声誉:同时也付出了高昂的资金成本。因此应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集中管理:把这项工作放在集团公司层面来进行:通过计划统筹来合理安排采购资金:形成规范统一的结算制度:这样既可以缓解资金短缺、又可以
控制资金成本。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物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物资管理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必须要依靠专业人才和专业骨干来完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物资人才队伍:是关系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成效的关键。集团公司虽有800多名物资管理人员:但从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专业知识来看:离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都与当前的形势和管理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各单位一定要切实改变现有物资人员结构和素质:要充分认识加强高素质物资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加快人才培养:加速知识更新:加大业务培训。要强化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基层物资管理人员的待遇:开展物资管理方面的创先争优活动:给有能力的物资人员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高素质物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物资专业骨干队伍建设:以改进物资采购
管理质量: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第四篇:食堂物资采购合同
食堂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货商):
甲方向乙方采购下列商品: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利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及原材料,确保甲方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随行就市,如果甲方和乙方在价格上不一,合同自然停止。
2、乙方供期从2010年 8月30日至2011 年1月20日。
3、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学生开饭人数生定。
4、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采购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5、乙方所供须取得有关卫生许可证,同时要提供该批次合格证,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材料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交货。
(2)验收:甲方按要求验收。
7、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1-3日为结账时间。
8、乙方应保证:若供应的产品有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没有通过甲方验收或在使用中表现出一定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由县市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9、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每次向甲方偿付壹仟元整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所供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单位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处罚金壹万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法人代表:经营负责人姓名:
电话电话:
2010 年月日
第五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建七局第X建筑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定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公司各单位的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施工项目监控管理,不断降低大宗物资材料的采购成本,增加公司综合效益,依据局、公司有关要求及公司物资管理的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由局及公司直接签约或公司授权签约备案管理的物资采购形式。
第三条 集中采购物资的范围:建筑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木材(含模板)、电缆、配电箱及临时设施活动板房。
第四条 集中采购行为应坚持降低成本、公开透明、资金统筹、风险共担和择优选用的原则。
第五条 凡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与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签订《集中采购委托书》,由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统筹采购,实施项目物资的集中配送。由公司授权项目部自购大宗物资,物资采购合同需报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第六条 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公司材料设备部,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材料设备部门为集中采购中心授权代理机构。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一条
集中采购中心的职责
1.贯彻落实局及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2.研究制定公司集中采购有关文件、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 3.收集上报公司所属各区域二级单位参与集采项目工程概况及物资需求总计划、采购计划及物资需求额度申请表;
4.对接、参与局组织的有关本公司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
5.建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台账、物资集中采购进场台账、总账及明细账;负责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及项目结算管理;负责公司所属项目局集采物资调拨单及验收单的传递确认;
6.根据项目月度工程量及还款计划,开具《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表五),配合财务进行资金划扣;
7.授权所属区域二级单位代表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采购大宗物资。第三条 法务合约部职责
参与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合同的评审,对物资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第四条 商务部职责
提供集中采购中心申报的项目材料采购额度,对参与集中采购的项目成本风险予以评估。
第五条 纪委、监察部门职责;
1.对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采购招(议)标工作予以监督;
2、对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工作流程及个人工作行为是否损害公司利益,是否违反国家的法规、法律及公司相关制度予以监督。
第六条 财务部职责
1.建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资金支付台账,核算集采资金占用费,对接局集采中心财务;
2.对公司集采中心申报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额度申请表》进行审查;
3.负责对公司集采中心开具的《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进行审核、划扣;
4.办理公司物资集采资金的支付及各项目物资集采资金的划扣。第七条 项目部职责
1.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及施工预算,编制《物资集采额度申请表》(表六)、《物资总需用计划》(表七)、物资集采请购计划表(表八)、钢材集采申请报告(表九);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集采物资验收、核对,开具收货证明; 3.核对、确认集采验收单、调拨单,建立集采物资台账; 4.反馈集采物资质量及供方服务情况;
5.负责每季度编制上报《物资供方履约评价表》,对集采供方进行评价(表十三)。
6.根据已完工程量及月度工程款,接受确认公司集采中心开具的《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按比例编制集采资金支付审批表,承担垫资供料的财务费用。
第三章 采购、定价方式、结算及资金划扣程序 第一条 物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1.总计划额度申请表
项目在开工前15日,编制《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总计划额度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公司集采中心负责人和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签字后,由局或公司集采中心统筹采购。
2.总需求计划
项目开工前15天编制《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总需求计划表 》,经项目商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集采中心。
3.物资集采申请报告
项目开工前15天编制《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项目工程款支付及支付方式、本项目物资集采款还款计划、本工程需求总量、品牌及首批进场时间要求
4.采购计划
《中建七局X公司物资集采请购计划表》(设计变更增量需至少提前3天)报公司集采中心审核后提前7天实施。非9 米定尺或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需提前20天上报。
5、集中采购计划业务流程:
项目部编制《总计划额度申请表》、《总需求计划》、《物资集采申请报告》、《物资集采请购计划表》→区域二级单位材设部→公司集采中心(经集采中心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确定由局集采中心采购 的)局→集采中心供→方。
项目部不得直接给供方、局集采中心上报采购计划,供方只有接到集中采购中心的采购指令后方可安排供货。
第二条 供应商选择
1.根据公司所属项目上报的《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申请报告》,公司集采中心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局或公司集中采购);
2.由局集采中心采购的,公司集采中心及时与局集采中心沟通,并通知项目经理共同参与局集采中心组织的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
3、由公司法人层面实施的集中采购,公司集采中心起草招标文件,邀请合格物资供方参与投(议)标,进行招标文件评审及组织评标;根据评委的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合同谈判;依据谈判结果起草集中采购合同;组织合同评审。
4.采购合同评审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集采中心签订,合同(协议)签订后报法务合约部、财务部备案。
第三条 定价方式
〈一〉 由局集中采购中心采购供应的物资采用以下定价方式
1.采购单价:局集采中心通过招(邀)标、议标对供应商采购价为赊销账期一个月的现金价;
2.结算价:局集采中心与区域内各公司以采购单价+运杂费结算。当以承兑汇票支付时,由支付单位承担承兑贴息款;
3.管理费:局集采中心为二级单位提供采购服务收取10元/吨的管理费,每季度初根据上季度供货总量核定;
4.资金占用费:每批次货到工地30日内主动付清货款的不计算资金占用费;货到工地30日以后,90日以内付清货款的,从第31日起,按0.6‰/天计算资金占用费;货到工地超过90日未支付货款的,按1‰/天计算资金;货到工地超过120日仍未支付批次货款的,集采中心依据《集中采购委托书》,出具《集采资金强制划扣通知》(包含货款、资金占用费、管理费及承兑贴息费用),报经分管领导审定,局总会计师审批,由局资金结算中心对二级单位进行强制划扣。〈二〉 由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采购供应的物资采用以下定价方式
1.采购单价:公司集采中心通过招(邀)标、议标对供应商采购价为赊销账期一个月的现金价,项目如支付承兑或商业汇票等,由各项目承担相关的财务费用;
2.结算价:公司集采中心以现金定价结算。当项目以现金付款时,按现金价结算;当项目以承兑支付时,由该项目承担承兑贴息款;
3.项目承担延期付款费用。具体根据物资采购合同内容,由供应商与项目财务计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直接列入项目成本;
第四条 集中采购结算管理
(一)验收
1、项目部应指定专门收料员负责集采物资的进场验收工作,指定验收人员的联系方式、本人笔迹在《集中采购委托书》上签字;
2、集采物资到达卸货地点后,项目物资主管应按合同规定的质
量要求,组织工程技术、试验人员在第一时间内核对数量及取样检测,并索取相关质量证明材料,向供方开具《中建七局四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收货单》,收料员和物资主管应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钢材的厂家、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收货时间等。
3、钢材使用前必须通过检测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或检验状态不明确情况下使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项目部承担。进场超过5日,项目部未组织检测、或未明确质量状况的的钢材均视为合格。
4、项目应按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的相关要求严格进行验收,项目部应准备电子磅、游标卡尺等必要的验收工具。
5、货到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尽快组织清点验收,不得无故拖延卸货时间。
(二)核算
1、局或公司集采中心负责与供方进行结算,依据项目部出具的已签字收料单据及采购合同(或议标协议)的相关价格结算条款,编制集采验收单、调拨单,与供应商进行核对;
2、局或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将与供应商核对无误的集采验收、调拨单于当日内传至相应集采公司或项目;
3、项目在接到局或公司集采中心的集采验收单、调拨单后,应在7日内完成核对、签字确认并传至公司集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集采中心提交已确认集采验收单、调拨单的项目,按延迟时间推后其集采采购计划供应。
4、局或公司集采中心收到已签字确认的集采验收单、调拨单后,通知供方开具供货发票。
5、公司财务按要求与供应商、局物资集采中心财务及项目核对集采账务。
物资集中采购业务结算业务流程一(局集采)见附件3-1: 物资集中采购业务结算业务流程二(公司集采)见附件3-2:
(三)物资集采资金回收流程 详见附件4
第四章 现场积压物资的调配管理
第一条.各项目部要将由于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造成积压的大宗物资上报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由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协助进行调拨。
第二条.严格禁止项目部私自销售积压、剩余物资,项目部要加强现场管理,杜绝物资浪费现象发生。
第五章 供方管理 第一条 准入
公司集采中心经市场调研后,会同二级单位材设负责人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填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及《供应商审批表》,经集采中心负责人批准后进入《中建七局X公司合格物资供方名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册中通过招(议)标确定。
第二条 考评
1.各集采项目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进场物资数量、品质和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并填写《物资供方履约评价表》,作出评价后报公司集
采中心。局集采中心供货商由公司集采中心统一收集评价汇总上报。
2.公司集采中心根据各集采项目填写的《物资供方履约评价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审,填写《供应商评定表》。经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即时从合格供应商花名册中删除,并通报公司属各单位。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自动转入下一期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册中继续合作。
3.公司集采中心建立并保存公司集采物资供应商档案。第六章 附则
1.本办法未尽之处,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问题或更好建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集采中心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
2.本办法由公司集采中心负责解释,自2012年3月1日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