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评优办法
2011—2012学年度
席王中心小学学生评优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学生评优是指对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的个人进行精神或物质的奖励。
3、学生评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体,尊重个性,坚持民主。
4、学生评优活动应根据学校制定的评选条件,坚持学生自评、集体互评、老师申报、学校审批的程序,促进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二、评比内容及办法 三好学生 ㈠评选条件
1.在校是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①思想品德好。能认真执行《小学生守则》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行为表现是同学的榜样。在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开朗乐观,不怕困难,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品德等第为“优秀”。
②学习成绩好。在学习上勤奋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同学们的榜样。语文、数学、英语期中、期末成绩达“优秀”。
③锻炼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讲究卫生,保护视力,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与达标训练,身体素质较好,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2.在家是个勤俭、能干、有礼貌的好孩子。
①礼貌方面:孝敬父母,听从父母和长辈教导,不任性,能关心父母健康,能礼貌做客和待客。
②劳动方面:爱惜劳动成果,爱护家庭钱财,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主动帮助父母亲干活,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
③习惯方面: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挑吃穿,不乱花钱,按时学习,按时休息,业余生活健康、丰富多彩。
3.在社会上是个遵纪、守法、讲公德的好儿童。
①遵守公共秩序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是个文明的小顾客、小乘客、小观众、小游客。不到营业性游戏厅、网吧或其它不适宜少年儿童进出的场所。
②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好。尊重他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积权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勇敢机智地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自然环境,保护有益的动物,保护文物。
㈡评选办法
1.班级学生民主评选。2.班委会讨论评议。
3.班主任征求各科老师意见。4.班主任集中上报学校审查、核定。5.三好学生人数占班级生数的10%,优秀少先队干部 ㈠评选条件
1.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主动做好集体的各项工作。2.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3.在班级中有较强的合作协调能力,能较为妥善地处理班级常规问题。
4.严于律己,有较强的示范性,是队员们学习的榜样。㈡评比办法
1.“优秀少先队干部”的评定实行班级内部评比、中队辅导员把关、上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核批的程序。
2.“优秀少先队干部”的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由各中队委员会组织本班全体学生进行评选。
3.“优秀少先队干部”的报批人数每班2人。校园之星
依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校园之星的具体评选项目:
单项:学习之星、安全之星、文明之星、艺体之星、进步之星(共5星)
(二)校园之星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积极要求进步。
2、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校园行为规范》等各项纪律制度,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2)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上课专心听讲,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珍惜时间,积极进取,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安全之星——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积极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上、放学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课间做剧烈危险的游戏,不在栏杆边打闹,上下楼轻慢步走靠右行,安全知识活动中表现突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或有突出事迹。
3、文明之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校护校,不损坏学校公物,不在教室、楼道大声喧哗。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零食,不乱涂乱画,不乱扔垃圾,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卫生,使用礼貌用语,尊敬教师,尊重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公益劳动。或有突出事迹。
4、艺体之星---平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体育、音乐、美术、写作、表演、主持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或有突出事迹。
5、进步之星---在学习、行为习惯、礼仪上进步显著,并且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或有突出事迹
(三)、评选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认识,调动学生争当“校园之星”、“班级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
2、即先由班级同学推荐后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班主任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在班级设立“班级之星”专栏。
3、各班每月民主评选出“班级之星”。将学生名单和有关事迹材料整理汇总,上交少先队大队部。
4、各班在“班级之星”的基础上,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比。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经领导小组通过后,最后评定18名“校园之星”(一班一名)。各班将学生照片、相关事迹材料上报到少先队大队部。
席王中心小学
二0一二年五月五日
第二篇:评优办法
四川理工学院人文学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应该是学院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不含团总支副书记、宣传部、组织部、社工部)、学生党支部干部(主要指支委和党小组长)、班委干部(不含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学生团体负责人,并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学年)。
2、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无补考。
3、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二、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三、优秀团干部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干部应是学院学生会中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社工部的正副
部长、班委会中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并担任该职务一年以上(含
一学年)。
2、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无补考。
3、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四、优秀团员
(一)评选条件
1、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无补考。
3、对本人所在团组织有较突出的贡献,需有相关事迹材料。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原则上一人只能参加一项先进个人的评选
第三篇:小组评优办法(范文)
802班期末评优办法
1.最优小组奖励办法:
平均分进步值以高低为序评定前三组获胜:
① 第一名全组进行奖励;第二名-1人 ;第三名-2人; ②每组的“三好学生类”在2至3名【总分优秀者必是】,余者为班级之星;
③退步最大的为失去资格人员【十个名次内不算退步】。
2、平均分进步值最少二组全部人员失去评优资格;
3、其他人员(剩余三组)评优方式—民主选举:(1)级部每进步一个名次奖励一分,反之-1分;(2)进步最大,退步最大各1人 特别奖、罚获得或失去评选“三好” 【十个名次内不算退步】;
(3)生物、地理成绩优秀、及格者 分获3、2分;(4)总分优秀、良好、及格的同学分别获得、6、5、4分。
以上每人获得分数X 0.4,作为票数计入的得票中,以总票数的多少,从高到低得出评优人员。
注:没有集体荣誉观念,思想行为不端正,被学校通报批评者没有任何评优资格
第四篇:幼儿园评优办法
喜洋洋幼儿园年底评优施行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从事幼教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推进我园幼儿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园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办法:
1、名额: 优秀个人1人 优秀班主任1人 优秀教师1人 优秀保育员1人 优秀班集体1个
2、民主评议
3、未满一年的不参加评选,全年请假超过20天一票否决。
三、奖励办法 每年评选一次,年末奖励 优秀个人 500元 优秀班主任 300元 优秀教师 300元 优秀保育员 300元 优秀班集体 300元 评优标准 ——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
1、热爱幼教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法规、法纪,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师生关系和谐,幼儿发展好。
3、业务水平领先,工作成绩显著。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勇于创新,精通业务,沟通协调能力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4、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善于做好家长工作,能及时处理与解决幼儿在园发生的问题,与家长的关系融洽。
5、积极、认真地参加各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6、团队精神强。与园内其他同事和睦相处,尊重他人。优秀保育员
1、全年请假不能超过5天
2、全年“卫生优秀班级”评优不低于3次
3、全年无家长投诉,家长问卷调查满意率不低于85﹪
4、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一年内所在岗位无安全事故。
优秀教师
1、全年请假不能超过5天
2、全年无家长投诉,家长问卷调查满意率达到85﹪以上
3、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全年内所在岗位无安全事故
4、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及幼儿园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优秀班集体
1、全年无家长投诉,家长调查问卷三名老师都达到85﹪以上
2、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全年内无安全事故
3、三名老师个人请假不能超过5天
4、班级每月幼儿出勤率达80%以上方有资格参加评选 优秀班主任
1、全年请假不能超过5天
2、全年无家长投诉,家长问卷调查满意率达到85﹪以上
3、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全年内所在岗位无安全事故
4、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及幼儿园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优秀个人
1、全年请假不超过3天
2、无家长投诉,家长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3、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全年内所在岗位无安全事故
4、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及幼儿园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一年内在园内获任一奖项 已荣获区级以上各种优秀荣誉,不参加园先进个人的评选。
第五篇:评优及奖励办法
关于学生管理相关评优工作的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学生评优及奖励:
(一)奖学金评定:
1、奖励范围:个人学期学习总成绩班级排名前20%的学生,即班级人数*20%,小数点后不为“0”时上进一位,增加1名,且学期操行评定必须为优。学习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各科考试课学期总评成绩*100%与各科考察课学期总评成绩*50%相加之和;体育课成绩按考试课成绩计算)。
2、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一等奖:一名,一次性奖励金额60元/人
二等奖:三名,一次性奖励金额45元/人
三等奖:前20%的其他同学,一次性奖励金额35元/人。
3、名次并列:并列者享受同级奖学金,并列者占用相应后续名额,名额不再增加,末位名额并列者,奖励至并列名次截止。
4、评定办法及要求:
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组成评审小组,每学期末,经学生总结自评,班委会评议,期末考试后,由评审小组认真评定本班每个学生的学期操行等级,报年级主任审批备案登记后,在学生通知书上加盖操行等级。班主任应将本班学生在校各学期操行等级做好备案登记,作为推荐就业和毕业的主要依据。
(二)校级“三好”学生评选:
1、奖励范围:班级人数的10%,名额计算方法同奖学金。
2、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20元/人;
3、评定标准: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制度,努力学习和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具备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操行评定必须为优。
学习好: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全部及格,成绩高者优先。
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讲究卫生,身心健康。纪律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旷课、旷操、旷晚自习、旷宿及不按要求穿校服佩戴胸卡等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为班级争得荣誉。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评选范围:
(1)班级学生干部:为每班班级干部人数(10人)的30%,即3人;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增加1个优干名额。班级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考勤员)、学委、体委、卫生委员、文艺委员、生活委员,团支部书记、组委、宣委。
(2)校级学生干部:为校团委、学生会正式委员人数的50%;
(3)每名学生干部在班级、校团委及学生会评定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不可兼评、兼得。
2、奖励标准:
(1)可在学期总成绩中享受加分。学生干部享受加分幅度为0-3分;对操行不为优、不称职或存在违纪现象的干部要酌情递减或不予加分。
(2)一次性奖励20元/人。
3、评选标准:凡学生干部(班委、班团支部、校团委、学生会委员),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操行评定必须为优,并符合学生干部“学习好、威信高、肯吃苦、有特长、会管理”的标准。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表率示范作用突出,热爱集体,坚持原则,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出色,经考核合格者,有资格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注: 同一人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可兼评、兼得。
(四)校级“十佳”、“十优”中专生
评选要求:具体要求见学校及团委相关文件
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金额50元/人。
(五)市级、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评选范围:
在校学习一学年以上,同时必须在评选之前的学期获得相应的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参评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必须为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相应获得者;经班委会、团支部、班主任推荐,学生科、校团委评审报校长办公会审批上报。
2、奖励标准:
获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一次性奖励金额100元/人。获国家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一次性奖励金额200元/人。注:市级与国家级奖励不可兼得,以最高奖励为准。
3、评选标准:参看上级相关文件。
(六)具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奖学金及相关评优资格。
1、单科成绩不及格;
2、有旷课现象、病事假学期累计超过30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
3、受到学校全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
4、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或班集体活动;
5、操行评定不为优;
6、欠交学校及班级费用;
7、有故意损坏公物情况者。
二、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
(一)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全校在校正常上课并进行评比的所有班级。班风积极向上、班级建设富有特色、学风浓厚、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在五项评比中成绩突出,无重大违纪或安全责任事故。
2、奖励范围:各校区全部在校班级的20%,小数点后不为零的上进一位。
3、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班级人数*1元/人。
4、评选办法及评比权重:
①评选办法:每学期末,学生科将参照一学期各校区全部在校班级的学期总评成绩。通过班级任课教师、年级主任、学生科长三级测评打分初步确定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在学校表彰大会上给与表彰。
②评比权重:
A、学期班级总评成绩占50%;班级总评成绩=(班级学期五项评比成绩*80%+宿舍成绩*20%)*80%+班级学生期末学习总评成绩*20%;其中:班级学生期末学习总评成绩=班级所有学生、所有科目考试成绩之和/班级人数/所有考试门数。
B、班级任课教师打分占15%;
C、年级主任打分15%;
D、学生科长打分20%;
E、加分:
a校级各项集体活动评比(如:会操比赛、运动会精神文明集体、拔河比赛、合唱比赛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班级,分别在总成绩中给予4、2、1分的加分;
b校级单项活动评比(如:班级篮球赛、文明宿舍评比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班级,分别在总成绩中给予2、1、0.5分的加分;
c其他明在活动规程中确给予加分的评比活动;
d加分之和最高为10分。
F、减分:
a班级学生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每人次分别扣除0.5、1、2、3、4、5分;
b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每次扣除5分。
(二)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
1、评选办法:班级在校上学1年以上,累计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两次以上,经学生科评选推荐报校长办公会审批上报。
2、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班级班费2元/人。
一次性奖励所属班级班主任300元。
(三)班级评比各单项奖励
1、奖励范围:两操、自习、卫生、宿舍、考勤等单项评比的学期成绩排在两校区前8名的班级,末位并列顺延至并列结束。
2、奖励标准:每一项次奖励5元,可兼得。
三、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全校在校正常上课并进行评比的所有班级班主任老师。热爱班主任工作,服从学生科的管理和指导,具有良好的师德师范,责任心强,能够用高尚的品格引导教育学生,熟悉、了解学生,主动关爱学生成长,在班级建设、对学生教育管理中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教育管理到位,班级工作富有成效,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奖励范围:各校区全部在校班级班主任人数的20%,小数点后不为零的上进一位。先进班主任与先进班集体评选
3、奖励标准:校级先进主任:一次性奖励200元/人。
四、文体活动奖励办法
1、全校性大型集体项目:运动会精神文明班集体、文明教室评比获奖班级一次性给予班级奖励2元/人。
2、单项集体比赛:会操比赛、篮球联赛、体育节拔河、排球、乒乓球团体等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班级50元、30元、20元左右的奖品;
3、个人项目:如文艺节、体育节、校园风采大赛等活动中包括的个人单项比赛获奖选手,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对应给予获奖选手15元、10元、6元左右的奖品;
4、其他比赛活动规程中明确奖励标准的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学生科
20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