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司法信访化”趋势引发担忧
“司法信访化”趋势引发担忧.txt时尚,就是让年薪八千的人看上去像年薪十万。我们总是要求男人有孩子一样的眼神,父亲一样的能力。一分钟就可以遇见一个人,一小时喜欢上一个人,一天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司法信访化”趋势引发担忧 2010年12月02日 17:41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 | 注册财新网
在维稳压力下,把信访机制纳入司法机制,使得信访从司法的体外进入体内,将对中国司法的运行产生极大的冲击
【财新网】(见习记者 周凯莉)12月1日,中央政法委在京召开深入推荐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会议。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会上表示,《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制定出台,最高法院将对全国重点重复信访案件进行程序终结。地方的信访老户案件,由各高级法院终结,报最高法院登记备案。
景汉朝表示,由两级法院终结的案件,将统一汇总报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有关信访部门,终结的案件不再重复办理。今年10月起,最高人民法院派出八个复查组,对21家高院、37家中院、20家基层法院进行复查。复查组对200余册卷宗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评查范围内结案不息访、非正常访、越级访、重复访等重点案件。
此外,最高法院从下级法院抽调16名法官,组成4个巡回接访办案合议庭,对地方法院与当地党政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沟通。
今年3月底,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活动,要求“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随后,各地探索建立“政法机关联合接访中心”,推广实施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模式。
目前,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都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本系统的信访案件终结办法,明确了“无理访”的认定标准和终结退出程序。这意味着对涉法涉诉信访的处理进一步制度化。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涉诉信访的高压持续,在政策层面也出现了“司法信访化”的趋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汪庆华研究发现,目前中国的司法政策和信访目标出现汇合,司法和信访机构重叠现象严重,两者之间的功能界限不明。
例如,2009年9月,最高法院设立涉诉信访立案庭。该庭负责受理各类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的申诉和涉诉信访案件,对此类案件进行形式审查、登记立案等。此外,涉诉信访立案庭一并负责对最高法院审判、处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
目前,涉诉信访已成为最高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的重要工作内容。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指导之下,地方各级法院甚至直接处于访民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压力之下,信访数量的多少已成为衡量法院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
以河南省高院为例,其曾将2009年工作目标定为开展“争创无赴京上访法院”,各级法院各尽所能,推出大量举措以减少信访乃至消除信访,几乎每个法院都成立由院长或主管院长负责落实的涉诉信访办公室。
汪庆华认为,信访是一种非常规性的救济机制,“强信访、弱司法”模式带来的问题,可能比解决的问题还要多。在维稳压力下,把信访机制纳入司法机制,包括涉诉信访机构的设置、涉诉信访听证的推行,涉诉信访终结的出台,使得信访从司法的体外进入体内,将对中国司法的运行产生极大的冲击。
汪庆华认为,要实现真正的法律之治,必须改变以短期社会稳定作为司法目标的做法,逐步改进司法,使其适应市场经济、公民自由和民主的诉求。■
第二篇:司法信访个人工作总结
司法信访个人工作总结
今年,在办公室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科室同志的支持和帮助下,我顺利完成了本职工作,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自身在各方面都有所成长,为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本的思想、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
一年来,我首先是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指导自己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指导自己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弄清工作的方向、目标和任务,紧跟时代潮流,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第三是努力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各种知识,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通过学习--思考--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明显的进步。
二、脚踏实地,努力工作
司法所是一个工作非常繁杂、任务比较重的部门。作为司法所的一员,不论在工作安排还是在处理问题时,都得慎重考虑,做到能独挡一面。一年来,我牢固树立了“办公室无小事”的思想,尽职尽责,努力工作。首先是熟悉本职业务。在工作之余,通过自己能够找到的一切资料,逐渐增进自己对综合治理方面工作的了解,使自己能够做好工作。其次是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每一
件事。司法所是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做好司法所的工作,对街道工作的正常运转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无论是什么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六个不让”,即: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正在处理的公文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身上发生,不让前来联系工作的通知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任何小道消息从我这里传播,不让办公室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第三是注意形象。司法所是街道的窗口,所以无论是接个电话还是迎来送往,我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不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影响到整个机关的形象。
三、端正作风,摆正位置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勤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工作。服从领导安排,不计得失、不挑轻重。对工作上的事,只注轻重大小,不分彼此厚薄,任何工作都力求用最少的时间,做到自己的最好,自工作以来,没有耽误过任何领导交办的任何事情。在生活中,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生活作风,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平等相处,以诚待人,不趋炎附势,也不欺上压下,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相处的尺与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也清醒地看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
一、对司法所的工作了解还不够全面,有些工作思想上存在应付现象;
二、工作的创造性还不够强,缺少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
三、学习掌握新政策、新规定还不够,对新形势下的工作需
求还有差距;
四、调研工作不够深透,工作方法上还有待改进。这些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提高,争取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一年来,通过努力学习和不断摸索,收获很大,我坚信工作只要尽心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好。
第三篇:福建信访司法资料
人民法院创建之初,就设有问事代书处。1953年8月,根据第二次全国司法会议决议,福建省人民法院设置人民接待室之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也逐步设置人民接待室,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有关告状的疑难问题,为诉讼人代写诉状,代录口诉,分别转审判庭审理,并直接处理一些简易的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对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信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建立登记、转办、催办等制度。有的基层人民法院开始建立院长阅批重要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取得很好成效,深受群众欢迎。据1962年南平、邵武、崇安、建阳等8县(市)群众来信内容分类统计,婚姻纠纷占58.4%,山林、水利、土地、债务、房产等占10.1%,检举违法犯罪分子、控告干部违法乱纪占15%,其他占16.5%。1964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制订并下发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职责范围:(一)调处简易纠纷;(二)受理对人民法院的批评建议;(三)答复有关政策、法令的询问;(四)转处有关来信来访。“文化大革命”初期,来信来访工作停止。据统计,1953年至1966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处理人民来信570097件,接待群众来访495220人次。
1972年底,福建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恢复,信访接待室和信访工作也相继恢复,由于当时面临百废待举和人员不足的状况,不少法院尚未配备专职信访人员,工作仍无明显起色。1978年8月1日,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全部恢复院长接待日制度,《人民日报》在头版报道这一消息,从而促进了这一制度的恢复和健全,而且推动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1982年9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第一次信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第三次信访工作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七省申诉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加强信访工作的措施。1983年7月,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信访处,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多数基层人民法院相继建立信访科(室)。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后,外籍华人和港澳台同胞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来信来访逐年增多,福建各级人民法院都将该类信访列入信访工作的重点,专册登记,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对
其中不属人民法院管辖的,也积极牵线搭桥,协助办理。如:1984年初,侨居马来西亚的82岁老华侨郑祖懋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诉称欲将被其亲属出租的房屋收回自用,并已想方设法为租户找到两处房屋以供搬迁,但租户以种种借口进行刁难,眼下签证期限将满,无奈求助法院主持公道。该院信访干部听完情况后,亲自带老人到法律顾问处代书诉状,到开元区人民法院呈状立案,并告知优先审理。案经法院审理调解结案并顺利执行,老人在归途前致信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侨居异国45年,这次亲眼看到祖国有这样的好法官,秉公办事,高效热情,令我感激不尽,回马来西亚以后,一定将此事告诉亲人朋友,祝伟大的祖国强盛,祝四化建设昌顺!”
1985年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全省法院信访工作会议,学习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暂行办法》,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强调加强信访机构建设,建立与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并扩大各级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职责范围:(一)提供信访信息,反映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民事、经济纠纷和刑事自诉案件的收案;(三)调处简易纠纷;(四)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询问;(五)接受检举、控告及犯罪者投案自首。为了做好信访工作,各地普遍建立了登记、承办、呈阅、转办、催办、回访、总结、统计、归档等制度。1986年,随着群众民主与法制观念的加强,他们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来信来访不断增多,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本受理群众来信162719件,比上107906件增加50.80%。为提高办信质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首期全省法院信访干部培训班,学习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性质,职责范围,处理信访的基本原则及制度,使信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80年代中期,全省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健全了院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院长在接待中对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分别作出批示,交由有关审判庭处理,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和问题解答工作。仅据1987年统计,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院长阅批群众来信10999件,接待群众来访14161人次,分别占当年群众来信来访总数的6.81%和14.26%。如一位老年妇女拄着拐杖来到浦
城县人民法院,请求院长为她做主。院长听说老人饿着肚子赶来法院,便自己拿钱为老人买饭吃,老人边吃边诉说自己不幸的遭遇。老人姓吴,86岁,早年丧偶,膝下无儿无女,靠丈夫遗下的财产生活。两年前因病生活不能自理,与远房侄子立下口头协议,以财物换取寄居侄子家中生活。起初,婶侄尚能共同生活,勉强度日,但天长日久,侄子侄媳开始嫌弃老人,不时恶言恶语相待,老人受不了气几次寻死,都被邻居救下。听完老人诉说,院长指定专人立即调查处理,并派车把老人送回家。经过调查,老人所述属实,根据其要求,为老人追回了部分财产,对老人日后生活也作了安排,当老人搬进新的住处时,紧握着法院干部的手说:“你们的院长真是人民的好院长!”
1987年3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三次全省法院信访工作会议,根据全国法院信访工作座谈会关于信访部门要强化,工作质量要提高的精神,着重针对信访机构过去对告诉申诉的来信来访一般只照转给有关审判庭处理,而有的审判庭因管辖有争议等各种原因,该立案的而未及时立案,从加强内部机构的制约机制入手,使信访工作职能逐步向审查起诉和审查申诉方面转变,机构也相应改变为告诉申诉审判庭。1988年1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将信访处改设为告诉申诉审判庭。建庭后,在处理告诉工作和审查民事申诉案件的同时,着重抓好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告申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干部培训等工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的职责范围》,制定告申庭工作细则。
在信访工作中,各级人民法院对矛盾尖锐,可能发生斗殴、凶杀、自杀等告急信访,都能尽快稳住事态,与有关部门一起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耐心疏导教育,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从而为维护社会安定作出贡献。三明市两级人民法院1989年1~9月,调处矛盾易于激化的纠纷300起,防止恶性案件发生14起,制止群众械斗17起,避免当事人自杀12起。当年4月6日,明溪县陈荣招(女)因琐事与养母发生口角服毒自杀身亡,由此引起连锁纠纷。陈自幼被生父母送给陈发文、江桂娥夫妇为养女,养父母同时又从浙江省收养范仁生为养子,养子女成年后结为夫妇
并生育一女一男。陈荣招生父母听到陈死亡的消息,率亲属20多人冲到陈家,硬说女儿系被养母逼死的,要养母以命抵命,闹得陈家不宁,四邻不安。养父母求助法院后,信访干部立即进行调查,证实逼死人命事实不能成立。在讲清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主持双方达成处理后事的协议。在选择墓地时,死者的生父母要求埋在本村后山上,而该村不少村民则以陈死在外地又是非正常死亡,出面反对。信访干部又亲自做村民的教育工作,才将陈的尸体掩埋。几天后死者的养母又哭到法院,诉说养子要脱离养父子关系,欲带其子女回生父母处安家。信访干部再次出面调解,经协商养子同意留下女儿,自己带儿子回原籍安家。
1991年底,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全部设置告诉申诉审判庭。为了规范各级人民法院告申庭职责范围,强化审判监督职能,理顺工作关系,经过三年摸索,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1月6日下发《福建省各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职责范围暂行规定》,主要有:(一)受理并审查民事、经济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二)受理支付令、公示催告的申请;(三)审查和再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四)调处简易纠纷;(五)协调和指定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六)办理非诉讼来信来访,综合反映信访信息。据统计,1983~1995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处理来信1181648件,接待来访919809人次。
表7-1
1983~1995年福建省告诉申诉来信来访统计表
第四篇:宪法司法化第一案
“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山东姑娘9年后讨要受教育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可现在我国公民宪法意识还不强,相当一部分公民对宪法知之甚少,或者认为宪法离自己很远。人们往往以为宪法是抽象的,很少运用于保护公民根本权利。其实宪法与老百姓并不远,宪法的许多规定,如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男女平等实行同工同酬等都与百姓有密切的联系。
1990年,山东省滕州第八中学初中毕业生齐玉苓考上了济宁商校,却被同村同学陈恒燕盗用姓名就读直至毕业,毕业后陈继续冒用齐的名字参加工作。齐诉陈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纠纷案,经山东省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于2001年8月24日向社会公布了审理结果:齐玉苓获得计10万余元的赔偿。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此案开创了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先河,对今后的司法实践具有积极意义。
求学路突然中断,齐玉苓被迫卖早点
1990年的夏天,山东省枣庄市滕州鲍沟镇圈里村17岁的姑娘齐玉苓参加中考,预考通过后,她按照要求进行了体检。7月份她又参加了全省的统考。到8月初,学校张榜公布了录取名单,齐玉苓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而委培生的名字却是不公布的。无奈,齐玉苓到班主任家打听,班主任说如果被录取的话应该有通知书的,让齐玉苓第二年再考。齐玉苓不死心,回家继续等待。可是一直到9月初,大家都去上学了,她还是没等到通知书。
没有上成中专的齐玉苓最后借钱上了邹城技工学校。命运弄人,技校毕业后,工作还没干两年,厂里减员分流,她下岗了。于是,每天早上卖早点、下午卖快餐成为齐玉苓维持生活的惟一途径。
中学同学九年前冒用她名上了中专
时光荏苒,一晃到了1999年。这时的齐玉苓已经准备结婚了,本来,对生活并无什么苛求的齐玉苓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下去了,但是,戏剧性的一幕却在这时悄然掀开。
一天,齐玉苓在银行工作的一个朋友对她说:“真是巧,我们银行里也有一个叫齐玉苓的,姓和名跟你都一样。”齐玉苓倍感蹊跷,因为姓名同音倒不奇怪,但“苓”字也一样就有点让她好奇了,而更让齐玉苓震惊的还在后面——这位“银行齐玉苓”正是1990年考取中专的,而且这个人上的中专正是当年齐玉苓所报考的济宁商校。
经过仔细调查,齐玉苓发现,那个已经是银行储蓄所主任、已为人母的“齐玉苓”就是原圈里村党支部书记陈克政的女儿陈恒燕。其实陈恒燕早在自己预考落选之后就开始了冒名齐玉苓的行为。没资格参加统考的陈恒燕已用齐玉苓的名义取得了鲍沟镇政府的委培合同,而费尽心血考试的齐玉苓已注定在“为她人做嫁衣”了。
她把冒名者和学校全告了
9年后突然出现的这场变故让齐玉苓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她怎么也没想到,当年她自以为中考失利而痛苦万状的时候,却已有人偷偷拿走了她的录取通知书,摇身一变,成了“齐玉苓”,上了本是她考上的济宁商校,从此当上了城里人,还捧上了银行这只令人羡慕的饭碗。而自己呢,却在打工、下岗。
令人惊讶的是,在假齐玉苓的假体检表上竟赫然盖有滕州市教委招生委员会的钢印。而法院的鉴定结果更表明:钢印并非假印。
查看这位假齐玉苓的档案,里面仅有当年的体检表和学期评语表(也纯属伪造),很不全。但就是这样一张连滕州八中也认为是假的学期评语表,在校长签字处却盖有当时八中校长邢启坤的私章,在学校盖章处也清晰地盖有“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公章。
1999年1月29日,忍无可忍的齐玉苓在家人的帮助下将陈恒燕、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滕州第八中学、滕州市教委等推上枣庄中级法院被告席。
不满一审判决,继续上诉
1999年5月,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玉苓诉陈恒燕等四被告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没有认定齐玉苓的受教育权被侵犯,齐玉苓又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而这起特殊的案件着实让法官感到为难,陈恒燕等人侵犯了齐玉苓的受教育的权利,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却苦于找不到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决定向最高法院请示。2001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法释[2001]25号批复,明确指出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他人依据宪法规定享有的受教育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据此对这场冒名顶替上学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令陈恒燕停止对齐玉苓姓名权的侵犯,济宁商校、滕州教委、滕州八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陈恒燕父女共同赔偿齐玉苓精神损失费5万元、赔偿齐玉苓因受教育权被侵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万余元,总计10万余元。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名词解释
宪法司法化
宪法司法化,就是在司法审判活动中间,人民法院用宪法来作为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通俗地说,就是法院可以像运用其他法律法规一样运用宪法来解决纠纷。宪法司法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通过齐玉苓案,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个案子所作出的批复,告诉老百姓不仅享有民法所规定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你还有宪法权利,如果受到侵犯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专家解读
宪法尝试走进法院
1982年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和尊重,使得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权利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升。自上世纪80年代之后,陆续出现了一系列涉及宪法中规定公民权利的案例。最早的案例是有关超生子女是否享有计划内生育子女同等权利的争论。此外,农村出嫁妇女能否与男性村民一样保留自留地也成为当时的一个焦点。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谈到上世纪80年代出现的这批案例时总结说,尽管这些当事人大都以维护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带有一定的自发性,但却具有现实的宪法意义。这些案例的核心点大都与宪法中规定的“平等权”有关,通过一系列现实案例的争论,人们切实体会到宪法权利的现实性和重要性,也为公民人权意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长期研究“宪法司法化”的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磊副教授则谈到,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公民利用宪法维权出现自觉化和纵深化的发展脉络。而这种脉络在2001年前后形成一个高潮。其中山东齐玉苓诉陈恒燕一案被认为是开启宪法司法化的第一案。2001年同样引人关注的还有青岛3名考生以高校招生分数线不统一为由,起诉教育部侵犯宪法规定的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此后,公民利用宪法维护自身基本权利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怀孕大学生是否应被开除”、“四川大学毕业生蒋韬因身高歧视起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夫妻在家看黄碟被查处”等等,无不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王磊认为,此一轮利用宪法维权的案例与上世纪80年代的案例相比,不但范围更加广泛,涉及教育权、平等权、人身权等诸多方面,而且具有强烈的自觉性。“这不但反映了人们对个人权利认识的加深,也为理性、合法、有序地维护自身权利寻求出一条现实路径。”
■维权案例
老人手持宪法守祖宅
北京63岁老人黄振沄的房子挺立在一片拆迁后的废墟中。2004年4月1日上午,当强制搬迁的人员来到他家时,黄振沄拿着一本宪法进行抵制,使得这座建于清朝的院落暂时保留了下来。据称,这是修宪后北京市第一例抵制强制搬迁的事件。
这本宪法中有一页被老黄特意折起一只角,又用笔画出这样一些字句:“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据黄振沄介绍,他家的老四合院位于北京的黄金地段。由于拆迁办的现金补偿不到位,老黄不同意搬迁。今年3月29日,他收到了崇文区人民政府的“强制搬迁通知书”,称将于4月1日8时30分强制搬迁。4月1日从5时30分开始,周围还未拆迁的五六十户就都自发地集中到他家门口。老黄在屋前插了一面国旗,又把从宪法中摘出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语句写大了放在门口。当20多名穿警服的人8时30分开着警车到来时,现场已经聚集了100多人,组成了人墙进行抵抗。一个多小时后,警察和来拆迁的工人们无奈地撤走了。
矮个起诉招工身高限制
“仅因为身高不够我竟失去了报名资格!”四川大学毕业生蒋某感觉受到了歧视,于是依据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将招工方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2002年1月7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受理了该案。担任蒋某诉讼代理人的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伟表示,该案为中国首例宪法平等权案。
2001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成都某报刊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启事》的广告。其中第一项规定招录对象为“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原告蒋某为200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身高未到被告规定的高度,但符合其规定的其他招录报名条件,仅仅由于身高的原因,无法成为招录对象。
蒋某认为,中国人民银行招考国家公务员这一行政行为,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其享有的依法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平等权与政治权利。2002年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聘行员启事》登在成都某媒体头版上,其“招录对象”说明里,已经找不到“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的表述。在这则广告右下角,一排黑体字十分醒目:招聘行员启事以本次为准。
第五篇:汽车零部件塑料化趋势
国内外汽车用塑料的现状和展望
世界汽车材料技术发展的主要特征
(1)轻量化与环保是当今汽车材料发展的主要方向;
(2)尽管近阶段钢铁材料仍保持主导地位,但各种材料在汽车上的应用比例正在发生变化。
主要变化趋势是高强度钢和超高强度钢、铝合金、镁合金、塑料和复合材料的用量将有较大的增长,铸铁和中、低强度钢的比例将会逐步下降,但载重车的用材变化不如轿车明显;
(3)轻量化材料技术与汽车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的结合将更为密切,汽车车身结构材料将趋向多材料设计方向;(4)更重视汽车材料的回收技术;
(5)电动汽车、代用燃料汽车专用材料以及汽车功能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工作不断加强。
在这其中减轻汽车自身质量是降低汽车排放、提高燃油经济性的最有效措施之一。世界铝业协会的报告指出,汽车的自身质量每减少10%,燃油的消耗可降低6~8%,根 据最新资料,国外汽车自身质量同过去相比减轻了20%~26%。预计在未来的10年内,轿车自身质量还将继续减轻20%。铝合金、镁合金、工程塑料、复合材料和高强度钢、超高强度钢等轻量化材料的开发与应用在汽车的轻量化中将发挥重大作用。尽管钢铁材料在当前仍然占主导地位,但其份额却在逐年减少,而铝合金、镁合金、塑料等轻量化材料的用量则呈持续上升的趋势。在最近投产的某些新车型中,钢铁材料的比例更低,例如在奥迪A2中,钢材的比例仅为34%,轻质材料则高达52%。
塑料及其复合材料在汽车中的应用 应用现状
塑料及其复合材料是另一类重要的汽车轻质材料,它不仅可减轻零部件约40%的质量,而且还可使采购成本降40% 左右。近年来塑料在汽车中的用量迅速上升。据统计,世界汽车平均每辆塑料用量在2000年就已达105kg,约占汽车总质量的8% ~12%,塑料在轿车的用量较高,如奥迪A2型轿车,塑料件总质量已达220kg,占总用材的24.6%。发达国家车用塑料现已占塑料总消耗量的7% ~11%,预计不久将10% ~11%。目前车用塑料居前7位的品种与所占比例大体为:聚丙烯(PP)21%、聚氨酯(PUR)19.6%、聚氯乙烯(PVC)12.2%、热固性复合材料10.4%、ABS 8%、尼龙(PA)7.8%、聚乙烯PE 6%。国外汽车的内饰件已基本实现塑料化,如今塑料在汽车中的应用范围正在由内装件向外装件、车身和结构件扩展,今后的重点发展方向是开发结构件、外装件用的增强塑料复合材料、高性能树脂材料与塑料,并对材料的可回收性予以高度关注。从品种上看,聚烯烃材料因密度小、性能较好且成本低,近来有把汽车内饰和外装材料统一到聚烯烃材料的趋势,因此其用量会有较大的增长,预计聚丙烯和聚氯乙烯今后分别可保持8%和4%的年增长率,聚乙烯的增长势头也比较强劲。
车用塑料零部件
汽车塑料件,根据其主要用途,大体上可分为功能件和结构件两种。功能件是以利用材料的某些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质工作的独立件,如塑料含油轴承。结构件是以应用材料的力学性质工作的覆盖件、安装件、壳体、梁架等。不过这种划分也是相对的,往往是二者兼顾或以其中之一为主。
功能件通常在确保所需的物化性能的基础上,还要满足一定的结构上的要求,如塑料折页、塑料片簧等。而结构件在保证一定机械性能的前提下也必须满足必要的物理性能方面的要求,如汽车保险杠既要承受整车以8km/h的速度对水泥墙的撞击.还要耐候性好;塑料仪表板,由于要在其上安装许多内配件、外装件(汽车仪表等),承载很大,不仅要求尺寸准确、刚性好、热变形温度高、耐曝晒、蠕变小,而且还要承受直径165mm、质量6.8kg的球形摆以25km/h的速度的冲击而不被破坏;又如发动机散热风扇,在高温烘烤和强震下叶片根部要承受6000r/min的巨大离心力形成的拉力作用。随着塑料工业的发展,各种新型树脂的出现以及通过合金、共混、复合等改性手段得到各种高性能材料已能够满足汽车行业对功能型塑料件和结构型塑料件及其所用材料提出的各种综合性能
指标要求,塑料在汽车上的应用范围和用量不断增加。
以下我们根据塑料在汽车内部、外部的应用做一简单介绍。
主要汽车塑料内饰件 1.仪表板
目前使用的仪表板可分为硬质仪表板和软质仪表板两种。硬质的一般在轻、小型货车上使用,经一次注射而成。这种仪表板尺寸很大,无蒙皮,表面质量要求很高,对材料要求耐湿、刚性。由于多点注射成型,易形成流痕和熔接痕,一般表面需经涂装才能使用。材料可用MPPO、ABS和填充PP。
软质仪表板由表皮、骨架材料、缓冲材料等组成。骨架材料不同厂家各有不同,有的采用硬纸板、木材,有的采用PC/ABS合金,还有采用钢板作骨架材料,也有用ABS、GFAS,改性PP等。表皮材料采用PVC/ABS合金片材,并带皮纹,以骨架为内模,用真空吸塑法将表皮材料复在骨架上,形成一层既美观又有良好手感的表面。
2、门内板
门内板的构造基本上类似于仪表板,由骨架、发泡材料和表皮构成。以小红旗轿车和奥迪轿车为例,门内板的骨架部分由ABS注塑而成,再把衬有PU(聚氨酯)发泡材料的涤纶表皮以真空成型的方法,复合在骨架上形成一体。3.座椅
座椅上的高分子材料有表皮、骨架、缓冲垫。表皮材料可选用PVC人造革,各种化纤纺织品,真皮和人造皮,真丝和毛织品。
4.顶棚
顶棚由基材和表皮构成。基材要求轻量、高刚性、尺寸稳定、易成型等,一般使用热塑性聚氨酯(TPU)发泡内材,PP发泡片材,玻璃纤维瓦楞纸,蜂窝状塑料带等,表皮材料可用织物、无纺布、TPO、PVC等。5.门手柄
门内手柄,不仅是启闭门的功能件,而且也是装饰件。一般以ABS、改性PP等材料制成。6.门槛饰条
每扇门有上下2根门槛饰件,般用ABS经注射而成,带皮纹。
7.其它吸音材料
为提高乘坐的舒适感,要求降低噪音。为此把消声材料埋入到部件的衬里去,如仪表板、地毯、发动机盖板、行李箱等,消声材料有废毛毡、发泡PU、玻璃纤维纸板等。8.侧窗防霜器
由于车厢内外温差而造成侧窗玻璃模糊,影响司机的视线,侧窗防霜器孔中可喷出冷热气体,以消除侧窗的模糊。采用PC/ABS制成。主要汽车塑料外饰件 1.汽车保险杠
保险杠是轿车的主要塑料件之一。保险杠也由面板和骨架材料组成。面板材料采用聚丙烯pp热塑性弹性体,再加入其它助剂,经注塑成型。2.散热器格栅
散热器格栅是为了发动机冷却而设置的开口部件,位于车体最前面,往往把汽车的铭牌镶嵌其间,是表现一辆轿车风格的重要零件。目前轿车上一般用ABS或PC/ABS合金,经注塑成型制成。也有采用耐候性较好的ASA材料,注塑成型后,表面可不经涂装。现在使用的也有用聚酯弹性体做的格栅,在表面溅射金属铬后使用。3.档泥板(轮罩壳)是用增韧改性PP经注射成型而成。4.侧防撞条
一般轿车大都使用金属芯材和PVC型材,即PVC被挤出成中空状的型材,然后在中间镶嵌以金属芯材复合制咸。高档轿车上是用反应注塑成型的PUR聚氨酯。5.后导流板
后导流板要求轻量、高刚性、设计新型并呈流线型。可采用SMC(片材模塑材料)、MPPO等材料,也可用改性PP或ABS。6.灯类
车前大灯,考虑到大灯玻璃的透明性、耐热性、耐冲击性以及易于成型性,多数采用表面涂敷硬膜的PC,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耐擦伤性和耐候性。前大灯反
射镜壳一般用BMC(团状模塑料)、PPS、PC、PBT等制成。
后排指示组合灯。灯罩材料为PMMA,灯壳为填充改性PP,它们之间用热熔胶粘剂粘接。随着振动焊接技术的发展,灯壳材料开始采用耐热ABS。7.其它零件
车外门把手一般用POM制作,电镀件采用PC/ABS合金;门锁一般使用刚性好的POM;玻璃升降器的支承机构及手摇把材料为POM雨刷件的杆可用PBT或POM;球碗用POM;车轮箍使用改性PA或PA/PPO再经表面镀铬。
此外,汽车发动机、水箱、油箱、电路系统等都大量的用到塑料制件。
几种主要塑料在汽车中的应用
1、改性PP材料
车身塑料材料中,目前使用最多的是改性PP系列材料。使用部件包括仪表板、车门护板、装饰面板等大型内饰部件和保险杠、水箱面罩、挡泥板等外装部件。以改性PP为主的聚烯烃材料已经占到车用塑料使用量的50%以上。改性PP材料目前在使用中,特别注重以下特点:高流动性,目前改性PP材料的熔融指数往往达到20~30g/10min。这样,可以提高产品的熔接痕强度,降低表面熔接线。为了保证材料制品表观颜色的要求,对改性PP基础材料的选择也有更严格的要求,需要使用专门合成的PP材料满足改性要求。
性能要求合理化,对于不同部位的产品,材料性能要求更为合理。例如,仪表板使用的改性PP已经达到了2G的弯曲模量和25KJ/m2的冲击强度,而门护板则要求在5KJ/m2左右的冲击强度即可。这样可以有效控制成本,并满足制品性能要求。
密度成为重要指标。为了有效降低材料成本,在材料性能严格要求的同时,材料密度也成为一项重要的指标。目前,国内商用车塑料材料的价格已经占到塑料零部件价格的1/2,因此材料密度对于制品成本控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上述几个方面的要求往往是相互限制,因此对于材料的配方设计、制品加工等都提出了比以前更为严格的要求。同时,随着材料合成技术和加工技术的进步,部分内饰产品也开始用纯PP材料,进一步降低了材料成本。
2、ABS类材料
ABS的品种多,表面处理效果好,价格低。因此在车身材料中一直广受欢迎。由于ABS耐候性差,目前商用车中已经广泛使用高耐候的AES、ASA等材料作为ABS的补充。当产品需要表面处理时,例如水转印膜、喷涂时,采用ABS;不需要表面处理时,选用ASA、AES等。
3、SMC等玻纤增强材料
SMC综合性能远超过其他工程塑料、并且是可以在线喷漆的材料,在商用车车身开发中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
目前车用SMC的弯曲模量一般超过10GPa,冲击强度高达60KJ/m2以上,可以制备保险杠、支柱、发动机面罩、各类挡板等大表面积的制品。其他热塑性玻纤增强工程塑料也由于强度高,在实际使用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例如PC/PET-GF10、PP-GF30等材料。
车用塑料使用趋势
车身塑料的使用除了性能要求和工艺要求等客观条件,还受到材料使用趋势等影响。这种趋势往往会形成强制的要求。目前在车身用塑料材料中,下面几个趋势正在成为现实。
材料统一性
这种统一包括基础材料和填料使用类型统一,用来方便回收增值。目前,内饰用塑料材料已经向着聚烯烃材料的方向统一,主要是改性PP、PE材料、聚烯烃弹性体等。外装材料目前仍然有多种材料在不同的车型中使用,目前主要的使用品种为改性PP、SMC、ABS类等。车用材料的回收已经成为一项法规性项目,塑料材料由于回收方便,可以在这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车身内饰空间的环境保护
目前,由于内饰附件已经基本塑料化,塑料制品在加工装配过程和使用过程中,会挥发出大量的有机废气(VOC)。有效降低VOC已经是内饰材料的一个重大课题。目前,国内外许多材料厂商都在致力于低味道、低挥发性改性材料和环境友好型粘接剂等材料,满足车身内饰的环境保护要求。
低成本材料方案
塑料制品的价格优势主要表现在加工装配简单。但是塑料本身是一种高价材料,并且材料价格对制品价格的影响较大。塑料材料的价格已经占到塑料零部件
价格的1/3~1/2,这也说明车用塑料制品加工技术相对落后、制品功能性差导致增值过程太低,限制了车用塑料制品采用更优异的加工技术提高产品性能。低成本方案现在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是采用更低廉的材料,比如回收材料等。这种低附加值创新只能进一步恶化国内零部件环境。第二是采用性能更优异的材料,通过降低产品用料来降低材料成本,同时提高加工技术。这种创新型低成本材料方案是塑料供应商和制品加工厂商一直在从事的方向,但是目前仍然收到价格限制而进步缓慢。
总之,无论国际市场如何发展,也不管国内市场的现状如何,但是在未来几年,中国汽车大市场必将带动汽车相关塑料产业的飞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