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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事业单位招聘:201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招聘5名司法警辅人员 12月29日报名

常州事业单位招聘:201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招聘5名司法警辅人员 12月29日报名



第一篇:常州事业单位招聘:201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招聘5名司法警辅人员 12月29日报名

常州人事考试网http://changzhou.huatu.com 201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招聘5名司法警辅人员 12月29日报名

江苏华图微信号:jiangsuht 为进一步加强常州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招聘天宁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5名,实行社会化管理,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一),4名,男性,主要协助司法警察做好警务保障工作;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二),1名,女性,主要协助司法警察做好警务保障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志愿从事司法警察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精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2、具有常州市区(限常州市城区,以户口簿为准)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8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以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含)以上;

4、部队转复退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和治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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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曾受到开除公职(或除名、辞退)、军籍、党籍、团籍、学籍处分的;

(6)曾因违反军纪受到处分的;

(7)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8)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竹林北路208号),联系电话:85359695、85359698;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至5:00);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并确保所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2)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有特长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现场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3)在职人员报考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参加体测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根据体测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由天宁区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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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由天宁区人民法院会同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其中10米×4往返跑占15%、1000米跑占20%和纵跳摸高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1、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果综合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天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考察(政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政治处将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报院党组研究讨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聘用方式

根据市、区关于规范社会化用工管理的办法等文件规定,新聘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常州市常天劳务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市、区关于社会化用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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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监督电话:85359685

咨询电话:85359695、85359698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常 州 市 天 宁 区 人 民 法 院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篇:2014常州武进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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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半年常州市武进区招聘86名事业单位人员 7月21日报名 江苏华图微信号:jiangsuht常州事业单位备考群:147064133

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促进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经常州市人社局同意,2014年上半年常州市武进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3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一)下列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区(不含金坛、溧阳)户籍或生源(户籍取得时间2014年7月21日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

3、部分特殊岗位的户籍或生源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武进区聘期已满5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武进区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

(一)招聘岗位查询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从2014年7月8日起在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19-86310819、86310966。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上午9:00至7月23日下午16:00。

报名网址: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网上确认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应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2014年7月21日~7月23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00)。确认网址: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24日16:00之前,通过银联网银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00元。

4、网上缴费确实有困难的,统一于2014年7月24日9:00~16:00到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缴费(地点: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教学楼503房间,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5、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改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4年7月25日9︰00~16︰00。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学专业必须与选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在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四、考试和考核办法

(一)岗位分类及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进行分类考试。其中《岗位简介表

(一)》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简介表

(二)》的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科目:

《岗位简介表

(一)》中普通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笔试;部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笔试加专业知识笔试(详见《岗位简介表

(一)》)。

(1)公共科目笔试(100分):

管理岗位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笔试(100分):

按照“以用为本”,“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①报考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水稻育种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遗传育种(水稻方向);

②报考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水利站、常州市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办公室科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

③报考武进日报社摄影记者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撰写新闻报道。

《岗位简介表

(二)》的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

报考武进区文化馆音乐创作人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乐理知识、给要求写16小节旋律;报考武进区文化馆音乐表演人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乐理知识、给要求写作品理解。报考武进锡剧团岗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2日,具体安排如下:

公共科目笔试:

管理岗位: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

专业技术岗位:上午9:00~10︰30 《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笔试:下午13:30~15︰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将在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为2014年8月5日,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在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2014年8月7日9:00~15:00,地点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

(一)》的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报考《岗位简介表

(二)》的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无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报考武进区文化馆岗位的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报考武进区锡剧团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品行、遵纪守法行为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报考武进区各镇(街道)水利站、交通运输管理所和畜牧兽医站岗位的实行公开选岗,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相同分数通过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岗位。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按人员聘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

武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人社局纪委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9-86310084。

十、本简章由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常州市武进区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一)2.常州市武进区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3.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篇:人民法院招聘法警管理规定

**市**区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对招聘法警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规范对招聘法警的管理,全面落实外勤工作警务化,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院司法警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招聘法警的工作任务是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司法警察大队的统一指挥,协助正式法警维护好审判秩序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秩序,切实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招聘法警的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履行好司法警察工作“八项职责”;

(二)负责人民法院的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三)根据本院院长的指令,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对招聘法警的聘用工作,应当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法警大队协助政治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有序进行,逐步实现招聘法警队伍年轻化、高学历、高素质。

第五条 对招聘法警政治,业务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 1 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三)注重个人修养,品行良好,仪表端庄,警容严整,规范履行职责,优质完成任务。

(四)积极参加业务技能训练,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技能,对警用装备器材会使用、会保养。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应变、防范能力。

(六)关心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改革,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对招聘法警的管理

第六条 招聘法警一律为警士,在正式法警(警官)的领导下执行各项工作任务,不能独立办案。

第七条 司法警察大队根据本院审判实际,对全部招聘法警实行统一编队管理;其他庭室用警,必须严格按照本院的《司法警察调警管理规定》办理。招聘法警未经法警大队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出警。

第八条 司法警察大队对派驻其他庭室及人民法庭 的法警实行双重管理,每半年定期轮换一次,各庭室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九条 招聘法警必须严格服从司法警察大队的管理和命令,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管理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0元;第二次仍不服从命令的,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

第十条 招聘法警的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对不服从管理或年底考核列末位,以及有违法违纪问题的招聘法警不再续签合同。

第十一条 建立招聘法警管理基金制度,从招聘法警每月工资中抽取100元作为管理基金,对年底考核过关的招聘法警全额发放,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招聘法警,按照本院有关规定,从管理基金中扣发相应罚款,该处罚由司法警察大队做出决定后,由财务部门处理。

第三章 具体勤务的实施

第十二条 押解任务由司法警察组织实施。根据任务性质不同,分别由警长、警官、警士负责。

第十三条 招聘司法警察执行押解任务时必须做到:

(一)持有效法律文书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

(四)1名被告人由两名法警押解,其中应有1名警官参加;押解2名以上被告人时,根据被告人数量配置相应警力,其中警长必须参加;押解多名被告人时,在警力不足等特殊情况下,押解警力不少于所押解被告人数的三分之二;

(五)女性被告人由女性司法警察押解。第十四条 招聘法警执行看管任务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严格履行职责,随时注意被告人动态,始终将被告人控制在有效的管理范围之内,防止串供、行凶、脱逃、自杀及其他意外事故,不行擅离职守或兼做其他工作。

(二)不得闲谈或阅看书报,不得接转被告人亲属送来的衣 3 物、信件、食品等。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包括检察、辩护人员)不得进入羁押场所。

(四)及时制止被告人在羁押室的违章、不法行为,但不得打骂、体罚、虐待。

第十五条 在法庭审判活动中,负责值庭的招聘法警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警卫法庭,维护法庭秩序;

(二)保障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

(三)传唤证人、鉴定人;

(四)传递、展示证据;

(五)制止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第十六条 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做到:

(一)按照规定着警服、佩戴警衔专用标志,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思想集中,女司法警察不得浓妆、披发、戴饰物。

(二)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配备、使用警械和武器。

(三)提高警惕,防止当事人自伤、自杀、行凶、脱逃等行为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应全力以赴,沉着应对,果断处置。

(四)遵守法庭纪律,行为文明,态度严肃。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当事人,不得侮辱或变相体罚当事人以及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根据审判长的指令,接取、传递、展示证据。将有关证据出示给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辩认时应注意安全。向被告人出示证据时,应与被告人保持一定距离,作案工具(凶器)不得递给被告人手持辨认。

(六)对进入审判场所的非依法履行职务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宜进入审判场所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依法果断阻止、制服。

(七)传唤证人时,应打开通道门,引导证人到达指定位置。第十七条 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着装,高度警惕,警容严整,一般情况不少于两人,安全检查工作量大时,应视情增加警力。

(一)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

(二)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证件检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送达可由招聘法警组织实施,需要保全财产(证据)及勘验的,由警长或警官带领警士实施。

第十九条 招聘法警执行送达勤务应做到:

(一)持有效凭证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文明端庄;

(三)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

(四)按规定使用告知词;

(五)及时、准确、合法地送达到被送达人;

(六)不得擅自进入居民内室,不得以各种借口向受送达人托办私事、收受财物和吃请;

(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回答受送达人对案情的询问,不得拆阅密封件及卷宗材料,不得携带诉讼文书及卷宗材料到公共场所游玩,不得将送达的文书带回家中。

(八)限定送达日期的急件或需立即送达的特急件,严格按照指定日期送达,不得故意拖延送达时间。诉讼文书送达后,应当及时将送达回证交审判部门附卷存查。

第二十条 拘传任务由警官带领招聘法警完成,拘留任务由警长带领警官或招聘法警完成。

第二十一条 执行拘传、拘留任务,招聘司法警察必须做到:

(一)持有效凭证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文明端庄;

(三)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

(四)按规定使用告知词;

(五)持本院院长签发的拘传票、拘留决定书;

(六)被拘传、拘留人系女性的,必须有女法警参加;

(七)文明执行,不得打骂、体罚被拘传、拘留人; 第二十二条 司法警察参与案件执行,由警长或警官带领招聘法警实施。

第二十三条 招聘法警参与执行案件,主要指对财产的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的主要内容是:

(一)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的财产;

(四)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地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五)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六)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行为;

(七)强制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而拒绝协助的单位和个人代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承担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强制执行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招聘法警参与财产强制执行任务,主要是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但在参与强制执行的司法实践中还应执行以下任务:

(1)维护执行现场的秩序,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2)保障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各种装备的安全;(3)看护查封、扣押的财产,防止被执行人或他人转移、哄抢、损毁;

(4)制止诉讼当事人及其他人员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

(5)参与对人身、财产的搜查;

(6)必要时,协助执行人员制作执行笔录及查封、扣押清 7 单等文书材料。

第二十五条 司法警察警卫是指司法警察根据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和保卫工作的要求,依法采用各种安全措施,保证审判机关、审判法庭、重要会议、重大审判活动以及参与审判活动人员和领导的人身安全的职务行为。分为法庭警卫、现场警卫和机关警卫三种。

第二十六条 警卫坚持“内紧外松,全面部署,加强重点,掌握机动”的原则;采取既要严密警卫措施,保证安全;又要注意工作方法,方便联系群众的方针。

第二十七条 日常法庭警卫、机关警卫由招聘法警完成,一般现场警卫由警官参加,重大警卫活动由警长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值班招聘法警必须警容严整,服从指挥,坚守岗位,文明执勤,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持有法院传票、通知的诉讼当事人和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旁听群众,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审判区域;

(二)对持有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的公务、来访人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同意接待的,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办公区域或由有关部门来人带入办公区域;要求会见院领导的公务、来访人员,与办公室联系预约,经同意后主可进入办公区域;

(三)对告状、催办、申诉、上访人员,指引其到信访接待室接洽联系或向有关部门告知情况,要求提供处理意见或来人解决;

(四)指挥经查验允许进入法院的车辆在停车区域顺序停 8 放。

(五)本院干警亲友来访,应当履行登记手续。

(六)对前来报案求助的群众或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根据需要及采取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出警救助等措施;

(七)定时巡视审判、办公楼及宿舍区;

(八)禁止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大型客货车、出租车、工程车等驶入法院;

(九)允许上级领导机关和政治机关的车辆驶入院内;有关领导、外宾及本院公务车队通过门岗时,值勤法警应行举手礼;

(十)允许经查验证件无误后军队、武警、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新闻和电讯部门履行职务的人员,律师以及本院有关部门提前告知的相关人员,外地法院考察交流人员进入审判、办公区域;但遇本院有重大活动时除外;

(十一)禁止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进入审判、办公区域;

(十二)禁止任何人在工作时间内,在审判、办公区域和文体活动场地进行文体活动;

(十三)禁止非工作时间内,外来人员在本院文体活动场地进行文体活动,应当有本院干警或干警家属陪同;无成年人陪护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审判、办公区域。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于***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第四篇:2014上半年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http://js.huatu.com/sydw/

2014上半年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江苏华图微信号:jiangsuht常州事业单位备考群:147064133

2014年上半年常州市武进区公开招聘8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为方便考生报名,江苏华图(http://js.huatu.com/)现将2014上半年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公布如下:

>>2014上半年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上午9:00至7月23日下午16:00

确认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3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00)网络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7月24日16:00

现场缴费时间:2014年7月24日9:00~16:00

改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9︰00~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日

管理岗位: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

专业技术岗位:上午9:00~10︰30 《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笔试:下午13:30~15︰30

报名注意事项:

1、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学专业必须与选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第五篇:常州武进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武进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所有学历证书要求于2014年7月9日前取得;

2、常武地区户籍(需在2014年7月9日前取得常武地区常

住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9日至199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4、具有拟报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公安系统岗位的还应具备: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校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无重听,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参加邪教组织、道德败坏、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4)配偶或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危害国家安全罪、正被立 1

案审查或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

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招聘岗位查询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从2014年6月30日起在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9:00至7月11日16:30。

报名网址: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网上确认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应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2014年7月9日至7月11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30)。

确认网址: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14日16:00之前,通过银联网银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00元。

4、网上缴费确实有困难的,统一于2014年7月14日9:00~

16:00到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缴费(地

点: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教学楼503房间,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5、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学专业必须与选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7月16日~7月17日在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三、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报考区人民法院执行书记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电脑打字操作(看打和听打,可以使用速录机)。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名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

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由区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六、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当聘用人员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岗位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在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我区下一次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简章发布之日。

七、招聘咨询

武进区人社局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6310966、86310911。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人社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6310084。

九、本简章由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常州市武进区2014年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

位简介表(第二季度)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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