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教结合材料
含义
1、最初, 医教结合作为一种较固定的提法, 是医学手段与教育手段相结合(注: 在特殊教育、康复医学领域)或临床医疗与教学相结合(注: 在医学人才培养领域)等通常含义的简称,并非仅用于特教。在知网上按年排序搜“医教结合”可发现05年以前大部分都说的是医学人才培养。
2、后来,有学者认为“医教结合”是指 在教育教学中, 有机地融入和运用现代医学康复的理念、内容和手段, 力求科学、有效地对残疾孩子进行教育和干预, 实现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 提高其素质和能力, 并称之为医教结合。
3、也有学者认为“医教结合”是指医学康复与教育康复的有机结合。康复包括医学康复(通过物理疗法,运动疗法,生活训练,技能训练,言语训练和心理咨询等多种手段使病伤残者尽快的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教育康复(指通过教育与训练的手段,提高功能障碍者的素质和能力,这些能力包括智力、日常生活的操作能力、职业技能以及适应社会的心理能力等方面。)、职业康复(残疾人不可能一直呆在教育系统中,义务教育或者高等教育结束之后,他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进入社会。又由于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的隔阂,残疾学生毕业后经常被很多岗位拒之门外。职业康复是负责帮助这些学生通过就业实现他们未来的成功。职业康复促使学生掌握职业技能,使他们在未来生活中获得自我效能感。)、社区康复(亦称“基层康复”。以农村乡镇或城市街道为基地,对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任务是依靠本身的人力资源,建设一个有社区领导、社区团体、卫生人员、志愿人员、残疾人及其家属参加的基层康复系统。)、心理康复等。如华东师范大学言语听觉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黄昭鸣(言语病理和听力学)认为,“医教结合”是指医学康复和教育康复相结合,是特殊教育的基本原则: 聋生的医学康复如听觉康复、言语矫治;教育康复如对聋生实施强化的口语教育。
4、还有学者认为“医教结合”不仅仅是医学康复与教育康复的结合。他们认为其中的“医”有两层含义: 其一是指利用先进的临床医疗技术对严重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各种疾病实施专项检查、诊断、治疗;其二是利用康复医学的手段消除和减轻人的功能障碍,弥补和重建人的功能缺失,设法改善和提高人体各方面的功能
特殊学校中主要涉及的康复教育内容也应包括七大板块,即听觉功能、言语功能、语言能力、认知能力、学习策略、情绪行为和运动能力评估训练.,在实施时都应包括以下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评估诊断,其主要手段是主观评价、客观测量以及两者的结合;第二层级是实施训练,其主要过程是制订计划、实施训练和动态监控;第三层级是绩效评价,其主要形式是动态评价、过程性评价以及终结性评价。
特教学校现状
目前, 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中聋校的规模和听障学生人数正在萎缩, 培智学校的教育对象在结构上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培智学校教育对象的改变具体表现为: 障碍程度严重;障碍类型多样化, 包括: 中重度智障儿童、脑瘫儿童、自闭症儿童、生长发育迟缓儿童等;多重残疾儿童增多
历史特殊教育领域的“医教结合”既非中国人发明,也非近几年才提出。从特殊教育的历史看,特殊教育最早的探索者不少是医生。如被称为聋教育理论奠基人的意大利内科医生卡尔丹诺(Cardano Girolamo,1501- 1576)在1550 年出版的《论精神》一书中分析了耳聋的病因,并对其进行了较科学的分类,区分了程度。他还指出,哑人通过读可以听到,通过书写可以说话。
对 莱佩(法国人,18世纪创立了第一所公立聋校)手语教学体系和海尼克口语教学体系都产生重要影响的荷兰人阿曼也是学医出身[4]。
还有开创对因环境剥夺(?本应该得到的环境却被剥夺了)和疾病导致的智力残疾者感觉训练教育的伊塔得(Jean Marc Itard,1775 - 1838)、塞甘(Eduoard Seguin,1812 - 1880)、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1870 - 1952)均是医生。他(她)们之所以关注并投身于特殊教育的实践,很重要的原因是要寻找通过教育训练改变残疾者的行为,使之回到正常发展轨道的方法。同时在此过程中也在尝试“医教结合”。如伊塔得将基于听觉治疗效果的教育方法迁移到对“阿维龙野孩”(他从小被抛弃在森林中,企图置他于死地的人以为他已经丧命,殊不知他竟被大自然救活了。他赤身裸体,孤单地在荒野中幸存11年,直到被猎人抓住,才开始进入巴黎的文明生活。他身上的累累伤痕,说明了他曾和野兽搏斗、跌落悬崖的悲惨遭遇。野孩已经成了哑巴,从不说话。看到暴风雨突临,或云层中的太阳突现光芒照耀大地,他就会大笑不止,欣喜若狂。这个野孩子不懂得文明生活中走路的步态,只知道跑。据精神科的皮奈尔医生(伊塔德的老师)诊断,他的智力如同白痴,而且几乎永远不能再接受智力教育了。伊塔德是名聋哑医生,它采用已部分适用于治疗听力缺陷的方法对这个孩子着手进行教育,用了8年时间照料他,《阿维龙野孩的初步发育》其著名的教育论文)其它感觉的训练长达八年之久。蒙台梭利称他“是首先把医生在医院观察病人,特别是神经系统病人的方法用于观察学生的教育家。[5]”伊塔德的学生塞甘(在教育所谓的白痴儿童方面非常有名)是“一如既往,用手牵着孩子,领着他们训练肌肉系统、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其教育方法的基础是生理学和心理学[6]。意大利首位女医学博士蒙台梭利在最初接触关在精神病院的白痴儿童时也把注意力转到对儿童疾病的研究,同时学习和向其他医生推介伊塔得、塞甘发明的教育治疗的经验。她说: “在治疗过程中教育学必须和医学相结合这样一种事实,便是当时思想的一种实践结论。由于这种趋向,使以体育治疗疾病的方法变得普及了。然而有一点我和我的同事们是不同的,就是我觉得心理缺陷主要是教育问题,而不是医学问题。”后来,蒙台梭利在罗马国立心理矫正学校工作了两年,培训教师用特殊教育和观察方法教育智残儿童,而且从早到晚不间断地和智力残疾孩子在一起,或直接教他们。世纪,德国、匈牙利等国特殊教育界出现“治疗教育学”(又称“医疗教育学”)的名称,是“医教结合”的最早概念。西方特殊教育的发展是从医学单一学科范式的治疗与干预发展到以医学为主加入其他学科成分, 进而逐步走向以教育为主融合其他学科成分的过程。1817 年, 加劳德特在哈特福特(Hartford)建立了美国最早的特殊教育机构: 克那克提克特聋哑人士教育与训练收容所,1839 年, 豪(Howe)建立了帕金斯与马萨诸塞盲人养育院,这一时期,对于残疾的研究以心理-医学为特点, 关注残疾的病理学根源、行为特点以及矫正补偿的方法, 并在隔离性质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对他们进行教育。美国加劳德特大学著名学者Winzer文策尔 指出: 这一阶段医疗干预与慈善、养护是主要目标, 教育只是副产品而已, 特殊教育是一个医疗化的过程(Medicaliza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医生而非教师扮演了特殊教育的主要角色。
随着20 世纪的来临, 西方多数的寄宿制特殊教育养护机构转变为公立的特殊教育日校(亦称走读学校);隔离的、自足式的特殊教育班越来越成为教育者们愿意接受的残疾儿童教育服务模式, 并于20 世纪50-60 年代达到顶峰。公立的特殊教育走读学校与特殊班的迅速发展首先是因为人们对于隔离的、寄宿制的特殊教育机构及其慈善、养护的模式产生了不满。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义务教育观念已经深得人心, 残疾儿童应该与正常儿童一样享受教育的权利为公众所接受。许多特殊教育机构纷纷将养护机构(Asylum或者Institution)更名为学校(School), 以适应公立性质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 隔离的特殊班随之出现, 它们被冠以不同的名称, 如: 不分等级教室(Ungraded class)、机会教室(Opportunity class)、辅助教室(Auxiliaryclass)等。以慈善、医疗模式为基础的传统特殊教育机构逐渐向教育模式的公立特殊教育学校(班)体系转变, 显示人们对于以环境限制、带有惩罚性质的看护与治疗为特点的隔离式特殊教育养护机构的摈弃。尽管如此, 医疗模式的影响并未减弱, 特殊教育仍然有着强烈的医学色彩, 换言之, 医教结合似乎是这一时期的特征。在欧洲出现的医疗教育学(Therapeutic pedagogy)就是对医学治疗与教育训练结合的系统化。在美国也出现了remedial education一词, 表明对特殊教育中运用医疗补偿的重视。一直到今天,美国仍然保留着以Remedial and Special Education为名的特殊教育核心学术期刊,但也仅仅是名字而已,其内容早已摆脱了医教结合的桎梏。
二战后, 随着西方人本主义思潮的兴起, 建构主义逐渐取代实证主义成为揭示社会现象、人类经验和客观事实的主要范式。建构主义者认为, 残疾的产生与境遇受到特定社会政治文化特点的影响, 残疾源于社会分化与分层, 是社会不公平现象在特定社会群体身上的复制。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从传统的心理-医学转向社会学模式;从重视学生的缺陷鉴定与干预转向重视社会与文化环境的改变, 注重通过宏观社会政治、经济等的改革减少不公平现象, 主张特殊儿童从特殊教育学校(班)逐渐回归主流学校与社会。美国六十年代以来著名的民权运动希望消除种族歧视, 倡导残疾人回归主流学校与社会的努力正是这一模式的体现。这一阶段出现的回归主流以及后来的全纳教育理论就是要打破教育中存在的等级, 消除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隔离的二元体制, 通过学校改革与资源重组, 建立公平的学校体制。正是建构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发展孕育了融合教育的哲学理论基础, 而组织学、管理科学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为残疾儿童的社会融合与教育公平的实现提供了新的学科视野。医教结合的方式开始服务于全纳教育模式下的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提医教结合的人很少,大家更多关注的是全纳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特殊教育领域的“医教结合”主要发生在聋教育界。1954 年《健康报》报道沈阳铁西区针灸门诊部医生吴之升、张知学采用针灸治疗200 余例聋哑人,其中70%以上的病例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后可以讲话。1958年《人民日报》报道湖北天门县医院杨辅之针刺患者哑门穴治疗聋哑的事情。其中有的患者是在校聋生。“文化大革命”时期,“医教结合”的首次高潮在聋校掀起。起因是1968 年《人民日报》报道解放军某部卫生员赵普羽用针灸刺哑门穴使辽源市聋哑学校学生王雅琴听到声音和会说话的事情。之后,解放军医疗队纷纷进驻各地聋校。一时间,针灸以及一些其他中医疗法在聋校广泛开展。针灸治聋的效果也被夸大,最典型的是1971 年《人民画报》宣传北京某聋校针灸治聋效果为百分之百,聋生不仅能听见、说话和唱歌,有的还参了军。同时,聋校教师对聋生进行大量的发音、说话强化训练。但最终这次高潮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也悄然退去。针灸耳聋几次起伏的根本原因是其疗效在其他临床实验中得不到相同的验证,特别是针灸不可能治愈内耳永久性损害。自上世纪90 年代重起,目前渐成气候的“医教结 合”可以说是第二次浪潮。在改革开放初期, 上海的聋校已开始探索,利用中医针灸技术提高听力训练效果。1993 年上海低视力学校还编写出版了我国的第一套《低视力康复训练图谱》。
2004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设立言语听觉科学专业(本科),该专业的办学宗旨为“医教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文理结合”[2]。华东师大实验基地——宝华门诊(?一所在康复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居于国内领先地位的国家重点实验基地)
2009年,在《上海市特殊教 育 三 年 行 动 计 划(2009—2011年)》 中,“医教结合” 正式提出,从此关于这一观念的争论一直没有平息。
2010年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发布了相关文件:拟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若干所特殊教育学校,作为首批实验学校,承担“医教结合”的实验研究项目。
为适应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特殊儿童障碍程度加重、残障类型增多、多重障碍儿童增多等现象,国家提出要增设教育康复类专业,满足特殊儿童教育和康复的双重需要。2013 年3 月,教育部发布文件,决定在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置教育康复学(是教育学与康复治疗学相结合的产物, 是两门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华东师范大学成功申报了我国第一个教育康复专业(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拟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治疗学专业合作, 具体说, 本科学生必须修满156+ 60个学分的课程, 前156 个学分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康复学专业承担, 后60 个学分(包括临床康复实习)由上海中医药大学承担, 学生毕业时既可获得教育学(教育康复专业)的学位证书, 也可获得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治疗学专业证书(相当于二专?)。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也可与上海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 实施7 年一贯制本硕连读的培养模式, 如前三年在上海中医药大学学习医学与康复治疗学的课程, 后四年在教育康复学专业学习心理与特殊教育类课程, 硕士论文可由两校教师分别或联合指导。在教育康复学学科下逐步分设言语听觉康复科学、特殊儿童物理治疗(是以运动学、生物力学和神经发育学为基础,针对性改善躯体、生理和精神的功能障碍为主要目标,治疗方法包括各种主动的躯体活动训练,以及被动的治疗性躯体活动。)、特殊儿童作业治疗(?)、特殊儿童心理干预、教育康复信息技术(?)等专业方向)
。以期培养既能从事特殊教育教学任务,又能承担各类康复训练任务的“双师型”人才。
争论:⑴必经之路;⑵ 炒冷饭, 是历史的倒退(通过争论来更好的了解医教结合)
海派与学院派
海派
沈晓明(?)从特殊教育对象是病童、生理对儿童学习能力的影响以及医学康复在特殊学校的必要性三个方面论述其对医教结合理论基础的认识。首先他说,特殊教育“特殊”在哪里?在我看来,特殊教育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其教育的对象不是普通的学生,而是各种各样的残疾儿童或者说是病童。谁对这些病童最了解?当然是医生。遗憾的是,目前的特殊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门类独立存在,体系相对封闭,医生很少、甚至完全没有参与其中,其教育效果也自然尚有提升的空间。
然后又探讨不同疾病、同一疾病不同部位、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对学习能力的影响。最后提出医教结合的必要性
认为特殊教育的特殊在于其教学设计;特殊儿童不等于病童;学习能力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要明确教育康复与医学康复的关系。在特殊教育中,如果说教育康复,以及职业康复与特殊儿童之间是一个合唱的关系,那么医学康复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则是伴奏的工作,更多 的是在幕后起作用。而沈晓明教授所提的康复,更多指代的是医学康复,其提供的服务主要指代对疾病或生理缺陷的治疗,明显更关注医学康复的成分,将其他康复的位置弱化了。(傅王倩 肖非针对沈晓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殊教育系,特殊教育的特殊性在于教育对象;应正视残疾的病理学根源,关注遗传对学习潜力的影响;医教结合的抓手是基于学校需求实施的教育康复(医教结合的产物)
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提出: “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农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应如此 杜志强针对傅王倩 肖非,替沈晓明讲话郑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医教结合却不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唯一策略。我们可以将医教结合作为特殊教育发展的一个切入点, 鼓励多样化综合发展的特殊教育模式。国家从政策法规的角度, 应该更加提倡尊重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与规律, 进行学校变革与整体提升, 提升特殊教育的质量。如若将医教结合作为特殊教育发展的主导策略, 由此而产生的连锁反应可能会相当多,甚至会阻碍特殊教育的发展。医教结合违背了特殊教育的多学科交叉的规律、医教结合是对心理医学模式-社会教育模式的规律的违背(倒退)、医教结合是对从隔离到融合教育的规律的违背(医学、慈善模式到教育模式的发展变化正是体现了人们对看护与治疗为特点的隔离式特殊教育的摒弃。)
陆 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1、医教结合不是医学模式的单纯再现:虽然医教结合有医学模式的理论基础, 但它并不完全等同于医学模式。医教结合与医学模式的共同点在于对特殊教育领域医学的重要性的强调。毫无疑问, 在特殊教育中,医学是避不过去的。它在对儿童差异的积极支持, 满足个别需要和实施干预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医教结合承认导致残疾因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从医学角度关注致残的生理因素并采用药物、手术等医疗康复方案以改善其功能,同时也强调语言康复、作业康复、心理咨询等服务, 远远超出了医疗康复的范畴;同时从教育角度关注到儿童的发展。
2、医教结合不是对全纳的违背而是促进:要促进全纳的发展, 需要尽可能提供相关的、有效的服务使特殊儿童能融入普通教育, 发展其潜能。通过医教结合能够更有效、更便捷地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治疗、干预和康复等, 使学生能更好地适应全纳环境, 而不会因其生理病理因素被转移到有更多限制的环境中(如特殊教育学校), 这恰恰是实施全纳教育对学校提出的要求之一。
3、医教结合必须作为一项政策提出(傅王倩 肖非针对陆 莎)
张伟锋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 针对陆 莎的观点提出了医教结合的优点
1、转变特殊教育观念, 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职能 ①教师以往所采用的传统、单纯的教育手段在特殊教育中所能起的作用很有限。比如有的教师以往在面对不会开口说话或口齿含混不清的听障学生时, 教学手段和方法单一, 对聋童发不出或发不清楚的音往往束手无策, 常常只能用传统的教育手段一味地让聋童反复模仿, 效果往往很差。通过医教结合实践,教师可以学习康复技能, 会知道说话困难可以从呼吸、口唇舌运动、发声和构音等方面去找原因, 并实施针对性的言语训练方法, 从而具备一些疗育结合的新思路和办法。医教结合实践可以使教师在特殊教育观念上逐渐走出那种教育是万能的、是无所不起作用的认识误区, 加深对现代康复医学的认识, 提高对残疾儿童康复过程、康复需求的认识, 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去那种先医后教、医教分离的认识和做法, 逐渐采用当医则医, 当教则教;医中有教, 教里融医;医为教用,教需医辅;医教结合, 科学发展的务实做法。②医教结合实践也能使一些特殊教育学校逐渐认识到, 在面对中重度特殊学生时, 学校的职能定位不只是单纯的学科教学和知识传授。提供康复训练, 满足特殊儿童的康复需求也是特殊教育学校的重要职能之一。在有些自发探索康复课程的培智学校中, 康复课程正逐步成为学校的核心课程。
2、掌握新技术新方法, 解决特殊教育中的新问题(PPT中插入仪器图片)
训练器具、假肢、矫形器、助听器、人工耳蜗、辅助沟通系统、电子导盲杖等现代科技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残疾儿童身上及学习生活场所中。这些新技术新科技的运用, 给特殊儿童教育和康复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如何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这些辅助设备的作用, 帮助残障学生改善生存和生活状况? 如何教会残障学生或家长使用这些辅助设备? 如何利用这些设备更好地为残障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服务, 成了特殊教育学校和教师们面临的新问题。医教结合的实践探索, 能帮助学校和教师逐渐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途径。通过实践操作和继续教育的形式, 大部分教师都能掌握一些可在学校环境和教学中实施的康复方法与技术, 充分发挥学校所配备的基本康复设备、器械, 以及残障个体所适配的辅助设备的作用。还可以和其他专业人员配合, 通过教育、康复与医疗(与医生配合)等手段的综合运用, 使残障学生得到更理想的发展。目前, 一些较先进的评估和康复训练的手段方法已运用在特殊教育学校的医教结合实践中。与一些传统的方法相比, 这些手段方法可以提高特殊儿童参与教育训练的兴趣, 减少教师的工作量, 还能及时地反馈训练效果, 提高训练的科学性、针对性。
3、推动最佳实践模式的探索, 提升特殊儿童教育水平
特殊教育学校的医教结合实践是基于特殊儿童的实际需要、康复医学和特殊教育等领域所积累的科研成果、前人探索的成功经验而展开的。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实践探索证明了该模式对特殊儿童发展的有效作用, 也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比如, 有人将目前国内常用于医疗康复机构的引导式教育引入到特殊教育学校的脑瘫儿童教育康复中, 并进行1 年的随访评估, 得出引导式教育有助于特殊教育学校脑瘫儿童上肢、下肢和躯体、及平衡功能的改善, 并有助于减少不良事件和副反应。有实践者指出, 医教结合的康复模式既促进了孤独症学生的身心康复进程, 又能满足他们接受教育的需求。医教结合的康复模式是促进孤独症儿童心身健康发展、全面康复的一种趋势和比较理想的一种模式。而自2001 年起开展医教结合试验, 探索一种更科学、对残疾孩子的发展成长效果更好的教育教学模式的哈尔滨燎原学校(?), 更是得到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的肯定: 哈尔滨燎原学校以能生存、会生活为办学目标, 通过医教结合等创新模式培养智障学生, 使他们树立信心, 融入社会,事迹感人。这些特殊教育学校的实践证明: 多年来, 特殊教育学校里的医教结合探索, 对残疾学生进行综合康复、多重干预、潜能开发,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将进一步推动特殊教育最佳实践模式的探索, 推动更多适合我国国情、省情和各校校情的特殊教育实践模式的提出, 推动特殊教育的内涵发展, 进一步提升我国特殊儿童教育水平。
顾定倩 刘颖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成都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认为:
1、“医教结合”多源于医生或其他非教育专业的人士对狭义特殊教育对象的实践,但“医教结合”实践的结局重在采用教育训练。当现实证明特殊学生的器质性损伤尚不能根治,改变特殊学生命运的主要途径不是医学,而是教育.美国著名特殊教育专家柯克说出“医学的终结就是教育的开始。许多学者已经指出“医教结合”是一个过时的名词。特殊教育需要医学的参与,但它绝对不是唯一的。特殊教育学科早已是一个交叉学科,特殊教育的实践早已朝多学科结合的方向发展。所以,沿用“医教结合”的名称来阐述当今特殊教育学科和特殊教育工作的特征和未来发展的趋势,势必容易在理论和实践上产生误解和误导,倒是“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概念更为准确。
2、不能将特殊学生一概论为“医教结合”的实验对象。“医教结合”并非贯穿学校教学的全过程:一是阶段性特征,当某种功能缺陷对特殊学生活动与参与产生障碍的时候,需要进行功能矫正训练。如有的脑瘫学生控制膝关节的肌群力弱(?),特别是膝屈肌肌力不足,导致膝反张,即在行走或站立时患侧下肢在支撑期出现膝关节过度伸展。二是个别性特征,每个特殊学生可能达到的康复程度因人而异,不宜泛化要求。共性的问题可以集体训练,个性的问题就需个别训练。例如,对聋生的听觉和发音说话训练,最终康复的程度千差万别,有的聋生终身发不清音。如果将康复的目标定在让所有的聋生都能清楚地说话,势必要占用大量教学时间。
邓 猛、卢 茜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历史仿佛总是在不断重复自己的过程中前行, 特殊教育发展中曾经冷却的话题再度以不同的形式与内容重现并升温, 成为我国当今特殊教育的热话题。沉寂多年的话题在中国突然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热话题, 固然有我国特定的社会文化因素, 但是, 理性的思考与批判尤为需要。
1、特殊教育学科是一门多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的综合性学科。来自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奠定了特殊教育学科的最核心理论基础, 其外围则是语言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养分,近代的脑科学研究和电子计算机学的研究也被特殊教育所利用。特殊教育学接纳并包容来自包括医学在内的不同学科领域实践与理论范式, 但其核心逻辑仍然是教育。在特殊教育领域, 如果要强调医教结合的话, 是否也同时需要强调心理学-特教结合或者社会学-特教结合? 显然, 脱离特殊教育多学科的特征过分强调医教结合容易使我们偏离特殊教育是一门教育学科的本质。许多其他社会科学, 例如, 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同样会吸收医学、哲学、遗传学等其他不同学科的营养成分, 但并不意味着非要刻意去强调或提倡它们与医学或者其他某个学科的结合。其原因是这些不同的学科的成分被有机地融合进这些学科领域中去了, 它们共同构成某特定学科的学科基础与平台, 但并非这一学科的最主要属性。它们是无名英雄, 并不喧宾夺主。
2、事实上, 在各类确定无疑的残疾类型中, 能够明确找到医疗原因并通过医学的手段进行干预的日趋减少;少数的严重或者综合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 他们可能需要到医院接受各种医疗服务或者医疗人员到特殊教育学校来进行服务。其实这也没有改变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本质, 因为特殊教师应该做的是法律赋予他们作为教师的本质工作, 即教学。其他学科的知识与技能, 包括少量不脱离教育性质的康复训练应有机包含在教育的范畴与日常教学的框架之中。医疗性质的康复或者治疗是医生的本质工作与职业专长, 特殊教师不能非法进行。即使医院并不在乎教师抢夺他们的饭碗, 但遗憾的是特殊教师并不具备从事医疗康复的资质与训练。
3、特殊教育教师既从事医疗干预, 又能进行教学服务其实是一种不符合学科发展规律且不切实际的奢望。特殊教育需要多学科、跨专业人员与资源的支持, 这是特殊教育学科发展规律所要求的。但是, 特殊教育需要来自各方面的支持, 并非意味着自己去做各方面的 事情。特殊教育需要医学, 并不意味着特殊教育教师自己要从事医学工作;需要社会学, 并不意味着特殊教师自己要成为社会工作者。这正是术业有专攻的需求, 也是学科分化与综合的反映。同样地, 特殊教育学校需要来自医学以及其他学科的资源与人员的支持。但这并非意味着特殊教育学校要成为医疗性质的机构, 甚至于对残疾学生进行具有资质的医院才能从事的医学治疗或者康复工作。
黄昭鸣认为,在残障学生康复教育中贯彻“医教结合”理念,可以充分发挥医疗与教育各自的优势,帮劣残障学生融入社会。把聋儿康复作为翘动对象,将聋儿的听力补偿与听力重建作为杠杆,以教育康复为动力,支撑物就是医学康复
黄昭鸣 教授 华东;研究方向 言语病理和听力学
理性对待: 三种倾向
(一)盲目追捧,以医代教
在特殊教育的课堂教学过程中,片面强调“医”的作用,把学生 部分功能的康复作为首要目标,在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加大“医”的比重,而忽视了基本知识的输入。这主要是因为一些教师对“医教结合”理念的理解产生了偏差,尤其是在国家大力推广这一办学模式的背景下,教师们在把新理念内化为自身素养的过 程中出现了盲从心态。
(二)消极回避,教而不医
固守原有观念,认为学校的功能在于教书育人,而医疗康复则是医院应该做的事,对“医教结合”理念不以为然。甚至还有部分听障教师,认为学生的听力障碍是不可逆的,所以在听障课堂上坚持只进行知识的传授,对“医教结合”理念持回避态度。
(三)机械复制,形而上学
机械照搬其他学校已经成型的经验和模式,在课堂教学中着意模仿,忽略学校和学生个体的差异性,这种现象在特殊教育课堂上也不在少数。这实际上是广大教师们在践行“医教结合”理念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少走弯路而进行的探索尝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特殊教育的特殊性就在于每一所学校、甚至每一个孩子都是不同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无法复制,过度地依赖 已有经验,必然导致形而上学,从而丧失了自己的个性和特色。社会和家长由于视角问题,难免对 “医教结合” 存在理解上的误区,过分神化 “医” 的功能,教师也去受医疗训练, 在课堂上进行一些医学的治疗与干预。例如, 有的学校让教师学针灸、按摩。教师首先与专业医生的学历训练不符, 另外, 也不符合医学规律。虽然让教师学习些 医学康复知识是有益的, 但是让教师拿起针、穿上白大褂、教室成病房是何其可怕!
目前医教结合特殊教育的实践包括了: 低龄段在校特殊学生的康复训练;基于学校的儿童康复中心建设;残疾儿童发现、诊断、评估、安置与综合干预的服务机制建设;特殊教育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工作制度;医教结合的特教课程改革;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改革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 指导师范院校和医学院校合作培养特殊教育人才、大幅度增加特殊教育专业中医学课程比例、通过继续教育对在职特教教师进行医学课程的培训, 培养双学位硕士和博士生, 为医教结合提供人才等方面展开。建立医教结合的工作制度, 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 主要包括建立教育、卫生等部门的网络化运行机制、信息共享、教育与康复手段的整合等。
出现的难题
1、教学目标和康复目标的整合成为难题
传统的课堂教学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终极目标,教师围绕这一目标设计教学环节,根据学生知识掌握的程度确定重、难点。在特殊教育的课堂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个体残疾程度的不同,往往需要把学生分几类,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设计教学目标。“医教结合”理念引入之后教师需要根据学生个体情况的不同制定学生的康复目标,而康复目标和教学目标又不能各行其道,要彼此融合,这就使得在教学设计的初始阶段,教学目标和康复目标的制定成为考验每个教师的难题。
2、“医”与“教”的关系不好确定 “医教结合”中的“医”是手段,“教”是目的,然而在具体的课堂教学过程中,手段和目的往往调换了角色。很多学校为了突出自己在“医教结合”实验过程中的成果,往往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放大了“医”的比重,而忽略了“教”的作用,使得课堂教学更像是康复训练,知识的传承显得苍白无力。关于这一点,有学者认为,特教教师应该做的是法律赋予他们作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即教学。其他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包括少量不脱离教育性质的康复训练应有机包含在教育的范畴与日常教学的框架之中。医疗性质的康复或者治疗是医生的工作与职业专长,特殊教师不能进行。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二者的关系问题一直困扰着教师们。
3、医教结合实施中忽视教学设备与材料的配备,投入大量资金购买昂贵的医学康复设备, 在实际中有很多是用不上或者教师不会用的医学康复设备, 这耗费紧缺的国家财力和物力, 也耽误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发展。
给老师带来的冲击。
对自身专业发展方向产生迷茫。特殊教育教师的来源可划分为普通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和特殊教育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大多数教师都具备基本的教学知识,包括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一般知识,特殊教育专科毕业的教师还掌握一定的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经过几年教学实践的锻炼,基本上都能了解残疾学生心理和生理发展的一般问题,能够胜任正常的教学任务。“医教结合” 理念的产生,使得教师们在自身专业发展的道路上面临崭新的问题,就是如何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 “双师型”。
四、“医教结合”理念下课堂教 学的原则
对“医教结合”的理解,不要神化,不要漠视,不要望文生义,要尊重,要学习,要适度开发,简单概括,四个字———过犹不及。在用这一理念指导教学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三个原则。
(一)适当原则
康复手段的介入要符合科学性,利于学生个体发展。“医教结合”倡导现代医疗手段和方法的整合,通过改善学生在运动、感知、言语和语言等方面的问题来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这就要求教师要对医学康复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在课堂教学中所采取的方式是经过医学验证有效的。尽管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完全治愈残障的可能不大,但是只要通过“医教结合”有一定程度的好转,使学生的能力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就会使他的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因此,康复手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医教结合”理念得以贯彻的保障。
(二)适合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要把握学生个体的差异性,所采取的康复措施要契合学生身体发展的实际,有效促进个体的缺陷补偿。每个残疾孩子都有明显的个体差异,这与他们的残疾成因和生理基础相关,由于神经损伤的部位、程度、机制不一,残障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也各不相同。特殊教育工作者只有了解这些残疾及其对学习能力的影响,才能使教学更具有针对性。
(三)适度原则
这是指在“医教结合”理念指导课堂教学的过程中,要注意康复训练的强度与时间的长度。“医教结合”理念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家长对康复和教育选择顾此失彼的矛盾,而这恰恰又会产生另一个矛盾,即家长的大力支持对课堂教学提出了这样的暗示,那就是康复方式和手段的介入应该多多益善。这就要求教师们把握好“医教结合”的度,在康复方式的选择上,要把握好强度,避免造成学生的劳累,从而产生抵触情绪,也要把握好时间的长度,以免达不到“教”的目标,造成学校教学的本末倒置。
第二篇:医教结合
一、医教结合的涵义
医教结合是在幼儿园、学校等特殊儿童教育机构中将医疗康复和教育训练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渗透康复训练,在康复训练中融合教育,将二者融为一体,以此促进特殊儿童的全面发展。现代医学能够对特殊儿童的许多功能缺陷进行补偿和重建,在功能补偿和重建后特殊儿童面临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接受学校教育的需求,二是得到听觉、言语、认知、运动等方面的康复训练的需求。这两个需求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却又相互冲突,在医院或康复机构只能得到医疗康复的训练而缺乏教育的训练,在教育机构只能得到教育训练而缺乏医疗康复的训练。医教结合将教育与康复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这一矛盾得到有效解决。
二、医教结合的理论基础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专列一章对特殊教育的发展进行了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特殊教育要 “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2007年2月,教育部正式下发了《特殊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课程设置方案强调要在各类特殊学校中对残疾学生进行康复医疗的训练,开展相关康 复课程的建设。在这一背景下,一些学者对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开展了大量研究,提出了相关的医教结合的理论。黄昭鸣等强调将“医学康复”与“教育康复”结合起来对特殊儿童进行综合康复,构建了“多重障碍,多重干预”的特殊儿童综合康复体系,黄昭鸣、杜晓新等提出了听力障碍患者的HSL理论和1+X+Y模式的康复教育理论。杜晓新等人指出培智学校课程应当由康复课程、劳动技能类课程、文化课程三大部分构成。这些特殊儿童教育和康复理论吸收了特殊教育与现代医学等相关学科理论与实践的最新研究成果,遵循了特殊教育、康复医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体现了医教结合的思想和理念,为医教结合走向实践奠定了理论上的基础。
三、医教结合的技术条件
现代医学中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与特殊教育的关系最为紧密,临床医学如听力学、耳科学、眼科学等可以采用现代诊疗技术为特殊儿童检查和诊断疾病,运用药物或手术等方式来治疗疾病。而康复医学是通过功能的评估、训练、重建、补偿、调整和适应,帮助患者恢复其生理和心理的基本功能,提高其生存质量,使他们重新走向社会。临床医学的进步使特殊儿童的一些生理功能得到补偿或重建,康复医学的进步为特殊儿童的的康复训练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是医教结合 走向实践的重要条件。
四、医教结合的实践探索
从理论探讨向实践的过渡是教育改革的必经环节,目前教育部与华东师范大学正在联合实施医教结合的“千百十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培训更新特殊学校校长的教育理念,培养一批掌握康复技术,精于业务的骨干教师,建立医教结合的实验基地,为特殊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奠定基础。“千百十计划”的实施,是医教结合的实践探索,是医教结合进入特殊教育实践领域的标志,对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五、特殊学校实施医教结合面临的困难及解决途径
树立医教结合的理念、进行医教结合的实践已成为未来一段时期特殊学校发展的基本方向,但仍存在观念滞后、人才缺乏、教育康复手段落后等各种困难。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特殊学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准备:
(一)树立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理念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教育对象的全面发展,由于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对象有着很大的差别,因而在发展的内容、方向上都有所不同,对特殊儿童而言,其生理和心理功能的康复也是教育的主要内容,甚至是优先发展的内容。因此,面对改革的趋势,特殊学校应当及时转变观念,树立医教结合的特殊儿童教育理念,以促进特殊儿童的全面发展为己任。
(二)调整师资结构,培养康复型的特殊教育教师
医教结合下的教师除了具备一般的教学能力之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康复医学知识和康复训练技能。为此,可以采取送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策略,送出去就是对在职的特殊学校教师进行医教结合理论与技能的培训,可以根据教师所在的学校类型和所任课程选择相应的康复方向进修和培训;引进来就是引进掌握康复技术与方法的教师,如与医疗机构合作,聘请专、兼职的康复医生,从高校相关专业引进人才等。
(三)构建医教结合的课堂
医教结合的实施最终要体现到特校教师的教学上,这对传统教学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不同的课堂上、不同的教学内容上、不同的特殊儿童身上医和教具体结合的方式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挖掘,对儿童进行深入地了解,进行正确地评估,采取合适的方法,在课堂中进行科学地结合。
(四)积极利用现代康复技术和设备,最大限度地促进特殊儿童的发展
科技的进步使得现代康复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也开发出了很多新的康复训练设备,使用新的康复技术和康复设备可以使特殊儿童的康复效果得到极大提升,因此,特殊学校应当鼓励教师积极使用康复技术和设备,更好地为特殊儿童服务。
尽管医教结合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应当看到关注特殊儿童,促进特殊儿童康复与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进行医教结合改革已经成为 特殊教育发展的一个趋势,特殊教育工作者要树立起医教结合的理念,积极开展医教结合的实践,创新医教结合的教学,促使特殊儿童得到健康发展。
第三篇:医养结合
连云港市海州护理院 开启养老服务新模式
“医养结合”,这是连云港市海州护理院开启的养老服务新模式。他们利用医院与养老的结合破解了“养老院里不能就医,医院里不能养老”的时代难题。据了解,连云港市海州护理院是一家集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公办养老机构,隶属于连云港市眼科医院,是连云港市首家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试点医院。
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一般都不同程度地患有各种疾病,特别是中风、瘫痪以及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很容易出现并发症。而家庭护理则因达不到专业的护理水平而有很大的局限性,尤其对于卧床不起的老人,如果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家人手足无措,等送入医院,往往延误第一抢救时间。
目前,一般养老院都不具备完善的医疗设施,往往老人患病要由家属送往医院治疗、照料。而医护型老年护理院则充分体现医疗特色,每天早上护士为老人量体温、测血压,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护理。比如发现老人血糖高了,就会立即为老人调整饮食,专门制定菜谱等。让家属有一种放心感,让老人有一种安全感。老年护理院主要针对身患疾病而又缺人照顾的老年人而设。它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养老机构,又与普通医院有所区别.它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的养生保健、康复治疗、生活照顾、健身娱乐等养老服务,还可随时提供医疗救助和临终关怀。
连云港市海州护理院预计在2015年10月投入使用。护理院共设床位500张,配备活动室、声像室、接待室、医务室、洗衣间、食堂、室内卫浴等设施,可以满足不同老人的居住需求。一些慢性疾病和卧床不起的老年人,住在老年护理院不但能享受专业员工提供的日常生活和医疗服务,而且费用也不高。万一有紧急情况医院也能及时抢救。从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第四篇: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研究
2.“医养结合”的理念 2.1 定义
“医养结合”是一种更为充实的新型养老模式,即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其特点在于融合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两部分的资源,不仅为老人提供传统的生活、心理及文化方面的服务,还增加了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医疗诊治、护理保健、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消除了患病老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使得患病老人在养老机构也能得到及时治疗。2.2 服务对象及内容
“医养结合”模式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养老机构内的患病老人,包括一些慢性疾病、大病恢复期、易复发疾病、绝症期老人。特色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门诊、康复指导、突发疾病的抢救、临终关怀等。当然,针对机构内的所有老人,还可以组织定期体检,预防疾病发生。2.3 必要性与可行性
首先,养老机构配备专业医护人员照顾老人起居,提供诊疗服务,使患病老人无需长期占用医院床位,节约资源,同时仍然满足了老年患者对疾病治疗及护理的需求。其次,国家卫生部调查报告指出,我国60 岁以上老人,慢性疾病发生率占53.9%,且人均患有2 ~ 3 种疾病[4]。这些慢性疾病病程长,需要持续的医疗护理服务来支持,势必对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带巨大挑战,对现有的机构养老模式也提出了新的需求。再次,卫生体制不断深化改革,二级以下中小型医院难以为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人员超额、薪资不高、医疗设备闲置、病床利用率较低等现象。如果可以将这些中小型医疗机构的资源整合一部分进入养老机构,不仅能解决中小型医院目前的困镜及资源浪费问题,还能解决养老机构对医护人员以及病床的需求,提升养老机构的医护服务质量。因此,整合并统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资源配置,既降低了养老机构的优化成本,又提高了医疗机构的资源利用率,还能极大改善患病老人的健康状况,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必要且可行。3.“医养结合”模式的分类
3.1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联盟
这种方式要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签订合作协议,由医院安排医师及护理人员定期到养老机构为患病老人进行诊治及护理,并建立治疗档案,避免老人往返奔波。当养老机构中有老人突发疾病时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合作医院,由医院及时派遣医护团队进行抢救。如河南郑州第九医院与市内31 家养老机构联盟,为养老机构定期随诊、义诊,并根据患者不同需求提供相 应医疗服务[5]。
3.2 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这种方式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对一些中小型医院的资源进行整合,对医疗机构的内部结构及功能进行调整,转型为老年疗养院、老年康复院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同时完善所需的设施及配置,对医护人员进行职能培训,明确其今后需为老年患者提供长期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的工作及要求。如北京市化工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医院,使老年人可以有病医病、无病疗养[5]。
3.3 养老机构中增设医疗机构 这种方式可以在“公建民营”的形势下产生[6],即由政府出资建造,再借助民间专业机构运营,由其引入专业的医疗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和高效的服务;也可以将中小型医院的一部分资源整合进入养老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4.“医养结合”模式在机构养老中的健全对策
当前,不管是医疗机构的改制还是养老院服务项目的优化都存在很多难题,一方面资金不足,而且养老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其医疗机构身份无法获得,也无法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另一方面缺乏老年医疗护理的专业人才,无法满足庞大的患病老年群体的需要。因此,如何健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至关重要。4.1 政府转变观念,发挥主导作用
政府需充分认识到“医养结合”模式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并督导施行。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对进行“医养结合”优化的养老机构实施卫生准入、医保定点、资金扶持等政策,保障其医疗资质的获得,解决医保问题,减轻入住老人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对于医养机构的合作联盟,政府应监督其操作流程,保障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信息沟通,使其规范化进行,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医疗机构的改制,政府应做好统筹工作和资金扶持,保障其设施配置的完善及人员素质的培养。4.2 培养老年医护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质量
老年医疗服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特殊服务项目,因此对专业护理人才的需求尤为迫切。目前,全国取得养老护理资质的专业人才不过两万人,这与庞大的患病老年群体比例悬殊,远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为吸引更多专业人才,一方面可在中高等护理院校增设老年护理专业,加强专门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可适当提高老年护理人员的地位及待遇,从而吸引更多人员从事相应的老年护理工作,为“医养结合”储备充足的人才。
[4 ]黄佳豪,孟昉.“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困境与对策[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4,7(6):63-68.[5 ]张浩淼.关于成都市机构养老模式发展的思考[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3,11(4): 93 - 96.[6] 孙雯芊,丁先存.公立医院医养结合模式可行性研究——以合肥市滨湖医院老年科为例[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5(5): 69 - 74.把老年“ 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做成最美的夕阳产业
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三部分组成。国家“ 十二五” 发展规划纲要提出“ 居家养老为主, 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对此,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就如何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国家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民政部将进一步推动落实现有优惠扶持政策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长期护理照料制度和保险机制、建立现代老年产业体系等加大探索。
今后我国养老服务也将出现五大转型①从家庭保姆照料到专业护理员照料②从以家庭和个人的赡养照料为主到以社会制度性保障为主③从保障老年人衣食住行基本生活到提供康复照料、情感护理等服务保障④单纯的养老机构到“ 医养结合” 型的养老机构转型⑤从以政府为主办养老机构到公办与民营同步发展模式“ 医养结合” 型的养老服务模式是“ 老有所医” 与“ 老有所养怕勺有机结合, 是养老、健康保障体系架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池是解决当前医疗与养老互相独立、自成体系的条块分割体制格局弊端的方法“ 医养结合” 型的养老服务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内涵表现在实际医疗保健服务和老年照护服务工作中对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水平要求高特别是对行动不便和智障老人的照护更为理性、人文关怀更为个性化等特殊性。因此对“ 医养结合” 型的养老服务功能、任务定位要有别于一般医疗机构和养老院。
要求从养生、保健、生活照料护理、医疗等各方面都能充分满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要求。如提供精美、健康、合理的营养膳食定期组织省内外的旅游度鼠举办各类主题活动, 如书法、绘画、文体娱乐活动等定期为老人进行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医疗服务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向老人提供金融、理财和法律、公正服务倡导精神愉悦的保持, 进行心理干预通过各种活动让员工和老人断交流, 让老人保持心情舒畅提高老人的幸福指数。建立适应老年人养老需求的“ 医养结合” 新型模式应在政府统一规划下, 因地制宜, 把医养结合起来一是由现有医院发挥医护资源优势创办养老机构二是由大型养老院创办老年医院或老年医疗保健中心科三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合创建新的医养结合机构让新机构一开始就具备医养结合的功能解决养老机构在医疗保健服务和心理关怀存在的不足解决失能老年人住养老机构就医困难,住医院又无人护理的问题河以起到集养老、照护、保健、康复、诊疗于一体的目的。总之、建立“ 医养结合” 产业化、人性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已是大势所趋。
实行“ 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新模式,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扩大社会参与健全和落实社会福利制度特别是在政策导向上要完善投资、融资政策、就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 解决老年人住得上、住得起养老机构, 解决为老年人服务的职工、从业人员、都热爱养老服务工作肩能力、高素质地为老人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体制、机制和信息化的调节作用, 整合医药卫生资源和养老社会资源的优势,做好预防为主“ 三级预防” 工作,使“ 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工作高效、持续推进为发展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增进老年人健康、幸福作出贡献。
上海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优化模式及对策研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 号)明确指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1] 卫生计生部门积极
支持和发展医养融合服务,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指导。民政会同财政部门完善运营补贴等政策,大大鼓励社会力量依托、依靠医疗机构兴建养老机构,共同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新模式[6]。政府能够加大对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使养老机构能够给老人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7]。健全医保制度,将医保纳入养老范畴,进一步扩大养老机构医保结算的范围,解决老人日益增加的费用问题。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全面实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同时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老年健康、长期护理、意外伤害等保险业务[8]。
鼓励养老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以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资源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全科医生团队服务作用,支持医护专技人员参与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与周边有医保定点资质的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开辟绿色就诊通道[9]。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推进医护型养老机构的建设[10]。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11]。
[1] 朱巍巍. 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J]. 中国民政,2013:4-10.
[6] 吴义华. 安徽省淮北市:医养结合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能力[J]. 社会福利,2014(7):59. [7] 孔海娥,李雯.武汉市养老机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武汉市7 家养老机构的调查[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5(2):41-43. [8] 扬帆. 深化“医养融合”创新养老模式———以上海市为例[J]. 江南论坛,2014(9):7-9. [9] 何勇海. 养老院“医养结合”说易行难[J]. 公民导刊,2014(9):56. [10] 赵晓芳.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兰州学刊,2014(9):129-136. [11] 新华,耿明哲. 用“医养结合”破解老有所养难题[J]. 劳动保障世界,2014(10):26. [12]周海旺.上海人口老龄化趋势与完善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1(4):37-49.
第五篇: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的发展新趋势——参加国家卫计委康
复护理工作会议体会
【信息时间:2013-6-17 阅读次数:139】【我要打印】【关闭】
为了进一步研究、促进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规范康复和护理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于2013年5月23日、24日在辽宁沈阳组织召开全国相关领域专家和卫计委有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工作会议。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内设苏州老年病医院仲伟爱副主任医师作为唯一一名来自基层一线和唯一一名地市级专家代表受邀与会,会议中仲伟爱主任结合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及苏州其他各家护理机构的具体情况做了工作汇报。与会领导、专家认为苏州实行的“医养结合”发展模式较好的解决了目前延续性医疗服务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一些典型问题,在全国来说是走在了前列,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参考价值。
一、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病医院代表交流、介绍情况
近十年来,苏州市政府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要求,多部门配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院,形成了一定的数量规模,初步解决了延续性医疗的问题,并形成了社会力量往这方面参与的良好势头。目前苏州城区有近30家左右的由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的,床位数大多在200-500张之间的康复、医疗护理机构,投入多以个人集资合伙举办为主,合伙人大多有医疗背景。以一家拥有300张床位的机构来说,先期的投入在300万元左右,举办场地一般为租用的闲臵的宾馆或厂房。举办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民办非企性质的护理院,卫生部门负责审批后发给卫生医疗执业许可证,一般运营一年后向人社局申请参加医疗定点单位,人社部门根据卫生部门意见及评价一年来医疗护理工作情况符合规定后,医保部门与护理机构签订协议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余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支付,加上日常的生活护理费用,每月患者个人需支付的费用在2000元左右。
康复、护理机构工作人员大致分为3类:医生、护士和护理员,医生、护士及其他医技人员100%持证上岗,护理员大部分也持证上岗,只有少量还没有持有护理员资格证书。以一个医疗护理单元(50张床),配有医生3-4名,护士7-10名,护理员10-12名。目前苏州市区所举办的此类机构在医疗上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专技人员由卫生部门负责培训,但由于收住对象多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民政部门同样认可,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在这方面体现在“补砖头和补人头”。其中“补砖头”就是机构举办人开办了康复、护理机构后民政部门按每张床位予5000元至一万元进行建设补贴,2至3年内补贴到位,补贴经费由福彩公益金和地方财政给付。“补人头”主要是指运营补贴和养老护理员补贴,运营补贴是根据护理院收治的老人数,给予护理院每名老人每月100至200元的补贴。对护理院聘用的持证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补贴100至800元(按从事的年数,从事满一年补100元顺推至封顶800元)。目前苏州市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类似机构,因此门槛相对较低,政策扶持力度大,社会力量大量涌入这一行业。政府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同时,也积极加强了公办康复、护理机构建设并拓展了公办机构示范、标杆参照和培训的职能。苏州市老年病医院就是一家行使上述职能的公办机构。
苏州市老年病医院为苏州市社会福利院主办(社会办医)的老年病专科医院,现有3个病区,150张床位,为市财政全额拨款医疗机构。承担为入住苏州市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社会寄养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职能,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同时苏州市老年病医院也承担了苏州市初级、中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发证)和示教工作,作为一家公办示范性机构承担了自身的社会责任。医院现有医生18人,其中正高职称1人,副高职称5人;护士33人,其中中级职称17人,另有辅助科室医技人员9人,康复治疗师7人,专业社工师2人,护理员30人。作为一家延续性医疗机构,苏州市老年病医院在硬件上房屋设施符合无障碍的要求,医疗设施设备基本达到二级乙等医疗机构要求,在各个岗位上配臵足额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护人员与床位的比例达到了0.8:1,人均床位面积达到了8-10平方米,医院室外有充足的绿化和宽敞的活动场地。基本床位、基础治疗、医疗护理和康复治疗中产生的费用80%-90%可由医保支付,生活照料护理费、日常杂费、伙食费由患者支付。医保费用按照床日108元/天进行限定,患者所付的费用平均2000元/月。一方面医院能满足患者的基本医疗康复要求,另一方面患者在经济上也大多能够承受。
入住医院的多为老年患者,其中患者费用主要包括床位费、医疗护理康复费、生活护理费三块,其中床位费三人间为35元一天,两人间为50元一天,六人间为25元一天;生活护理费(由物价部门核准)一对六(小单元护理)为30元一天,一对二(特别护理)为50元一天,其余一般护理为25元一天,医疗费用按医疗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苏州市老年病医院现有三个病区分别为治疗病区、康复病区和失智病区。一般收住急诊期后需要进一步护理、康复的老年患者。其中康复治疗要求由患者家属提出,医生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参与康复的患者以失能、失智患者为主,主要康复项目包括作业治疗、运动治疗、肢体功能康复。在进行康复治疗的同时,基本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同时进行。医院近几年在失能、失智老年患者康复、治疗、护理、照护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初步建立了失能老人的康复评估治疗路径、失智老人的助疗系统。同时引进专业社工,重视病患老人社会关系、社会支持系统的维护与重建,在服务上更加彰显人性化,得到了患者的认可和好评。
二、结合苏州养老事业、民政事业、卫生事业的相关情况的思考和体会
1、苏州市康复、护理机构与综合性医院的服务衔接情况及相关发展建议
目前苏州市大部分康复护理机构与相应医疗机构的服务衔接基本为自主争取,一般来说护理机构会在当地的综合性医院发放宣传材料,或者委托医院介绍合适的患者入住,大多为自愿转诊,基本能够保证患者的后续治疗和护理需求,也解决了后续治疗患者入院难的问题。
但需要看到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对于某些综合性医院和护理机构的患者互转,政府应牵线搭桥,信息对接,充分发挥资源链接者的作用,这样一方面综合性医院的床位能够得到及时的周转,有需要的患者可以及时入住接受治疗,同时,也有利于满足护理机构病人治疗需求。
2、综合性医院医技人员对康复护理机构定时、定点进行业务指导,使得护理机构专技人员的个人素质能在不断的实践中得到提高,这样同时有利于患者和机构,社会资源配臵也得到极大的优化。建议把基层康复护理机构也纳入到高级别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医疗支援的基地。
2、目前苏州市康复、护理机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目前在苏州康复、护理机构特别是护理院普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人员问题;
2、设备问题;
3、技术问题。其中人员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待遇偏低;(2)从业人员社会地位偏低,社会认可度不高;(3)相应的人才引进不具备比较优势;(4)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机构的长久发展及个人的持续成长;(5)技能提升渠道狭窄。设备问题主要为更新周期慢,资金投入不够,对于领域内的最新发展和应用缺乏有效的获得渠道。技术问题集中在可持续的提升上,如何避免从业人员的技术瓶颈,保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持续提升,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相关护理、康复机构加强与大型综合性医院、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拓宽合作渠道,为此国家应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鼓励类似的合作。
2、提高待遇,加大宣传力度,改变社会的错误认识,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
3、相关高校可尝试开设相关专业,并与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定点输送人才,一方面解决学生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为机构做好人才输送和保障工作。
同时根据苏州市的现状,民办养老、护理机构很多,但大多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规划,也没有相应的发展计划。对此政府应进行适当的规划,同时制定相应的分级标准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保证所有机构有序、健康发展,避免无序、恶性竞争,保证百姓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上也大量存在“想办却不知道该怎么办”的现象,资金持有人想要入行,但是对新办机构不熟悉,相应政策、法律不知道,此时政府应该加强宣传力度,创造好的投资环境,同时设立统一的准入机制,确保机构质量。卫生部门能否尝试对人才进行补贴,鼓励机构多聘用合格的优秀的卫生专技人才,对患者进行补贴(通过民政、残联等针对特定人群进行相应补贴)等。
3、针对普遍存在的护工问题的思考和对策
护工是康复、护理机构的基础,但却是目前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社会地位低;
2、工资待遇低;
3、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
4、工作环境相对较差;
5、流动率高;
6、工作效率低。针对上述在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切实有效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待遇,给予政策保障。
2、鼓励从事一线护理工作,扭转社会上对于护理人员的片面或错误认识。
3、加强对一线护理人员的培训,帮助他们持续提高个人素质。
4、与教育部门、科研机构合作,鼓励相关学校开设护理专业,鼓励科研机构开展护理专业的有关科学研究,帮助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一线服务效率,使得护理专业的发展更加的科学化、人性化、可持续化。
5、相关机构应进一步优化一线护理人员的工作环境,最大程度的减少耗竭现象的产生,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具体包括:
1、政府通过公益性岗位的设臵,鼓励相关人员从事一线护理工作。
2、持证上岗的护理人员给予相应补贴。
3、根据护理人员工龄长短给予不同数额的岗位津贴。
4、针对护理人员开设定期、专门的免费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个人素质,一方面提高他们对自己工作的认识,一方面也让患者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
5、可积极探索采用外包服务的形式,由专门的护理公司提供护工服务,这样可以增加就业,适当减轻机构的成本,但在使用外包服务的同时,有关机构应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患者权益。
苏州市社会福利院 老年病医院 仲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