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安溪县教育局文件
安教执[2011]080号
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扎实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闽教明电[2011]39号)转发给你们。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迅速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中心学校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基层小学、公(民)办幼儿园,并牵头督促抓好落实及汇总工作]
安 溪 县 教 育 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存档(2)
内 部 明 电
发往 见报头
签批 张洪德、郭绍生
序号
盖章 马继列、林立德
闽教明电〔2011〕39号 等级 特急 部委号 闽机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扎实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未保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生交通安全事故,促进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规范管理为目标,开展督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取得实效。今年
1-10月,全省中小学生交通死亡人数同比去年下降18.92%。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学生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最近,苏树林省长、陈桦副省长专门针对校车安全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对校车问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严查不合格校车上路,要进一步研究采取措施,近期再开展一次大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苏树林省长、陈桦副省长有关校车安全的重要批示,深刻指出了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学生安全的高度关注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增强做好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建设责任政府、创新社会管理、关注民生民心、保障学生安全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贯彻落实好近年来省里下发的一系列关于加强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坚决遏制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在前期贯彻落实省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3 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全面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从即日起,进一步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
1.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1月20日,县(市、区)全面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设区市组织检查,通报检查情况。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0日,省抽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省公安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部分市、县(区),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检查重点
(1)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①登记备案情况。一是学校自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是否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校车登记,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学校长期包租且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是否取得车辆营运许可证,是否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校车登记,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②安全管理情况。校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条件;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 4
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是否落实日常管理“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的车辆运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是否落实校车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人制度,跟车教师在学生上下车时是否清点人数并记录,车辆驾驶员每天在锁车前是否检查车内学生已全部下车;是否存在违规改装或拼装现象;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臵。
③驾驶人资质审验情况。校车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是否存在身心不健康、言行不文明、嗜酒等不良习好和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以及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是否接受驾驶人安全教育与培训。
④档案台账与责任落实。学校及教育、公安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要求建立校车档案台账,做到“一车一档”、动态管理;接送学生登记、校车日常检验、维修记录,校车安全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记录是否完整并真实有效;学校租用的车辆是否具有营运资格,是否与营运单位、车主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校(园)长与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教师和学生家长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⑤标识、标牌喷涂(张贴)。学校自购或长期包租的,经公 5
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是否在车身前后玻璃上张贴(挂)校车标识,以及在车身两侧喷涂(张贴)固定的校车标识(2009年标准)。
⑥停车管理。校车是否按指定位臵停车;校门口是否专门设臵校车停靠泊位,保证学生上下车安全;有机动车专用泊位的学校,是否出租停放校外车辆。
(2)社会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
①营运资格。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②驾驶员资质。参照国家规定的校车驾驶员标准进行检查,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③安全情况。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及要求;是否存在违规改装或拼装现象;是否存在超载、超速、随意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
(3)非法运载学生车辆和学校周边交通违法行为路面监控情况
在校门口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横道不让行人、摊点占道经营等交通秩序混乱现象是否得到查处并有效整治;接送学生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以及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违法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和现象是否得到及时制止,迅速查处;公安、交通、教育部门是否建立校车和学生交通违章抄告制度和会商制度;是否建立机动车违法、违规运载学生行为举报监督制度。
(4)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臵情况
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臵是否规范,学校门前道路两侧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是否设臵规范、完善,是否存在破损、缺漏和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校门口及周边路口,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安排公安民警或交通协管员执勤,指挥疏导交通。
(5)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是否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以及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是否及时将校门口的车辆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主管、公安交管、交通运管等部门;是否经常告诫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师生的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安全出行习惯是否良好。
三、检查方式
专项督查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学校及有关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专家对每一所学校、每一辆校车和社会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的、拉网式的排查。要创新检查方法,采取明查与暗访、集中检查与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把督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督执法、强化规范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督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管理、防事故、保安全的目标。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公安、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工作方案,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整改。各地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校车、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进行梳理,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无法及时整治到位的问题和隐患,要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帮助支持,确保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3)强化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打击非法运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要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跟踪监管,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和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搞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和衔接,推进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要坚决制止不合格的校车上路,防止因监管不严而酿成大祸。
(4)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板报、墙报等各种媒体加强对督查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及时总结督查整治工作情况,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要通过新闻发布、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发布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督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 8
舆论声势,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设区市于2011年12月5日前将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和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
联系人:翁子霖 邮箱:20632826@qq.com 电话:0591-87099022 传真:0591—87099029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郑文广 邮箱:xxaqgzc@163.com 电话:0591-87091387 传真:0591—87824522 注:此通知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下载,分送给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安监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 安全 督查 通知
报:省领导苏树林、张昌平、陈桦、牛纪刚同志。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二司,公安部交管局,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安监司,教育部基础一司、思政司。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综治办、省安委办、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四部门有关领导、处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第二篇: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总结
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及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执[2012]35号文)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中心小学在2012年8月至10月,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现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强化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不发生学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四个100%”,即实现师生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100%,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实施“三年行动”整治学校覆盖率达100%,学校校车100%纳入管理。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中心小学全面完成大会战工作目标。
层层签定责任状。8月22日,在省新中心小学与省新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中,各校(园)负责人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分别与派出所签订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和承诺书;开学初,各校(园)负责人与中心、各校(园)负责人与教师签定“一岗双责”责任状;各校(园)负责人、班科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安全
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作为今年开学来的第一件大事,学校把本次集中整治大会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开学伊始,除完成常规的工作外,学校在各项工作亟待理顺的情况下,抽出时间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本次活动的开展。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校(园)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省新中心小学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成员落实抓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本次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校(园)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安排。
三、协调配合,精心组织 1、8月22日,与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活动中,镇派出所教导员首先发言,他分析了近期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校长进一步强调:
1、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职责分明,各施其责,切实维护师生安全。
3、大力宣传,营造“学校——学生——家长——社会”良好的舆论氛围。接着各校(园)负责人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分别与派出所签订了校园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和承诺书。最后,组织驾驶员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通过本次活动,提升了学校和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打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推进了社区的文明建设。
2、各校主动协调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其中,中心小学路口的减速带重新安置,并安装全球眼。
3、以开学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升旗仪式对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布置活动周的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班会;开展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力量拉网式地开展校车安全排查整治行动;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积极向家长和周围的成人开展交通常识、法规宣传活动;分发《交通安全告家长书》和《告机动车驾驶员公开信》;10月9日上午,联合镇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图片展活动。
四、树立典型,加强宣传
在本次集中整治大会战中,3篇宣传报道发表在教育信息网,其中“与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发表在首页;10篇宣传报道发表在中心网。通过宣传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来共同关注、关心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的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确保活动起到“教育学生、推动学校、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效果。
作为一次有效的集中整治大会战,尽管本次大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任重而道远。我们
将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本次大会战和“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把在本次大会战中取得了成果再进行细化、深化,为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奠定安全基础。
省新中心小学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总结
省新中心小学 2012年10月12日
第三篇: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总结
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及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执[2012]35号文)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中心小学在2012年8月至10月,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现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强化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不发生学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四个100%‛,即实现师生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100%,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实施‚三年行动‛整治学校覆盖率达100%,学校校车100%纳入管理。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中心小学全面完成大会战工作目标。
层层签定责任状。8月22日,在省新中心小学与省新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中,各校(园)负责人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分别与派出所签订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和承诺书;开学初,各校(园)负责人与中心、各校(园)负责人与教师签定‚一岗双责‛责任状;各校(园)负责人、班科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安全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作为今年开学来的
2、各校主动协调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其中,中心小学路口的减速带重新安置,并安装全球眼。
3、以开学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升旗仪式对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布置活动周的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班会;开展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力量拉网式地开展校车安全排查整治行动;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积极向家长和周围的成人开展交通常识、法规宣传活动;分发《交通安全告家长书》和《告机动车驾驶员公开信》;10月9日上午,联合镇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图片展活动。
四、树立典型,加强宣传
在本次集中整治大会战中,3篇宣传报道发表在教育信息网,其中‚与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发表在首页;10篇宣传报道发表在中心网。通过宣传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来共同关注、关心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的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确保活动起到‚教育学生、推动学校、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效果。
作为一次有效的集中整治大会战,尽管本次大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本次大会战和‚校车和学生道路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把在本次大会战中取得了成果再进行细化、深化,为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奠定安全基础。
第四篇:开发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开发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闽教安精神,强化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师生和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管委会、驻片民警、小学幼儿园成立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开发区主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副 组 长:(副主任)
副主任)
成 员:(安办主任)
(驻片民警))
三、工作重点
1、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健全档案
认真按照闽教安„2011‟6号和闽预防办„2011‟2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所有学校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校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包括秩序乱点、堵点及事故易发点)等情况,以及学校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停车泊位施划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学校要通过老师、学生及其家长等发放《福建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登记表》,对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分类汇总并报送市教育局、镇交警中队、中心校备案核查。
2、加强重点管控,狠抓秩序整治
开发区安办要科学调配,会同驻片民警,结合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和“护卫天使行动”,切实完善“护学岗”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建立动态静态相结合的勤务制度,加强对校车和其它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开展针对性整治,重点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辆在校门口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 “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等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校车超员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
3、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校车管理
加强校车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车是否参照相关规定按级办理校车登记;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校车条件;检查学校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各校要严格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切实加强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各校校车必须在年底前安装并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行驶记录仪,并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4、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各校要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告交通中队进行汇总上报整改和送中心校备案。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5、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驻片民警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组织民警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
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协助民警或者交通协管员,维持交通秩序;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重视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
第五篇:白坪新区实验学校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白坪新区实验学校校车和学生道路
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登封市白坪新区实验学校
2014年5月
白坪新区实验学校校车和学生道路
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登封市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强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根据我校交通、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教体局有关要求,以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切入点,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推进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创新,努力减少校内私家车和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师生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集中整治目标: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促和谐的总体目标,重点强化校内私家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规范校内私家车的停放和管理问题。使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良好,确保学生上下学
安全,确保学生周日返校和周五放学交通秩序井然,校内私家车有序进出校门,安全停放。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以大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一是强化交通安全基础教育。落实安全课教师、落实安全课教材、落实安全课课时,确保每周一节安全课。通过书本学习、课堂渗透和综合实践等方式的教育,夯实师生交通安全素质基础。二是坚持开展每周安全班会,节假日放学放假前半小时“安全警示教育”。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扎实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周活动,协同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安全第一课”系列活动,每学期至少邀请安全副校长、交通辅导员进学校、上讲堂讲授一次交通安全课。加强对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其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创新安全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和交通安全宣传“三进”(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与守法意识。五是充分利用公安局、教育局电视、微博、短信等方式方法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二)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活动
活动分宣传发动、学校自查、定点检查、督导检查、上路检查五个阶段进行,重点查教职工私家车安全档案建设、车况和安全设备性能情况、校园周边不文明乘车现象。通过活动的开展,强化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强化电动三轮车、非标准校车、报废车、改装车等运送学生、幼儿车辆监管。实行学生上下学,值班人员和门卫共同值班制度,对家长集体租用非校车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行为予以制止。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不得让孩子乘坐无校车标识(牌)的车辆、农用车、三轮车。
(四)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交警部门负责在学校门口施划接送学生等待区、标志标线、限速带,规范学校门口交通秩序。学校及时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同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沟通,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有关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
(五)加强学校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我校是九年一贯制全寄宿式学校,学生周末离校或上学,落实校门口值班制度,维持校门口学生交通安全,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劝导12周岁以下学生由家长亲自接送,教育12周岁以上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注意交通安全,文明行驶,不骑飞车、快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姜大辉
副组长:梁松武姚建锋郑俊卿
成员:姚振庭梁玉端王建松王占强梁志庚
李怡星粱跃飞王少卿孙金辉杜欣
各年级级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李怡星、梁志庚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落实、督导、通报、考评、保障、日常信息报送以及推进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年级安全教育,上下学接送,教职工值班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学校安全责任,认真抓好综合整治,加强指导、跟踪、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对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适时根据学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整治不到位的或由此引发的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约谈、追究责任。
(三)强化协调配合。学校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推进“三年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过程管理,形成整治合力。及时向市公安局、教育局和中心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整治过程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报请协调解决,有效地推进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学生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发生师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白坪新区实验学校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