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开展校园“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培养爱国情感、陶冶道德情操、提升文明素质、塑造美好心灵。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争做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世纪接班人。
二、评选对象
学校七-九年级每班两人。
三、评选标准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学会自理,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建和谐。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自尊自信。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四、评选要求 1.时间安排
3月5日至3月11日,团支部推荐评出两名班级“美德少年”; 3月12日至3月18日,18位候选人风采展示阶段,利用橱窗展出他们的照片、事迹材料;
3月19日至3月22日,评选校级“十佳美德少年”,并推荐1-2名区级“美德少年”。2.报送要求
推荐的候选人要填写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并附800字事迹材料、150字以内推荐辞,发送至邮箱:ymsztw@163.com 3.报送时间
3月11日16点前。逾期视作放弃。
共青团玉门三中团委 2013年3月4日
2013年玉门三中校园“十佳”美德少年星级评选
活
动
方
案
玉门市三中 2013年4月3日 2013年玉门三中校园“十佳”美德少年星级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落实学校和谐德育育人模式,以“和谐发展,快乐成长”为目标,确立“个个是人才,人人能成材”的认识观,坚持“弘扬个性,表扬优点,带动全面”的教育策略,现将玉门三中校园“十佳”美德少年星级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评选事项:
1、评选对象:在校就读的全体学生
2、评选方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展示、评议等环节,各班评选推荐多名班级“美德少年”在专业部内进行初评;各专业部推荐2-3名“美德少年”直接参加校园“十佳”美德少年的评选。
三、评选标准:
1、“文明标兵”:能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举止文明,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养成教育习惯,表现突出者,可授予此奖。
2、“艺术特长”:在体育、音乐、舞蹈、美术、表演、演讲、写作等通用技能方面取得成绩或有明显特长者,可授予此奖。
3、“优秀志愿者”:有信念、有责任,积极自愿为学校、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具有奉献精神,并在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4、“卫生标兵”:注重文明礼仪,个人卫生良好。并在校内外,为学校、班级和社会做出有益的事及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长期坚持参加劳动、打扫公共卫生,表现突出者,可授予此奖。
5、“专业技能标兵”:在学习上,积极主动,成绩优秀或在参与的技能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6、“优秀学生干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成绩,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7、“自强之星”: 战胜挑战,自立自强。面对家庭的贫困、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用执著和坚强在逆境中奋起,在困境中创造奇迹;孝老爱亲,知情明礼;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机智勇敢,见义勇为。在突发事件中运用自身聪明才智和所学知识,为集体或他人利益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助人为乐,诚信做人。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其诚信,责任心和正义品质有突出的表现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8、“优秀新闻工作者”:积极认真地做好广播站、小记者和校园新闻报道工作,并且在主持、播音、编辑和采访等节目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9、“优秀寝室长”:担任本学期学生寝室长,办事公正,处处以身作则,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所管理的寝室必须被评为“文明寝室”。并且寝室在纪律、安全和卫生方面表现优良,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寝室及全体成员未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的寝室长,可授予此奖。
10、“优秀社会实践个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且能真实、独立的完成分配的全部任务。在实践中,吃苦耐劳,热心助人,有个人或所在实践单位成果上报,对自己的成长和实践单位有积极意义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
各班学生学习《玉门三中2013年校园“十佳”美德少年星级评选活动方案》,鼓励广大学生向班委会或班主任申报。
2、班级推荐
各班在学生自我申报,学生推选的基础上,推荐评选专业部的“美德少年”。在评选的基础上,产生校级“美德少年”候选人。
3、学校评选
对各专业部推荐的候选人,以展板、宣传栏上为载体,刊登候选人的事迹,在全校学生中进行投票评选,最后由学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将评选情况和结果。
五、玉门三中美德少年星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利军
副组长:苗发军 成 员:张亭轩、袁丽萍、袁吉萍、测评小组:冯爱梅、李楠、裴亮、黄智德、焦爱龙、赵静
玉门市三中 共青团玉门三中委员会
2013年5月
玉门三中2012——2013学年 “ 十佳美德少年”开展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结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雷锋以及“提升文明·微笑三中”等活动,我校决定联合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集中展示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上学期开展的“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做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成立了 “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汉锋 副组长:李楠 裴亮
成 员:黄智德 焦爱龙 赵静
二、认真组织,层层把关
为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优良、师生公认的美德少年推荐上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本次评选活动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在教职工大会和学校校会上,学校将团区委下发的《玉门市第三初级中学关于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基本精神和要求向师生作了宣传,鼓励那些品学兼优、好学上进的优秀学生,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展示新时代青少年的风采。
2、审查推荐。我校严格按照推荐标准,精心组织,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个班级积极推荐4名美德少年人选,并认真填写推荐表,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
3、公示阶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评选情况和结果在全校进行了公示,同时对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从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中,反复审定,根据推荐和社会公示情况,最终确定以下同学为本学期“美德少年”
七年级:杨 晨 王淑晓 王一静 李芳芳 八年级:韦世龙 李霄云 王凡 张悦 九年级:朱龙超 朱淑婉 杨囡囡 廉铮铮
三、树立典型,引导健康成长
本次活动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了学生的积极参与,思想认识得到提高,进一步树立了崇高的理想追求。在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推荐出了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良好的示导作用。
通过对美德少年的大力宣传,努力在全校营造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在学生中掀起讲美德,争当“美德少年”的争先热潮。
共青团玉门三中团委 2013年4月30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校园“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培养爱国情感、陶冶道德情操、提升文明素质、塑造美好心灵。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争做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世纪接班人。
二、评选对象
学校七-九年级每班两人。
三、评选标准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学会自理,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建和谐。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自尊自信。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四、评选要求 1.时间安排
4月5日至4月11日,团支部推荐评出两名班级“美德少年”; 4月12日至4月18日,18位候选人风采展示阶段,利用橱窗展出他们的照片、事迹材料;
4月19日至4月22日,评选校级“十佳美德少年”,并推荐1-2名区级“美德少年”。2.报送时间
4月11日16点前。逾期视作放弃。
胡状镇第一中学 2013年4月4日
2013年玉门三中校园“十佳”美德少年星级评选
活
动
方
案
玉门市三中 2013年4月3日 2013年玉门三中校园“十佳”美德少年星级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落实学校和谐德育育人模式,以“和谐发展,快乐成长”为目标,确立“个个是人才,人人能成材”的认识观,坚持“弘扬个性,表扬优点,带动全面”的教育策略,现将玉门三中校园“十佳”美德少年星级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评选事项:
1、评选对象:在校就读的全体学生
2、评选方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展示、评议等环节,各班评选推荐多名班级“美德少年”在专业部内进行初评;各专业部推荐2-3名“美德少年”直接参加校园“十佳”美德少年的评选。
三、评选标准:
1、“文明标兵”:能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举止文明,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养成教育习惯,表现突出者,可授予此奖。
2、“艺术特长”:在体育、音乐、舞蹈、美术、表演、演讲、写作等通用技能方面取得成绩或有明显特长者,可授予此奖。
3、“优秀志愿者”:有信念、有责任,积极自愿为学校、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具有奉献精神,并在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4、“卫生标兵”:注重文明礼仪,个人卫生良好。并在校内外,为学校、班级和社会做出有益的事及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长期坚持参加劳动、打扫公共卫生,表现突出者,可授予此奖。
5、“专业技能标兵”:在学习上,积极主动,成绩优秀或在参与的技能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6、“优秀学生干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成绩,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7、“自强之星”: 战胜挑战,自立自强。面对家庭的贫困、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用执著和坚强在逆境中奋起,在困境中创造奇迹;孝老爱亲,知情明礼;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机智勇敢,见义勇为。在突发事件中运用自身聪明才智和所学知识,为集体或他人利益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助人为乐,诚信做人。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其诚信,责任心和正义品质有突出的表现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8、“优秀新闻工作者”:积极认真地做好广播站、小记者和校园新闻报道工作,并且在主持、播音、编辑和采访等节目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9、“优秀寝室长”:担任本学期学生寝室长,办事公正,处处以身作则,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所管理的寝室必须被评为“文明寝室”。并且寝室在纪律、安全和卫生方面表现优良,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寝室及全体成员未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的寝室长,可授予此奖。
10、“优秀社会实践个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且能真实、独立的完成分配的全部任务。在实践中,吃苦耐劳,热心助人,有个人或所在实践单位成果上报,对自己的成长和实践单位有积极意义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
各班学生学习《玉门三中2013年校园“十佳”美德少年星级评选活动方案》,鼓励广大学生向班委会或班主任申报。
2、班级推荐
各班在学生自我申报,学生推选的基础上,推荐评选专业部的“美德少年”。在评选的基础上,产生校级“美德少年”候选人。
3、学校评选
对各专业部推荐的候选人,以展板、宣传栏上为载体,刊登候选人的事迹,在全校学生中进行投票评选,最后由学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将评选情况和结果。
五、玉门三中美德少年星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利军
副组长:苗发军 成 员:张亭轩、袁丽萍、袁吉萍、测评小组:冯爱梅、李楠、裴亮、黄智德、焦爱龙、赵静
玉门市三中 共青团玉门三中委员会
2013年5月
玉门三中2012——2013学年 “ 十佳美德少年”开展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结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雷锋以及“提升文明·微笑三中”等活动,我校决定联合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集中展示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上学期开展的“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做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成立了 “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汉锋 副组长:李楠 裴亮
成 员:黄智德 焦爱龙 赵静
二、认真组织,层层把关
为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优良、师生公认的美德少年推荐上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本次评选活动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在教职工大会和学校校会上,学校将团区委下发的《玉门市第三初级中学关于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基本精神和要求向师生作了宣传,鼓励那些品学兼优、好学上进的优秀学生,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展示新时代青少年的风采。
2、审查推荐。我校严格按照推荐标准,精心组织,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个班级积极推荐4名美德少年人选,并认真填写推荐表,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
3、公示阶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评选情况和结果在全校进行了公示,同时对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从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中,反复审定,根据推荐和社会公示情况,最终确定以下同学为本学期“美德少年”
七年级:杨 晨 王淑晓 王一静 李芳芳 八年级:韦世龙 李霄云 王凡 张悦 九年级:朱龙超 朱淑婉 杨囡囡 廉铮铮
三、树立典型,引导健康成长
本次活动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了学生的积极参与,思想认识得到提高,进一步树立了崇高的理想追求。在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推荐出了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良好的示导作用。
通过对美德少年的大力宣传,努力在全校营造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在学生中掀起讲美德,争当“美德少年”的争先热潮。
共青团玉门三中团委 2013年4月30日
第三篇: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文档
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为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校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我校展开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2年04月至2012年6月。
二、评选机构
“贵州花溪二中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吴渊玄 彭斌 廖晓霞、韦家俊、黄萍、陈远征、刘猛、孔泉、王建勇同志组成活动组委会,三、奖项设立
表彰首届”花溪二中美德少年20名,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
1忧解难。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五、参加范围
年龄6至1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6月1日)的中小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通过班主任各班下发活动通知,2.基层推荐。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两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票数多少,产生候选人。
3.集中公示。在在学校公布栏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介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4.投票评选。投票方式。全校师生投票。
5.审批表彰。省活动组委会审定最终人选名单,联合命名表彰,并于六一儿童节期间举行颁奖晚会。
七、推报材料
1.推荐人选登记表(贴1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同底版照片);候选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有关事迹证明(如证书等复印件)。登记表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彩色生活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背面标注地区和姓名。
八、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全校师生高度认识评选表彰“花溪二中美德少年”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形成良好道德风尚。要本着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推荐、审核程序,推进评选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坚决杜绝指定地区、指定学校推荐候选人等现象。对于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第四篇:关于开展第二届“济南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济南市美德少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市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济南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4月29日前
二、评选机构
“济南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学少部(市少工委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聘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表彰第二届“济南美德少年”,表彰提名奖。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
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五、参加范围
三到六年级小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名额不限。
六、推报材料
1.推荐人选登记表(贴1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同底版照片);候选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有关事迹证明(如证书等复印件)。
2.被学校推荐学生,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彩色生活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背面标注地市和姓名。
第五篇: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总结
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总结
为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根据上级组织要求,今年“十一月”期间,我校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了“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现就活动作此小结。
一、及时安排,广泛动员。
为使活动得到时间保障,接教育局相关活动通知后,我校立即对此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在2月27日的争做最美少年主题升旗仪式上,对全校学生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动员,确保了学生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认真组织开展向美德少年学习活动。
组织全校同学学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传承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道德之光,在学生中掀起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
三、开展“文明习惯我能行”活动。
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活动,从日常行为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讲究文明礼仪,注重社会公德,平等和谐对待他人,逐步形成文明习惯。坚持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带动家长遵守公共秩序,推动良好社会风气逐步形成。
三、多形式引导学生争做美德少年。
在活动中,我们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美德少年事迹,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队会等契机,宣传美德少年事迹和弘扬雷锋精神,使学生们了解中华美德,感受中华文明,表达对美德少年的敬仰之情和争做美德少年的决心,引导学生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从日常生活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更加拓宽了中华传统美德在校园的传播,并使中华美德在同学们心中深深扎下了根,为建设和谐文明校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学生真切地体会到学习中华美德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关心每个人,关心每件事,同学相处要像兄弟姐妹般相亲相爱,让生活处处都洋溢着和谐融洽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